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关于建设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关于建设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建设工程变更管理办法5篇建设工程变更管理办法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变更管理办法为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强化相关职能部门和管理人员职责,扼制“低中高结”现象,节约建设资金,提高建设效率,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通知等文件,对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制定有关变更管理办法,具体如下。
1.适用范围1.1因甲方要求改变建设标准、调整建设方案、增减建设规模;因政府、行业行政法规的调整而产生的要求变化。
1.2工程量计算有遗漏或错误,包括工程量清单漏项、丢项、工程量计算有误等;以及因人工、材料调价而造成的变更(大包干项目不调价;按合同约定条款调整材料价差引起的造价增减不纳入变更范围内)。
1.3现场实际情况与设计文件所描述的情况不一致,包括地质勘察与实际情况不符;设计图纸的错、漏、缺,或设计不合理而对某些部位设计调整及修改。
此类变更属于勘察/ 设计勘误,同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建设单位根据各自职责,视情况追究相关人员、单位责任。
1.4不可预见的施工现状改变,无法实现设计图纸意图,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条件调整设计方案,或改变施工组织而产生的变化。
1.5场地土石方等以合同预估量形式进入预算清单及合同的项目,不适用于本办法。
2.变更的分类2.1一类变更2.1.1单项造价增加50万元(含)以上,且不超合同金额(土石方预估量及甩项项目金额除外)20%的工程变更。
2.1.2累计变更超过合同金额20%的建设项目,还需再增补变更的项目,无论数额多少,均为“一类变更”,并根据《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视实际情况予以责任追究。
2.1.3城市道路、桥梁、排水等建设工程的实施范围、主要材料、工程等级、规划线形、道路规划宽度、桥位、桥跨组成、结构体系、水利防洪标准、主要工艺流程的调整等。
2.1.4凡涉及工程规划总平面图及相关技术经济指标、建设规模(面积)、建设内容、使用性质、工程等级等与原规划总图、可研批复、初步设计方案不符而导致的变更。
建筑工程设计变更管理

建筑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建筑工程设计变更是指在工程设计阶段,由于一些原因需要对已经确定的设计方案进行修改或者调整的情况。
管理好设计变更是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的关键,本文将探讨建筑工程设计变更的管理方法和策略。
一、设计变更的定义和原因分析设计变更是指在工程设计过程中,由于技术原因、需求变化、标准调整等因素,对已经确定的设计方案进行修改或调整的行为。
变更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技术原因:包括设计方案的不合理、施工难度大、工程质量要求高等因素。
2. 需求变化:由于业主或用户的需求发生了变化,需要对设计方案进行调整以满足新的要求。
3. 安全标准调整:国家相关法规、标准的更新或调整,需要对设计方案进行相应的变更。
二、设计变更的管理方法1. 规范变更申请流程建立完善的设计变更申请流程,并明确申请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设计单位和业主应共同制定变更申请的标准格式,以便于后续的审批和跟踪管理。
2. 引入变更评估机制对于设计变更申请,应建立评估机制,通过专业人士对变更方案的技术可行性、安全性、经济性等方面进行评估,确保变更方案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3. 加强沟通与合作设计变更需要涉及到多个专业领域的人员,因此,在变更管理中,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业主等各方应加强沟通与合作,共同协商解决问题,确保变更方案的顺利实施。
4. 做好变更控制在设计变更过程中,要控制设计变更的数量和频率,避免频繁的变更对工程造成的不良影响。
同时,要做好变更的记录和归档工作,以备查验。
三、设计变更管理的挑战和应对策略1. 时间压力设计变更会带来一定的工期压力,需要合理安排时间,加强协调与沟通,确保变更方案能够及时落地。
2. 资源限制设计变更可能需要额外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对于资源有限的情况下,需要合理分配和利用,确保变更方案的实施。
3. 专业技术要求对于一些复杂的设计变更,可能需要相关专业人士的技术支持,此时应积极引入外部专家,提高变更方案的技术可行性。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修订)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1目的为有效控制建设成本,规范设计变更的工作流程,确保设计变更的有效性及正确执行,保证工程的质量、成本和进度等满足要求,制定本办法.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全额投资或控股项目在施工过程及保修过程中的一般设计变更和重大设计变更的管理。
3 术语和定义3。
1设计变更指工程招标完成后再由设计院出具的,对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进行设计修改或补充的图纸及设计修改通知单.《设计变更》主要用于下述修改工作:1)因原设计不完善由公司设计或工程管理部门提出的补充设计;2)不包含在原设计范围之内而经研究,论证必须增加的补充设计;3)施工图错误导致难以施工需进行的修改;4)销售管理部门提出要求需进行的修改;5)工程管理部门提出技术工艺意见或优化意见需进行的修改;6)设计单位提供优化设计提出的修改;7)发现现场施工错误需进行的修改;8)样板施工效果不佳需修改或更换样板.3.2 重大设计变更1)涉及建筑及装修专业影响设计外观效果、使用功能、交房标准的所有变更;2)涉及主材或主要设备系统的变更;3)涉及结构体系及水电系统的变更;4)涉及渗漏问题的做法和节点的重大变更;5)会影响总工期超过一周的;6)由于公司对项目定位重大调整而引起的设计变更;7)经估算,工程费用增加超过10万元或超过合同额10%的.3.3 一般设计变更重大设计变更以外的设计变更,均属一般设计变更。
4 职责4。
1公司工程管理部1)负责本管理办法的制定、修改、解释、监督检查;2)参与重大设计变更审核会签及审批;3)监督工程设计变更的实施.4.2公司规划设计部1)协助本管理办法的制定、修改、解释、监督检查;2)参与重大设计变更审核会签及审批。
4.3 成本合约部、营销策划部参与与本部门有关的重大设计变更审核会签及审批;4.4 区域(直属项目)公司设计部1)负责本系统工程设计变更需求的申请;2)负责工程设计变更申请的审核;3)负责设计变更审批流程的发起;4)负责设计变更的形成及签发;4。
