中学关于严禁乱订教辅资料的规定
中学教辅资料征订管理制度
中学教辅资料征订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学教辅资料的征订和使用管理,根据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中学教辅资料的征订、发行和使用管理工作。
第三条教辅资料征订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教辅资料的质量和学生利益。
第四条教辅资料征订应坚持学生自愿购买的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资料。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成立教辅资料选用工作委员会,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教务主任、教研组长等为成员。
第六条教辅资料选用工作委员会负责监督教辅资料的选用、征订、使用,对违规现象及时纠正,并按相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处罚。
第三章教辅选用征订原则及要求第七条坚持学生自愿购买的原则。
购买教辅是学生和家长的自愿自主行为,年级及教师禁止强行统一组织学生集体购买教辅资料,禁止教师以上课讲练、布置作业、与考试挂钩等理由要求或变相要求学生购买教辅材料。
第八条严格落实教辅材料目录管理。
学校教辅材料选用工作委员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必须从省定目录中每科选择1套供向学生和家长推荐,学生自愿购买。
第九条严控书籍进入校园渠道。
根据省厅有关规定,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目录内普通高中教辅材料发行工作,确保教辅资料的质量和来源。
第四章教辅资料的征订与管理第十条教辅资料的征订应按照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坚持一科一辅原则,任何学科不得私自征订教辅资料。
第十一条教辅资料的发行应由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确保教辅资料的质量和发行渠道的合法性。
第十二条学校教务处负责教辅资料的征订、发行工作,确保教辅资料的准确、及时发放。
第五章奖惩措施第十三条违反本制度的,一经查实,学校将立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立即中止聘任合同。
第十四条学校鼓励学科组自主开发校本辅导材料,对有关人员给予适当奖励。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初中学校教辅资料征订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初中学校教辅资料征订工作,保障教育教学质量,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教育政策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初中各年级各学科的教辅资料征订工作。
第三条教辅资料征订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学生自愿原则:教辅资料征订应尊重学生和家长意愿,不得强制或诱导学生购买。
2. 实用性原则:教辅资料应与教学大纲相符合,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
3. 质量原则:征订的教辅资料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确保学生使用安全。
4. 公开透明原则:教辅资料征订过程应公开透明,接受学校、家长和社会监督。
第二章征订程序第四条教辅资料征订工作由学校教材教辅征订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教辅资料征订程序如下:1. 教研组提出教辅资料征订建议,包括教材、教辅资料名称、版本、数量等。
2. 教材教辅征订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研组建议,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提出征订方案。
3. 征订方案经学校领导班子研究通过后,由教务处通知各年级各班班主任。
4. 班主任将征订方案告知学生和家长,并征求学生和家长意见。
5. 学生和家长根据意见,自愿选择是否购买教辅资料。
6. 教务处根据学生和家长意见,汇总征订情况,并报学校教材教辅征订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7. 学校教材教辅征订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由教务处统一采购、发放。
第三章监督与管理第八条学校设立教辅资料征订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教辅资料征订工作。
第九条监督小组的主要职责:1. 监督教辅资料征订过程的合法性、合规性;2. 调查了解学生和家长对教辅资料征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3. 对教辅资料质量进行抽查,确保学生使用安全;4. 对违规征订教辅资料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十条教辅资料征订过程中,如有以下违规行为,将予以查处:1. 强制或诱导学生购买教辅资料;2. 征订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教辅资料;3. 未经审批擅自征订教辅资料;4. 其他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
教育部门关于禁止教师强迫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的规定
教育部门关于禁止教师强迫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的规定一、背景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我国教育部门决定禁止教师强迫学生购买教辅材料。
二、规定内容1. 禁止强迫购买: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诱导学生购买教辅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在课堂上明确或暗示学生必须购买特定教辅材料,或者将购买教辅材料作为评价学生学业成绩的标准。
2. 公正推荐:教师可以为学生提供教辅材料的推荐,但必须保证推荐的公正性,不得偏袒任何特定品牌或商家。
3. 自愿原则:学生是否购买教辅材料应完全基于自愿原则。
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方式施压,确保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的决定完全由学生和家长自主做出。
4. 规范教学:教师应严格按照教育部门的教学大纲和课程标准进行教学,不得将教辅材料作为教学的主要依据。
