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对外资企业的管理及税收(ppt 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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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外资企业》课件

《如何办理外资企业》课件

根据市场调研结果,明 确产品的特点和优势, 制定差异化的产品定位 策略。
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品牌 推广,提高品牌知名度 和美誉度,增强消费者 对产品的信任和忠诚度 。
建立多元化的销售渠道 ,包括线上和线下渠道 ,提高产品的覆盖率和 销售量。同时,加强渠 道管理和合作伙伴关系 维护,确保销售渠道的 稳定和高效运作。
劳动法
劳动法是规定劳动关系的基本法 律规范,包括劳动合同、工资待 遇、工时休息、社会保险等方面
的内容。
劳动法明确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的权利与义务,保障了劳动者的 合法权益,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
谐稳定。
对于外资企业而言,劳动法是其 规范劳动用工管理的重要法律依 据,也是保障员工权益和维护企
业形象的重要保障。
中国市场的潜力
01
02
03
庞大的消费群体
中国拥有世界上最多的人 口,消费市场潜力巨大。
经济增长的引擎
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为外 资企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 空间。
政策支持
中国政府鼓励外商投资, 提供了一系列优惠政策。
外资企业的发展趋势
技术创新
外资企业将加大在中国的 技术创新投入,推动产业 升级。
绿色发展
外资企业的类型
要点一
总结词
外资企业的类型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 业和外商独资企业。
要点二
详细描述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指外国投资者与中国的公司、企业或 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 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指外国投资者与中国企业或 自然人在中国境内依照合作经营合同约定分配收益或产品 、或共担风险和亏损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是指外国投资 者在中国境内独立投资、独立经营的企业。

外资企业在中国的税收政策与优惠

外资企业在中国的税收政策与优惠

外资企业在中国的税收政策与优惠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外资企业在中国的地位越来越重要。

为了吸引更多的外资流入,中国政府一直实施着一系列税收政策与优惠措施。

本文将介绍外资企业在中国的税收政策与优惠,并探讨其对外资企业的影响。

一、企业所得税优惠外资企业在中国的企业所得税享受一些优惠政策。

首先,对于外资企业的先期亏损,公司可以在后续年度利润中抵扣。

此外,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技术创新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这些税收优惠措施,降低了外资企业的税负,鼓励了技术创新和公司发展。

二、增值税优惠中国政府也对外资企业实施了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根据法规规定,外资企业在购买原材料和设备时,可以申请退税或免税。

这一政策有助于降低外资企业的经营成本,提高其在国内市场的竞争力。

三、个人所得税优惠除了企业所得税优惠以外,中国政府还对外籍员工实施了一些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外籍员工在中国工作的所得税税率可以根据不同的工作年限进行递减,并且个人所得税可以在中国和其它国家之间进行抵免。

这些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有助于吸引更多的高端人才来到中国工作,促进了国际人才交流。

四、跨境投资税收待遇中国作为一个开放的经济体,积极推进与其他国家的经贸合作。

为鼓励跨境投资,中国政府与一些国家和地区签署了避免双重征税协议。

根据这些协议,外资企业可以享受到避免双重征税或减少重复课税的优惠。

这一政策大大降低了外资企业在海外盈利所需缴纳的税负,增加了中国作为投资目的地的吸引力。

五、自由贸易试验区政策为了促进外资企业的发展,中国设立了一些自由贸易试验区。

在这些试验区内,外资企业可以享受更加开放、便利的贸易政策。

比如,外资企业可以实现更加自由的资本项目可兑换,更加灵活的跨境人民币资金管理等。

这些政策有助于进一步优化中国的贸易环境,提升外资企业在中国的发展机会。

综上所述,中国的税收政策与优惠为外资企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企业所得税优惠、增值税优惠、个人所得税优惠以及跨境投资税收待遇等政策,降低了外资企业的负担,促进了外资企业的发展。