建筑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工程设计变更及工程技术变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一、为明确工程相关单位、业主(或称发包人、甲方、招标人、建设单位,下同)内部各部门的职责范围及权限,规范工程变更(简称变更)的分类及申报审批程序,保证工程质量与进度,有效控制工程投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致远地产有限公司工程设计变更。
工程变更所遵循的原则为优化设计、不降低原设计使用要求、尽量降低或少增加工程成本,并按分类、分级的原则快速、准确、有序地予以处理。
三、所有工程设计变更,按本办法经批准后由工程部下发变更指令并经过公司领导审批后,施工单位(或称承包人、中标人、乙方,下同)依据变更指令进行工程变更。
没有变更指令,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上述变更。
任何工程变更均不表示,也不应以任何方式使原施工合同作废或无效。
四、由于施工单位过失、违约或毁约及施工方法或工序引起的变更指令,变更增加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业主有权不予认可和支付相关的变更费用,且工期不得顺延。
五、所有工程都须编制施工预算和施工图预算。
施工预算是指根据合同、施工图纸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中标文件(如投标原则及单价等)及招标文件等编制而成的造价文件。
施工图预算是指编制单位根据合同、施工蓝图、定额文件及定额计价法的计价原则和有关规范等编制而成的造价文件。
六、增加合同外项目,引起工程数量和相应的单价、合同总价变化,应按照本办法的有关程序确定费用。
七、工程项目变更须有技术论证和经济分析,并按程序报批后实施。
对于某些特殊的工程变更(如抢险等时间上不允许的),经济分析未能及时与技术论证同步报送的,可先报该项目投资估算,但经济分析应在技术论证上报7天内报审,经审批的经济分析作为投资控制的依据。
八、工程变更是指经批准后由监理单位根据规定下发指令的任何工程改变。
以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为基础,凡相对于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发生工程数量变化的项目均为工程变更项目。
工程变更造价控制以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编制的施工预算为基础,单项金额相对于施工预算对应项目变动的金额作为工程变更审批权限依据。
建筑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有效管理建筑工程设计变更,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建筑工程设计变更,包括施工图设计变更和扩大设计范围的变更。
第三条设计变更是指对已经完成或部分完成的设计图纸和方案进行调整、修改或扩大。
第四条建筑工程设计变更应当遵循“安全、经济、合理、可行”的原则,确保变更后的设计能够满足工程的要求。
第五条设计变更应当按照设计变更程序进行,包括需求调研、方案设计、评审审核、审批批准等环节。
第二章设计变更的流程第六条设计变更的流程应当明确,包括需求调研、变更设计、评审审批、施工变更等环节。
第七条设计变更的需求调研应当充分了解变更的原因、范围、影响等,编制变更需求报告,并提交工程管理部门审批。
第八条设计变更的方案设计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编制变更方案设计报告,并提交工程管理部门审批。
第九条设计变更的评审审批应当由专业评审机构进行,包括技术审查、合规性审查等,确保变更方案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法律法规。
第十条设计变更的审批批准应当由工程管理部门进行,对通过评审的变更方案进行审批,并书面通知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
第十一条设计变更的施工变更应当由施工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变更方案进行施工,并将变更情况记录在施工日志中。
第三章设计变更的控制第十二条设计变更应当设立变更控制组织,负责统一协调变更过程中的工作和信息沟通。
第十三条变更控制组织应当由工程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变更控制手册,并进行培训和督导。
第十四条设计变更应当及时记录,包括变更的内容、原因、过程、结果等,记录应当真实可靠。
第十五条设计变更应当及时通知相关方,包括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确保各方能够了解变更情况。
第十六条设计变更应当进行跟踪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变更过程中的问题,确保变更顺利进行。
第四章设计变更的责任追究第十七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设计变更的责任,并保证变更后的设计满足工程的要求。
建筑工程设计变更管理

建筑工程设计变更管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建筑工程在设计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一些变更需求。
设计变更是指在建筑工程设计过程中,由于某些原因需要对设计方案进行调整或修改的情况。
合理、高效地管理建筑工程设计变更,对于保障工程品质、提高工程效益至关重要。
本文将就建筑工程设计变更的管理进行探讨。
一、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建筑工程设计变更管理首先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变更的定义、变更管理责任的明确、变更申请、审核、审批、执行和验收的流程等内容。
通过明确的管理制度,可以规范工程设计变更的申请和处理流程,提高管理的透明度和效率。
二、强化变更申请的控制为了有效管理设计变更,需要建立起科学的变更申请控制机制。
变更申请应由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的专业负责人提出,并包括详细的变更内容、原因、影响、解决方案等信息。
这样可以确保变更申请的合理性、可行性,也便于后续的审核和决策。
三、严格的变更审核与决策程序设计变更的审核和决策环节应严格执行,确保变更的合规性和合理性。
审核单位可以设立专门的变更审核小组,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通过专业的技术评估和经济效益分析,评估变更对工程整体的影响。
决策单位应充分考虑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综合各方面的因素做出明智的决策。
四、做好变更后的追踪管理一旦设计变更获得批准并执行,就需要建立起相应的追踪管理机制。
追踪管理应包括变更方案的执行情况、变更带来的影响和后续工作的协调等内容。
同时,也需要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确保变更后的工作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的效果。
五、加强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沟通良好的设计变更管理还需要建立起一个良好的沟通平台。
相关人员应接受专业的培训,了解变更管理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应加强合作,确保信息的畅通和沟通的有效性。
