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各级法院院长信箱

合集下载

RFID技术在交通信息采集处理中的应用

RFID技术在交通信息采集处理中的应用
三个环节 。
1 优化 分布 R I FD读写器 首先 根据所在城 市的拓扑 网络结构 , 各 对 个 主要路段 的交 通流信息进行 调查 ,综合 各种 因素在该城市路 网中安装 R I FD读写器 。 2 实时采集数 据 .2 将 R I 写 器获 得 的定 点瞬 时 速度 、 FD读 时 间、 型、 车 车牌 、 流量 , 数据 检验 、 和参 通过 挖掘 数估计算法转 换为信息 采集单元所 在路段 的区 间平均速度 、 交通流量 、 行程时 问。 所示 。 2 处理 数据 , 析预测 .3 分 一 利用信息融合技术。根据已有参数得出本 路段 当前 时段的交通状 态 ,并分析 预测下一 时 其 中E为检 测准确率 。 段 的交通 流量和行程 时间 ,再通过 交通诱导 系 假 设在 L 50 、= 1 辆 /np O1 , 达 =0mp ̄6 i、= .时 欲 罱计算飘 ,— — / . / 统, 扩展到整个路 网。 到 E= 5 9 %的检测准确率 , a 4 6 则 = . %。在城 市 1 由于信息车辆运动 的随 陛。 利用 R 1 FD技 的主干道上。分布着大量 的公交 车和出租车所 术检测 网络可 以实现 对整个路 网内主要路段 交 图 1RFD 工作 原理 ——— I 以选取城市 的公 交车 、出租 车作 为信息采集 单 同步 动态 目 ,FD技术 已经被广泛 地应用 到道路 通状况较 全面 、 、 的了解 。该 方法对 驾 元 , 采集 的数据 可 以较 全面地 反映 出整个 路 前 RI 所 驶者 的驾驶行为不做 任何特殊 的要求 ,信息 的 交通 运输方 面 ,可以收集到 车辆流量 、平 均车 段的交通状况 。 传递可 自动完成 。该 方法可 以实现 整个路 网数 速、 车辆种类 、 停止侦测及转 向 比等 重要信 车辆 3 数据处理 .3 据全 天候 、 实时采集 处理 ; 以集 定位 、 、 可 通信 交 息 。此外还在 门禁管制 、 隧道监测 、 管理 、 火车 交 对采集所得数 据应该 及时处 理 ,过滤 ” 病 通诱导、 信息服务等多种功能为一体。 通 信号优先 权 、 乘客信息 系统 、 公车站管 理和火 态数据 ”并根据有效数 据 , , 采用合适 的算法 。 得 3关键技术 、 车定位等方面有着 广泛 的应用 。 到各项参数, 为交通预测和诱导提 供依据 。 将R I FD技术应用到交通 信息采 集中 , 需要 RI FD技术 具体应用 到车辆 中时 , 把射频标 3 .1 .3 数据过滤 解决 的关键技术有 以下几个 方面。 签 安装在 车辆挡风板 上 , 由于需要 频繁读写 , 所 由于各种 原因会导致测 量数据不 同程度地 3 1 FD读写器优 化分 布网络的建立 . I R 以采用微 波无源标签 ;为了保证每 个标签 和车 失效, 如不同类型检测单元 的行为特性不 同、 不 R I 写器 采集 到 的交通 数据 能否 如实 FD读 辆是一一 对应关 系。把 卡号和 车辆 的相关信 息 合理 的驾驶 行为 、FD检 测器 检测 范 围有 限 、 RI 反映该路段 的交通运行状 态 ,与读写器 在整个 都存人 到卡的存储 器 中;阅读器采 用防 冲突技 FD卡 路 网上 的分 布有着很大 的关 系 。如果每 一条路 装有 R I 车辆之 间的干扰 、通讯故 障导致 术, 用一个 阅读器 和天线覆盖多个 车道 , 现多 实 的数 据丢失等这 些客观 原因都 会导致 大量 的 ” 段都安装读写器 , 所需费用 是十分昂贵的。 在期 卡 同时 阅读 。 同时对传输 的数 据进行加密 , 防止 或 望采集到完整 的路 网交通信 息的基础上 。尽可 病态 ” 丢失数 据仍 存储 于原 始测 量数 据 中。 不法分子盗 取数 据以作它用 。 胂 : 图 2 参见 ) 。 数据过滤包 括对错误数 据的剔除 和丢失数据 的 补偿萁 中数据剔除通常采 用阈值法和交通流机 理法 ; 数据 的补偿 通常采用历史 均值法 、 丢失 时 间序列法 、 比值法 和 自相关分析法等 同。 车道 3 .2 一路段基本交通流参数 的估计 .3 单 路段 平均速度是 极为重要 的交通流参数 之 通 常可 以根据经典 的流量 一 速度 一 密度 关 系曲线求出路段 的流量 、 密度等参数 。 由于在同 路段不同的检测位w J , k E ̄ 采集车辆的速度 特 l具有一定 的差异性 ,因此 选用 区间平 均速 生 图 2R FD 车 辆 识 别 设 计 I 2基于 R I 、 FD技术的实时交通信息采集处 度。 考虑离散时间的第 k 个采样间隔。 假设路段 i 的交 通流平 均速 度为 u , 上 且该路 段有 n 理技术的整体框架 基 于射频卡 的交 通信息采集 处理技术应 由 瞬时速度测 量值 u,i… …、i 则可根 据公式 ;u、 2 Ud n  ̄ 寸 路段平均 速度 进行实时估计 。 以下三部 分组 成 :FD读 写器 优 化分 布 网络 、 RI 信 息 集车辆 、 通信 息中心 。 采 交 系统将安装 了射 频卡 的出租车 、公交 车等车辆作 为交通信息检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完善再审审查及申诉审查与再审审理程序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2023年修正)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完善再审审查及申诉审查与再审审理程序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2023年修正)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完善再审审查及申诉审查与再审审理程序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2023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3.09.27•【字号】•【施行日期】2023.09.27•【效力等级】•【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完善再审审查及申诉审查与再审审理程序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2023年修正)(《关于完善再审审查及申诉审查与再审审理程序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经市高法院2021年第37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修正版经市高法院2023年第25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为理顺再审审查、申诉审查同再审审理的关系,确保再审审查、申诉审查与再审案件案件公正高效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结合重庆法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第一条当事人对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或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认为有错误向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根据案件类型,由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负责再审审查。

