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异物控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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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物控制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保证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安全,减少直至消灭产品中的异物,本着以防为主,控制异物源的原则,制定此管理办法。本办法所涉及人员,均要认真学习并掌握异物控制办法;同时本办法所涉及到的责任人,在本办法公布后,不愿接受处罚条例中的规定的,可主动申请调离岗位,否则视为自愿接受由于工作失职所应承担的责任以及对其的相应处罚。

2. 定义:

美国药物管理局对“异物”是这样定义的——任何不是相关食物的组成部分或与之有关的外来的物体或物质(如玻璃、金属、木头、塑料)。

3.各类异物的控制方法及责任

3.1 鸡源性异物(鸡体异物):

鸡源性异物主要有:羽毛、毛根、黄皮、嗉料沙石、寄生虫、软骨、硬骨、筋、膜等。

鸡源性异物主要来源于原料,鸡车间原料使用前,要求对原料进行100%检品。鸡车间鸡源性异物控制办法具体参考如下:

3.1.1 羽毛、毛根、黄皮控制办法:

3.1.1.1浸烫槽水温控制在57-62℃,温度波动范围0.4℃,搅拌器工作正常,责任人为设备操作工人及该区品管员;

3.1.1.2打毛机由操作人员依鸡的体重、大小随时调整打毛间隙,以不打破皮为准,打毛机工作运转正常,每天检查打毛胶指,对损坏的胶指随时更换,责任人为设备操作工人及该区品管员;

3.1.1.3人工拨毛:鸡出打毛机后,对鸡体上的可见羽毛、黄皮,全部人工拨去,残留小于5%,责任人为该区操作工人及该区品管员;

3.1.1.4产品分割前后,由终端检品装袋人员将皮肤上残留的羽毛(绒毛)、毛根、特别是翅上的毛根、羽毛全部拨下,终端质检员负责逐袋检查,该区品管员根据质量情况进行抽查或全检,责任人为终端装袋工人、终端质检员及该区品管员。

3.1.2 嗉料、沙石控制办法:

3.1.2.1鸡场管理员按规定进行宰前8-10小时断料、3小时断水,并优先采用网上养鸡,同时严禁在夏季使用沙石垫料;

3.1.2.2毛鸡到厂后,由品管员负责抽检嗉囊内残留嗉料含量,反馈鸡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饲养户负责;

3.1.2.3要按正确的工艺勒嗉、开肛、及掏膛,破损率不得超过5%,由该区品管员负责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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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对超过5%的情况,有权处罚操作工人及其直接领导,每超过1个百分点,处罚20元(以半天为计算单位);

3.1.2.4内外清洗喷头每日冲洗,保证畅通,由品管员负责检查其工作状况;

3.1.2.5预冷槽:每日清洗2次,按标准换水,每隔一小时排污一次,鸡出预冷槽后,吊挂区不允许有嗉料,沙石等污物,预冷品管员负责检查,由预冷组操作者执行;

3.1.2.6分割及装袋过程中,由操作工人逐块检查剔除异物,再由品管员抽检,符合标准的产品方可进行包装,包装袋在使用之前进行检查,剃除异物;

3.1.3寄生虫控制办法:由毛鸡检验员和宰后品管员负责,发现体表、内脏有寄生虫者,一律不得进入预冷槽,进行特殊加工处理,并通知畜牧中心,对提供毛鸡者进行责任追究。

3.1.4软、硬骨控制办法:

3.1.

4.1去骨前已骨折的产品不能直接加工去骨产品,操作工负责,该区品管员负责监督并抽检,将骨折的产品进行单独处理并仔细检查骨的清理情况;

3.1.

4.2去骨过程中不得将硬骨折断,对折断硬骨的,一律不再加工去骨产品,操作工负责,该区品管员负责监督;

3.1.

4.3每半小时刮洗一次加工案台,将检查下来的软骨等异物放入专用容器内,防止再次混入产品,每个检查点均设有专用盆,供操作工人及品管员放置检出的异物使用,卫生人员负责及时换水及清洗消毒,该区品管员负责监督;

3.1.