只有通过加强人员培训和沟通,才能更好地提升建筑工程设计变更管理的水平和效果。
六、总结经验,优化管理流程建筑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是一个探索和优化的过程。
建筑工程设计变更的法律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变更的法律规定建筑工程设计变更是指在建筑项目进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需要对设计方案进行调整、修改或补充的情况。
在建筑工程实施过程中,设计变更虽然有时不可避免,但需要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进行操作,以保障工程质量和各方利益。
本文将介绍建筑工程设计变更的法律规定。
一、建筑法规中的设计变更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建筑工程设计的变更应满足以下要求:1. 设计变更应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的技术标准。
2. 设计变更需要通过合法程序进行审批,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或备案。
3. 设计变更应当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确保变更后的设计方案不会对相关环境和利益相关方产生负面影响。
二、设计变更的程序及相关责任1. 设计变更的程序设计变更的程序涉及以下几个环节:(1)变更申请: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需要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变更的原因、内容及合理性。
(2)评审审批:变更申请需要提交相关资料,经过设计审查、技术评审等程序,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批或备案。
(3)变更设计:经过审批后,设计单位根据变更要求进行设计方案的调整、更新,形成变更设计。
(4)变更施工:经过设计变更后,需要进行相应的施工调整,确保新设计方案的质量和安全。
2. 相关责任在设计变更过程中,涉及到的相关责任主要有:(1)设计单位的责任:设计单位应当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并负责进行变更设计。
(2)建设单位的责任:建设单位需要负责申请变更、组织评审审批,并保证变更后的设计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3)监理单位的责任:监理单位需要对设计变更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变更过程合法、合规,并对变更后的施工进行监督。
三、设计变更的风险与控制设计变更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满足建设项目实际需求,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和挑战。
为了控制设计变更的风险,以下几点值得注意:1. 合理规划:在项目初期,应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并制定合理的项目规划和设计方案,尽量减少后期可能出现的设计变更需求。
福建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福建省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变更管理,保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变更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福建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全省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变更实施指导、监督。
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内的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变更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经审查合格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修改。
严禁建设单位以施工单位施工工艺改变、材料设备采购困难等为由要求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变更。
第五条施工图经审查合格后确需修改的,建设单位应向勘察设计单位提供经本单位盖章和项目负责人签字的书面材料,并提出充分的理由和依据。
涉及改变建筑使用性质、使用功能、建筑面积、建筑密度、容积率、建筑高度、服务配套设施、住宅套数、车位(库)数量等主要指标的,应同时提供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否则勘察设计单位不予变更。
第六条除原勘察设计单位解体、超出原勘察设计单位资质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等原因外,勘察设计变更应由原勘察设计单位负责。
第七条勘察设计变更分为重大变更和一般变更,涉及以下内容的更改属重大变更:(一)岩土工程勘察1、场地工程地质条件评价结论涉及地形、地貌、地层、地质构造、岩土性质及其均匀性或主要岩土性质指标,主要指岩土的强度参数、变形参数、地基承载力建议值变更;2、场地水文地质条件评价结论涉及地下水埋藏情况、类型、水位及其变化、水文地质参数或地下水作用,包括力学作用和物理化学作用变更;3、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评价结论涉及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设计地震分组、抗震地段划分、水平地震影响系数、场地特征周期、场地类别划分或液化判别变更;4、对场地不良地质作用的描述或工程危害程度的评价结论变更;5、施工中发现土层与勘察文件明显不符或因施工造成不良地质现象影响场地稳定性,应当进行补充勘察;6、由于设计文件在建筑规模、平面形状和尺寸、结构的抗震等级、- 2 -结构体系、荷载取值、基础形式等方面发生变更,造成原勘察报告不能满足要求,需要进行补充勘察或重新勘察。
建筑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变更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在建筑工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会出现需要进行变更的情况。
为了有效管理变更,并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制定建筑工程变更管理办法成为必要的举措。
二、变更管理流程1. 变更申请变更申请由相关责任人填写并提交给建设单位。
申请中应包含变更理由、范围、影响等重要信息。
2. 变更评估建设单位会将变更申请进行评估,考虑其对工程进度、质量、成本的影响,评估结果将对变更是否批准做出决策。
3. 变更审批建设单位根据变更评估结果,决定是否批准该变更申请。
若批准,将通知工程团队进行相应的变更实施。
