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2:山东省大学生模拟法庭大赛半决赛、决赛案例(含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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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山东省大学生模拟法庭大赛半决赛、决赛案例(含证据)

第四届山东省大学生模拟法庭大赛

辛桐诉鲁中晚报社、

国信银行鲁中分行

生命权纠纷案

半决赛、决赛案例

(案例:P2-P5;证据:P6-P17)

(注:本案例被告有两个,各参赛队可从被告中任选其一)

目录

(一)当事人基本情

况................................................. ........................ ..... (3)

(二)案情简

介................................................. .......... ...... ............ .......... (3)

(三)原被告提供的证据材料 (6)

当事人情况:

原告:辛桐(化名),男,八十四岁,汉族,住所地,淄博市张店区。

被告:鲁中晚报社。住所地,淄博市张店区。

法定代表人:任城(化名),社长。

被告:国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鲁中分行(化名,以下简称“国信银行鲁中分行”)。住所地,淄博市张店区。

代表人:张俊(化名),行长。

案情简介:

死者辛汉(化名),男,1970年1月生,原为鲁中探路者旅游用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市登山协会秘书长。辛汉生前亲属主要有:父亲辛桐、妻子王慧、女儿辛兰(继承人王慧、辛兰已以书面形式明确放弃参加诉讼)。

2010年,为迎接省第二十二届运动会在鲁中举行,经被告鲁中晚报社发起,并经鲁中晚报社、国信银行鲁中分行及辛汉等方协商同意,决定举办“迎省运,鲁中人冲击世界第

七峰”攀登尼泊尔道拉吉里峰活动。被告国信银行鲁中分行为此提供资金赞助,并与被告鲁中晚报社签订广告发布合同一份,同时制定了合作方案,约定由鲁中晚报对登山队的冠名仪式、攀登过程、返回过程进行宣传报道,同时刊登国信银行鲁中分行广告,并对其进行宣传展示,广告价格45.15万元(优惠后价格为19.9万元)。2010年4月1日,鲁中晚报社为国信银行鲁中分行出具发票,证明收到上述款项。后鲁中晚报社将其中的10万元付给辛汉。辛汉将此款连同自己所有的6万元,共计16万元,一并汇给了国内著名的新疆乌鲁木齐春风高山探险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风探险公司,负责人春风于2013年6月23日在在攀登巴基斯坦境内的世界第二高峰乔戈里峰过程中不幸遇难)。2010年3月30日,鲁中晚报社及国信银行鲁中分行共同举办了国信银行鲁中晚报登山队冲击世界第七峰发布暨冠名仪式。仪式后不久,国信银行鲁中晚报登山队队员辛汉、向锋(鲁中晚报社记者,主要负责相关活动的报导及宣传、后勤等工作)即与春风探险公司等一起组成十人联合登山队,联合攀登世界第七高峰道拉吉里峰(位于尼泊尔境内,海拔8172米)。2010年5月13日,登山队全体队员成功登顶,但在返回途中,因过度疲劳、体力透支以及天气等原因,登山队队员辛汉等三人不幸遇难身亡。事发后,相关善后工作已由鲁中晚报社及辛汉之妻王慧等人进行了处理。

原告辛桐诉称由我儿子辛汉在参加由鲁中晚报社发起,国信银行鲁中分行赞助冠名的“迎省运,鲁中人冲击世界第

七峰”的活动过程中不幸遇难。被告鲁中晚报社以及国信银行鲁中分行作为活动的组织者和受益方负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请求法院依法判令两被告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支付死亡赔偿金128775元、精神损害抚慰金80000元,共计208775元(各方当事人对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及依据无异议,仅对应否赔偿及赔偿比例存有争议)。

被告鲁中晚报社辩称,辛汉之死系由意外事故引起,并且此次登山活动的组织者并非我方。收取辛汉相关费用并与其签订登山服务合同的是春风探险公司,而非我方。并且登山活动的组织路线、服务等相关活动也均由春风探险公司负责,报社只在其中起了一定的宣传报道工作,不应对此承担任何赔偿责任,请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被告国信银行鲁中分行辩称,此次活动的组织者为春风探险公司,辛汉之死与我方没有任何关系,我方不应承担任何赔偿责任,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主要证据:

