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县域城镇体系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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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利县域城镇体系规划(2002-2020年)

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设部颁发的《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要点》(试行)、张家界市及慈利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以及其它关于城镇规划和建设的法规、规定、标准编制而成。

第二条本规划通过对慈利县的人口、产业、城镇、县域大型基础设施的统筹规划和布局,促进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合理利用,促进城镇与乡村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它是慈利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发展战略在空间上的具体体现,同时也是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重要手段和措施。

第三条本规划的范围为慈利县行政区域范围,总面积3480.5平方公里。

第四条为与《慈利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相衔接,本次规划期限:近期至2005年、远期至2020年,对2040年提出远景构想。

第五条本规划经慈利县人大常委会通过,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即具有法律效应,作为政府指导全县城镇化进程,小城镇建设、协调县域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对县域与城镇发展宏观调控的决策依据。

本规划指导全县城镇总体规划的编制,县域内各乡镇村镇规划应服从本规划,县域内其它专项规划应与本规划相协调。

第二章城镇化与城镇发展战略

第六条慈利县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目标:到2020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达92亿元,保持张家界市经济强县;调整产业结构,第一、二、三产业产值比重由37.3%,26.5%,36.2%变为21%,35%,44%。城镇化水平达44.1%,全县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协调的城镇体系,实现经济繁荣、环境优美的发展目标。

第七条城镇发展的指导思想

1.城镇发展战略——加快城镇化进程,合理扩大县城城市规模,以强化县城发展为核心,建立由中心城市带动周围城镇发展的格局。加快小城镇发展,提高城镇化水平,形成分工有序的城镇网络。

2.交通带动战略——充分利用中西部大开发,以交通建设为先导,带动经济全面发展。

3.旅游带动战略——积极配合张家界东线旅游开发,大力改善基础设施和城市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城市建设标准,提升城市形象。

4.可持续发展战略——重视区域协调发展。加速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形成“公司+农户”和“订单农业”等多种产业模式,城乡经济协调发展;以农产品加工为主的乡镇企业集中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建设,促进小城镇发展。合理利用资源,节约用地,保护耕地,最大限度地协调城镇发展与保护资源、环境的关系,力求经济、社会、资源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第八条城镇发展方针:优先发展县城和重点建制镇,适当发展小城镇;在发展城镇数量的同时更加突出城镇发展的质量,加速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和城乡一体化进程。

第九条城镇发展战略:以国家加速中西部开发为契机,加强中心城市建设,加快城镇带动发展步伐,实施“突出重点、完善基础、提高质量、形成体系”的城镇发展战略。形成以县城为核心,重点建设城镇为支柱,广大小城镇为基础的等级序列分明、规模科学合理、职能分工明确、空间布局有序的城镇体系。

1.“突出重点”指突出重点建设地区的城镇发展。以慈利县城及江垭、溪口的城镇建设为重点,以交通建设为支撑建设“一体两翼”城镇体系格局。

2.“完善基础”:是指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完善县域基础设施和城镇基础设施,重点放在交通、能源、通信、水利、防洪等方面。特别要有意识加强县域南部的交通建设。

3.“提高质量”:是指提高城市道路硬化率、自来水普及率、城镇绿化覆盖率、城镇景观、城镇市容市貌等。

4.“形成体系”:是指依托全县基础设施网络形成县域城镇体系,以慈利县城为中心,以重点镇为骨干,以广大建制镇和集镇为依托,形成规模等级分明、职能分工协调的城镇体系。

第十条城镇化目标

1.城镇数量:2005年建制镇15个,2020年小城市1个,重点建制镇3个,一般建制镇11个。

2.城镇化水平:以城镇人口占全市总人口的比重衡量城镇化水平。城镇人口指居住在城镇建城区范围内的常住人口(包括城镇非农业人口、有固定摊点和经营场所的外来人口和建城区内的农民、部队驻军和中等以上学校招收的农村学生、一年以上的暂住人口)。2020年全县总人口75万人,城镇人口共33万人,城镇化水平44.1%。

第十一条城镇发展目标

1.水平与规模:县域城镇化平均水平达到44.1%,县城人口规模达到18万人,建制镇平均人口规模1.1万人。

2.城镇发展布局:全县形成以县城为核心,江垭镇、溪口镇为副中心,其它建制镇为支柱、乡镇及其它集镇为基础的城镇网络。并以县城、江垭镇、溪口镇、岩泊渡镇的建设为重点,以常张高速公路、省道S305线、S306线、南部环线等交通干线为轴线,带动全县的经济与城镇发展。

3.城镇经济结构:整体向较高档次迈进。县城和建制镇应积极开发以农副产品加工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第三产业,积极发展旅游业和外贸。

4.城镇基础设施:合理、高效能地运转,努力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形成便捷的效能系统和完善的静态交通设施;提高饮水质量和安全保障性,大幅度提高污水和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争创卫生城市、园林城市。

2020年人均拥有道路面积13m2,人均停车场与广场面积达1.0m2,日生活用水量达300升左右,自来水普及率达100%,燃气率达80%以上,

城市污水处理达60%以上,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电话普及率达100%。

5.居民生活标准:实现由小康向富裕跨越。2001—2020年农民纯收入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7%、10%以上。2020年分别从2000年的人均1892元、5128元达到人均12728元、19843元,城镇人均居住面积达25m以上,住房成套率达80%以上,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覆盖面达100%。

6.社会化服务设施:城市中学、小学、幼儿园、医院、菜市场等服务设施满足居民的生活方便要求;建制镇都建有图书馆、电影院、400m 标准跑道运动场。服务设施要社会化,努力提高城镇的文化品位。7.城镇景观风貌:充分利用城镇山水自然要素,建立各具特色的城镇风貌,对农民进城建房一定要统一规划、统一设计、联户建设,统一建筑风格和色彩。保护和恢复一些有代表性的历史文化街区、延续和发掘历史文脉。

保护好已有自然环境,城镇人均公共绿地不能低于8m2,城镇绿地率达34%以上,城镇绿地覆盖率达39%以上。

第三章农村产业调整与经济布局

第十二条大力调整农业结构,农、林、牧、渔产业的产值比重由2000年的56:7:35:2调整为2005年的51:8:38:3,2020年调整为45:1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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