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号关于印发《卷烟市场信息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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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卷烟销售公司文件

中烟销信〔2009〕10号

关于印发《卷烟市场信息采集网络

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级局(公司)卷烟销售管理部门、工业公司营销中心:为加强对卷烟市场信息的采集、分析和使用的管理,构建系统规范的卷烟市场信息采集网络,中国卷烟销售公司研究制定了《卷烟市场信息采集网络管理办法》。现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省级局(公司)卷烟销售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卷烟市场信息采集网络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督促和指导各地市级公司按照要求开展工作,尽快确定市场信息员,并调整其负责零售客户数量和范围,配备信息采集辅助设备,制定和完善相应配套措施,确保市场信息采集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卷烟市场信息采集网络管理办法》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二日

主题词:市场信息网络办法通知

中国卷烟销售公司信息部 2009年 2月 12日打字:张海滨校对:李念庆(共印20份)

附件:

卷烟市场信息采集网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构建系统规范的卷烟市场信息采集网络,强化对卷烟市场信息的采集、分析和使用的管理,进一步提高把握市场的能力和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各卷烟商业企业。

第二章机构和人员

第三条信息采集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中国卷烟销售公司是卷烟市场信息采集、分析和使用的主管部门,在国家局领导下,对卷烟市场信息采集、分析和使用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和组织协调。

各省级烟草公司销售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卷烟市场信息采集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

各地市级烟草公司卷烟销售部门,在省级卷烟销售部门的业务指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卷烟市场信息采集工作。

第四条中国卷烟销售公司承担市场信息统计分析职能的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全国卷烟市场信息采集网络建设规划、管理制度并指导、组织和实施;

(二)制定卷烟市场信息统计指标、分析方法、调查表

式和作业规范等工作标准;

(三)对采集的卷烟市场信息实行统一管理和分析使用;

(四)向国家局领导和各业务部门提供行业管理所需的卷烟市场信息资料。定期向各级烟草工商部门通报卷烟市场信息;

(五)组织指导全国卷烟市场信息员的业务培训;

(六)统一规划全国卷烟市场信息管理软件系统的建设工作。

第五条省级卷烟销售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并实施中国卷烟销售公司制定的卷烟市场信息采集规划、方案;

(二)组织、指导本省卷烟市场信息采集工作;

(三)本省卷烟市场信息采集方式方法、工作案例的总结、上报;

(四)负责本省卷烟市场信息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五)按照中国卷烟销售公司的统一规划,组织实施卷烟市场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工作;

(六)监督中国卷烟销售公司制定的卷烟市场信息管理制度在本省商业企业的实施。

第六条地市级烟草公司负责下列工作:

(一)卷烟市场信息数据的收集、汇总、上报;

(二)卷烟市场信息管理系统的应用;

(三)本地区卷烟市场信息员的选拔、培训;

(四)本地区卷烟市场信息采集方式方法、工作案例的总结、上报;

(五)监督卷烟市场信息管理制度的实施。

第七条按统一网络布点要求,地市级烟草公司在客户经理中选配市场信息员。市场信息员由客户经理兼任。

第八条卷烟市场信息员选拔条件:

(一)具有初级以上卷烟营销员资格;

(二)具有1年以上客户经理任职经历;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工作扎实、认真,有较好的文字表达、数据统计和微机操作能力。

第九条市场信息员独立行使以下职权:

(一)市场调查权:调查、搜集有关市场资料;

(二)信息报告权:将市场调查所得资料和情况进行整理、分析、保存,如实、及时上报中国卷烟销售公司。

(三)工作建议权:根据工作实际,改进工作方法,及时向上级部门提出改进建议。有关部门对信息采集人员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应当及时予以研究处理。

第十条每名卷烟市场信息采集人员具有唯一的身份识

别码。识别码由10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前六位为行政区划代码(参照GB/T 2260第3.2条),第1、2位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3、4位代表地区,第5、6位代表区县,第7、8、9、10为信息采集人员顺序码。

识别码的表示形式如下:

XX XX XX XXXX

| | | |

| | | |

| | | |__________第7、8、9、10为顺序码

| | |________________第5、6位代表区县

| |_____________________第3、4位代表地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1、2位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

第十一条卷烟市场信息员和各级管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因工作需要调离时,应选派有能力承担规定职责的人员接替,并须办清交接手续,先补后调;对不称职、不合格的市场信息采集、管理人员应及时进行调整,并逐级上报。

第十二条各地市级烟草公司应根据中国卷烟销售公司统一要求,为市场信息员配备带无线上网卡的笔记本电脑,并制定设备故障情况下的应急措施,确保市场信息按时上传。

第十三条中国卷烟销售公司每年对市场信息员开展1次业务技能培训;省、市级烟草公司每年适当组织市场信息员业务技能培训工作。

第三章信息采集和分析

第十四条本办法所指卷烟市场信息为零售客户分卷烟品牌、规格的采购和零售信息。

(一)采购信息:包括零售客户需求量、订货时间、数量和金额;

(二)零售信息:包括卷烟零售条价、包价,库存及其变动原因。

第十五条中国卷烟销售公司根据工作需要,要及时调整信息采集的范围和内容。

第十六条各地市级公司要调整做为信息员的客户经理服务客户的数量和范围。原则上信息员只负责100名零售客户的服务,并将调整后的100名零售户作为零售市场信息点。具体选择标准如下:

(一)守法经营,一年内,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二)自愿作为烟草零售终端信息点,能够积极支持配合烟草公司工作;

(三)综合考虑零售客户星级、店面规模、商圈类型等因素,卷烟销量、结构在同类客户中要有代表性,同时兼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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