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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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制员工管理办法试行

劳动合同制员工管理办法试行

劳动合同制员工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劳动合同制员工的管理,维护劳动合同双方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企业与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制员工。

第三条基本原则劳动合同制员工管理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保障劳动合同双方合法权益,促进企业与员工共同发展。

第四条法律依据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第五条招聘原则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劳动合同制员工。

第六条录用程序(一)发布招聘信息;(二)资格审查;(三)笔试、面试;(四)背景调查;(五)确定录用人员。

第七条岗位和薪资(一)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明确劳动合同制员工的岗位职责和相应薪资待遇;(二)劳动合同制员工的薪资待遇应与岗位职责和工作绩效相挂钩。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第八条劳动合同签订(一)企业与劳动合同制员工应在录用后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二)劳动合同应载明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工作岗位、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劳动纪律、劳动合同期限等内容。

第九条劳动合同变更与终止(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约定;(二)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三)劳动合同期内,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第十条劳动合同续签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符合续签条件,企业愿意续签的,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第四章员工管理第十一条考勤管理(一)企业应建立考勤制度,明确考勤要求和考勤记录;(二)劳动合同制员工应遵守企业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

第十二条绩效管理(一)企业应建立绩效管理体系,明确绩效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二)劳动合同制员工应接受企业绩效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获得相应的奖励或绩效改进措施。

第十三条培训与发展(一)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员工职业发展计划,对劳动合同制员工进行培训和发展;(二)劳动合同制员工应主动提升自身技能和素质,积极参与企业组织的培训和发展活动。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办法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办法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办法一、总则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办法(以下简称“本制度办法”)旨在规范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维护双方的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平衡与稳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办法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的劳动合同管理,包括新聘用员工、转岗员工、兼职员工以及合同续签和解除、终止等相关事宜。

三、劳动合同签订与变更1. 劳动合同签订公司招聘新员工时,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和相关法规执行,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内容应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并明确约定工作岗位、职责、工资、工时、休假等事项。

2. 劳动合同变更如有劳动合同内容需要变更,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书面变更,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应得到双方签字确认。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的行为均视为违约。

四、劳动合同期限与续签1. 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可以约定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

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在期满前续签,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

双方约定的固定期限不得超过法定时限。

2. 合同续签劳动合同到期前,双方如愿意继续合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续签。

续签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以新合同为准,并应当明确约定新的工资、绩效考核、福利待遇等事项。

五、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1. 解除合同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通,应当经过书面协商,签署协议并按照约定进行结算工资等事宜。

如一方不愿意继续合作,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理由明确。

2. 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终止指双方合同关系正式结束,包括劳动合同期满、合同解除、劳动者退休等情况。

在劳动合同终止时,公司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结算并交付相应的离职证明。

六、劳动合同管理1. 合同档案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员工劳动合同的档案,并按照相关规定妥善保存与管理,确保劳动合同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2. 合同备案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合同备案手续,确保合同信息的及时上报并符合法定要求。

3. 合同监督公司应当加强对劳动合同的监督与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动合同管理,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管理。

第三条劳动合同管理应遵循合法、公平、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四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五条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基本信息;(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四)劳动报酬;(五)社会保险;(六)劳动保护、工作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七)劳动合同期限;(八)违约责任;(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形式。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七条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八条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内容。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九条劳动合同的解除,应当依法进行。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应遵守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和程序。

第十条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劳动合同终止。

第五章劳动合同的监督和管理第十一条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劳动合同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对违反劳动合同管理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定期对劳动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不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劳动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劳动合同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内容为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的示例文本,具体条款和规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完整版)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完整版)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完整版)一、引言本办法旨在规范公司内劳动合同的管理,保障员工权益,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所有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应详细阅读并理解本办法的内容。

二、劳动合同签订公司与员工达成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具体内容如下:1.双方的基本信息:合同签订日期、合同起止时间、公司名称、员工姓名、联系号码等。

2.工作内容:员工的职位、工作职责和工作地点。

3.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员工的工作时间、每日工作小时、每周休假日等。

4.工资和福利:员工的薪资待遇、绩效考核标准、奖金制度、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

5.劳动纪律与违纪处罚: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如违纪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6.合同解除和终止:双方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如合同期满、双方协商一致等。