当事人对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诉被驳回,向高级人民法院再次申诉的,根据案件类型,由刑事审判庭负责审查。

第二条当事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认为有错误向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由审判监督庭负责再审审查。

当事人对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向高级人民法院申诉的,由审判监督庭负责审查。

第三条立案(信访)部门在接访、办理信访案件过程中或通过其他途径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或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可能有错误的,由立案(信访)部门进行审查。

第四条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对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或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的,由审判监督庭负责再审审查。

重庆五中院辖区两级法院司法制裁案件十大典型案例

重庆五中院辖区两级法院司法制裁案件十大典型案例

重庆五中院辖区两级法院司法制裁案件十大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2.03.11•【分类】其他正文重庆五中院辖区两级法院司法制裁案件十大典型案例一、邓某某非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履行职务案【基本案情】2017年3月15日上午,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两名干警到九龙坡区石新路某汽配城向其送达法律文书,受送达人邓某某、欧某拒绝签收文书,法院干警遂按规定将法律文书向邓某某、欧某宣读。

在向欧某宣读传票内容时,邓某某情绪激动地推搡法院干警,随后大声叱骂“滚出去”并纠集员工哄闹。

法院干警告知其违法行为后离开。

【处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九龙坡法院认为:邓某某在执行现场推搡、辱骂法院干警的行为已构成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故决定对邓某某罚款人民币2000元。

行为人邓某某知错悔改,当场缴纳了罚款,并向事发时被辱骂、推搡的法院干警道歉。

【典型意义】该案系全国法院首例由司法警察办理的司法制裁案件,在司法警察职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九龙坡法院法警大队经前期司法警务理论探索、办案机制梳理研判,在重庆高院法警总队、重庆五中院法警支队指导下,以“司惩”案号立案,对邓某某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一案展开调查,根据司法警察部门提取、固定的相关证据提请院长作出(2017)渝0107司惩1号决定书。

这是重庆法院对司法警务工作机制创新的重大探索,为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权的规定》中增加司法警察提请罚款、拘留强制措施权限提供了实践样本和宝贵经验。

二、黄某某停放车辆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案【基本案情】2020年7月29日9时许,黄某某驾驶车辆未经允许进入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并将车辆停放至该院室外警用车辆停车场唯一进出通道,阻碍该院室外警用车辆进出。

论网络民主条件下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实践

论网络民主条件下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实践

论网络民主条件下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实践【摘要】网络在现代社会不仅仅是一种便利生活的工具,还成为现代人生活的基本方式。

