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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简易程序 ⑴适用简易程序的三个条件:第一是违法事实清楚 确凿,相对人对违法事实没有异议或异议不大;第二是 有法定依据;第三是数额较小的罚款(根据《行政处罚 法》第33条规定:对公民50元以下、法人或其他组织 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警告的行政处罚。以上三个条件 同时具备时,方可适用简易程序。
⑸遵守职业道德。即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公正廉洁、克己 奉公,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⑹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4、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要求 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是其从事行政执法工作所应 具有的基本条件。作为行政执法人员除了具备一般行政 工作人员所应具备的生理条件和文化水平外,还应具备 以下素质要求: ⑴政治素质。 行政执法人员应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即要有正确 的政治方向、坚定的政治立场、政治观点,有严格的政 治纪律性,有较高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
3、行政执法主体职责
行政执法主体的职责,是指行政执法主体在行使 职权时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主要包括: ⑴依法履行职务,不失职; ⑵严守权限规定,不越权; ⑶符合法定目的,不滥用职权; ⑷遵循法定程序,避免程序违法。
(三)城管执法人员
1、行政执法人员概念:行政执法主体作为一种社会组 织,是由行政执法人员组成的,同时其执法行为也是 通过行政执法人员来具体实施的,没有行政执法人员, 行政执法主体就是一个空壳。 那么,什么是行政执法人员昵?行政执法人员是 指行政执法主体中,依法代表行政执法主体,执行行 政执法任务的工作人员。我们的城管执法人员,就是 代表城管局执行城市管理任务的工作人员,其前提条 件是必须有执法资格,也就是取得了《执法证》的在 编在册人员。
⑸批评建议权。即行政执法人员有权对其所在的执法机 关及其领导人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任何人都不得压制 或打击报复。 ⑹申诉控告权。即行政执法人员对涉及其本人的人事处 理决定(如行政处分、降薪、降职或辞退等),有权向 有关部门提出控告。 ⑺辞职权。即行政执法人员如因主观或客观原因不愿意 继续担任现职或公职,有权提出辞职,但应遵守相关规 定。 ⑻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主要是指人身自由权、 平等权、政治权利及退职权、休息权。
部门规章12部:建设部《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规定》、《城市建 筑垃圾管理规定》、《湖北省户外广告管理实施办法》、《湖 北省城市供水管理实施办法》、《湖北省城市道路管理实施办 法》、《湖北省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暂行办法》、《湖北 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等。
规范性文件有: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管理 执法工作的意见》、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城市管理协管员队伍 建设的通知》、《郧西县城区门前三包及庭院管理实施细则》、 《郧西县城区户外广告、灯饰管理暂行办法》、《县人民政府 办公室关于城区生活饮用水水费、生活垃圾处理费、污水处理 费合并征收工作的通知》等。我们通常施用最多的、也是最主 要的执法依据就是《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
3、行政执法人员的义务 ⑴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执行执法纪律。行政执法人 员作为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者,必须首先自己要严 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相关纪律,起模范带头作 用。 ⑵依法执行公务。依法执行公务是行政执法人员的 一项职权,同时也是一项职责。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必 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办事,做到不失职、 不越权、不滥用职权。 ⑶努力为人民服务。即行政执法人员要密切联系群 众,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⑷忠于职守,服从命令。即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 程中要坚持原则,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坚 决服从命令。
⑵执法能力。 行政执法人员作为专门从事执法工作,必须具备 较高的执法能力,即对纷繁复杂的执法对象和执法中 遇到的各种情况,需要有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表 及里、由此及彼的综合判断能力;对工作中遇到的新 情况、新问题要有深入调查研究、发现问题、提出问 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所作的执法行为要有条理清 楚、明白无误的分析表达能力;对瞬息万变的情况要 有灵敏的思维反应能力和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
三、城管执法程序 (一)行政执法程序概念及特点 1、概念: 程序,即操作过程。 行政执法程序,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 在实施行政执法行为的过程中,依法所必须遵循的方 式和步骤。 2、特点: ⑴行政执法程序是行政执法行为的程序; ⑵行政执法程序是作为过程的行政执法行为; ⑶行政执法程序是一种法定的程序; ⑷行政执法程序是由行为的方式和步骤构成的。

⑶必须有具体明确的职责范围:这个职责范围就是 行使权力的空间,也是其活动发生效力的空间。我们的 职责范围就是县城区,执法领域主要涉及环境卫生、市 容市貌、城市道路、城市供水、市政设施等5个方面。 ⑷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并独立承担 相应的法律后果。所谓“以自己的名义”,是指行为主 体能够独立自主的表达自己的意志,按照自己独立的意 志实施行政执法行为,即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 综上所述,郧西城管执法的行政主体就是郧西县城 市管理局。
⑷工作作风。 作风是一个组织、一支队伍或个人的世界观、价 值观外在的一贯表现和态度,因而具有直观性、确定 性和普遍性的特点。行政执法人员无疑要具有良好的 工作作风。这主要体现在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上。它具体落实在行政执 法工作中,就是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应做到全面、公正 地调查和收集一切与执法有关的证据材料,倾听当事 人的陈述、申辩以及其他相关人的意见和建议,以上 偏听偏信、先入为主和主观臆断,并从客观事实出发, 实事求是地进行分析判断,作出正确处理。