4.4软骨与肉的联接处,在去骨后,逐一检查,由操作工人负责,不得有软硬骨残留在肉中,终端质检员复检,该区品管员负责抽检,检验时如出现软、硬骨,对前端操作者实行处罚。

3.2 外源性异物(非鸡体异物):

包括:金属类、头发、纸屑、塑料/橡胶类、玻璃、木屑/竹签、蚊虫、瓜子皮/

果核等。

3.2.1金属的控制:

3.2.1.1每袋产品至少经过二次金属检测器,金属检测器操作员负责机器的正常使用,出现异常时,对产品标识后暂入库,待机器运行正常后,补检合格的产品方可正式入库。品管员对金属检测器半小时测试一次灵敏度,并记录。凡通不过金属检测器的产品,存放入专用容器中,由品管员负责单独处理,详细检查,记录并留样,说明金属的来源可能性,向前追查金属进入产品的环节、原因并根据结果对造成金属进入产品内的直接责任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3.2.1.2金属源的控制:

3.2.1.2.1车间内禁止使用金属丝、金属刷、金属片等清洁用工具,生产部经理对此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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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2.2每周检查一次车间内机械、链条、传送带的轴承、螺栓等小型紧固金属件,以防脱落,由设备维护员负责;

3.2.1.2.3对金属用具(如真空盘、速冻盘、盆、剪刀、刀、尺、锥子等),每天

清洗时,由负责清洗的洗消班长、发放人员及品保员检查全部的金属托盘、盆等容器和用具,如有开裂、折断、变形严重的一律停止使用;

3.2.1.2.4对于炭烤炉等特殊设备器具,极易老化、氧化的设备需增加其清洗更换的频率,员工要了解加工过程中存在的隐患,对每一产品注意观察,将可能被异物污染的产品单独选出和存放。

3.2.1.2.5凡维修车间设备(包括供水、供电、排水、空调等)的维护工作,一律安排在非生产时进行,门管员对修理人员带入的工具、用具等进行登记,出车间时复检。现场清理人员要将全部修理废弃物进行清理,带出车间。生产期间如需对设备进行维修,维修现场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进出时除在门管理处登记物品外,品管员要对维修全过程监督,确保金属等异物不能混入产品;

3.2.1.2.6 设备维修完成后设备人员要对现场进行清理,然后由卫生人员对现场进行清洗消毒,经品管人员对现场进行严格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2.1.2.7建立设备使用前检查制度,由设备巡检专员负责每天对车间设备进行点检,并记录。

3.2.1.2.8禁止车间工人(包括特许进入车间的参观人员)佩戴手表、戒指、项链、头夹及其它小件外露金属,此项工作由门管员负责;

3.2.1.2.9纸箱装箱前由操作工人对纸箱逐一检查,如发现金属将实物转交该区品管班长,品管班长进行留样、登记,写明发现地点、发现人及来源呈报品管部经理,由品管部向相应的纸箱厂提出客诉,对一个月内发现三次以上此现象的纸箱厂,强行停止供货。

3.2.3头发的控制:

3.2.3.1进员工进车间前必须先进行头发梳理,进入生活区后按更衣程序进行更衣,进行自检、互检,并由门管员逐一检查发罩、帽子佩戴情况并用胶滚粘除工作服上残留的头发,着装不合格者或进入时未粘头发者不能进入,并将不合格者名单登记,报部门经理;

3.2.3.2工作期间对工作服要进行清理头发工作,由各班各区域指定人员负责,至少每半小时一次,品管员2小时复查一次;

3.2.3.3特许进入车间参观人员,进车间程序及更衣程序同员工要求;

3.2.3.4各环节检品点检品人员负责对各环节产品的头发隐患进行逐块检查,发现头发后要留样、记录,并追究可能区域操作工人,由该区域生产班长及全体人员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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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纸片、塑料袋、手套、废竹签、木制品等的控制办法:

3.2.

4.1纸片的控制办法:

3.2.

4.1.1车间内用记录纸,需选用不易撕破的纸张,不得与产品放置在一起,必须有塑料袋保护,在专区存放,由记录员负责;

3.2.

4.1.2每日由品管员检查允许用纸的纸张完整性,如有破损、部分撕丢,应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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