5. 违规处理: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教师,教育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
三、执行与监督1. 学校管理:学校应加强对教师的管理,确保教师遵守本规定。
学校应定期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家长监督:家长有权对学校教师是否遵守本规定进行监督。
如发现教师有强迫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的行为,家长可向学校或教育部门举报。
3. 教育部门监管:教育部门将加强对学校和教师的监管,定期开展专项检查。
对举报事项,教育部门将认真调查,严肃处理。
四、附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原有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教育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规定进行修订和完善,以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的规范和学生权益的保障。
---以上便是关于禁止教师强迫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的规定。
我们期待所有教育工作者严格遵守,共同为学生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学习环境。
违规补课、违规收费、乱订教辅资料专项整治月工作方案
违规补课、违规收费、乱订教辅资料专项整治月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决治理违规补课、违规收费、乱订教辅资料等突出问题,切实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现就开展违规补课、违规收费、乱订教辅资料专项整治月工作制定如下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坚决杜绝违规补课、违规收费、乱订教辅资料等行为,切实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整治内容1. 违规补课:未经批准擅自举办补习班、培训班,以各种名义占用周末、节假日及寒暑假时间给学生补课,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补习班等。
2. 违规收费:违反国家和地方收费政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费、赞助费,强制学生购买教辅资料、校服、保险等。
3. 乱订教辅资料:未经批准擅自订购教辅资料,强制学生购买指定的教辅资料,不尊重学生意愿,随意更换教辅资料等。
三、工作措施1. 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2. 开展专项检查,对各级各类学校进行拉网式排查,全面掌握违规补课、违规收费、乱订教辅资料等情况。
3. 建立问题清单,对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登记,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人,督促学校及时整改。
4. 严肃问责,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学校和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取消荣誉称号等处罚。
5. 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各种渠道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广大师生和家长的法律意识。
6.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切实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
四、工作步骤1. 部署阶段(第1周):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措施。
2. 排查阶段(第2周):开展专项检查,全面掌握违规补课、违规收费、乱订教辅资料等情况。
3. 整改阶段(第3周):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人,督促学校及时整改。
4. 问责阶段(第4周):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学校和责任人进行查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学校禁止征订教辅制度
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教育部门高度重视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确保学生全面发展。
近年来,学校征订教辅材料的现象屡禁不止,给学生和家长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
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政策,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我校特制定以下禁止征订教辅制度:一、制度目的1. 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让学生有更多时间休息、锻炼和参加课外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 严禁教师以征订教辅材料为手段谋取私利,维护教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
3. 减轻家长经济负担,促进家校和谐。
二、制度内容1. 严禁学校以任何形式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包括班级、年级、学校等层面。
2. 教师不得向学生推荐、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材料,不得强制学生购买。
3. 学校教材选用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教学用书目录,不得擅自选用未经审定的教材和教辅材料。
4. 教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应注重启发式教学,提高教学质量,不得依赖教辅材料。
5. 学校建立健全教辅材料管理制度,对教师违规征订教辅材料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6. 家长有权对学校征订教辅材料的行为进行监督,学校应积极配合家长的工作。
三、制度执行1. 学校成立专项工作小组,负责监督、检查和执行禁止征订教辅制度。
2. 教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不得提及或暗示学生购买教辅材料。
