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焦化行业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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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焦化行业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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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资源分布及焦化产业的发展历史和现状

(一)资源分布及储量

根据国土资源部门提供的资料,20年全市累计探明煤炭资

源储量180.11亿吨,保有储量168.21亿吨。主要分布在六枝的

7个、县的6个、水城的6个、钟山的3个,共计22个含煤构

造单元组。其中六枝探明26.73亿吨,保有26.39亿吨县探明89.16亿吨,保有87.75亿吨;水城探明51.72亿吨,保有43.02

亿吨区探明12.48亿吨,保有11.05亿吨。

在探明的保有168.21亿吨当中,可作为炼焦用煤的有60.65

亿吨。其中焦煤30.55亿吨,气煤8.63亿吨,瘦煤11.70亿吨,

肥煤9.77亿吨。我市的炼焦用煤主要分布在县和水城两个区域,分别占全市的44.08%和26.93%以上。

(二)焦化产业发展历史

1、第一阶段土法炼焦阶段(1996年以前):我市的焦化产业

最早是土法炼焦,是世纪六、七十年代的产物,主要采用坑式、萍乡式、天地罐和敞开式等落后生产工艺。

2、第二阶段推广改良焦阶段(1996-20年):从1996年开始,

按照贵州省的统一部署,我市对土法炼焦炉进行了大规模的取缔,到2年累计取缔8000多家土法炼焦企业,产能达200余万

吨/年,土法炼焦炉被彻底取缔。在取缔土法炼焦的同时,为保

证产业结构的延续,根据省计委的推荐和省人民政府的批准,我市于1998年引进改良焦炉,由于推广顺利,因此发展较为迅速,

到淘汰取缔前,我市分散存在改良焦炉150家企业。

3、第三阶段取缔联体炉、蒙古包、小机焦(2020年):20年

12月1日,市政府召开专门会议,对取缔淘汰改良焦等落后生

产力、生产工艺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

对淘汰取缔工作十分重视,认真对辖区内的联体炉、蒙古包、小

机焦进行了取缔。

20年3月底,四个县(特区、区)共取缔联体炉731节、蒙

古包1048个、小机焦厂8家,涉及焦化企业150家,总投资近

1.5亿元。其中:区17家、县94家、县22家、区17家,全市

淘汰改良型焦炉设计产能为494.5万吨。

4、第四阶段淘汰取缔落后机焦产能(2020年):

20年关闭焦化企业16家,其中:区3家、县1家、县9家、

区3家,淘汰落后产能108万吨。

20年关闭焦化企业7家,其中:区4家、县1家、县1家、

区1家,淘汰落后产能100万吨。

20年淘汰焦化企业 23家,其中:区11家、县12家,淘汰

产能295万吨。

(三)目前现状 1、分布情况:目前我市境内的焦化产业主要为机焦,全市 现有焦化企业38家,设计能力1134万吨。其中:县19家,设 计能力550万吨区8家,设计能力151万吨县5家,设计能力

118万吨区6家,设计能力315万吨。

2、按设计能力分:20万吨以下的焦化企业为

县4家),设计总产能为69万吨;20万吨以上(含20万吨)的32 家(区6家县15家县5家区6家),设计产能为1065万吨。

3、按企业性质分:国有为 3家(区1家县2家),设计总产

能为230万吨;地方35家(区8家县17家县5家区5家),设计 产能为904万吨。

4、按是否达到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分:我市现有焦化企业符

合产业政策的有6家(碳化室高度在4.3米以上),设计总产能为

为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旗盛煤焦化有限责任公

司、贵州水矿西洋焦化有限公司。其余的

32家焦化企业碳化室

高度均为4.3米以下。 405万吨。其中 :县3家,分别为黔桂天能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飞腾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六盘水威箐机焦有限公司区 3家,分别

5、全市拟建中的焦化企业5家,其中:县3家,设计能力

1030万吨县1家,设计能力220万吨区1家,设计能力180万

吨。

6、焦化副产品回收利用情况:

(1)回收利用焦炉煤气共17家,其中:用于民用2家(六盘

水德马燃气有限公司、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用于自备电厂或外送电厂发电3家(贵州黔桂天能焦化有限责任公

司、县国贸焦化有限公司、县盛宇焦化有限公司),企业用于锅炉13家,其余21家均未回收利用。

(2)全市回收煤焦油深加工的企业1家(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单收集出售的共27家,其中:县17家、区

5家、县5家;回收粗苯等副产品共17家,其中:县9家、县4

家、区4家;余热利用共5家。

7、焦化项目相关手续情况

(1)项目审批核准情况:经各级发改部门审批核准的有20家(其中:省级发改部门审批核准的有3家;市级发改部门审批核准

的有3家;县级发改部门审批核准的有14家),在这20家经发改

部门审批核准的当中:县有13家(省级审批核准的1家;市级审

批核准的有1家;县级审批核准的11家);钟山有4家(省级审批核准的1家;市级审批核准的有2家;县级审批核准的1家);水城

有2家(省级审批核准的1家;县级审批核准的1家);六枝有1家

(县级审批核准)。

由各级乡企局审批核准的有 8家(全部由县级乡企局审批核

准),其中:水城有2家;六枝有6家。其余10家。在调研中未 收集到相关审批核准资料。

(2) 土地手续方面:经国土部门批准用地的焦化企业

(其中:省级批准的1家;市级批准的1家;县级批准的12家;水 钢为厂区内建设),在这15家当中:县有10家(省级批准的1家; 县级批准的9家);钟山有2家(水钢为厂区内建设;市级批准的1 家);六枝有3家(县级批准)。其余的均采用租用的方式, 未办理 土地使用手续。

(3)环境设施和环境评价经环保部门批准和验收的焦化企业

有19家(省级批准的4家;市级批准的2家;县级批准的13家), 保部门批准验收。

(4)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贯彻《煤炭经营监管办法》

[20]1006号)规定,炼焦企业为煤炭终端用户,无需具备煤炭经

15家

在这19家当中:县有11家(省级批准的

1家;市级批准的1家; 县级批准的9家);钟山有5家(省级批准的

3家;县级批准的2家); 水城有3家(市级批准的1家;县级批准的

2家)其余的均未经环

严格规范煤炭经营资格审查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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