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种族、民族与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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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个左右。
人口在1亿以上的民族有7个:汉人(12 亿多)、印度斯坦人(2.64亿)、美利坚人(2.1 亿)、孟加拉人(1.9亿)、俄罗斯人(1.6亿)、 巴西人(1.4亿)、日本人(1.25亿)。
三、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理论 我国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教授于 1988年11月在香港中文大学讲演中首次提 出,随后他又于1989年和1999年两次出 版以该理论命名的著作,在国内引起很大 反响。
马克思主义国家起源学说:
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
国家的产生不是由于外力的作用,而
是社会内部矛盾自发调节的结果。
国家产生的原因应从经济基础上
寻找,正是因为生产力的发展具备了
产生国家的条件,国家才应运而生。
3、国家的消亡
国家消亡是历史的必然,是人类社
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
其原因主要有:私有制的消灭;阶
中华民族是包括中国境内具有民族
认同的56个民族的民族实体,并不是把
56个民族简单加在一起的总称。中华民族
是一体,56个民族单位是多元。
中华民族、汉族和少数民族是分别
属于不同层次的认同体。汉族和少数民族 同属一个层次,他们互相结合而形成中华 民族这一民族实体。
多元一体格局形成时起凝聚作用的 核心是华夏族团和后来的汉族。 在中华民族成为一体的过程中,先
③弱势群体是在社会分化加剧的情况
下出现的,很多人有较强的相对剥夺感;
④全球化进程有可能对国内弱势群体
造成更加不利的影响,并有可能使其规模
继续扩大; ⑤政府对弱势群体的支持力量有限, 很难改变其弱势地位。
第三节 国家与法律
一、国家的起源、消亡
1.国家的含义 “国家”的概念早就出现于中国古籍中。
秦汉以前,诸侯的封地称为“国”,大夫的封
1.民族的特征
①共同语言 ;
②共同的生活地域 ;
③共同的经济生活 ;
④共同的文化认知 。
2.民族的形成
民族的形成一般要经历氏族、部落(
族)和民族三个发展阶段。 民族是在原始社会末期伴随着国家 和阶级的产生而一起出现的、比氏族、 部族(落)更高级的人群共同体。
(二)世界上主要的民族
目前,世界上大大小小的民族共有
(三)国际种族问题
种族划分的依据是人的纯自然特征差异。
种族差异是长期自然选择和环境适应与变异 的结果。 种族主义者以人在自然形态方面的差异 来解释世界各种族之间的文化差异,认为白种 人是高等种族,有权统治其它种族,这是十分 荒谬的论调。
二、民族 (一)民族的特征和形成 民族是在历史上形成的具有共同 语言、共同生活地域、共同经济生活 以及共同文化认知的稳定人群。
一般被称为楔形文字法。公元前18世纪巴比伦
王国的《汉穆拉比法典》是楔形文字法的典型
代表。
公元前 15世纪,印度开始出现了习 惯法。公元 4 世纪,编纂了比较系统的 《摩奴法典》。 公元前 11世纪,中亚希伯来奴隶制 国家编纂的《摩西律法》,其核心是 《摩西十诫》。 公元前8世纪,罗马法律日趋完善。 公元6世纪查士丁尼的法典编纂,为近代 西方法奠定了历史基础。
真理》(俄罗斯)、《斯提芬· 杜尚法典》 (南斯拉夫)等;以及日耳曼人制订的日耳曼
法和基督教会的教会法等。
资本主义两大法系: 从17世纪中叶至19世纪末,在短短
的200多年间,资本主义法律体系得以
在西方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确立,并形 成了两大法系: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 。
英美法系也称英吉利法系、普通法法系,
(三)阶层分化与社会进步
社会阶层的分化是社会进化的一种
途径。通过必要的社会阶层分化,能够
激起社会成员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
成为推动社会成员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内
在力量。
1、社会阶层的分化是社会“从身份 到契约”的转化过程。它促使了人的解 放,用自由流动取代身份约束,用后天 的奋斗取代对先赋资格的崇拜。 2、社会阶层的分化是社会分工原则
地位、声望三个社会序列发生了分离,