3. 学校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对违规征订教辅材料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4. 学校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四、制度保障1. 学校将禁止征订教辅制度纳入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对违反规定的教师进行严肃处理。
2. 学校定期开展教师培训,提高教师对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认识。
3. 学校设立举报电话,鼓励家长和社会各界对违规征订教辅材料的行为进行举报。
通过以上制度,我校将坚决杜绝征订教辅材料的现象,为学生创造一个轻松、愉快的学习环境,为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2024年中学学生教辅用书征订及资料翻印规定
2024年中学学生教辅用书征订及资料翻印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学学生教辅用书征订及资料翻印工作,保障学生教学需求,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2024年全国各级中学的学生教辅用书征订及资料翻印工作。
第三条:中学学生教辅用书征订及资料翻印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利的原则。
第二章:学生教辅用书征订第四条:学生教辅用书征订工作应由学校教导处或相关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学校应按照学生实际需求,及时、科学地确定学生教辅用书征订计划。
第六条:征订计划应包括学生教辅用书的种类、数量、价格、出版社及征订方式等内容。
第七条:学生教辅用书征订应充分考虑家庭经济状况,保证学生的学习权益。
第八条:学生教辅用书征订的流程应公开透明,接受师生及家长的监督。
第九条:学生教辅用书征订后,学校应及时向出版社订购,并按时分发给学生。
第三章:资料翻印第十条:学生教辅用书资料翻印工作应由学校教导处或相关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学校资料翻印工作应遵循版权法和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未经版权所有人或者其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翻印学生教辅用书资料。
第十三条:如果学校有翻印学生教辅用书资料的需要,应与出版社进行协商,并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和费用进行翻印。
第十四条:翻印学生教辅用书资料时,应标明版权信息,禁止非法传播、销售以及其他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第四章:监督和处罚第十五条:学生、家长及社会公众有权对学生教辅用书征订和资料翻印工作进行监督,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
第十六条:学校应建立监督机制,定期组织对学生教辅用书征订和资料翻印工作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违反规定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擅自改变、违背征订计划;征订过程中收受财物或索要回扣;擅自翻印学生教辅用书资料等。
第十八条:对违反规定的个人,学校应根据其违规情节轻重,采取警告、记过、记大过、解聘等相应处罚措施。
学校治理_三乱_管理制度
一、引言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我校特制定以下“三乱”管理制度,以规范学校管理,促进学校和谐发展。
二、制度内容1. 严禁乱收费(1)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2)学校严禁收取任何形式的乱收费,包括赞助费、捐资助学费、补习费等。
(3)学校设立举报箱,对乱收费行为进行举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2. 严禁乱办班、乱补课(1)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课程设置,不得擅自增设课程或减少课时。
(2)学校严禁教师在校外进行有偿补课,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3)学校对教师进行师德师风教育,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素养,杜绝乱办班、乱补课现象。
3. 严禁乱订教辅资料(1)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规定,选用合法、合规的教辅资料。
(2)学校严禁教师向学生推荐、推销教辅资料,不得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
(3)学校设立教辅资料选用委员会,对教辅资料进行审核,确保教辅资料的质量和适用性。
三、管理制度实施1. 加强宣传教育。
学校通过举办讲座、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广泛宣传“三乱”管理制度,提高全体师生的认识。
2. 完善监督机制。
学校设立举报电话、举报邮箱,鼓励师生积极参与监督,对乱收费、乱办班、乱补课、乱订教辅资料等行为进行举报。
3. 强化责任追究。
对违反“三乱”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4. 定期检查。
学校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对“三乱”问题进行排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四、结语学校治理“三乱”管理制度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维护师生权益的重要举措。
全校师生应共同努力,严格执行制度,共同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和谐的教育教学环境。
中学教辅资料管理规定(5篇)
中学教辅资料管理规定一、严格规范教辅资料的订阅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是学生用书管理的权威部门,必须严格按照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中小学用书目录征订和选用规定的教辅资料。
按照“一科一辅”的原则先由各年级备课组长负责选定书目,再由各年级主任确认,最后由分管年级副校长审核,严禁任何教师私自接受其他任何部门推销的各类教辅资料。
二、坚决杜绝滥订滥用教辅资料现象1、教师不得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或购买规定书目以外的学习资料、课外读物、考试试卷等教辅资料。
2、教师不得向学生指定书目,要求或变相要求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不得向学生推荐书目,委派学生统一收钱购买;教师不得明示或暗示学生购买自己必讲必练或要求学生必学、必考的教辅资料。
