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动火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临时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5篇)
临时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临时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工作人员和设施的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单位或个人在不具备固定动火设备的工地、矿井、仓库、车间、建筑等临时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第三条所有参与临时动火作业的人员和单位,都应遵守本规定的规定,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操作。
第二章临时动火预案第四条进行临时动火作业前,应制定临时动火预案,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临时动火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动火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包括是否可以采用其他方式代替动火操作,如采用冷切、冷却、断电等非动火方式。
(二)动火作业的安全措施和防护措施,包括所需的消防器材、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以及相关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三)动火作业的时间和区域限制,要明确动火作业的时间、地点和范围,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和其他作业的进行。
(四)应急措施和应急演练,要对可能发生的火灾事故进行预测和应对,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五)动火作业的监督和检查,要明确监督和检查的责任人和方式,确保动火作业符合规定。
第五条临时动火预案应由专业人员编制,并在动火作业现场提供备查。
第三章动火人员和设备第六条参与临时动火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
第七条参与临时动火作业的人员必须佩戴符合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并按照规定使用。
第八条参与临时动火作业的设备必须经过定期的检查和维护,并保证正常使用。
第九条动火作业现场必须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防护设施,包括灭火器、水带、消防箱等。
第四章动火作业的操作要求第十条动火作业前,必须排除火灾隐患,如清理可燃物、堆放易燃物品、保证动火作业现场通风畅通。
第十一条动火作业必须按照作业指导书或工作任务书进行,严禁违规操作。
第十二条动火作业现场必须配备专人负责监督,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十三条动火作业过程中,必须保持与作业区域相邻的区域保持干燥,防止火灾扩散。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5篇)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动火作业的管理,保障人员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动火作业是指使用明火或者产生高温、火花、火焰、烟雾等可能引发火灾的作业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动火作业的人员,包括公司员工、承包商、访问人员等。
第四条动火作业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应设立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组织,负责制定和实施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二章动火作业的申请和审批第一条动火作业申请应提前进行,具体时间由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组织确定。
第二条动火作业申请内容包括:作业单位、作业地点、作业内容、作业时间、作业方法、安全措施等。
第三条动火作业申请应由作业人员所在部门或单位的负责人签字确认,并报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组织审批。
第四条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组织应对申请进行审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批准。
第五条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组织应审查作业单位、作业人员的相关资质和能力,确保其具备进行动火作业的条件。
第三章动火作业的安全措施第一条动火作业应按照预先制定的动火作业方案进行。
第二条动火作业方案应包括:作业准备、作业程序、作业环境控制、作业人员保护等内容。
第三条作业准备包括:动火作业前的检查、准备、清理等工作,确保作业环境符合安全要求。
第四条作业程序包括:动火作业的具体步骤、注意事项、协调配合要求等。
第五条作业环境控制包括:防火、防爆、通风、照明等措施,确保作业环境安全。
第六条作业人员保护包括:佩戴安全防护装备、进行必要的培训、控制火源等,确保作业人员安全。
第四章动火作业的管理和监督第一条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组织应进行作业现场的监督和检查,确保作业过程符合安全要求。
第二条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组织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对安全的认识和防范火灾事故的能力。
第三条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组织应定期进行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讲座,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临时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本(五篇)
临时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临时动火作业的安全,保护人身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进行临时动火作业的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临时动火作业是指在建筑物、管线、设备和其他工作场所等进行临时性火焰作业的行为,包括焊接、切割、烧烤、烘烤、打火、点燃等。
第四条临时动火作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安全规范,做到安全、科学、规范。
第五条临时动火作业应严格按照计划进行,确保无论是从时间上还是空间上都不对周围环境造成安全隐患。