出现了具有不同经济地位和利益特点的
社会阶层,。
⑶产业结构的变动使那些与现代经
济相联系的职业群体的人数比重加大,
社会影响力增强。
⑷社会成员在不同所有制、不同行
业、不同地域之间流动频繁,造成了人
们的职业、身份经常变动。
2、当代中国十个社会阶层
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经理人员
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专业技术人员
阶层、办事人员阶层、个体工商户阶层、
商业服务业员工阶层、产业工人阶层、 农业劳动者阶层和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 者阶层。
3、社会弱势群体问题
弱势群体,也叫社会脆弱群体、社会 弱者群体,在英文中称social vulnerable groups。
它是一个用来分析现代社会经济利益 和社会权力分配不公平、社会结构不协调、 不合理的概念。
“state”成为政治意义上的“国家”的专用
概念。
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 国家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为 了维护和实现自己的阶级利益,按区域 划分原则而组织起来的,以暴力为后盾 的政治统治和社会管理组织。
2、国家的起源
国家是一个历史范畴,是社会发展
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
非马克思主义国家起源学说
⑴神权说;⑵社会契约说;⑶家庭 制说;⑷暴力说;⑸心理说。
4.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国家是由无产阶级代表本
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利益,打碎资本
主义国家机器而建立起来的新型国家。
社会主义国家本质上是维护占人口 绝大多数的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 利益和意志要求,实行阶级专政的国家。
三、法律的产生与发展 法律是由国家专门机关创制的、以 权利义务为调整机制并通过国家强制实 施的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它是阶级统 治和社会管理的手段,是通过利益调整 实现社会正义的工具。
三、当代中国社会的阶层分化
当代中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 社会的分化和整合使原来的“两个阶 级一个阶层(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 知识分子阶层)”的社会结构发生了 显著的分化,一些新的社会阶层逐渐 形成。
1、当代中国社会阶层分化的特点
⑴所有制结构的变动出现了一个占
有一定生产资料的个体私营主阶层。
⑵职业分化使原来相对重合的收入、
(二)世界种族的划分 著名的进化论代表人物英国学者赫胥黎 (T.H.Huxley)于1870年把全人类划分为蒙 古人种(Mongolo Race)、欧罗巴人种( Europaus Race)、尼格罗人种(Negro Race)和澳大利亚人种(Australin Race) 四大人种,简称黄种人、白种人、黑种人和 红种人。
(一)法律产生和发展的基本过程
1、国外法律
最早出现于埃及。大约在公元前 4000年埃及就出现了习惯法。至公元前 3200年,埃及第一王朝的创始人美尼斯
就开始制定成文法。
西亚两河流域的巴比伦地区在公元前3000
年前后也开始出现成文法,其中比较著名的有
《乌尔纳姆法典》、《苏美尔法典》等。
由于这些法律都使用楔形文字来书写,故
益,压迫农民阶级的统治机器,在本质
上是地主阶级对农民阶级的专政。
3.资本主义国家 资本主义国家本质上是资产阶级对无 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专政,是维护资 本主义私有制和资产阶级根本利益的工具。 资本主义国家具有严密的组织体系、 明确的权力职能分工和权限范围、完备的 机构设置和监督机制、完整的政治程序以 及相应的法律法规。
第四章 种族、民族与国家
本章的内容较多,在学习时,要对种
族、民族、阶级、阶层、国家、法律、军
队和战争的概念和起源、发展的历程有基
本的了解,并能够运用所掌握的基本观点
和基本理论,联系当代社会发展的实际,
对当代社会有关问题作出分析。
第一节 、种族与民族
一、种族与种族问题
(一)种族的特征
种族是指在自然体质特征上具有某些 共同遗传特征(如肤色、眼色、发色、发 型、身长、面型、鼻型、血型等)的人群 ,也称人种。
是以英国的普通法、衡平法为基础,融入罗