3、教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以任何理由,以任何形式,向学生推销规定书目以外的教辅资料。
4、教师不得参与或接受其他单位推荐销售给学生的各类规定书目以外的教辅资料。
5、若确实需要规定书目以外的教辅资料,须分管年级副校长提出,经校长办公会讨论后由学校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经教育局批准后,由学校统一购买。
三、严禁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报刊杂志严禁出版商、个体书商等书刊经销部门进入校园推销图书、报刊、音像资料和学习用品等。
任何教师一律不得组织学生统一征订任何报刊杂志,不得为发行商代收任何费用。
四、严格控制油印资料的使用应尽量减少油印资料的使用,确实需要使用油印资料,必须由各年级统一审核,严格控制资料数量和质量,不得印制陈卷、套卷。
五、提高认识,加强管理,有责必究1、全体教师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教师自身的师德修养,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进一步规范教师使用教辅资料的行为。
2、发现教师有直接参与滥订滥用教辅资料的行为,经查实后,要责令其退还全部书款,并扣发半年的绩效工资,并上报教育局进行行政处分。
3、发现教师有诱导学生购买教辅资料的行为,经查实后,要在校内通报批评,年终考核不得评优,并扣发当月的绩效工资。
关于杜绝随便购买教辅资料的规定
关于杜绝随便购买教辅资料的规定加强中小学生用书管理,严禁乱订教辅资料,是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重要途径,是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重要举措,是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的关键所在。
因此,各校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教学用书,坚决禁止订购教辅资料等乱收费行为。
一、各校要严格执行上级规定,不得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材以外的教辅用书、各种复习资料、练习题、试卷、图书及各种学习用品等。
二、任何学校或教师不得向学生推荐、推销或代订、代购教辅用书、复习资料、练习题、试卷、图书、电子音像制品、学具和学生用书、学生用品等。
三、各中小学要严禁各种营销机构进入校园从事推销教辅用书、复习资料等活动。
四、教育局各科室及有关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基层学校或教师推荐、推销各类与教学有关的资料或学习用品。
五、严禁各级各类学校擅立项目、擅提标准、擅扩范围收费。
不得只收费不开票或多收费少开票。
六、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以“校中校”、“校中班”和“一校两制”等名义招生及收费。
七、严禁学校、教师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重点班、提高班、兴趣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等有偿培训活动。
八、严禁公办高中在“三限”政策之外以自费、旁听、借读、转学、非计划生等任何名义招收学生高收费。
公办高中收取择校费后一律不准再收取学费。
九、严禁强迫学生在学校就餐。
十、不准向学生摊派报刊、杂志等。
十一、不准跨学期、跨年度收费和提前收费,十二、经省教育厅批准的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按学期进行收费。
十三、对于财政安排的学校公用经费必须严格执行管理规定。
为建立健全教育收费领导责任制,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深入治理和严肃查纠各种乱收费行为,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对违反以上十三条,有教育乱收费行为的单位,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江苏省教育乱收费党纪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徐州市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度,予以教育乱收费直接责任人(总务、财务人员和有关教职员工)、直接领导责任人(分管副职领导)和主要领导责任人(法定代表人)责任追究:(1)责令写出书面检查;(2)诫勉谈话;(3)通报批评;(4)免职、调离等组织处理;(5)党纪、政纪处分。
治理教师三乱制度
Xx中学治理“三乱”现象工作制度为了规范办学行为,杜绝即乱补课、乱订资料、乱收费(一下简称“三乱”)现象发生,进一步我校加强教育行风建设,加大治理“三乱”工作力度,巩固治理成果,树立我校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根据《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和市、区教育局的文件精神,特制定如下制度:一、加强学习,自觉抵制。
1.学校领导、教师加强政治思想学习,特别要重点学习《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市、区教育局相关文件规定,提高依法执教水平和职业道德素养,自觉抵制“三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
2.利用周会和政治学习时间,带领全体教师继续学习有关“三乱”现象违纪处理的决定。
二、依法购买,收费公示。
1.学校认真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学校每学期开学初与期末通过“收费公示”和家长会,向学生和学生家长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投诉电话等内容。
2.坚持一科一辅。
学生所用课本,学校将依据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统一订发,教师个人不得私自向学生订购书籍。
教师个人不得向学生统销、诱销、强行推销教辅资料及学具。
禁止未经主管部门同意的业务人员进入校园推销教辅资料及学具。
三、强化宣传,定期检查。
1.学校在教职工中广泛开展师德师风的宣传和评比活动,树立先进典型,鼓励教师爱岗敬业,积极为学校教育教学做贡献。
2.定期进行检查,形式多种多样。
可以抽查,找学生问,到班检查,向家长和社会了解情况,一经发现,立即处理。
四、此类现象,坚决杜绝。
1.乱带学生、乱收辅导费等有偿辅导的现象。
2.任课教师采用诱导的方式为校外教育机构拉学生,拿回扣。
3.乱订辅导资料向学生统一收费或强迫学生订购,自己从中收取回扣。
4.利用职务或工作便利,通过安排座位、班干部、评优评先等手段向家长索取钱物。
5.通过打电话暗示,降低学生成绩等级,采用偏袒,冷落等不正当手段迫使家长同意子女跟随教师有偿辅导的。
6.利用新华书店教辅征订,自立项目搭载收费的。
中学教学资料征订管理制度(5篇)