第六条进行临时动火作业的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事故时及时处置,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第七条进行临时动火作业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如焊工证等),并定期接受相关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章临时动火作业管理第八条进行临时动火作业的单位和人员应遵守以下管理规定:(一)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的安全规范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改变作业方式和方法。
(二)作业前应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并明确作业人员的任务分工和工作责任。
(三)作业人员应佩戴符合规定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服等。
(四)动火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确保没有可燃、可爆物品存在。
(五)动火前应将附近的可燃物品和易燃品转移或遮挡,确保作业安全。
(六)作业现场应设置明确的安全警示标志,警示牌应清晰可见。
(七)动火现场应周围设立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和灭火器具,并保持有效性。
(八)作业期间应定期检查作业场所及设备的安全状况,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九)临时动火作业结束后,应及时对作业现场进行整理和清扫,保持整洁。
第九条临时动火作业时,如遇下列情况之一,应停止作业:(一)出现强风、降雨、雷电等恶劣天气情况。
(二)作业现场发现可燃物品或易燃物品堆放不当,存在潜在火灾隐患。
(三)作业人员出现身体不适、醉酒、疲劳等情况。
(四)作业现场附近发生火灾、爆炸等突发事件。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动火作业管理制度1第一条为了加强燃气设施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和控制火灾事故发生,使动火操作做到规范、有序、安全,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动火等级划分,按动火的危害程度及影响范围分为三级。
1、一级动火:我公司天然气次高压管网、城区中压管网、站场生产区、阀室的工艺管网和压力容器、存放易燃腐蚀有毒有害物品而无法隔离的库房等处的动火操作。
2、二级动火:站场区内非天然气系统、中低压调压站(柜、箱)内的动火作业。
3、三级动火:低压燃气管道上的动火作业。
第三条审批权限及手续1、一级动火、二级动火由动火部门提出,生产运行部经理审核后,报公司安全检查监督部、调度指挥中心审批,然后再报公司生产副总、总经理批准,并由动火作业提出部门存档。
2、三级动火由动火部门提出,生产运行部审核后,报公司安全检查监督部、调度指挥中心审批,然后再报生产副总批准,并由动火作业提出部门存档。
第四条动火申批表的内容1、动火内容及目的`。
2、施工动火日期、时间、级别、操作方式3、动火作业方案:①地点范围、位置,包括:文字和附图(包括施工场地平面工艺图,动火作业点)、工作坑位置、消防器材等。
②组织分工包括:所有负责人及成员的职责分工。
③施工器材设备及材料。
④作业程序包括:文字评述,对作业程序的安排。
⑤动火安全措施。
⑥审批部门签字,领导审批意见。
第五条监护1、动火单位和生产单位应在动火现场同时设监护人,共同监督检查动火现场情况,监护人行使监督权。
2、动火前要做动火分析,严防易燃易爆气体泄漏,动火现场的可燃气体浓度低于爆炸下限的20%方可施工动火,动火取样时间不得早于动火前30分钟,分析频率由批准动火人决定,分析人员对分析数据负责。
3、非动火工作人员不准随便进入施工现场。
4、动火现场5米内应做到无易燃物、无积水,便于施工人员在危急情况下迅速撤离。
5、动火现场应按照安全要求配备和布置消防设备和器材。
6、氧气瓶与乙炔瓶相距7米以上,且不准放在室内走廊或电线下面。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1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禁火区域内进行的电焊、气焊、切割、喷灯、火炉、电炉、熬沥青、锤击(产生火花)物件,以及生产装置和罐区临时用电,包括使用电钻、砂轮、风镐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2职责本制度的实施由安全环保处负责。
3动火作业分三级管理3.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指在处于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重要部位及其他具有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3.2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内的动火作业。
3.3二级动火作业:指特殊动火和一级动火以外的动火作业。
停车检修,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火灾、爆炸危险性的大小,经安全环保处批准,动火作业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二)第一章总则1.1 目的和依据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保障企业内部动火作业过程的安全,减少火灾和人身伤害的风险。
本制度的制定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动火作业工作人员,包括从事施工、维修、维护等相关工作的员工。
1.3 定义1.3.1 动火作业:指使用明火、电烙铁、喷灯等工具对设备、管道进行焊接、切割、烘干等作业。
1.3.2 动火作业人员:指具备动火作业资格并参与动火作业的员工。
1.3.3 岗位责任人:指对动火作业过程进行安全管理的责任人员。
第二章动火作业申报和审批2.1 动火作业申报2.1.1 动火作业人员应在动火作业前向岗位责任人申报作业内容、地点、时间等相关信息。
2.1.2 动火作业人员应填写《动火申请表》,并附上必要的图纸和材料。
2.1.3 岗位责任人应在收到动火申请后,及时进行审查并进行安全评估。
2.2 动火作业审批2.2.1 岗位责任人应在收到动火申请后,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安全要求,进行审批。
2.2.2 动火作业不得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进行,一经发现,要立即制止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三章动火作业前的安全准备3.1 现场准备3.1.1 动火作业现场应清理干净,杂物和易燃物应妥善处理,确保工作环境整洁。
动火作业现场管理制度(三篇)
动火作业现场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施工现场安全,规范动火作业的操作流程,减少火灾和安全事故的发生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规定。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 动火作业前的准备工作:- 确定动火作业区域和范围;- 制定动火计划,并告知相关人员;- 安排专业人员进行动火作业的评估和预防措施的制定;- 确保动火作业现场的通风和疏散设施畅通;- 准备必要的灭火器材。
