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全面检查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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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检查方案
检查范围及内容
检查截至6月30日的所有业务。重点检查现金业务类、贷款业务类、存款业务类、重要空白凭证、印鉴密押、授权卡或柜员卡、票据审验、查询查复、对账等制度执行情况,在检查中发现存在明显疑点和严重违规问题的,可进行延伸检查。
(一)、现金业务管理
1.库房管理是否坚持“双人管库、同进同出”;
2.库房钥匙是否坚持“库钥分管、平行交接”原则;保险柜是否做到钥、密分管;
3.库房门、保险柜副把钥匙、密码管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安全设备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安全条件。
4.现金等是否入库保管,并有账记载;是否做到账款、账实相符,有无白条抵库,责任分明;
5.是否对网点核定合理的现金库存限额;
6.柜员(或出纳人员)钞箱是否实行限额控制,超过限额是否及时入库;
7.柜员现金出入库手续操作是否合规,凭证内容记载是否完整;
8、是否严格执行定期、不定期检查金库尾箱、金库钥匙、等管理和使用规定
11.查库内容登记、签章是否真实、完整、齐全。
(二)、贷款业务管理、
1、借款主体的真实性。通过查阅贷款档案资料和资金去向,核查借款主体与用款主体是否一致,有无相互转借农户贷款证和冒名贷款问题。特别是对办理时间集中、金额相同的多笔贷款;对多笔贷款资金流入同一账户、贷款本息由同一账户支付或由同一客户担保的贷款,要重点进行检查;对资料不健全、借款人签章有疑问、连续放款及其他认为可疑的贷款重点进行检查。
2、贷款程序合法性以及贷款手续有效性。检查贷款发放是否按程序操作,借款申请及借款合同等有关资料是否按规定进行审批,有无逆程序和不按规定程序审批发放贷款行为;对不按规定程序操作,违反授权管理规定的机构要重点检查;要切实加强对贷款手续有效性的核查,重点检查档案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借款人签章是否齐全、真实有效。
3、贷款用途真实性。重点检查贷款是否存在虚构贷款用途,有无以化整为零、转移用途方式,变相向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行业(企业)发放贷款行为。
4、对贷款业务中有以下特点的要重点复查:
(1)、办理时间集中、金额相同的多笔贷款;
(2)、对多笔贷款资金流入同一账户、贷款本息由同一账户支付或由同一客户担保的贷款。
(三)、存款业务管理
1、是否做到谁的款进谁的账。
2、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是否经人民银行核准后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开立是否上报人民银行进行备案;
3、一般存款账户是否办理现金支取业务;
4、单位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支取时,是否以转账方式转入银行结算账户;
5、转入个人结算账户的款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6、存款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时,是否全部缴回未用的重要空白凭证、结算凭证和开户登记证;
8、是否坚持定期对帐制度。
9、挂失业务、冲帐业务、大额现金支取是否按制度办理。
(四)、柜员管理:
1.营业部劳动组织形式是否科学合理、分工明确,是否制定并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
2.营业机构岗位设置是否相互牵制、相互监督,是否做到了结算员不兼任联行员,
3.是否建立健全了完善的授权管理制度,对挂失、大额资金收付及错账冲正等需授权的特殊业务是否经有权人授权后处理;会计出纳人员有无未经授权违规、越权办理业务;是否对大额款项收付及频繁大额支取款等异常现象进行登记或报备;
4.操作员密码设置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做到定期或不定期更换;
5.操作员与操作员代码是否保持一致,人员调整是否及时变更操作员姓名,柜员临时离柜时是否做到及时签退;
6.交账是否坚持“人到、账到、款到、重要空白凭证到”的“四到”;
7.事中监督收账时是否对柜员交账凭证进行认真核对,交账期内有无跨期凭证;
8.柜员是否按规定配置和使用操作员号,有无出现一人多号或一号多人现象;
(五)、重要空白凭证、印鉴、管理:
1.重要空白凭证是否全部按种类纳入表外科目进行核算并做到账簿实相符;
2.是否严格执行印、押、证分管分用制度;
3.重要空白凭证是否坚持“用一笔销一笔”的销号原则,手工销号重要空白凭证是否跳号违规使用;
4.柜员领用的重要空白凭证是否及时入箱(柜、屉)保管;
5.重要空白凭证有无预先加盖印章现象;
6.每日营业终了,柜员打印的“凭证明细”与重要空白凭证实物是否核对相符;
7.会计主管是否每月对凭证库房和柜员使用重要空白凭证进行检查、核对;
8.各种业务印章在使用前是否在“业务印章保管使用登记簿”上预留印模,注明启用日期并由领用人签章;
9.柜员临时离柜或营业终了,印章是否及时入箱(柜、屉)上锁保管;有无将印章交他人代盖或代保管现象;
10.业务印章使用人变动或临时离职,是否按规定办理交接,并由监交人和接管人在“业务印章保管使用登记簿”上签字盖章;
11、联行业务管理情况稽核
(1).联行支付业务是否坚持“三人操作”模式;
(2)是否至少设置主管员、录入员、复核员三个岗位,是否做到录入员不得兼任复核员,复核员不得兼任主管员;
(3).是否遵守《大额支付系统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不拖延支付、截留、挪用客户和他行资金;不因清算账户头寸不足影响客户和他行资金使用;不泄露密押和密钥影响资金安全;不伪造、篡改大额支付业务盗用资金;
(4).待转联行资金当日余额是否为零;
(5).查询查复是否坚持“有疑必查,有查必复,复必详尽,切实处理”的业务处理原则;
(六)、票据业务管理
1.票据及相关资料是否真实,是否属伪造票据、变造票据、克隆票据和伪造增值税发票、交易合同、查询查复书等;
2.票据是否有效,票据的各要素、各票据行为尤其是票据背书是否规范;
(七)、账务核对制度执行:
1.会计主管是否定期检查往来账务、按季检查存款对账情况;
2.对单位结算户是否于季后10日内向开户单位签发“余额对账单”,并于一个月内全部收回;对确实无法收回的,是否已做好记录备查;
3.是否及时进行同业往来账务、信贷台帐勾对,并签章负责;
4.是否坚持换人对帐;
5.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抵押及质押有价物品是否每月清点,账、实、簿核对相符;帐据是否每月核对相符
(八)安全保卫管理情况
1、安全保卫制度建设情况。
(1).是否制定和完善安全保卫内部控制制度及操作规程,其内容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2).是否按照要求,建立健全与之配套的各项制度。
(3).是否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及操作规程。
2、安全保卫内部控制情况。
(1)是否定期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
(2).营业人员是否熟知安全制度、报警电话和各种防范应急处置预案。营业期间至营业终了是否严格执行安全保卫规定。是否严格按规定程序接受上级部门公安机关的安全检查。
(4).是否严格执行押运制度。临时解送款,是否配备随车出纳员,同出同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