4. 变更实施变更实施由工程团队负责,负责人应确保变更的具体实施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并及时完成变更工作。
5. 变更记录在变更实施完成后,应及时记录变更的详细信息,包括变更前后的设计图纸、文件、材料等。
这有助于后续工作的顺利进行,并作为变更管理的重要依据。
三、变更管理原则1. 及时性原则变更申请应在发现变更需求后尽快提交,以便评估和处理。
同时,变更实施也要及时进行,避免影响工程进展。
2. 合理性原则变更申请的理由必须合理,并考虑变更对工程进度、质量、成本的影响。
变更决策也要基于合理的判断。
3. 规范性原则变更实施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规范,以确保变更后的工程质量和安全。
4. 协调性原则变更涉及到多个方面的利益关系,各方应积极协调合作,以达成共识并顺利进行变更工作。
5. 记录性原则变更管理的每一步都应有明确的记录,便于追溯和总结经验教训。
这对于类似变更的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四、风险和挑战在建筑工程变更管理中,可能会面临一些风险和挑战,如:1. 变更申请不合理或不全面,导致变更实施效果不佳。
2. 变更评估不准确,造成对工程进度、质量、成本的不可逆影响。
3. 建设单位和工程团队之间的沟通不畅,导致变更决策的延误或不合理。
4. 变更实施中的安全风险和技术难题。
为应对这些风险和挑战,变更管理团队应建立完善的制度和流程,并加强协调沟通,提高变更管理的效率和效果。
建筑工程项目变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项目变更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因设计、施工、监理等原因引起的变更管理。
第三条建筑工程项目变更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变更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2. 安全可靠:变更不得影响工程安全和使用功能;3. 经济合理:变更应充分考虑投资效益,尽量减少损失;4. 科学有序:变更管理应遵循科学、合理的程序,确保变更实施有序进行。
第二章变更范围与分类第四条建筑工程项目变更范围包括:1. 设计变更:对施工图、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等设计文件的修改;2. 施工变更:因施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施工方案、施工工艺、施工材料等进行的调整;3. 监理变更:监理单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等方面提出的调整建议。
第五条建筑工程项目变更分类:1. 必要变更:因设计、施工、监理等原因,确需进行的变更;2. 非必要变更:因管理不善、施工错误等原因,非必须进行的变更;3. 重大变更:涉及工程安全、使用功能、投资规模等方面的重大变更。
第三章变更程序第六条变更申请与审批:1. 变更申请:变更申请单位应向项目管理部门提交变更申请,说明变更原因、内容、影响及解决方案;2. 审批程序:项目管理部门对变更申请进行审核,必要时组织专家论证,形成审批意见。
第七条变更实施:1. 变更方案:变更方案应明确变更内容、实施时间、责任单位等;2. 实施过程:变更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变更方案执行,确保变更质量;3. 监督检查:项目管理部门对变更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变更符合要求。
第四章变更费用与工期第八条变更费用:1. 变更费用应根据变更原因、内容、影响等因素合理确定;2. 变更费用应在变更申请审批通过后,由变更单位负责支付。
第九条变更工期:1. 变更工期应在不影响工程总工期和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合理安排;2. 变更工期调整需经项目管理部门审批。
建筑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建筑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建筑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是指在建筑工程设计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导致设计方案需要进行变更,而对这些变更进行总体控制和管理的过程。
建筑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和优化建筑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流程,减少因设计变更带来的风险和成本损失,保证建筑工程实施的顺利进行和质量的保证。
一、设计变更管理的必要性在建筑工程设计过程中,设计变更是难以避免的。
由于种种原因,设计方案可能需要进行更改,这些原因可能是建筑设计方案的缺陷,或是业主要求的变更等。
设计变更的无序管理将严重影响建筑工程实施进度和质量保障,从而使建筑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各种风险和成本问题。
因此,建立有效的设计变更管理办法,是实现建筑工程高效、安全、质量保障的必要条件。
二、设计变更管理的原则1、合理性原则设计变更应该以保证建筑工程安全和质量为前提,合理利用资源,实现设计方案优化。
变更建议需要针对工程整体性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合理决策。
2、优先性原则设计变更管理流程中,应以当下工程阶段为优先考虑因素,尽量避免变更方案对原有工程进度产生影响。
3、可操作性原则设计变更方案应该尽可能操作性强,并考虑到现有资源和技术能力之内,避免方案变更因素难以落地或者实现效果无法保证。
三、设计变更管理的流程1、设计变更流程的开端当设计方案出现问题,或者业主提出变更意向时,工程开发团队应尽快进行问题调研和评估,并整理相关资料提供给变更决策者,协商确定是否需进行设计变更,并对变更进行初步评估。
2、设计变更方案评估变更决策者应根据初步评估结果,对变更方案进行细化制定,并根据当前工程阶段进行监控和评估,确保变更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同时,根据变更方案定位,调整工程变更预算和时间进度安排,确保变更途中不会对整个工程过程造成过多影响。
3、变更方案审批变更方案设计完成后,需要进行审批。
各级管理者应根据程序制度要求及时提出相应意见,启用流程管理系统,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审批流程,并签署相应决策文件和合同协议。
福建省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福建省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变更管理,保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变更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福建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全省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变更实施指导、监督。