2. 动火作业的操作规程:- 严禁未经许可进行动火作业;- 坚决杜绝施工现场内未经认可的火源;- 动火作业必须由专业人员操作,并配备足够的人员保障;- 动火作业现场必须设置警示标识,并保持良好的秩序;- 动火作业必须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
3. 动火作业时的安全措施:- 动火作业现场应配备专用消防器材,并保持灭火器材的有效性;- 保持现场通风畅通,避免积聚可燃气体;- 在施工现场设置警戒线,并限制非相关人员进入;- 严格禁止在动火作业现场吸烟或使用明火。
4. 灭火救援措施:- 动火作业现场必须设立足够数量和种类的灭火器材;- 配备有专业的灭火人员,并进行灭火应急培训;- 指定专人负责火灾报警、撤离和救援等工作;- 确保现场安全疏散通道畅通,并进行定期维护。
5. 动火作业后的处理:- 完成动火作业后,进行现场清理和消防器材恢复;- 做好动火作业记录,包括动火时间、人员、材料等;- 及时上报作业结果和安全情况。
以上是动火作业现场管理制度的一些基本内容,具体制度应根据不同的施工现场情况进行制定和补充,以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
动火作业现场管理制度(二)是指为了保障动火作业的安全和顺利进行,规范动火作业现场的管理措施和操作步骤,确保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下面是一份动火作业现场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1. 负责人和人员安排:- 指定专人负责动火作业现场的管理和指挥。
- 确保作业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证书。
- 确保作业人员了解动火作业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
2. 作业现场的准备:- 提前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和准备工作,确保现场整洁、无杂物和易燃物。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通用7篇)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篇1动火作业是指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明火、爆破、焊接、气割或采用酒精炉、煤油炉、喷灯、砂轮、电钻等工具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从统计数据发现,大量的施工现场火灾均是由于动火作业引起,其原因是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多,动火管理缺失和动火作业不慎,引燃动火点周边的易燃、可燃物所致。
一、安全操作规程1、动火作业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遵守公司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焊割工必须具有焊工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即:IC卡。
2、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对现场安全确认,明确高温熔渣、火星及其它火种可能或潜在喷溅的区域,该区域周围10米范围内严禁存在任何可燃品(化学品、纸箱、塑料、木头及其它可燃物等),确保动火区域保持整洁,无易燃可燃品。
3、对确实无条件移走的可燃品、动火时可能影响或损害无条件移走的设备、工具时,操作者必须用严密的铁板、石棉瓦、防火屏风等将动火区域与外部区域、火种与需保护的设备有效的隔离、隔绝,现场备好灭火器材和水源,必要时可不定期将现场洒水浸湿。
4、高处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辨识火种可能或潜在落下区域,明确周围环境是否放置可燃易燃品,按规定确认、清理现场,以防火种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室外进行高处动火作业时,5级以上大风应停止作业。
5、凡盛装过油品、油漆稀料、可燃气体、其它可燃介质、有毒介质等化学品及带压、高温的容器、设备、管道,严禁盲目动火,凡是可动可不动的火一律不动,凡能拆下来的一定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动火;特殊情况下必须动火时,要保证容器、设备、管道处于常温、常压状态,通过切断、加装符合要求的盲板等措施保证动火设备或管道与生产系统的物料彻底隔离,动火前必须检查分析容器、设备、管道中的化学品性质及周围环境,利用空气、惰性气体(氮气、氩气等)、水蒸汽、水等经过充分的吹扫、清洗、置换后,经反复确认无危险隐患后,方可动火;该动火作业属于A级动火,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并派人监火,现场备好灭火器材和水源,沙子。
工程临时动火管理制度
工程临时动火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并有效防范和控制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工程建设有序进行,特制订本工程临时动火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施工现场及工程临时场所内的临时动火活动。
各相关方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共同维护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秩序。
第二章动火范围及限制1. 动火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焊接、切割、钻孔、烧烤、明火加工等活动;2. 以下情况禁止动火:a) 当现场气温达到30℃及以上时;b) 当天气风力达到6级及以上时;c) 有易燃易爆危险品存在的场所;d) 有爆炸危险的工程设备和设施的附近;e) 其他明火不宜使用的场所。
第三章动火审批程序1. 动火前,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的负责人应及时审批动火作业计划,包括动火的时间、地点、动火方式、防护措施等;2. 每次动火前应向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3. 动火前应通知现场所有人员,并明确动火的时间、地点及安全注意事项。
第四章动火作业规定1. 动火作业前,操作人员应穿戴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具,确保自身安全;2. 动火人员必须持有效上岗证,并由具备专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指导;3. 动火作业时,必须将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可燃物品清理干净,确保动火过程中无危险;4. 动火前必须进行现场检查,确保动火设备正常运转,无泄漏现象;5. 动火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并设有专人负责监督,随时准备应对突发火灾。
第五章灭火演练及应急措施1. 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动火作业人员进行灭火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2. 发生火灾事故时,应立即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火势;3. 全体工程人员应按照应急预案中规定的程序行动,有序疏散;4. 确保火灾事故得到及时处置,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六章复工验收1. 动火作业完成后,负责安全的部门应进行现场检查,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性;2. 动火留有安全隐患或问题的地方必须及时整改,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3. 各级部门应定期检查,确保制度执行效果。