中学教学资料征订管理制度教学资料的必要选用、交流、积累,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条件这一。
为了使教学资料更好地为教学服务,减轻学生负担,特制定以下制度:1、学校所有教学资料,统一由教导处在征求相关学科教师意见的基础上,由总务处预算安排并报校长室后征订,任何个人不得擅自订购,违者学校不予支出有关款项。
2、订购资料必须克服盲目性,要有计划、有系统,确保资料质量。
3、严禁课任教师直接向学生收款订购教学资料。
4、学生同时拥有的资料,一般以每科人手一套为限,毕业班级考中考任务的科目可根据需要和学生能力(经济的、时间的)有所增加,但每科不得超过两套。
5、学校资料室是教师查阅资料的专门场所,其中资料以在室内查阅为主,遇特殊情况需要借出阅览的,必须征得管理人员的同意并办理借阅手续,借阅时间以一星期为限。
最新资料、工具书、孤本书概不外借。
教导处负责所有教学资料(包括参考书、试卷、练习题、复习资料等),收集、积累、分类、归档工作,以便于教师查阅。
6、学校声像资料由电教管理人员负责保管,电教管理人员应在严格出借制度的同时,积极做好优秀声像资料的推荐工作,以丰富教学手段,提高学生学习兴趣。
7、爱护学生的图书、声像资料人人有责,对损坏、遗失资料者,按原价1—5倍赔偿。
8、教职工调离本校,必须还清所有教学资料,否则学校不予办理有关手续。
中学教学资料征订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学教学资料的征订工作,确保教师的教学需要得到满足,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中学的教师和教材资料科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教学资料征订是指中学教师和学校进行的一种购买教材、教材辅助材料以及其他教育教学资料的行为。
第四条教学资料征订应以满足教学需要、提高教学质量为目的,合理安排征订计划,确保教师按时获得所需教材和教材辅助材料。
第五条征订教学资料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依规进行。
第二章教学资料征订第六条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教师教学资料征订计划,确定征订的时间、范围和数量,并将计划书明确通知教师。
学校严禁推荐教辅制度
近年来,我国教育部门高度重视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提倡素质教育。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保障学生身心健康,近日,教育部发布了一系列关于严禁推荐教辅材料的制度。
一、制度背景在过去,一些学校为了追求升学率,过度依赖教辅材料,导致学生课业负担过重,影响身心健康。
为解决这一问题,教育部出台了一系列严禁推荐教辅材料的制度,旨在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二、制度内容1. 严禁学校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学校不得统一征订、推荐或指定任何教辅材料。
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不得在课堂上过多涉及教辅材料内容。
2. 严格控制教辅材料使用学校、教师和学生应严格控制教辅材料的使用。
教师应根据教学需要,合理选用教材和教辅材料,不得滥用教辅材料。
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规定,合理使用教辅材料。
3. 加强教辅材料监管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教辅材料的监管,对违反规定的学校、教师和出版社进行严肃查处。
同时,鼓励家长、学生和社会各界对违规推荐教辅材料的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4. 实施阳光征订制度学校应建立健全教辅材料征订制度,实行阳光征订,公开征订程序、征订价格和征订结果。
学校不得与出版社、书店等机构合作,收取回扣或分成。
5. 优化课堂教学学校、教师应优化课堂教学,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减少对教辅材料的依赖。
教师应注重启发式教学,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三、制度意义1. 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2. 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 保障教育公平,促进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
4. 促进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总之,严禁推荐教辅制度对于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学校、教师、家长和社会各界都应共同努力,落实这一制度,为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关于禁止教师乱订乱发教辅资料的规定
关于禁止教师乱订乱发教辅资料的规定百度文库-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为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制止教师乱增订教辅资料、乱办班等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维护教育教学秩序,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XXX制定了如下规定:一、教师要研究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师德修养,规范教学行为。
二、学生购买教辅资料需家长同意、学生自愿,教师不得参与订购和布置相关题作业。
对违规教师,学校将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三、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八不准”规定,规范学校和教师行为,建立管理制度,杜绝有偿补课等违规行为。
以上规定包括禁止教师在办公室内存放大量教辅资料,禁止学校和教师要求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资料和研究用品,禁止学生和教师将大量资料带入校园,防止资料推销商进入校园。
四、学生在校期间的研究活动必须纳入正常教学活动范围,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额外费用。
教师不得组织学生在家或其他场所进行有偿补课,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参与有偿辅导或开办寄读所、补班等从事有偿家教活动。
以上规定旨在维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学校将严格执行,确保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百度文库-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XXX关于禁止教师乱增订教辅资料、乱办班的规定为了保障学生的健康成长和教育公平,XXX制定了严格的规定,禁止教师在校内外从事有偿补活动,包括接受民办学校或其他文化补学校的聘请。