通过网络获取信息,通过网络实现电子化办公,通过网络参政议政实现民主,都是网络发挥的积极功效。

没有规则的网络是混乱的,没有规则的网络民主也是虚假的民主。

必须在网络环境下通过践行马克思主义理论基本内容来构建网络基本行为准则。

网络民主条件下,其背后的还是社会生活中具体的个人。

这就要求在网络条件下也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方法和理论。

【关键词】网络民主;马克思主义;规则;实践网络在现代社会不仅仅是一种便利生活的工具,还成为现代人生活的基本方式。

通过网络获取信息,通过网络实现电子化办公,通过网络参政议政实现民主,都是网络发挥的积极功效。

近期,不少地方的政府官员纷纷在网上露面,与广大网民进行零距离接触。

比如江西省委书记苏荣通过网络等媒体发表公开信,征求省内外朋友对江西发展的建言和意见。

此外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及全市三级法院共46名院长同时向社会公布了各自的个人电子邮箱,网民可通过电子邮件与各级法院院长直接对话。

海南省澄迈县委发文,要求全县各级领导干部,每两天至少一次登录县党政网,了解民意,关注民生等等。

政府工作的网络公开是在网络条件下对民主治理手段的一种发展。

一、网络条件下的基本特点网络当前已经深入到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网络就是一个便捷的信息获取,沟通交流以及休闲娱乐的工具。

网络的兴起大大变革了传统的的交往模式,网络的通联通过将不同端口的接入者纳入网络平台之上,凭空创造出了一个“聚居”存在的“社会”。

网络的便捷与普及给使用网络的人带来了巨大的便利的同时,由于网络本身的虚拟性和开放性也给网络交往活动带来了一定的风险。

尤其是在现代社会网络成为现代人生活与工作必不可少的工具之一。

开放的网络平台在使用过程中,各种信息充斥和流行,互联网络的使用主体难免会自觉或者不自觉的接受各种信息。

在以网络为交往和工作平台的领域,因信息非对称环境下的传播而带来的不利影响也不断涌现。

落实院长、庭长直接办案制度的情况汇报

落实院长、庭长直接办案制度的情况汇报

落实院长、庭长直接办案制度的情况汇报院长、庭长直接办案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司法改革举措,旨在提高司法效率、促进公平正义。

为了全面了解该制度的落实情况,本报特进行了调研,以下将就调研结果进行汇报。

一、背景介绍院长、庭长直接办案制度是指院长、庭长直接参与办理一部分案件,以加快审判进程,提高司法质效。

该制度的推行,对加强司法权力监督和权力制约具有重要意义。

二、制度推行情况自该制度实施以来,各地法院积极响应,努力推动该制度的落实。

据统计,各省份的法院普遍设立了院长、庭长直接办案的机制,具体情况如下。

1. 北京市北京市法院在推行该制度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果。

根据调研发现,北京市法院院长、庭长直接办案的案件数量呈逐年增长的趋势。

该体系的推行,有效减少了案件的办理时间,提高了案件审判的效率。

2. 上海市上海市法院在制度推行方面也取得了显著成效。

通过院长、庭长直接办案,上海市法院成功缩短了案件的审理周期,提高了裁判质量。

该制度得到了各界的高度评价。

3. 广州市广州市法院在推行该制度的过程中遇到了一些困难和挑战。

据调研结果显示,广州市法院对院长、庭长直接办案的案件分配和控制有一定的难度。

然而,在相关部门的支持下,广州市法院积极克服困难,努力将该制度落到实处。

4. 重庆市重庆市法院在该制度的推行过程中也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据了解,重庆市法院院长、庭长直接办案的案件数量逐年增加。

该举措在提高司法效率的同时,也有效地减轻了庭长的工作负担。

三、制度落实效果通过对各地法院的调研,我们可以看到院长、庭长直接办案制度在推行过程中取得了一系列积极的效果。

1. 加快审判进程院长、庭长直接办案制度的实施,使得一些复杂的、繁琐的案件得以更加迅速地处理。

在一些疑难复杂的案件中,院长、庭长通过直接办案,能够减少层层转交的时间,提高了审判进程的效率。

2. 提高司法公正该制度的推行能够加强对审判长的约束和监督机制,避免了一些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院长、庭长直接办案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案件的独立公正,提高了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效果。

法院院长公开接待日制度(试行)

法院院长公开接待日制度(试行)

---------------------------------------------------------------范文最新推荐------------------------------------------------------ 法院院长公开接待日制度(试行)    一、接待时间:每月两次,定于每月的农历初一和十五。

