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单位)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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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沈阳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明细通知

辽宁沈阳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明细通知

辽宁沈阳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明细通知辽宁沈阳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明细通知 辽宁沈阳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明细通知 各区、县(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定点医疗机构及有关单位: 现将《沈阳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备案号:沈政法备字2011年第22号)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

⼆〇⼀⼀年九⽉⼆⼗七⽇ 沈阳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 第⼀章总则 第⼀条为加强和规范沈阳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根据《中华⼈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五号)、《城镇职⼯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办法》(劳社部发〔1999〕14号)、《沈阳市城镇职⼯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市政府〔2008〕第7号令)及《关于印发〈沈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办法〉的通知》(沈劳社发〔2007〕43号),制定本办法。

第⼆条本办法所称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是指经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格审查、确认,并经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确定且与之签订服务协议,为医疗保险参保⼈员提供医疗服务并承担相应责任的医疗机构。

第三条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市定点医疗机构的规划、政策制定和资格确认等⼯作,并对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及定点医疗机构执⾏医疗保险政策的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与定点医疗机构签署《沈阳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以下简称《服务协议书》),并对其履⾏服务协议的情况进⾏⽇常监督和检查。

第⼆章申请与确认 第五条定点医疗机构审查和确认的原则:⽅便参保⼈员就医并便于管理,兼顾专科与综合、中医与西医,注重发挥社区卫⽣服务机构的作⽤,促进医疗卫⽣资源的合理配置,提⾼医疗卫⽣资源的利⽤效率,有效地控制医疗服务成本的增长,积极引进竞争机制,促进医疗服务质量的不断改进和提⾼。

第六条经卫⽣⾏政部门批准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类医疗机构,以及经军队主管部门批准有资格开展对外服务的军队医疗机构,均可向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定点。

沈阳社保申报及缴纳操作流程详解

沈阳社保申报及缴纳操作流程详解

沈阳社保申报及缴纳操作流程详解一、前言社会保险是我国的一项重要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权益,减轻社会负担,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沈阳市作为辽宁省的省会城市,其社保申报及缴纳操作流程得到了良好的完善和发展。

本文将为您详细解析沈阳社保申报及缴纳的操作流程,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并履行社保缴费义务。

二、沈阳社保申报及缴纳操作流程1. 社保登记(1)新办企业社保登记新办企业在办理营业执照后,需向沈阳市社保局进行社保登记。

企业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企业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到市统筹办缴费申报登记科业务大厅社会保险登记窗口办理有关手续。

(2)已注册企业社保登记已注册企业需向社保局申报新增参保人员信息,携带被参保人的档案资料到所属的社会保险机构征缴业务口主管人处进行审档。

符合参保条件的,主管人发给《沈阳市社会保险登记表》。

各企业劳资专管员,按照《沈阳市社会保险登记表》各项填写要求进行填报,并加盖单位印章后交由市统筹办社会保险登记主管人。

2. 社保缴纳(1)企业社保缴纳企业社保缴纳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

企业需按照规定的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通过辽宁省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大厅窗口进行社保费申报缴费。

(2)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纳灵活就业人员可前往所在区社保经办中心申请办理灵活就业社保缴费。

缴费人员需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和工商银行卡等材料。

缴费时,通过辽宁税务微信公众号微办税、辽宁移动办税APP、支付宝-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小程序、办税服务大厅窗口、辽事通APP自主选择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档次并申报缴费。

三、注意事项1. 企业应及时办理社保登记和申报缴费,确保员工社保权益得到保障。

2. 企业和个人应按照规定的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履行社保缴费义务,切勿逾期缴费。

3. 灵活就业人员需自行办理社保缴费,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4. 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如需查询社保信息,可通过辽宁省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窗口等途径进行查询。

参加沈阳市社会保险的各企事业单位

参加沈阳市社会保险的各企事业单位

参加沈阳市社会保险的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201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有力推进下,我市新启用的沈阳市就业和社会保险服务大楼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类社会保险集中在同一地点办理,为形成科学、高效的“五险合一”运行模式奠定了坚实基础。

2011年,为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经办水平、简化参保人员办事流程、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按照国家人社部、省人社厅关于信息化建设(金保工程)的总体要求,我市将建立集中的社会保险业务资源数据库,开发统一的业务经办系统平台。

为此,从8月开始,将对我市社会保险参保数据进行一次比对核验,现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按照金保工程建设数据标准,进一步规范和清理社会保险数据库中参保单位和个人的核心数据信息,对参保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唯一性进行核验。

明确同一参保单位、个人对应不同种类社会保险之间的数据关联,实现信息化管理“同人同城同库”。

为统一业务经办平台、统一缴费基数核定、统一申报缴费以及社会保障卡发放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和数据环境。

