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利工程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办法2016
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管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和浙江省人大《浙江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结合我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以及与水利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的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符合下列范围并达到规模标准之一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一)范围:1、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防洪、排涝、灌溉、水力发电、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2、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二)规模标准: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招标,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4、项目总投资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但分标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2目规定标准的项目,原则上都必须招标。
第四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建设项目的招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五条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是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与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二)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办法;(三)受理省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四)对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进行监督;(五)组建并管理省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六)负责省立项或上级委托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与管理。
二级造价工程师《实务》科目开卷考试可携带书目
二级造价工程师《实务》科目开卷考试可携带书目一、土木建筑和安装专业《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建筑安装材料基期价格》(2018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9年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教材》《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定额交底资料》(2018版)我省现行的各类政策文件、补充规定以及综合解释等。
二、交通运输专业(一)教材(由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组织编写)《交通运输工程技术与计量(公路篇)》《交通运输工程技术与计量(水运篇)》《交通运输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公路篇)》《交通运输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水运篇)》(二)定额标准(由交通运输部发布)《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3830-2018)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JTG3820-2018) 《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3832-2018)(含上下册)《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T3831-2018)(含上下册)《公路工程估算指标》(JTG/T3821-2018)《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3833-2018)《内河航运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JTS116-1)《内河航运水工建筑工程定额》(JTS275-1-2014)(含上下册)《内河航运工程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定额》OTS275-2-2014)《水运工程混凝土和砂浆材料用量定额》(JTS277-2014)以上书籍均由人民交通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出版(网上购书) 三、水利专业(一)定额标准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2018年);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年)(上下册);浙江省水利水电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年);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年);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2010年);浙江省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浙江省水利工程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办法;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
浙江省水利工程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办法
浙江省水利工程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办法(征求意见稿)浙江省水利厅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前言为认真执行《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浙水建〔2014〕1号),进一步规范我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统一水利工程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和审查办法,防止招标工程高价围标,根据《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07)以及《浙江省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浙水建〔2012〕42号),结合我省水利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浙江省水利工程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本办法分为七章和两个附录,包括总则、术语、一般规定、最高投标限价文件组成、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最高投标限价的审查、监督检查、附录A建筑安装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格式以及附录B设备采购最高投标限价格式。
本办法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多次研讨编制而成。
各单位在执行中注意总结经验,并将有关建议和意见反馈给浙江省水利厅水利定额站,以利补充、完善。
本办法由浙江省水利厅负责管理,由浙江省水利厅水利定额站负责对条文解释。
