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和签证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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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签证管理规定

工程签证管理规定

工程签证管理规定第一章签证原则第一条本规定针对因业主需求、公司营销策划要求或设计变更、工作指令、工程洽商等引发的工程签证。

第二条工程签证必须请示公司同意后方实施现场施工。

第二章签证条件第一条相关工程经验收合格,经项目部复核确认后,在规定时效期内提出申报。

申报资料应包括:(一)原始、过程及终结状态资料;(二)附图附表附照片说明(涉及尺寸的,需附上测量工具的照片);(三)公司营销策划要求或设计变更文件、各方工作联系单、指令单(涉及投资变化的监理联系单、通知单须经公司审批)。

第二条项目部在紧急情况下以口头指令下达任务的,需在事后2个工作日内补办书面手续。

第三章签证流程和时效第一条项目部应提前1天上报工程运营中心。

对于一般小型签证(如临时用工、小型局部处理等)由项目部按正常流程办理相关手续,对于重大工程签证(如公司营销策划要求或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发生变化等),工程运营中心必须派员参加现场会签。

对重大工程变更签证,项目部应提出几项可选方案,由工程运营中心、技术部、物资中心做出相应的经济分析比较,报公司领导决策,最终由领导决定方案。

第二条项目部与劳务施工方查验工程原始状态,并对施工原始、过程及终结状态进行相关影相资料留存。

办理签证的工程完成后,劳务施工方须在24小时内提请项目部共同测定现场工程相关数据并附图,共同对原始数据及附图会签确认。

第三条各方共同现场测定相关数据后48小时内,由劳务施工方按一式三份正式向项目部提请工程签证,项目部需在48小时内审签并加盖项目部印章后内部流转至工程运营中心。

第四条工程运营中心、财务中心及时审签后,转至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办理用印手续后生效。

第五条生效的签证由工程运营中心项目文员负责统一编号,编号后由档案室存档一份原件,项目部存档一份原件,24小时内发放施工单位一份原件。

第六条整个签证过程应在2周内完成。

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签证手续的,应及时向有关方面说明情况。

设计变更管理制度及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

设计变更管理制度及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

规定了设计变更的提出、接收、审核、批准和实施过程的管理。

2.1 项目工程部负责设计变更的归口管理,负责设计修改的内容、工作量确认,批准小型设计变更。

2.2 监理单位收到设计变更的通知或者变更设计的请求后,负责对变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确认。

2.3 工程部专业工程师负责对设计变更(变更设计)的原因、内容、工作量的审核,以及收发和最终实施结果的封闭管理。

闭环后提交项目部文秘登记存档。

2.4 项目总经理负责普通设计变更的批准和重大设计变更的审核,按合同的约定审批执行。

2.5 项目财务部负责因设计修改而发生的合同约定认可的费用变化的确认。

设计变更普通由以下原因引起:3.1.1 设计图纸有差错或者设计内容深度不够,而不能按图施工。

3.1.2 由于其他原因需要变更设计。

3.1.3 现场条件所限,采用的材料规格、品种、质量不能彻底符合设计要求,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确需变更材料。

3.1.4 业主要求的变更设计。

3.1.5 施工错误造成有关图纸需要修改。

3.1.6 为节约投资、改善运行等原因要求修改。

3.1.7 技术改进和合理化建议。

3.2.1 第一类:小型设计变更修改后不涉及到原来设计的原则,不影响质量与安全经济运行,不影响环境保护、整洁美观,不增减结算费用的修改事项。

3.2.2 第二类:普通设计变更工程内容有变化,但还不属于重大设计修改的项目。

3.2.3 第三类:重大设计变更改变了技术标准和原设计方案,即:变更设计原则,变更系统方案,变更主要结构、布置、修改主要尺寸和主要原材料以及设备的代用等设计修改项目,或者费用超过3.3.1 设计变更的提出可以由业主工程部和设计、施工、调试、设备、监理等单位等提出。

运行单位提出的变更设计均通过项目工程部提出。

3.3.2 业主、施工、调试、监理单位等提出设计变更,均须以《设计变更建议联系单》形式提交项目部。

由项目部对变更内容提出审核意见。

3.3.3 设备创造单位提出的需要变更以联系单形式通知项目部,必要时转送相关单位。

关于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及签证的协议

关于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及签证的协议

关于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及签证的协议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及签证协议是在建筑工程项目中常见的管理工具,用于处理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及签证等相关事项。

该协议涉及多个方面的内容,包括协议的目的、定义和解释、设计变更的程序、工程指令的执行和签证的处理等。

下面将对该协议进行详细地介绍。

设计变更是指在建筑工程项目进行过程中,由于施工需求、技术要求或客户需求的变化,需要对原有设计方案进行调整或修改的情况。

设计变更的目的是确保施工过程和结果符合项目的要求,并能够满足客户的需求。

设计变更的程序一般包括申请、审核、批准、实施和验收等环节。

协议应明确设计变更的申请和审查程序,明确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并规定申请和审查的时限和方式。

工程指令是指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下达的,要求变更施工方案或采取措施的指令。

工程指令的目的是确保施工过程按照施工合同和相关规范进行,并能够调整工程进度和质量。

协议应明确工程指令的下达程序和限制,规定指令的内容、要求和执行时间,并明确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

同时,协议还应规定施工单位对工程指令的执行方式和时间,并明确工程指令的变更和调整程序。

签证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变更或工程指令进行合法化处理的手续。

签证的目的是确保工程变更和工程指令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并能够调整工程价格和工期。

协议应明确签证的申请和审核程序,规定签证的条件和限制,并明确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

协议还应规定签证的时间和方式,以及签证的结果和效力。

在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及签证的协议中,应明确各方责任和权益,并进行风险评估和控制。