二、核验范围在沈阳市参加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在职和退休职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城镇居民(不包括仅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

三、工作内容(一)单位信息比对核验1、比对原则目前我市社会保险业务分别由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局、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业务经办系统(以下简称“三个系统”)承载。

根据“三个系统”中管理的基本项目及唯一性情况,确定比对原则为“三个系统”中登记参保信息中的“单位名称”、“税务登记号码”、“组织机构代码”完全一致,且参保人数基本一致率达到90%以上,即可自动建立此单位在“三个系统”中的关联关系,如果关联结果与本单位的信息不符,也可到社保大厦三楼指定窗口进行确认。

2、操作办法参保单位可在医疗保险管理局的网站上查看“三个系统”中单位的参保登记信息及关联情况,确认其准确性。

新企业办理社保流程

新企业办理社保流程

新企业办理社保流程新企业办理社保流程是新成立企业必须要面对的一项重要工作。

社保是指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新企业要为员工办理社保,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来进行,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下新企业办理社保的具体流程。

首先,新企业需要办理社保登记。

社保登记是指企业向当地社会保险管理部门申报并登记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包括个人身份信息、工资收入、缴费基数等。

企业应在成立后的30日内,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员工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办理社保登记手续。

其次,新企业需要确定社保缴费基数。

社保缴费基数是指参保人员在缴纳社会保险费时的缴费基础,一般是参保人员上年度的工资收入。

企业需要根据员工的实际工资收入确定每位员工的社保缴费基数,并按照规定的比例计算和缴纳社保费用。

接着,新企业要选择社保缴纳方式。

企业可以选择自行办理社保缴纳,也可以委托专业的社保代理机构来代办。

无论是自行办理还是委托代办,企业都需要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用,并及时办理社保相关手续,确保员工的社保权益。

最后,新企业需要定期进行社保核定和申报。

企业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社保费用的核定和申报工作,确保社保费用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同时,企业还需要关注社保政策的变化,及时调整和适应新的社保政策要求。

总的来说,新企业办理社保流程需要注意的事项还有很多,需要企业及时了解相关政策法规,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来进行办理。

只有做好了社保工作,才能保障员工的社保权益,也能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希望本文所述的新企业办理社保流程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沈阳医疗保险新开户单位办理流程是什么

沈阳医疗保险新开户单位办理流程是什么

沈阳医疗保险新开户单位办理流程是什么沈阳市医疗保险中⼼单位⽹上办事⼤厅可以办理什么业务,来看看店铺⼩编的整理。

⼀、沈阳市医疗保险中⼼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也称沈阳市医疗保险中⼼,沈阳市医疗保险中⼼是⾪属于沈阳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的副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指导和推...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沈阳医疗保险新开户单位办理流程是什么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沈阳市医疗保险中⼼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也称沈阳市医疗保险中⼼,沈阳市医疗保险中⼼是⾪属于沈阳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的副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指导和推进沈阳市医疗保险制度改⾰⼯作,承担基本医疗保险⽇常事务,并对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实⾏监督、检查、考核、处罚等管理职能。

沈阳市民可以登录沈阳市医疗保险中⼼官⽹查询⾃⼰需要的信息,⽹站开设个⼈办事⼤厅及单位办事⼤厅,还对相关法律政策和新闻进⾏实时更新,⽅便群众进⾏查询和办理医保事务。

⼆、沈阳市医疗保险中⼼单位⽹上办事⼤厅1、⽹上业务单位登录:可随时随地上⽹办理打印核定单、⼈员新增、⼈员续保、⼈员停保、退保返还、在职转退休等。

2、普通单位登录:可打印单位本⽉医保核订单3、了解单位业务经办流程及相关内容三、沈阳医疗保险新开户单位办理流程(⼀)、申报程序1、各参保单位⾸先登陆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门户⽹站点击下载中⼼,下载《单位报盘程序》(点击下载);2、在单位报盘程序模块中录⼊参保职⼯信息,⑴未参加过医疗保险的职⼯信息请在《医疗保险批量新参保花名册》模块中录⼊;⑵已参加过医疗保险的职⼯信息请在《批量续保数据采集》的模块中录⼊;3、录⼊完毕保存⾄U盘,并⽤A4纸打印⼀份加盖公章;4、填报填报《沈阳市城镇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情况登记表》;5、每⽉1-15⽇内持以上材料以及相关资料到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各分⽀机构单位参保窗⼝办理参保登记及核定⼿续;办理参保⼿续后,在各经办窗⼝打印新参保⼈员就医⼿册及IC卡领取单据,并按《医疗保险基⾦收缴核定表》费款所属期时间到所在地税分局缴费。

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医指南

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医指南

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就医指南参保缴费一、参保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国有、集体、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私营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