目录1 总则 (1)2 术语 (2)3 一般规定 (4)4 最高投标限价文件组成 (6)5 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 (8)6 最高投标限价的审查 (13)7 监督管理 (15)附录A 建筑安装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格式 (16)附录B 设备采购限价格式 (35)本办法用词说明 (43)1 总则1.1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统一水利工程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和审查办法,根据浙水建[2012]42号《浙江省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范围内的水利水电枢纽、引(调)水、供水、灌溉、河道整治、围垦、堤防等新建、扩建、改建、加固工程的施工及设备采购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与审查。
1.3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按本办法编制、审查最高投标限价。
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费用定额及概算编制规定
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费用定额及概算编制规定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浙江省财政厅浙水建[2006]70号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费用定额及概算编制规定(2006)》的通知为完善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计价依据和造价管理制度,合理预测水利水电工程投资,适应我省水利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水利部《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水总〔2002〕116号文发布),浙江省水利厅组织编制了《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费用定额及概算编制规定(2006)》,现予颁发。
《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费用定额及概算编制规定(2006)》从2006年10月1日起执行,原《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费用定额及概算编制细则(1999)》同时停止使用。
凡2006年10月1日之前已经批准或已经确定的水利工程造价文件不作改变。
《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费用定额及概算编制规定(2006)》由浙江省水利厅负责解释和管理。
附件:《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费用定额及概算编制规定(2006)》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二OO六年九月十四日主题词:水利水电定额管理通知抄送: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水利部水利定额站,各有关单位。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2006年9月25日印发第一章总论第一节概述《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费用定额及概算编制规定》(以下简称“编规”)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73号)和水利部《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水总〔2002〕116号)等文件组织编制。
本编规在《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费用定额及概(预)算编制细则》(1999年版)的基础上,结合近年来浙江省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和造价管理的实际进行修编,并与《浙江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预算定额(1998年版)》等计价依据配套使用。
本编规适用于我省利用国内资金建设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
由中央投资或中央补助的省内大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按部颁计价依据的规定执行。
本编规是省内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工程造价文件的依据。
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版)(学习)资料讲解
《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2010年)》【个人摘要整理】第一章总论第一节概述1.本编规适用于我省利用国内资金建设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
由中央投资或中央补助的省内大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按谁,水利部有关计价依据的规定执行。
2.本编规是编制省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水利水电项目工程造价文件的依据。
造价文件的形式包括投资估算、设计概算、项目管理预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工程结算等。
3.本编规以指令性和指导性相结合、政策指导和市场调节相互补为指导原则。
其中,费用计算程序和组成内容属指令性标准,取费费率在投资估算、设计概算、项目管理预算、施工图预算等造价文件中属指令性标准,在招标限价(或标底)、投称报价、工程结算等造价文件中属指导牲标准(除另有规定外)。
第二节概算编制依据1、国家和省颁发的有关法令法规、制度、规程;2、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概(预)算编制规定;3、有关定额:建筑工程:执行《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 年版)》。
编制设计概算时,除计算半成品(如砂石料、纯砼、砂浆等)单价外,预算定额直接工程费单价乘以1.05 扩大系数后作为概算直接工程费单价;安装工程:执行《浙江省水利水电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 年版)》。
编制设计概算时,预算定额直接工程费单价乘以1.05 扩大系数后作为概算直接工程费单价;施工机械台班费:执行《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2010 年版)》。
编制概算与预算时台班费相同;以上定额缺项部分可参照水利部现行有关定额或其他专业定额;水利水电工程中的其它永久性专业工程,如公路工程、桥梁工程、房屋建筑工程、送出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等,采用浙江省或有关专业部委颁发的相应专业定额及概算编制办法。
4、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及图纸;5.其他与概预算文件有关的文件、协议及资金措施方案等。
第三节概算文件组成设计概算文件由编制说明、工程概算表和概算附件三部分组成。
浙水建【2016】31号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2010年)补充规定(二)的通知
附件1《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年)》勘误及说明(三)一、总说明P3或P305页第十五条“超过以上范围,均为场外运输”调整为“超过以上范围或上等级公路运输,均为场外运输”。
二、第一章土方工程的工程量计算规则P11页第7点说明“土工膜(布)、土工格栅铺设工程量”调整为“土工膜(布)、土工格栅、土工格室、三维植被网、抗冲植生毯铺设工程量”。
三、第一章土方工程的工程量计算规则P11页增加第8点说明:“8.生态袋护坡工程量按坡面绿化面积计算,当坡比介于定额坡比之间时,可用插入法计算。
”。
四、调整一-15节、一-29节至一-39节自卸汽车运土定额中的增运定额,自卸汽车定额消耗量乘0.75系数。
需要调整的定额编号如下:10245、10252、10259、10449、10456、10463、10470、10477、10484、10491、10498、10505、10512、10519、10526、10533、10540、10547、10554、10561、10568、10575、10582、10589、10596、10603、10610、10617、10624、10631、10638、10645、10652、10659、10666、10673五、调整二-41节至二-50节、三-24节、三-25节、三-32节、三-33节自卸汽车运石渣或其他材料定额中的增运定额,自卸汽车定额消耗量乘0.85系数。
需要调整的定额编号如下:21271、21278、21285、21292、21299、21306、21313、21320、21327、21334、21341、、21348、21355、21362、21369、21376、21383、21390、21397、21404、30111、30114、30117、30120、30123、30126、30129、30132、30163、30166、30169、30172、30175、30178。