三、合同管理1.劳动合同备案:公司应将劳动合同及相关材料报送当地劳动部门备案。

2.劳动合同存档: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劳动合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劳动合同的存档归档。

3.合同变更与续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劳动合同进行变更或续签。

4.劳动合同查询:员工有权随时查询自己的劳动合同,公司应提供相应的查询方式。

5.合同解除和终止管理:双方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执行解除和终止程序。

四、合同执行1.双方履行劳动合同:公司应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员工支付工资、提供福利等权益。

员工应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2.合同变更管理:如双方有需要变更合同内容,应经过协商一致,并按照相关程序办理变更手续。

3.合同违约与纠纷解决:双方违反勒动合同约定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出现劳动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五、附则1.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2.公司保留对本办法进行修改和解释的权利。

3.公司将通过内部通知、培训等形式宣传本办法。

4.本办法适用于全公司所有员工。

本办法经过公司相关部门讨论并得到董事会的批准,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第三条劳动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则:1. 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2. 劳动合同的管理符合精简、高效、从严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公司劳动合同的管理部门,负责劳动合同的签订、鉴证、保管及劳动争议的处理等工作。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签订第五条签订劳动合同应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劳动合同的签订:1. 签订劳动合同前,员工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如《员工手册》等。

2. 签订劳动合同前,人力资源部应对员工的学历、资格等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并如实填写《员工信息登记表》等相关表格。

3. 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按照自愿、平等的原则,就工作内容、报酬、福利、保险、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奖惩、合同解除与终止的条件等事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4. 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员工与公司各执一份。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变更: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劳动合同进行变更。

2. 变更劳动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按照本办法第六条的原则,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八条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九条解除劳动合同: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条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1. 在试用期内员工不胜任工作的;2. 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3.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4. 公司经营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除外;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和解除等事项,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保障员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签订劳动合同1. 员工应在入职时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企业在招聘员工时,应明确工作岗位、薪酬待遇、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等基本劳动条件,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 劳动合同应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薪酬福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相关内容,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3. 劳动合同签订后,应将原件归档备查,同时向员工提供一份复印件作为员工个人档案。

第三章劳动合同变更1. 当员工因个人原因需要调整劳动合同内容时,应与企业协商一致,并进行书面变更。

2. 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当经过双方协商确认,并经签字盖章确认后生效。

3.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应归档备查,并向员工提供一份复印件。

第四章劳动合同解除1. 劳动合同期满时,双方可根据合同约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续签或解除。

2. 因员工违反劳动合同规定,致使劳动合同解除的,应当与员工协商一致,并进行书面解除手续。

3. 劳动合同解除后,应注销员工的劳动合同并进行员工个人档案管理。

第五章劳动合同管理1. 企业应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等程序和要求。

2. 企业应建立员工劳动合同档案,做好档案管理工作,保证劳动合同的有效性。

3. 企业应定期审查员工劳动合同状况,及时与员工沟通协商,以解决劳动合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第六章法律责任1. 员工因违反劳动合同相关规定,导致劳动合同解除的,企业有权要求员工进行相应赔偿。

2. 企业在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违法行为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1. 企业应加强员工的法律意识,提高员工对劳动合同的重视程度,共同维护劳动合同的合法有效性。

2. 企业应积极营造和谐的劳动关系,提高员工的参与度和满意度,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

3. 企业应不断完善并严格执行本制度,提高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依法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维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合同形式订立,遵循合法、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公司与员工应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

第三条公司人事部是劳动合同的管理部门,具体办理公司与员工签订、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及劳动争议处理等事宜,公司各部门配合人事部作好此项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全体员工。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五条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必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建立员工名册备查。

第六条员工应如实告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有关基本信息,如实填写《员工信息登记表》并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公司不得招用尚未与其他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

如员工提供虚假证明或者未向公司如实说明的,应由员工本人承担法律责任。

―1―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即代表对公司规章制度和附件内容的认定。

第七条劳动合同涉及技术、财务、采购、管理及其他掌握公司不宜对外公开信息等岗位的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订立劳动合同时,员工应当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保障公司保密事项的信息安全。

员工保密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

公司可以在劳动合同中与员工约定竞业禁止条款或协议。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公司与员工约定。