二、接待人员:院领导按顺序轮流接待,如有特殊情况可相互调换,但不得延误。

信访室负责组织接待。

法警二名负责维持秩序。

需本院其他庭、室负责人参加接访时,接到通知后要准时参加,如遇特殊情况需向接待院长请假。

三、接待地点:法院信访室四、接待办法:1、凡要求院长接待的人员,需首先到信访室进行登记,由信访室根据登记情况安排好接待顺序,由接待院长逐一接待来访。

根据当事人申请,院长可约访当事人。

2、在接待院长接访中,信访室应将来访人反映的问题认真记录在《院长公开接待来访交办事项督办卡》中,接待院长接访后在《督办卡》上签名、签字栏内批注具体处理意见,明确承办单位及期限,并当即交办。

《督办卡》一式三联,一联用于通知来访人,一联交承办,一联留信访室督办。

3、来访人必须遵守接访秩序,服从组织人员的管理和指挥,接待院长对其来访提出问题给予答复后应马上离开,不得以任何借口妨碍整1 / 8个接待活动的正常进行。

4、承办单位应按接待院长要求及期限完成承办任务。

并将承办结果通知信访室,信访室以《院长接待日交办案件情况统计表》的形式于每月底告知接待院长交办案件的承办情况,并将此情况同时呈送其他院领导及各庭室,以增强这一制度效果的透明度。

《院长接待日交办案件承办情况统计表》的内容包括:接待院长姓名、接访及交办时间、来访人姓名、来访内容、交办意见及期限、承办单位、承办情况。

5、承办院长接待日交办案件的承办情况,纳入各承办单位岗位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其具体考核方法:业务庭室视为承办一般案件考核,行政庭室以相应的目标责任考核。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规范民事行政检察建议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规范民事行政检察建议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规范民事行政检察建议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公布日期】2005.11.16•【字号】渝高法发[2005]14号•【施行日期】2005.12.01•【效力等级】地方司法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检察机关正文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规范民事行政检察建议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渝高法发[2005]14号)本市各中、基层人民法院,各检察分院、基层人民检察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民事行政检察建议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已经2005年10月10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49次会议、2005年11月3日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届检察委员会第31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并就学习贯彻执行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近年来,我市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的重要指示,对民事行政检察建议的提出和采纳工作认识较为明确,沟通、协调较为主动,工作配合较为默契,同时,在辖区内及时总结、积极探索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的新路子,为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改进和优化审判、检察工作,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但是,由于我国现行法律关于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规定较为原则,相关司法解释对于民事行政检察建议涉及问题的规定也未及细化,同时,在此项工作的开展中也存在认识不尽一致、操作不尽规范、工作不尽协调等问题。

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市民事行政检察建议的提出和采纳工作,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审判监督工作座谈会关于当前审判监督工作若干问题的纪要》等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在进行广泛的调查研究和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共同制定了“若干意见”。

三门陪审之外天地宽

三门陪审之外天地宽
黄某和吕某是一对年轻夫妻,婚后 两口子喜得爱子,本应过着更加幸福美 满的日子,吕某却因家庭琐事心生不满 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案件送达过程 中,执拗的黄某想不通,拒不签收。
法官邀请了辖区的人民陪审员陈 达长一起送达,陈达长在基层工作多 年,善于做群众工作。来到黄某家中, 陈达长与他唠了几句家常,发现黄某 内心很愧疚,并不想与妻子离婚,以为 签收了文书法院就要判决离婚。
为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缓和叔侄 间的紧张关系,我与审判长决定在判 决生效前,再次做双方的思想工作。
“既是亲,又是邻,叔侄间更应 该相互照应。你们互不相让,矛盾只 会越积越深,相互斗来斗去只会失 了亲情,让别人看笑话。”一席话说 得合情合理,被告也渐渐地打开话 匣子,向我们说起他们叔侄之间的 恩怨起源。
“村民朋友们,咱都说贪小便宜吃大 亏,骗子往往都是从小恩小惠开始放长 线,然后引诱你们上钩。大家以后一定要 多打个问号,绝不能让不法分子糟蹋咱 的血汗钱了!”庭审结束后,孙晓红发 出提示,会议室内随即响起热烈掌声。
搭台子——铺就解纷“高速路”
“老爹,以后别再有心理负担了。 先在这儿好好养病,好日子还长着 呢!”去年 11 月,在病房中调解好了黄 老爹与子女的赡养纠纷后,孙晓红安慰 着老人。
被告人吴某的小家电生意一直不 好,一天,他带着商品来到村里,谎称厂 商在搞先购买第二天凭“返还卡”全价返 款的活动。小部分尝到“甜头”的村民引 来大量村民争相高价购买,吴某在骗得 大笔钱财后消失。
“受骗的 40 名群众大都是留守妇女 和老人,如何在他们内心深处筑牢自我
防范的铜墙铁壁呢?”孙晓红以此案为 引,建议合议庭到案发所在村就地开庭。 为提升教育效果,积极搜集农村易发的 各类犯罪的典型案例,配合法官完善普 法讲座资料。
最终,经过 3 个小时的执行,执行 干警顺利拆除了该地块上私自乱砌的围 墙、房屋。强制拆除后,900 余万拍卖 款也顺利到位,然而,对于该公司的几 千万债务而言,这笔款项只是杯水车 薪,该院执行局决定将部分拍卖款作为 职工工资予以优先给付,深受民工们的 广泛赞誉。