《经济法基础》教学课件 第六章 外商投资企业法

《经济法基础》教学课件 第六章  外商投资企业法

董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董事由合营各方委派和撤换。董事名额 的分配由合营各方参照出资比例协商确定。董事的任期为4年,经合营 各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或者由 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是合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不能履行职 责时,应当授权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代表合营企业。董事会会议每年 至少召开1次,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并主持。经1/3以上的董事提议,可以 由董事长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会会议应当有2/3以上董事出席方 能举行。
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设立
(一)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申请
申请设立合营企业,由中外合营者共同向审批机构报送下列正式文 件:① 设立合营企业的申请书;② 合营各方共同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 告;③ 由合营各方授权代表签署的合营企业协议、合同和章程;④ 由 合营各方委派的合营企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人选名单;⑤ 审批机 构规定的其他文件。
(3)合营企业获得的毛利润,按我国税法规定缴纳合营企业所得 税后,扣除合营企业章程规定的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企业 发展基金,净利润根据合营各方注册资本的比例进行分配。以前年度的 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 利润分配。
(4)合营企业应当向合营各方、当地税务机关和财政部门报送季 度和年度会计报表。合营企业的下列文件、证件、报表,应当经中国的 注册会计师验证和出具证明,方为有效:① 合营各方的出资证明书;② 合营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③ 合营企业清算的会计报表。
上述各项文件必须用中文书写,其中第②、③、④项文件可同时用 合营各方商定的一种外文书写。两种文字书写的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二)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审批
在中国境内设立合营企业,必须经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审查批 准。批准后,由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发给批准证书。

中国境内对于外资企业的最新税收优惠政策

中国境内对于外资企业的最新税收优惠政策

中国境内对于外资企业的最新税收优惠政策以前,中国对于内资和外资企业的税收待遇是不同的,主要是为了更尽可能地吸引外国投资商。

然而,在这种政策的持续过程中,内资和外资企业出现了长期的不平等竞争的情况,所以自2008年,中国重新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法令,取消了以前的特殊优惠,将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实行同等的优惠待遇制度。

今天,上海公司注册网就带你了解一下修改后的对于外资企业在境内投资税收优惠政策是怎样的。

一、2008年后外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过度办法自2008年1月1日起,原享受低税率优惠政策的企业,在新税法施行后5年内逐步过渡到法定税率。

其中:享受企业所得税15%税率的企业,2008年按18%税率执行,2009年按20%税率执行,2010年按22%税率执行,2011年按24%税率执行,2012年按25%税率执行;原执行24%税率的企业,2008年起按25%税率执行。

自2008年1月1日起,原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等定期减免税优惠的企业,新税法施行后继续按原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的优惠办法及年限享受至期满为止,但因未获利而尚未享受税收优惠的,其优惠期限从2008年度起计算。

享受上述过渡优惠政策的企业,是指2007年3月16日以前经工商等登记管理机关登记设立的企业。

二、外资企业最新税收优惠政策外资公司取消税收减免及统一企业所得税税率后,那么外资企业还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呢,目前,外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是当地政府的返税,即对于外资公司注册在当地的,将一部分由外资公司交纳的税收,再返还给外资企业。

其中,以上海外资公司返税优惠政策最好。

上海外资公司注册所在区不同,其税返税税收优惠政策也不尽相同。

三、上海外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上海税收优惠政策最好的区:崇明区。

营业税可返外资企业实际交税额的40-50%,企业所得税返16-20%,增值税可返实际交税额的6-9%。

上海税收优惠政策较好的区:奉贤区、金山区。

外商投资企业税收优惠

外商投资企业税收优惠

外商投资企业税收优惠在当今全球化的经济格局中,外商投资企业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为了吸引更多的外商投资,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

这些政策不仅有助于外商投资企业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竞争力,还能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和就业。

接下来,让我们深入了解一下外商投资企业税收优惠的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来谈谈什么是外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通常是指外国投资者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设立的企业。