施工现场安全动火管理制度(3篇)
施工现场安全动火管理制度1、总则1.1.为加强昌江中西医结合医院门诊住院综合大楼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明确在动火作业过程中的职责,确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基本要求2.1.动火定义在本现场施工中,所有焊接、切割;明火加温;汽油、煤油清洗;用木柴加热;喷灯作业;明火熬制沥青;在施工区临时生火做饭;焚烧垃圾;碘钨灯照明(广场式除外)等。
2.2.各施工单位必须有严格的消防制度,组织班组加强防火、防爆安全知识的教育,使全体施工人员懂得使用一般消防器具。
2.3.生活区、施工现场按规定设置灭火器材。
危险品仓库等要害部位必须设警示和消防栓、灭火器等。
2.4.各施工单位定期进行防火、安全用电(防雷、防静电)大检查。
2.5.动用明火作业人员均应做到持证上岗,所有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手续。
2.6.动火单位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焊、割“十不准”要求进行作业。
焊接作业“十不准”规定如下:①无操作证学员没有正式焊工在场指导。
②未办理“动火工作票”、未落实防火、防爆措施。
③不了解焊、接内部是否安全。
④监火人员不在场。
⑤易燃、易爆容器内清洁不合格。
⑥可燃材料无隔离防患安全措施。
⑦带压密封管道内焊接无安全措施。
⑧焊、割附近易燃物未作彻底清理,无安全措施。
⑨未有防止焊、接火星飞溅的隔离防患措施。
⑩遇有明火作业相抵触的情况,火患未消除,作业者不准离场。
2.7.发生火情、火灾应当立即报警,专(兼)职消防队组织抢救。
邻近人员、单位给予支援。
2.8.火灾发生坚持“以人为本”救助遇险人员为第一任务,实施正确救火、灭火方法,尽快扑灭火灾。
2.9.安全动火管理部门是本单位的保卫消防部门或安监部门(没有独立设置保卫消防部门)。
2.10.安监部门是实施检查督促的组织者。
有权提出整改和对违章者的处罚决定。
3.“三级动火”范围、审批手续、监护规定。
3.1.一级动火:3.1.1.动火范围:特别危险的重点部位发生火灾,影响大、危害性大、损失大的场所,炸药库、石油化气储气站,如燃油润滑油系统、已投料的煤粉管路及煤粉系统、氢冷系统、蓄电池室、氧气、乙炔库及管路、化学危险品库、易燃易爆物品的管路及容器等部位。
临时动火管理制度
临时动火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止因动火作业而导致的火灾和事故,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临时动火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施工现场的所有动火作业,包括焊接、切割、钻孔、热作业等。
三、责任人及职责1、项目经理负责全面贯彻执行本制度,在施工现场必须加强对动火作业的监督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2、安全员负责对动火作业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确保动火作业符合安全规范。
3、动火作业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作业许可证制度,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四、动火管理流程1、申请动火作业人员在进行动火作业前,必须填写《动火作业申请表》,并由项目经理和安全员进行审核。
2、审批经审核通过后,领取《动火作业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3、实施动火作业人员须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进行作业,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4、监督安全员对动火作业进行日常巡查,确保动火作业符合安全规范。
5、报备动火作业结束后,需向项目经理和安全员报备,领取《动火作业报备表》。
五、动火作业安全措施1、消防设施在动火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消防栓等。
2、防火隔离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将作业区域与其他区域进行隔离,确保火灾发生时不会蔓延。
3、人员安全动火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包括防火服、防护眼镜等。
4、作业设备动火作业时,必须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设备和工具,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5、作业环境动火作业现场必须保持干燥,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存在。
六、动火作业禁止事项1、禁止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动火作业。
2、禁止未经许可证审批的动火作业。
3、禁止在有风的天气进行气焊和切割。
4、禁止在没有监护人员的情况下进行动火作业。
5、禁止在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进行动火作业。
七、处罚规定对违反本制度的操作人员,依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并要求重新接受培训。
八、制度的执行和监督本制度由项目经理负责执行,安全员负责监督执行,如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生,安全员有权制止并上报项目经理处理。
动火、用火安全管理制度(四篇)
动火、用火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动火、用火行为,确保生产安全和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动火、用火活动的管理。
二、基本原则1.以安全为第一原则,坚持预防为主,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2.实行责任制,明确各级岗位责任和权限。
3.加强培训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4.强化监督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
三、动火、用火范围1.本制度的动火范围包括焊接、切割、火炭、明火、电弧、喷灯、点燃固体燃料等作业。
2.本制度的用火范围包括生活用火、烹饪用火、燃气燃油用火等。
四、动火、用火前的准备工作1. 动火、用火前必须由专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场所符合安全要求,无可燃物、易燃物等。
2. 动火、用火必须申请动火证或用火证,并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和安全检查。
3. 动火、用火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动火方案或用火方案,并进行技术交底,明确作业步骤和注意事项。