第八条员工外派、外借到其他单位工作的员工,应与其所在单位签订三方外借、外派协议,明确三方权利义务。

第九条劳动合同签订权限及程序(一)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员工应当主动出示其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毕业证书等资格证书、各种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并证明无竞业限制问题,履行劳动合同签订手续。

(二)原则上员工应在入职5天内在公司人事部的指导下,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完整版)(50页)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完整版)(50页)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合同管理,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对劳动合同的管理,确保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五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劳动合同除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八条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九条劳动者从事涉及国家秘密的工作,应当签订保密协议,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十一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四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第一条实施对象公司经营班子成员、管理部门中层干部、其他员工及业务部门、仓库的员工。

第二条劳动合同的订立(一)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公司与员工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二)劳动合同期限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以下人员的劳动合同期限参照如下建议年限与员工协商确定。

(1)中层及以上人员一般8年以上;(2)主要经营管理岗位人员一般5-8年;(3)其他人员一般为1-5年;第三条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工资、福利按公司制订的工资制度、福利制度及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社会保险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实行服务期和竞业限制的规定(一)约定培训服务期。

公司与参加培训的员工约定服务期。

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要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按服务期尚未履行的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计算。

培训费用包括公司为员工培训所支付的与培训学习有关的学费、路费、学习奖励等。

如服务期长于合同期的,则员工应为公司服务到服务期满为止。

(二)约定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规定。

1、公司与员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掌握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应保守商业秘密,如因个人原因泄露公司有关商业秘密的,应根据给公司造成的实际损失支付违约金。

2、在职期间,未经公司同意在其他单位兼职或任职的,一经发现查实,按其前两年年薪之和的二分之一支付赔偿金。

3、在职期间,员工未经公司同意自行与他人共同设立与本公司具有竞争关系的公司或从事同类产品经营业务的,按其前两年年薪之和支付赔偿金。

4、属于竞业限制的员工离职后两年内,不得到与本单位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设立公司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违反者,要按损失程度支付违约金。

同时在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公司在竞业限制期内按月给予员工经济补偿。

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办法

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办法

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办法劳动合同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与职工的用工关系,维护职工的权益,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合用于全国所有企业,合用于全职、兼职、暂时、劳务派遣等劳动者。

第三条实行劳动合同制是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依照合同约定实行的用工制度。

第四条企业应当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用工情况合理确定职工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条件及待遇等,明确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程序和方式。

第六条企业应当定期对劳动合同进行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合法、不合规等问题。

第七条全国政府应加强对劳动合同制实施的监管和检查,及时纠正违反规定行为,维护劳动者权益。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八条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应当依法自愿、平等、公正、诚实、守信。

第九条企业应当根据职工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能力状况等,作出招聘决策。

第十条招聘应当明确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条件和待遇等,劳动合同应当与招聘信息保持一致。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应当具备以下内容:(一)用人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二)职工姓名、地址、号码或者其他明文件号码,所学专业和学历,工作岗位和工作性质;(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条件和待遇等;(五)保险、福利和危害补偿等问题;(六)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相关规定;(七)用人单位和职工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第十二条双方应当自愿商议劳动合同的具体内容,如实填写合同,不得以任何形式在劳动合同中规定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劳动合同制度不符合的内容,不得侵犯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按照规定记录职工的工作情况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个人基本信息,并及时更新和完善。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在职工入职时,向其宣传和告知劳动合同制度和劳动法律法规,并提供必要协助和保障。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劳动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合于在国内范围内从事劳动者劳动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和终止劳动合同的规定。

第三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依法约定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合同。

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信、公平合理的原则。

第四条劳动合同应当包含以下要素:劳动双方的姓名、住址、连系方士;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和支付方式;工作条件和保障措施;劳动合同期限;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互相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其他双方约定的事项。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聘人员,向劳动者提供明确的工作岗位、工作职责和工作条件。

第六条劳动者应当如实提供与劳动合同有关的个人信息,并与用人单位共同签订劳动合同。

第七条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合同的一式两份交给劳动者保管,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一份劳动合同。

第九条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两种。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视具体情况确定,但原则上不得超过十年。

第十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试用期期间,劳动者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待遇,应当获得相应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第十一条劳动合同生效后,劳动者应当按照约定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履行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条件,保障劳动者的劳动安全和劳动环境。

