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12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指南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发布《2012年度上海市科技发展基金软科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发布《2012年度上海市科技发展基金软科学研究重点项目指南》的通知
【法规类别】科学研究与科技项目
【发文字号】沪科[2012]67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2.03.14
【实施日期】2012.03.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发布《2012年度上海市科技发展基金软科学研究重点项目指
南》的通知
(沪科〔2012〕67号)
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充分发挥软科学研究在决策支持和智力支持方面的重要作用,2012年度上海市科技发展基金软科学研究计划将围绕“十二五”期间上海科技发展的重大需求和科技创新支撑引领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重要问题,组织开展相关研究,为决策提供参考与支撑。
2012年度上海市科技发展基金软科学研究计划重点项目申报安排三大类:主题项目、自选项目和研究基地,详见《2012年度上海市科技发展基金软科学研究重点项目指南》
(以下简称《指南》)。
其中,主题项目申报题目不得调整(可。
上海市2012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高新技术领域项目指南
上海市2012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高新技术领域项目指南【法规类别】科技综合规定与体改【发布部门】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发布日期】2012.06.05【实施日期】2012.06.0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上海市2012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高新技术领域项目指南为进一步提升上海科技创新能力,围绕“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主线,根据国家和上海的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十二五”科技规划,推进上海高新技术领域的科技进步,提升产业创新能力,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本指南。
一、征集范围(一)前瞻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1、激光与光通讯领域专题1、基于大功率发光二极管的光通讯关键技术研究研究目标:利用大功率发光二极管的可见光谱资源,建立直射与非直射环境下的光通讯实验系统,实现照明与通讯的功能复用。
研究内容:(1)基于大功率发光二极管的全光波分提取、自适应接收、弱小信号检测、光谱迁移补偿等技术,及光通讯收发模组。
(2)基于照明、通讯复用环境下的光信道均衡、波分复用等应用技术,及直射光条件下高速光通讯试验系统。
(3)室内可见光无线通讯异构网络融合技术,在非直射光条件下不低于100Mbps的室内光通讯组网试验系统及演示验证。
专题2、新型面激光光源的关键器件研制研究目标:研制用于泵浦新型面激光光源的电子束系统,突破电子束大束流和小束斑相互约束的限制条件,掌握相应的电子光学系统设计制造技术,满足半导体面激光红、蓝、绿色光源功率分别为3W、2W、2W的产品指标。
研究内容:(1)强束流达到极小束斑的磁聚焦系统。
(2)强束流偏转的低像差偏转系统,及任意校正波形的高精度像差控制电路。
2、智能传感领域专题1、MEMS产业化关键技术及重点产品的研究研究目标:针对高端智能手机等消费电子、汽车、资源环境等市场需求,形成MEMS产品中试平台和规模生产制造能力,研制出相关系列MEMS产品,形成规模化生产能力,培育IDM模式企业。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组织2012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组织2012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与评估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科学研究与科技项目【发文字号】沪科[2011]418号【发布部门】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发布日期】2011.10.26【实施日期】2011.10.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组织2012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与评估工作的通知(沪科〔2011〕418号)各区县科委、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科技计划总体安排部署和科技部《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国家星火计划、火炬计划、重点新产品计划和软科学研究计划等计划项目的通知》(国科发计[2011]528号)及申报要求,2012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以下简称新产品计划)重点围绕培育和发展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继续加大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的创新产品支持,引导和鼓励企业增加新产品研发投入,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2012年度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分为战略性创新产品和重点新产品两类。
根据科技部要求上海市战略性创新产品推荐数不超过5个,重点新产品按控制数推荐。
科技部对评审通过的项目将纳入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备选项目库,择优予以支持。
受科技部委托,上海市科委作为本计划项目的组织和推荐单位。
现将上海市组织2012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申报与评估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一、申报单位凡在本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生产并销售符合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重点支持方向和支持领域的产品的企业均可申报。
二、重点支持方向(一)战略性创新产品。
战略性创新产品是指在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中有重大技术突破、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战略价值、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具有显著作用、在行业进步和地方发展中具有重大影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市场竞争优势的重大创新产品。
