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及市政设施损坏赔偿费常用收费标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道路占用费挖掘修复费管理办法
公安交警部门同意。
第六条占道费标准按所占道路等级、占道类型(经营性、非经营性或其他 占道)及使用性质等因素确定。
挖掘修复费标准按道路的结构、使用年限、损坏程度及当年材料费等因素 确定。
第七条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 竣工后3年内不得挖掘;因特殊情况需要挖掘的,须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并依照 城市道路挖掘修复收费标准中规定的建筑周期系数加收挖掘修复费。
1cm1±0.01
水泥混凝土不分道路等级每增减1cm1±0.001
2、基层调整系数:沥青混凝土快速、主干道每增减1cm1±
0.006
次干道每增减1cm1±0.01
水泥混凝土不分道等级每增减1cm1±0.001
注:
适用路面结构厚度
单位:厘米
道路种类沥青砼面层水泥砼面层黑色碎石沥青灌入水泥稳定层6%(4%)
(2)每年11月至次年3月开挖城市道路需乘冬季系数,冬季系数为2.00。
2.若挖掘后方砖、路沿石等无破损,可重复利用,修复收费应扣除此项材料 款。
3.挖掘时损坏其它市政设施,按实际需要收取修复费用。
二、路面工程实际结构与规定标准结构(详见后表)不同时,基价按下列系
数调整:
1•面层调整系数:沥青混凝土快速、主干路每增减1cm1±0.0:次干路每增减
治区财政厅核定、调整。挖掘修复收费标准由自治区建设厅征得自治区财 政厅、物价局同意后制定、调整,并报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物价局备案。
第十条占道费的10%留作收费单位的业务支出及科研、人才培训等使用;3%上缴所在地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上缴自治区建设厅,用于城市市政综合管 理。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及市政设施损坏赔偿费常用收费标准
148
114
103
83
30
道路(街)标志牌
块
3353
2579
2345
1876
31
公里桩、五百米桩
套
1165
897
815
652
32
交通信号灯
组
3000
33
10米热浸锌金属单臂灯杆
根
2295.23
34
12米热浸锌金属单臂灯杆
根
2664.67
35
10米热浸锌金属双臂灯杆
根
2395.23
36
12米热浸锌金属双臂灯杆
根
3064.67
37
9米水泥电杆
根
1198.93
38
10米水泥电杆
根
1598.57
39
水泥电杆坑开挖
根
117.82
40
BV- 1×6mm2铜芯导线
米
3.62
41
BV- 1×10mm2铜芯导线
米
10.92
42
BV- 1×16mm2铜芯导线
米
14.92
43
BV- 1×25mm2铜芯导线
米
21.03
44
BV- 1×35mm2铜芯导线
60
路灯检查井(1000×1000×1200内)(含开挖、制作)
套
810.00
备注:以上市政设施价格不包含机械拆除、搬迁等费用,拆迁、施工原则上由申请单位严格按照规划要求、设计进行施工。经协商,也可由主管部门负责安排专业队伍施工。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及市政设施
损坏赔偿费收费标准
序号
项目
单位
赔偿标准(元)
道路挖掘修复费和道路桥梁设施损害赔偿费收费标准
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文件 市政公路管理 规费 〔 2010 〕 19 号 关于规范道路挖掘修复费和道路桥梁设施损害赔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道桥处、市内六区市政局、新四区建委:近几年来,随着市政道路设施不断提升建设水平,推广应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一些旧有市政道路设施相继淘汰。国家制定了新的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对市政道路设施高效能管理的要求,规范道路挖掘修复费和道路、桥梁设施损害赔偿费收费标准。