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内的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变更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经审查合格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修改。
严禁建设单位以施工单位施工工艺改变、材料设备采购困难等为由要求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变更。
第五条施工图经审查合格后确需修改的,建设单位应向勘察设计单位提供经本单位盖章和项目负责人签字的书面材料,并提出充分的理由和依据。
涉及改变建筑使用性质、使用功能、建筑面积、建筑密度、容积率、建筑高度、服务配套设施、住宅套数、车位(库)数量等主要指标的,应同时提供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1 -的批准文件,否则勘察设计单位不予变更。
第六条除原勘察设计单位解体、超出原勘察设计单位资质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等原因外,勘察设计变更应由原勘察设计单位负责。
第七条勘察设计变更分为重大变更和一般变更,涉及以下内容的更改属重大变更:(一)岩土工程勘察1、场地工程地质条件评价结论涉及地形、地貌、地层、地质构造、岩土性质及其均匀性或主要岩土性质指标,主要指岩土的强度参数、变形参数、地基承载力建议值变更;2、场地水文地质条件评价结论涉及地下水埋藏情况、类型、水位及其变化、水文地质参数或地下水作用,包括力学作用和物理化学作用变更;3、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评价结论涉及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设计地震分组、抗震地段划分、水平地震影响系数、场地特征周期、场地类别划分或液化判别变更;4、对场地不良地质作用的描述或工程危害程度的评价结论变更;5、施工中发现土层与勘察文件明显不符或因施工造成不良地质现象影响场地稳定性,应当进行补充勘察;6、由于设计文件在建筑规模、平面形状和尺寸、结构的抗- 2 -震等级、结构体系、荷载取值、基础形式等方面发生变更,造成原勘察报告不能满足要求,需要进行补充勘察或重新勘察。
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的变更设计管理,规范变更设计程序,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市政工程、道路桥梁工程、水利工程等。
二、变更设计的定义和分类(一)变更设计的定义工程变更设计是指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已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完善或补充。
(二)变更设计的分类1、重大变更设计:指涉及工程规模、技术标准、建设方案等重大改变,可能对工程质量、安全、投资和进度产生重大影响的变更。
2、一般变更设计:指在不改变工程规模、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的前提下,对工程局部进行的调整和优化。
三、变更设计的原则1、必要性原则:变更设计必须是为了满足工程实际需要,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或优化工程设计。
2、科学性原则:变更设计应经过充分的技术论证和经济分析,确保变更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3、合法性原则:变更设计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合同约定。
4、及时性原则:变更设计应及时提出、及时审批和及时实施,避免影响工程进度。
四、变更设计的提出1、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存在问题或需要进行变更,应填写《工程变更设计申请表》,并附上相关的证明材料,如现场照片、测量数据等,向监理单位提出变更申请。
2、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申请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后报建设单位。
3、建设单位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对变更申请进行审查,必要时邀请专家进行论证。
4、设计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对变更申请进行研究和设计,提出变更设计方案。
五、变更设计的审批(一)重大变更设计的审批1、设计单位提出重大变更设计方案后,建设单位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
2、建设单位将评审通过的变更设计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3、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建设单位下达变更设计通知,方可实施变更。
(二)一般变更设计的审批1、设计单位提出一般变更设计方案后,建设单位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审查。
建筑工程施工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施工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施工设计变更是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一部分,对于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完成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介绍建筑工程施工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包括其适用范围、变更流程、监管机制等,并分析具体案例,最后进行总结和展望。
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是一种常见现象。
设计变更可能源于多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缺陷、技术变更、业主需求变化等。
为了规范设计变更管理,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完成,制定建筑工程施工设计变更管理办法显得尤为重要。
建筑工程施工设计变更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
该办法规定了设计变更的申请、审批、执行、验收等流程,明确了各参与方的职责和权利。
同时,管理办法还强调了对设计变更的监管,确保设计变更不会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产生不良影响。
设计变更申请单是管理办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申请单应详细说明设计变更的原因、影响范围、技术方案等相关信息。
在审批过程中,需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评审,确保设计变更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执行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方案进行操作,确保变更效果达到预期。
