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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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2022版)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2022版)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医院广大职工的民主管理权力,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深化医院改革,加快医院发展,根据《工会法》《劳动法》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医院民主管理工作的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职工代表大会是医院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医院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是基层民主建设的基本制度。

它的主要任务是:(一)参与医院重大决策;(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三)监督医院领导干部。

医院工会委员会是职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代会的日常工作。

第三条职代会接受院xx委的思想xx领导,坚持xx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xx的方针、xx策和国家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支持院长依法行使职权,院长尊重并支持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力。

第五条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第六条医院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听取并审议医院工作报告、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决算,以及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

(二)讨论审议岗位责任制、奖惩办法、劳动保护措施、工资制度改革调查和奖金分配方案等重要规章制度。

(三)讨论决定职工福利费使用、职工住房分配、职工医疗费使用方案,以及其它有关职工生活福利事项的原则和办法。

(四)审议人员出国学习、进修和停薪留职重要规定。

(五)评议监督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必要时可以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

(六)主管机关任命和免除单位行xx领导职务时,应当考虑并尊重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职代会根据主管机关的部署,可以民主推荐院长人选。

第七条院长要定期向职代会报告工作,经常听取意见,认真研究职代会的有关决议和提案,尊重和支持职代会行使职权。

第八条职代会尊重和支持院领导及职能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教育和引导职工正确认识和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以主人翁责任感努力工作。

第九条职代会与行xx领导对于重大决策等问题的讨论遇到双方意见不一致时,应充分酝酿协商解决,同时报告主管机关和上级工会。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代表大会)条例实施细则正式版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代表大会)条例实施细则正式版

Different positions have their own specific rules of doing things, in order to make the work achieve the expected goal according to the plan and requirements.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代表大会)条例实施细则正式版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代表大会)条例实施细则正式版下载提示:此管理规范资料适用于团体或社会组织中,需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并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都有其具体的做事规则,目的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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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代表大会)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医院职工在医疗、保健、科研、教学及行政后勤保障等工作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参与医院的发展事业,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参照《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建立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二条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也是民主管理医院的重要形式和基本制度。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的任务是:在院党总支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国家、医院、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协调医院内部矛盾,积极为职工谋利益,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医院的文明建设做贡献。

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第五条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听取和审议院长的工作报告,医院发展长远规划、年度工作总结、财务决算,职工队伍建设以及医院管理工作中的其它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讨论通过人事制度改革、奖金分配方案、职工奖惩办法,以及其它重要规章制度和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和促使我院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简称职代会)参与医院民主管理,实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职工在医院发展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同时更好地保障与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履行知情建议权、协商共决权、民主参与权和评议督促权的四项职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职代会是院党支部领导下的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是院务公开的基本形式和主要载体,是医院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院行政负责人同职工进行民主协商的重要渠道。

职代会充分发挥它在参与医院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力和作用,体现了职工在医院中的主人翁地位。

第三条职代会应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与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国家、医院、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尊重和支持院长行使职权,维护行政系统的指挥权威,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认真完成医院各项任务,为实现国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把礼县第一人民医院建成一流县级医院的目标,以及为实现职工个人的全面发展而努力奋斗。

第四条职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第五条职代会在本院权限范围内行使下列职权:(一)听取并审议院长的工作报告、总体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改革方案、财务决算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二)审查岗位责任制、职工聘任、奖惩与分配办法等方案,以及其它与职工合法权益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

经审查通过,由院长颁布施行;(三)审议、决定有关职工的集体福利事项等有关问题;(四)民主评议和监督医院各级领导干部,参与民主推荐医院行政领导人选。

可以进行表扬、批评,必要时可以建议上级机关予以嘉奖、晋升,或予以处分、免职。

第六条职代会行使职权的民主程序:(一)凡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和决定的报告、规划、议案、方案、规章、制度等,均由医院行政起草,并将草案的指导思想、依据和条件报告院党支部,通报职代会和院工会,征求意见和建议;(二)在职代会召开前,将文件草案初稿印发给职代会各代表组长,广泛听取意见,提出修改建议;(三)医院行政根据修改建议,对草案进行修正和补充,形成正式草案,提交大会讨论、审议或表决;(四)评议医院行政领导干部的民主程序是:被评议人向职工代表作述职报告,以代表组为单位,对被评议人进行评议;代表对被评议人进行无记名书面测评;大会主席团向大会汇报评议结果。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根据《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等有关法规规定,为保障医院职工的民主管理权力,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医院活力,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1.总则1.1XX医院职工代表大会是XX医院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群众审议重大决策和监督行政领导,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1.2XX医院职工代表大会接受XX医院党委的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医院和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自己的职权。