重庆市各级法院院长邮箱

重庆市各级法院院长邮箱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电子邮箱市高级法院院长钱锋*******************中级法院第一中级法院院长黄明耀hmy@cqyzfy.gov.cn第二中级法院院长王中伟zjfyoffice@sina.com第三中级法院院长卢祖新cqszfy@163.com第四中级法院院长黄德普huangdepu@126.com第五中级法院院长吴继生cq5zywjs@163.com一中院辖区江北区法院院长陈祖德czd_64@sina.com沙坪坝区法院院长孙启福spbcourt@126.COm长寿区法院院长鲜亚勇xian.yayong@163.com渝北区法院院长古富香ybfy67188900@sohu.com北碚区法院院长王松江wsjbbfy@163.com-合川区法院院长蒋友渡hcfajyb@126.com铜梁县法院院长许明tLfyyz@i63.com璧山县法院院长吴佳斌bsfyyz@163.com大足县法院院长杨霞cqyangxia163.com双桥区法院院长庹联虎sqfytuolianhu@126.com潼南县法院院长李德贵Ldgl955@163.com二中院辖区万州区法院院长莫文方******************忠县法院院长张国庆********************梁平县法院院长夏红丽xiahongli@126.com云阳县法院院长杨锐yangrui023@163.com奉节县法院院长王科Lpxwk@163.com开县法院院长张镇勇kxfy601@126.COm巫山县法院院长柳德新fyyuanzhang@sian.com巫溪县法院院长谭达高cqwxfytdg@yahoo.cn城口县法院院长唐亚林wztyL@sina.com三中院辖区涪陵区法院院长邬前跃wuqianyue@126.com垫江县法院院长陈洪bq0437@263.net丰都县法院院长谭卫fdfytw@tom.com武隆县法院院长伍星cqwuxing2008@163.com南川区法院院长王庆新ncfywyz@163.com四中院辖区黔江区法院院长谭智华qJfytzh@163.com石柱县法院院长周鸿zh73565@126.com-彭水县法院院长陈宏宇chenhon4400@sina.com覃阳县法院院长朱文林youyangcourt@163.com秀山县法院院长高林平cqgaoLp@sina.com五中院辖区渝中区法院院长戴军dxL1968@21cn.com南岸区法院院长陈浪cqnafy@sina.com大渡口区法院院长王妹ddkfy@163.com九龙坡区法院院长张立cqjLpfy@vip.163.com巴南区法院院长范晓明fanxiaomingl962@163.com 万盛区法院院长周轶wsfyzy09@126.com綦江县法院院长熊德全xiongdequan78@163.com 江津区法院院长裘晓音qxycq@sina.com永川区法院院长张晓川ycfy9999@126.com荣昌县法院院长王小林cqwangxL1966@sina.com。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执行监督案件若干问题的暂行办法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执行监督案件若干问题的暂行办法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执行监督案件若干问题的暂行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04.02.19•【字号】•【施行日期】2004.03.22•【效力等级】地方司法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判机关正文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执行监督案件若干问题的暂行办法(2004年2月19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第373次审判委员会议通过)为了保障依法公正执行,规范执行行为,依法维护当事人或案外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关于高级人民法院统一管理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和相关司法解释,结合我市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执行监督是指因下级人民法院错误执行、不当执行或怠于执行等对当事人或案外人的实体权利或程序权利造成侵害时,上级人民法院依法进行督促、救济的司法活动。

第二条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监督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

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监督辖区基层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