根据《天津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50条“道路设施和桥梁设施的损坏赔偿标准、超重车辆过桥损失补偿费、管线过桥损失补偿费、道路挖掘修复费的标准,由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市物价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规定,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重新核定道路挖掘修复费和道路、桥梁设施损害赔偿费收费项目及标准(详见附件1、附件2)。原(1995)市政局定字250号、市政局规费[1998]54号、市政局规费[2000]67号文件同时废止。二、上述收费为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时使用市财政局统一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证。收费收入纳入相应财政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三、收费单位要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收费,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并认真执行收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四、其它区、县市政道路管理部门可参照执行。五、接此文件后,请各单位及时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六、本通知自2010年2月1日起执行。特此通知。附件:1、道路挖掘修复费收费标准 2、道路、桥梁损害赔偿费收费标准 二○一○年元月十九日 主题词: 财政 收费 标准 通知 ( 共印80份 ) 抄送: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政公路行业管理办公室, 局财务处、管理处、审计处、法规处,各区县发改委(物价局)、财政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办公室 2010年1月19日印发
重庆市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及市政设施损坏赔偿费标准
重庆市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及市政设施损坏赔偿费标准重庆市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及市政设施损坏赔偿费标准一、背景介绍在城市建设和维护过程中,为了进行道路维修、管线铺设等工作,不可避免地需要占用道路,并存在挖掘和损坏市政设施的风险。
为了明确相关法规和规定, 以及保障公平合理的赔偿原则,特制定本。
二、占用挖掘范围及责任1. 占用挖掘范围细分:a) 中心城区道路占用挖掘b) 城市二级及以下道路占用挖掘c) 高速公路占用挖掘d) 市政设施损坏2. 占用挖掘责任:a) 中心城区道路占用挖掘责任主体b) 城市二级及以下道路占用挖掘责任主体c) 高速公路占用挖掘责任主体d) 市政设施损坏责任主体三、赔偿费标准1. 中心城区道路占用挖掘赔偿费标准:a) 围挡费用b) 施工时间费用c) 桥梁施工费用d) 路面恢复费用2. 城市二级及以下道路占用挖掘赔偿费标准:a) 施工时间费用b) 桥梁施工费用c) 路面恢复费用3. 高速公路占用挖掘赔偿费标准:a) 施工时间费用b) 桥梁施工费用c) 路面恢复费用4. 市政设施损坏赔偿费标准:a) 损坏设施修复费用b) 施工时间费用四、附则1. 罗列出本所涉及附件如下:a) 相关法规法律文件b) 占用挖掘赔偿费计算表格2. 罗列出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a) 城市道路:指位于城市内的供车辆和行人通行的道路。
b) 中心城区:指城市的主要商业和行政中心区域。
c) 城市二级及以下道路:指不属于中心城区的城市道路。
d) 高速公路:指划定了专用车道、设有收费站的道路。
e) 市政设施:指城市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的公共设施,如水、电、气管道、下水道等。
以上是重庆市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及市政设施损坏赔偿费标准的详细内容。
请按照此执行相关占用挖掘和赔偿工作,以确保合法合规,并保障公共设施的完整性与安全性。
1、本所涉及附件如下:a) 相关法规法律文件b) 占用挖掘赔偿费计算表格2、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a) 城市道路:指位于城市内的供车辆和行人通行的道路。
损坏市政设施赔偿费收取标准