浙建站定﹝2016﹞23号
浙建站定﹝2016﹞23号关于发布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费率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调整的通知》(建建发〔2016〕144号)精神,结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的规定,经测算,现对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费率予以公布,并做如下说明:一、工程造价由税前工程造价、增值税销项税额、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构成。
其中,税前工程造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和规费等费用构成,各费用项目均不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
二、建设工程费用计算的有关规定1.安全文明施工费已包括了《关于规范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的通知》(建建发〔2015〕517 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基本费和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的内容。
2.创标化工地增加费上限、中值和下限费率分别对应国家级、省级和市级标化工地增加费费率。
3.企业管理费增加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内容,套用时不再区分工程所在地,按统一费率执行。
4.建设工程概算的综合费率包括组织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及规费等费用,其中企业管理费包含内容同上。
三、对符合财税〔2016〕36号文件中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要求的工程项目,可按原合同约定或营改增前的计价依据执行,增值税按征收率确定。
计取税金时应根据工程所在地不同,计算相应的附加税费。
四、本通知附加一、附件二适用于增值税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建设工程,附件三适用于简易计税方法的建设工程。
五、除本通知上述规定外,其余均按现行费用定额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本通知与建建发〔2016〕144号文同步执行。
附件一:建设工程施工取费费率表附件二:建设工程概算取费费率表附件三:简易计税方法下税金税率表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2016年4月18日附件一:建设工程施工取费费率表一、建筑工程施工取费费率1.建筑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注:单独装饰及专业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乘以系数0.6。
浙江省水利工程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办法
浙江省水利工程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办法(征求意见稿)浙江省水利厅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前言为认真执行《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浙水建〔2014〕1号),进一步规范我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统一水利工程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和审查办法,防止招标工程高价围标,根据《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07)以及《浙江省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浙水建〔2012〕42号),结合我省水利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浙江省水利工程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本办法分为七章和两个附录,包括总则、术语、一般规定、最高投标限价文件组成、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最高投标限价的审查、监督检查、附录A建筑安装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格式以及附录B设备采购最高投标限价格式。
本办法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多次研讨编制而成。
各单位在执行中注意总结经验,并将有关建议和意见反馈给浙江省水利厅水利定额站,以利补充、完善。
本办法由浙江省水利厅负责管理,由浙江省水利厅水利定额站负责对条文解释。
目录1 总则 02 术语 (1)3 一般规定 (3)4 最高投标限价文件组成 (5)5 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 (7)6 最高投标限价的审查 (13)7 监督管理 (15)附录A 建筑安装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格式 (16)附录B 设备采购限价格式 (40)本办法用词说明 (48)1 总则1.1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统一水利工程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和审查办法,根据浙水建[2012]42号《浙江省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范围内的水利水电枢纽、引(调)水、供水、灌溉、河道整治、围垦、堤防等新建、扩建、改建、加固工程的施工及设备采购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与审查。
1.3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按本办法编制、审查最高投标限价。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招标项目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的规定》的通知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招标项目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的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06.12.12•【字号】浙发改法规[2006]923号•【施行日期】2006.12.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招标项目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的规定》的通知(浙发改法规〔2006〕923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部门:根据《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第九条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浙江省招标项目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的规定》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十二月十二日浙江省招标项目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的规定第一条为了明确必须招标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使用下列资金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项目管理以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本规定规模标准的,必须进行招标:(一)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和各种政府性专项资金的项目;(二)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三)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或者国家政策性贷款的项目;(四)政府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项目;(五)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的项目;(六)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援助资金的项目。