第十三条劳动报酬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支付,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培训、提升机会,提高劳动者的专业技能和能力水平。

第十五条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享有合法权益,用人单位不得限制、剥夺或者侵害劳动者的权益。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我单位对劳动合同的管理,维护劳动者和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决定》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相互权利义务,约定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报酬等事项的书面协议。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合用于我单位所有职工的劳动合同管理。

第四条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未采取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受雇人主张劳动合同存在的,用人单位应当承认。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五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商议一致、公平交换的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在招用员工前,与拟聘用的员工订立劳动合同,并依法征求或者告知拟聘用员工所加入的工会。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件号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二)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三)劳动合同期限或者工作任务的期限;(四)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歇息、休假的办法;(五)劳动报酬及其支付方式;(六)社会保险、住房保障等福利待遇;(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卫生;(八)违纪处分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程序;(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劳动合同,要求劳动者去签字的,应当在劳动合同上注明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加盖公章。

第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经劳动者允许,可以订立不超过三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连续订立两次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转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第十条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报酬,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益,提高劳动者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当事人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应当采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形式。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第一条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北京市政府发布的有关政策法规,对员工实行劳动合同管理。

人力资源部代表公司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

第二条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员工岗位要求编制劳动合同书。

第三条劳动合同内容包括: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和义务;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及其支付方式;5、保险与福利;6、劳动纪律;7、保守商业秘密的事项;8、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续订、终止的条件;9、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四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般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

第五条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在合同期限内生效。

第六条甲、乙双方应履行劳动合同内容。

第七条员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在劳动合同期内因故不宜或不愿继续在本公司工作,可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须提前三十天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经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门审核,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门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随时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2、所在部门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3、所在部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经考核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本公司规章制度应解除合同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5、其他违反公司奖惩制度有关规定受到辞退处分的。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劳动合同期未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工作的;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4、公司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经营状况发生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全新完整版)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全新完整版)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以下简称“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维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资产、资金、人力资源及招投标统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直管子公司、控股公司和参股公司。

用人单位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条公司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完善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统筹公司本部、直管子公司、控股公司和参股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用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为:(一)学习贯彻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二)依据本办法开展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手续;(三)落实劳动合同管理各项工作,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台账,并进行动态管理,促进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四)对劳动合同附属协议的订立及管理;(五)其他相关管理事项。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签订第五条订立劳动合同必须遵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依法依规、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各用人单位与员工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七条经公司任命的直管子公司高管人员或推荐至控股公司的高管人员,一律与所在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公司推荐至参股公司的高管人员,劳动合同签订主体由公司和参股公司协商确定。

薪酬发放主体与劳动合同签订主体一致。

遇特殊情况由公司会议研究决定。

第八条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经公司会议审议通过,可以再次录用(原则上再次录用岗位应低于员工离职前任职岗位),不设试用期,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一)离职前曾任职公司本部主管及以上岗位,以及各直管子公司、控股公司高管人员副职及以上岗位的;(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合同订立条件的;(三)公司切实需要的紧缺、关键人才;(四)获得公司高管人员成员书面署名推荐的;(五)在公司任职期间,不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由于主观原因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形,未导致重大决策失误及重大安全、质量等责任事故,未发生违法违纪违规事件,未对公司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公司员工劳动合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

第三条员工劳动合同的管理归口公司、所属单位两级人劳部门(一)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全公司劳动合同的签订、审核等管理工作;(二)所属单位人劳部门负责本单位员工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在册职工。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第五条劳动合同的签订分为新签和续签两种,新签劳动合同是指公司招聘录用、外单位调入员工时签订的劳动合同,续签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期满续延签订劳动合同。

第六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形式。

(一) 经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选择任何一种形式的劳动合同。

(二)新签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为三年;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由公司与员工平等协商确定。

(三)公司新签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限与劳动合同期限的对应关系如下: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限对应关系情况表第七条劳动合同续签工作流程所属单位人劳部门按月清点劳动合同花名册→合同到期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员工员工在合同到期前20天提出书面意向(附后)→人劳部门汇总审核填写《续签劳动合同申报表》→所属单位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存档第三章劳动合同终止和解除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员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四)企业主体资格消亡的;(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与公司解除固定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员工预告解除,指员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一、总则为加强员工劳动合同管理,规范公司用工行为,维护公司员工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办法。