损坏市政设施赔偿费收取标准 11编号丨项 目丨计量单位 1 1 1 1 1|赔偿标准|1 1 11 r 01 1在城市道路上漫流污水损坏 1II|每日或堵| 5 0- 2 0 0元丨路面,堵塞下水管道者丨塞一次丨 丨1 1 1 1 11 10 2丨在道路上洗刷机动车辆,损 I II|辆次 | 2 0〜10 0元1坏路面者 111 1| 1 I I 1r03 |在道路上取土、倒土或倾倒 1 I I|每次 | 10~100元 | 丨有损路面的杂物者 |1 1 || 1 I I 1r0 4 |机动车辆在人行道上停、 1 I I|每平米 | 2 0~ 40元 |丨驶,损坏人行道板 I1 1 || I I I 1r0 5 |因车辆载物拖划路面,随意 1 I I|每平米 | 2 0~ 40元1试刹车,致使路面受损者 I1 1 || I I I 1rI 损坏或偷盗桥栏、路标、I 1 I I||06 |下水管道、井盖、人行道 | |按工程造价赔偿 | 1 |板、平侧石等市政设施 |1 1 ||I I I 1r0 7 |损坏或偷盗路灯灯具、灯架、 1 I I| |按设施造价赔偿 | 丨灯杆以及电器、控制设备 | 1 1 ||I I I 1 r0 8 |损坏、偷盗堤防设施|1 1 1 II|按工程造价赔偿 |I I II违章罚款标准车辆载物拖划路面,随意试 刹车,致使路面受损者1 1编号丨项 目1计量单位1 1 1 |1处罚标准 丨111r丨未经批准延期占用道路和擅 1 1平方米/日 1按占用道路收费标 I1自扩大面积者 丨I 准增收2倍,并限 I11丨期改正。
1 1 1I11 1 1 1丨擅自破路者 1平方米 丨按开挖道路收费标 丨1 1丨准增收5倍。
1 1 1 I11 1丨私自接下水管道,堵塞下水 r I 米1丨按实际工程造价的 I1管道者 11 1 1 2〜3倍。
I1r1沿街单位、个人在城市道路r r 1次 I 2 0 r r〜100元I1 1上乱倒污水者 丨1 1I I1 r1在城市道路上洗刷车辆者 1 1 r rI 辆次I20r r〜100元 I1r1在道路上取土、倒土、倾倒 r r 1次 I 10r r〜1 00元I丨有损路面的杂物者 丨1 1 II1r1机动车辆在人行道上停、驶 r r 1次I 10r r〜3 0元 I1者丨丨1 LI1□TITTTTTT丨损坏或偷盗桥栏、路标、下丨水管道、井盖、人行道板、1平侧石等市政设施丨按实际工程造价的丨2〜3倍1 1 .1 r丨私自接路灯电源者1 11 1100〜300元1 1 .1 r1丨损坏或偷盗路灯灯具、灯架、1 11 1按实际工程造价的丨丨灯杆以及电器、控制设备者1 1丨2〜3倍1 11 r丨损坏或偷盗排水堤坝、设施1 1丨按实际工程造价的1者丨 2 -1 17倍1 1。
城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收费标准1临时占用城道路收费标准依据
12000元
¢600-¢800
处
24000元
¢1000
处
40000元
¢1200-1500
方(圆)形检查井
座
3399.20元
雨水井
座
687.20元
不锈钢扶手栏杆(柱)
米
436元
砼扶手栏杆(柱)
米
204.80元
钢管扶手栏杆(柱)
米
256.80元
汉白玉等石材护栏
米
2656元
管线过桥(含人行地道、天桥等)
备注
石材人行道
平方米
440元
石材包括麻石、花岗岩等
余土堆放
米·天
8元
超重车、履带车过桥或进入市区道路维护费
米·次
60吨以上:0.16元
60吨以下:0.8元
㈢在城市道路和桥梁上架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收费标准:
项目
单位
费用标准
备注
沥青路面
平方米
328元
水泥砼路面
平方米
272元
彩色人行道板
平方米
168元
广场砖人行道板
平方米
344元
普通人行道板
平方米
86.40元
水泥砂浆抹面人行道
平方米
51.20元
土质人行道
平方米
36元
路沿石
米
76.80元
¢500以下下水道
米
921.60元
¢600800下水道
米
1164.80元
¢10001500下水道
米
6508.80元
单位排水管理涵接入城市排水管网
处
6400元
¢500以下(含¢500)
破损公路赔补偿费和占用费、服务费收费项目及标准
普通树种
厘米(距地
10
2
石灰、工业废渣稳定类和级配碎石、砾石基层
平方米
80
1米处围径)
3
天然砂砾、泥灰结碎石基层
平方米
60
13
珍贵树种
按现行价格两倍收取
三
路基
立方米
100
14
草皮
平方米
10
四
防护工程
七
占用公路补偿费
1
干砌挡土墙
平方米
150
1
占用公路用地
延米
8000(国道)
2
浆砌挡土墙
平方米
200
破损公路赔补偿费和占用费、服务费收费项目及标准
湘价费[2002]44号、湘价费[2006]165号、湘价函[2004]95号
序号
收费项目名称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序号