(二)重点新产品。
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
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
上海市作为中国的经济中心和科技创新高地,一直致力于推动科技创新,促进经济发展。
为了更好地引领科技创新,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上海市制定了科技创新行动计划。
首先,上海市将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入力度。
通过增加财政投入,支持科研机构和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鼓励各类创新主体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提升科技创新的整体水平。
其次,上海市将建设更加完善的科技创新体系。
通过构建创新平台,完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激发创新活力,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科技成果向产业化方向转化,提升科技创新的社会效益。
同时,上海市将加强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通过实施人才政策,吸引更多高层次科技人才,培养更多科技创新人才,激发人才创新活力,为科技创新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
此外,上海市还将加强科技创新合作交流。
通过加强国际合作交流,吸引国际科技创新资源,推动国际科技创新合作,促进科技创新成果的国际化,提升上海市在全球科技创新领域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总的来说,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旨在推动科技创新,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上海将以更加开放的姿态,更加务实的举措,更加有力的措施,全面提升科技创新水平,为上海乃至全国的科技创新事业贡献更大力量。
上海市2012年“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基础研究领域重大项目指南
上海市2012年“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基础研究领域重大项目指南【法规类别】科学研究与科技项目【发布部门】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发布日期】2012.08.20【实施日期】2012.08.2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上海市2012年“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基础研究领域重大项目指南为进一步提升上海科技创新能力,围绕“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主线,根据国家和上海的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十二五”科技规划,针对上海城市发展及产业培育重大需求,推进上海基础和应用基础领域的科学研究,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本指南。
一、研究领域专题1:上海大气PM2.5污染形成及其对肺部疾病影响的机理机制研究研究目标:建立高时空分辨PM2.5形成机理的研究方法和理论体系,掌握上海周边地区污染输送对上海大气PM2.5影响的相关规律,阐明上海PM2.5二次组分影响肺部疾病发病的机制,为有效控制一次颗粒物排放及二次污染形成提供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撑,提升PM2.5二次组分影响肺部疾病发病机制的研究水平。
研究内容:(1)运用高时间分辨在线检测技术,采用实验室模拟和外场观测相结合的方法,研究上海大气新粒子的生成和增长、一次颗粒物的来源以及二次组分的形成和转化,结合吸湿性和光学特性分析,研究上海PM2.5污染形成机制。
(2)将实验室模拟和观测数据与大气污染传输模式相结合,进行数值模拟,预测二次组分的形成与转化以及上海周边地区污染输送对上海PM2.5污染的影响能力。
(3)通过病理标本检测、离体细胞实验等手段评估上海市居民PM2.5及其二次组分曝露量与肺部疾病发病的量效关系,研究特定粒径和化学组分诱发肺部疾病的作用机制。
研究期限: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
经费额度:本专题支持额度不超过250万元。
专题2:急性肾损伤新机制及诊疗新方法的应用基础研究研究目标:探索急性肾损伤发病新机制及向修复或慢性化转归的关键环节和调控机理,筛选新一代风险评估和早期诊断标志物,建立早期预警和诊断体系,提高急性肾损伤的诊疗水平。
上海推进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行动计划2012-2015
上海推进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行动计划(2012-2015)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12年8月22日推进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是上海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重要途径,是上海加快实现“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必然要求。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深入实施国家文化科技创新战略,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着力增强文化创意产业核心竞争力,依据《中共上海市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和《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上海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的现状近年来,上海围绕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战略目标,推进科技支撑文化发展,创新成果不断涌现,新兴业态加快发展,创新环境有效改善,文化和科技呈现加速融合的新趋势。
(一)文化和科技融合的创新成果不断涌现充分发挥数字媒体、数字出版等科技专项的引领支撑作用,持续支持数字展览展示、分布式渲染、数字内容创作和版权保护等一批科技攻关项目,着力突破文化产品在创作生产、传播和展示等环节的一批共性关键技术,有力推动了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
同时,对接国家战略,加快三网融合。
2011年,下一代广播电视网(NGB)上海示范网新增100万户,总覆盖达到200万户。
(二)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新兴业态加快发展2010年上海文化创意产业实现增加值1673.79亿元,2011年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接近2000亿元。
其中动漫、网络游戏、网络视听、工业设计、建筑设计等业态产值和增加值增幅均超过全市平均水平。
培育出一批在网络游戏、展览展示、数字出版、创意设计等领域具备影响力的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企业。