五、动火、用火的安全措施1. 确保动火、用火场所的通风条件良好,防止烟雾积聚引发火灾。
2. 动火、用火场所的周围必须清理好可燃物和易燃物,特别是油漆、涂料等化学品。
3. 动火、用火时必须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灭火器等,并进行操作培训。
4. 动火、用火时必须进行有效的人员疏散和防护措施,明确撤离路线和疏散点。
5. 动火、用火后必须进行消防检查,确保火源彻底熄灭,杜绝复燃的可能。
六、动火、用火的责任制1. 动火、用火涉及的各级岗位必须明确责任和权限,保证工作有序进行。
2. 生产经理负责安排动火、用火工作,审批动火证或用火证。
3. 安全员负责动火、用火方案的制定和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4. 动火、用火人员必须按照动火、用火方案进行作业,严格遵守安全规定。
七、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培训教育1.所有动火、用火人员必须参加相关培训,掌握动火、用火的基本知识和安全措施。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5篇)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及规范施工现场动火作业过程管理,确保保利____工程项目部的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及生产作业环境安全,。
二、范围适用于____工程项目部的生活区临建及施工现场范围内的动火作业。
三、职责3.1执行部门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动火作业审批的实施由项目部的安全部负责,安全负责人对动火作业的归口管理,并指导监督本安全管理规定的执行,各相关部门必须配合实施。
3.2动火作业安全职责3.2.1审批人的安全职责Ø审查动火作业工作的必要性。
Ø审查动火作业条件是否具备,动火现场是否配备有效灭火器材。
如灭火器、消防水喉、接火盆等。
Ø审查动火作业工作环境是否安全,如动火作业周围是否有易燃易爆物体等。
Ø审查动火作业审批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与动火作业现场是否相符。
3.2.2动火作业申请人的安全职责Ø办理动火工作自开工和终结的跟踪。
Ø正确安全地组织动火作业。
Ø落实检修应做的安全措施并使其完善。
Ø向有关人员布置动火作业,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并进行安全教育。
Ø始终监督现场动火作业。
Ø动火工作间断、转移、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3.2.3监护人的安全职责Ø在动火现场配备必要的、足够的消防设施。
Ø检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和正确。
Ø始终监视现场动火作业的状态,及时制止违章动火行为,发现失火及时扑救。
Ø动火间断、转移、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3.2.4动火执行人的安全职责Ø动火前必须收到经审核批准且允许动火的动火作业审批表。
Ø按防火安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
Ø全面了解动火工作任务和要求,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动火。
Ø及时清除动火区域周围易燃易爆物品或采取可靠的隔绝措施。
四、动火作业程序4.1动火类别4.1.1动火系指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电焊、气焊或气割等工作。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范文(3篇)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动火作业、确保作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工程设施的完整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动火作业是指对容易燃烧、易爆炸的物质进行明火作业或使用明火进行热加工的作业。
第三条动火作业应遵循“安全为先、预防为主、标准为依据、监管为手段、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动火作业应在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依照相关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操作。
第五条动火作业应采取预防措施,确保作业过程中不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
第六条动火作业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应的证书和经验,并接受岗前培训。
第七条动火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第八条动火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九条动火作业负责人应负责以下工作:(一)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动火作业的计划和安排;(三)对动火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知识;(四)审核动火作业方案,确认作业的安全性;(五)指导监督动火作业现场,随时保持联系,协调解决问题;(六)及时记录动火作业的情况和问题,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措施;(七)配合有关部门完成动火作业的安全检查和评估工作。
第十条动火作业人员应负责以下工作:(一)参加动火作业前的岗前培训,熟悉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二)执行动火作业负责人的指令,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作业;(三)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安全检查和评估工作;(四)及时报告作业中的问题和隐患,提出改进建议。
第十一条监督部门应负责以下工作:(一)审核动火作业方案,确认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二)对动火作业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三)协助解决动火作业现场的问题和难题;(四)制定动火作业的监督检查标准和流程,完善工作细则。
第三章作业准备第十二条动火作业前,必须编制动火作业方案,并报送监督部门审核。
第十三条动火作业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作业人员的姓名、证书编号、工作经验等信息;(二)作业现场的施工图纸、平面布置和安全出口的设备等信息;(三)作业的时间、地点等基本信息;(四)作业所需的工具、设备和材料的清单;(五)作业过程中的风险评估和应对措施;(六)作业的执行计划和安全预案等。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范文(5篇)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范文动火作业是指在生产、施工活动中进行火源引入、使用明火等作业。