协议应规定各方在进行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及签证时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明确争议解决的方式和程序。

同时,协议还应规定相关费用和支付方式,并明确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条件。

总之,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及签证协议在建筑工程项目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能够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并确保各方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协议应明确相关的程序、责任和要求,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现场签证管理办法一、设计变更管理办法1.变更管理的原则(1)本办法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以确保工程设计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安全性。

(2)变更管理的原则包括合法性、科学性、公开性、平等性和及时性。

2.变更管理的程序(1)设计单位或项目负责人提出变更申请,说明变更的原因、内容、影响等,并附上相关的技术资料。

(2)项目经理、工程师等相关人员对变更申请进行评估,确定是否需要进行变更。

若需要变更,则进行详细的技术计算和评估,制定变更方案。

(3)变更方案经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共同讨论通过后,报送相关主管部门审批。

(4)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及时进行变更的实施。

3.变更管理的责任和权限(1)设计单位负责监督并执行设计变更的工作,保证变更工作的质量和进度。

(2)项目负责人或工程师负责制定变更方案,保证变更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3)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变更的实施,并保证变更的安全性。

(4)主管部门负责对变更方案进行审批,确保变更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二、工程指令管理办法1.工程指令的定义(1)工程指令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为了解决工程实际情况变化或问题,给施工单位发出的指示,要求其根据指令进行相应的调整。

(2)工程指令必须是书面形式,并注明发起人、执行人、目的、内容和要求等。

2.工程指令的程序(1)工程指令的发起人提出指令,明确指令的目的和内容,并签字盖章。

(2)施工单位收到指令后,解析指令的目的和内容,并进行技术计算和评估。

(3)施工单位根据指令的要求,调整施工计划和方法,并进行相应的措施。

(4)施工单位将调整后的计划和方法报送工程指令的发起人,征求其意见。

(5)工程指令的发起人审核施工单位的调整方案,并及时给予反馈。

3.工程指令的责任和权限(1)工程指令的发起人负责明确指令的目的和内容,并确保指令的执行。

(2)施工单位负责根据指令的要求进行调整,并保证调整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现场签证管理规定