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科技元素,已经渗透到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文化艺术、网络信息、创意设计等多个门类,成为文化创意产业快速发展的重要引擎。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举办“2012年上海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举办“2012年上海科技活动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3.31•【字号】沪科活动[2012]第001号•【施行日期】2012.03.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举办“2012年上海科技活动周”的通知(沪科活动[2012]第001号)各有关单位:根据科技部、中宣部、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12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政〔2012〕137号)精神,2012年全国科技活动周将于5月19日至25日在全国各地同时举行。
为了有效地整合资源,切实做好2012年全国科技活动周的各项筹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主题与时间1、主题以“携手建设创新型国家”为主题,突出“科技与文化融合,科技与生活同行”的活动特色。
2、时间2012年5月19日-25日二、主承办单位主办单位:上海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上海市公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承办单位:全国科技活动周(上海)组委会办公室各区县科普工作联席会议三、主要内容2012年上海科技活动周要围绕《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市委市政府“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和文化大发展的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本系统、本部门的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突出科技与文化融合、科技成果惠及人民生活的重要作用,整合资源、精心筹备、周密部署,紧贴民生需求,强化公众参与,推进共建共享,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活动:1、营造创新创造氛围通过举办主题展览、主题论坛、职工技能大赛、青少年科技创新与实践活动、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等方式,解读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紧迫性以及科技创新的重要性,强化企业作为创新主体的作用,激励广大科技人员从事科技创新的热情,鼓励公众参与发明创造和技术革新活动,为企业和各类科技人才的成长和发展营造人人理解创新、支持创新、参与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
上海市2014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指南
上海市2014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指南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5.07•【字号】•【施行日期】2014.05.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2014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指南为进一步提升上海科技创新能力,围绕“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主线,根据国家和上海的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十二五”科技规划,推进上海国际科技合作与开放创新,积极利用国际资源以促进我市的科研工作和战略新兴产业的发展,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本指南。
一、征集范围专题一、企业国际合作研究目标:鼓励本市企业通过技术转移、海外投资、合作研发等方式,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方向1、新能源汽车研究内容:超级电容公交汽车关键部件研究及应用示范方向2、先进制造研究内容:飞行模拟器系统开发、空间大功率滑环技术研发、钢轨探伤机器人研发方向3、软件与信息服务业研究内容:新型显示终端、智能电网测试系统、建筑工程集成综合管理系统方向4、新材料研究内容:耐高温聚硅氧烷材料研发、增强型聚乙烯复合材料、甘油催化脱水合成丙烯醛高效催化剂制备技术方向5、节能环保研究内容:污泥高效处理及资源化技术、生活垃圾等离子体气化技术方向6、生物医药研究内容:血凝即时检测试剂和仪器、关节软骨再生修复材料、新型靶向小分子降血脂药物执行期限: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
经费额度:本类别每个项目支持额度一般不超过200万元。
优先支持:企业与大学、科研院所联合开展的国际合作;企业与本市经认定的外资研发中心合作开展的创新研究。
专题二、政府间国际科技合作研究目标:鼓励我市大学、科研机构、企业根据政府间科技合作协议开展国际科技合作,加大合作交流。
方向1、材料科学与环境技术研究内容:1、仿生复合材料构型设计及其功能化研究2、高性能闪烁材料的设计及性能调制3、医药工业废弃物(废水、废渣)处理技术方向2、先进制造与信息技术研究内容:1、数控机床的稳定性控制技术2、大锻件铸锭质量的新方法研究3、面向智慧养老的可穿戴设备研究4、高速数据通讯系统的射频功率控制芯片技术方向3:食品安全与生命科学研究内容:1、应用于改善发酵乳制品品质的功能性乳酸菌技术研究2、食品可溯源检测技术及质量控制体系建设研究3、青光眼早期诊断及治疗4、自身免疫性疾病骨免疫的发病机制5、儿童孤独症的诊断和干预执行期限: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
上海市2012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国际科技会议资助征集指南
6、申请单位在制定会议预算时应本着勤俭办会、厉行节约的原则,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原则上只对会议提供部分资助。
二、申请方式
1、各单位应根据本指南要求筛选本单位符合要求的国际会议进行申请。
2、本指南公开发布。凡符合课题制要求、有意承担研究任务的在上海注册的法人均可以从“上海科技”网站上进入“在线受理科研计划项目可行性方案”,并下载相关表格《上海市国际科技会议经费申请书》,按照要求认真填写。
3、本指南发布时间为2012年8月28日,截止日期为2012年9月18日。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日期为2012年9月4日,截止日期为2012年9月18日下午4:30。课题申报时需提交书面可行性方案一式3份,并通过“上海科技”网站在线递交电子文本1份。书面可行性方案集中受理时间为2012年9月12日至9月18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下午4:30。所有书面文件请采用A4纸双面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一、申请条件