马法、教会法以及中世纪商法的若干原则而 逐步形成的一个世界性的法律体系。 大陆法系又称民法法系、罗马—日耳曼
法系,是以罗马法为基础,以1804年《法国
民法典》和1900年《德国民法典》为代表的
一个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界性法律体系。
2.中华法系
中国古代法制独立发展,源远流长,体
系完整,特征鲜明,总称为“中华法系”。
程中所具有的职责和功能。 国家的对外职能主要是维护本国领 土完整、主权独立,防止外来力量对本
国的侵犯。
国家的对内职能可分为政治统治职能
和社会管理职能。
政治统治职能主要是指通过军队、监
狱、警察等暴力机器,来约束、控制和镇
压被统治阶级。
社会管理职能是为了社会的共同需要,
管理社会的公共事务。
(三)国家形态的历史演变 1.奴隶制国家 奴隶制国家最早出现在公元前40世
地称为“家”,天子的统治区则称为“天下”
。秦统一后,“国家”遂与“天下”通用。
古希腊国家大多为城邦,因而“国家”
即是指城邦(polis)。
1513年,意大利人马基雅弗利在《君主
论 》 一 书 中 用 拉 丁 文 “ status ” 指 称 “ 国
家”;1538年英国人斯塔基在《英格兰》一
书 中 以 英 文 “ state ” 指 称 国 家 , 从 此 ,
在社会构成方面的体现,在一定程度上
起到了对社会成员的“激励”作用。
3 、社会阶层分化造就了一个“公民社
会”,它使社会增加了弹性因素,有利于
社会张力的缓解,使社会秩序趋于稳定。
4、社会阶层分化使社会结构从传统社
会的“金字塔型”向现代社会的“橄榄型”
转变,“中间阶层”的产生,成为防止社
会两极分化,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按照国际社会学界的基本共识,所
谓社会弱势群体是指那些由于某些障碍
及缺乏经济、政治和社会机会而在社会
上处在不利地位的人群。
按其形成原因可划分为生理性弱势
群体和社会性弱势群体 。
我国弱势群体的重要特征:
①弱势群体的主体是社会性弱势 群体,应当侧重从社会支持的角度考 虑问题;
②弱势群体中很多人是在原体制 下做出贡献的人,社会应当考虑对其 实施补偿;
有各地区的初级统一体,又形成北牧、
南农两大统一体,最后以汉族为核心汇
成一个“大一统”的格局。
第二节 阶级与阶层
一、阶级的起源与消亡
阶级是一个历史范畴。 阶级是社会生产力有了一定发展,但
又不十分发达时产生和形成的。
阶级消亡的条件: 消灭剥削阶级和剥削制度; 废除任何私有制;
大力发展生产力;
彻底改造小生产,克服剥削阶级的 意识形态,提高人们的思想觉悟。
中世纪封建法:
封建法的形成主要通过两个途径: 一是由原有的奴隶制法转变为封建制法, 如印度、日本等; 二是直接从原始公社的习惯法发展 为封建法,如日耳曼法和斯拉夫法等。
中世纪封建法的代表:
日本的《大宗律令》;阿拉伯国家的伊斯
兰教法,如《古兰经》、《圣训》等;
东罗马帝国的《查士丁尼法典选编》、
《巴西尔法典》等;斯拉夫民族国家的《罗斯
二、阶层的含义和划分依据 (一)阶层的含义 阶层(stratum)通常指同一阶级中 因财产状况、社会地位的不同或谋生方
式不同而区分的社会集团。
阶层是随着阶级的产生和发展而出现
的。
不同阶级及其在不同发展阶段形成不
同的社会阶层。(动态分析)
阶层的划分是对阶级的进一步剖析。
(静态分析)
知识分子不是一个独立的阶级,而
纪的古埃及。它是奴隶主阶级运用自己
的政治权力实施奴隶政治统治和政治管 理,维护奴隶主阶级政治特权地位和根 本利益,压迫剥削奴隶的政治组织。
2.封建制国家 中国公元前 475 年进入战国时期, 封建制国家形成。西欧以公元前 476 年 西罗马帝国灭亡为标志,逐渐形成封建
制国家。
封建制国家是地主阶级维护自己利
是一个特殊的阶层,在阶级社会中分属
于或依附于不同的阶级。 “阶层”含义的泛化使用:人们有 时还把处于两个对立阶级之间的阶级或 社会集团泛称为中间阶层;西方社会学 则将一切社会集团统称为社会阶层。
(二)阶层划分的依据
阶级(阶层)结构是社会结构的一个侧
面,社会的经济结构决定着社会的阶级(阶 层)结构。 决定阶层划分的经济的、社会的因素主 要包括:所有制结构、产业结构、职业结构、 分配(收入)结构、文化结构及管理结构。
级的消亡;旧式分工的消除。
国家的消亡具有渐进性和自发性。
二、国家的本质与功能 (一)国家的本质 国家的本质,是指国家的阶级性质, 即国体。 国家的本质: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 和的产物,是统治阶级维护自己统治地位
、实现自己阶级利益的工具。
(二)国家的职能 国家职能是国家本质的内在要求
和具体表现,是国家在实施阶级统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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