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现场签证管理规定

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现场签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一、目的为进一步统一规范集团开发建设项目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工作,以确保其稳妥、有序、高效运作,特制订本办法;二、原则1、集团公司负责本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监督检查;2、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及人员负责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三、适用范围集团工程管理部、成本管理部;第二章概念一、设计变更1.1概念设计变更是指建设单位发起,工程管理部主办,完成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后,交由承建商施工的涉及结构功能、建筑功能、材料变动等内容的技术经济文件;1.2主要内容1.2.1经设计院修正的原施工图出现错、漏、碰、缺等情况,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1.2.2由于建设单位经设计院同意改变建设标准、结构功能、使用功能、增减工程内容,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1.2.3由于工程部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或其他技术措施,或由于营销管理部、客户服务中心应客户要求提出变更,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二、工程甲方指令2.1概念工程甲方指令是指建设单位发起,由工程部主办,完成公司内部审批程序;2.2主要内容2.2.1已施工的部位需要拆除;2.2.2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如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构筑物及管线等变化,导致工程量增减或其他变更事项;2.2.2经双方协商一致,导致合同范围内工程量减少的事项;2.2.4合同之外的零星用工事项;2.3工程联系单:特指由施工方发起,以书面形式申请或磋商合同事宜的外来文函,它由工程部统一负责接收、登记及回文,并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会签处理意见格式见附件;三、现场签证3.1概念是指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对承建商申报的设计变更和工程甲方指令工作完成情况或工程量进行确认的书面资料,是工程结算的依据之一;按来源分为因设计变更类签证、因工程甲方指令类签证;第三章办理原则1、权力限制原则:公司对设计变更及工程甲方指令的下发、审批、签证结算实行严格的权限审批,超过权限范围的签字一律无效;2、事前审批原则:要求设计变更除结构类变更外及工程甲方指令除特急工程甲方指令均需事前经过估价与审批程序方可实施,禁止事后补办手续;3、一单一算原则:一份签证办理一份结算;4、完工确认原则:设计变更及工程甲方指令完工后,承建商、监理部、工程部、成本部在签证单上必须完成签字盖章确认;隐蔽工程,必须在其覆盖之前完成签字盖章确认;5、统一标准表格原则:所有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单都必须使用规定的统一标准表格;6、原件结算原则: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结算必须要有齐备的、有效的原件作为结算的依据;7、时间限制原则:发包单位对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及其结算实行严格的时间限制,禁止事后补办;第五章流程及审批注意事项一、设计变更、工程指令1、流程1.1、流程说明:公司应根据以上工程甲方指令及设计变更的下发流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审批细则;各流程审核或审批人最长处理时间为2工作日;1.2、流程图设计变更下发流程备注:必须执行的结构类设计变更是指:由设计院下发的涉及结构构建布置、标识、尺寸、配筋、强度等变化的结构类设计变更;工程甲方指令下发流程2、审批注意事项2.1、设计变更及工程甲方指令的下发流程,分别详见流程图1及流程图2;应根据以上工程甲方指令及设计变更的下发流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审批细则;各流程审核或审批人最长处理时间为2工作日;2.2、设计变更及工程甲方指令审批注意事项2.3、公司应使用设计变更及工程甲方指令的网上审批系统,以提高工作效率和保证资料的可追溯性;审批流程完成并通过审批后,由工程部下发相关单位并存档;2.4、工程部在发起设计变更单、工程甲方指令单时,若因本专业变更导致其它专业需要一同变更的如因墙体位置改变导致水电管线移位,应知会相关部门,共同拟定工作内容;2.5、工程部在填写设计变更单、工程甲方指令单时应无歧义完整表述,以便于成本管理部费用估算、公司决策以及承建商实施;2.6、无特殊情况,成本管理部的费用估算应有计算过程;成本人员在对变更及指令费用进行估算时,对措词不清,结算时易引起分歧、纠纷的变更或指令单有权退回经办人重新填写,以避免引起歧义;2.7、对于预估造价调减或存在责任扣款的设计变更与工程甲方指令,项目工程师应及时跟踪、落实、核定减少的具体数额,工程部、成本管理部应建立专门扣款台帐并共享,以便签证结算时扣减;2.8、设计变更或工程甲方指令内容涉及责任扣款时,必须在文件中注明责任单位,并抄送责任扣款单位;2.9、所有设计变更单及工程甲方指令单都必须使用公司规定的标准表格见附件F1/2/3,并明确以下内容:编号、工程名称、发生时间、发生部位或范围、变更甲方指令的内容、做法及原因说明、相关图纸说明、下发单位、抄送单位特别是存在责任扣款时等;2.10、设计变更单下发时,必须对原设计在现场的实施情况给予注明;2.11、设计院直接下发的设计变更单应以工程通知单或设计处理卡经由会签审批后方可下发;二、现场签证1、流程图现场签证下发流程2、办理的要求2.1、工程部应将签证办理的流程知会各承建商;同时起草合同时,应将纳入,作为合同补充协议执行;2.2、对签证内容项的规定限制:予以签证工程量只体现返工及图纸无法表达的零星工程、用工等,上述调整所涉及的其余内容均应依据设计变更及图纸办理结算,杜绝签证内容与设计变更及图纸之间存在重复计量;2.3、监理部和工程部工程师的签署要求为:清晰、明了,在不需要补充其他资料的前提下,可以准确的计算出该签证单的造价费用及责任单位;在有准确图纸可以计算工程量时,监理和项目工程师可以不必确认工程量,但必须确认施工图纸的准确范围,并在图纸上签名确认;2.4、办理的时间要求:2.4.1、承建商完工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签证,监理单位收到报送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审核,工程部在监理完成审核后3个工作日,成本部审核期限为5个工作日,总经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确认工作,并在后1个工作日完成下发手续;2.4.2、工程部对监理部的完成时间负责,具体措施可在合同中规定对承建商和监理部的奖罚措施;2.4.3、甲方成本部一般在每月25日前完成截止上月25日已办理的签证的乙方所报签证结算申请造价书审核并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生效;3、签证确认注意事项3.1、任何现场签证文件都不得在该事项实施前预先办理属拆除、土方或事后无法计算工程量的情形除外,承建商申报的签证所包含的工作内容、工程量或完成情况等必须由承建商、监理单位、工程部在完工后共同现场计量办理签名确认手续;3.2、隐蔽工程和事后无法计算工程量的签证,必须在覆盖或拆除前确认,必要时应使用拍照等技术手段作为依据;土方工程的签证,必须提供土方施工前后由三方签字盖章确认土方方格网图;3.3、设计变更的内容完全按文件要求施工完毕时,只需要确认完成的事实;设计变更文件只部分完成时,应注明完成的内容与范围;当无法根据设计变更文件直接计算出工程量,应直接在签证单中确认相应的工程量;3.4、监理部和工程部工程师在对承建商报送的签证中的工作内容、发生工作量进行确认时,必须签署明确意见,并确保无歧义,禁止使用“情况属实”等模糊词语;禁止签署有关单价或总价;3.5、做到现场签证办理的三方共同见证、同步会签;同时并应逐步完善对重点部位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换填、拆除、隐蔽及现场措施等的现场签证监控措施,对以上部位的签证确认应附齐能反映现场实施前后对比变化的实时照片;3.6、对承建商报送的签证文件须附齐与基础资料,应由设计、工程、成本部门的预先会签,统一对签证的处理意见后再行正式签署确认,避免签证文件上出现甲方各专业不同的处理意见;3.7、工程部对签证的必要性及数量负责,并具备可复查性;成本部对签证的金额及属性负责,,并具备可复查性;3.8、工程联系单、指令、通知、知会、会议纪要、会审记录、技术措施方案等过程文件不能单独作为有效的计量依据,其现场实施情况及发生的实际工程量须经发包人、承包人、监理方共同核实,按约定的要求办理现场签证后方为有效;4、签证结算注意事项4.1工程部应认真审核承建商申报的各种工程计价资料,禁止未经审核就将承建商资料移交成本部,项目部须对审核移交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严谨性、完整性负责;4.1.1及时性要求――完工验收后1个月内,工程部须完成对工程资料的审核并移交成本部;4.1.2真实性要求――所有资料应为原件合同经济条款除外;4.1.3严谨性要求――不能作为结算依据的工程资料,不得纳入移交的结算资料范畴;4.1.4完整性要求――工程管理部应严格审核资料完整性,并着重审核承建商报送的资料中是否完整地包含了涉及违约金、罚款、工程内容减少、负签证等文件;4.2 成本部接收资料后应复核资料的完备性、严谨性,发现问题应及时反馈项目工程师,项目工程师应及时整改;严禁成本部未履行资料复核程序,直接接受资料进行结算计价工作;4.3 签证结算金额确定后,对于存在第三方责任扣款的,成本管理部应将该费用知会给工程部相关人员,相关人员收到信息2个工作日内发违约索赔通知单给相关责任单位;4.4 具体负签证的处理方式,正式的扣款通知单由项目部发起经办后交由成本签收、存档、登记并负责扣回,预扣款可不经由成本人员会签,由项目部视情况确定取消或转换为正式的扣款通知单;扣款应考虑在进度款中执行,以加大对违约方的处理直接感受,但应避免在结算中重扣;4.3 签证结算文件的编号由成本管理部负责编制和归档,编号规则为“合同号-流水号”,并建立电子文档台帐;原件返还承建商,以便合同结算申报报送原件;第六章附件一、附件一甲方提出设计变更单说明:1、编号方法:专业代号+处理卡顺序号;2、专业代号:建筑A;结构C;暖通空调H;给水排水W;电气E;通信信息I;园林环境L;二、附件二设计变更审批单填写说明:1、有选择内容栏可直接在□内划勾确认即可;2、所有栏目如审核、批准人直接签字即表示同意认可;三、附件三工程甲方指令单一般指令单号:四、附件四特急工程指令单口头备忘项目:日期:年月日五、附件五工程指令审批单非设计变更类序号:注:工程指令提出原因可由工程部填写,应附提出部门的相关邮件;六、附件六现场计量实时记录表重要提示:1、表中所列内容仅限于作为对现场原始数据进行记录的备案,签证事项能否成立及计量结果的确定应按工程施工合同的有关约定执行;2、此表作为对现场原始数据进行记录的统一有效格式,应由三方在现场共同确认,其原件留存于建设单位,其余单位各执复印件留底;七、附件七工程现场签证单八、附件八文件会签处理意见审批表注:1、该表适用于施工单位的来函如工程联系单、现场签证单、零星报价单等审批;2、施工单位的以上所有来函由工程部负责接收并填写此内部审批表;3、内部审批表完成会签意见后,由工程部发出或填写回复意见;时。