由于动火作业存在一定的危险性,为了保证作业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和实施动火作业管理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下面是一个动火作业管理制度的范本,供参考。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范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为了保证动火作业的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的依据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公司的管理要求。
第二条适用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外进行的所有动火作业活动,包括施工、生产等领域。
2.涉及到特殊作业环境或作业内容的动火活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专门管理制度。
第二章责任与权限第三条责任归属1.公司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制定和修订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并监督、指导动火作业活动的执行。
2.各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动火作业管理细则,并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动火作业活动。
3.动火作业的施工人员负责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动火作业,确保作业安全。
第四条权限划分1.安全生产部门有权对动火作业进行监督、检查和执法,有权要求作业人员提供作业资质证件和必要的安全保证措施。
2.部门主管有权对本部门的动火作业进行管理,有权要求作业人员按照本制度执行动火作业。
3.作业人员有权要求提供必要的安全保证措施,并有权终止或拒绝执行未按照本制度要求进行的动火作业。
第三章动火作业前的准备工作第五条动火作业计划1.进行动火作业前,应编制动火作业计划,包括作业时间、地点、作业内容、动火人员、安全措施等。
2.动火作业计划应提前报备安全生产部门,并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六条人员资质要求1.进行动火作业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件,包括动火作业证、特种作业操作证等。
2.对于不具备相应资质证件的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执行动火作业。
第七条安全保证措施1.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火灾隐患、可燃物储存、消防设施等。
2.根据动火作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保证措施,包括使用防火小工具、设置警戒线、提供灭火器材等。
临时动火管理制度
临时动火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有效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规范和管理临时动火行为,订立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全部临时动火行为,包含但不限于临时设备、工具、料子的动火作业。
三、术语定义1.临时动火:指在正常生产运营中,因特殊需要需进行的临时性动火行为,包含火焰、电火花、高温热源等。
2.动火人员:指经合格培训,持有有效动火作业证的人员。
3.监护人员:指受聘于企业的专职安全监护人员或特定任务的临时安全监护人员。
4.安全技术措施:依据实际情况采取的防火措施、防护措施、疏散措施等。
四、临时动火管理程序1.临时动火审批•动火前,全部临时动火行为需提前向职能部门提交《临时动火申请表》,并认真说明动火原因、时间、地方、动火工具、设备及料子。
•职能部门接收申请后,布置专业人员对申请进行审查,并依据现场实际情况订立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确认安全技术措施无误后,职能部门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及安全技术措施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在收到审批结果及安全技术措施后,才略开始临时动火作业。
2.临时动火许可证•职能部门将经审批的临时动火申请记录在《临时动火许可证》中,并将其交给动火人员持有。
•动火人员必需在动火作业前,携带有效的《临时动火许可证》到动火现场,并依照审批结果及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作业。
•动火作业结束后,动火人员将《临时动火许可证》返还职能部门进行归档。
3.安全技术措施执行•动火人员在动火现场,应依照审批结果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进行作业,并及时向监护人员汇报动火情况。
•动火人员应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严禁将开火设备无人看护,并确保其周边环境安全。
•监护人员负责对动火现场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
•如发现不安全因素或意外情况,动火人员应立刻停止作业,并向监护人员汇报,由职能部门依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4.安全教育培训•职能部门应定期组织动火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包含但不限于动火作业流程、安全技术措施、应急处理等内容。
2024年临时动火管理制度
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
临时动火管理制度2
1.目的
做好临时动火安全措,保证大厦的防火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管理中心管辖范围内临时动火作业的审批、监护与检查工作。
3.职责
3.1管理中心经理负责各项临时动火作业的审批工作。
3.2运行班长负责确定各项临时动火作业所需采取的各项安全措施。
3.3运行值班员负责现场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及动火现场巡视检查工作。
4.工作流程
4.1动火前的检查工作
4.1.1防火、灭火措施没落实不动火。
4.1.2周围的杂物和易燃品、危险品未清除不动火。
4.1.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物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4.1.4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可燃液体的容器、管道用后未清洗干净不动火。
4.1.5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车间和场所未采取安全措施,危险性未排除不动火。
(4)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可燃液体的.容器、管道用后未清洗干净不动火;
(5)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车间和场所未采取安全措施,危险性未排除不动火;
(6)在进行高空焊割作业时,未清除地面的可燃物品和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不动火;