同时,学校也不得将校舍和场地出租、出借给校内外机构人员开展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有偿补活动。
为了加强管理,每学期学校都会组织相关领导对教师进行调查和抽查,以防止教师乱增订教辅资料、乱办班的情况发生。
同时,学校也会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对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继续我行我素、顶风违纪者,坚决从严处理,绝不姑息。
我们相信,只有通过全面的管理和规范的制度,才能让每个学生都有平等的机会提升自我,实现自己的梦想。
XXX将继续坚持这一原则,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和教育公平而努力。
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办班补课和乱订资料的暂行规定(五条禁令)
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办班补课和乱订资料的暂行规定(五条禁令)第一篇: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办班补课和乱订资料的暂行规定(五条禁令)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办班补课和乱订资料的暂行规定为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狠刹在职教师在社会乱办班、有偿补课的不正之风,塑造教育系统良好形象,按照市教育局的规定,特对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办班补课行为做出如下规定(简称“五条禁令”):一、严禁中小学校在职教师组织学生进行任何名目的有偿办班补课活动。
凡是组织、强迫、变相强迫学生参加有偿办班、补课的直接责任人,视情节给予行政记过、行政记大过或降级(含专业技术职务)处分,没收其违规所得,取消年底一次性奖励工资。
年内出现两次或两次以上有偿办班、补课的当事人,由教育行政部门收回其教师资格证书,予以解聘或辞退。
对有偿办班、补课的教师一律进行通报。
二、严禁在职教师对本校及现任教学段的学生实行有偿家教、家养。
有此行为的,视情节给予直接责任人行政警告、记过处分,并没收其全部所得。
三、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参与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组织的任何形式的有偿办班、补课活动。
有此行为的,视情节给予直接责任人行政警告、记过或记大过处分,取消年底一次性奖励工资,并没收其全部所得。
四、严禁任何学校为社会上面向学生的有偿办班、补课提供场所、设施。
违者,将视情节给予直接责任人和校长党纪政纪处分。
五、严禁学校和教师超出教育行政部门圈订的范围自行订购和乱编、乱订复习资料、电子音像制品、学具和学生用品。
有此行为的,视其情节给予直接责任人行政警告、记过或记大过处分,并没收其全部所得。
对组织或参与有偿办班、补课的教师所在学校一律实行一票否决,年内取消其所在学校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中的评优资格,并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
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校长党纪政纪处分或免除校长职务。
本规定中的中小学校是指全县范围内的城乡小学(含幼儿园)、初中、高中及职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特殊教育学校。
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乱订教辅资料制度
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乱订教辅资料制度为制止乱收费、乱补课、乱办班、乱订教辅资料现象,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心理负担和经济负担,维护学生及家长的权益,办人民满意教育,特制定本规定。
一、严禁教师乱补课1、严禁教师组织本班、本校或外校学生,以“提高班”、“辅导班”、“托管班”等名目,以学科教学为内容进行有偿家教或乱办班补课。
严禁教师之间互相提供、介绍有偿家教和补课生源,也不得为退休教师和社会其他人员介绍有偿家教和补课生源而从中谋取利益。
教师在假期期间要很好的休息或充电学习自我提高,原则上不得到社会力量办学的补习学校兼职,更不得诱导、强迫或变相强迫所教班级学生到其兼职的补习学校参加补课。
2、禁止教师课上故意少讲,课下有偿补课;禁止在职教师利用学校规定课时以外的时间,给学生补习功课或辅导作业,向学生收取补课费或作业批改费。
二、严禁教师乱订教辅材料1、严格执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中小学教学用书选用的政策规定。
教师不得选用和推荐教育主管部门下发或学校教辅资料专家评议小组指定的《教辅材料参考书目》以外的教辅材料给学生使用。
2、不得指使、纵容、默许任何机构和个人进入学校向学生推销未经教育行政部门选用推荐或学校教辅资料专家评议小组指定的《教辅材料参考书目》以外的教辅材料。
严禁暗示、强迫学生到个体书商和摊点购买教辅材料并从中获利。
教辅材料征订必须坚持学生自主自愿购买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统一征订。
3、禁止同一些个体书店或推销人员相互利用,强行或变相向学生推销非法盗版教辅资料、音像制品等学习用品。
4、禁止在讲课、辅导、考试过程中,采取主观故意的做法,私自选取一种或几种教辅资料的内容,诱导或变相强迫学生购买使用这些资料,从中谋取好处。
三、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止违规行为1、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
学校要把禁止“四乱”作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重点,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开展专题教育活动,教育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鼓励和引导教师对少数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义务辅导。
学校违规征订教辅资料整治方案
学校违规征订教辅资料整治方案一、背景及意义近年来,学校违规征订教辅资料现象时有发生,严重扰乱了教育秩序,损害了学生和家长的利益。
为规范教辅资料的征订和使用,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整治方案。
二、整治目标1. 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教辅资料的政策规定,杜绝学校违规征订教辅资料现象。