深圳某地产公司工程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深圳某地产公司工程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深圳某地产公司工程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引言为规范公司工程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及现场签证的管理流程,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 设计变更管理1.1 设计变更原则变更应遵循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原则。

1.2 设计变更流程变更申请:由项目部提出变更申请,详细说明变更原因、内容及预期效果。

审核评估:设计部门对变更申请进行技术审核,成本部门进行成本评估。

决策审批:变更申请经项目总监、总工程师和公司管理层审批。

变更通知:审批通过后,由设计部门向相关方发出变更通知。

实施监督:项目部负责变更的实施,并监督变更质量。

1.3 设计变更记录所有设计变更应详细记录,包括变更内容、原因、审批过程和实施结果。

2. 工程指令管理2.1 工程指令分类工程指令分为强制性指令和建议性指令。

2.2 工程指令发布指令由项目总监或授权人员发布,明确指令内容、执行标准和完成时限。

2.3 工程指令执行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工程指令执行,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2.4 工程指令反馈施工单位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应及时反馈,项目部负责协调解决。

3. 现场签证管理3.1 现场签证定义现场签证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因特殊原因需要对工程量或施工内容进行调整的书面确认。

3.2 现场签证流程签证申请:施工单位提出签证申请,说明签证原因和内容。

现场核实:项目部和监理单位现场核实签证内容。

签证审批:审批通过后,由项目部向施工单位发出签证通知。

签证记录:所有签证事项应详细记录,包括签证原因、内容、审批过程。

3.3 现场签证监督项目部负责监督签证事项的实施,确保签证事项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4. 管理办法的实施与监督4.1 实施责任项目部负责本管理办法的具体实施。

4.2 监督机制公司设立监督机制,定期检查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

4.3 考核与激励将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纳入项目部和施工单位的考核体系,对优秀执行者给予奖励。

结语本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工程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及现场签证的管理,提高工程管理效率,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现场签证管理规定(下发版)

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现场签证管理规定(下发版)

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现场签证管理规定DF-JT-ZDGC-2012009002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发起、审核及签证办理流程,为了严格有效地控制工程成本,维护工程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增项工程的签证及索赔的严肃性,明确签证及索赔人员的职责,保障公司利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唐山东方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公司第三条职责一、集团行政办负责本细则的制定、修改、解释、指导、监督检查;二、技术研发部、工程项目部、预算部负责贯彻执行本实施细则。

第四条工程变更一、设计变更(一)设计变更需由建设单位发起,由技术研发部主办,完成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后,经工程项目部交承包商施工的涉及结构功能、建筑功能、材料变动等内容的技术经济文件。

(二)设计变更的主要内容:A、经设计院修正的原施工图出现错、漏、碰、缺等情况,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B、由于建设单位经设计院同意改变建设标准、结构功能、使用功能、增减工程内容,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C、由于技术研发部、工程项目部采用新工艺或其他技术措施,或由于营销部门应客户要求提出变更,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二、工程指令(一)工程指令是指建设单位发起,由工程项目部主办,完成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并交由承包商施工的非设计变更类的技术经济文件。

按施工紧急程度分为一般工程指令与特急工程指令。

特急工程指令: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经工程副总裁同意,可不采用事前审批而提前下发的紧急性工程指令;一般工程指令:是指按正常发起、预估、审批和下发的流程实施的工程指令。

(二)工程指令的主要内容A、已施工部位需要拆除;B、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如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构筑物及管线等)变化,导致工程量增减或其他变更事项;C、合同之外的零星用工事项。

三、签证(一)是指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对承包商设计变更和工程指令工作完成情况或工程量进行确认的书面资料,是工程结算的依据之一。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第一章设计变更管理规定第一条目的(一)为了加强设计变更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流程。

(二)通过对设计变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批,确保设计变更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经济性,消除设计变更对工程成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影响。

第二条设计变更是对设计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一般需要设计单位的签字、盖章,或者发包单位的有关职能部门(规划设计部)代签。