第三条下列项目达到本规定规模标准的,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选择投资人、经营人或者承办人,必须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一)土地、矿产等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项目;(二)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城市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等政府特许经营项目;(三)有限公共资源配置项目;(四)政府组织或者资助的重大科研项目。
第四条本规定第二条规定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项目管理以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格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二)勘察、设计、监理、咨询、项目管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格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三)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格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建建发[2016]144号 实施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调整的通知
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调整的通知-- 2016-04-18 --建建发[2016]144号各市建委(建设局)、宁波市发改委、绍兴市建管局:为适应国家税制改革要求,满足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后建设工程计价需要,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省计价依据体系的实际情况,按照“价税分离”的原则,现就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建设工程计价规则的有关调整工作通知如下:一、营改增后的工程造价组成工程造价由税前工程造价、增值税销项税额、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构成。
其中,税前工程造价是由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和规费等各费用项目组成,各费用项目均不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
二、营改增后有关要素价格的调整(一)材料价格:包括材料供应价、运杂费、采购保管费等,其中材料供应价、运杂费、采购保管费均按增值税下不含进项税额的价格或费用确定。
(二)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包括台班折旧费、大修理费、经常修理费、安拆费及场外运费、机上人工费、燃料动力费和其他费用等,其中台班折旧费、大修理费、经常修理费及燃料动力费等均按增值税下不含进项税额的价格或费用确定。
(三)企业管理费及施工组织措施费:均按增值税下不含进项税额的价格或费用确定,企业管理费的组成内容增加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附加。
(四)税金:税金由增值税销项税额和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构成。
其中:1.增值税销项税额=税前工程造价×11%。
2.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税前工程造价×1‰。
三、营改增后工程计价的有关规定(一)编制招标控制价使用2010版计价依据时,取费基数保持不变。
计算税金时,定额基期有关价格要素中的进项税额可按以下方法扣除,建设工程施工取费调整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测算公布。
水利工程项目说明
编制说明一、工程概况项目区墩头村位于某地区政府周边,地势相对平坦,耕地比较集中,土地使用率较高,但农田内基础配套设施仍不完善,部分地块无田间机耕路,农田操作仍以人工为主,机械化水平低。
二、招标范围某地区项目,1、水利措施:新建溪流护岸8.695km,2、新建灌溉渠道6。
612km,3、农业措施:新建机耕路1。
736km。
三、编制原则、编制依据(一)浙江省省水利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联合颁发的浙水建[2012]49号文件,浙水建[2013]81号文件。
(二)2010计价依据包括:《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概预算编制规定(2010)》、《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2010)》、《浙江省水利水电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年)》。
(三)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2016]7号文件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利工程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方法》的通知。
(四)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2016]14号文件《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增值税后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五)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2018〕8号文件《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我省水利工程计价依据中增值税税率调整的通知》。
四、取费标准(一)取费标准:本工程按水利三类工程费率标准。
(二)费率1、直接费(1)直接工程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2)措施费=直接工程费×措施费费率措施费率:4.875%2、间接费=直接费×间接费费率间接费费率:土石方工程 11.8%混凝土工程:10.8%3、利润=(直接费+间接费)×利润费率利润费率:5%4、税金=(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费率税金费率:10%5、材料补差=[材料定额用量(单位差价)]×(1+税金费率)6、按《浙江省水利工程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方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建设地点及施工环境条件综合下浮率定为5%。
(三)基础单价1、人工工资:按浙江省省水利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联合颁发的浙水建[2012]49号文件,三类工程人工预算单价为69。
工程最高限价编制方案
工程最高限价编制方案一、总则为了规范和统一工程项目的最高限价编制工作,提高工程造价管理水平,保障工程质量和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案。
二、编制依据1.国家建设部门发布的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2.有关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市场行情等相关文件;3.工程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招标控制价或招标最高投标限价;4.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的基本要求和功能定位。
三、编制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各类工程项目的最高限价编制,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市政、水利、交通、环保等工程项目。
对于特殊工程项目,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四、编制责任1.建设单位为最高限价的出具单位;2.监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为最高限价审核单位;3.招标人为最高限价的执行主体。