1、申请单位一般应为会议的中方主办单位。会议如有其他主办单位,应有该单位证明文件。
2、会议需经上海市外办或国家相关部门批准,2011年在上海举行,有来自三个以上国家的代表参加,且境外代表人数不少于25%。
3、会议主题应对我市科技创新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并有推动作用。
4、申请单位应在会议涉及的学术领域有具有较强的科研和教学力量,一般应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会议能够邀请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出席,会议论文具有较高学术水平,被SCI、EI收录或在著名学术期刊上发表。
4、网上填报备注:
(1)登陆“上海科技”网,进入网上办事专栏;
(2)点击《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受理并进入申报页面:
上海市2012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国内科技合作领域项目指南
上海市2012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国内科技合作领域项目指南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2.08.10•【字号】•【施行日期】2012.08.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正文上海市2012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国内科技合作领域项目指南为进一步提升上海科技创新和服务全国的能力,围绕“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主线,根据国家和上海的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十二五”科技规划,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在对口支援工作中的部署和安排,促进科技成果在本市及国内的产业化和示范应用,探索支持国内先进成果和技术对接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合作模式,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本指南。
一、征集范围(一)科技合作成果示范应用及产业化项目1)各地科技部门联合支持合作项目:支持目标:服务上海转型发展,增强本市科技力量与兄弟省市科技部门协同创新的能力,促进本市优秀科技成果特别是世博科技成果在全国范围内的示范应用和产业化推广,吸引国内先进技术对接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支持范围:在上海市与国内相关省区市建立的对口科技合作框架下,两地科技部门计划共同支持的重点领域的科技示范和成果转化合作项目。
支持领域:(1)农产品加工技术:特色经济作物、畜牧产品的精深加工技术以及废弃物综合利用等。
(2)节能环保和新材料:节能环保设备和技术推广应用、基于特色矿产资源的新材料开发和应用。
(3)信息技术:面向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平台建设与应用示范、现代展示技术的合作开发和应用。
2)科技成果引进转化项目:支持目标:服务上海转型发展,支持本市科技型企业采取借助外力求发展的方式,引进国内其他省市优秀科技成果,促进国内技术转移,鼓励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进一步增强本市科技型企业核心竞争力,支撑上海民生改善和产业升级。
支持范围:本市科技型企业引进国内其他省市优秀科研成果,有助于企业自身发展,服务本市改善民生和经济发展的科技合作项目。
上海 科技创新行动计划 实施方案
上海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全球科技创新的飞速发展,上海作为我国的经济中心和科技创新高地,正在积极推动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的实施。
本次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的实施旨在加快上海市科技创新步伐,提升科技实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实现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为上海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打下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上海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的总体目标是到2030年,建成国际一流的科技创新中心,创新能力位居全球前列,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在此背景下,上海市制定了一系列实施方案,旨在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构建完善的科技创新体系,推动科技创新产业融合发展。
三、实施方案1. 加强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建设(1)加快推进国家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提高科技创新的基础研究水平;(2)支持和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科技园区建设,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科技创新载体;(3)加大对科研院所、高校等科技创新机构的资金支持,提高科研条件和研发能力。
2. 推进科技人才队伍建设(1)建立健全科技人才培养体系,加强对高层次科技人才的吸引和留用;(2)加强对科技人才的培训和职业发展支持,提升科技人才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3)支持优秀科技人才团队和科技创新团队的发展,鼓励他们在前沿领域取得创新成果。
3. 拓展科技合作交流(1)促进国际科技合作,加强与国际一流科研机构和企业的合作交流;(2)支持本地企业赴国际市场开展科技创新合作,拓展科技创新国际合作渠道;(3)鼓励引进国际领先的科技创新成果和项目,加速国际科技创新资源的整合和应用。
4. 加强科技创新政策支持(1)完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引导和规范科技创新行为,提高科技创新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2)加大对科技创新的资金支持和项目资助力度,鼓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和研发投入;(3)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对科技创新领域的金融支持,为科技创新提供更多的资金保障。
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 社会发展科技攻关 申报
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一、背景介绍1.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是上海市政府为加快科技创新步伐,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城市科技竞争力而制定的重要行动计划。
2.该行动计划的实施目标是要提高上海市的自主创新能力,加强科研攻关和创新成果转化,打造国际一流的科技创新中心。
