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修改)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集团编号

名称市场管理服务协议版式2012,共6页,1.0 编制:总裁办制定:批准:生效日期2012年8月1日

市场管理服务协议

甲方:深圳市xx物业服务中心(市场管理单位)

乙方:(商户或租赁自然人)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乙方签订《xx硅谷海岸商业合作合同书》的条件下,甲乙双方就市场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市场名称:深圳市xx电子博览中心

乙方租赁基本情况:

商铺位置编号:馆区层号,建筑面积:㎡,租赁场所用

途:。

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1、对租赁场所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保安、交通等项目进

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1.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市场的市场管理制度和《商户手

册》、《商户公约》《营业员公约》等书面告知乙方;

1.3、建立健全本市场的市场管理档案资料;

1.4、制止违反本市场的市场管理制度和《商户手册》、《商户公约》的行为;

1.5、物业服务中心门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市场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

本市场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1.6、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市场管理费用;

1.7、编制市场管理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

1.8、每三个月向乙方公布市场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1.9、提前将装饰装修租赁场所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订立

《商户装修守册及消防安全责任书》;

1.10、不得占用本市场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1.11、向乙方提供租赁场所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2、乙方的权利义务

2.1、监督甲方的市场管理服务行为,就市场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2.2、遵守本市场的市场管理制度和《建筑使用说明书》;

2.3、依据本协议向甲方交纳市场管理费用;

2.4、装饰装修租赁场所时,遵守《装修管理协议及现场管理责任书》;

2.5、不得占用、损坏本市场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

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

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2.6、转让租赁场所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2.7、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市场的市场管理制度和《商户手册》、《商户

公约》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连带责任;

2.8、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市场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

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毗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市场管理服务内容

1、租赁场所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租赁场所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

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2、租赁场所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

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供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

井、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租赁场所等。

3、环境卫生

3.1、市场服务企业对共用部位定期清扫,保持市场清洁卫生;

3.2、对区域内“四害”定期消杀;

3.3、对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处理,但不包括商户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

4、保安

4.1、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市场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4.2、对管理区域内的各类安全工作进行管理;

5、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5.1、严格执行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5.2、维护管理区域内车辆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

5.3、提醒车主做好安全防范。

6、装饰装修管理

见附件:《商户装修守册及消防安全责任书》。

第三条市场管理服务质量

1、租赁场所外观

1.1、保持租赁场所外观统一整洁;

1.2、按要求对外墙清洗。

2、设备运行

2.1、保持24小时水电供应(检修时间及供电供水部门停供除外);

2.2、委托并监督电梯专业保养单位对电梯进行维护,保证电梯正常运行。

3、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3.1、甲方必须保证共用设施设备完好使用,因故维修应及时告知商户;

4、消防安全

4.1、对区域内消防设施设备定期检查;

4.2、对商户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普及;

4.3、定期组织消防演习。

第四条市场管理服务费用(不包括租赁场所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1、市场管理服务费用标准

1.1、商铺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

2、市场管理服务费用收取方式

2.1、乙方办理入驻手续时必须预交一个季度管理费用;

2.2、为了方便乙方,物业服务中心服务中心采取银行托收、电脑划账形式收取费用,每月10日为代缴时间。商户请于指定银行开立活期账户,亦可委托物业服务中心办理,并依时存入足额款项。因故未划到款者,应在当月底前亲自前来物业服务中心交纳现金,逾期不交者,将被加收每天万分之五滞纳金;

2.3、不论贵户是否空置,均须自办理入驻手续之日起交纳各项管理费用,未办理入

驻手续的,按xx发出的入场通知书规定的时间起计收;

2.4、管理费由乙方缴付,乙方终止租赁时,须交清之前的市场管理服务费用。

3、管理费盈亏

若管理费不足应付各项开支时,市场管理服务费用如须调整按物价指数审议调

整,将在下年度追加管理服务费。收支情况将由物业服务中心按时公布。

第五条其他有偿服务费用

1、车位使用及管理服务费用

1.1、机动车分区域进行收费,按月租或时租临时收费;

1.2、市场雨区停车场每个车位每月元;

1.3、办公区域停车场每个车位每月元;

1.4、生活区域停车场每个车位每月元

1.5、乙方需要申请按月计收车位费的,请持商户卡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授权手续。

1.6、甲方有权根据物价指数调整车位使用及管理服务费。

2、车辆管理及注意事项

2.1、再周密的防范管理都是有限的,为减少车主的财产遭受损失,提醒车主对车辆

购买盗损保险;车辆停放后,应锁好车门窗,并随身携带车内贵重物品及证件。

2.2、停车卡为车辆进入停车场的唯一凭证,请车主随身携带,不要将停车卡存放车

内。车辆进出园区和停车位时,保安人员认卡对车,停车卡与车牌号不符者,保

安人员有权禁止该车辆停放或离开园区;

2.3、车主应保管好停车凭证,如停车凭证丢失或损坏,应立即报告物业服务中心服

务中心或保安主管,并缴交智能卡工本费,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车主(司机)自负。

2.4、进出市场时应保持谨慎,避免碰撞其他车辆,否则除负责赔偿外,还将视情节

做出禁止使用停车位的处理。

2.5、进入市场内的车辆不得鸣笛、逆向行驶,自觉接受保安人员指挥,按规定车位

和地点停放车辆,对不按规定停放车辆又经劝阻不听者,将按市交通管理有关规

定处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