二、劳动合同分类(一)公司员工合同分为《聘用合同》和正式《劳动合同》两种。

(二)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地方相关劳动法规为基础,本办法未提及事项均遵照上述相关法规执行。

(三)所有员工用工合同均采用统一的格式合同,双方经协商另立的条款可签订补充协议。

正式劳动合同合同期分为一年、二年、三年、五年。

(四)劳动合同签订后作为人事档案进行管理。

劳动合同属秘密级资料,由主管部门指定专人按照保密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三、劳动合同签订(一)集团行政人力资源中心、各区域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是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二)员工入职时应签署集团统一格式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三)员工试用期表现合格,经所在公司相关负责人批准转正后,还应签定《补充合同》。

(四)《聘用合同》、《劳动合同》采用统一的格式合同,员工应亲笔签署,员工所在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公章。

(五)劳动合同续签:公司与员工双方同意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在原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四、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一)公司与员工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予支付经济补偿:1、员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经济损失。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征得集团行政人力资源中心同意合征询员工委员会意见后,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1、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协议的;4、公司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被迫裁减人员。

医院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医院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医院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第一条总则为规范医院劳动用工,保障医院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医院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当包括用人单位的名称、劳动者的姓名、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条款。

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医院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医院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医院与职工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三条劳动合同的履行医院和职工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医院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职工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履行劳动义务,提高职业技能,完成工作任务。

第四条劳动合同的变更医院和职工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五条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医院和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医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劳动合同管理,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劳动合同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

第三条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协议,双方应当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劳动关系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第四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协商、公平原则,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签订合同。

第五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要素: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相应的劳动合同样本,并应当在签订合同前,向劳动者明确解释合同的内容和义务。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双方应当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提供劳动保险和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待遇。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合同,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用人单位对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应当依法进行处理,包括扣发工资、暂停工作等处理方式。

第十一条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合法、安全的工作环境,拒绝任何违法、危险的工作要求。

第十二条本劳动合同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如有变动,需经过合法程序修改。

2024年版员工劳动协议规范与管理办法版

2024年版员工劳动协议规范与管理办法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版员工劳动协议规范与管理办法版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合同主体及定义1.1 甲方(用人单位)1.2 乙方(员工)1.3 双方第二条:合同期限2.1 固定期限2.2 无固定期限2.3 试用期第三条:工作内容3.1 岗位职责3.2 工作地点3.3 工作时间第四条:劳动报酬4.1 基本工资4.2 绩效奖金4.3 福利补贴4.4 工资支付时间及方式第五条: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5.1 社会保险5.2 公积金5.3 休假制度5.4 培训与发展第六条:劳动保护与安全6.1 劳动保护措施6.2 职业病防护6.3 安全事故处理第七条:保密义务与知识产权7.1 保密义务7.2 知识产权归属第八条:劳动合同的变更与解除8.1 变更情形8.2 解除情形8.3 经济补偿第九条:劳动合同的终止9.1 终止情形9.2 终止后的权益处理第十条:争议解决10.1 协商解决10.2 调解组织10.3 劳动仲裁10.4 法律途径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1.1 甲方违约11.2 乙方违约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12.1 生效条件12.2 变更程序12.3 解除程序第十三条:其他约定13.1 通知与送达13.2 合同的附件13.3 合同的修订第十四条:争议解释及适用法律14.1 争议解释14.2 适用法律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主体及定义1.1 甲方(用人单位)是指2024年版员工劳动协议规范与管理办法版中规定的用人单位名称,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组织机构代码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_______。

1.2 乙方(员工)是指2024年版员工劳动协议规范与管理办法版中规定的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应聘职位为________________。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和解除,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稳定,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第二条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待遇与权益等方面的协议,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法律关系。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约定每一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且应当将劳动合同及其变更情况报社保部门备案。

第四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基本要素: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假、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等事项。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签订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在招用劳动者前明确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劳动条件和待遇,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六条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中文书写,内容应当明确、具体、无歧义。

第七条劳动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合同期限,可以约定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主动向劳动者说明劳动合同内容并提供充分的解释,保证劳动者了解劳动合同的内容。

第九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不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内,劳动者享受与正式员工相同的待遇和权益。