这些企业带来了资金、技术、管理经验和国际市场渠道,为中国的经济增长和产业升级做出了重要贡献。

那么,为什么要给予外商投资企业税收优惠呢?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其一,税收优惠可以增强一个地区在国际投资市场上的吸引力。

在全球范围内,各个国家和地区都在积极争取外资,税收优惠成为了吸引外资的重要手段之一。

其二,它有助于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在特定领域进行投资,比如高新技术产业、节能环保产业等,从而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其三,税收优惠能够降低外商投资企业的经营成本,提高其盈利水平,增强企业的发展动力和信心。

接下来,让我们具体看看外商投资企业常见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企业所得税方面,很多地区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了税率优惠。

例如,对于设在特定经济区域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可能会享受较低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此外,还有定期的减免税政策。

比如,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可能会免征或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于新设立的高新技术外商投资企业,往往也会给予较大力度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在增值税方面,外商投资企业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享受出口退税政策。

这意味着企业出口货物所缴纳的增值税可以得到退还,从而降低了企业的成本,提高了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在关税方面,对于外商投资企业进口用于自身生产经营的设备、原材料等,可能会享受关税减免的优惠。

这有助于降低企业的采购成本,促进企业的技术改造和产品升级。

除了上述直接的税收优惠政策,还有一些间接的税收优惠措施。

外商投资企业概述(ppt86张)

外商投资企业概述(ppt86张)

合同是否因批准而必然有效或 因批准被撤销而当然失效?
司考 多选

鲁南水泊公司欲与某国梁山公司在阳谷市设立 一家中外合资企业,双方初步拟定的合作框架 包括以下事项,其中哪些符合我国法律规定? () A.合资企业不设股东会,由董事会作为最 高权力机构 B.合资企业合同文本采用英文 C.合资企业注册资本在企业成立时全部缴 清 D.合资企业合同约定由瑞典斯德哥尔摩仲 裁院仲裁解决纠纷
司考 多选

中国某企业与新加坡某公司拟在中国组建一家中 外合作经营企业,双方草签了合同。合同中约定 的下列事项中,哪些是我国法律所允许的? A.合作企业注册资本100万美元,其中外方占 22%,中方占78% B.外方出资中包括一套价值10万美元的设备, 于合作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3个月运抵企业所在地 C.中方出资中的30万美元为现金,由中方向 银行借贷,合作企业以设备提供担保 D.合作企业头5年的利润分配,中外双方各按 50%的比例进行分配
司考 多选

依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有关规定,下 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任何情况下,国家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不得征收 B.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包括外 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 C.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中国法人 D.中国公民个人可以和外国投资者设立中 外合资经营企业
司考 多选
“未生效”论

行政审批在性质上为行政许可,而非行政确认, 由此决定行政审批为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而 非充分条件。在须经行政审批的场合,未经审 批的合同为未生效合同,而非无效合同。未生 效合同不能产生履行的效力,但并非不具有任 何法律约束力,合同依法成立后,负有报批义 务的一方应依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履 行报批的义务,否则,即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 任。