人民法庭的执行工作由基层人民法院执行机构负责指导、监督。

第三条执行监督工作由各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局)组织实施。

高、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局)应有专门人员负责执行监督工作。

执行监督应当坚持依法、公正、及时、高效的原则。

各级人民法院应当自觉接受上级人民法院的执行监督。

第四条本暂行办法规定需要实施执行监督的内容是:(一)下级人民法院的错误执行行为;(二)下级人民法院的不当执行行为;(三)下级人民法院的怠于执行行为;(四)上级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予以执行监督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有权申请上级人民法院予以执行监督的可以是执行依据载明的执行当事人,也可以是与案件执行有利害关系的案外人。

第六条上级人民法院决定监督的案件、各级人大决定监督或人大代表提出质询的案件,或本院院长决定监督的案件等由立案庭负责立案,编执监字案号。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转来的情况反映、执行案件当事人或案外人请求执行监督的案件,由执行庭(局)内专人负责审查提出建议,执行庭(局)长审阅同意后报请分管院长批准,移送立案庭立案,编执监字案号。

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2016年修正)

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2016年修正)

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2016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6.03.31•【字号】•【施行日期】2016.03.3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人大机关正文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1997年10月17日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4年5月30日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修订根据2007年7月27日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6年3月31日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任免范围第三章任免程序第四章辞职、撤职第五章监督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本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人大常委会)行使任免权,规范决定任免、任免、批准任免等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各级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任免、批准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辞职,撤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以及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等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任免、批准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

第四条本市各级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机构在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负责有关决定任免、任免、批准任免等事项的具体工作。

第二章任免范围第五条权力机关中的下列人员由本级人大常委会任免:(一)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本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任免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个别副主任委员、部分委员;(二)根据本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任免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室)主任、副主任,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研究室主任、副主任,信访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三)根据本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通过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四)根据本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通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五)根据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任免人大常委会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六)其他应当由本级人大常委会任免的人员。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简介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简介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简介作者:来源:《当代党员》2018年第04期杨临萍同志简介杨临萍,女,汉族,1963年8月生,山西浮山人,研究生,法学博士,一级高级法官,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现任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1981.09—1985.08 山西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学习1985.08—1991.09 山西大学法律系助教1991.09—1993.09 山西大学法律系讲师(1990.09—1993.07山西大学科学社会主义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1993.09—1996.08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律系宪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1996.08—1997.11 最高人民法院干部1997.11—1998.12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书记员(副处级)1998.12—2001.10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助理审判员(其间:2000.04—2000.07中央党校中央国家机关分校最高人民法院支部学习)2001.10—2005.08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审判员(正处级)2005.08—2011.05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其间:2006.03—2006.07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2011.05—2013.04 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2011.11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委员、纪委副书记2013.04—2014.08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赔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2014.08—2015.10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一庭庭长2015.10—2017.02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二庭庭长2017.02—2018.01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院长、党组书记2018.01—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市五次党代会代表,五届市委委员,市四届、五届人大代表。

网络民意写进政府工作报告是顺应时代之举

网络民意写进政府工作报告是顺应时代之举
在今年 召开 的“ 两会” , 上 有政协
委 员联 署提 案 ,建议 给人 民 大会 堂 表
持各种 文化样 式 的兼 容并蓄 ,以一种对话 的方式引导 和 规范异质文化 。 三、 网络问政 已成为当今政坛 的新趋势。 0 8 6 , 20 年 月 胡 总 书 记 在 人 民 网 与 网 友 在 线 聊 天 , 官 员 进 行 网 络 问政 是
“ 自媒体” 时代的到来 。 政府准确把握新 的形势与变化 , 网 将 络民意写入 了政府工作报告当中, 是顺应时代之举 。 网络 实现 了人 民群众对公权 力的监督 。当前 , 我