1.3XX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应保证行政领导在医院中处于中心地位,起中心作用。

积极支持行政领导行使医疗经营管理决策和统一指挥医疗活动的职权。

行政领导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保障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行使职权。

1.4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2.职权2.1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2.1.1定期听取和审议经理的工作报告,对XX医院发展规划、医疗经营方针、年度计划、基本建设方案、职工培训计划、重大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计划、财务预决算、自由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承包和租赁经营责任制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2.1.2审查同意或者否决XX医院的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障措施、奖惩办法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

2.1.3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并采用代表无记名投票形式进行表决。

2.1.4评议、监督XX医院各级行政领导干部,并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

对工作卓有成绩的干部,可以建议给予奖励,包括晋级、提职。

对不称职的干部,可以建议罢免或降职。

对不负责任或者以权谋私,造成严重后果的干部可以建议给予处分,直至撤职。

2.1.5XX医院任命或者免除行政领导人员的职务时,必须充分考虑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

2.2行政领导对职工代表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问题有不同意见,可以提复议。

复议后仍有不同意见,行政领导应当按决定执行,并可报告上级部门。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施细节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施细节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施细节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细则根据《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制定,旨在进一步明确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的组织运作和实施细节。

第二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机构或者指定专人负责职代会的工作,确保职代会制度的顺利实施。

第三条职代会的工作经费应由企业、事业单位承担,并纳入单位年度预算。

第二章职代会的组成和职权第四条职代会代表的选举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职工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第五条职代会代表的选举可以采用直接选举或者间接选举的方式,具体方式由企业、事业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六条职代会代表的选举结果应当公示,并报企业、事业单位的上级工会备案。

第七条职代会代表的职责包括:(一)参加职代会的会议和活动;(二)履行代表职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三)向职工传达职代会的精神和决议;(四)收集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职代会代表的权利包括:(一)在职代会上发表意见和提出建议;(二)对职代会的决议进行表决;(三)对职代会的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职代会的组织和活动第九条职代会的组织形式可以设立常委会或者工作小组,负责职代会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职代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

遇有重大事项,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一条职代会的会议应当有明确的议程,并由主席团或者常委会主持。

第十二条职代会的决议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报企业、事业单位的上级工会备案。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的领导人员应当支持和保障职代会的工作,不得妨碍职代会的正常活动。

第十四条企业、事业单位的领导人员有违反职代会制度行为的,职代会可以向企业、事业单位的上级工会或者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第十五条企业、事业单位的领导人员有违反职代会制度行为的,上级工会或者有关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依法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细则由职代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依法保障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保护和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四川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制定《XX市XX区第二人民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

第二条职工代表大会是我院职工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权利的机构。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四条医院工会委员会是我院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职工代表大会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院党委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在维护国家、集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表达和维护职工的具体利益,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自己的职权。

第六条职工代表大会要积极支持院长行使管理职权,引导职工以主人翁的态度做好本职工作,认真履职尽责,完成本职工作。

院领导要尊重职工的民主权利,保障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组织依法独立自主地行使职权,发挥职工代表在审议我院重大决策、实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作用。

第二章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第七条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知情建议权。

听取和审议院长所作的行政工作报告和财务工作报告,对本单位发展规划,任期目标和年度计划,重大改革方案,院务公开情况,就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其他有关重大问题的决策和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查通过权。

审议通过院长提出的各级岗位责任制方案、绩效分配方案、奖惩办法、劳动保护措施及其他与职工权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院务公开实施办法以及医院岗位设置方案等。

(三)审议决定权。

审议决定本单位福利费管理使用原则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安排等有关事项;对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及各项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进行监督。

(四)评议监督权。

民主评议和监督各级领导干部,并提出奖惩和罢免的建议。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依靠和发挥职工的积极性、智慧和创造力办好医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一项基本制度。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医院职代会)是医院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医院在实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同时,要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

第三条医院职代会接受医院党委的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委决定,正确处理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医院职代会支持医院院长层依法行使职权。

教育职工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医疗、护理、预防保健及各项工作任务。

医院院长层支持医院职代会依法行使职权,执行医院职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做出的决定。

