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营企业需提供的资料
首营资料是什么意思
首营资料是什么意思首营资料是纳税人通过网络查询增值税纳税信用等级的依据。
纳税信用等级,指纳税人在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时确定的、在实际经营中的可分度。
首营不是税务机关认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首营,一种增值税优惠措施,是指纳税人在税务机关规定期限内,经税务机关批准而开展的纳税申报工作的资料叫做首次申报记录,也叫“第一次登记”。
这种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和经营需要就首营登记事项申请办理首营登记手续,但必须具备相应条件。
在办理首营登记时须提交的相关材料包括:1、纳税信用等级证书;2、纳税凭证、身份证明(或护照)复印件;3、《法人企业所得税申报表》;4、银行开户许可证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证明文件;5、《纳税申报记录表》。
以上资料。
税务机关为纳税人办理首营登记时需要提交书面的申请材料,包括本人和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1份(加盖公司公章);首次申报登记表1-3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1份(一式2份);税务注销申请书或自然人死亡证明(一式三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复印件3份(加盖公司公章)。
税务机关将上述申请资料转交地税办税服务场所留存备查。
以上资料在税务机关指定的期限内有效。
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首次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记载的税种和应税劳务,按照有关规定征收税款时提供给纳税人的有关文件和数据与实际不符时,纳税人可以申请退还该发票或者申请补办相关手续。
纳税信用等级评价结果证明。
经税务稽查确有必要出具书面证明书和发票复印件给我局备案后,自开具之日起10日内到主管地税机关报送财务报表申请核准备案。
首营登记与一般纳税人登记无二致.一是指增值税纳税申报之前已按规定办理过注销记录或被行政处罚记录的企业,因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而应退税款时,该企业还未办理出口退税且已缴纳税费、逾期利息或滞纳金者,应补缴税款之日起,不得再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种一、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首次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记载的税种和应税劳务,按照有关规定征收税款时提供给纳税人的有关文件和数据与实际不符时,纳税人可以申请退还该发票或者申请补办相关手续,纳税信用等级评价结果证明。
首营资料
一、企业的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确定供货单位的合法资格;(二)确定所购入药品的合法性;(三)核实供货单位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四)与供货单位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采购中涉及的首营企业、首营品种(申请表格),采购部门应当填写相关申请表格,经过质量管理部门和企业质量负责人的审核批准。
必要时应当组织实地考察,对供货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价。
二、首营企业的审核,应当查验加盖其公章原印章的以下资料,确认真实、有效:(一)《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二)营业执照及其年检证明复印件;(三)《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或者《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四)相关印章、随货同行单(票)样式;(五)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六)《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可不年检)(七)、质量体系调查表((符合新版GSP要求)三、采购首营品种应当审核药品的合法性,索取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的药品生产或者进口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并予以审核,审核无误的方可采购。
(注册证书或再注册证书)以上资料应当归入药品质量档案。
四、企业应当核实、留存供货单位销售人员以下资料:(一)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的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二)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者签名的授权书,授权书应当载明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三)供货单位及供货品种相关资料。
五、企业与供货单位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明确双方质量责任;(二)供货单位应当提供符合规定的资料且对其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三)供货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开具发票;(四)药品质量符合药品标准等有关要求;(五)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符合有关规定;(六)药品运输的质量保证及责任;(七)质量保证协议的有效期限。
六、采购药品时,企业应当向供货单位索取发票。
发票应当列明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不能全部列明的,应当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供货单位发票专用章原印章、注明税票号码。
首营资料文档
首营资料1. 什么是首营资料首营资料是指企业在进行首次从事某项经营活动前需要准备的一系列文件和材料。