五、编制流程1.建设单位确定项目需求、功能定位、工程规模等基本要求;2.根据项目基本要求,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对工程项目进行初步勘察,收集相关资料;3.编制单位结合市场行情、工程特点、先进技术等因素,制定初始的最高限价;4.将编制的最高限价报建设单位审批;5.审批通过后,编制单位将最高限价及相关材料报监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审核;6.审核单位对最高限价进行审查,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完成最高限价审核;7.审核通过后,最高限价将作为招标文件中的招标控制价或最高投标限价;8.完成最高限价编制工作。
六、编制方法1.综合法:根据工程项目的功能、规模、技术难度、区域特点等因素,结合市场行情、定额定价、成本数据等综合确定最高限价;2.比较法:通过对同类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情况进行比较,结合当前市场行情,进行合理的参考确定最高限价;3.分部分项法:将工程项目按照不同工程量进行细化,对每一分部分项工程量进行单独定额测算,再进行综合汇总,确定最高限价。
七、编制要求1.最高限价应综合考虑工程项目的规模、技术要求、质量要求、安全要求等因素,保证最高限价的合理性;2.最高限价应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工程定额定价、市场行情、成本数据等核算依据;3.最高限价应具有科学性、公正性、严谨性,保证其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27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评标办法
附件: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评标办法一、合理低价法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根据下列方法对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⑴评标原则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⑵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在省或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⑶评标的一般程序1)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3)投标文件的技术评审;4)投标文件的商务评审;5)询标澄清投标文件的疑问;6)完成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和预备中标候选人。
⑷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首先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和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消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以后不得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标依据。
如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将视为符合性审查未通过而予以废除,不再进行技术和商务的评审。
1)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不满足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条件的;2)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和盖章的;3)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4)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5)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6)除招标文件规定外,有意改变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项目、数量、单位和暂定价的;7)存在串标、抬标或弄虚作假情况的;8)(对资格预审的项目)项目经理未经招标人同意更换的;9)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况的。
⑸投标文件的技术评审评标委员会的技术专家应对符合性审查通过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评审,专家评审采用集体评议、记名表决、少数服从多数的方法进行。
如投标文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按技术评审不合格处理;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明确或其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施工组织设计或主要施工技术方案不可行的;3)采用的验收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招标文件要求的;4)采用的施工工艺、方法或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不满足国家现行施工技术规范要求的;5)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6)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或工程无法适用的其他技术和管理条款。
浙江省水利招标文件范本
浙江省水利招标文件范本水利工程是国家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之一,它涉及到人民生活、农田灌溉、防洪抗旱等多个方面。
为保障水利工程的顺利进行,在项目实施前,通常需要进行一系列招标程序,以选择合适的承包商。
而招标文件则是整个招标过程中最为重要的文件之一。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以浙江省为例,探讨一份水利招标文件的范本。
一、前言在招标文件的前言部分,通常会介绍一下工程的背景和目的,以及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和适用范围。
具体内容可以参考如下所示:本次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浙江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的,适用于浙江省范围内的水利工程项目招标。
该招标文件的目的是公正、公平、公开地选拔合适的承包商,确保水利工程的质量、进度和安全。
二、招标范围在招标文件中,需要明确工程的招标范围,包括工程名称、规模、地点等。
同时,要列出具体的招标内容和要求,以帮助潜在的承包商了解工程的基本情况。
以下是一个招标范围的示例:本次招标涉及到浙江省X市X县的XX水利工程,总投资为XXX 万元,工程包括X个部分,具体包括XX工程、XX工程等。
招标要求承包商具有X级水利工程施工资质,具体要求见附表一。
三、招标程序招标文件中需要详细介绍招标的程序和时间安排,以确保招标过程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以下是一个招标程序的范本:1. 发布公告:发布招标公告,并在国家级招标网站、省级招标网站和当地水利部门的指定渠道上刊登,公告期为X天。
2. 投标文件获取:潜在承包商联系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需缴纳一定的文件费用。
3. 答疑:承包商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时,可以在指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问,答疑时间通常为X天。
4. 递交投标文件:在指定地点和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逾期提交或不完整的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5. 投标评审:评审委员会对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评标标准确定中标人。
6. 中标公示:在指定渠道上公示中标结果,并通知中标人签署合同。
浙江省水利工程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办法
浙江省水利工程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办法浙江水利工程省最高标限投价制办编法浙江省水厅利二〇一年三月六前言贯彻《为中华民共和人招标投国法标实施例》(国务条院第令 13 号)6 认,真执行省政府《于关一进步严格规范工程建项目招标设标投活动意见的》(政浙〔2发14〕309号和)浙《省水利江电工程施水工招资格预审文标件和施工标招文示件文范本》(水建〔2浙10〕4 1)号统一浙,省水利江程工最投标高价的限制和审编办查,根法据《水利工工程程量清计单规范》价GB5(501-00027)及《浙以省江水工利程工程量单清计价法办(》水浙〔建202142〕号),合结我水利省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浙江省《利工程水最投标限价高编办制法》以下(简称本法)办本。
