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行转换新准则讲解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设置“贷款”科目或分别设置“质押贷 、设置“贷款”科目或分别设置“ 款”和“抵押贷款”科目。 抵押贷款” 2、删除原科目“短期投资、短期投资跌价 、删除原科目“ 准备” 增设科目“交易性金融资产” 准备” 增设科目“交易性金融资产”本科 目核算企业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 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 公允价值。 3、增设科目“应收账款、预收账款” 、增设科目“应收账款、预收账款”
(四)转换后会计处理及影响分析 1、当金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和利息收入按照 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影响。 2、绝当物品 3、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4、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 5、长期应收款、长期负债 6、主营业务收入
(五)关键会计处理介绍 1、实际利率法又称“实际利息法”,是指 、实际利率法又称“实际利息法” 每期的利息费用按实际利率乘以期初债券 帐面价值计算,按实际利率计算的利息费 用与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应计利息的差额, 即为本期摊销的溢价或折价。实际利率法 中的实际利率,是指使某项资产或负债的 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等于当前公允价值的折 现率。 2、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核算
4、增设科目“应收利息” 、增设科目“应收利息” 5、原科目“应收补贴款”并入“其他应收 、原科目“应收补贴款”并入“ 款” 6、增设科目“贷款损失准备” 、增设科目“贷款损失准备” 7、删除原科目“待摊费用” 转入“预付 、删除原科目“待摊费用” 转入“ 账款” 账款”
8、删除原科目“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 、删除原科目“ 投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投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典当管理 办法》 办法》第二十八条典当行不得对外投资。) 9、增设科目“绝当物品” 、增设科目“绝当物品” 10、增设科目“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 10、增设科目“ 售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 售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 11、增设“无形资产累计摊销” 11、增设“无形资产累计摊销”
16、删除原科目“其他应付款—预收综合费”余 16、删除原科目“其他应付款—预收综合费” 额转入“预收账款” 额转入“预收账款”(报表列入其他负债) 17、删除原科目“递延税款” 17、删除原科目“递延税款” 18、删除原科目“公益金”余额转入“盈余公积” 18、删除原科目“公益金”余额转入“盈余公积” 19、增设科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9、增设科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0、删除原科目“管理费用”,原科目“营业费 20、删除原科目“管理费用”,原科目“ 用”余额转入“业务及管理费” 余额转入“业务及管理费”
典当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典当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转换办法


根据商务部《关于典当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商务部《关于典当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典当行应 当于2010年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当于2010年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为了做好 新旧衔接,确保平稳过渡。财政部颁布了典当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新旧衔接,确保平稳过渡。财政部颁布了典当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若干衔接规定,该 规定明确:典当企业应当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规定明确:典当企业应当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准则、会计准则应 用指南以及解释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编制财务报告,在新会计准则首次执行日,应当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的规定执行。同 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时规定了有关典当业务的会计处理及其衔接的特殊要求。 根据上述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典当行业主要业务,参照现在执行的《企业会计制度》 根据上述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典当行业主要业务,参照现在执行的《企业会计制度》, 对典当试点单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对典当试点单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转换情况说明如下:
(一)会计科目变更及说明
典当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典当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时,会计 科目名称的设置、使用,原则上应当遵循 《企业会计准则》及其补充文件的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 在企业财政部颁布的典当企业执行《 在企业财政部颁布的典当企业执行《企业 会计准则》 会计准则》若干衔接规定中,规定了典当 行业的若干专用会计科目。