第三条设计变更的分类(一)一般设计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含)人民币以下的。

(二)较大设计变更: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以上,100000元(含)以下的。

(三)重大设计变更:对原方案、原系统、主要结构布置、主要尺寸、坐标、主要标高、主要设备及主要使用功能改变及变更发生费用在100000元以上的。

第四条设计变更的体现形式(一)由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二)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三)由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四)由客户提出的变更申请。

第五条对上述提出的工程设计变更,提出部门备齐相关原始资料,工程管理部、规划设计部和成本合同部应认真审查,确定是否进行变更。

第六条设计变更应将变更内容描述清楚。

如:工程名称、变更原因、变更时间、变更部位、变更数量、图纸比例、图示尺寸、规格型号、材料材质等,应达到根据变更单可准确计算工程量及核定价格。

第七条设计变更控制原则(一)符合国家规范:设计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满足国家规范、法规的部分进行变更,使之满足国家相关规范、法规。

(二)保证使用功能:设计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合理的部分进行变更,变更后应比原设计更合理、更满足使用功能。

(三)降低建造成本:在不影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规范的前提下,变更方案应更加节约成本。

(四)保证建造工期:在不影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规范的前提下,变更方案应更缩短施工周期。

工程变更设计及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设计及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管理办法为满足工程管理需要,加强成本控制,严格管理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明确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的内容、程序,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程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基本要求1、工程设计文件一经审定批准成立,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改变.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提交施工图至工程竣工验收交接期间需变更原设计时,基建部须按本办法办理审批手续。

2、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必须依据安全、合理、有效、为公司节约投资,不断优化设计和保证施工进度需要的原则进行。

设计变更还应充分考虑设备、材料的订货和供应情况,已实施工程的进度,气候条件以及工期的制约的影响,避免造成窝工和延误工期。

3、基建部要加强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的管理,建立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台帐,按月对各类设计变更及签证的项目、原因、工程数量、费用增减额进行统计,严格控制投资。

4、为及时、正确地处理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基建部现场代表应深入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并与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积极沟通、通力协作,及时处理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的有关问题.二、变更设计分类变更设计按其内容的重要性、技术复杂程度和增减投资额等因素分为I、Ⅱ、Ⅲ类。

1、I类变更设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属I类变更设计:(1)变更已经批准的建筑规模、结构内型、技术标准、重大工艺方案等;(2)外立面形式、颜色和风格的变更;(3)平面布局、房型及层高的改变;(4)绿化景观方案的变更;(5)能源供给方式和方案的变更;(6)非上述变更,而一次变更增减投资在50万元以上者。

2、Ⅱ类变更设计变更技术比较复杂,影响工程主体结构、整体布置和使用性能;或虽不属于上述范围,但一次变更设计增减投资在10万元至50万元(含50万元)者,属Ⅱ类变更设计。

主要有以下内容:(1)建筑物基础形式变更(包括桩基、条基及其他类型的变动)或其工艺工序的变更;(2)建筑预留预埋的变更影响面较大,返工严重者;(3)建筑主体框架局部结构形式的改动。

(4)外立面材料安装、铺贴的局部变更;(5)绿化树种的局部更改;(6)景观照明的局部更改;(7)室外停车位的移动或数量变更;(8)个别房间使用功能的变更;(9)室外显示屏位置、尺寸或显示方式的变更;(10)楼梯栏杆扶手形式的变更;(11)室外艺术钢结构的加工安装及涂装情况更改;(12)由用电容量的增加导致变更供电设备的改变;(13)弱电系统任一项子项的变更及设备更换;(14)设备及控制室的改变;(15)供暖/制冷设备改变;(16)供水、回水及卫生器具设备改变;3、Ⅲ类变更设计凡变更技术简单,不影响工程主体结构或整体布置,不降低技术条件、使用功能,一次变更设计增减投资在10万元(含10万元)者以下者,属Ⅲ类变更设计。

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范》,为了规范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工作,确保施工安全、质量和进度,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变更工作,包括设计变更、图纸修改、材料更换等。

所有项目相关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应遵循“合法、公正、合理、规范”的原则,确保变更工作按照规定流程进行,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

第二章签证管理流程第四条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包括三个阶段:申请阶段、审批阶段、执行阶段。

具体流程如下:1. 申请阶段:项目相关人员填写变更申请单,说明变更原因、内容和影响,并提交相关资料。

2. 审批阶段:项目负责人召集变更评审会,对变更申请进行评审,确定是否符合工程要求,并进行风险评估。

3. 执行阶段:经过审批的变更工作由项目管理部门组织进行,保证变更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的流程应当在项目开工前确定,并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变更工作符合规定。

第三章签证管理责任第六条项目负责人是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的主要责任人,负责监督和指导签证工作的开展,确保变更工作符合要求。

第七条签证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经验和资格,认真履行职责,做好签证工作的记录和整理工作,保证签证流程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八条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定期进行签证工作的检查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整改,确保工程变更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四章签证管理措施第九条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的措施包括:1. 制定变更管理规程和标准,明确变更流程和责任单位。

2. 建立变更申请单和审批表格,规范变更申请的内容和审批流程。

3. 制定变更工作的评审标准和风险评估方法,确保变更工作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4. 建立签证管理档案,审批通过的变更工作应及时归档,以备查阅和审计。

5. 进行签证工作的培训和指导,确保签证管理人员具备相关技能和知识。

第五章签证管理监督第十条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应当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和外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签证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及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及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及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及施工现场签证的管理,提高设计变更的质量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水平,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及施工现场签证管理。

第三条设计变更是指在项目的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方案、技术要求、施工条件等原因的变化,需要对原设计文件进行调整、更改的行为。

第四条施工现场签证是指在施工现场,为了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临时下达的指令或文件。