二、申报内容1.社会发展科技攻关项目是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了解决社会发展中的重大技术问题,推动科技创新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而设立的。
2.社会发展科技攻关项目的申报内容应该紧密围绕上海市的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面向关键领域和关键技术,突出问题导向,强化系统集成,强调技术创新与产业需求的结合,力争实现科技创新成果的快速转化和产业化。
3.申报内容应突出科技攻关的重点和难点,突出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价值,同时要具备对重大社会需求的解决能力和社会影响力。
三、申报要求1.项目负责单位应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科研实力,具备开展所申报项目的能力和条件。
2.申报材料应详实、具有可操作性,内容要求客观、真实,并与国家和上海市的科技发展战略规划相一致。
3.在申报项目中,应充分考虑跨学科、跨行业的合作,提升团队整体创新能力,形成合力。
四、申报流程1. 项目申报周期一般为年度,具体时间以上海市科委全球信息站公告为准。
2. 申报材料要求按照上海市科委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填写和提交,不得迟于截止日期。
3. 通过初审的项目,将进入专家评审环节,按照评审结果确定资助名单。
五、申报的意义和影响1. 申报社会发展科技攻关项目,对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产业升级和转型、增强上海市科技创新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2. 通过申报项目,可以提高单位在科技研究领域的声誉和竞争力,获得更多的科技创新资金和政府支持。
3. 申报成功的项目将成为科技创新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对推动上海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六、总结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的社会发展科技攻关项目是为了促进科技创新与社会需求的深度融合、推动科技成果的快速转化和产业化而设立的,对于推动上海市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上海市科委科技创新行动计划
上海市科委科技创新行动计划
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旨在通过支持科技创新,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推动上海市成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城市。
以下为该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上海市将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行业发展方向,加强战略前瞻和科技创新规划,推动产学研合作,加快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的孵化和转化,培育壮大创新型企业,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优化升级。
二、科技创新重大项目资助计划
上海市将通过设立科技创新重大项目资助计划,支持科技创新领域的重大项目,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技术创新能力。
计划实施周期为3年,资金投入总额为10亿元。
三、科技成果转化计划
上海市将设立科技成果转化计划,支持优秀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科技成果转化,加快科技成果的商业化和产业化进程。
计划实施周期为3年,资金投入总额为5亿元。
四、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计划
五、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计划
六、高技术产业投资基金计划
七、市级科技奖励计划
上海市将设立市级科技奖励计划,鼓励科技创新和技术创新成果,惩罚侵犯知识产权和违反科技道德的行为,保护知识产权和维护科技创新秩序。
计划实施周期为3年,资金投入总额为5亿元。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开展2012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开展2012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科学研究与科技项目【发文字号】沪科[2012]102号【发布部门】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发布日期】2012.04.16【实施日期】2012.04.1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开展2012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沪科〔2012〕102号)各有关单位、有关专家:为做好2012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根据《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规定》(市政府〔2007〕第67号令)和《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规定实施细则》(沪科〔2007〕319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2012年度推荐上海市科学技术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奖励重点重点调整科技奖励结构,突出鼓励原始创新和重大发明创造,鼓励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加强并扩大奖励科普创新成果,大幅度减少科技进步奖数量(20%左右)。
二、推荐要求1、奖励类别。
今年本市科学技术奖推荐的奖励类别包括: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国际科技合作奖。
2、推荐对象。
在本市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发明、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等科技创新活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自然人(国籍、户籍不限)、法人。
项目完成人属于局级领导岗位的需详细填写有关科技创新贡献。
3、评审分组、范围与条件。
不同奖励类别的评审分组、范围与条件详见《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规定实施细则》和《2012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可在奖励办网站下载)。
科学技术普及组评审范围扩大到科普作品(包括科普图书、科普影视作品和音像制品)、科普展品、科普人才。
4、推荐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交的论文、专著,必须公开发表2年以上(2010年2月底前发表)。