(7)未有配备灭火器材或器材不足时不动火;
(8)现场安全负责人不在场不动火。
2、动火中'四要'
(1)现场安全负责人要坚守岗位;
(2)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作业人员要加强观察、精心操作,发现不安全苗头时,立即停止动火;
(3)一旦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要立即报警和组织扑救;
(4)动火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动火后'一清'
完成动火作业后,动火人员和现场责任人要彻底清理动火作业现场后,才能离开。本安全标准由各级保卫部门监督执行,对执行本标准成绩显着者分别给予表扬、记功和奖励;对违反本标准者视情节轻重和受灾情况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刑法》的有关规定对有关人员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赔偿经济损失、处分、罚款、扣留处罚,后果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动火作业现场管理制度(5篇)
动火作业现场管理制度搞好安全生产,提高服务质量,保证动火作业按计划顺利实施,做到安全作业,按时恢复供气,对于违反此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违反安全制度进行处罚。
1、所有动火作业,均应落实现场防护措施负责人、安全监护人,坚决做到无现场防护措施负责人和安全监护人的动火作业一律不得实施,并应对此做好记录。
2、在施工动火作业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或警示灯和照明设备,保证行人和过往车辆安全。
3、施工动火作业前,施工负责人对操作坑、电器设备和焊接设备按规定进行检查,确保人员、设备的安全。
4、现场负责人应准时到达现场,对参与动火作业的施工班组进行全面检查,即“六有六查”,达到要求后进行停气安排,当确认管线压力回零后方可通知管道施工人员开始操作。
5、动火作业并经现场监护人确认完成后,由现场负责人通知有关人员切断放散阀,缓慢开启阀门,恢复供气。
6、如出现设备问题、气停不死的情况,应由现场负责人将情况通知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扩大停气面积。
7、如因情况紧急,现场负责人可一边采取紧急措施,一面向主管领导汇报,坚决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8、参与现场动火作业的班组和个人,一定要按计划安排,准时到达施工现场,如无故推迟动火作业进行,造成推迟时间恢复供气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9、现场参加动火作业的班组和个人,开关阀门和实施动火,一律要服从现场负责人指挥,不得私自启动和操作,否则,造成事故要追究当事人的一切责任。
10、现场负责人在现场要带头执行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且严格执行《动火安全技术措施》不得违章指挥,否则,要追究当事者的责任。
11、动火作业并经现场监护人确认完成后,现场负责人应立即向所调度室汇报。
因故不能按时恢复供气,现场负责人应提前半小时向所调度室汇报。
12、因故不能实施的动火作业,现场负责人要查明原因,耐心地给用户作解释,并将情况及时向调度中心和所在部门汇报。
动火作业现场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动火作业现场管理,保证人身安全、设备安全、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5篇)
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一、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明确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以及电气焊工的岗位资格及其职责要求等。
二、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1.需要动火施工的区域与使用、营业区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
2.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填写《单位临时用火、用电作业审批表》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3.禁止在营业时间进行动火施工。
4.演出、放映场所需要使用明火效果时,应落实相关的防火措施。
5.不应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特殊情况需要时应有专人看护。
6.烟道等取暖设施与可燃物之间应采取防火隔热措施。
7.厨房的烟道应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
8.燃油、燃气管道应经常检查、检测和保养。
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单位内部的火、动火活动安全,保证人员、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相关消防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所有的火、动火活动。
2.单位内的员工、合同工、临时工等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火、动火的定义:1.火:包括直接使用明火进行烧烤、炒菜、焊接等活动。
2.动火:包括使用火种、火花、电火花等引发的火灾活动。
第四条基本原则1.安全第一原则:在所有的工作中,安全是首要考虑的因素。
2.预防为主原则:通过预防控制措施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3.综合治理原则:综合运用技术、管理、制度等手段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4.分级管理原则:根据火、动火的危害程度,划分为不同级别进行管理。
第二章火、动火管理责任第五条负责人的责任:1.单位负责人要确保单位内的火、动火活动安全,负有最终责任,并且要制定火、动火安全工作的目标和计划。
2.负责人要保证单位内的人员都能够接受必要的消防培训,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六条管理人员的责任:1.每个部门负责人要严格执行单位的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部门内的具体工作目标和计划。
消防管理制度_临时动火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临时动火作业。
第三条临时动火作业是指在本单位进行焊接、切割、烘烤等明火作业的活动。
第四条临时动火作业必须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确保作业安全。
第二章临时动火作业管理第五条临时动火作业审批(一)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临时动火作业,必须事先向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
(二)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接到申请后,应进行现场勘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方可批准。