根据相关法规,企业在开展某项经营活动前,必须提交一定的首营资料,并通过审批才能正式进行该项经营活动。
首营资料的准备和提交对于企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涉及到企业能否正常合规运营。
2. 首营资料的种类根据不同的经营活动类型和行业,首营资料的种类可能有所不同。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首营资料种类:(1) 企业基本信息企业基本信息是进行首次经营活动前必须准备的最基本的资料。
这些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信息等。
一般需要提供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作为证明。
(2) 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某些行业需要经过特殊的许可或批准才能从事相关经营活动,这时企业需要提供相应的生产经营许可证明。
如医药企业需要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食品企业需要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3) 资质证书和荣誉证书某些行业还会要求企业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和荣誉证书。
这些证书可以证明企业具备一定的技术能力和行业地位。
如建筑企业需要提供《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证书》、旅游企业需要提供《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等。
(4) 技术、验收和检测报告一些特定的产品或项目需要进行技术、验收和检测,企业需要提供相关的报告证明其产品或项目符合质量要求。
如电子产品需要提供《CCC认证证书》、工程项目需要提供相关验收和检测报告等。
(5) 其他相关资料根据不同行业和经营活动的特点,还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资料。
如金融机构需要提供其他金融监管机构的批准文件、环保技术企业需要提供环保部门的评估报告等。
3. 首营资料的提交流程企业在准备好首营资料后,需要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的流程进行提交和审批。
以下是一般的首营资料提交流程:1.首先,企业需要了解所属行业的相关法规和政策,明确需要准备哪些首营资料。
2.其次,企业需要准备好首营资料,并将其整理成规定的格式。
首营企业需提供资料
首营企业需提供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最新版带二维码或最新年检)
2、药品经营(生产)许可证
3、GSP(GMP)证书
4、税务登记证(国税)、一般纳税人证明
5、组织机构代码证(最新年检)
6、开户许可证、公司付款账号信息
7、样票(增值税样票和随货同行单样票)、样章(至少涵盖公章、法人章、财务
章、发票章、质管章、出库专用章、合同专用章)
8、质量体系调查表(1、必须提供2、当年度最新)、合格供货方档案表
9、法人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授权销售的品
种、地域、期限,及加盖公章和法人章;)、身份证复印件、上岗证(不强制)10、质量保证协议(符合新版GSP要求)
首营品种需提供资料:(一个品规一套)
1、*生产批件复印件(注册批件。
如有变更须提供补充批件)
2、*质量标准复印件
3、物价批文
4、*药品包装盒、标签、说明书最新实样或复印件
5、*省检报告书
*送货需提供出随货同行单(需列明品名、规格、剂型、批号、数量、单位、生产日期、生产企业、效期、单价、金额、日期等内容)、同批号质量检验报告书(经营企业供货需加盖经营企业质检章)
*冷链产品需提供全程温湿度记录(PDF格式)和冷链配送交接单
*以上资料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原印章。
医疗器械首营企业、品种、客户所需资料
首营企业:公司采购部对首次开展经营合作的企业应进行包括合法资格和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查)。
审核供货方资质及相关信息,并获取加盖供货者公章原印章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内容包括:1.供货单位为生产企业需提供资料(进口产品同样适用):(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有变更的,提供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二)《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者《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有变更的,提供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附“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复印件。
(四)供货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和身份证复印件都必须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
(五)销售授权书应载明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有效期限等项目。
(六)与供货者签订的采购合同或者协议(采购部自行存档备查);(七)供货单位相关印章样式(鲜章)(八)首营企业审批表。
2.供货单位为经营企业需提供的资料(进口产品同样适用):(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有变更的,提供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有变更的,提供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三)供货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和身份证复印件都必须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
(四)销售授权书应载明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有效期限等项目。
(五)与供货者签订的采购合同或者协议(采购部自行存档备查);(六)供货单位相关印章样式(鲜章)(七)首营企业审批表。