上海市国际科技合作基金项目
上海市国际科技合作基金项目一、项目背景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深入发展,科技创新已经成为各国竞争力的重要驱动力。
上海作为中国的经济中心和科技创新重镇,始终致力于打造国际化科技合作的平台,加强与世界各国在科技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为了更好地推动上海市与国际友城之间的科技合作,进一步拓展海外科技资源,促进本地科技创新,上海市提出了设立国际科技合作基金项目的设想。
二、项目目标1. 促进上海市与国际友城之间的科技合作,共同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2. 建立更广泛的国际科技合作网络,吸引更多的外国科技人才来华开展合作交流;3. 充分利用国际科技资源,推动上海市科技创新的快速发展。
三、项目内容1. 建立国际科技合作基金:设立专门的国际科技合作基金,用于支持上海市与国际友城之间的科技合作项目。
2. 联合科研项目资助:资助上海市科研机构与国际友城科研机构合作开展的科研项目,共同攻关并取得重要成果。
3. 科技人才交流计划:支持外国科技人才来华开展科研工作或参加科技交流活动,促进不同国家科技人才的交流与合作。
4. 国际合作科技展览:组织国际合作科技展览活动,展示上海市与国际友城的科技成果和合作项目,促进科技资源共享和合作交流。
四、实施方式1. 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成立国际科技合作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基金管理细则、项目申报评审标准和资金分配规则。
2. 开展项目申报评审:每年定期开展项目申报评审工作,邀请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确定资助名单。
3. 资金管理和监督:建立完善的资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4. 宣传推广和成果展示:加强项目宣传推广工作,提高项目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组织国际合作科技展览,展示项目成果和合作效果。
五、预期效果1. 加强上海市与国际友城之间的科技合作,拓展国际科技合作网络,促进更多优质科技资源引进上海市。
2. 推动本地科技创新,加速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提高上海市的科技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上海市 科技创新行动计划
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引言:科技创新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也是提升国家竞争力的关键。
为了加快上海市科技创新步伐,推动上海成为全球科技创新中心,上海市政府制定了《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
本文将对该计划进行介绍和分析。
一、背景:上海市作为中国经济最为发达的城市之一,拥有丰富的科技资源和创新基础。
然而,相对于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上海在科技创新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为了弥补这一差距,上海市政府提出了科技创新行动计划。
二、目标:该行动计划的目标是在2025年前,将上海建设成为全球一流的科技创新中心。
具体目标包括: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提升科技创新服务水平等。
三、重点任务:为了实现上述目标,上海市政府提出了一系列重点任务。
首先,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引导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加强科研机构建设,提高科研人员的创新意识和能力。
加强科技成果转化。
通过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加强科技成果的评估和推广,提高科技成果的市场化水平。
鼓励创新创业,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经济发展的动力。
培养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
通过加强高校科技人才培养,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提供优质的科研平台和创新环境,吸引和留住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
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通过建设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科技创新平台,提供先进的科研设施和创新服务,支持企业和科研机构开展科技创新活动。
提升科技创新服务水平。
通过加强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科技创新服务,为企业和科研机构提供技术咨询、知识产权保护、项目申报等支持。
四、保障措施:为了确保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的顺利实施,上海市政府将采取一系列保障措施。
首先,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的推进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任务按时完成。
加强政策支持,制定相关政策措施,为科技创新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政策支持。
上海市2011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指南
上海市2011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指南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1.09.08•【字号】•【施行日期】2011.09.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正文上海市2011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指南为进一步通过国际科技合作提升上海科技创新能力,围绕“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主线,根据国家和上海的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十二五”科技规划,拓展对外科技合作的广度和深度,充分运用全球科技创新资源,加快提升上海科技研发水平,不断增强国际合作能力,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本指南。
一、研究专题(一)企业国际科技合作1、合作类别合作类别1、国外先进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合作目标:支持企业根据自身发展以及整个产业和市场的发展需求,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并在较短时间内通过再次创新发展,迅速开发出新产品、新技术、新服务,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
