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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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

程序

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

湖北博创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程序

文件编号:BC-QP-016

文件版本: A1

控制状态:受控本

拟制:

审核:

批准:

生效日期:

文件变更履历表

1.文件依据与定义

依据

《质量手册》第章节:标识和可追溯性

定义

产品标识:利用标签、颜色等方式让操作人员清楚了解产品的规格以及检验状态动作。

产品的状态标识:在产品实现以及生产和服务动作过程中,为了区别不同状态的产品,对产品的测量状态(待检、合格、不合格、待判定)及加工状态(已加工、待加工)所作的标识。

可追溯性:根据记载的标识,追踪产品形成的历史。

2.目的

为明确生产、储存过程中产品标识和检验状态标识的要求,防止不同类型产品发生混淆,确保只有经过检验的合格品才能进入下道工序或交付客户。

当生产过程和市场出现问题(如客户投诉、退货等),在需要时对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可实施追溯调查,同时对标识实施相当的管理。确保合格的原材料才能使用,合格的产品才能出厂。

3.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从原材料入厂到成品出厂全过程中检验、试验状态的控制及产品生产和出厂过程中对产品的标识。

4.职责与权限

品质部:负责产品标识形式的制定与审核,并对与标识有关的问题进行分析与追溯;各种检验、试验状态的判定,并在标签上明确检验员及检验日期;产品质量跟踪活动的控制,发生需要追溯时,组织并协调追溯工作的进行和评审,并监督检查各执行部门的实施。

生产部:负责制造过程中检验状态的标识及产品标识的使用和保管,若要对产品质量进行追溯时生产部参与追溯工作的进行和评审。

仓库:负责入库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库存物料检验状态的标识及标识的核对和管理,应熟悉并掌握各类物料检验状态标识方法和意义,严格执行不同状态标识的规定,并正确使用和保管好各种物料标识;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追踪复查。

5.作业程序

产品标识

研发部、生产部在产品实现过程的相应技术文件中,应标明产品标识的内容、标识方法、标识部位或区域。

生产部下达任务的同时要明确产品批次标识或可追溯性要求。

公司可追溯的唯一标识分为三个环节进行:原材料的标识、过程加工的标识、成品标识。

产品的状态标识

状态分为测量状态和加工状态

测量状态有待检、合格、不合格(退货)、待判定。

加工状态有已加工、待加工。

产品状态标识的形成可用印章、工序卡、标签、颜色、区域等方法进行。

品质部在对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时,应对产品状态标识作确认,若标识不正确或不完全者应作“拒收”标签的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

各种标识要求不易脱落或丢失、破碎、字迹要清楚。

更新标识时,应除掉旧标识或用新标识覆盖旧标识,一个原材料上只能有一种标识内容。

当产品无标识或标识不清时,由品质部会同相关部门查明原因后补加相应标识。

当产品无法确定状态时,视同为未检验状态,相关部门应予以记录,由品质部执行条,并重新检验确定其检验状态。

原材料标识方法

仓管员将原材料存放在指定区域,来料质检员检验后对原材料进行标识。仓管员依据有关仓库管理工作指示安排入库。

检验不合格时,由质检员标识“退货”,仓管员将采购的原材料移至不合格区域,并依据《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新购置的测量和监控装置,经检定合格后,按计量部门规定实施标识。

外协件的产品物料编号、名称、生产日期、送检单等作为标识。

生产过程标识

生产现场在制品、半成品,车间可使用转序单、物料识别卡等,生产部门负责人应在“产品标识”(附件一)上注明名称、规格、数量、加工状态、下一工序、操作员、检验员等内容。

对于生产中所使用的原材料,各流转工序尽可能保持其原有产品标识,车间相关工序需在转序单上表明名称、规格等。

对于待加工品和已加工品,根据现场管理的要求,放置于不同的区域,实现定置管理;对于待检品,需放置于待检区或挂待检标识牌;对于合格品,放置于合格区;对于经评审为不合格的废品,由检验员贴上红色不良标签后,放置于不合格区;对于经评审为返工/返修的产品,质检员挂返工/返修标签,由操作员放入返工/返修区。

标识牌损坏或遗失时,检查员应先作鉴定确认后补上“产品标识”,再进行工序之间的转换作业。

工序之间转换或入库的半成品经检验员检验后,在“产品标识”上签名。

生产车间的区域标识分原材料区、半成品区、成品区、待检区、合格品区、不合格品区。

成品的标识

成品入库前需要经最后一道质检,质检后由相应质检人员填写“出厂检验报告”经品质部主管签名盖章后,连同“合格证”一起交于货仓入仓。

仓管员要做好成品标识管理工作,若发现有不完整或遗失,应向品质部申请补全。

不合格品的标识

产品进料检验不合格时,物料判定待处理时标贴“待处理”标签;物料判定处理有结果后按处理结果标贴,相称的标识有“不合格”、“合格”,仓管员应转入相应区域放置。

加工过程中的不合格品在“产品状态标识牌”上注明“不合格”及原因后转入“不合格”品区。

设备和工具标识

生产设备的状态标识分为“维修中”、“待修”、“暂停使用”等,生产部根据设备的使用状态悬挂相应的标识牌。

产品的可追溯性

当合格产品规定有可追溯性要求时,市场部、生产部、研发部、品质部等与客户商定追溯的起点与终点,产品应在合同上予以明确标识的表示方式。

当客户要求或公司产品出现不合格时,品质部应当会同研发部、市场部、生产部等有关人员查阅产品质量流转卡及各种记录进行分析和处理。

各工序生产记录及检验记录和统计报表都应明确填写产品编号、生产日期、生产批号(过程加工的标识)、数量等,以便于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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