首营品种:1. 审核购入医疗器械(品种)的合法性,并获取加盖供货者公章原印章的相关证明文件或复印件,包括:(一)《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者《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有变更的,提供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二)产品质量标准(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三)医疗器械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实样;(四)价格批准文件、商标注册证等资料;(五)存在委托生产的,还需提供《医疗器械委托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
首营企业需提供的资料:
首营企业需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
2、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3、GMP(GSP)证书,GMP证书上的认证范围需包含所经营品种的剂型
4、质量保证协议:必须明确质量条款(药品质量符合国家药品标准、药品附产品合格证、包装说明书符合规定要求、进品药品提供规定证书和文件),且质保协议必须是企业公章,质管章无效
5、企业质量体系情况调查表
6、销售人员授权委托书:授权书应当载明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注明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号码,并加盖本企业原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者签名)。
7、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8、所经营药品的注册批件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供货单位红章
9、每次到货的销售凭证:销售凭证上需标明供货单位名称、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批号、数量、价格等内容。
到货时的销售凭证样式需与备案样式一致。
10、每批药品的出厂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11、销售凭证样式及印章样式。
销售凭证须统一制版印制,包含有供货企业名称和统一编号,不得电脑临时制作或外购的单据,不得以手工方式填写。
12.资金往来信息。
首营资料资料
首营资料首营资料指企业首次申请进入市场销售特定商品时所需要提交的审核资料。
首次进入市场销售商品需要进行首营登记资料,企业需要提供符合监管部门相关规定的各项资料,以确保产品的合法性和质量。
为什么重要?首营资料是监管部门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监管依据。
通过审核企业提交的首营登记资料可以了解企业的生产设备、质量管理体系、人员组织结构等相关信息,确保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首营资料包含哪些内容?1.企业基本资料:包括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等基本信息。
2.生产设备:企业生产商品所使用的设备情况,包括设备种类、型号、生产能力等。
3.质量管理体系: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人员组织结构、质量控制标准等。
4.产品信息:所销售产品的名称、规格、产地、生产日期等相关信息。
5.生产工艺:商品生产的具体工艺流程、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等。
6.原材料情况:生产商品所使用的原材料来源、质量标准等。
7.合同协议:与原材料供应商、生产加工方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
如何准备首营资料?1.整理各项资料:企业需要按照监管部门要求,整理好相关资料,确保准确完整。
2.审核并汇总:对准备好的资料进行内部审核,确保内容真实无误,并汇总为一份完整的文档。
3.申请登记:将准备好的首营资料提交给监管部门进行审核,并按要求填写相关表格申请首营登记。
首营资料的重要性与作用首营资料是企业进入市场销售特定商品的“准入证明”,它不仅是监管部门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的重要依据,也是企业展示自身经营规范、保障产品质量、构建品牌信誉的重要手段。
只有准备充分、符合相关法规要求的首营资料,企业才能顺利通过审核,获得市场准入资格,开展正常的生产和销售活动。
总结首营资料的准备和提交是企业在市场销售商品时的基本要求,企业应该高度重视,严格遵守相关法规规定,真实准确地提交资料,确保产品质量和合法性,维护企业自身利益,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首营企业需提供的资料
3.企业组织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暂不提供。
三、医疗器械
供应商分类
首营企业须提供资料
首营品种须提供资料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1.《营业执照》(当年年检)复印件
2.《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二、三类)或医疗器械备案表(一类)复印件
3.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
4.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税务登记证
6.企业组织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首营企业需提供的资料
一、药品
供应商分类
首营企业须提供资料
首营品种须提供资料
药品生产企业
1.《营业执照》副本(当年年检)复印件
2.《药品生许可证》复印件
3.《GMP证书》复印件
4.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
5.受托人购销员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6.企业税务登记证
7.企业组织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8.供贷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表
1、说明书
2、医疗器械质量标准复印件
3、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合件