收费项目名称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元)
(元)
一
路肩、路面
15
桥梁主体结构
按加固恢复设计预算价收取
1
水泥混凝土路面、路肩
平方米
340
16
隧道
2
沥青混凝土路面、路肩
5000(省道)
3
泥混土挡土墙
平方米
300
3000(县道)
4
石砌边坡
平方米
100
2
临时性占用公路(含路面、路肩、公路用地,以一年为限)
平方米·天
2
5
预制块边坡
平方米
80
3
跨越、穿越公路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
米
300
6
土质边坡
平方米
30
市政设施损坏赔偿费项目及标准
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市政设施损坏赔偿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市)市政(建设、城管)行政主管部门、委属市政设施管理单位: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03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公告》规定,我委将原《市政设施损坏修复费项目及标准》进行了调整,并将其名称调整为"市政设施损坏赔偿费"。
现将调整后的《市政设施损坏赔偿费项目及标准》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原市市政局《关于调整重庆市市政设施损坏修复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渝市局11998)158号)和《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增重庆市市政设施损坏修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渝市政管委[2001]2号)同时废止。
附件:1、编制说明2、市政设施损坏赔偿项目及标准编制说明一、"市政设施损坏赔偿费",是按照行政法规《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依法设定的收费项目。
《条例》规定其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同级财政、物价主管部门备案。
为此,我委根据当前市政工程设施维护管理的实际,依法对原市政设施损坏修复费项目和标准进行了修改调整。
二、本次调整收费项目和标准,是在1998年和2001年先后两次修改调整《市政设施损坏修复费项目和标准》基础上的再次修改调整。
一是调整了收费名称。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03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所公布的收费项目名称,将原"市政设施损坏修复费"调整为与《公告》所列名称相一致的"市政设施损坏赔偿费"。
二是调整了部分收费项目和标准。
根据市政设施目前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养护维修成本提高的实际,同时按照1999年《重庆市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和2004年度我市价格水平,对部分"市政设施损坏赔偿费"项目和标准进行了调整。
挖掘城市道路修复费收费标准
、至年(含年)按照市政设施重置价的倍收取;
、至年(含年)按照市政设施重置价的倍收取。
()新建、扩建、改建城市道路年以上的挖掘修复费按市政设施重置价收取。
()大修城市道路年内的挖掘修复费:
、年以内(含年)按照市政设施重置价的倍收取;
、至年(含年)按照市政设施重置价的倍收取;
挖掘城市道路修复费收费标准
序号
收费项目
单位
计费单位(元)
收费标准(元)
批准收费的机关及文号
市政公用设施赔偿费
市政设施重置价
按市政设施重置价计收
川价字非[]号
沥青砼路面
快速路及主干道
㎡
其他道路
㎡
水泥砼路面
快速路及主干道
㎡
其他道路
㎡
人行道
水泥砼砖
㎡
艺术砼
㎡
石材砖
㎡
路缘石
水泥砼路缘石
水泥砼嵌边石
石材路缘石
、至年(含年)按照市政设施重置价的倍收取。
桥梁防撞墙
桥梁栏杆
金属材质栏杆
钢筋砼栏杆
石材栏杆
声屏障
㎡
桥梁涂装层
一类涂装(氟碳漆)
㎡
二类涂装(普通漆)
㎡
桥梁艺术装饰
㎡
桥梁标志标牌
桥梁标牌
个
标牌立柱
根
道桥隔离设施
机非隔离护栏
中央隔离护栏
石材类隔离墩
个
金属隔离柱
个
防撞桶
个
其他市政设施