第五条医院工会委员会•(以下简称医院工会)是医院职代会的工作机构,代表和组织职工进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负责医院职代会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医院职代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第七条医院职代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听取审议权。

对医院下列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听取和审议,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包括:1、医院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2、医院重大改革方案,组织形式及基本制度的重大调整;3、医院结构调整和重大投资计划;4、有关医院文化建设和职工教育培训的重大决策。

(二)审议通过权。

对下列事项进行审议,提出同意或否决的意见。

包括:1、集体合同草案,劳动用工制度,减员增效、转岗分流和再就业工作的重大事项;2、工资制度、重大奖惩办法等职工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3、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制度;执行政府部门关于医疗、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4、其它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改革方案和有关规章制度的调整。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背景医院作为公立机构,其内部管理规定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执行,职工代表大会也不例外。

为了保障医院职工的合法权益,落实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管理制度,医院需要制定“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

定义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医院职工代表大会是医院内部的民主管理制度,代表职工参与医院决策、监督、管理的机构。

医院职工代表医院职工代表是由职工自行通过公开、公正、公平的选举程序产生的代表,代表职工参加医院职工代表大会。

代表权代表权是指职工代表有权在代表大会上进行发言、表决、监督、提出建议、批评和监督以及执行决议的权利。

实施办法选举程序预备会议1.医院领导制定选举方案,成立选举领导小组,组织职工会议和职工代表预备会议。

预备会议由现职工代表和出席职工代表选举的代表共同组成。

2.预备会议主要内容为选举临时主席团,确定选举办法和程序,讨论产生候选人的方式。

候选人产生1.医院在选举开始前,通过多渠道向职工公示选举通知,并公布选举职位,鼓励职工积极参与。

2.候选人的产生,应该由职工自行提名,参选人应该严格按照医院制定的程序进行申报,通过初审后方可进入候选名单。

投票程序1.投票程序包括计票、验证票数、申诉和审议等程序。

医院应当配备专人进行投票,而评选应当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

2.若多个候选人出现相同的得票数时,则应当进行摇号决定其获胜者。

代表履职要求职责1.医院职工代表应当按照职工利益,维护医院管理的合法权益,参加医院制定的管理方案,宣传各项政策,对医院工作进行监督和调查,反映职工意见和诉求,维护医院的稳定。

2.医院职工代表应当行使代表权,参加职工代表大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决策和表决,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及时反映职工意见和诉求。

能力1.医院职工代表应当具备较强的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和影响力,能够有效维护职工利益,代表职工有效执行医院决策和管理方案。

2.医院职工代表应当具备高度的法律意识和政治素质,遵守法律法规,不侵犯国家利益和职工利益。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和促使我院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简称职代会)参与医院民主管理, 实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职工在医院发展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同时更好地保障与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履行知情建议权、协商共决权、民主参与权和评议督促权的四项职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职代会是院党支部领导下的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是院务公开的基本形式和主要载体,是医院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院行政负责人同职工进行民主协商的重要渠道。

职代会充分发挥它在参与医院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力和作用,体现了职工在医院中的主人翁地位。

第三条职代会应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与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国家、医院、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 尊重和支持院长行使职权,维护行政系统的指挥权威,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认真完成医院各项任务,为实现国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把礼县第一人民医院建成一流县级医院的目标,以及为实现职工个人的全面发展而努力奋斗。

第四条职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第五条职代会在本院权限范围内行使下列职权:(一)听取并审议院长的工作报告、总体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改革方案、财务决算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二)审查岗位责任制、职工聘任、奖惩与分配办法等方案,以及其它与职工合法权益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

经审查通过,由院长颁布施行;(三)审议、决定有关职工的集体福利事项等有关问题;(四)民主评议和监督医院各级领导干部,参与民主推荐医院行政领导人选。

可以进行表扬、批评,必要时可以建议上级机关予以嘉奖、晋升,或予以处分、免职。

第六条职代会行使职权的民主程序:(一)凡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和决定的报告、规划、议案、方案、规章、制度等,均由医院行政起草,并将草案的指导思想、依据和条件报告院党支部,通报职代会和院工会,征求意见和建议;(二)在职代会召开前,将文件草案初稿印发给职代会各代表组长,广泛听取意见,提出修改建议;(三)医院行政根据修改建议,对草案进行修正和补充,形成正式草案,提交大会讨论、审议或表决;(四)评议医院行政领导干部的民主程序是:被评议人向职工代表作述职报告,以代表组为单位,对被评议人进行评议;代表对被评议人进行无记名书面测评;大会主席团向大会汇报评议结果。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发展社会主义基层民主,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医院健康发展,根据《四川省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职工代表大会是单位民主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实行民主管理、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

