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扬中市新闻中心等事业单位招聘社会化管理职工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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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扬中市新闻中心等事业单位招聘社会化管理职工简章

江苏省扬中市新闻中心等事业单位招聘社会化管理职工简章

根据《关于规范和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化用工管理的意见》(扬政发〔2009〕27号)文件规定,扬中市新闻中心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社会化管理职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考条件和对象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勤政廉洁,品行端正,乐于奉献;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3、具有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国民教育)、专业等资格条件;

4、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至1991年1月1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户籍、性别有特殊要求的见《扬中市招聘社会化管理职工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简介表》)。

5、各招聘单位具体招聘人数、笔试内容和资格条件等详见《招聘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5月25日-5月27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2)报名地点:市人才服务中心一楼(市区港西南路8号);

(3)报考者应到现场报名,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同时提交复印件1份),2009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

报考者经初审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填写《扬中市招聘社会化管理职工登记表》,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交纳考试费用98元,考生对所提供的资料及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

2、考试

(1)开考条件:按照招聘职位1:3比例,达到或超过招考比例的进行公开考试,不足3人则核减相应招聘职位。

(2)笔试时间:2009年6月13日

已办理报名手续的考生,于2009年6月8日-6月9日,凭身份证到市人才服务中心(港西南路8号)领取准考证。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不设合格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通知考生。

3、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比例(其中扬中市新闻中心、扬中市经济责任审计中心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权重比例),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新颁发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政审。因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在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4、录用审批

考核政审合格的拟招录人员名单,在扬中人才网站上公示七天。公示结束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

被录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聘用(劳动)合同协议的,由本人负责与原单位协商处理。

三、管理及待遇

新录用的社会化管理职工与市人才市场签订《扬中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化用工聘用(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能胜任工作、表现优秀的,合同期满后确因工作需要的可以续签。

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的工资待遇按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化管理职工收入分配方案》的有关规定执行,其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按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

四、纪律与监督

报考录用工作要严格工作纪律,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对弄虚作假、违反报考录用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 88362996(市人事局)

监督电话: 88358669(市纪委)

二○○九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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