12、增设科目“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 12、增设科目“ 得税负债” 得税负债” 13、原科目“应付工资及应付福利费”合 13、原科目“应付工资及应付福利费” 并转至“应付职工薪酬” 并转至“应付职工薪酬” 14、删除原科目“其他应交款”余额转入 14、删除原科目“其他应交款” “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 15、删除原科目“预提费用”余额转入 15、删除原科目“预提费用” “应付利息”或“其他负债”(报表列入 应付利息” 其他负债” 其他负债)
8、“资本公积” 新会计准则“资本公积”科目 资本公积” 新会计准则“资本公积” 的核算内容较原制度有所增加。转换时,应将 “资本公积—资本(或股本)溢价”科目的余额 资本公积—资本(或股本)溢价” 直接转入“资本公积—资本(或股本)溢价” 直接转入“资本公积—资本(或股本)溢价”科 目,将“资本公积” 目,将“资本公积”科目下其他明细科目的余额 一并转入“资本公积—原制度转入资本公积” 一并转入“资本公积—原制度转入资本公积”科 目。 9、“盈余公积”:该科目核算内容与原制度相应 盈余公积” 科目的核算内容相同。转换时,应将“盈余公积” 科目的核算内容相同。转换时,应将“盈余公积” 科目金额经有关调整后的余额直接转至新账。
(三)新准则的会计报表格式和附注披露 格式 根据衔接办法规定:典当企业自首次执行 日起,应当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财 务报表的列报(财务报表格式参见附件), 有关报表项目及其金额应按照新会计准则 的要求做好新旧转换和衔接工作。 附注的编制应当遵循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并补充披露一下内容: 1、贷款和垫款按担保物类别分布情况
(二)转换办法 1、“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 现金” 银行存款” 资金” 资金”、 “应收利息” 应收利息” 以上科目新会计准则均有设置,其核算内 以上科目新会计准则均有设置,其核算内 容与企业会计制度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 本相同。转换时,应将以上科目的余额直 接转至新账。
2、应收账款 根据《衔接规定》 根据《衔接规定》,对于典当企业发放的当金, 企业应当设置“贷款”科目或分别设置“ 企业应当设置“贷款”科目或分别设置“质押贷 款”(适用于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利典当)和“抵 (适用于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利典当)和“ 押贷款” 押贷款”(适用于房地产典当)科目,并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因此,在转换时,企业应对“应收账款”科目的 因此,在转换时,企业应对“应收账款” 余额进行分析,属于应收质押贷款的余额转入 “质押贷款”科目,属于应收抵押贷款的余额转 质押贷款” 入“抵押贷款”科目;或直接将“应收账款”余 抵押贷款”科目;或直接将“应收账款” 额转入“贷款” 额转入“贷款”科目。
12、预收综合费、利息的报表列示 12、预收综合费、利息的报表列示 统一规定将综合费收入、贷款利息收入列示在利 润表“利息收入” 润表“利息收入”中,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分项说 明利润表在“利息收入” 明利润表在“利息收入”中的综合费收入和贷款 利息收入的情况。 13、原财务费用的报表列示 13、原财务费用的报表列示 由于在新的利润表中取消了财务费用,统一规定 将借款利息支出统一列示在利润表“利息支出” 将借款利息支出统一列示在利润表“利息支出” 中,将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和银行手续费统一列示 在利润表“业务及管理wenku.baidu.com” 在利润表“业务及管理费”中,在会计报表附注 中分项说明利润表在“业务及管理费” 中分项说明利润表在“业务及管理费”中的各项 费用的情况。
6、“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交税金” 应付工资” 应付福利费” 应交税金” 和“其他应交款” 其他应交款” 新会计准则设置了“应付职工薪酬” 新会计准则设置了“应付职工薪酬”和“应交税 费”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相应科目的核算 内容相同。转换时,应将“应付工资” 内容相同。转换时,应将“应付工资”和“应付 福利费”科目的余额转入“应付职工薪酬” 福利费”科目的余额转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将“应交税金”和“其他应交款”科目的余额转 应交税金” 其他应交款” 入“应交税费”科目。 应交税费” 7、“实收资本” 实收资本” 该核算内容与原制度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相同。 转换时,应将“实收资本” 转换时,应将“实收资本”科目的余额直接转至 新账。
2、逾期贷款 3、绝当金额(指绝当涉及的贷款以及应收未收的 利息和综合费用) 4、利息收入(按担保物类别) 注意: 1、由于附注要求披露利息收入的具体情况,应当 准确计算利息收入的情况,否则披露不准确,尽 量杜绝存在的综合费用和利息费用混合计算的方 式。 2、披露格式按照《衔接办法》制定的格式披露, 、披露格式按照《衔接办法》 未尽事宜,可以按照新准则的规定格式披露。 3、会计报表使用规定格式
10、主营业务收入根据《衔接规定》,将 10、主营业务收入根据《衔接规定》 该科目余额分析后:属于利息及综合费收 入的转入“利息收入” 入的转入“利息收入”;属于从事的鉴定 评估及咨询等服务收入转入“ 评估及咨询等服务收入转入“手续费及佣 金收入” 金收入”;属于处理绝当品的收入转入 “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11、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该科目余额转入 11、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该科目余额转入 “营业税金及附加” 营业税金及附加”
3、“绝当贷款”科目 绝当贷款” 4、“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 固定资产” 累计折旧” 值准备” 值准备”、“工程物资”、“在建工程”、“在 工程物资” 在建工程” 建工程减值准备” 建工程减值准备”、“固定资产清理”、“无形 固定资产清理” 资产” 资产”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5、“短期借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 短期借款” 应付账款” 预收账款” “应付利息” 应付利息” 以上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相应科目的核算内 容相同。转换时,应将上述科目的余额直接转至 新账。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