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全国高等院校古籍整理研究工作委员会重点研究项目议...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编号
全国高等院校
古籍整理研究工作委员会
重点研究项目议定书
(2003年-2005年)
学科分类
项目名称
签订日期
说明
1、本协定书需经项目负责人、院校主管负责人并秘书处负责人签名盖章后方能生效。省、市、自治区规划的项目,须经当地高教厅(局)主管负责人签名盖章后方能生效。
2、经费预算按《高等院校古籍整理研究补助基金使用办法》规定的范围,从实际出发编制。
3、补助基金专款专用,按年度拨发,由项目负责人签字支付,院校财务部门监督,不得挪作它用。年度经费如有结余,可结转下年度使用。
4、每年年终由项目负责人及学校财务部门报决算。属于秘书处拨款范围的,直接向秘书处报决算;属于省、市、自治区高教厅(局)拨款范围的,向高教厅(局)汇总后向秘书处报决算。
5、秘书处有权检查经费使用情况,处理挪用经费、不合理开支或重复取得资金等问题。
6、本协议书一式三份:项目负责人一份,秘书处一份,省、市、自治区高教厅(局)或承担该项目的部属院校一份,定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