出现 。~些地方政府利用 网络让网民对本地的发展献计献 策, 通过 网络进行干部评议和政绩评估 , 还有越来越多的政 府官员或实名登录论坛或实名开设博客 , 这些都充分说明 : 互联网不仅 已经深刻改变 了普通 民众的生活,同时也在逐
样做 了 , 怎样 接 受选 民 的监 督 ? 于 又 对
两种 不 同观 点 , 谈 出你 的 看 法 。 请 截 稿 日期 :0 0年 8月 2 日 , 21 0 欢
民意调查可能就 失去 了真实性 , 网络 民意写进政府工作报告 的可信度就值得
考虑。
迎来稿 , 每篇 80字 为宜 。 0
更好地表 达意见。 也有反对者指 出, 但
这 样 的提 议 初 衷 虽好 。 似 乎 也 符 合 国
情 . 问题在 于, 但 现代 民主应 当是透 明 政 治而非“ 室政 治 ” 真 实表 达也是 秘 。 求意见 、 投票等活动都可以直接在 网上完成 , 而不需要像 以往通过问卷调查 、 集会等形式来征求意见 。但是 目前由于网络技术的不完善 , 开展 民意调查存 在很多技术 问题 , 如果没有高保密性 、 密性 的个人通行 帐户设 置开展 民意 严 调查 , 绝大 多数 网络调查 是可以一人多投的 , 随意性也较大。因此 , 网上开展 议政者的权利 , 有何 必要 遮掩 , 果这 如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劳动局印发《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有关问题处理的座谈纪要》的通知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劳动局印发《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有关问题处理的座谈纪要》的通知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劳动局印发《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有关问题处理的座谈纪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劳动局•【公布日期】1990.04.30•【字号】渝劳仲发[1999]2号•【施行日期】1990.04.30•【效力等级】地方司法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人事争议正文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劳动局印发《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有关问题处理的座谈纪要》的通知(渝劳仲发[1999]2号1990年4月30日)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局,万州、黔江开发区劳动局:现将我局与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有关问题处理的座谈纪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劳动局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有关问题处理的座谈纪要一九九八年十月八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与重庆市劳动局联合召开了“劳动争议仲裁与审判座谈会”。

全市各中级人民法院的副院长或民庭庭长和渝中区等九个基层人民法院的副院长或民庭庭长以及万州区等十一个区、县(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参加了会议。

与会同志针对当前我市劳动争议案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着重就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时如何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等劳动法律、法规问题进行了讨论,并在主体确认、案件受理、管辖、工伤鉴定和执行等方面达成共识,现纪要如下:一、劳动争议案件主体的确认1、申请(诉)人认为两个以上的劳动关系主体共同实施了侵犯申请人劳动权利的行为而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劳动关系主体列为共同被申请(诉)人。

2、因追索死亡劳动者的抚恤金、丧葬费、医疗费、工资等发生的劳动争议,应由其亲属以死亡劳动者的名义提起申请;申请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可推选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和诉讼活动。

劳动争议案件不解决亲属间的财产继承和分割问题。

3、与其他单位或个人有承包、租赁等关系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争议,若招用劳动者的为原用人单位,以该用人单位为主体;若招用劳动者的为承包、租赁单位(本单位职工除外),以承包、租赁单位为主体;如果招用劳动者的为个人,因主体资格不合法,不属于劳动争议。

网络问政

网络问政

网络问政,网络民主的正在兴起,谈谈你的看法在互联网兴起之前,中国的民意表达渠道主要是通过所在选取的人民代表,向所在地区的人大反映;其次是通过所在单位或地方的党组织(基层党支部或党委)向上级反映情况;再就是通过各级政府和地方党委直至中央的信访机构,向上级反映情况。

以上这些是通常所走的正规渠道。

《随着网络发达,民意可以通过网络来反映,也可以通过新闻媒体来表达了。

》网络问政,就是政府通过互联网做宣传、做决策,了解民情、汇聚民智,以达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从而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公众通过互联网直接和深入地参与到了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的各个方面,其广度和深度在中国政治过程中是前所未有的。

它具有直接性,自由平等性,快速性,廉价性等特点》网络民主一般是指公众以网络空间为场所,基于计算机网络技术的数字互动,积极表达政治意愿、参与政治事务的一种新型民主形式。

《中国的网民已达3亿多,居世界第一位,网络媒体和交流平台迅速兴起,“强国论坛”、“天涯社区”,以及党和各级政府开通的官方网站,为网民提供了民意表达和政治参与的平台。

网民可以通过它们直接表达自己对公共事务的看法,网民问政、议政、参政的热情不断高涨,影响力也越来越大。

“网络民主”由此产生并影响着社会生活。

》请看这幅图,胡锦涛总书记通过人民网与网友在线交流,问候网友,倾听民意,指出互联网是“做事情、做决策,了解民情、汇聚民智的一个重要渠道,非常关注网友们提出的一些建议、意见”。

《在改革开放30周年之际,在抗震救灾取得阶段性胜利和奥运盛会即将到来之际,最高领导人第一次通过互联网接受公众提问对话,》总书记此举堪称具有丰富的时代内涵,开启了中国从党内民主到人民民主的一个崭新时代。