高教社2023经济法(第四版)教学课件项目四 外商投资法律制度

高教社2023经济法(第四版)教学课件项目四 外商投资法律制度

任务一 外商投资法律制度概述
1-2 外商投资立法原则
பைடு நூலகம்一、突出积极扩大对外开放和促进外商投资的主基调
顺应时代发展潮流,体现推动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精神 和要求。
二、坚持外商投资基础性法律的定位
是新形势下国家关于外商投资活动全面的、基本的法律规范,是外商投资领域起龙头 作用、具有统领性质的法律。
三、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
1.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适用国家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 2.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标准制定工作。 3.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公平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依法融资。
任务二 外商投资的促进和保护
2-1 投资促进的法律制度
四、加强外商投资服务
1.健全外商投资服务体系
经济法基础 课件
项目四 外商投资法律制度
任务一 外商投资法律制度概述
1-1 《外商投资法》的适用范围 1-2 外商投资立法原则
任务二 外商投资的促进和保护
2-1 投资促进的法律制度 2-2 投资保护的法律制度
任务三 外商投资管理
任务一 外商投资法律制度概述
1-1 《外商投资法》的适用范围
一、外商投资法及其立法宗旨
外商投资企业或者其投资者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任务三 外商投资管理
一、对外商投资的负面清单管理
一是负面清单规定禁止投资的领域,外国投资者不得投资;二是负面清单规定限制投资的领 域,外国投资者进行投资应当符合负面清单规定的股权要求、高级管理人员要求等限制性准入特 别管理措施;三是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实施管理。
1.外国投资者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其中的“其他投资者” ,包括中国的自然人。 2.外国投资者取得中国境内企业的股份、股权、财产份额或者其他类似权益。 3.外国投资者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境内投资新建项目。 4.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的投资。另外: 外国投资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不再实行企业设立、审批或者备案管理制度。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投资者在内地投资,参照外商投资法和实施条例执行;我国台 湾地区投资者在大陆投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 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投资,参照外商投资法和实施条例执行。 例外的是,考虑到金融行业同其他行业和领域相比具有特殊性,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税收优惠制度

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税收优惠制度

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税收优惠制度关键词: 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制度内容提要:本文从概述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税收优惠制度的总体状况出发,重点就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的法律依据及其主要内容进行了梳理和介绍,并对其在中国改革开放过程中发挥的积极作用及存在的不足进行了评析,最后指出了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制度的改革发展趋势。

编辑。

“改革”、“开放”是中国政府自1978年以来始终不渝坚持的两大基本国策,也是中国20多年来在经济建设方面取得巨大成绩的根本原因和可靠保障[1]。

为贯彻、落实对外开放的方针,引进国外资金、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技术,中国政府,包括中国的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采取了多方面的政策和措施,以吸引和鼓励外商来华投资,这其中当然也包括税收优惠措施,并据此而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涉外税收优惠制度。

一、中国现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税收优惠制度的概况1994年,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中国实施了较为全面的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初步形成了以流转税、所得税为主体,以财产税、资源税、行为税为辅助的复合税制体系。

这一体系包括的税种总计有25种,包括:(1)流转税类4种,含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和关税;(2)所得税类(收益税类)4种,含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农业税(含农业特产农业税、牧业税);(3)财产税类7种,含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契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车辆购置税、遗产税(暂未立法开征);(4)资源税类4种,含狭义资源税、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

(5)行为税类6种,含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印花税、证券交易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筵席税、屠宰税。

上述税种中,按现行有关规定,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的税种有15个,它们是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纳税人、不同投资方式分别立法征税,难以作出符合税收管辖权国际惯例的解释;(2)依据当时的有关法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都是按照中国法律成立的法人实体,但中国对它们仅行使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既不符合国际惯例,又难以维护国家正当的税收权益;(3)两部税法税收存在差别、税率也很不相同。

美国的税务管理与税收制度

美国的税务管理与税收制度
影响。
美国税务政策对社会福利的影响
美国的税务政策对社会福利具有重要的调节作用 。
通过实行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障税等措施,为贫 困人群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缓解社会贫富差距。
此外,税务政策还涉及医疗保健、教育、住房等 领域,以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和福利。
美国税务政策对国际竞争力的影响
美国的税务政策对国际竞争力产生一定的影响。
医疗保险税
为资助医疗保险项目,美国还针对工资收入征收医疗保险税。医疗保险税由 雇主和雇员共同缴纳,税率根据工资水平和雇员身份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销售税
州及地方销售税
美国各州和地方政府都有权征收销售税。销售税是对商品和服务的销售收入征收 的一种税,税率因州和地方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消费税与增值税
某些州还征收消费税和增值税,这两种税都是对商品和服务的购买征收的税。消 费税是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缴纳的税,而增值税是在商品或服务的生产和流通环 节中缴纳的税。
房产税
房产税征收
美国各州和地方政府都有权征收房产税。房产税是根据房屋 评估价值的一定比例征收的,税率因地区而异。
评估与争议处理
房产税的评估通常由地方政府进行,但纳税人可以对评估结 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议。如果争议无法解决,纳税人可以向 法院提起诉讼。
02
美国的税务管理
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流程
在美国,纳税人需要在联邦、州和地方层面进行税务登记,并获得相应的税 号。纳税人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交必要的文件和信息,以证明其身份、居住地 和经营活动的合法性。
3
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在税务政策上有时会存在分 歧,但总体上保持协调一致,以促进国家整体 的发展。Biblioteka 美国税务政策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美国的税务政策对经济发展具 有重要影响。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简介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所得税法”)是中国政府为规范和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及外国企业的所得税征收与管理而确定和实施的法律法规。