2. 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减轻学生课外负担。
3. 规范教辅资料的征订和使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整治原则1. 公开透明:教辅资料征订过程公开透明,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2. 自愿原则: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教辅资料,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购买。
3. 质量优先:教辅资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严禁低质量教辅资料流入校园。
四、整治措施1. 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家长和学生对教辅资料征订政策的认识,明确国家对教辅资料使用的相关规定。
2. 成立教辅资料征订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教辅资料的征订、管理和监督工作。
3. 制定教辅资料征订流程,包括征订目录、价格、购买方式等,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4. 教辅资料征订前,需进行公开招标或比选,确保教辅资料的质量和价格公正合理。
5. 教辅资料征订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学生和家长的意愿,不得强制征订。
6. 教辅资料征订后,学校要对教辅资料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管理,确保教辅资料发挥实际作用。
7. 建立教辅资料征订和使用反馈机制,及时处理学生和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8. 定期对学校教辅资料征订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9. 对违规征订教辅资料的行为,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依法依规处理。
五、组织实施1. 学校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2. 加强与家长、社会的沟通合作,共同推进教辅资料征订和使用工作的规范管理。
3. 定期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发现问题及时调整整治措施。
4. 充分发挥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作用,确保学校教辅资料征订和使用工作的合规合法。
六、总结学校违规征订教辅资料整治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共同努力,切实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创造良好的环境。
中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XXXX中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省纪委办公厅《关于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的工作方案》《关于聚焦"四项重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工作方案》《XX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和以信息化教学为名增加负担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规范和治理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和以信息化教学为名增加学生、家长经济负担问题,根据《XX区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和以信息化教学为名增加负担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省委“严真细实快”作风要求,聚焦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和以信息化教学为名增加学生、家长经济负担问题,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堵塞工作漏洞,强化工作监督,确保公平公开,切实减轻家长、学生经济负担。
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依法依规办学,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与“双减”政策落实和课程教材改革同步部署、系统衔接,与政府履职评价紧密结合、结果互用,全面提升全市教育系统科学管理水平和工作落实能力,持续增强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二、治理任务及时限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一)组织违规征订教辅材料专项调研组织开展教辅材料管理工作专项调研,采取问卷调查与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式,深入了解我校《潍坊市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征订使用工作规程》落实情况,分析当前我校教辅材料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改进教辅材料管理工作特别是规范征订工作的对策措施,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完成时间:202X年3月)(二)严格教辅材料征订和使用学校全员签订《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和以信息化教学为名增加负担专项治理承诺书》,并严格按照202X年确定的《XX市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坚持“一科一辅”,按照学生自愿的原则组织学生选用。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学生订购教辅材料;不得在市推荐选用的教辅材料目录外另行推荐、征订或提供代购服务;严禁以指定参考、暗示诱导、网上注册缴费、班委会或家委会推荐等方式变相选用、征订教辅材料。
xx中学征订教辅材料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xx中学征订教辅材料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辅材料监督管理,切实减轻我校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根据《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的精神和区教文局对开展损害群众利益整治活动的要求,结合我校教育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全面贯彻落实文件精神,规范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加强师德师风和教育行风建设,强化教辅选用监督管理,积极探索教学方法,着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努力办人民满意教育。