4、厂检报告复印件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1.经营企业《营业执照》(当年年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二、三类)
2.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
4.企业税务登记证
5.企业组织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1、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合件
四、食品
供应商分类
5.受托人购销员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6.企业税务登记证
7.企业组织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8.供贷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表
9.质量保证协议
药品流通企业的药品资料暂不提供。
二、保健食品
供应商分类
首营企业须提供资料
首营品种须提供资料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
首营企业首营品种需提供的资料
首营企业首营品种需提供的资料一、首营企业需提供的资料:(一)、药品生产企业1、企业营业执照:检查是否超出有效期(超出有效期的应有工商部门出具的正在办理证明);是否超出规定的经营范围;是否进行了年检(每年三月至六月进行年检,如未年检应出具正在办理的证明)。
2、生产许可证:检查是否超出有效期(超出有效期的应有当地药监部门出具的正在办理证明);是否超出规定的生产范围;是否进行了年检。
3、销售人员的委托原件,身份复印件:应填写完整,不得有空项。
4、质量保证协议书:内容填写完整,不得有空项;规定的有效期应为一年。
5、GMP证书:认证范围与所采购的商品剂型一致;不得超过有效期限(超过有效期限的应由当地药监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6、组织机构代码证:不超出有效期限;每年应进行年检(超出有效期限或正在办理年检手续的应有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7、税务登记证:应在有效期限内。
8、商标注册证:商标注册证的商标在有效期限内(过期或正在办理的应有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商标必须是所购进商品包装上使用的商标。
9、购销合同(协议):购销合同内容必须填写完整,不得缺项漏项;合同必须规定相关的质量条款。
10、供应商质量保证体系调查表。
11、供应商档案表。
12、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
(二)、药品商业企业1、企业营业执照:检查是否超出有效期(超出有效期的应有工商部门出具的正在办理证明);是否超出规定的经营范围;是否进行了年检(每年三月至六月进行年检,如未年检应出具正在办理的证明)。
2、经营许可证:检查是否超出有效期(超出有效期的应有当地药监部门出具的正在办理证明);是否超出规定的经营范围;是否进行了年检。
3、销售人员的委托原件,身份复印件:应填写完整,不得有空项。
4、质量保证协议书:内容填写完整,不得有空项;规定的有效期应为一年。
5、GSP证书:认证范围与所采购的商品剂型一致;不得超过有效期限(超过有效期限的应由当地药监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首营企业、首营品种需提供的资料
首营企业需提供的资料一、药品
二、医疗器械
1)以上资料均须盖公司红印章。
2)资料应是原件的复印件,不可以是传真件。
首营品种:贵公司应向供货方索取所经营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含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供货方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还应索取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另外还需要对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合格证、成品检验报告)。
目前只有经营体外诊断试剂的经营企业需要通过GSP认证,并按照GSP相关规定进行。
首营企业备案资料及资料的要求
首营企业备案资料及资料的要求(购)
第20140624 文1、《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名称、地址、法人、企业性质、生产经营范围是否含所供品种、并与其他证照一致,如有变更查看变更记录、在有效期内、)
2、营业执照及其年检证明复印件;(名称、地址、法人、企业性质、经营范围是否与其他证照一致,查看年检记录是否齐全、在有效期内)
3、《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或《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名称、地址、经营范围是否含所供品种、并与其他证照一致,在有效期内)
4、《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名称、地址、法人、企业性质、经营
范围是否与其他证照一致,查看年检记录是否齐全、在有效期内)
5、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名称、开户行、法人、账号)
6、企业公章、法人章、质量检验(管理部)印章、财务印章、合同印章、发货印章等印模(原件加盖红章);
7、随货同行单(票)样式(原件);
8、销售人员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应当载明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法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和法
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名。
9、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调查表;
10、质量保证协议;
质量保证协议内容审核是否包括:
a 明确双方质量责任
b 供货单位应当提供符合规定的资料且对其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c
供货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开具发票;
d 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符合有关规定;
e 药品质量符合药品质量等有关规定;
f 药品运输的质量保证及责任
g 质量保证协议的有效期限
