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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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榆社电厂#3#4机组供热改造及热网首站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监理执行计划
山西联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华能榆电供热改造监理项目部
2016年9月
批准:年月日审核:年月日编制:年月日
目录
1 编制目的 (1)
2 编制依据 (1)
3 适用范围 (3)
4 组织机构及职责 (3)
5 工作流程 (4)
6 实施准备 (6)
7 检查方法和措施 (8)
8 附件 (11)
8.1施工质量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 (12)
8.2施工质量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汇总表 (13)
1、编制目的
为了在工程建设中全面贯彻落实《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下简称“强条”),提高参加工程建设人员的质量、安全、环保意识,强化执行“强条”的力度,规范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行为,实现“达标投产”、“创优质工程”的目标,特编制本实施方案。
2、编制依据
2.1《供热改造工程监理规划》。
2.2与“强条”相关的标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2.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2.2.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2.2.3《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
2.3与“规范”相关的标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3.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14)
2.3.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
2.3.3《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2.3.4《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配套各专业质量验收规范
2.3.5《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2.3.6《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2.3.7《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2.3.8《钢筋气压焊规程》(GB12219-89)
2.3.9《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2.3.10《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标准》(JGJ/T27-2001、J140-2001)2.3.1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2.3.1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1)
2.3.13《建筑钢结构焊接规程》(JGJ81-91)
2.3.14《城市直埋供热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T81-2013)
2.3.15《城市热力管网工程设计规范》(CJJ34-2012)
2.3.16《城市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28-2004)
2.3.17《城市供热管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38-90)
2.3.18《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2011)
2.3.19《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2009)2.3.20《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26-93)2.3.2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2.3.22《建筑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2011)
2.3.23《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2-2002)
2.3.24《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检评标准》(GBJ321-90)
2.3.2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2.3.26《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107-87)
2.4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工程变更文件;
2.5设备、材料的产品说明书。
3、适用范围
适用于华能榆社电厂#3#4机组供热改造及热网首站建设工程的施工全过程。
4、组织机构及职责
4.1成立“强条”实施组织机构
为了保证本工程“强条”执行、检查到位,落实各级监理人员检查责任,成立“强条”实施组织机构,全面负责检查实施工作。
组长:胡俊义(总监理工程师)
副组长:沈春旺(副总监理工程师)
成员:宋志文、管国文、高贵明、贾庆元、连宝玉
4.2“强条”实施组织机构职责:
4.2.1组长(副组长)职责
4.2.1.1全面负责监理项目部“强条”的监督、检查实施情况,是监理项目部“强条”实施检查第一责任人。
4.2.1.2组织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强条”的有关规定。4.2.1.3贯彻落实建设管理单位、公司有关“强条”管理规定和要求。
4.2.1.4组织编制、审批《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4.2.1.5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提出监理审核意见,报业主项目部审批。
4.2.1.6组织对施工单位各分部工程“强条”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负责在工程竣工验收前,组织对施工过程“强条”执行检查情况进行
复查汇总,形成检查记录
4.2.1.7在实施过程中,对不符合“强条”规定的,及时向设计、施工或建设管理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4.2.2成员职责
4.2.2.1全面贯彻落实建设管理单位、公司有关“强条”管理规定和要求。
4.2.2.2负责分管专业范围内有关强制性条文的实施、监督、检查,并做好相关的记录;
4.2.2.3按照有关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检、旁站,对施工现场不符合“强条”规定的工程材料、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措施、施工方法等及时制止和上报监理组长,并做好相关记录。
5、工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