二、参保缴费用人单位应于每月规定时间内到所属经办机构办理申报核定手续。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个人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月缴纳,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由市地方税务机关征收。

三、业务经办时间及经办流程用人单位应首先为员工办理养老保险,然后为其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一)经办时间从2011年3月起,企、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的参保申报日期调整为每月1-15日,业务期内办理当月人员增减变动等业务,节假日顺延并与地税部门申报日期一致。

(二)经办流程1.参保单位当月无人员变动缴费核定经办时间调整后,参保单位确认当月无人员变动的,需于上月最后两个工作日至当月13日,登录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网站“单位办事大厅”提出申请,申请提交成功2个工作日后,在网上打印《缴费核定单》。

2.参保单位当月有人员变动缴费核定经办时间调整后,参保单位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办理缴费核定:(1)窗口核定:参保单位于每月1-15日到所属医保局办理人员变动,确认当月再无人员变动后,提出核定申请,由工作人员为其打印当月《缴费核定单》。

(2)网上核定:参保单位于每月1-13日在所属医保局办理人员变动,确认当月再无人员变动后,在当月1-13日登录市医保局网站“单位办事大厅”提出申请,申请提交成功2个工作日后,在网上打印《缴费核定单》。

四、关于补缴2009年6月底前未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从2009年7月起补缴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新录用人员、2009年7月后新成立的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参保的,从应参保之月起补缴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参保时瞒报或漏报的人员,从本人应参加医疗保险之月起,由单位、个人补缴医疗保险费。

五、缴费基数及缴费比例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

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事项名称】灵活就业人员新参保【设定依据】1.《沈阳市城镇灵活就业等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沈劳社发〔2003〕41号)2.《关于沈阳市城镇灵活就业等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沈劳社发〔2003〕54号)3.《关于城镇灵活就业等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沈劳社发〔2005〕28号)4.《关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沈劳社发〔2006〕59号)5.《对市医保中心有关医保政策问题的答复意见》(医保处函〔2007〕1号)6.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7号7.《关于调整灵活就业等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缴费等问题的通知》(沈劳社发〔2007〕36号)8.《关于将沈北新区和苏家屯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纳入市级统筹范围的通知》(沈劳社发〔2008〕1号)9.《关于做好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医疗保险关系转移问题的通知》(沈劳社发〔2008〕7号)10.《关于回城未招工知青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沈劳社发〔2009〕5号)11.《关于法库县、康平县、辽中县、新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纳入市级统筹范围的通知》(沈人社发〔2009〕11号)12.《关于执行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沈劳社发〔2009〕13号)13.《关于灵活就业等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沈人社发〔2009〕14号)14.《关于调整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沈劳社发〔2009〕33号)15.《关于完善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沈劳社发〔2009〕43号)16.《关于完善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沈人社发〔2009〕55号)17.《关于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调整相关问题的通知》(沈医保发〔2010〕19号)18.《关于印发沈阳市宗教神职人员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沈人社发〔2010〕22号)19.《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人社险中心函〔2010〕58号)20.《关于参加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沈人社发〔2010〕127号)21.《关于企业退休人员2011年度医疗保险最低划账基数的通知》(沈人社发〔2010〕29号)【申请条件】在本市从未参加过医疗保险并符合参保条件的,首次办理医疗保险的人员。

社保手续如何办理流程

社保手续如何办理流程

社保手续如何办理流程
社保手续是每个在职员工都需要办理的重要事项,它关系着员工的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

下面将详细介绍社保手续的办理流程,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办理社保手续。

首先,办理社保手续的第一步是准备相关材料。

在办理社保手续之前,员工需要准备好个人身份证、户口本、照片等相关材料,以便在办理过程中使用。

接下来,员工需要前往当地社保局办理社保手续。

在办理社保手续的过程中,员工需要携带上述准备好的材料,前往当地社保局进行办理。

在社保局,员工需要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格,并进行相关手续的办理。

在填写申请表格时,员工需要仔细核对填写的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在办理手续时,员工需要按照社保局的要求,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并配合工作人员的工作。

办理社保手续的最后一步是领取社保卡。

在完成相关手续办理后,员工需要等待一定的时间,社保局会将办理好的社保卡寄送给
员工。

员工在收到社保卡后,需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确保信息的
准确性,同时妥善保管好社保卡。

总的来说,办理社保手续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员工需要按照规
定的流程和步骤进行办理,确保个人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只有
在办理好社保手续后,员工才能享受到相应的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办理社保手续,确保自己
的权益。

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就医指南

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就医指南

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就医指南参保缴费一、参保范围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国有、集体、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私营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和在沈阳就业的外籍员工。

二、参保缴费用人单位应于每月规定时间内到所属经办机构办理申报核定手续。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个人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月缴纳,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由市地方税务机关征收。