所得税法的主要目的是维护国家税收秩序,促进外商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以及保护国家经济利益。

一、适用范围所得税法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从事经营、生产、劳务活动或者有其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实际联系的活动的外资企业,以及在中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但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获得所得的外国企业。

二、所得税的计算和征收根据所得税法,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应按照所得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适用税率交纳相应的所得税。

所得税的计算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是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利润或者所得进行计算的。

根据所得税法的规定,应纳税所得额需要进行扣除准予扣除的费用、损失和其他准予扣除项目后确定。

准予扣除的费用、损失和其他准予扣除项目的具体范围和限额在所得税法中有明确规定。

2.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根据确定的应纳税所得额和适用的税率,可计算出应交纳的所得税额。

3. 缴纳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应按照所得税法规定的规定,按照国家税务机关的要求及时缴纳所得税。

三、税收优惠为鼓励外商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中国政府在所得税法中规定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税收抵免: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可以根据国家税收政策的规定,申请税收抵免,减少应纳税所得额,降低所得税负担。

•税收减免:符合国家税收政策规定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可以申请享受税收减免,减少或者免除应缴纳的所得税金额。

•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国家税收政策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可以享受一些特殊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减免税率、免税期等。

四、税务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应积极履行税收义务,按时足额缴纳所得税。

对于未按时缴纳所得税或者其他违反税收法规行为的企业,国家税务机关有权进行税收稽查和处罚,并可能追究法律责任。

境外投资项目管理培训课件

境外投资项目管理培训课件
工作的通知》规定,中方投资额1亿美元及以上的境外收购和 竞标项目需向国家发改委报送信息报告。
中方投资额1亿以下的境外收购、境外竞标项目,应按照相关要求, 由项目所在地市发展(fāzhǎn)改革委或省直有关部门,向省级发展 (fāzhǎn)改革部门报送项目信息报告。
第二十七页,共三十五页。
27
4 信息报告制度
6
第六页,共三十五页。
2 境外投资项目管理程序
(二)境外投资(tóu zī)项目类型及核准权限
境外投资项目分为资源开发类项目和非资源开发类;
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及以上的资源 开发类、中方投资额1亿美元及以上的非资源开发类境外投 资项目;
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核准: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的资源开发 类、中方投资额1亿美元以下的非资源开发类境外投资项目。
12
第十二页,共三十五页。
2 境外投资(tóu zī)项目管理程序
资源开发类项目核准权限
省发改委核准
国家发改委核准
国家发改委登记
3000万美元
3亿美元
非资源开发类项目核准权限
省发改委核准
国家发改委核准
国家发改委登记
1000万美元
1亿美元
第十三页,共三十五页。
13
2 境外投资(tóu zī)项目管理程序
境外投资项目管理培训课件
境外投资(tóu zī)项目管 理
第一页,共三十五页。
1
境外投资项目管理的政策(zhèngcè)
1
体系
第二页,共三十五页。
2
1 境外投资项目管理的政策体系
构成境外投资项目管理的政策体系的法律和政策: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及2004年本的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国际投资法 第36讲对外资的促进与保护制度