第五条设计变更和施工现场签证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的要求,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第六条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及施工现场签证应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相关人员应按照本办法的要求进行操作。

第七条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及施工现场签证应按照事先申报、审批、实施、验收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设计变更管理第八条发生需要设计变更的情况时,项目负责人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估,确认变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编制设计变更报告。

第九条设计变更报告应包括变更内容和理由、技术要求、预估影响、变更后的设计方案等内容,并提供相应的批准文件和证明材料。

第十条设计变更报告应提供给项目负责人审批,经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后续的设计变更工作。

第十一条设计变更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相关人员应按照变更后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第十二条设计变更完成后,应进行验收,确保变更符合相关要求。

第十三条设计变更的文件和资料应及时归档,作为工程建设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章施工现场签证管理第十四条发生需要施工现场签证的情况时,项目负责人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估,确认签证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签证应包括签证的内容和理由、工程影响、签证方式和措施等内容,并提供相应的批准文件和证明材料。

第十六条施工现场签证应提供给施工现场负责人进行批准,经批准通过后,方可进行后续的施工工作。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规定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规定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规定为完善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工程设计变更行为和有效实现工程的投资、工期和质量三大目标控制,加强对工程施工阶段的施工图管理,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减少因设计变更带来的造价增加或延误施工工期,结合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适用范围:所有工程在合同签订后的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特殊情况下发生的且不是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现场签证及其他原因引起的索赔等。

设计变更是指工程完成招标后,对比招标所用施工图纸,设计院发出的所有的修改施工图(包括对施工图纸的修改、增补、废除,出新版图纸等)。

第二条设计变更应立足于确保结构安全,改善使用功能,合理控制造价和方便施工,安全施工,保证施工质量和工期。

第三条本规定中的设计原因是指设计单位施工图成品文件中存在的问题和错误;非设计原因是指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外部条件发生了改变,或建设、使用单位的要求发生了改变。

第四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不得变更建设工程设想文件;的确需要变更工程设想文件的,应当由设想单位出具变更文件。

设想单位对修改的设想文件承担相应义务。

第五条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有关单位应共同努力,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提高设计质量,减少一般设计变更,避免重大设计变更,努力控制工程造价。

第二章管理原则第六条变更设计应当遵循“优化设计、优化施工”的原则,以达到“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工期、节约工程成本”之目的。

第七条变更设想施行审批管理制;未经审查批准的设想,不得擅自变更;禁止利用设想变更提高设想尺度、降低安全储备、延长工期、提高工程造价。

第八条发包人拥有对工程变更的最终审批权,经审批同意的工程变更总金额超过规定数额的,可按《合同管理办法》签订补充合同。

第九条发包人:项目组是发包人现场管理的代表,负责对审批权限内的工程变更实行审批,对审批权限外的变更,负责上报公司审批。

第十条设计单位:参加工程变更的审查和特殊情况下工程变更处理,提出设计方意见;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设计变更文件的编制,提出按单项设计变更(设计自身提出的变更单)增减投资额的估算和说明,及时修改施工图。

工程变更和签证制度

工程变更和签证制度

工程变更和签证制度一、目的和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工程项目中的变更管理流程,确保所有变更均能得到适当的评估、批准和记录。

适用于本公司承接的所有建筑工程项目。

二、变更分类1. 设计变更:由于设计图纸或技术规范的修改而引起的变更。

2. 施工变更:由于施工方法、工艺或材料的变化而引起的变更。

3. 需求变更:由于客户需求变化或新增功能而引起的变更。

4. 紧急变更:由于安全、环境或其他紧急情况需要立即实施的变更。

三、变更申请1. 变更申请人应填写《工程变更申请表》,详细说明变更的原因、内容、预计影响(包括成本、进度和质量)。

2. 变更申请应附有相关支持文件,如设计图纸、计算书、专家意见等。

四、变更评审1. 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变更评审会议,邀请设计、施工、监理、成本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2. 评审会议应对变更的必要性、可行性、成本影响等进行全面评估。

3. 评审结果应形成书面报告,作为变更决策的依据。

五、变更批准1. 根据评审结果,项目经理提出变更建议,报公司管理层审批。

2. 对于超出预定金额或影响重大的变更,需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3. 批准后的变更应更新项目计划和成本预算。

六、变更实施1. 变更批准后,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并确保所有相关人员了解变更内容。

2. 施工队伍按照新的要求进行施工,并确保工程质量不受影响。

3. 变更实施过程中的任何问题应及时上报项目经理。

七、变更签证1. 变更完成后,项目经理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并填写《工程变更签证单》。

2. 签证单应详细记录变更的实施情况、实际成本和时间影响。

3. 签证单一式两份,一份存档,一份交予客户。

八、文档管理1. 所有变更相关的文档应统一编号、归档,并可供审计时查阅。

2. 文档包括但不限于变更申请表、评审报告、批准文件、签证单等。

九、责任与义务1. 项目经理对变更管理负总责,确保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2. 所有参与人员应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行事,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将追究责任。

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签证规范流程

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签证规范流程

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签证工作规范流程
1、设计变更
现场设计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于需设计变更的内容情况邮件上报,发送项目工程师、项目负责人、成本工程师、合约负责人、分公司负责人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设计师编制设计变更单,格式参考(附表1)。

设计变更编制后三日内完成相关人员签字,并下发给供应商。

2、工程指令
现场工程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于需工程调整的内容情况邮件上报,发送项目工程师、项目负责人、成本工程师、合约负责人、分公司负责人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工程师编制工程指令单,格式参考(附表2)。