一、原告向法庭主要提交以下证据:

1、2010年3月31日鲁中晚报相关报道一份;

2、市登山协会淄登字(2010)1号“关于国信银行淄博晚报登山队攀登尼泊尔道拉吉里峰的通知”一份;

3、国信银行有限公司鲁中分行的广告发布合同一份;

4、国信银行鲁中晚报登山队攀登世界第七峰合作方案一份;

5、鲁中晚报社出具的发票两张。

二、被告向法庭主要提交以下证据:

1、辛汉汇给春风公司的16万元汇款凭证。

注:(证据中所出现

当事人均以案情中给出的当事人化名为准)证据1.

迎省运,淄博人冲击世界第七峰

中信银行淄博晚报登山队攀登尼泊尔道拉吉里峰发布暨冠名仪式昨举行

作者:郑向锋

四次组织攀登高海拔雪山活动不懈提升城市形象

淄博晚报努力传递登山精神

为什么登山?“因为山在那里”!这句英国人马洛里的名言早已称为所有登山者的座右铭。为什么要登山?淄博晚报之所以组织攀登活动,不仅仅是因为登山这一新闻题材能够吸引眼球、吸引读者。而是登山这项运动所独特具备的不畏艰难、勇攀高峰的精神正是现在社会需要提倡而且应该提倡的。作为淄博市的主流媒体,我们淄博晚报有责任、有义务、也有能力将这种精神传递到每一个淄博人心中,能够让这种“不畏艰难、勇攀高峰”的淄博精神常驻人心。

因此,从2004年开始,淄博晚报开始组织攀登雪山的大型活动。2004年5月,淄博晚报登山队在参加西藏登山协会举办的“攀登珠峰北坳”活动中取得了

6500米的高度,虽然这一高度与7028米的珠峰北坳还有着很大的差距,但淄博晚报登山队不畏艰难、勇攀高峰的精神引起了广大读者的好评。攀登珠峰北坳活动也为淄博晚报登山队向更高目标攀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年后,淄博晚报登山队再度出击,向青海昆仑山玉珠峰发起挑战。在经过了天气、队员高原反应等诸多考验之后,幸运女神终于降临淄博晚报登山队:8月22日,淄博晚报远方登山队队员边治满、韩日斤与郭炜成功登顶玉珠峰。淄博晚报远方登山队也成为淄博第一支成功登顶6000米以上雪山的队伍。

2009年7月2日,北京时间13:39分,随着淄博晚报登山队队长韩昕成功登顶7546米的新疆慕士塔格峰。淄博登山界一个个纪录被刷新——韩昕创造了淄博登山史上最新攀登高度纪录;淄博晚报登山队成为淄博市第一支登顶7000米级高峰的队伍;淄博晚报成为我市乃至全省唯一一家连续成功策划攀登雪山活动的主流媒体。

连续成功策划和报道攀登高海拔雪山活动,不但彰显了淄博晚报的媒体实力和社会影响力,同时也广受社会赞誉和好评,也引起了社会各界强烈反响。

(晚报记者郑向锋)

晚报讯 (记者郑向锋)迎省运,淄博人挑战世界第七峰。昨日上午,中信银行淄博晚报登山队冲击尼泊尔道拉吉里峰发布暨冠名仪式在淄博日报社举行。中信银行淄博分行、淄博晚报社相关领导以及省、市各大媒体记者到会参加。

山东省第二十二届运动会将于2010年9月19日在淄博举办,全省人民都以极其期待的目光注视着淄博。为了迎接这一全省瞩目的体育盛会,淄博市体育局、淄博晚报、中信银行淄博分行、淄博市登山协会共同打造了“迎省运,淄博人挑战世界第七峰”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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