法办为分章七和两个录附,括总则、包术语、一规定般、最高投标价限文组成件、高最投限价标的制、编高投最标限的审查价、监管督、附录 A 建理筑装安工程高投最限价格式以及附标录B设采备最高投购限价格标。
式办本法广在征求泛见的基意础上,过通多研次编讨制成而。
各位单在行中注意执结经总验,并将有关建议意和反见给浙馈省江利水厅水利定额,站利以补充完、。
善办本法由浙省水江厅利责负管,理浙由江水省厅利利水额站定负责对条解文。
释目录12总术则.......................................................................... ...............1. 语......................................................................... .. (2)3一般规定 . ......................................................................... ............3 4 最高投限价文标件组成 ..............................................................5 5 最高投限价标编制的 .................................................................. 76 最投高标限的价查 .审...............................................................1 27 督监理管. .......................................................................... ........14 . 录附建A筑装工安程最投高标限价格.式...................................15 .录 B附设备采最购投标高价限格.....式.......................................3.4 本法办词说明用............................................................................ ..42 最投高限标价程单价工算程计 ...序...............................................4.3江浙水利省程最工投标限价高制编办1法则总11 .进为步一规范省水我利程工设项建目招投活动标,统一水工利最程投标限高的编制和审查办价法根据浙,水[20建1]422 《浙江号水省利工程程量工单清计价法》办等定规定本制法办 1.。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计价条款的指导意见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计价条款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16.01.27•【字号】浙建〔2016〕2号•【施行日期】2016.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招标投标正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计价条款的指导意见浙建〔2016〕2号各市建委(建设局),宁波市发改委,宁波市城市管理局,绍兴市建管局:为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为,维护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第16号令)、《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及我省造价政策的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规范我省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计价条款提出如下意见:一、强化国标清单强制性约束,促进招投标公平公正1.合理分担计价风险。
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施工发承包应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签订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的工程量计量风险应由发包人承担,工程量按照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应予计量的工程量确定,不应出现“结算时实际完成工程量与招标清单工程量偏差达到多少幅度方能调整”等类似表述。
招标人应根据各地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招标风险警戒值,在招标文件中设置专门条款明确招标风险警戒值,防止投标人恶性竞争、低价抢标,确保中标价格的合理性。
招标文件不应使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表述将应由招标人承担的计价风险转嫁给投标人。
2.明确清单编制责任。
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其准确性和完整性应由招标人负责。
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招标人应对项目特征进行准确和全面的描述,不应出现“清单中虽未描述但在设计图纸中已明确的工程内容视作已包含在投标人相应的综合单价内”等类似表述。
3.严格执行计算规则。
工程量清单计价时,其工程量的计算规则应按工程量计算国家、地方标准及本省指导性计价依据执行。
2019浙江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时间、科目及方式
浙江人事考试网公布2019年浙江二级造价工程师报名时间9 月 16 日至 25 日,同时公布了浙江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时间11月9日,考试方式基础科目是闭卷,专业科目是开卷考试。
下面小编小编整理了下考试题型、科目及方式详情如下很多考生都还不知道下面小编就来介绍一下二级造价师考试时间科目信息,详情内容如下: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考试定于 11 月 9 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4 个专业)下午:2:00-4: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其中,《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 个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考点设在省直、各设区市及义乌市,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题型和相关规定《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科目分别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开卷考试(可携带资料见附件 1),客观题部分用 2B 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主观题部分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规定的位置书写作答,所用草稿纸统一发放和回收;《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为客观题,闭卷考试,用 2B 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题本空白处可做草稿纸使用。
考生应考时,准许携带黑色墨水笔、2B 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卷(削)笔刀、计时钟表(无收发、无拍摄和无存储功能各科目考试试题类型、时间安排如下:满分记分100 100试题类型客观题客观和主观题说明:客观题指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等题型,主观题指问答题及计算题等题型。
附件 1二级造价工程师《实务》科目开卷考试可携带书目一、土木建筑和安装专业《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 版)《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 版)《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 版)《建筑安装材料基期价格》(2018 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9 年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教材》《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 版)《定额交底资料》(2018 版)我省现行的各类政策文件、补充规定以及综合解释等。
(整理)《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补充规定.