第三条职代会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单位党组织的领导下行使职权,接受上级工会对职代会工作的指导。

第四条职代会要正确处理国家、单位和职工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调动职工积极性,为单位发展和改革作贡献。

第五条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工代表大会职权第六条医院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听取和审议单位工作报告、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财务报告和事务公开情况等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二)审议通过职工聘用聘任、奖惩和收入分配办法、集体合同草案等重要规章制度;(三)审议决定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四)评议单位中层以上领导人员,提出奖惩和任免建议。

第七条单位行政领导要尊重和支持职代会行使民主管理职权,定期向职代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认真研究职代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和议案,认真处理代表的提案,负责领导组织行政职能部门认真实施并以适当方式向代表答复。

第八条职工代表要尊重和支持单位行政领导依法行使行政管理的各项职权,协助单位行政领导及行政管理部门开展工作,教育职工以主人翁态度积极支持和投身单位的各项改革,自觉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章职工代表第九条按照法律规定与医院建立劳动关系或者聘用关系的职工,可当选为职工代表。

职工代表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实行常任制,可连选连任,任期与职工代表大会届期一致。

第十条选举职工代表应当根据医院职工的分布状况,划分选区,分配名额,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选举应当有选区三分之二以上职工参加方为有效,职工代表获得选区全体职工过半数赞成票始得当选。

职代会实施办法(细则)

职代会实施办法(细则)

1职工大会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医院的民主管理,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根据《工会法》、《四川省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和《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职工大会是医院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发挥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的重要形式。

医院工会是职工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代会决议的执行。

第三条 职工大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医院和职工三者之间的利益,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行使自己的职权。

第四条 支持医院行政依法行使行政指挥的权利,教育和组织职工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高医院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使医院不断发展壮大。

第五条 医院职工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 职权第六条职工大会各项活动及其作出的决定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具体行使下列职权:(一)知情建议权。

定期听取医院生产经营计划、目标任务的工作报告;及时听取医院有关资产变更、经营方向调整等重大经营决策可能影响职工权益(包括工时、薪酬、休息休假、福利、。

2 劳动安全卫生、劳动保险、技能培训、职工聘用和解聘等)的重大事项通报;听取医院涉及职工权益的有关国家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通报。

对报告和通报进行讨论,提出建议。

(二)平等协商权。

在医院制订和实行涉及职工权益的重大决策、决定和规章制度时,发表意见,平等协商,参与决策。

(三)选举罢免权。

选举和罢免参与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包括工资集体协议)的职工方的代表。

行政方授权职工大会的相关事项及人员的选举和罢免。

(四)法律授予权。

集体合同、工资协议、劳模先进推荐等在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或医院规章中有明确规定的事项,进行审议,通过或作出决定。

第七条 职工大会工作机构职权(一)制订召开职工大会的方案。

报请本医院党组织同意,争取党政重视、支持与帮助。

接受上级工会的指导。

(二)制订新一届职工大会职工代表的选举办法,做好选举组织工作。

2024年医院职代会制度(七篇)

2024年医院职代会制度(七篇)

2024年医院职代会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第一章总则一、职工代表的每届任期通常与同级工会委员会的任期相同,均为三年。

二、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应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且每次会议必须有超过三分之二的职工代表出席,方为有效。

三、职工代表大会的表决须获得应到代表过半数的赞成票方可通过。

对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议案,应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四、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如遇重大事项或重要问题,经行政、工会或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提议,可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临时会议。

第二章职工代表第一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本单位在职职工,均有资格被选为职工代表。

第九条:若职工代表调离原部门,其代表资格依然有效,并由原选区进行补选以填补缺额。

第十条:根据需要,职工代表大会可邀请列席代表出席会议。

在职工代表大会的开幕与闭幕式上,可邀请本单位的领导及老专家等作为特邀代表出席。

列席代表与特邀代表享有发表意见和提出建议的权利,但不具备表决权和选举权。

第三章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第一条: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一般应分为筹备、预备会议、正式会议和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四个阶段进行。

第二条:职工代表大会的中心议题应围绕增强卫生事业活力、促进医学技术进步、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核心目标,针对本单位在改革、经营管理、劳动人事、分配制度、劳动条件、职工素质教育、民主评议干部、重要规章制度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等方面的重大事项进行确定。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的提案内容应紧密围绕中心议题进行征集。