三、业务经办时间及经办流程用人单位应首先为员工办理养老保险,然后为其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一)经办时间企、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的参保申报日期为每月1-15日,业务期内办理当月人员增减变动等业务,节假日顺延并与地税部门申报日期一致。

(二)经办流程1.参保单位当月无人员变动缴费核定参保单位确认当月无人员变动的,需于上月最后两个工作日至当月13日,登录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网站“单位办事大厅”提出申请,申请提交成功2个工作日后,在网上打印《缴费核定单》。

2.参保单位当月有人员变动缴费核定参保单位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办理缴费核定:(1)窗口核定:参保单位于每月1-15日到所属医保局办理人员变动,确认当月再无人员变动后,提出核定申请,由工作人员为其打印当月《缴费核定单》。

(2)网上核定:参保单位于每月1-13日在所属医保局办理人员变动,确认当月再无人员变动后,在当月1-13日登录市医保局网站“单位办事大厅”提出申请,申请提交成功2个工作日后,在网上打印《缴费核定单》。

四、缴费基数及缴费比例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

用人单位按在职职工上年工资总额的8.6%(含生育保险6‰)、在职职工按本人上年工资收入的2%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在职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五、缴费年限参保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最低年限为满25年,且在我市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5年。

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沈阳市新公司用工备案及社会保险开户办理

沈阳市新公司用工备案及社会保险开户办理

沈阳市企业社会保险开户办理流程一、劳动保障书面审查1.网上申请在“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首页找到【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点击进入后按照申报流程填报、打印《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审表》。

申报网址:/具体填写可以参照《填报说明》(附件一)。

2.打印合格证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审查”窗口进行初审,打印书面审查合格证。

需要材料:加盖公章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审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及代码证副本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3.用工备案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工备案”窗口进行备案,《录用人员登记表》及《录用人员名册》加盖劳动保障部公章。

需要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代码证副本原件、书面审查合格证原件、劳动合同(3份)、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录用人员登记表》和《录用人员名册》。

注:备案部门会留一份《录用人员名册》。

二、社会保险开户1.办理社保开户登记到区社会保险中心“新建”窗口,领取社会保险开户登记表(3份),填写后加盖公章。

再返回“新建”窗口做登记盖章。

需要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填写好的《社会保险开户登记表》、经过劳动局备案的《录用人员名册》。

2.办理工伤保险核定表到区社会保险中心“工伤保险”窗口办理,领取核定表。

需要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办理完成的《社会保险开户登记表》原件。

3.养老保险变更办理到区社会保险中心“变更缴交”窗口办理,《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变更情况表》加盖办理单位红章。

需要材料:参保员工停保单(变更)、办理完成的《社会保险开户登记表》原件(1份)、加盖公章的《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变动情况表》(2份)。

注:社保经办机构会留一份《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变更情况表》及《社会保险开户登记表》原件。

4.工资手册办理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手册”窗口办理。

沈阳保险网办操作指南

沈阳保险网办操作指南

保险办理操作手册前言:现阶段保险办理,除失业保险和就业登记外都可网上办理,本手册以网办为主。

每月1日-15日可办理参保人员的增减变动,遇节假日时间变动情况可关注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医疗保证局(/)进行查询,其他政策变动也可关注上述网站。