工程指令编制后三日内完成相关人员签字,并下发给供应商。

3、工程签证
工程师督促供应商根据我司下发的设计变更、工程指令,于一周内上报工程签证,签证单格式参考(附表3)。

签证明细格式不做要求,由供应商自主编制,要求规格、型号、单价等内容清晰,参考合同清单。

工程师对于签证工程量进行审核,成本人员对于签证单价及签证总金额进行审核,由项目负责人、合约负责人审核确认,相关人员签证后,下发给供应商。

4、签证的线上流程及归档汇总
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签证完成后,交于工程秘书,走K2线上流程。

工程秘书对以上资料归档,并实时更新签证汇总表(附表4),每月25日前编制设计变更/工程指令月度报表(附表5))。

每月发送给工程部、项目部、合约部负责人,并抄送分公司经理、运营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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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和签证管理规定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陕西深汇置业有限公司··修订说明本规定修订条文自二〇一六年六月一日起实施。

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

陕西深汇置业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六月一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设计变更、工程指令以及工程签证管理工作,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做到管理有规章、签认有约束,工作有流程,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本部、各子公司所有工程项目发生的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和工程经济签证。

第二章基本概念第三条设计变更概念:设计变更是指由本公司发起,设计管理部或其指定专业负责人主办,完成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后,交由施工单位施工的涉及结构功能、建筑功能、材料变动等内容的技术经济文件。

设计交底或会审产生的设计变更(工程建设尚未开始)不在此规定范围内。

设计变更的主要内容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设计变更格式要求设计变更是对设计内容的修改、完善和优化,一般情况须设计单位签字、盖章。

特殊情况经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发起变更要求,经设计管理部、主管副总经理(或主管董事)签署亦可执行。

第四条工程指令概念:工程指令是指本公司发起,由工程管理部主办,完成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并交由施工单位施工的非设计变更类的技术经济文件。

工程指令按施工紧急程度分为一般工程指令与特急工程指令。

一般工程指令指按正常发起、预估、审批和下发的流程实施的工程指令。

特急工程指令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经公司主管工程副总经理书面或口头同意,可不采用事前审批而提前下发的紧急性工程指令。

工程指令的主要内容;第五条签证概念:工程签证是指按承发包合同约定,一般由承发包双方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价款之外的责任事项所作的签认证明,是指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申报的设计变更和工程指令工作完成情况或工程量进行确认的书面资料,是工程结算的依据之一。

按来源分为设计变更类签证和工程指令类签证。

工程签证在本规定里特指除工期延期、停工窝工索赔(非施工方原因)引起的经济签证外,所有与施工现场有关的工程经济签证。

工期延期、停工窝工索赔(非施工方原因)引起的经济签证按工程索赔办理。

工程签证适用条件以工程签证形式来体现。

临时设施增补项目可以以工程签证形式来体现。

可以以工程签证形式来体现。

可以以工程签证形式来体现。

≤10万元的零星工程均以工程签证形式来体现。

委托单位主合同计价模式的,可以以工程签证形式来体现。

否则应该优先考虑由造价管理部按零星工程通过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

考虑现场管理、作业面或其他因素,在建施工单位承建更为合理的,应该询价比较后委托实施并予以签证。

第三章工作基本准则第六条基本准则权力限制原则:公司对设计变更及工程指令的下发、审批、签证结算实行严格的权限审批,超过权限范围的签字一律无效。

事前审批原则:要求设计变更(除结构类变更外)及工程指令(除特急工程指令)均须事前经过估价与审批程序方可实施,禁止事后补办手续。

时间限制原则:公司对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及其结算实行严格的时间限制,禁止事后补办。

完工确认原则:设计变更或工程指令完工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如有)、工程管理部和造价管理部必须在签证单上及时完成工程量的确认,隐蔽工程必须在其覆盖之前完成工程量确认(属于政府质量监督工程须质量报验后隐蔽)。

签证单须各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本单位授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项目部章)。

一月一清原则:每月10日前,造价管理部现场造价工程师(预算员)、施工单位应就截止上月末已完工且手续完备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核算造价并签字确认,交造价管理部经理、主管造价副总经理审批、核定。

一单一算原则:一份设计变更或工程指令应办理一份签证,一份签证办理一份结算(对应一份合同)。

原件结算原则: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结算必须要有齐备的、有效的原件作为结算的依据。

复印件或签认不全的一律不予结算。

多级审核原则:涉及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工程量的审核、造价确认结算至少要经过二级以上的审核。

法律约束原则: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补充协议,应同时签订《工程签证管理协议书》。

标准表单原则:所有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单都必须使用本公司规定的标准表格。

第四章部门职责第七条设计管理部负责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起有助于优化工程设计的设计变更,包括建筑、结构、安装、景观、装饰等专业变更(结构及水电可指定其他部门专业负责人),是设计变更发起的唯一主办部门,对设计变更发起的及时性、内容的准确性负责,严禁事后补单。

负责与设计单位业务接口,设计文件审核,盖章签发变更图纸,并负责变更图纸的审核。

负责接收、汇总、审核施工单位项目部、工程管理部、造价管理部、营销策划部(销售代理公司)和物业管理公司(物业顾问公司)的变更要求。

负责不断完善保证图纸质量的管理方法,最大限度减少设计图纸错、漏、碰、缺等情况引发的设计变更发生。

负责《设计变更通知单》的发放(设计管理部、工程管理部、造价管理部、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并对发放的及时性负责。

第八条工程管理部负责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协助进行结构专业的设计优化和变更的审核。