按市政设施重置价的赔偿
市道路年内的挖掘修复费:
重庆市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市政赔偿收费标准
3 普通沥青砼路面
改性沥青砼路面
沥青表处路面
条板石路面
泥结碎石路面
2 道路条石边沟 m
3
道路块片石边沟、 天沟
m
4 三合土路肩
㎡
5
素色机制方块人行 道
6
彩色方块人行道 (一般型)
㎡
7
光良心彩色方块人 行道
8 盲道砖人行道
9 广场砖人行道
10 花岗石拼相人行道
11 花岗石地砖人行道
12 青板石人行道
444
102 83
114 138
98 24 621 651 1337 156 79 130 93 101 63 183 190
81 66 91 110 79 19 496 521 1070 125 63 104 75 81 50 146 152
6020 880 926
4630 677 712
4209 615 647
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及 市政设施损坏赔偿费标准的通知
渝价〔2009 〕442 号
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各区、县(自治县)物价局、财政局: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和市政设施损坏赔偿收费标
准的通知》(渝价[2008]518 号)文于2009 年12 月31 日试行期满。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 如下:
,并按规定将收费项目、标准进行
市财政局渝价[2008] 518 号文件同
准
○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收费标准
附件: 备注
新建、改建、扩建和大修 道路提起挖掘的,收费标
准按第二条执行 挖掘深度超过1.5米,每超 过1.5米,每超深0.5米增 收20%,不足0.5按0.5米计 算
市政设施损坏赔偿费项目及标准
市政设施损坏赔偿费项目及标准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市政设施损坏赔偿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市)市政(建设、城管)行政主管部门、委属市政设施管理单位: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03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公告》规定,我委将原《市政设施损坏修复费项目及标准》进行了调整,并将其名称调整为"市政设施损坏赔偿费"。
现将调整后的《市政设施损坏赔偿费项目及标准》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原市市政局《关于调整重庆市市政设施损坏修复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渝市局11998)158号)和《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增重庆市市政设施损坏修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渝市政管委[2001]2号)同时废止。
附件:1、编制说明2、市政设施损坏赔偿项目及标准编制说明一、"市政设施损坏赔偿费",是按照行政法规《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依法设定的收费项目。
《条例》规定其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同级财政、物价主管部门备案。
为此,我委根据当前市政工程设施维护管理的实际,依法对原市政设施损坏修复费项目和标准进行了修改调整。
二、本次调整收费项目和标准,是在1998年和2001年先后两次修改调整《市政设施损坏修复费项目和标准》基础上的再次修改调整。
一是调整了收费名称。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03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所公布的收费项目名称,将原"市政设施损坏修复费"调整为与《公告》所列名称相一致的"市政设施损坏赔偿费"。
二是调整了部分收费项目和标准。
根据市政设施目前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养护维修成本提高的实际,同时按照1999年《重庆市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和2004年度我市价格水平,对部分"市政设施损坏赔偿费"项目和标准进行了调整。