员工个人查询保险缴纳情况可打开沈阳政务服务网,注册后登录查询个人情况(/syzwdt/epointzwmhwz/pages/default/index)。

公司保险办理请按以下顺序进行操作。

一、人员变动1、劳动用工备案(人员增加需要办理,人员减少无需办理)网址:https://:8181/syrsj/login_qiye.html账号:91210102MA0P50PW8L 密码:665@99流程:劳动用工备案管理—新增备案申请—录入—提交—(审核通过)将备案职工名册(自动生成)、录用职工登记表(自动生成)打印盖章留存(录入时,需提交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法人公章以及员工签字页的电子版)2、养老保险申报网址:/ylwb/ylwb_login账号:0180277 密码:hy000000 (需再进行经办人手机号码短信验证)①人员增加流程:养老办事大厅—单位职工参保(人员增加)申报—在线提交—(审核通过)受理记录中打印文件盖章留存②人员减少流程:养老办事大厅—单位职工停保申报—在线提交—(审核通过)受理记录中打印文件盖章留存—停保变动通知单打印(交给减少员工)3、工伤保险申报(人员增加需要办理,人员减少无需办理)网址同养老保险网办网址流程:工伤办事大厅—工伤保险职工新增登记4、医疗保险申报网址:/账号:00180277 密码:hy000000(医保经办人在智慧医保APP中通过“单位经办员认证”后,使用沈阳智慧医保APP“单位业务”中的“扫码登录”功能扫描网页二维码登录网站)①人员增加流程:在线业务申报—单位职工参保(人员增加)申报—在线申报—(审核通过)受理记录中打印文件盖章留存②人员减少流程:在线业务申报—单位参保人员停保申报—在线申报—(审核通过)受理记录中打印文件盖章留存③当月人员变动办理完毕后申请打印医保核定单流程:核定申报打印业务—核定申请打印—(审核通过)打印医保核定单注:①确认当月无人员的增减变动后申请核定,申请核定后网站不可进行人员变动,若进行人员变动需到医保窗口并携带单位公章办理;②去医保窗口办理任何业务需单位经办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办理;③员工每年7月有1次机会可更改医保申报基数;(医疗网报网站—年度工资申报)5、失业保险申报窗口办理(和平区行政审批办事大厅4楼)携带资料:U盘:失业保险报盘(excel文档中填写参保人员报盘、停保人员报盘页面)、失业手册注:失业保险报盘excel文档可登录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表格下载中心下载《最新单位事业保险报盘格式》(/)6、就业登记(人员增加需要当月办理,人员减少无需办理)窗口办理(和平区行政审批办事大厅4楼)携带资料:新增人员就业创业证、步骤1中劳动用工备案系统审核通过后文件:备案职工名册(加盖公章)录用职工登记表(加盖公章)、新增人员电话号码(手写白纸上即可)7、对接财务部门①编辑文档如下,确认信息无误后,和步骤4中打印的医保核定单一同发送财务部门;(员工职工编码可在养老保险审核通过后的文件中查询)②财务人员报税后,索要《网上报税综合申报表信息》核对无误后留存;③社保基数每月可调整(发送的财务文件),医保基数只能每年7月调整1次。

沈阳社保办理流程

沈阳社保办理流程

沈阳社保办理流程沈阳社保办理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第一步:了解办理条件首先,申请人需要了解自己是否符合办理社保的条件。

一般来说,沈阳市的社保办理条件包括持有有效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在沈阳市居住,并且没有参加其他城市的社会保险等。

通过了解办理条件,可以确定自己是否可以办理社保。

第二步:准备材料准备好办理社保所需的材料。

通常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工作单位的营业执照、工资发放证明、近期的照片等。

根据不同个人的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第三步:填写申请表格填写社保申请表格。

在填写申请表格时,需要提供个人的基本资料,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等。

在填写时需要特别注意填写的准确性,确保信息的真实性。

第四步:提交申请材料将准备好的材料和填写好的申请表格一同提交到所在区(县)社保中心或就近的社保办理窗口。

在提交之前,可以先打电话到社保中心咨询具体的办理地址和要求,避免因为不清楚地址而耽误办理时间。

第五步:等待审核提交申请后,需要等待社保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的时间一般为7个工作日,期间社保中心可能会与申请人联系核实一些相关信息。

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或在线查询的方式了解审核进度。

第六步:缴纳社保费用审核通过后,社保中心会通知申请人前往指定的银行缴纳社保费用。

通常情况下,月缴费是社保的常规方式,申请人需要按照社保中心提供的金额进行缴费。

第七步:办理社保卡缴纳社保费用后,社保中心会安排申请人办理社保卡。

申请人需要携带身份证、社保卡申领通知书等材料到指定的社保卡办理点进行办理。

办理流程通常包括身份核验、照片拍摄、指纹录入等步骤。

第八步:享受社保待遇办理完成后,申请人就可以享受沈阳市的社保待遇了。

社保待遇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多个方面,申请人可以根据需要到指定的医院就医,或在退休后申请领取养老金。

以上就是沈阳社保办理的大致流程。

由于流程会因个人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变动,办理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社保中心的要求进行具体操作。

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及各分局办公地址咨询电话及业务范围

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及各分局办公地址咨询电话及业务范围

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及各分局办公地址、咨询电话及业务范围1.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皇姑区崇山中路103号咨询电话:12333 62161771单位参保业务:在皇姑地税分局报税的参保单位;灵活就业参保业务:身份证或户口簿所在地在皇姑区的人员。

2.沈河分局:沈河区西顺城街51号咨询电话:62421703单位参保业务:在沈河、大东、北站地税分局报税的参保单位;灵活就业参保业务:身份证或户口簿所在地在沈河、大东区的人员。

3.东陵分局:东陵区长青街105号咨询电话:62162046单位参保业务:在东陵、浑南新区、南湖地税分局报税的参保单位;灵活就业参保业务:身份证或户口簿所在地在东陵、浑南新区的人员。

4.铁西分局:铁西区重工街12路咨询电话:62324578单位参保业务:在铁西、于洪、张士地税分局报税的参保单位灵活就业参保业务:身份证或户口簿所在地在铁西、于洪区的人员。