在验收阶段,需要对变更结果进行评估,确保变更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为了更好地说明建筑工程施工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的具体应用,我们以一个实际案例进行分析。
某高层商业建筑在施工过程中,因设计缺陷导致部分结构无法满足实际使用需求。
在业主、设计单位和施工方的共同协商下,决定进行设计变更。
首先,施工单位提交了设计变更申请单,详细说明了变更原因和方案。
经过评审,该变更被批准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各参与方均严格按照审批方案操作,确保了变更的顺利进行。
最终,该设计变更顺利完成,并经过验收评估,确保了建筑结构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通过上述案例可以看出,建筑工程施工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在实际应用中具有显著效果。
它规范了设计变更的申请、审批、执行和验收流程,确保了变更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建筑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随着现代建筑工程的不断发展和建设过程中的各种变化,建筑工程项目中的变更设计成为了常见的现象。
为了保证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合理管理和控制变更设计是至关重要的。
因此,本文将详细介绍建筑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以帮助各位建筑工程相关人员更好地进行变更设计的管理。
一、变更设计的定义在建筑工程项目中,变更设计是指在原设计方案的基础上,由于各种原因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调整或补充的行为。
变更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的变更、材料的替换、施工工艺的调整等。
二、建筑工程变更设计的管理原则1. 及时性:变更设计应在发现问题或需要修改的时候及时进行,避免对工程进展产生不利影响。
2. 合理性:变更设计应基于合理的安全性和经济性原则,确保变更后的设计方案符合工程要求。
3. 可行性:变更设计应可行,即在工期和预算的限制下能够成功实施。
4. 统筹性:变更设计应与原设计方案相互协调,确保整个工程的连贯性和一致性。
三、建筑工程变更设计的管理流程1. 变更设计需求确认: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如果发现需要进行变更设计,首先需要进行需求确认。
相关责任人员应及时与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进行沟通,明确变更的具体需求和目的。
2. 变更设计方案制定:基于变更设计需求,由设计单位编制变更设计方案。
变更设计方案应包括变更的具体内容、技术要求、施工工期、造价影响等相关信息。
3. 变更设计方案评审:设计单位应将编制好的变更设计方案提交给建设单位进行评审。
评审内容包括技术可行性、工程影响、预算变化等方面的分析和评定。
4. 变更设计方案批准:经建设单位评审通过后,对变更设计方案进行批准,并将批准意见及时反馈给设计单位。
5. 变更设计方案实施:设计单位按照批准的变更设计方案进行具体实施,以确保工程按照变更后的要求进行施工。
6. 变更设计方案记录和归档:对于进行了变更设计的工程项目,应当保存相关的变更设计方案记录和归档,以备后期查阅和参考。
四、建筑工程变更设计管理的注意事项1. 变更设计应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的要求,遵循相应的设计、审批程序。
建筑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尽量避免或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工程变更,强化约束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工程变更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施工单位等任何一方根据工程特性提出,由工程现场实际情况、材料设备代换、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改变以及其他实质性变更所引起的工程性质、工程内容、工程量等的变化。
第四条现场变更必须以设计单位的意见为主要依据,按照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原则,实施有效控制和规范管理。
第五条工程变更主要包含内容: 涉及室外道路及管线线位、高程等需要做重大调整;涉及到建筑外观、建筑功能布局、装饰装修方案、景观设计方案、结构型式、给排水方案、暖通方案、电气方案、智能化方案,对工程质量和建设周期有重大影响的变更。
第六条工程变更原则(一)与整体设计和谐统一原则;(二)不降低原设计标准原则;(三)不改变原设计整体风格原则;(四)经济性原则。
(五)完善设计文件不足(缺陷)原则。
第七条工程变更依据(一)工程施工设计文件;(二)工程现场实际情况;(三)国家、省、市及相关部门的强制性要求;(四)其他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文件。
第八条工程变更审批程序(一)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由施工单位提出:施工单位应填写变更申请单(见附表)一式六份,并要写明相关的工程造价对比分析、变更部位、变更理由等。
监理单位将签署意见后的变更申请单报建设单位审查,确定具体的变更内容并签署意见;变更的处理时限为10个工作日内上报。
(二)设计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由设计单位填写变更单申请单一式六份,后续程序按照施工单位及申请单流程执行。
(三)监理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监理单位填写变更申请单一式六份,后续程序按按照施工单位及申请单流程执行。
(四)建设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建设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由提出人以工作指令单为依据。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接收指令单后按照变更程序提出申请。
第九条工程变更的实施对于审核通过的变更申请,统一由建设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设计单位,进行变更设计。
建设单位(乙方)工程设计变更管理规定

建设单位(乙方)工程设计变更管理规定建设单位(乙方)工程设计变更管理规定一、总则1.1 目的和意义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明确了建设单位(乙方)在工程设计变更管理中的职责和流程,确保设计变更的合理性、合规性。
1.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由建设单位(乙方)负责的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工作。