二、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三、整治重点根据我校教辅材料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实际情况,重点整治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解决教辅材料推荐选用中的突出问题,坚决落实“五限”;二是解决教辅材料推荐征订、管理、使用中的重点问题,切实做到自愿征订、无偿代购、公示公开、流程规范;三是自查自纠积极整改食堂违规问题。
四、整治步骤1、成立机构,制定方案。
8月10日前成立通征订教辅材料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其他校务会成员任副组长,教务、后勤处室主任为组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制定下发整治方案及日常事务联络。
2、动员部署,宣传发动。
8月2日——8月10日,学校成立教辅材料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学校行政专题会,制定方案。
8月26日召开教师动员大会,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在学校门户网站、信息平台发布专项整治公告,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公布整治举报电话,让广大教师充分认识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积极主动自查自纠抓好整改。
3、自查自纠,勇于解剖。
对教辅材料选用存在的问题,要端正态度,正确对待,积极整改,切实纠正存在的问题。
学校将根据专项整治工作内容,对2021年6月以来的教辅材料征订情况开展全面自查,8月26日——10月20日,学校逐年级、逐班级、逐学生进行调查工作。
根据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到位,上交整改总结材料到领导小组办公室。
50关于禁止教师乱订教辅资料、乱办班的规定
关于禁止教师乱订教辅资料、乱办班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有效制止在职教师乱订乱发教辅资料、乱办班等行为,切实减轻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维护教育教学秩序,树立教育和广大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特做出如下规定:一、全体教师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教师自身的师德修养,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进一步规范教师教学行为。
二、学生购买教辅资料,本着“家长同意、学生自愿、教师不得参与”的原则在书店自行购买,严禁教师用各种方式给学生订各种教辅资料;严禁布置教辅资料上的习题作为课堂作业,对明知故犯、顶风违纪的教师,一经查实,要对相关人员做如下处理:1、发现教师有直接参与乱订教辅资料的行为,经查实后,要责令其退还全部书款,并处以全部书款的罚款,还要上报中心校通报批评。
2、发现教师有诱导学生购买教辅资料的行为,经查实后,要在校内通报批评,年终考核不得评为合格。
3、对牵头并联系组织乱订教辅资料的教师,经查实后也要在校内通报批评,年终考核不得评为合格,并将情况上报。
4、办公室内不得有成捆或成堆的教辅资料,一经发现,学校立即没收,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教师不得利用教辅资料给学生布置作业。
6、严禁学校和教师要求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资料和学习用品7、不准学生或教师将成捆资料带入校园,杜绝资料推销商进入校园。
三、认真贯彻执行市教育局“八不准”规定,要从维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治理学校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的重要意义,严格规范办学和从教行为,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
1、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活动,必须纳入学校的正常教学活动范围,不得以任何名义另行收费,所有教学内容(包括复习)必须全部纳入正常教学过程之中。
2、严禁教师组织中小学学生在家或其他场所收费或变相收费补课。
严禁教师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与有偿辅导。
任何学科教师不得故意留下课堂新课内容放到课外有偿家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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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关于严禁乱订教辅资料的规定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上级要求,为规范教辅资料订阅行为,防止发生私自组织学生购买或订阅教辅资料,加重学生家长经济负担和学生课业负担的现象发生,维护教育、教师和学校良好声誉,经学校研究,特制定本规定。
一、除国家和上级教育管理部门规定的课程之外,其他教辅资料的征订必须遵循学生自主自愿的原则,不准强派、推销教辅资料。
二、任何个人无权向学生推销、征订学生用教辅资料。
确属对学生学习有益的、非重复性的、确有必要订阅的教辅资料,科任教师可以向学校推荐,经年级主任审核,报分管校长和校长批准,可以列入学生自愿征订目录。
三、列入自愿征订目录的教辅资料,由学校向学生和家长发放书面自愿征订单或书面收费通知单,学生与家长自主自愿选择订阅,学校不做统一订阅要求。
学生和家长签名同意后交回学校,由学校统一组织并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据实结算。
征订工作结束后,将有关征订资料(自愿征订单、征订数目、金额等单据)交总务处保存备查。
四、任何未经学校同意向学生推销书刊、征订资料的行为,一律视为违规。
已经向学生收取的钱款必须立即退回;已经发到学生手中的书报立即收回,并向学校写出深刻检查。
给学生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当事人全额赔偿,并向学生以及家长道歉。
违反规定而不进行改正的,当事人负全部责任;学校与之解除聘约。
五、征订过程中凡涉及收取回扣或谋取其他个人利益的,一经查实,依据上级有关规定,报上级有关部门从快、从严、从重惩处,决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