国际投资法  第36讲对外资的促进与保护制度

对外资的
促进与保护制度
01对外资的保护制度
02对外资的促进制度
c
1. 关于征收行为的保证
征收(expropriation),或国有化(nationalization),是指国家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将私人企业全部或部分资产收归国有的行为。

2. 关于汇兑自由的保证
外汇管理制度,通过立法对本国的外汇买卖、
国际结算、资本移动等进行管理和控制。

原则上,外汇可以
自由兑换与出入
外汇管制:东道国外汇资
金短缺,金融体系脆弱,
国际收支不平衡
《外商投资法》中规定的新制度传统的优惠政策
1.税收优惠
2.优惠贷款
3.贷款担保等
一国市场对外国投资者的吸引力
一国市场对外国投资者的吸引力,是一系列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税收优惠、资金支持等,并不能从根本上提升一国投资市场的水平;甚至可能会产生负面的影响。

中国逐步削弱了优惠政策在外资吸引制度中的地位:2007年,《中国企业所得税法》扭转了由来已久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双轨制”的做法,将他们的税率都统一为25%。

政局稳定法治化程度高经济制度稳健要素成本低市场需求旺盛劳动力质量好。

第四章 中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 《国际经济合作》PPT课件

第四章  中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  《国际经济合作》PPT课件

99 -7.07
9767 13.11
238 -11.76
220 25.45
395 0.25
1081 -3.24
5100 33.06
502 15.34
52 63.46
569 21.09
2864 19.34
1066 21.86
183 -21.86
207 4.83
20
-40
18 -33.33
158 6.33
21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亦称股权式合营企业。 它是指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 个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 企业法》,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 济组织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举办的企业 。
合资企业的基本特点是合资各方共同投资, 共同经营,按各自的出资比例共担风险、 共负盈亏。
收益分配和风险承担
作为契约式合作企业,合作各方以各种方式投资,不一定要求作价,也 不一定要按各自的出资比例分配收益和承担风险。
投资回收与合作(营)期限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规定:中外合作者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合作 期满时,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归中方合作者所有的,可以在合作企 业合同中约定外方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的办法。
16.16
20.34 -20.52
22085 18741 17.84
809.75 686.82
17.9
51
21 142.86
6.46
20.44 -6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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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927.49

外商投资企业法概述(ppt 58页)

外商投资企业法概述(ppt 58页)
目前台港澳主体在内地投资的企业按外商投资管理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第一节 外商投资企业法概述
三、功能和作用
从资本输出国来看
1、可以减少本国政策变化与国家征收的风险 2、通过当地合作者的协助,可以在资源、资金上得到方便 3、可以得到税收减免的优惠 3、有利用双方经济协作关系两良性发展
第一节 外商投资企业法概述
三、功能和作用 从资本输入国来看
2、了解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设立条件与程序; 认识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合作条 件;掌握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与组织机构;
3、领会外资企业的设立;认识外资企业的注册 资本与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掌握外资企业的组织形 式、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
案例1.我国某化工厂欲引进国外先进化工 技术,经与某国一家化工公司协商,达成设
中国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依照中国法律,经中国政府批 准,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并按照投资比例分享 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的企业。 二、法律特征 1、企业的一方为外国合营者,另一方为中国合营者 2、合营各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按各自的出资比例共担风险、 共负盈亏 3、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为最高权力机关 4、企业是中国法人,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并受中 国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保护
请思考:宏大服装销售有限公司合作合同中上述两项 约定是否合法?
案例分析:两项约定均不合法、原因如下:(1) 根据《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规定,中外合作者 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合作期满时,合作企业的 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国合作者所有的,外国合 作者才能在合作期限内申请先行回收投资。凡是 在税前回收投资的,应当经我国财政税务机关审 查批准后,外国合作者方能在企业缴纳所得税前 回收投资。(2)在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的合作 企业中,外方投资一般不低于合作企业注册资本 的25%。本案中,合作企业注册资本为1000万美 元.美方出资低于25%的法定出资额。