道路占用挖掘及市政设施损坏赔偿标准
附件一
道路占用挖掘及市政设施损坏赔偿标准
附件二
照明设施损坏赔偿标准
附件三
园林绿化及设施损坏赔偿标准
表1:
损坏园林绿化设施赔偿标准
表2:
损坏园林树木、花草赔偿标准
表3:
绿地补偿费标准
表4:
树木砍伐、移植、修剪补偿费用
说明:
1、古树名木、珍稀名贵树木补偿费用另议;
2、干径指地面以上130厘米处树干直径;
3、地径指植物主干基部的直径;
4、园林绿化设施和花卉损坏按市场价计算。
备注:以上赔偿栏目未设置的市政、照明、园林设施的赔偿,按照损坏时遂宁市所采用的计价定额和实际市场价格计算的费用的150%为赔偿标准。
市政设施损坏赔偿费项目及标准
市政设施损坏赔偿费项目及标准在城市中,市政设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市民提供各种便利和服务。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这些市政设施可能会受到损坏,这给市政部门增加了一项任务,即确定损坏赔偿费项目及标准。
本文将探讨市政设施损坏赔偿费项目及标准的相关问题。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市政设施损坏赔偿费项目的内容。
市政设施主要包括道路、桥梁、排水系统、公共交通设施等。
当这些设施遭受损坏时,损坏赔偿费项目包括设施维修或更换费用、人工费用、材料费用等。
根据具体情况,也可以包括其他相关费用,如交通疏导费用、临时设施费用等。
其次,我们需要确定市政设施损坏赔偿费的标准。
市政设施损坏赔偿费的标准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包括损坏程度、损坏原因、设施的年限等因素。
通常,市政部门会建立相应的计算方法和标准,以确保损坏赔偿费的公正和合理。
关于市政设施损坏赔偿费的计算,一种常见的方法是采用设施残值和折旧计算公式。
设施残值是指设施损坏后的剩余价值,折旧是指设施价值按照一定比例逐年减少的过程。
根据设施的残值和折旧程度,可以计算出相应的赔偿费用。
此外,市政设施损坏赔偿费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的影响,如损坏给市民带来的影响和损失。
如果市政设施的损坏导致交通拥堵、生活不便或者造成其他经济损失,赔偿标准应该相应提高。
市政部门在确定损坏赔偿费标准时,也需要充分考虑这些因素,确保市民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对于市政设施损坏赔偿费的支付责任,一般由损坏设施的责任方承担。
责任方可以是个人、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他们应当在一定时间内支付相应的赔偿费用。
如果责任方无法支付或者拖延支付,市政部门可以采取法律手段来保障赔偿的实施。
最后,我们需要强调市政设施损坏赔偿费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市政设施的正常运行对于城市的发展和市民生活至关重要,必须保证设施的完好和安全。
通过建立明确的损坏赔偿费项目及标准,可以激励责任方更加重视和保护市政设施,同时也能够及时修复受损设施,提高城市运行的效率和质量。
重庆市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及市政设施损坏赔偿费标准
重庆市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及市政设施损坏赔偿费标准一、收费对象收费对象是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和损坏市政设施的单位及个人。
二、收费主体收费主体是市市政委所属市政设施管理局、路桥收费管理处、城市照明管理局、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建设、城管)行政主管部门、市政设施管理单位。
三、收费标准(一)重庆市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及市政设施损坏赔偿费收费标准详见附表。
(二)根据《重庆市管线工程规划管理办法》的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五年内不得开挖。
特殊情况需要挖掘的,应当办理相应的批准手续。