(整理)《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补充规定.附件1《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2010)》补充规定(一)一、材料预算价格:(一)“进入直接工程费的主要材料预算价格限价按下表计算(计算电、风、水、砂石料等基础价格时除外)。
” 中的“砂石料”仅指自行开采的砂、碎石(砾石)、砌筑块石、条料石。
(二)“主要材料预算价限价表”增加:外购沥青混凝土预算价限价:450元/m3;外购抛石(天然混合级配料)预算价限价:30元/m3。
二、措施费:“措施费”内容中,取消“文明施工费”项目内容,降低“冬雨季施工增加费”费率。
相应的“措施费费率表”中的费率“合计”改为:“4.5%~6.0%”,表后“说明”中的费率相应修改。
三、税金:根据财政部《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0〕98号)。
“税金综合费率标准”调整为:精品文档四、“前期勘测设计费”中的设计费:取消:“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等前期阶段发生的设计费,可按‘工程设计收费标准’项目中设计费(三个阶段的设计费)的一定比例计取”的规定(含取费表格)。
调整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等前期阶段发生的设计费,按相应阶段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的30%~40%计取。
五、安全施工费:根据省财政厅、省安全生产监管局《转发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企〔2012〕114号)规定,水利工程的“安全施工费”作以下调整:(一)“安全施工费”内容包括:“文明施工费”和“施工安全费”二项。
(二)“安全施工费”标准:按设计提供的本工程文明施工措施和标准化工地建设内容、施工安全作业环境和安全防护措施等列项计算费用。
并不小于按费率计算的安全施工费。
精品文档当设计未提供具体安全文明施工的项目和费用时,安全施工费按建筑安装工作量的2%计取。
在工程招标阶段,“安全施工费”不得低于规定费率计取,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且实行标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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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利工程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办法(征求意见稿)浙江省水利厅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前言为认真执行《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浙水建〔2014〕1号),进一步规范我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统一水利工程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和审查办法,防止招标工程高价围标,根据《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07)以及《浙江省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浙水建〔2012〕42号),结合我省水利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浙江省水利工程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本办法分为七章和两个附录,包括总则、术语、一般规定、最高投标限价文件组成、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最高投标限价的审查、监督检查、附录A建筑安装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格式以及附录B设备采购最高投标限价格式。
本办法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多次研讨编制而成。
各单位在执行中注意总结经验,并将有关建议和意见反馈给浙江省水利厅水利定额站,以利补充、完善。
本办法由浙江省水利厅负责管理,由浙江省水利厅水利定额站负责对条文解释。
目录1 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术语............................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一般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最高投标限价文件组成.............. 错误!未定义书签。
5 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 错误!未定义书签。
6 最高投标限价的审查................ 错误!未定义书签。
7 监督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录A 建筑安装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格式...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录B 设备采购限价格式............... 错误!未定义书签。
本办法用词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1 总则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统一水利工程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和审查办法,根据浙水建[2012]42号《浙江省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范围内的水利水电枢纽、引(调)水、供水、灌溉、河道整治、围垦、堤防等新建、扩建、改建、加固工程的施工及设备采购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与审查。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按本办法编制、审查最高投标限价。
其他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和审查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工程咨询单位和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在编制或审查最高投标限价时应执行本办法,并对该造价文件的编制和审查质量负责。
工程咨询单位和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在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与审查中除应遵循本办法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是由招标人根据浙江省现行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和办法,按招标文件的内容要求并结合项目特点和市场竞争因素等确定的造价文件,是招标的水利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即《浙江省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中的“招标控制价”)。
投标价投标人投标时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所报出的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标明的总价。
预算单价根据浙江省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编制的工程单价。
最高投标限价工程单价根据浙江省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和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按招标文件的内容要求进行编制,并结合工程项目的特点、工程量大小、施工工艺、市场竞争等因素,经综合分析调整后确定的工程单价。
工程咨询单位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工程招标代理单位。
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从事水利工程造价活动的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和水利工程造价员。
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取得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的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
水利工程造价员取得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浙江省水利工程造价员证书》的水利工程造价员。
3 一般规定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和审查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承担。