第六章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六章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 (2)接受捐赠的处理。企业接受的非货币资 产(含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捐 赠,应按照合理价格估价计入有关资产项目, 同时作为企业当年收益,在弥补以前年度所 发生的亏损(kuī sǔn)后,计算缴纳企业所得 税。
• 企业接受的货币捐赠,应一次性计入企业 当年度收益,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 (3)企业的应付未付款,凡债权人逾期二年 未要求偿还的,应计入企业当年度收益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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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纳税义务人及纳税对象
• 1.纳税人。
• ①外商投资企业(qǐyè)
• 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qǐyè), 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qǐyè)、中外合作经 营和外资企业(qǐyè);
• ②外国企业(qǐyè)和其他经济组织可以分为 两部分
• 指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 经营和未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而有来 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公司、企业(qǐyè) 和其他经济组织。
计提标准 比例 适用范围 年销货净额 1500万元以下 5‰ 交纳增值税企业
1500万元以上 3‰ (工、商、种植等) 年业务收入 500万元以下 10‰ 交纳营业税企业
500万元以上 5‰ (交通、娱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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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企业在筹建和生产、经营中产生兑损益,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当合理列所属期间的 损益。P261
• (12)企业为雇员提存了医疗保险基金、住 房公积金、退休保险基金等基金,可以在企 业所得税前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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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不得列为成本、费用和损失的项目P264
• 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除国家另有规 定外,下列项目不得列为成本、费用和损失: (1)固定资产的购置、建造支出;(2)无形 资产的受让、开发支出;(3)资本的利息; (4)各项所得税税款;(5)违法经营的罚款 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6)各项税收的滞纳 金和罚款;(7)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有 赔偿的部分;(8)用于中国境内公益、救济 性质以外的捐赠;(9)支付(zhīfù)给总机构 的特许权使用费;(10)与生产、经营业务无 关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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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应当自行解决外汇收支平衡。外资企业的 产品经有关主管机关批准在中国市场销售,因而造 成企业外汇收支不平衡的,由批准其在中国市场销 售的机关负责解决。
1994年以前中国的外汇管理体制
主导方针:集中管理、统一经营
特 征:多重汇率(官方、调剂、黑市) 人民币不可自由兑换(外汇留成和上缴)
• 允许外商投资企业开立外汇帐户,全额保留外汇。建立外汇调剂 中心,专门办理外资企业外汇买卖。要求外商投资企业自求外汇平 衡。
个人所得税,主要是建立统一的个人所 得税制,适用于中国公民和在中国工作 的外籍人员。改革后,个人所得税规定 的费用减除额统一定为每月800元人民 币,但对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增列了附加减除费用每月3200元人民币。
其它税种的改革
包括完善资源税,开征土地增值税 ,取 消集市交易税,牲畜交易税、烧油特别 税、奖金税和工资调节税等。
法规仍要求外资企业自求外汇平衡
1996年外汇管理体制的改革
1996年12月1日起,接受国际货币组织协定第8条款义务,人 民币实行经常项目可自由兑换。这就取消了对企业商品进口和 劳务支付、归还外偿利息和外商投资收益汇出等经常性项目国 际交易支付的所有限制,并且不实行歧视性的货币安排或多重 货币制度。
• 对外资企业的影响 外商投入资本按牌价(官方价格)折算成人民币,利润汇出则以调
剂市场汇率折算,外资企业风险增大。
• 国有企业可获计划外汇额度,并可以按官定牌价获得外汇,而外 资企业所需外汇,如自身不能平衡,只能到调剂市场上购买,且需 事先审批。
1994年外汇管理体制的改革
人民币官方汇率与外汇调剂市场汇率并轨,实行以市场供求为 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