负责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协助进行安装专业的设计优化和变更的审核。

负责工程指令的发起,并对指令发起的必要性、及时性和内容的准确性负责,除特急指令外严禁事后补单。

负责对设计变更施工的合理性、可行性及对工期、质量的影响进行综合评估。

负责出具工程方案或对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方案进行初审。

负责组织对签证工程量收方以及签证工程完工验收,负责并同造价管理部签认返工、隐蔽的工程量,审批《工程签证单》。

负责《工程指令通知单》的发放(工程管理部、设计管理部、造价管理部、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并对发放的及时性负责。

是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如有)进行日常业务的接口部门,是与各参加单位往来公函的收发部门(除设计变更文件和工程签证文件)。

配合造价管理部对签证做结算工作。

第九条造价管理部负责设计变更及工程指令审批过程中的成本估算,确保估算及时和准确。

负责工程管理部组织的工程量收方以及签证工程完工验收工作。

负责并同工程管理部对设计变更及工程指令产生工程量的审核。

负责签证单费用核算并对签证结算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进行数据综合分析,并提出相应管理建议。

负责核定施工单位报送的签证单,审核签证结算资料完整性,并对签证办理的及时性、内容准确性负责。

负责与施工单位核对、确认签证单结算价款。

对有争议的结算可联同监理单位(如有)或申请造价咨询机构、定额办公室共同核定。

负责《工程签证单》的发放(造价管理部、行政人事部、工程管理部、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并对发放的及时性负责。

负责对签证结算资料进行存档。

第五章设计变更工作管理流程第十条设计变更审批、通知工作管理流程①设计单位、工程管理部或本公司其他相关部门提出变更申请,提交设计管理部→;②设计管理部发起设计变更审批,填写《设计变更审批单》(附表1),并初步判断是否影响销售承诺与政策法规、设计规范等。

→A:初判结果否定,返回提请单位或部门:←B:初判不能确定,转交营销策划部、销售代理公司或法律顾问判定是否影响销售承诺与政策规定;→C:初判结果肯定(与设计单位初步沟通设计变更技术可行),签署初步意见后转工程管理部审批;→③工程管理部阐明现场情况,明确变更可行性,签署审批意见转造价管理部审批。

工程实际已不可行,退还设计管理部变更审批申请(←);审办时限工作日;→④造价管理部对变更内容进行费用预估及与施工单位约谈议价并签署审批意见后呈报副总经理(工程)审批。

审办时限工作日;→⑤副总经理(工程)审核设计变更的必要性、可行性,评估变更对工期的影响或索赔。

签署审批意见后转副总经理(造价)审批。

评估结果变更不予认可退还设计管理部变更审批申请(←)。

审办时限工作日;→⑥副总经理(造价)审核设计变更的必要性、经济性,评估变更对造价的影响或合同索赔。

签署审批意见后承包主管董事审批。

评估结果变更不予认可退还设计管理部变更审批申请(←)。

审办时限工作日;→⑦主管董事对变更事项进行综合审定,签署意见转设计管理部编发《设计变更通知单》。

审定结果变更不予认可退还设计管理部变更审批申请(←)。

审办时限工作日;→⑧设计管理部见审定意见后编制《设计变更通知单》(附表2)(原件5份),经设计管理部经理签发并加盖本公司“设计专用章”后发设计管理部原件1份、造价管理部原件1份、工程管理部原件1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原件各1份。

其他抄送单位或部门按需发放复印件。

审办时限工作日。

审定结果变更不予认可退还变更申请(←)。

本次设计变更审批、通知工作管理流程执行完成。

第十一条设计变更申请审批流程方法和控制设计变更审批流程全部通过“OA协同办公系统”执行网上审批。

审定完成后,设计管理部负责打印审批表单,与《设计变更通知单》原件合并卷宗留档。

设计变更审批单、通知单流水单号编排规则如下。

设计变更审批单与通知单流水号应对应、相同,以便按单位工程分类、检索和查档。

设计变更审批单:SJSP-项目名称-工程名称-年份+流水号;例如:“仕府大院”项目8#楼01号变更审批,编号为:SJSP-SFDY-8#-201601。

设计变更通知单:SJTZ-项目名称-工程名称-年份+流水号;例如:“仕府大院”项目8#楼01号变更通知,编号为:SJTZ-SFDY-8#-201601。

设计变更审批各环节审办总时限为不超过工作日。

设计管理部在发起设计变更申请时,若单一专业变更导致其它专业需要同步变更的(如因墙体位置改变导致水电管线移位),应同时调整相应设计内容。

涉及项目行政许可、重新报建的变更内容须知会项目开发部;涉及对客户销售承诺的变更内容须知会营销策划部。

设计管理部在填写设计变更单时应无歧义并表述完整,以便于造价管理部费用估算、公司决策以及施工单位实施。

造价管理部在对变更费用进行估算时,应对措词不清或结算时易引起分歧、纠纷的变更单退回,要求提请部门表达清楚,不致引起歧义。

对于造价调减的设计变更,工程管理部现场工程师要及时跟踪、落实、核定减少的具体工程量,并与施工单位形成书面记录,防止因漏报而给公司造成损失。

对于估算造价调减或存在责任扣款的设计变更,工程管理部、造价管理部应建立专项台帐并共享,以便签证结算时扣减。

设计变更内容涉及责任扣款时,必须在文件中注明责任单位,并抄送责任扣款部门(单位)。

所有设计变更单都必须使用公司规定的标准表单,并明确编号、工程名称、发生时间、发生部位或范围、变更的内容、做法及原因说明、相关图纸说明、下发单位、抄送单位(特别是存在责任扣款时)等。

设计单位的变更文件只能作为《设计变更通知单》附件。

《设计变更通知单》须经设计管理部经理签发、加盖本公司“设计专用章”方能生效。

本公司自行提出的设计变更文件、图纸、技术方案须加盖本公司“设计专用章”方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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