(三)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进行临时动火作业。
第六条临时动火作业现场管理(一)动火作业前,必须清除作业现场及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并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
(二)动火作业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沙等。
(三)动火作业人员应穿戴防火服、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品。
(四)动火作业结束后,应立即清理现场,确保无火种遗留。
第七条临时动火作业监护(一)动火作业期间,应指定专人进行现场监护,确保作业安全。
(二)监护人员应熟悉消防知识和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三)监护人员应随时检查现场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发现问题立即报告。
第八条临时动火作业记录(一)临时动火作业完成后,应填写《临时动火作业记录表》,详细记录作业时间、地点、内容、监护人员等信息。
(二)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临时动火作业记录,确保记录完整、准确。
第三章临时动火作业安全措施第九条作业前安全措施(一)检查作业现场,清除易燃易爆物品。
(二)切断作业现场附近可能产生火花的电源。
(三)确认消防器材完好,数量充足。
(四)对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条作业中安全措施(一)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改变作业方式。
(二)监护人员应密切观察作业现场,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作业。
(三)作业过程中,应保持现场通风良好。
施工现场安全动火管理制度(4篇)
施工现场安全动火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确保施工现场动火工作的安全进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施工现场的动火工作。
3. 动火作业应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的安全管理和措施的制定。
二、责任与义务1. 项目经理或现场负责人负责制定并执行动火作业的安全计划和方案,并指派专人负责动火作业的组织和监督。
2. 动火作业单位负责组织动火人员进行相关安全培训,确保其具备动火作业所需的技能和知识,并持有有效的相关证书。
3. 动火作业人员应按照安全计划和方案进行作业,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措施,保证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4. 安全监理人员应对动火作业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督促整改。
三、安全措施1. 在动火作业前,应组织施工现场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期限、安全措施等,做好动火作业的准备工作。
2. 动火作业前应对现场进行清理,清除易燃物品和可燃气体,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环境。
3. 动火作业时应设置警戒线,并配备专门的警戒人员进行监护,避免无关人员进入动火作业区域。
4. 动火作业时应配备灭火器材和消防设备,并设置临时灭火器材库,确保及时、有效地进行初期火灾扑救。
5. 动火作业区域应进行专门的防火措施,设置防火卷帘和防火阀门,避免火灾扩散。
6. 动火作业时应做好通风措施,确保作业区域的氧气含量正常,避免发生爆炸和中毒事故。
7. 动火作业结束后,应进行灭火处理、清理作业现场,确保无火源和残留物,避免再次引起火灾。
四、安全培训和教育1. 动火作业单位应组织动火作业人员进行定期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操作技能。
2. 动火作业人员参加培训后,应进行安全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事动火作业。
3. 动火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知识的学习和复习,及时了解和掌握新的安全技术和管理要求。
4. 动火作业单位应建立动火作业人员的档案,记录其培训和考核情况,并定期进行复查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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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临时动火操作规程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FS-QG-50677
编
号:
临时动火操作规程制度
Temporary fire operati on regulatio n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目的:
建立临时动火审批制度,避免园区和家属区内火灾事故
发生。
范围:
软件园区和家属区。
职责:
1、保安部主管负责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对临时动火的审
批、监督工作。
2、保安部中控值班员负责非工作时间对动火的审批,保安部巡逻警卫负责动火现场的监督、检查工作。
操作规程:
本单位或外单位在软件园区和家属区内施工需动火的
工程,原则上应经消防局审批,在一般情况下,在保安部办
理动火作业手续。
单位动火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防火措施,动火完毕后立即清查现场。
动火前要求:
1、保安部主管接到施工单位在园区或家属区内进行电、气焊等动用明火作业具体操作人的申请后,需详细询问作业内容、时间、地点及看火人,操作人具有国家劳动部门颁发的特制行业操作资质证。
2、巡逻人员到现场核实有无消防器材、防火措施及火灾隐患,达到合格后通知保安部主管。
3、保安部主管填写《动火证》一式两份,一份留底,一份交动火责任人。
4、施工单位负责人是当然的消防负责人,以备紧急情况下的自防自救。
5、清理施工范围内的易燃杂物。
6、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7、对施工区域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需采取安全防
范措施。
动火中要求
1、制定动火监护人,保证施工现场安全。
2、动火区域严禁烟火::。
3、施工使用的木料码放整齐,刨花、锯末等易燃垃圾应及时清除。
4、发生意外事故时要及时扑救。
5、严格按照《动火证》中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动火作业。
6、室外作业遇有三级以上风力时必须立即停止动火作业。
动火后要求:
1、动火人员和现场监护人在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在确认无任何火险隐患后才能离开现场。
动火后将《动火证》交回保安部。
2、保安部安排巡逻警卫再次进行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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