工程咨询单位应在成果文件上签章,对成果质量和出具的报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编制人员应具备6年以上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或水利工程造价员资格,审核人员、审定人员应具备6年以上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
造价专业人员应在各自完成的成果文件上签字,并承担相应责任。
工程咨询单位接受招标人的委托编制或审查最高投标限价,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浙江省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认真恪守职业道德、执业准则,依据相关规定,公正、独立地开展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
工程咨询单位和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不得同时接受利益相关人的委托,进行同一标段的最高投标限价和投标报价的咨询业务,及同一标段多个投标报价的咨询业务。
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或审查应依据拟定的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符合招标文件对工程价款确定和调整的要求。
应正确、全面地使用有关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我省现行的计价依据。
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必须在初步设计批复并完成招标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后进行,原则上不应突破批准的同口径初步设计概算。
规费和税金应按我省相关文件的规定计取,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安全施工费应按我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计取,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一个招标项目只能编制一个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应在招标文件或补充文件中公布。
4 最高投标限价文件组成最高投标限价文件组成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一般应包括封面、签署页、编制说明、文件表格等。
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说明应包括以下内容:工程概况;招标范围;编制原则、依据及编制办法;取费标准;施工方案;与初步设计概算的比较分析(投资增减情况及原因分析,包括工程量、物价、施工条件等);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最高投标限价文件表格编制时应按规定格式填写。
建筑安装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文件表格包括:(1)最高投标限价汇总表;(2)建筑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3)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4)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5)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6)其它项目清单计价表;(7)工程量清单单价组合表;(8)电、风、水、砂石基础单价汇总表;(9)混凝土(砂浆)配合比材料费表;(10)招标人供应材料价格汇总表;(11)主要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12)主要材料预算价格计算表;(13)施工机械台班费汇总表;(14)主要材料用量表;(15)建筑安装工程单价计算表;(16)电、风、水、砂石单价计算表或计算书。
设备采购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文件表格包括:(1)最高投标限价汇总表;(2)×××设备计价表;(3)技术服务费计价表;(4)设备采购询价情况汇总表。
注:金属结构制作工程部分表格(主要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施工机械台班费汇总表、建筑安装工程单价计算表、电、风单价计算表等)参考建筑安装工程表格。
5 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编制依据(1)国家、行业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2)《浙江省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3)《浙江省水利工程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办法》;(4)浙江省现行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5)工程设计文件;(6)招标文件;(7)施工方案;(8)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技术标准和质量验收规程等;(9)其它有关资料。
编制程序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分为准备、编制、分析和形成成果四个阶段。
准备阶段熟悉招标文件和图纸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和图纸,熟悉招标文件商务条款中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及说明,技术条款中的施工技术要求、计量与支付及施工材料要求,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或补充的书面文件等。
编写工作大纲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大纲应包括以下内容:①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原则和依据;②编制施工方案所需的边界条件;③计算基础价格的基本条件和参数;④编制、校审人员安排及工作进度计划;⑤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进度及最终最高投标限价的提交时间。
调查、搜集基础资料现场踏勘搜集工程所在地的对外交通状况、重大件运输条件、主要外来材料和特殊工程材料的可能来源、工程区电源分布情况、供水条件、料场、堆弃渣场等施工条件。
进行市场调研,搜集工程中所应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的有关价格和参数。
编制合理的施工方案施工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但不限于):①确定工程施工条件,包括主要材料的供应,施工交通、施工供电、供水等条件;②选择料场,并确定土石料的开采方式、机械配置、运距等;③土石方平衡及弃渣场地选择,确定弃渣运距;④编制主要项目施工方案;⑤合理确定施工总布置;⑥分析计算确定施工导流工程、施工交通工程、施工场外供电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工程、砂石料加工系统、混凝土拌和及浇筑系统、混凝土制冷系统、施工风水电系统、大型施工机械安拆、施工排水、隧洞支护、防汛防台设施、大型施工排架等临时工程量。
编制阶段计算基础单价基础单价包括人工预算单价、材料预算价格、施工用电风水预算单价、块石(条料石)及砂石料预算价格、施工机械台班费以及混凝土砂浆预算单价等。
直接费中材料预算价格是否准确对最高投标限价影响较大,应认真分析后组价。
材料预算价格主要分以下两种情况:(1)主要材料预算价格主要材料是指工程中用量多、对总投资影响大的材料,如钢材、水泥、木材、粉煤灰、油料、火工产品、砂石料、电缆及母线等,需根据当地市场调查情况,计算材料运杂费、运输保险费、采购及保管费等,编制材料预算价格表。
(2)其它材料预算价格工程中用量少或对总投资影响不大的其他材料,可参照工程所在地区就近市、县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的价格。
价格信息中没有的材料,可参照同地区水利水电工程实际价格确定。
分析项目取费标准,确定费率。
计算最高投标限价工程单价依据招标项目的特点,以及工程量清单的分类分项工程项目、项目特征和工程量,并考虑到市场竞争等因素,对取费费率等进行综合分析下浮后,计算最高投标限价的工程单价。
最高投标限价工程单价的内容应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
按照现行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编制最高投标限价工程单价时,其措施费、管理费的取费标准为最高取费费率。
结合工程实际情况,通过综合分析,在下表范围内选取措施费、管理费费率的下浮值;同时,结合招标工程施工难易程度、市场竞争情况等因素再选取综合下浮率(含企业利润率)。
注:(1)施工工艺简单、单项工程量大,其费率下浮值可取大值,反之取中小值;(2)工程技术难度小、定额水平可提高、市场竞争激烈的项目,综合下浮率可取大值,反之取中小值;(3)水利工程中的其他永久性专业工程,如公路工程、桥梁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采用浙江省相应专业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