具体程序包括:在职工代表大会召开前半个月,由工会向各代表组下发《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征集表》;职工代表通过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后填写提案征集表;提案工作小组对经审理后的提案进行立案并整理分类。

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的会议议程通常包括听取工作报告、审议相关议题、进行民主评议领导干部、进行大会决议决定的表决以及大会总结等环节。

第五条:职工代表大会闭会后,各部门(科室)应及时传达会议精神,研究制定贯彻实施计划,并动员职工完成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为进一步推进医院的民主政治建设,充分发挥职代会民主管理作用、为医院的发展献计献策,增强领导与群众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保障职工民主管理权力,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尽力为职工办好实事,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坚持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发挥民主管理作用和桥梁纽带作用,促使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特制定本制度:1.职工代表大会1.1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分部门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张榜公布并通知代表本人。

1.2每届职工代表大会的任期与同级工会委员会任期相同,工会进行换届后,职工代表大会即行换届。

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可连选连任。

1.3职工代表大会每年举行1—2次,如遇特殊情况下可以召开临时代表大会或主席团会议,还应邀请一定数量的列席代表参加会议,每次召开会议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出席方可开会,选举或表决时,必须经到会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可有效。

1.4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由工会负责,工会主席主持,召开会议的通知和会议的全部会务工作、后勤服务工作由工会负责组织,并做好会议记录、资料文件的保管工作。

1.5职代会的议题除换届选举外,通常情况下行政领导向大会作年度总结和下一年工作计划的报告;财经决算和预算的报告;当年的重大改革方案以及事关全局与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重大规章制度。

代表对上述议题认真讨论后,应在大会上做出表决,通过大会决议,行政主要领导作主题演说。

发展规划等方案(草稿)应该充分听取代表的意见,汇总并提交职代会或主席团审议或表决后方可实施。

1.6职代会由工会主席主持,会议闭幕后的日常工作由工会负责。

2.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2.1听取院长作工作报告,审议年度工作计划、总结、财经预决算,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举措,职工福利方面的重大问题,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利,协调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

上述议题由全体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在职代会闭幕期间个别急需由职代会讨论的问题可由院长办公会或部分职工代表座谈会讨论。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XXXX医院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七条和《工会法》及《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和《XX 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为保障职工的民主管理权力,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职工代表大会是我院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

第三条职代会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照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在院党委的领导下行使职权,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协调医院内部矛盾,保证完成各项任务。

第四条职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第五条职代会在本院范围内行使下列职权:(一)听取和审议院长关于医院的经营方针、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基本建设方案、财务预决算、职工培训计划、整体改革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并通过内部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奖惩办法以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

(三)讨论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职工住宅分配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四)参加评审、监督医院各级领导干部,可以进行表扬、批评,必要时可以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

(五)选举工会委员会。

第六条院长要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认真对待职代会的有关决议和提案,尊重和支持职代会行使民主管理医院的职权。

第七条职代会要支持院长正确行使职权,维护行政、业务指挥系统的权威性,并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以主人翁的态度和高度的责任感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章职工代表第八条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以工会分会为单位,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正式职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到期改选,可连选连任。

职工代表对选举单位的职工负责。

选举单位的职工有权监督或者撤换本单位的职工代表。

职代会代表应包括医院各类人员,代表总数约为全院职工的10%左右。

其中医、护、技等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例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70%,并要考虑工人、青年职工和女职工占适当比例。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完整版)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完整版)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我院的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参政议政,促进医院的改革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全国总工会、国家卫计委《关于加强医疗卫生单位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职工代表大会是我院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又是群众监督机构。

实行院长负责制和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建立党总支委领导下的职工代表大会制是为了集中群众智慧,激发职工群众的主人翁责任感、保障职工群众当家作主管理医院的民主权利。

第三条: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应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党总支委领导下行使职权,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

协调医院内部矛盾,努力提高医疗、护理质量,完成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康复等各项任务指标,搞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促进医院的建设和发展。

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第五条:我院职工代表大会根据国家的政策、法令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精神,行使下列职权:(一)定期审议院长的工作报告,审议医院行政业务重大决策,如发展建设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结算等,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就上述方案的实施作出决议。