建立全国统一的银行间外汇交易市场,允许进场交易的限 于国内各家银行。
1996年外汇管理体制的改革
1996年7月1日起,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银行结售汇。 这一新制度包括三项内容:(1)外商投资企业经过申报和区 分外汇账户后可以在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汇和售汇,也 可以继续通过外汇调剂中心买卖外汇(1998年下半年起, 外汇调剂中心陆续关闭,内外资企业统一通过外汇交易 中心买卖外汇);(2)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经营外汇业务的 银行开立用于经常项目外汇收支的外汇结算账户和用于 资本项目外汇收支的外汇专用账户;(3)外资银行可以为 外商投资企业办理结汇和售汇业务,成为外汇指定银行。
2000年10月31日,中 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 修改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法和外资企业法。
中外合作企业经营法的修改
将第十九条修改为:合作企业可以在经 批准的范围内,进口本企业需要的物资, 出口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合作企业在经 批准的范围内所需的原材料、燃料等物 资,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可以在国 内市场或者在国际市场购买。
经过这次税制改革,工商税收的税种由 原12人,税制大大 简化,结构趋于合理。
鼓励外商投资的优惠政策
中国鼓励外商投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体 现在企业所得税方面:
1、限定地区减低税率征税的优惠政策。 如对设在经济特区的企业和经济技术开 发区的生产性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 税率征收;对设在沿海开放区、沿海开 放城市、沿江开放城市、边境开放城市 和内陆省会城市等生产性外投资企业和 在旅游度假区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所 得税减按24%的税率征收。
外资企业法的修改
第三条第一款修改为:设立外资企业,必须 有利于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国家鼓励举办 产品出口或者技术先进的外资企业。
删去第十一条第一款。
第十五条修改为:外资企业在经批准的范围 内所需的原材料、燃料等物资,按照公平、 合理的原则,可以在国内市场或者在国际市 场购买。
删去第十八条第三款。
取消外汇收支的指令性计划,取消外汇留成和上缴,对内资企 业实行银行结售汇制度
人民币在经常项目下有条件可兑换,建立全国统一的银行间外 汇市场
对外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保留外汇收入,开立外汇帐户。 外商投资企业无需外债指标,即可直接向境外借入外汇资金。 外商投资企业外汇买卖不通过银行,而是通过外汇调剂市场办理。
外资企业法的原有关内容
第三条 设立外资企业,必须有利于中国国民经济 的发展,并且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或者产品全 部出口或者大部分出口。
第十一条 外资企业的生产经营计划应当报其主管 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 外资企业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需要的原 材料、燃料等物资,可以在中国购买,也可以在国 际市场购买;在同等条件下,应当尽先在中国购买。
第八讲
政府对外资企业的管理与税收
版权所有, 1997 (c) Dale Carnegie & Associates, Inc.
与外商投资企业有关的政府机构
1、各级计划部门 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 2、各级外经贸部门 审批协议、合同、章程等 3、企业主管部门 合营企业的中方政府主管部门,即 为中外合营企业的主管部门。 4、工商、财政、税收部门 • 工商部门:企业注册登记、合同管理、物价管理等 • 财税部门:依法征税,行使财税审计、监督和服务
删去第二十条。
原十九、二十条内容
第十九条 合作企业可以在经批准的经 营范围内,进口本企业需要的物资,出 口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合作企业在经批 准的经营范围内所需的原材料、燃料等 物资,可以在国内市场购买,也可以在 国际市场购买。
第二十条 合作企业应当自行解决外汇 收支平衡。合作企业不能自行解决外汇 收支平衡的,可以依照国家规定申请有 关机关给予协助。
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的税收问题
1994年中国推行分税制和工商税制改革。 这次税制改革涉及流转税和企业所得税 等6个主要税种和大部分地方税种。改 革以后,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 外籍个人来说,除企业所得税和个别地 方税种外,其他税种已与国内企业和个 人一样,实行统一的税制。
企业所得税改革
改变过去按不同所有制分别设置税种、 税率不一、优惠各异的状况。根据发展 市场经济的要求,为公平竞争创造条件, 实行统一的内资企业所得税制。外商投 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优惠继续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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