《如今网络成为民众参政议政新渠道,民众可以在网上论坛、博客、微博等发表自己的意见》,新华网以及搜狐网、腾讯网等各大网站相继推出的“总理请听我说”、“我有问题问总理”、“为省部委建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征集”等互动平台,吸引了数以亿计的网民积极参与。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案件提级管辖和再审提审工作的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案件提级管辖和再审提审工作的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案件提级管辖和再审提审工作的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3.09.28•【字号】•【施行日期】2023.09.28•【效力等级】•【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加强和规范案件提级管辖和再审提审工作的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案件提级管辖和再审提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完善案件提级管辖、再审提审工作机制,结合全市法院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提级管辖第一条下级人民法院对已经受理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认为属于下列情形之一,不宜由本院审理的,应当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审理:(一)涉及重大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二)在辖区内属于新类型,且案情疑难复杂的;(三)具有诉源治理效应,有助于形成示范性裁判,推动同类纠纷统一、高效、妥善化解的;(四)具有法律适用指导意义的;(五)上一级人民法院或者其辖区内人民法院之间近三年裁判生效的同类案件存在重大法律适用分歧的;(六)由上一级人民法院一审更有利于公正审理的。

上级人民法院对辖区内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认为属于上述情形之一,有必要由本院审理的,可以决定提级管辖。

第二条当事人认为案件属于本实施细则第一条所列情形之一,向原受诉人民法院申请提级管辖的,应当于原受理案件答辩期届满前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

申请书应当载明具体情形及理由,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原受诉人民法院经审查,不同意报请提级管辖的,应当以口头或书面方式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以口头方式告知的,应当记录在案。

第三条下级人民法院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提级管辖的案件,应当经本院院长或者分管院领导批准,以书面形式请示。

请示应当包含案件基本情况、报请提级管辖的事实和理由等内容,并附必要的案件材料。

第四条民事、行政第一审案件报请提级管辖的,应当在当事人答辩期届满后,至迟于案件法定审理期限届满三十日前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报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办理执行监督案件的规定(试行)》的通知-渝高法〔2019〕193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办理执行监督案件的规定(试行)》的通知-渝高法〔2019〕193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办理执行监督案件的规定(试行)》的通知正文:----------------------------------------------------------------------------------------------------------------------------------------------------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办理执行监督案件的规定(试行)》的通知渝高法〔2019〕193号各中、基层人民法院,本院相关部门:为规范办理执行监督案件,依法保障执行案件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等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市高法院研究制定《关于办理执行监督案件的规定(试行)》,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2019年11月29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执行监督案件的规定(试行)为规范执行监督案件办理工作,依法保障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等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全市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一般规定第一条执行案件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存在不当或错误情形,或者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执行异议、复议裁定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监督。

人民法院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依职权进行监督。

第二条人民法院对正在办理的和已经办结的执行案件均可进行监督。

第三条人民法院对执行案件进行监督的,应当立案办理。

不得以信访交办、业务指导、案件协调等方式代替监督。

第四条市高法院监督全市各级法院执行工作,中级法院监督本院及辖区基层法院执行工作,基层法院监督本院执行工作。

市高法院可以指令中级法院立案监督基层法院执行工作。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巫溪县法院
cqwxfy@
江津区法院
cqjjfy@
石柱县法院
szxrmfy@
合川区法院
cqhccourt@
秀山县法院
xsfy@
永川区法院
cqycfy@
酉阳县法院
cqyyxfy@
垫江县法院djxfy@ Nhomakorabea江北区法院
cqjbfy@
武隆县法院
wlfy@
沙坪坝区法院
spbfy@
忠县法院
zxfy@
九龙坡区法院
cqjlpfy@
开县法院
cqkxfy@
南岸区法院
cqnafy@
云阳县法院
cqyyfy@
北碚区法院
cqbbqfy@
奉节县法院
fjfyyz@
渝北区法院
cqybfy@
巫山县法院
cqwsfy@
巴南区法院
bnfy@
市高法院
qfengjudge@
綦江区法院
cqqjfy@
市一中法院
yz@
大足区法院
cqdzfy@
市二中法院
zjfyoffice@
铜梁县法院
tlyzyx@
市三中法院
cqszfy@
潼南县法院
tnfy@
市四中法院
cq4zyyz@
荣昌县法院
cqrcfyyz@
市五中法院
cqwzy2008@
璧山县法院
bsfy@
万州区法院
cqwzfy@
梁平县法院
cqlpfy@
长寿区法院
csqfy@
彭水县法院
cqpsfy@
涪陵区法院
flqrmfy@
城口县法院
ckfyyz@
黔江区法院
cqqjrmfy@
南川区法院
cqncfy@
渝中区法院
yzfy@
丰都县法院
cqfdfy@
大渡口区法院
ddkfy@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