在工程竣工之日起一年内挖掘的,按本标准的五倍缴纳挖掘修复费;在工程竣工之日起一年以上两年以内挖掘的,按本标准的四倍缴纳挖掘修复费;在工程竣工之日起两年以上叁年以内挖掘的,按本标准的三倍缴纳挖掘修复费;在工程竣工之日起叁年以上肆年以内挖掘的,按本标准的二倍缴纳挖掘修复费;五年期满之日起按本标准交纳挖掘修复费。
大修的城市道路三年内不得开挖,特殊情况需要挖掘的,应当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在工程竣工之日起一年内挖掘的,按本标准的三倍缴纳挖掘修复费;在工程竣工之日起一年以上两年以内挖掘的,按本标准的二倍缴纳挖掘修复费;在工程竣工之日起两年以上三年以内挖掘的,按本标准的一倍缴纳挖掘修复费。
三年期满之日起按本标准交纳挖掘修复费。
(三)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开挖面积计算方法,按实际开挖面积乘以系数1.2。
(四)实施架空线下地或因管道线损毁危及公共安全,需开挖道路抢险排危的按本标准赔偿。
(五)车辆因载物或其它原因拖刮、砸伤路面面层的,按城市道路赔偿标准中“挂伤赔偿”的相应项目执行。
四、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按规定将收费项目、标准进行公示,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本收费标准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原市物价局、市财政局渝价[2008]518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重庆市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及市政设施损坏赔偿费收费标准。
道路占用挖及市政设施损坏赔偿标准
附件一
道路占用挖掘及市政设施损坏赔偿标准
附件二
照明设施损坏赔偿标准
附件三
园林绿化及设施损坏赔偿标准
表1:
损坏园林绿化设施赔偿标准
表2:
损坏园林树木、花草赔偿标准
表3:
绿地补偿费标准
表4:
树木砍伐、移植、修剪补偿费用
说明:
1、古树名木、珍稀名贵树木补偿费用另议;
2、干径指地面以上130厘米处树干直径;
3、地径指植物主干基部的直径;
4、园林绿化设施和花卉损坏按市场价计算。
备注:以上赔偿栏目未设置的市政、照明、园林设施的赔偿,按照损坏时成都市所采用的计价定额和实际市场价格计算的费用的150%为赔偿标准。
河南省损坏公路及其附属设施赔偿收费标准
河南省损坏公路及其附属设施赔偿收费标准河南省损坏公路及其附属设施赔偿收费标准索引号:G0A066-0701-2009-00001发布机构:公路局文件编号:--生成日期:2009-09-29 发布日期:2009-09-29 公开内容收费标准:序号收费项目计费单位收费标准1 水泥路面元/平方米1002 沥青路面元/平方米603 砂石路面元/平方米304 挖掘路基土元/立方米405 挖填边沟元/米106 水泥涵洞直径元/0.3-0.5米每节200-3507 桥栏扶手元/米408 桥栏花板元/块40-609 指路牌元/块150-200 / 反光的300-35010 铁质施工标志牌元/块100-120 / 反光的150-20011 地名牌分界牌元/块6012 公路界桩元/根4013 里程牌元/块8014 百米桩元/根2015 反光导向柱元/根5016 其他标志(如三角形园指示、禁行标志)元/块8017 悬挂式水泥杆元/根22018 砌挡土墙元/平方米8019 干砌挡土墙元/平方米6020 柱式护栏示警桩元/根40-6021 路缘石元/块3022 镶边带元/米23 倾倒垃圾元/立方米24 搭棚设摊元/平方米/天4-10 (限期拆除经批准临时占用公路25 水泥路油路路面路肩元/平方米/天1-226 砂石路面(肩)元/平方米/天1-1.527 边沟元/平方米/天0.5-1在公路上试车(指修理厂家)28 1吨以下的元/台2029 1.1吨至2.4吨元/台3030 2.5吨至3.9吨元/台4031 4吨以上的元/台50损坏公路行道树33 根径5厘米以下的元/株20-4034 根径5.1-10厘米元/株40-6035 根径10.1-15厘米元/株80-10036 根径15.1-20厘米元/株100-12037 根径20.1厘米以上元/ 株150-20038 矮林、花卉元/平方米10-2039 在行道树上挂广告类牌,剃枝影响生长的元/处20(限期清除)注:1、损坏名贵花木(如雪松、刺柏、国槐、大汝叶震、龙柏等)按直接经济损失赔偿;2、对滥伐、盗窃行道树的单位和个人,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细则》第22条、第23条、第25条、第26条的有关规定处理;3、超限运输按交通部(89)交工字699号文第五条、第十五条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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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