第十条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后,应当及时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手续,并将备案文件复印件交予劳动者。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第十一条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进行续签或者解除合同的协商。

在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后可以续签或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若劳动合同约定有工作地点,用人单位只能在征得劳动者同意的情况下,变更工作地点。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要求,按时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第十四条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劳动者希望继续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与劳动者进行续签合同的协商,并予以照顾。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第十五条劳动合同可以因合同期满、协议解除、解除通知期到期、劳动者死亡、劳动者也有权随时解除等原因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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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公司员工劳动合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

第三条员工劳动合同的管理归口公司、所属单位两级人劳部门(一)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全公司劳动合同的签订、审核等管理工作;
(二)所属单位人劳部门负责本单位员工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在册职工。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第五条劳动合同的签订分为新签和续签两种,新签劳动合同是指公司招聘录用、外单位调入员工时签订的劳动合同,续签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期满续延签订劳动合同。

第六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形式。

(一) 经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选择任何一种形式的劳动合同。

(二)新签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为三年;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由公司与员工平等协商确定。

(三)公司新签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限与劳动合同期限的对应关系如下:
所属单位人劳部门按月清点劳动合同花名册→合同到期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员工员工在合同到期前20天提出书面意向(附后)→人劳部门汇总审核填写《续签劳动合同申报表》→所属单位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存档
第三章劳动合同终止和解除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员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四)企业主体资格消亡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与公司解除固定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员工预告解除,指员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三)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四)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五)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坏劳动者权益的;
(六)由于公司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八)公司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员工劳动的,或者公司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员工人身安全的,员工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公司。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与员工解除固定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五)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
(六)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七)公司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八)由于员工本人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九)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一条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程序:
所属单位人劳部门收集汇总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名单→书面报告主管领导审批→员工在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上签字→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公司主管领导审批→下发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文件→所属单位书面通知员工本人→结清债权债务关系→送失业保险中心或调出。

第十二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得依照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公司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四)在公司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第十四条为规范劳动合同的管理,对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形按《山西省工业设备安装公司失职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根据《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擅离工作岗位,连续旷工3天或一月内累计旷工6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12天的员工,公司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并依法追究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公司员工未按《劳动法》或《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须按其造成的经济损失支付赔偿金。

第十七条按《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办法》签订培训协议的员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按培训协议扣回培训费用。

第十八条公司提出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应进行生活补助或经济补偿,并一次性结算。

具体计算标准根据国家、省及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日常管理
第十九条公司、所属单位二级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在工作中要做好劳动合同政策宣传,认真按程序办事,建立、完善劳动合同管理台帐。

第二十条劳动合同到期的在岗员工,所属单位要对其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不适应继续工作的坚决予以终止。

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到期的不在岗员工,要予以终止,特殊原因可本人申请,所属单位同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续订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二十二条劳动合同未到期的长期不在岗且距正常退休5年以上的员工,所属单位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解决:
(一)有书面工作要求暂时无法安排工作,应协商签订《协商保留劳动关系协议书》;无书面工作要求也不签订《协商保留劳动关系协议书》的,按有关条款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保、工伤人员进行病伤鉴定,不符合病伤条件按本条(一)处理第二十三条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符合除名或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要予以除名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公司与员工发生劳动争议,按国家有关劳动争议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二OO九年六月一日起执行。

二OO九年五月
此联本人留存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通知书
同志:
你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即将于年月日到期,现提前告知并随《劳动合同意向书》一同送达。

请如实填写《劳动合同意向书》,并于年月日前交给所在单位负责同志,否则,视为本人终止劳动合同。

特此通知
所在单位签章:
年月日
此联劳资留存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通知书
同志:
你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即将于年月日到期,现提前告知并随《劳动合同意向书》一同送达。

请如实填写《劳动合同意向书》,并于年月日前交给所在单位负责同志,否则,视为本人终止劳动合同。

特此通知
本人签收
所在单位签章:
年月日
劳动合同意向书
同志:
本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即将于年月日到期,以下第()项为本人的真实意愿:
1、合同到期不再续签,劳动关系自行终止;
2、希望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签年限为年;
3、希望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特此告知
本人签名:
年月日
续签劳动合同申报表
人力资源保险部(章):审批时间:领导:劳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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