5.和平分局:和平区北二路69号咨询电话:64662201单位参保业务:在和平地税分局报税的参保单位灵活就业参保业务:身份证或户口簿所在地在和平区的人员。

6.沈北分局:沈北新区金星街44号咨询电话:89862600单位参保业务:在沈北新区地税报税的参保单位;灵活就业参保业务:身份证或户口簿所在地在沈北新区的人员。

7.沈北分局蒲河办理部: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人和街126-14号咨询电话:89862600单位参保业务:蒲河新城、棋盘山、农业高新区地税分局报税的参保单位及道义地区、虎石台地区的参保单位。

灵活就业参保业务:身份证或户口簿所在地在蒲河新城、棋盘山、农业高新区、道义地区及虎石台地区的人员。

8.苏家屯分局:苏家屯区雪松路52号,咨询电话:29829907单位参保业务:在苏家屯地税分局报税的参保单位;灵活就业参保业务:身份证或户口簿所在地在苏家屯区的人员。

9.康平分局:康平县政法路人社局院内咨询电话:87322456单位参保业务:在康平地税分局报税的参保单位;灵活就业参保业务:身份证或户口簿所在地在康平县的人员。

沈阳市人社局业务办理指南(一)

沈阳市人社局业务办理指南(一)

沈阳市人社局业务办理指南(一)沈阳市人社局业务办理指南(一)一、就业保障类业务办理指南1.就业援助业务1.1 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可以通过在线申请、电.化、邮寄等方式进行失业登记。

申请材料包括身.分.挣、就业失业证、户籍证明等。

申请后,人社局将核实信息并发放失业保险金。

1.2 就业服务人社局提供就业信息发布、职业培训、职业指导等服务。

求职者可以通过人社局网站、就业服务中心等途径获取就业信息和相关培训机构信息。

2.劳动关系类业务办理指南2.1 劳动合同签订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一般通过劳动合同来约定。

劳动合同签订可以在人社局办理,双方需要提供身.分.挣明、用工单位执照、劳动合同等材料。

2.2 劳动争议调解在劳动纠纷发生时,双方可以向人社局申请调解。

申请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工资单、证据材料等。

人社局将根据事实情况进行调解,并达成双方满意的解决方案。

二、社会保险类业务办理指南1.社会医疗保险1.1 参保登记居民可以到人社局办理社会医疗保险的参保登记,需提供身.分.挣、户口本、就业单位证明等材料。

1.2 医疗费用报销参保人员在医疗机构就医后,可以持医疗发票及相关材料到人社局申请医疗费用报销。

人社局将核实费用并进行报销发放。

2.养老保险2.1 养老金领取退休人员可以到人社局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需提供身.分.挣、退休证、银行卡等材料。

2.2 养老保险缴费用人单位需要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用,可以到人社局缴费窗口办理缴费手续。

附件:1. 就业援助申请表2. 劳动合同范本3. 社会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4. 养老保险领取申请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 失业保险金:由国家提供给失业人员的一种经济援助措施,目的是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

2. 就业服务中心:提供就业信息发布、职业培训、职业指导等服务机构。

3. 劳动合同:劳动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共同协商确定的劳动关系相关事项。

4. 医疗费用报销:参保人员在就医后,将医疗费用发票及相关材料提交给社会保险机构,由其核实后给予一定比例的费用报销。

2012-2013年度沈阳医疗保险网上核定操作流程

2012-2013年度沈阳医疗保险网上核定操作流程

2012-2013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核定流程依据《关于核定2012-2013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的通知》要求,特制订操作流程如下:第一步:登陆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网站(),点击“2012-2013年度参保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后,登陆“单位办事大厅”。

第二步:进行单位基本信息登记,确认并保存后,进入下一步。

第三步:填写《2012-2013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确认表》,确认信息无误后,保存并打印(三份),同时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

第四步:下载本单位年度工资申报基础数据及批量工资申报报盘程序。

第五步:安装报盘程序并将本单位年度工资申报基础数据导入报盘程序中;第六步:按要求在报盘程序中录入本单位在职职工新的缴费基数,录入完成后存盘并打印两份,加盖单位公章;第七步:参保单位经办人员携带以下资料到所属区医保分局单位参保窗口办理年度缴费工资核定:1.《2012-2013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确认表》(三份,加盖公章及法人章);2.新录入的工资报盘文件电子档(使用U盘保存);3.打印的报盘明细两份;4.缴纳社会保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2011年1-12月、2012年1-6月)复印件;5.工资手册(2011年度、2012年度)原件及复印件;﹡机关、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只需提供上月财政统发的工资表;困难企业只需提供录入工资报盘的电子文档及报盘明细打印件两份。

注:以上复印件及报盘明细需按页加盖公章。

提示及注意事项:1、上年发生缴费工资差额的参保单位,采集人员信息时会有提示,请各参保单位携带相关资料至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单位参保窗口进行年度核定。