1.3 词语定义- 建设单位(乙方):承担工程建设任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工程设计变更: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技术、经济、环境等原因,对已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修改的行为。
二、职责和权限2.1 建设单位(乙方)职责- 负责组织工程设计变更的申报、审批和实施工作。
- 负责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合理性、合规性进行审查。
- 负责组织工程设计变更后的施工、验收和总结工作。
2.2 建设单位(乙方)权限- 依据合同约定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工程设计变更进行审批。
- 对工程设计变更涉及的费用、工期等进行调整。
- 对设计变更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三、工程设计变更流程3.1 申报1. 工程设计变更申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乙方)提交书面申报材料,包括变更原因、内容、影响分析等。
2. 建设单位(乙方)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确保申报材料齐全、有效。
3.2 审查1. 建设单位(乙方)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设计变更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变更的合理性、合规性;- 变更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的影响;- 变更方案的可行性。
2. 审查通过的,建设单位(乙方)出具设计变更批准意见。
3.3 实施1. 设计变更批准后,建设单位(乙方)应组织相关单位按照变更内容进行施工。
2. 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乙方)应对设计变更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变更内容符合批准意见。
3.4 验收1. 设计变更完成后,建设单位(乙方)组织验收,验收内容包括:- 变更工程的质量、安全性;- 变更对工程进度、投资控制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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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工程设计变更及工程技术变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一、为明确工程相关单位、业主(或称发包人、甲方、招标人、建设单位,下同)内部各部门的职责范围及权限,规范工程变更(简称变更)的分类及申报审批程序,保证工程质量与进度,有效控制工程投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致远地产有限公司工程设计变更。
工程变更所遵循的原则为优化设计、不降低原设计使用要求、尽量降低或少增加工程成本,并按分类、分级的原则快速、准确、有序地予以处理。
三、所有工程设计变更,按本办法经批准后由工程部下发变更指令并经过公司领导审批后,施工单位(或称承包人、中标人、乙方,下同)依据变更指令进行工程变更。
没有变更指令,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上述变更。
任何工程变更均不表示,也不应以任何方式使原施工合同作废或无效。
四、由于施工单位过失、违约或毁约及施工方法或工序引起的变更指令,变更增加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业主有权不予认可和支付相关的变更费用,且工期不得顺延。
五、所有工程都须编制施工预算和施工图预算。
施工预算是指根据合同、施工图纸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中标文件(如投标原则及单价等)及招标文件等编制而成的造价文件。
施工图预算是指编制单位根据合同、施工蓝图、定额文件及定额计价法的计价原则和有关规范等编制而成的造价文件。
六、增加合同外项目,引起工程数量和相应的单价、合同总价变化,应按照本办法的有关程序确定费用。
七、工程项目变更须有技术论证和经济分析,并按程序报批后实施。
对于某些特殊的工程变更(如抢险等时间上不允许的),经济分析未能及时与技术论证同步报送的,可先报该项目投资估算,但经济分析应在技术论证上报7天内报审,经审批的经济分析作为投资控制的依据。
八、工程变更是指经批准后由监理单位根据规定下发指令的任何工程改变。
以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为基础,凡相对于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发生工程数量变化的项目均为工程变更项目。
工程变更造价控制以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编制的施工预算为基础,单项金额相对于施工预算对应项目变动的金额作为工程变更审批权限依据。
施工预算仅因与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数量发生变动差异的,按有关规定报批。
在施工预算报批之前,出现与中标造价、合同造价有变动的项目应按工程变更程序报批。
工程变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工程签证、设备材料变更、新增项目等。
九、监理单位和项目管理单位要加强工程变更管理,建立工程变更台账,按月度对各类变更项目、原因、工程数量、费用增减额进行统计、分析,严格控制投资。
第二章工程变更管理的职责本管理办法规定的任何变更,均应在其申请报告中列出前附表,并附上相应的支持材料。
这些材料必须包括技术、经济两方面的分析及责任归属。
变更必须考虑引起相关工程费用等变化的情况,不得分解属于同一单项变更(以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子项目为依据作为一个单项)的内容、工程量及费用。
变更提出单位如有化整为零、故意规避审批权限的行为,业主将视为违约,并保留追索相应损失的权力。
所有变更报告均应按单项和规定的统一格式(附后)填报,在可预见出现变更的情况下,应立即填报变更报告,使变更审批留有足够的处理时间,不得无故拖延影响变更审批。
若非合同规定的特殊情况,施工单位不得因工程工期或工序等原因擅自进行变更处理,否则若因施工单位延误处理时机,责任由施工单位承担。
驻地监理工程师是工程变更的第一核查责任人。
驻地监理工程师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及时对施工单位进行督促与指导。
项目管理单位和业主将对施工单位和驻地监理工程师进行监督检查。
一、设计单位职责设计单位必须全面及时履行合同及本办法规定的义务和职责,对图纸会审和工程变更认真审查、严格把关。
(一)设计单位应派人常驻现场,通力协作,及时处理工程变更的有关问题。
(二)审查设计变更,对工程变更在设计上的必要性和施工方案的可行性负责。
(三)负责完成具体的设计变更工作,并应发出正式的设计变更(含修改)通知书(包括施工图纸)。
