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医疗保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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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医疗保缴费基数
沈阳市连续多次提高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起初政府补助标准只有40元,后来提高到80元、120元,之后又提到了200元、240元、280元,2014年提高到320元。目前,沈阳市的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已达95%以上。与最初的补助标准40元相比,涨幅接近9倍。以下是分享给大家的关于沈阳市医疗保缴费基数以及沈阳市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一起来看看吧!
沈阳市缴费基数及缴费比例: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用人单位按在职职工上年工资总额的8.6%(含生育保险6‰)、在职职工按本人上年工资收入的2%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在职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一、参保范围
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国有、集体、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私营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退休人员和在沈阳就业的外籍员工。
二、参保缴费
用人单位应于每月规定时间内到所属经办机构办理申报核定手续。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个人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月缴纳,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由市地方税务机关征收。
三、业务经办时间及经办流程
用人单位应首先为员工办理养老保险,然后为其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一)经办时间
用人单位医疗保险的参保申报日期为每月1-15日(法定休息日除外),业务期内办理当月人员增减变动等业务。
(二)经办流程
1.参保单位当月无人员变动缴费核定
网上核定:参保单位确认当月无人员变动的,于上月最后两个工作日至当月13日,登录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网站“单位办事大厅”提出申请,申请提交成功2个工作日后,在网上打印当月缴费核定单。
2.参保单位当月有人员变动缴费核定
参保单位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办理缴费核定:
(1)窗口核定:参保单位于每月1-15日(法定休息日除外)到所属医保局办理人员变动,确认当月再无人员变动后,提出核定申请,由工作人员为其打印当月缴费核定单。
(2)网上核定:参保单位于每月1-15日在所属医保局办理人员变动,确认当月再无人员变动后,在当月1-13日登录市医保局网站“单位办事大厅”提出申请,申请提交成功2个工作日后,在网上打印当月缴费核定单。
四、缴费基数及缴费比例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用人单位按在职职工上年工资总额的8.6%(含生育保险6‰)、在职职工按本人上年工资收入的2%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在职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沈阳市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在校大学生、中小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2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380元,个人缴费标准仍为每人每年80元。其中属于低保人员和重度残疾人员,个人不缴费,由政府全额补助460元;属于低保边缘户人员,个人缴纳32元,政府补助428元。
学龄前儿童及婴幼儿
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2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380元,个人缴费标准仍为每人每年130元。其中,属于低保人员和重度残疾人员,个人不缴费,由政府全额补助510元;属于低保边缘户人员,个人缴纳52元,政府补助458元。
成年居民、老年居民
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2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380元,个人缴费标准仍为每人每年510元。其中,属于低保人员和重度残疾人员,个人不缴费,由政府全额补助890元;属于低保边缘户人员,个人缴纳204元,政府补助686元。
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办理流程一、申请条件
在本市从未参加过医疗保险并符合参保条件的,首次办理医疗保险的人员。
1.《沈阳市城镇灵活就业等人员基本医疗保险》适用于市级统筹范围内,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按灵活就业身份退休人员、自由职业者及未与用人单位建立明确劳动关系等人员
2.凡是本市市级统筹范围内具有本市居民户籍的农业户口居民,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
3.农业(外地)户口的从业人员,在本市已随原单位参加医疗保险的,失业后继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并从事自由职业的、同时以个人身份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人员
4.2008年年底前,已经认定的国有和集体破产、困难企业的在职职工
5.外地户籍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业主,已参加本市个体从业人员养老保险的人员
6.参加本市个体从业人员养老保险的外籍人员
7.自愿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宗教神职人员
8.依据相关文件经特别批准,允许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人员
二、办理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A4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与本人页),如需代办加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2004年1月1日以后领取过失业保险金(携带《失业证》)/参军(复员证)/在全日制学校就学(毕业证书)/出国留学人员(教育部出具
的学历认证)原件及复印件/刑满释放人员(刑满释放证明)
3.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4.宗教神职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
三、办理流程
1.由本人或代办人持相关材料到所属医保局办理参保手续,并领取打印的《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登记单》和《医疗保险费银行缴费通知书》
2.本人或代办人持《医疗保险费银行缴费通知书》在当月20日前到选定的银行按核定金额缴纳医疗保险费
3.本人或代办人于参保次月1-15日持《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登记单》、身份证复印件及近期一寸彩色照片到所属医保局领取社会保障卡和《就医手册》
4.领取社会保障卡后,于当月20日前到选定的银行服务网点开通金融功能,实现社会保障卡代扣代缴医疗保险费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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