(二)审议决定下列有关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重大事项:1、职工福利基金以及事业发展资金的使用方案;2、职工奖惩办法;3、成本核算管理奖酬金分配方案;4、职工劳动保护措施;5、涉及职工利益的重要问题。

(三)审议通过医院体制改革、综合目标责任、职工培训计划和全院性的重要规章制度。

(四)评议、监督本院各级干部和管理人员,对工作成绩显著者,提请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予以表扬、奖励;对有特殊贡献者,建议上级机关予以提职、晋级;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损失或渎职的干部,建议上级机关予以批评、处分或罢免;对严重失职和违法乱纪的干部,建议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国家政法机关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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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序号:XXYY-ZWK-001
文档编号:ZWK-20XX-001
XXX医院
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

编制科室:知丁
日期:年月日
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一)总则
为了加强医院的民主管理,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立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参照《全民所有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工会法》等规定,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我院实行院长负责制,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保障与发挥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在审议医院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力和作用。

第二条职工代表大会是在医院党总支领导下,医院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全院职工群众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力机构。

工会主席是医院民主管理的负责人。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二)职权和任务范围
第四条医院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每年定期听取院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医院发展的长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财务预决算报告、基建投资项目和大型仪器购置、职工培训计划等,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议通过医院改革方案、职工奖惩条例、重要规章制度和有关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3.民主评议、监督医院领导干部。

民主评议工作与行政
领导班子的考核工作紧密结合。

第五条医院职工代表大会任务范围:
1.协同党、政部门搞好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坚持疏导和正面教育的方法,对职工进行思想、纪律和职业道德的教育。

2.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多出人才,多出效益,促进医院的改革、发展、稳定。

3.密切联系广大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如实反映职工的建议、意见和要求。

征集、处理和督促落实职工代表的提案。

4.组织职工代表的学习培训和活动,不断提高职工代表的参政议政能力和整体素质。

第六条职工代表大会对院长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问题有不同意见时,可以向院长提出建议。

(三)职工代表
第七条职工代表产生的有关事项:
1.代表名额为在岗职工人数的8%,如因工作需要可有一定的特邀代表和列席代表。

2.代表条件:凡本院享受公民权的在岗职工,关心医院,工作积极负责,作风正派,说话办事公道,被群众信任者,均可当选为职工代表。

3.职工代表如遇退休及病故,其资格自行撤消。

根据需
要,代表资格撤消的小组,经医院工会同意,可增补同等名数的代表。

4.职工代表的资格需经职工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审查后方能生效。

第八条职工代表的权利:
1.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列席代表只有发言权。

2.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有权参加对医疗、财务、福利等业务、行政工作的讨论和发言。

第九条职工代表的义务:
1.努力学习并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

2.既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又要维护医院的整体利益,认真了解和反映职工群众的建议、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做好职工代表大会交给的各项工作。

3.坚决支持改革,积极宣传和参加医院的各项活动,关心医院的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为医院的改革和发展献计献策。

4.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医院的规章制度,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带头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

(四)工作机构与组织制度
第十条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医院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合并召开,届期一致。

第十二条医院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与工会委员会在组织上融合为一体。

第十三条上级工会有指导、支持和维护职工代表大会正确行使职权的责任。

第十四条职工代表任期年限与工会委员会换届同步,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五条职工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每次大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出席,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议必须经过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

第十六条职工代表大会应当围绕医院的中心工作和职工迫切关心的问题,确定会议的议题。

第十七条职工代表大会围绕大会中心议题征集和处理职工提案,至少每年征集一次,征集和处理的主要程序是:由工会在职工代表大会的预备会上,将本次职工代表大会的中心议题发送职工代表和群众提出提案。

做到提案有事实依据,有明确目标和现实可行的措施,要一事一案,集体讨论形成提案。

第十八条职工代表大会在职权范围内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的或决定的事项,非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任何个人无权修改。

第十九条职工代表大会根据需要,设立若干专门工作小组,完成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有关事项,对职工代表大会负责。

(五)职工代表大会与院长
第二十条职工代表大会维护院长在医院管理和医院建设方面的中心地位,各极支持院长依法行使职能。

职工代表常设机构可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必要时可建议院长召开座谈会,与职工代表协商解决相关问题。

院长应积极贯彻执行职工代表大会作出的决议。

教育职工以主人翁的姿态维护大会通过的各项规章和决议、决定,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十一条院务会议在研究涉及职工自身利益的事项时,应吸收职工代表大会常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六)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细则由医院工会负责解释。

知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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