(四)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的缺陷提出工程变更,应及时按规定编制设计变更文件。
(五)在编制设计变更文件时应附上投资估算。
二、施工单位职责施工单位(包括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设备供货单位等)必须全面及时履行合同及本办法规定的义务和职责,对图纸会审和工程变更认真审查、严格把关。
(一)施工单位必须在收到施工图后的30天内,结合中标文件和合同编制施工预算,按程序进行报批。
并将施工预算与中标造价进行比较分析,报监理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审核,经业主审批后方可有效。
(二)按本管理办法规定申报变更情况,按合同实施变更等,不得因费用负担原因而拖延工程进度;(三)根据不同的变更情况,在提交变更申请报告时必须提供技术、经济两方面的分析报告,按程序进行报批。
(四)每月20日前整理汇总和编写工程月度变更价款分析报告,并及时报送。
三、监理单位职责监理单位是工程变更的第一核查责任人,必须全面及时履行合同及本办法规定的义务和职责,对图纸会审和工程变更认真审查、严格把关。
(一)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管理办法规定及时处理变更工作,督促施工单位按管理办法规定申报变更情况;(二)按规定主持变更处理会议,审核施工单位提交变更申请报告并提出意见,按合同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行监理职责,有责任和义务避免因变更引起的损失或延误等;(三)负责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各种工程变更进行经济与技术分析,并对于非施工单位提交的各种工程变更进行经济与技术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四)负责主持协助项目各管理单位与施工单位进行因各种工程变更费用的谈判及办理相关手续;(五)必须在收到施工图后的30天内编制施工图预算;并与施工预算进行比较分析。
凡以招标图进行招标的项目,还应将招标图预算和施工图预算进行比较分析,报项目管理单位审核,最后由业主审批;(六)编审工程变更文件,发出变更指令,监督变更的执行;变更文件包括:1. 工程变更令。
应按固定格式填写,说明变更的理由、变更概况、变更估价和对合同价款的影响。
2.工程量清单。
填写工程变更前、后的工程量、单价和金额,并对未在合同中规定的方法予以说明。
3.新的设计图纸及有关的技术标准。
4.涉及变更的其他有关文件或资料。
(七)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月度变更价款分析报告后须于2日内审核完毕,提交给项目管理单位复核。
四、业主各部门内部职责:本办法中的业主是指广交会琶洲展馆二期工程及配套项目的投资方及使用单位,即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
中心(集团)下设项目办,项目办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履行各自的相应职责。
(一)总工室:必须对图纸会审和工程变更认真审查、严格把关。
负责审查变更技术方案的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会同有关单位对变更方案从工程技术及经济上进行总把关。
对任何涉及设计变更方案从技术上进行审批,从经济上提出审查及投资控制意见。
负责组织并督促审查施工图预算和施工预算。
(二)招标部:提供并确认相关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作为变更对比的依据。
确定工程变更涉及的合同内项目、合同外项目是否需要按有关程序招标。
(三)合同预算部:作为工程变更造价审核的职能部门,必须对图纸会审和工程变更造价认真审查、严格把关。
负责审查各种变更相应计量与支付的正确性与准确性,负责会同工程主管部门对合同价款及合同范围的影响作出预测和判断,负责审定变更工程项目的合理单价,在变更的投资控制上把关。
负责施工图预算、施工造价预算及有关对比分析的审核,报批后作为工程变更和投资控制依据。
负责将施工图预算和施工预算报项目办和公司审批。
第三章工程变更的分类及审批权限一、工程变更分类(一)按变更项目归属,即是否有合同约定,可分合同内项目与合同外项目。
合同内项目是指合同中工程承包范围内包含的工程项目,包括各项目及子项目的工程数量和相应的单价、合价及其按业主最新确认的施工图(包括施工图纸会审和设计变更通知单)重新计算并经监理、项目管理单位和业主审核确认的工程量及价款。
合同外项目是指合同以外新增的工程项目。
(二)按变更性质分类,可分为设计变更和施工变更。
设计变更是指对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所进行的修改、完善和调整等引起的变更,包括优化设计、完善设计和新增工程。
设计变更分为特定设计变更和非特定设计变更,特定设计变更的项目必须符合必要性和唯一性原则,即满足必须做且必须这样做的项目。
必要性是指拟变更的工程项目非变更不可,不变更则绝对不行;唯一性指拟变更的工程项目的变更方案是特定的、唯一的。
施工变更是指在施工中实际遇到的现场条件同招标文件中描述的现场条件有本质的差异,或有经济更优的施工方案而发生的工程变更。
除设计变更外的工程变更都归属于施工变更。
(三)按变更提出单位分类,可分业主提出的变更、项目管理单位提出的变更、监理单位提出的变更、设计单位提出的变更和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
(四)按单项审批权限大小分类,可分为I类、II类、III 类,即重大变更、重要变更和一般变更,其中II类变更按单项造价(或投资估算)增(减)额大小又分为A、B、C三级。
各类变更定义如下:1、I类变更,即重大变更符合下列任一条件者为I类变更(1)涉及建设规模、基本原则、技术规范、重大方案等与既定设计或合同发生变化的变更,或造成与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不一致的变更。
(2)不改变审查意见,只改变签订合同时确定的主要施工方案、一般设计原则方案、技术比较复杂的合同变更。
(3)合同外项目单项造价(或投资估算)增(减)额人民币(下同)在50万以上(含50万元)的工程变更项目。
(4)合同内项目在100万以上(含100万元)的工程变更项目。
2、II类变更,即重要变更除I类、III类变更情况外,凡单项变更费用在人民币3万元以上者(含3万元)的工程变更。
该类变更根据金额大小又分为A、B、C三级。
3、III类变更,即一般变更指变更费用在人民币3万元以下者(不含3万元)的工程变更。
包括变更技术简单以及辅助工程设计、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或需要补充勘察资料等,不降低技术标准和使用功能,不影响主体工程等的简易工程变更项目。
二、变更审批权限:审批权限根据不同变更类别和级别设置,分为五级审批,审批主体为监理单位、工程部、合同预算部、总工、总经理。
I类、II类、III类变更项目在业主授权范围内由工程部、合同预算部、总工审查批准,报总经理审批。
工程部需每月25日前公司书面汇总报告本月全部变更情况。
1、合同内项目:(1)A(3万至20万)(含3万元,不含20万元)级:变更工程部形成书面意见(会议纪要或变更处理表等),由工程部总工审签后,报总经理审批(以签名及盖项目办章为准)即可实施,但要及时将每单工程变更情况报合同预算部审阅备案。
(2)B(20万至50万)(含20万元,不含50万元)级:工程部及合同预算部及总工讨论并形成意见,由总工签名后,总经理提出审签意见,由董事长审批(以项目办主任签名及盖项目办章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