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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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篇一: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三号)】

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三号)

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三号)

国务院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09年12月25日

根据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国第三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08年末,全国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14.8万个,比2004年末增加7.5万个;从业人员1020.2万人,比2004年末增加259.5万人(详见表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行政事业法人单位0.7万个,比2004年末减少0.1万个;从业人员44.9万人,比2004年末增加4.1万人。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交通运输业[1]占85.3%,仓储业占11.7%,邮政业占3.0%;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交通运输业占87.3%,仓储业占5.0%,邮政业占7.7%。

(二)资产总计、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

2008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4807.4亿元,比2004年末增长109.2%。在资产总计中,交通运输业、仓储业和邮政业分别占90.3%、7.6%和2.1%。

2008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31168.0亿元,比2004年增长153.8%。在营业收入中,交通运输业、仓储业和邮政业分别占87.3%、9.7%和3.0%。

2008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利润3270.2

亿元,比2004年增长258.1%。在营业利润中,交通运输业、仓储业和邮政业分别占93.3%、7.3%和-0.6%(详见表2)。

二、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08年末,全国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140.3万个,从业人员1891.2万人,分别比2004年末增长58.8%和36.4%。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85.4万个,零售业54.9万个,分别占60.9%和39.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55.8%,零售业占44.2%(详见表3)。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国有企业3.8万个,占2.7%,集体企业5.1万个,占3.6%,私营企业105.4万个,占75.1%,港、澳、台商投资企业0.6万个,占0.4%,外商投资企业1.1万个,占0.8%(详见表4)。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国有企业占8.3%,集体企业占4.6%,私营企业占54.1%,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2.0%,外商投资企业占3.3%。

(二)资产总计。

2008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21619.4亿元,比2004年末增长96.8%。其中,批发业法人单位资产96055.8亿元,零售业法人单位资产25563.6亿元,分别比2004年增长98.4%和91.1%(详见表5)。

(三)主营业务收入。

2008年,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营业务收入247482.6亿元,比2004年增长123.1%。其中,批发业204129.2亿元,零售业43353.4亿元,分别比2004年增长121.3%和132.1%(详见表6)。

三、住宿和餐饮业

【篇二: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全文,含三个

公告)】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任务基本完成普查取得重要成果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

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

2014年12月16日

历时两年多的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基本结束。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新闻发布会,向大家简要通报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工作情况和主要成果。

一、经济普查的目的和主要工作过程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目的是全面调查了解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进一步查实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小微企业的发展状况,摸清我国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全面更新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

系统,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3年年度资料。

经济普查是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巨大的社会动员活动。从2012年11月开始,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在各地区、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300万普查人员的辛勤努力下,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了机构组建、宣传动员、方案研制、普查试点、人员培训、小区划分、单位核查、现场采集数据、数据集中审核、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工作。现在已进入主要数据发布和后期资料开发应用阶段。

二、这次经济普查的主要特点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形成强大合力。国务院下发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成立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和全国电视电话会议。李克强总理专门作出重要指示,张高丽副总理亲赴普查登记现场进行指导。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地方各级政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普查机构,积极组织普查。各部门充分发挥各自职能,通力协作配合,提供多方保障,确保了普查的顺利实施。

(二)系统设计,严密实施,务求科学规范。按照国务院领导同志“科学、求是、可行”的要求,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认真借鉴历次普查经验,广泛吸收各方意见,反复研究论证,经过多项认真试点,制定了《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及13项技术规范和业务流程。在此基础上开展全覆盖业务培训,进行地毯式单位比对和现场核查,全力以赴做好现场登记和个体户抽样调查,利用信息手段实时监控普查数据采集和上报工作,严格分级分专业审核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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