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线路事故应急抢修单填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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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线路事故应急抢修单填写说明
1抢修单全称。
抢修单以局为单位统一印刷,并用郴州电业局的全称。例如:郴州电业局电力线路事故应急抢修单。
2单位及编号。
1)单位系指各设备管理单位二级机构。例如:线路管理所。
2)编号栏填写工作票号,以班(股)组为单位,按月累计顺序进行编号。编号采用七位数字,前两位数为年度、中间两位数为月份、后三位为当月工作票的统一编号,例如:检修班0611001。
3 抢修工作负责人、班组、抢修班人员。
1)事故应急抢修单由工作负责人根据抢修任务布置人的布置填写,无须工作票签发人的签发即可执行。该工作负责人对所填写的事故应急抢修单正确性负责。
2)一个班组工作,工作负责人栏填班组工作负责人姓名;几个班组共同工作,工作负责人栏填总工作负责人姓名。
3)一个班组工作,班组栏填工作班组全称;几个班组共同工作,应在班组栏列出所有工作班组的名称。
4)工作班人员栏填写参加工作的所有人员姓名(不包括工作负责人),数量为本栏人数;一个班组工作,工作票上填写每个工作人员的姓名;几个班组共同工作,工作班人员超过10人时,工作票上填写各班组负责人姓名及其人数。如:张三等8人、李四等5人。
对于临时雇用的劳动力民工,工作负责人应明确指定其负责人,并将其负责人姓名及总人数记于本栏内,例如:民工××等8人。
4抢修任务。
抢修地点应注明线路名称与具体杆号并填写被抢修设备的双重名称;抢修内容应填写需要抢修的具体部件。
5 安全措施。
注明必须拉开的断路器、隔离开关,应装设的接地线与应悬挂的标示牌,填写主要的危险点控制措施。
6 抢修地点保留带电部分及注意事项。
抢修地点保留的带电部分系指与工作地段相邻近的平行、交叉或同杆架设的未停电线路,以及在部分停电的线路中,与带电部分相联接的处于断开状态的断路器设备。例如:线路的柱上断路器、隔离开关或可熔保险器等,当断开时一侧有电,一侧无电,则该电气设备应认为就是带电设备。在该设备的两侧均不准工作或触及。如果抢修作业现场保留有带电的线路或设备时,工作负责人应结合实际,制定出相应的控制措施,并认真填写于此处,作为向抢修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书面依据。
6抢修任务布置人为抢修单位的主管领导,抢修任务布置人的姓名由工作负责人填写。
7现场勘察需补充下列安全措施。
经现场勘察,由许可人补充填写保障抢修人员安全的措施。没有补充时填写“无”。
8 许可抢修时间。
由抢修工作负责人填写得到许可抢修命令的时间及发布许可命令者的姓名。
9 抢修结束汇报。
1) 当事故抢修结束,具备送电情况时,抢修工作负责人应通知工作许可人恢复送电。在“现场设备状况及保留安全措施”中应填写:现场设备状况完好,具备送电条件。工作地点所挂的接地线已经全部拆除,线路上已无本班组工作人员与遗留物,可以送电。
2) 当事故抢修结束,须进一步转入事故检修时,抢修工作负责人应在“现场设备状况及保留安全措施”中应填写现场设备的实际状况及保留安全措施的具体内容。
3)抢修单结束后,在抢修单右上方空白处盖“已执行”印章。
事故应急抢修单填写
2007-06-12 20:16
6、10事故应急抢修单填写标准
6.10.1填用事故应急抢修单的工作为:
6.10.1、1输、变、配电设备发生严重缺陷,造成设备被迫停止运行的抢修工作。
6.10.1、2输、变、配电设备发生事故需立即处理的工作。
6.10.2填写标准
6.10.2、1抢修任务与抢修地点:
a)变电站(发电厂)设备抢修地点填写变电站(发电厂)名称、电压等级、设备名称及设备(间隔)编号;
b)输、配电设备抢修地点填写抢修设备电压等级、线路名称及起止杆(塔)号;
c)抢修内容填写具体抢修工作任务。
6.10.2、2安全措施:
填写应拉开的设备(间隔)名称、编号,应装设的接地线、应合上的接地刀闸、悬挂的标示牌与装设的遮(围)栏等。
6.10.2、3抢修地点保留带电部分或注意事项:
a)变电站(发电厂)设备填写抢修地点保留的带电设备(间隔)名称、编号或与邻近带电设备距离小于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的安全措施。
b)输、配电设备填写不危及该线路安全作业的临近、交叉、平行与同杆(塔)架设的线路(设备)名称、起止杆(塔)号;配电变压器停电时,拉开的跌落式熔断器(保险)带电的桩头或刀闸的触头。
c)注意事项应填写抢修人员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项。
6.10.2、4事故应急抢修单不履行签发手续,但抢修工作负责人填写完事故应急抢修单的1—5项内容后,填写抢修任务布置人的姓名。
6.10.2、5经现场勘察需补充下列安全措施:填写到达抢修现场后,经现场勘察所填安全措施不完善或与现场实际不符,需更正或补充的安全措施。
6.10.2、6许可抢修时间:
a)由变电站(发电厂)工作许可人许可的事故应急抢修应由工作许可人填写许可抢修时间并签名;
b)由调度人员许可的事故应急抢修由工作负责人代填许可抢修时间与调度许可人姓名;
c)输、配电设备许可由停送电联系人担任,许可时间为停送电联系人许可开始工作的时间。
6.10.2、7抢修工作结束汇报:抢修工作结束后,由抢修工作负责人填写抢修工作结束时间、抢修设备现场实际状况与保留的安全措施后汇报工作许可人(停送电联系人)。
a)变电站(发电厂)工作许可人许可的事故应急抢修应由变电站(发电厂)工作许可人会同抢修工作负责人进行现场检查验收,确认现场无遗留物,抢修人员已全部撤离,由变电站(发电厂)工作许可人填写抢修终结时间,并分别签字;
b)调度人员(停送电联系人)许可的事故应急抢修单,调度人员(停送电联系人)得到抢修工作负责人的汇报后,应由设备运行管理部门会同抢修工作负责人进行现场检查验收,确认现场无遗留物,抢修人员已全部撤离,由抢修工作负责人填写抢修终结时间,并填写调度人员姓名。
停送电联系人许可的工作由本人签名。
使用事故应急抢修单的规定
1 8小时内的事故应急抢修可以不用工作票,但应使用事故应急抢修单。
事故应急抢修系指设备发生故障后,有继续发展变化的可能,如不立即迅速处理将危及人身安全、造成火灾或设备严重损坏的事故,必须迅速组织人员进行应急处理,以防事故(故障)的扩大。因此,事故应急抢修的根本目的就是及时消除危及人身及设备安全的紧急状态,而不在于将设备恢复至完好状态。
2 执行事故应急抢修单应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1)如果设备故障不严重,将设备恢复至完好状态所需时间不长(8小时以内),事故应急抢修单的抢修任务为将设备从故障状态恢复至完好状态。
2)如果设备故障比较严重,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将设备恢复至完好状态,那么,事故应急抢修单的抢修任务则仅限于及时消除危及人身及设备安全的紧急状态,其后续工作应转入事故检修。
事故检修应与正常检修一样填用工作票,并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3)如果设备故障状态比较稳定,在允许的时间内没有扩大的可能性,且不存在任何危及人身及设备安全的紧
急状态,则可直接按事故检修处理。
3 使用事故应急抢修单时,应在抢修单下方增加危险点分析栏,直接在抢修单上进行危险点分析与预控措施。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