(二)城管执法主体 1、行政执法主体概念,是指享有行政执法权、对外 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执法行为,并能独立承担由此 产生的法律后果和责任的社会组织。必须符合以下四个 条件:⑴必须是社会组织:是指人们按一定的目的,自 觉地、有意识地组成的整体,包括国家机关、正党组织、 社团组织、企事业单位组织或其他社会组织。这些组织 不一定都是行政执法主体,只有在法定条件下才能成为 行政执法主体。 ⑵必须有合法的依据:在我国,行政执法主体的产 生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国家明文规定建立某一机关或组 织承担某种行政执法任务;另一种是国家通过某种授权 的方式将某种执法权直接赋予某一业已存在的机关或组 织。
⑸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⑹处理决定。办案人员根据案情,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及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⑺申诉。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在法定的期 限内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期限为 60天, 行政诉讼期限为3个月,经行政复议后仍不服的,起诉 期限为15天)。 ⑻结案,归档。在法定时效期限内能够结案,填写结案 报告,立卷、归档。如超过法定时效,相对人拒不履行 义务、也不提出复议或诉讼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城管执法培训内容
城管行政执法工作基本概述
一、城市管理概念及内容 1、城市管理概念:城市管理是指以城市这个开放的复杂 系统为对象,以城市基本信息流为基础,运用决策、计划、 组织、指挥等一系列机制,采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 等手段,通过政府、市场与社会的互动,围绕城市运行和 发展进行的决策引导、规范协调、服务和经营行为。 广义的城市管理是指对城市一切活动进行管理,包括政治 的、经济的、社会的和市政的管理。狭义的城市管理通常 就是指市政管理,即与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及城市运行相 关联的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公共事务的管 理。一般城市管理所研究的对象主要针对狭义的城市管理, 即市政管理。我们目前所从事的城市管理就是狭义上的管 理。
3、执行程序
行政处罚的执行程序,是指有关国家机关行政处罚 决定为当事人所确定的义务得以履行的程序。 其中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则就是:复议或起诉不停止 处罚决定执行的原则。《行政处罚法》第45条规定: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 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所以,在执法活动中要 充分利用这一有利原则。
2、行政执法主体职权:
⑴行政检查权。即行政执法主体依法对相对人履行 法定义务的情况进行检查的权力。 ⑵行政处理权。即行政执法主体依法对相对人的权 利义务作出处理决定的权力,具体包括许可权、处分权、 处罚权、奖励权等。 ⑶行政强制权。是指行政执法主体在执法过程中来自百度文库 相对人采取强制的权力,包括强制措施(含即时强制) 权和强制执行权。
⑶业务知识。 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执法专业知识;二是与 执法工作相关的其他业务知识,如市场经济知识、现 代科学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现代管理知识等。其中, 尤其要熟知《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等专业知识,同时还要熟悉《行政处罚法》、《行政 强制法》、《行政许可法》等行政法方面的法律法规, 并熟练运用到执法管理过程中。
(二)行政执法程序的基本原则 1、公正原则。 2、公开原则。 3、参与原则。 (三)行政处罚程序的基本内容 行政处罚程序即处罚的方式、方法、步骤的总称。 它包括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两种。我们城管局2008年 下发的10号文件对城管执法一般程序、简易程序作了 明确规定:
1、关于一般程序 ⑴表明身份,也就是“亮证”。即执法人员在执法 时应向相对人出示证件,以表明自己享有从事该执法行 为的合法资格和职权。同时,要有两人以上出现现场, 参与执法活动。 ⑵调查取证,现场固定证据,制作询问笔录。 ⑶立案。主管负责人根据案情确定是否立案,填写 立案报告,由主要负责人签批后,指定专人办理。 ⑷按程序制作、下达相关文书,说明理由,告知权 利(《行政处罚法》第31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 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 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⑵简易程序案件的办理: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 说明处罚理由和依据(即指出当事人某某行为违反了某 某法律法规或规章××条××款之规定,应给予什么样 的处罚);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当事人对违法事 实没有异议或异议不大的,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 当场填写或制作简易程序行政处罚决定书和罚款票据, 递交当事人签收(拒不签收的注明送达情况),并由当 事人到指定地点缴纳罚款(对20元以下的罚款和当事人 到指定地点缴纳罚款有困难或会出现逃脱可能的,也可 由执法人员代缴,但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同 时告知当事人复议和诉讼的权利。最后,将行政处罚决 定书送单位备案。
(四)城管执法依据 法律10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 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 法规5部: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 例》、《城市供水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湖北省城 市建设监察条例》等。
2、行政执法人员的权利: ⑴身份保障权。即行政执法人员作为执法人员的身 份和职务应受到法律保障,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 序,不得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行政处分。 ⑵执行公务权。即行政执法人员有权获得为履行其 职责所应有的法定权力,主要是行政法律规范所赋予的 各种相应的职权。 ⑶工资福利权。即行政执法人员有权获得法定的劳 动报酬和享有法定的及福利待遇。 ⑷参加培训权。即行政执法人员有权参加政治理论 和业务知识及其他方面的培训,以保障其自身具备行政 执法必备的专业知识能力和自身的发展。
2,城市管理内容:全国各地城市管理机构由于职能职 。 责的不同,涉及城市管理的内容也不一样。就我们郧 西而言,2006年城管局成立之初,县编委确定的职能 职责只有5项,即: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城市道路、 户外广告、渣土管理等,后来相继增加了城市供水、 公园(留春园)广场、市政设施、集贸市场等职能, 到2011年增加到11项(具体内容已在郧西城管网页上 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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