2、缴费基数核定完成后,请于7月1日-13日办理单位人员增减变动,并打印2012年7月《沈阳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收缴核定表》。

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沈阳市基本医疗保险服务指南

沈阳市基本医疗保险服务指南

沈阳市基本医疗保险服务指南社会保障卡使用说明一、社会保障卡及功能沈阳市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严格遵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社保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83号)文件要求制作的芯片卡。

由市人社局联合中国工商银行和盛京银行共同发放。

中国工商银行为全部退休参保人员和中央及省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参保人员的开户银行;盛京银行为市及市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参保人员的开户银行,灵活就业参保缴费人员可自主选择中国工商银行或盛京银行作为社保卡具有两大功能:社保功能和金融功能。

1.社保卡具有原医保卡的所有功能,序列号是原医保卡的个人编号。

社保功能启用后,原医保卡的个人账户等相关信息直接转入社保卡,其使用方法与原医保卡相同。

同时,实现了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失业保险金发放、灵活就业参保缴费人员的社会保险代扣代缴功能。

2.社保卡具有银行借记卡的所有功能,包括存取款、转账结算、刷卡消费、公用事业缴费、自助服务等。

可在中国工商银行或盛京银行的服务网点和自助缴费机办理个人金融业务;在具有银联标识的ATM和商户POS机上使用。

社保卡的金融功能免收年费及小额账户管理费。

二、社保卡的申领方式社保卡管理中心设立在市、区(县)医保局。

1.基本医疗保险新参加人员:用人单位的在职和退休人员由所在单位负责申领和发放;无缴费主体的用人单位职工由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区社保卡管理中心申领;灵活就业人员由本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登记单到所在区社保卡管理中心申领。

2.已经领取医疗保险卡的参保人员:其中单位参保人员由所在单位负责代办换发社保卡业务;灵活就业人员首先更换已开能短信服务的群体,未开通短信服务的群体将通过媒体、社区通知等方式告知其换发方式。

3.尚未办理社保卡或者开户行为盛京银行的参保人员,办理在职转退休业务时,须同步申请或更换中国工商银行标识的社保卡(免费)。

沈阳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核定业务流程一览表

沈阳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核定业务流程一览表

①每年5月8日-31日将 职工原工资、退休费信 息拷回,将职工上年月 单位经办人办 平均工资、当前实际退 理退保减员手续, 休费输入盘中; 月末将退保人员账 ②6月1-20日将新盘内 户划入,次月21容打印,加盖公章、法 25日到财务窗口领 人章,报回医保中心。 取现金。 ③按当时申报制度操作 。
1、《参保人员变动 审批增加表》 2、《参保人员变动 《基本医疗保 《批量新参保 填写表格 审批减少表》 险登记表》 花名册》 3、《参保人员变动 审批在职转退休表》 4、《信息更改表》 1、上年、本 年工资手册 职工正常变动人 2、近期养老 事手续:调动审批表 1、机构代码证 保险申报(辽 、分配通知书、劳动 携带资料 2、地税登记证 宁省社会保险 合同、失业接收档案 3、营业执照 登记表)、拨 回执、退休审批表、 付表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3、退休费发 辞退证明等等。 放明细表 注:此表如有改动,不另行通知,以当时政策为准。
每月1-15日
次月1-13日
自带3.5寸 软盘2张或U 盘,拷信息采 办理程序 集程序,输入 信息,打印2份 报回相应窗口 。
将信息盘 导入业Biblioteka 系 统,自动生成 次月应缴信 息,打印缴费 结算表。
以上月全月人员 变动情况为变动依据 所在区地税 。先做变动,后打印 分局申报、到开 次月缴费核定单(每 户银行缴费。 月只核定一次)。
1、职工调转审批 表 2、出 国定居证明(中 文) 3、职工死亡证明 (附带IC卡)
1、《辽宁省地方 税费综合申报表 》 2、《社会 保险费缴款书》
①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核 定表 《个人账户一次性 ②核定后工资、退休费 返还单》 明细表
《沈阳市城镇职 工基本医疗保险 基金收缴核定表 》
上年工资手册、工 资报表、营业执照(已 年审)、养老保险缴费 申报表(辽宁省地方税 费综合申报表)、退休 明细表、结算中心工资 代发表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参加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参加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参加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0.11.25•【字号】•【施行日期】2010.1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正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参加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各有关单位及人员:为进一步扩大医疗保险制度的覆盖面,不断完善医疗保险政策,现就医疗保险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用人单位及人员参加医疗保险问题1. 用人单位应首先为员工办理养老保险,然后为其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 2009年6月底前未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从2009年7月起补缴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新录用人员、2009年7月后新成立的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参保的,从应参保之月起补缴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参保时瞒报或漏报的人员,从本人应参加医疗保险之月起,由单位、个人补缴医疗保险费。

