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不良资产证券化发展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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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不良资产证券化发展与现状
作者:刘思超
来源:《大经贸》2018年第11期
【摘要】近年来,我国的不良贷款余额与不良贷款率一直保持“双升”的趋势。这可能不利于我国银行及金融市场的发展。为了解决这一问题,2016年,我国重启了不良资产证券化业务。本文对中国不良资产的现状和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历程进行了描述和梳理,希望通过梳理,能为今后相关研究找出解决办法。
【关键词】不良资产证券化商业银行发展历程
一、中国不良资产现状
1.不良资产分类
由于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的特点,金融业不良资产主要为银行的不良资产,又因为银行资产结构较为单一,不良资产基本上为不良贷款,因此,本篇论文的研究对象为银行中的不良贷款。
中国对银行贷款的分类可基本分两个阶段:1998年之前,主要按照财政部文件《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中“一逾两呆”的方法;将贷款分成四类,分别是正常贷款、逾期贷款、呆滞贷款和呆账贷款,其中后三种属于不良贷款。这种按照贷款的逾期时间判断贷款种类的方法,是贷款的事后管理,同时对于正常贷款与不良贷款的区别也不明确,不利于改善银行贷款质量以及提前对问题贷款采取保护措施。
1998年央行出台《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试行)》,提出贷款五级分类法,根据借款者自身的还款能力来判断贷款在未来是否会发生损失及损失发生的概率大小,把银行贷款分成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贷款。贷款五级分类是国际上通行的方法,对借款人各方面的综合能力进行动态分析,分析贷款发生损失的可能性,因此是一种更为科学合理的分类方法。
2. 传统不良资产处置方法
传统的不良资产处置方法有:第一,运用法律手段,进行催收、诉讼等,对于没有按照规定偿还贷款的债务人,依照法律进行起诉或制裁。对于资不抵债的企业实行破产程序,冲销呆账。第二,一部分呆账贷款的本息利用呆账准备金来核销。第三,运用剥离、转化及债务重组等方法降低资产风险,由银行中的专业部门处置已经剥离的不良资产,或银行将债权置换为企业的股权或实物资产,并由银行进行管理和经营。
这些传统的方法具有很大的局限性:第一,由于我国相关法律不完善,催收、诉讼等法律手段处置成本较高。第二,不良贷款总量在不断增多,原有方法不能满足对日益增加的不良贷款的处理。
3.中国不良资产现状
1994年,中国的银行开始从专业向商业转型,并随之出现了不良贷款,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这促使我国的不良贷款不断增加。为了解决这一难题,1999年,华融、信达、长城、东方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先后成立,用于分别接管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和中国银行的不良贷款。截止到2000年6月,这四家公司一共接收的不良贷款金额达到13,939亿元。
根据银监会公布的数据, 2003-2011年,我国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保持着“双降”,但是这种趋势是逐年放缓的。同时,2012年不良贷款规模开始较上年有所增加,2013年以来,两个指标一直保持“双升”的趋势,不良贷款大幅增加。到2017年末,不良贷款余额达17,057亿元,不良贷款率达1.74%。近年来,我国经济总体处于下行通道,经济发展放缓,产能过剩严重,房地产风险加大、中小企业“联保贷款”问题日益严重,这些因素都会对银行信贷质量产生影响,难以在短时间内消除,诱发不良贷款率上升。
2017年的四个季度,不良贷款余额持续增多,不良贷款率数值比较高。分机构来看,大型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余额达7,725亿元,占总额的45.29%。排在第二位的是股份制商业银行。从不良贷款率来看,农村商业银行最高,达3.16%。而外资银行余额及占比均较低。另外新加入统计的民营银行总额与不良贷款率都相对较低。
从不良贷款的构成来看,次级和可疑类占比较大。从资产证券化角度来看,损失类贷款在未来很难产生稳定的现金流,而次级和可疑类贷款仍然存在产生未来现金流的能力,符合资产证券化条件。
根据《2017:中国金融不良资产市场调查报告》,从行业来看,制造业是近期不良资产的主要来源,这是由于制造业是银行贷款最主要的去向,但制造业普遍存在产能过剩、缺乏创新的问题,因而信用风险较大。从地区来看,下一时期不良资产很可能会在东北、华北地区爆发,因为东北、华北是中国重化工业、传统产业经济聚集区,地区经济活跃度和创新转型的速度不如沿海地区,金融风险较大。从时间上看,不良贷款的增加会滞后于经济的发展。目前中国经济发展缓慢且较难恢复,因此本次不良贷款增加可能会持续三年。
二、中国资产证券化发展历程
中国资产证券化的实践可以分为三个时期:2005年以前为自行探索时期,2005-2008年的资产证券化试点时期,以及2012年以后的重启时期。
1.资产证券化的自行探索阶段
从1992年开始,我国已经开始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实践,推出了一系列产品和方案,虽然产品设计相对简单,规模较小,但这一系列创新的探索为我国规范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奠定了基础。包括1992年,海南三亚开发建设总公司发行地产投资证券,规模为2亿美元,这是中国资产證券化的首次实践。1996年珠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发行2亿美元债券建设广深珠高速公路等产品。
2.资产证券化试点阶段
2005年3月,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启动,2005年12月,第一批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在市场上发行,包括国家开发银行担任发起人的首单信贷资产证券化,以及建设银行担任发起人的首单住房贷款证券化。2007年9月,我国开始了第二批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的试点工作。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使我国暂时关闭了资产证券化的试点。
在这一阶段,共11家金融类发起机构进行了资产证券化业务的探索,共发行17个项目,发行总额667.82亿元,基础资产类型包括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企业贷款、不良贷款及汽车贷款等。同时,在这一阶段,共有9单企业资产支持证券发行,发行总额265.01亿元,基础资产类型包括租赁租金、基础设施收费、应收账款及BT回购款。
3.资产证券化重启阶段
2012年5月,央行、银监会和财政部重启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国家开发银行、工商银行等率先开展第三批的产品的发行。2012年8月,银行间交易商协会颁布文件,在我国开展资产支持票据业务。2013年3月,证监会颁布文件,正式开展常规化的资产证券化业务。2013年7月,国务院提出要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常规化。2014年11月,银监会将原来审批制的信贷资产证券化改为备案制。
在这一阶段,我国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规模持续增长,基础资产类型也在不断丰富。到2016年,我国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为3,908.53亿元。
4. 中国不良资产证券化发展历程
在2005年以前,我国已经存在不良资产证券化业务的探索。2003 年1 月,信达资管与德意志银行开展合作,这是我国第一个资产证券化以及不良资产证券化项目。之后又以信托模式发行两单准不良资产证券化项目。
2005至2008年资产证券化第一次试行,在此期间,资产管理公司、商业银行共发行四单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