备注:以上资料要求该企业在资料上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
消毒品首营企业需提供的
首营企业需提供的资料
卫生消毒用品、化妆品
供应商分类首营企业须提供资料首营品种须提供资料/个人资料
生产企业
1.《营业执照》(当年年检)
2. 2.《卫生许可证》
3. 企业组织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商品条码证
5.企业税务登记证
3. 1.产品生产批件(XK)或备案表
4. 2.产品质量标准
5. 3..产品商标注册证
6. 4..省市防疫部门检验报告(当年)
5..产品的样品盒、说明书
经营企业1.《营业执照》(当年年检)
2.《卫生许可证》
3.企业组织代码证副本(当年年检)
4..企业税务登记证
1.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品名,规格,厂家)
2. 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购销员证
备注:
【所有资料加盖经营企业网章】。
一、新版GSP首营企业所需提供的资料:
1.《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2.《GSP》或《GMP》认证证书的复印件;3.《营业执照》及其年检证明,《税务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最新年检)复印件:特殊管理药品首营企业的申请,需有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省、自治区、直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特殊药品生产经营合法资格的批准文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书需载明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供货品种等相关内容 5.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在采购前,要核实供货单位销售人员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6.销售人员上岗证书、高中以上学历证书; 7.《首营企业概况调查表》;8.《供货企业销售人员合法资格确认表》: 9.相关原印章备案、随货同行单(票)样张: 10开户许可证(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11.质量保证协议原则上使用国控公司的版本,如对方提供的质量保证协议应具有以下内容:a)明确双方质量责任;b)供货单位应当提供符合规定的资料且对其真实性、有效性负责:c)供货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开具发票:d)药品质量符合药品标准等有关规定: e)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符合有关规定;f)药品运输的质量保证及责任: g)质保协议的有效期限为二年且不超过许可证有效期;以上资料需加盖企业原印章,且在有效期内。
1.《药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及其年检证明、《GMP》的复印;2.法定的药品批准文号证明文件及药品生产批件复印件,补充批件复印件,3.药品的质量标准和省级或市级药检:(及有效期内厂检,胶囊剂需提供合格的铬检验报告单或药检单中有铬检测项)4.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批件,备案件或样稿复印件;(带说明书实物样盒(商业批发企业供货可提供实样复印件)5.血液制品、生物制品除上述资料外,还应有合法授权的批签发证明:6.OTC品种除上述资料外,有非处方药品审核登记证书的也需提供,近年新增的OTC品种如确无非处方药品审核登记证书的,需提供转为OTC的药监依据(如国家局通知或公告等):7.注册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包括商品续展证明、核准转认证明)以上资料需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且在有效期内。
首营资料
新版GSP规定首营资料一. 首营企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1、营业执照副本(有最新年检章)(复印件)2、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3、GMP∕GSP证书(复印件)4、税务证(复印件)5、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6、相关印章(企业公章、发票专用章、质量管理专用章、药品出库专用章)、随货同行单(票)样式7、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8、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资料:(1)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的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2)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者签名的授权书,授权书应当载明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3)销售人员上岗证。
9、购销合同10、质量保证协议原件:有双方的委托代表签字、注明签订日期,并在有效期之内,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明确双方质量责任;(2)供货单位应当提供符合规定的资料且对其真实性、有效性负责;(3)供货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开具发票;(4)药品质量符合药品标准等有关要求;(5)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符合有关规定;(6)药品运输的质量保证及责任;(7)质量保证协议的有效期限。
说明:1、以上资质证明在有效期内。
2、营业执照、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税务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地址不一致的需提供备案证明或变更记录。
以上资料均加盖与企业名称一致的企业原印章(不能是印刷、影印、复印等复制后的印记),字迹清晰、真实无涂改。
二、首营品种1、药品生产或者进口批准证明文件:(1)药品注册批件的药品批准文号必须在有效期之内,若提供药品再注册批件的,须提供原始的药品注册批件。