3. 从2011年1月1日起,凡符合条件办理退休手续的参保人员(含灵活就业人员),达到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25年,且在我市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5年,经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认定后,按照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随单位参保人员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25年和我市实际缴费不满5年的,以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8%比例,一次性缴足基本医疗保险费,其费用全部纳入统筹基金,再按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二、灵活就业人员补缴欠费问题1. 参保人员补缴2010年8月31日前应缴医疗保险费的,以2008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2462元/月)为基数;补缴2010年9月1日后应缴医疗保险费的,以应参保缴费当期执行的缴费基数计算补缴费用。

2. 自2011年1月1日起,从欠费第七个月(含欠费当月)1日开始计算欠费天数,按日征收2‰的滞纳金。

超过补缴本金40%的,按40%征收;滞纳金总额超过8000元的,按8000元征收。

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沈阳市政府令第5号

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沈阳市政府令第5号

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正文:---------------------------------------------------------------------------------------------------------------------------------------------------- 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5号)《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业经市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1年9月1日起施行。

市长陈政高二00一年七月三十日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城镇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国有、集体、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私营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但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方职工除外。

苏家屯区、新城子区、新民市、辽中县、法库县、康平县以区、县(市)为单位,实行单独统筹。

各区、县(市)应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后实施。

老红军、离休人员、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原有的医疗待遇不变,医疗费用按原资金渠道解决。

国家公务员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享受医疗补助政策。

具体办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第三条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制度。

第四条市劳动局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政策及对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监督、检查;市财政局负责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市地方税务局负责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收;市社会保险总公司负责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经办业务。

卫生、药品监督、物价、人事、计划、经贸、审计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应按各自的职责范围,共同做好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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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单位如何办理参保人员在职转退休手续(一)提供资料
1.加盖公章的《参保人员变动审批在职转退休表》;
2.《退休审批表》原件;
3.《养老金计发核定表》复印件。

(二)办理流程
单位经办员持相关书面资料至所属医保局单位参保窗口办理。

参保单位如何办理在职职工增加手续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至所属医保局办理职工参保登记。

(一)提供资料
1.在我市首次参保人员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参保人员变动审批增加表》两份或《医疗保险批量新参保花名册》两份;
在我市续交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参保人员变动审批增加表》两份或《医疗保险续保人员明细》两份。

2.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的凭证。

(二)办理流程
1.在我市首次参保职工的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需要在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后,才可为其办理医疗保险参保手续;
(2)用人单位录用的非沈阳市户籍人员、后转入沈阳市户籍的人员、外国人士及港澳台职工,在办理参保前,需要先持本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或其他有效证件,至所属医保局办理人员信息采集。

外籍人员和港澳台职工需采集本人照片;
(3)批量新参保办理流程(五人以上,含五人)
①单位经办员在市医保局网站单位办事大厅(/work.asp )下载报盘程序或在所属医保局单位参保窗口拷取报盘程序;
②使用报盘程序中“医疗保险数据采集”模块。

按要求输入新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工资、补缴月份、人员状态等,录入信息核对无误后存盘,将电子文档保存到U盘中,同时打印《医疗保险批量新参保花名册》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③单位经办员持相关书面资料和《医疗保险批量新参保花名册》至所属医保局单位参保窗口办理。

(4)个人新参保办理流程(五人以下)
单位经办员持相关书面资料和加盖公章的《参保人员变动审批增加表》至所属医保局单位参保窗口办理;
(5)领取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卡)及就医手册。

参保单位如何办理职工减少手续
已经随用人单位参保的人员因解除劳动关系、调动或其他原因,停止在本单位缴纳医疗、生育保险缴费。

(一)提供资料
1.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2.加盖单位公章的《参保人员变动审批减少表》或《医疗保险人员批量停保申报明细》一式两份。

(二)办理流程
1.在当前单位下存在欠费的参保人员,办理停保时需将欠费缴齐;
2.批量停保办理流程(五人以上,含五人)
(1)单位经办员在市医保局网站单位办事大厅
(/work.asp)下载报盘程序或在所属医保局的单位参保窗口拷取报盘程序;
(2)使用报盘程序中“批量停保申报”模块。

按要求输入停保人员个人编号、姓名、身份证号码,录入信息核对无误后存盘,将电子文档保存到U盘中,同时打印《医疗保险人员批量停保申报明细》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3)单位经办员持相关书面资料和《医疗保险人员批量停保申报明细》至所属医保局单位参保窗口办理;
3.个人停保办理流程(五人以下)
单位经办员持相关书面资料和加盖公章的《参保人员变动审批减少表》至所属医保局单位参保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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