合作内容:生物医药、食品安全、新材料、物联网技术、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技术引进消化吸收与再创新。
合作类别2、中外合作研发合作目标:支持企业根据自身的研发实力,结合产业和市场的发展需求,以拓展新市场为目的,通过与国外企业、研究机构、大学或在沪外资研发中心开展新产品、新技术和新服务的合作研发,共同拓展市场需求。
合作内容:民用航空、生物医药和生物育种、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和信息(软件)服务、新材料、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合作研究与开发。
合作类别3、海外研发机构建设合作目标:支持企业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需求,通过设立或并购海外科技企业或研发机构或实验室,增强企业的研发实力,提升发展竞争力的能力。
合作内容:生物医药、绿色食品、软件与信息服务(包括云计算)、新能源等方面的海外并购和产业化开发。
2、经费额度:本专题各类别每个项目支持额度均不超过200万元。
(二)政府间国际科技合作1、合作类别合作类别1、深化已有的政府间科技合作合作目标:落实我市与国外有关地区政府或官方机构间已签署的科技合作备忘录,根据双方商定的重点合作领域,组织双方科研人员开展合作研究与交流,进一步深化我市与国外有关地区间的科技合作与交流,推动各自地区的科技发展和创新能力提升。
上海市2012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指南
上海市2012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指南【法规类别】科学研究与科技项目【发布部门】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发布日期】2012.08.28【实施日期】2012.08.2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上海市2012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指南为鼓励本市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围绕本市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需求,同国际一流的企事业科研单位或专家开展平等互利的国际科技合作,积极利用全球科技创新资源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本指南。
一、研究专题(一)企业国际合作1、合作目标:鼓励符合上海市“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和上海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本市企业根据自身发展以及整个产业和市场的发展需求,开展以下国际合作:1、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并再次创新,在较短时间内迅速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新技术、新服务。
2、与国外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合作开展新产品、新技术和新服务的创新研发,提升企业产品技术水平和技术含量,增加出口创汇,加强企业国际竞争力。
3、收购(并购)海外高技术企业、研发机构或实验室,从而增强企业的研发实力。
2、项目研究内容:(1)生物医药(制药原材料和中间体)、先进装备制造(精密轴承技术)、食品安全(残留物快速检测技术)领域的国外先进技术引进消化吸收与再创新;(2)航空航天(发动机零部件关键技术)、清洁能源(地源热泵技术)、现代农业(农业生物技术)、电子信息和信息(软件)服务业的中外合作研究与开发3、经费额度:本类别每个项目支持额度均不超过200万元。
(二)政府间国际科技合作1、合作目标:鼓励我市科研机构在上海市科委与境外政府或当局主管部门的共同资助下,结合我市重点科技需求,与国际一流的科研单位或专家开展以我为主、互利共赢的国际科技合作,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并促进我市对外友好关系拓展和巩固。
2、项目研究内容:(1)生物医药(癌症的早期诊断和治疗)技术;(2)环境污染(污水、固体废弃物)防控和治理技术;(3)纳米技术(用于农药残留检测、红外探测、医学检测与治疗);(4)清洁能源(燃料电池、太阳能电池)技术;(5)物联网高速接入与应用技术3、经费额度:本类别每个项目支持额度均不超过50万元。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的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11.02•【字号】•【施行日期】2011.11.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正文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科技部《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国家星火计划、火炬计划、重点新产品计划和软科学研究计划等计划项目的通知》(国科发计〔2011〕528号)的精神,受科技部委托,上海市科委作为本市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的推荐和组织单位。
现将本市申报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申请主体在上海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
项目申报指南可参阅附件,或从科技部网站(http://)下载。
二、申报要求1、重大项目:根据科技部的要求,2012年本市拟推荐的重大项目将重点围绕《2012年度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申报要求》规定的要求进行推荐,2010年科技特派员创业大赛获奖项目优先推荐。
2、引导项目:围绕国家星火项目指南明确的18个重点领域进行申报。
三、项目申报流程1、各申报单位根据通知中提供的申报书、可行性方案样本,先进行离线填写;申报引导项目的单位只需填报申报书。
2、请申报重大项目的单位于2011年在11月25日下午17点前完成项目申报书和可行性方案离线填报,并将材料一式5份报送市科委生物医药与农业项目管理中心。
过期不予受理。
3、上海市科委将对申报的重大项目进行专家评审和审查,请各申报单位在提交纸质材料的同时完成15分钟左右的PPT汇报稿,为专家预筛选做好答辩准备。
4、通过预筛选的项目,上海市科委将通知相关单位进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http:///)进行注册备案后登陆申报系统,根据申报内容,选择相应的项目类型,按相应格式填写申报书和可行性方案。
5、网上申报成功后,将网上生成的电子版打印(用A4纸,均为正本),并装订成册(一式二份),于12月2日下午17:00以前报送到上海市科委农业与生物医药项目管理中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四、推荐渠道
1、行业主管部门推荐。本市相关行业的主管委办局可直接推荐项目。
2、投资机构推荐。投资机构可直接推荐有投资意向或已投资的项目,要求以投资机构资金为主,政府资金跟投。其中投资机构是指根据国家十部委创投管理办法,通过市发展改革委备案并处于年检有效期内的创投机构。
3、产业园区和基地推荐。产业园区和基地可推荐园区或基地内企业的科技项目。
注:办事大厅不接受以邮寄或快递方式送达的书面材料。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二)政府间国际科技合作