(2)若药品的生产企业增加规格、变更剂型、说明书内容或包装等发生变更,需提供药品补充申请批件。
(3)说明书、药品注册批件及药品标准标示的规格、药品标准、功能与主治、用法与用量、有效期、贮藏条件等必须一致,不一致需提供药品补充申请批件。
2、药品质量标准(药品标准为有期限的试行标准,提供试行转正通知书或转正后的正式国家标准)3、省检报告:药品检验报告书必须是省、市级药检所的全检,且检品批号在有效期。
首营企业首营品种需提供的资料
首营企业首营品种需提供的资料一、首营企业需提供的资料:(一)、药品生产企业1、企业营业执照:检查是否超出有效期(超出有效期的应有工商部门出具的正在办理证明);是否超出规定的经营范围;是否进行了年检(每年三月至六月进行年检,如未年检应出具正在办理的证明)。
2、生产许可证:检查是否超出有效期(超出有效期的应有当地药监部门出具的正在办理证明);是否超出规定的生产范围;是否进行了年检。
3、销售人员的委托原件,身份复印件:应填写完整,不得有空项。
4、质量保证协议书:内容填写完整,不得有空项;规定的有效期应为一年。
5、GMP证书:认证范围与所采购的商品剂型一致;不得超过有效期限(超过有效期限的应由当地药监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6、组织机构代码证:不超出有效期限;每年应进行年检(超出有效期限或正在办理年检手续的应有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7、税务登记证:应在有效期限内。
8、商标注册证:商标注册证的商标在有效期限内(过期或正在办理的应有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商标必须是所购进商品包装上使用的商标。
9、购销合同(协议):购销合同内容必须填写完整,不得缺项漏项;合同必须规定相关的质量条款。
10、供应商质量保证体系调查表。
11、供应商档案表。
12、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
(二)、药品商业企业1、企业营业执照:检查是否超出有效期(超出有效期的应有工商部门出具的正在办理证明);是否超出规定的经营范围;是否进行了年检(每年三月至六月进行年检,如未年检应出具正在办理的证明)。
2、经营许可证:检查是否超出有效期(超出有效期的应有当地药监部门出具的正在办理证明);是否超出规定的经营范围;是否进行了年检。
3、销售人员的委托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应填写完整,不得有空项。
4、质量保证协议书:内容填写完整,不得有空项;规定的有效期应为一年。
5、GSP证书:认证范围与所采购的商品剂型一致;不得超过有效期限(超过有效期限的应由当地药监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首营审核所需资料大全
首营审核所需资料大全一、药品生产企业(一)、首营企业审批资料1、生产企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GMP认证证书复印件。
4、质量保证协议书。
?5、法人授权委托书(包括委托权限:区域、时间、品种及相应规格)。
6、被委托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7、销售人员购销资格证书复印件(中、西药购销员证)8、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9、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国税、地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
10、质量体系调查表或合格供货方档案。
11、开票资料(须有财务部门红色印章)(二)、首营品种审批资料1、药品生产批件或药品注册标准。
2、药品质量标准。
3、同批号药品检验报告书。
4、生物制品须有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
5、药品最小包装盒及及说明书实样。
6、物价批文。
7、药品包装及说明书批件。
★首营品种在更换包装、规格、剂型时应视为首营审批。
★传真件除供货方质量体系调查表可以先传真再邮寄外,其它内容传真一律视为无效。
(传真件经过一段时间后,字迹会变模糊,甚至消失)★首次经营品种一律上网查询。
★以上证件,国内企业均应加盖公司红色公章,外企为公司蓝色公章。
(药检报告书,须有质管部印章)★审批程序:1、采购部洽谈,同意后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2、经质管部审核签名后,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
3、验收员进行实物验收,无检验报告书者视为证件不全,由相关部门出具相关证件并签字后方可进货。
二、药品经营企业(一)、国产品种1、经营企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GSP认证证书复印件。
4、质量保证协议书。
??5、法人授权委托书(包括委托权限:区域、时间、品种及相应规格)。
6、被委托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7、销售人员购销资格证书复印件(中、西药购销员证)8、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9、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国税、地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
10、质量体系调查表或合格供货方档案。
11、开票资料(须有财务部门红色印章)(二)、进口药品1、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港、澳、台)复印件,并盖有经营公司质管部红章。
医药首营企业的资料包括
首营企业的材料包含:
1.药品临盆或经营允许证.营业执照.GMP或GSP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供货单位质量系统查询拜访表,均为盖有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要有法人亲自签名或盖印)
3.发卖人员身份证.上岗证复印件(盖印)
4.赞成供需关系后,购销合同.质量包管协定书.
首营品种的材料包含:
1.药品临盆允许证.营业执照.GMP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供货单位质量系统查询拜访表,均为盖有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要有法人亲自签名或盖印).
3.发卖人员身份证.上岗证复印件(盖印)
4.赞成供需关系后,购销合同.质量包管协定书.
5.该药品的临盆赞成证实文件(既临盆批文).质量尺度.磨练陈述书.物价批文,该药品的小包装.标签.解释书(原件),均须盖有红色公章.