1、合作目标:鼓励我市科研机构在上海市科委与境外政府或当局主管部门的共同资助下,结合我市重点科技需求,与国际一流的科研单位或专家开展以我为主、互利共赢的国际科技合作,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并促进我市对外友好关系拓展和巩固。
2、项目研究内容:(1)生物医药(癌症的早期诊断和治疗)技术;(2)环境污染(污水、固体废弃物)防控和治理技术;(3)纳米技术(用于农药残留检测、红外探测、医学检测与治疗);(4)清洁能源(燃料电池、太阳能电池)技术;(5)物联网高速接入与应用技术
上海市
发布单位:上海市人民政府
为鼓励本市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围绕本市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需求,同国际一流的企事业科研单位或专家开展平等互利的国际科技合作,积极利用全球科技创新资源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本指南。
一、研究专题
(一)企业国际合作
1、合作目标:鼓励符合上海市“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和上海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本市企业根据自身发展以及整个产业和市场的发展需求,开展以下国际合作:1、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并再次创新,在较短时间内迅速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新技术、新服务。2、与国外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合作开展新产品、新技术和新服务的创新研发,提升企业产品技术水平和技术含量,增加出口创汇,加强企业国际竞争力。3、收购(并购)海外高技术企业、研发机构或实验室,从而增强企业的研发实力。
(3)所有附件要求上传到网上。
(4)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六、联系方式
1、专题联系人:顾诤真、袁宗谦、李晨浩、蒋宇铮
联系电话:64315131、64315895、23112519、23112507
2、书面资料送达地址:
上海市钦州路100号1号楼上海市科委办事大厅7
2、项目研究内容:(1)生物医药(制药原材料和中间体)、先进装备制造(精密轴承技术)、食品安全(残留物快速检测技术)领域的国外先进技术引进消化吸收与再创新;(2)航空航天(发动机零部件关键技术)、清洁能源(地源热泵技术)、现代农业(农业生物技术)、电子信息和信息(软件)服务业的中外合作研究与开发
3、经费额度:本类别每个项目支持额度均不超过200万元。
(2)上述研究专题的项目若是由企业牵头申报,牵头企业应承诺用于该项目的企业自筹经费不少于申请经费的1倍。
(3)申报研究专题(二)“政府间国际合作”项目的,须提供境外政府或当局有关主管部门对于此项合作提供资助的书面证明材料,诸如项目合同、拨款证明等。
(4)申报研究专题(三)“国际学术合作交流”项目的,须先由各单位科研主管部门组织本单位进行项目预申报、预评审。各单位根据预审结果,择优在限额内向我委推荐。
7、网上填报备注:
(1)登陆“上海科技”网,进入网上办事专栏;
(2)点击《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受理并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专题名称”中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需要设置“项目名称”、“依托单位”、“负责人”、“登录密码”);
-【继续填写】输入已申报的项目名称、依托单位、负责人、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经费额度:本类别每个项目支持额度均不超过50万元。
(三)国际学术合作交流
1、合作目标:
鼓励我市科研机构结合我市重点科技需求,与国际一流的科研单位或专家开展以我为主、互利共赢的国际科技合作。通过合作交流促进对国际科技前沿动态的把握,对先进研究和管理方法的学习,和对国际科研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从而促进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
2、项目研究内容:(1)计算机智能感知和识别技术;(2)高性能晶体材料和医用特种材料;(3)生态建筑技术;(4)临床医疗技术
经费额度:本类别每个项目支持额度均不超过30万元。
二、项目执行期限
2014年9月30日前完成。
三、申请条件
1、申请单位必须有较强的研究团队和较好的前期合作研究基础,具备实施项目研究的必备条件。申报材料符合年度指南要求,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和可行的研究方案。
2、鼓励通过课题培养优秀的中青年学术骨干。课题责任人和主要科研人员,同期参与承担国家和地方科研项目数不得超过三项。
3、已申报今年市级财政支持的其它类别科技项目者应主动予以申明,未申明者按重复申报不予受理。
4、本指南项目申报截止日前,手头仍有在研上海市科委国际科技合作计划课题者不得申报。
5、每一课题的申请人可以提出不超过2名的建议回避自己课题评审的同行专家名单(名单需随课题可行性方案一并提交)。
(2)项目若是由企业牵头申报,申报企业的年销售规模应不低于3000万元,用于该项目的企业自筹经费应不少于申请经费的1倍;
(3)项目成果须在本市实现产业化,而且新增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显著;
(4)项目最终能形成若干项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
4、申请研究专题(二)“政府间国际合作”和研究专题(三)“国际学术合作交流”项目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2、多家单位联合申请时,应在申请材料中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和职责,并附上合作协议或合同。
3、申请研究专题(一)“企业国际合作”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企业须与外方合作伙伴签有并购合同或协议、技术转移转让合同或协议、合作开发合同或协议及其他相应文本,并提供合同或合作协议或文本的影印件一份(如系外文,须附中文译件)。合同及合作协议或文本需包含合作期限、合作内容与分工、权益分配和签署日期等要件。海外并购的需注明并购规模及并购计划、引进消化吸收和合作研究的需注明涉及的知识产权情况;
4、行业协会和创新联盟推荐。行业协会和创新联盟对经过遴选的科技项目进行推荐。
5、企事业单位自荐。企业、科研机构可对行业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等重大创新需求的项目进行自荐。
五、申请方式
1、本指南公开发布。凡符合课题制要求、有意承担研究任务的在上海注册的法人均可以从“上海科技”网站上进入“在线受理科研计划项目可行性方案”,并下载相关表格《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按照要求认真填写。
(1)项目申请人应与国外合作伙伴具有良好的合作交流基础,其所在单位须与外方合作伙伴签有合作协议或相应文本,并在提交项目申请时一并提供有效的合作协议或文本的影印件一份(中、外文)。合作协议或文本的具体要求如下:(a)合作文本须注明签字双方的姓名、单位、部门、职务(或职称)及联络方式等具体信息,或在文本之外另纸说明(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b)合作文本需包含合作期限、合作内容、各方投入、分工、权益分配和签署日期等要件;(c)合作文本约定的合作内容须与申请项目的研究内容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