最落后货时随货同业的该药品本批号的药品磨练陈述书复印件(盖红章).。
首营供应商客户品种审核需提供资料明细
首营供应商、首营品种需提供资料明细一、药品类(一)药品生产企业1.《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2.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3. GMP证书复印件(2019年12月1日以后的可不提供)4. 企业和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或法人签名+公司公章)5. 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6. 质量保证协议书7. 随货同行单样式8. 发票样式9. 印章备案表10. 开票信息11. 质量体系调查表12. 合格供应商档案表13. 合同(采购部存档)14.上一年的年度报告(二)药品经营批发企业1.《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3. GSP证书复印件(2019年12月1日以后的可不提供)4. 企业和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名+公司公章)5. 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6. 质量保证协议书7. 随货同行单样式8. 发票样式9. 印章备案表10. 开票信息11. 质量体系调查表12. 合格供应商档案表13. 合同(采购部存档)14. 上一年的年度报告药品:1.该品种批准文号的批件复印件(进品药品需提供《进品药品注册证》)2.第三方药品检验报告复印件3.药品包装、说明书备案批件和样稿(提供清晰复印件、图片均可)4.质量标准复印件5.厂家三证复印件(药品生产许可证、GMP(2019年12月1日以后的可不提供)、营业执照)6.注册商标批件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二、保健食品类&食品生产或经营企业:1. 食品生产许可证(厂商提供)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公司提供)2. GMP证书(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需提供)3. 工商《营业执照》4. 企业和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名+公司公章)5. 销售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6. 质量保证协议书7. 随货同行单样式8. 发票样式9. 开票信息10.合同(采购部存档)保健食品:1.保健食品注册批件复印件2.第三方检验报告复印件3.质量标准复印件4.产品包装、说明书备案批件和样稿(提供清晰复印件、图片均可)5.厂家证件复印件6.商标或注册商标复印件▲进口食品:1.对应批次报关单复印件2.对应批次检验检疫证复印件3.检验报告复印件4.产品包装、说明书样稿(提供清晰复印件、图片均可)5.商标或注册商标复印件▲普通食品:1.第三方检验报告复印件2.质量标准复印件3.产品包装、说明书样稿(提供清晰复印件、图片均可)4.厂家证件复印件5.商标或注册商标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三、医疗器械类生产或经营企业:1. 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经营备案凭证(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需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需提供)2. 工商《营业执照》(加盖单位红章)3. 企业和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名+公司公章)4. 销售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5. 质量保证协议书6. 随货同行单样式7. 发票样式8. 印章备案表9. 开票信息10. 质量体系调查表11. 合格供应商档案表12.合同(采购部存档)13.上一年的年度报告医疗器械:1 . 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和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一类器械需提供),或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二、三类医疗器械需提供)2.企业质量标准(产品技术标准)复印件▲3.检测报告和合格证4.产品包装及说明书样稿(提供清晰复印件、图片均可)5.报关单(进口医疗器械需提供)6.进出口检验检疫等证明材料▲7.总经销商受权委托书(进口医疗器械需提供)8.三证(进口:提供代理商,国产提供厂家)9.商标或注册商标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四、消毒器械和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卫生用品类生产或经营企业:1. 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生产企业需提供)2.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3. 法人委托书(原件)4. 销售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5. 随货同行单样式6. 合同(采购部存档)消毒器械和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卫生用品:1.备案凭证复印件(新消毒产品需提供)2.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3.包装、说明书样品(说明书和包装上应注明批准文号、厂名、批号、消毒方法、消毒日期、有效期、详细使用说明)(提供清晰复印件、图片均可)4.检测报告复印件5.企业质量标准复印件6.商标或注册商标复印件▲五、化妆品类生产或经营企业:1、化妆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生产企业需提供)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3. 法人委托书(原件)4. 销售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5. 随货同行单样式6. 合同(采购部存档)化妆品:1.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文件复印件(特殊用途的化妆品需提供(用于育发、烫发、脱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班、防晒))2.备案凭证复印件(非特殊用途化妆品需提供)3. 检验报告复印件4. 进口化妆品,需提供批准生产国(区)的证明文件和国家商检部门检验报告复印件5.产品包装样稿(提供清晰复印件、图片均可)6.厂家证件(国产化妆品需提供)7. 商标或注册商标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以上标注▲项具体情况可咨询质量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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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营企业需提供的资料一、药品
二、保健食品
三、医疗器械
四、食品
五、卫生消毒用品、化妆品
注意事项:
1)以上资料均须盖公司红印章。
2)资料应是原件的复印件,不可以是传真件。
首营品种:贵公司应向供货方索取所经营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含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供货方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还应索取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另外还需要对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合格证、成品检验报告)。
目前只有经营体外诊断试剂的经营企业需要通过GSP认证,并按照GSP相关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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