130
118
94
4
彩色方块人行道(一般型)
m2
197
152
138
110
5
盲道砖人行道
m2
239
18相人行道
m2
437
336
306
245
7
花岗石地砖人行道
m2
628
483
439
351
8
水泥砼路缘
m
146
112
102
81
9
条石路缘石
m
119
91
83
66
10
一般道路边沟、天沟
18
钢筋砼篦进水口
座
1033
795
723
578
19
石篦进水口
座
1064
818
744
595
20
钢筋砼进水篦
块
135
103
94
75
21
断面600*900mm以内石沟(管)
m
3176
2443
2221
1777
流水面埋深按2米计,超过2米每增0.5米增收15%,不足0.5米按0.5米计
22
断面600*900mm至900*1200mm石沟(管)
-5
条板石路面
m2
854
657
597
478
挖掘深度超过1.5米,每超深0.5米增收20%,不足0.5米按0.5米计算
-6
泥结碎石路面
m2
129
99
90
72
挖掘深度超过1.5米,每超深0.5米增收20%,不足0.5米按0.5米计算
2
三合土路肩
m2
147
113
103
82
三合土人行道按此价60%计收
3
素色机制方块人行道
60
路灯检查井(1000×1000×1200内)(含开挖、制作)
套
810.00
备注:以上市政设施价格不包含机械拆除、搬迁等费用,拆迁、施工原则上由申请单位严格按照规划要求、设计进行施工。经协商,也可由主管部门负责安排专业队伍施工。
米
40.40
52
VV- 1×50mm2铜芯电缆内
米
57.84
53
VV- 1×70mm2铜芯电缆内
米
66.40
54
铜芯电缆热缩护套
只
802.76
55
铜芯电缆安普线夹
只
82.70
56
路灯油开关
台
1070.01
57
路灯配电箱
台
7464.18
58
路灯三遥终端控设备
台
22482.75
59
路灯三遥终端遥控箱
台
24454.01
m
3821
2939
2672
2138
流水面埋深按2米计,超过2米每增0.5米增收15%,不足0.5米按0.5米计
23
断面900*1200mm以内钢筋砼沟道(管)
m
4706
3620
3291
2633
流水面埋深按2米计,超过2米每增0.5米增收15%,不足0.5米按0.5米计
24
石拱沟,涵1200*1800mm以内
米
26.42
45
BV- 1×50mm2铜芯导线
米
35.13
46
BV- 2×1.5mm2铜芯导线
米
4.29
47
BV- 2×2.5mm2铜芯导线
米
5.34
48
VV- 1×10mm2铜芯电缆内
米
22.60
49
VV- 1×16mm2铜芯电缆
米
27.69
50
VV- 1×25mm2铜芯电缆内
米
35.45
51
VV- 1×35mm2铜芯电缆内
m
34
26
24
19
土质取下限,石质取上限。
11
水泥砼堡坎、护面墙
m3
1913
1471
1337
1070
带有装饰性堡坎增收50%。
12
浆砌片石护坡
m2
223
172
156
125
13
污染路面-沥青砼路面
m2
272
209
190
152
污染物包括废污水、油污、酸类及其他化学物质等。不足1平米按1平米计取。
14
检查井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及市政设施
损坏赔偿费收费标准
序号
项目
单位
赔偿标准(元)
备注
快速
干道
主干道
次干道
基价
基价*1.7875
基价*1.375
基价*1.25
1
道路路面
挖掘深度超过1.5米,每超深0.5米增收20%,不足0.5米按0.5米计算
-1
普通水泥砼路面
m2
444
342
311
249
挖掘深度超过1.5米,每超深0.5米增收20%,不足0.5米按0.5米计算
m
5954
4580
4164
3331
流水面埋深按2米计,超过2米每增0.5米增收15%,不足0.5米按0.5米计
25
道路隔离墩
个
760
585
532
425
26
普通水泥砼标志牌、路牌
块
780
600
545
436
27
道桥警示标牌
块
342
263
239
192
28
彩色磨石地面
m2
192
147
134
107
29
PVC管
根
3064.67
37
9米水泥电杆
根
1198.93
38
10米水泥电杆
根
1598.57
39
水泥电杆坑开挖
根
117.82
40
BV- 1×6mm2铜芯导线
米
3.62
41
BV- 1×10mm2铜芯导线
米
10.92
42
BV- 1×16mm2铜芯导线
米
14.92
43
BV- 1×25mm2铜芯导线
米
21.03
44
BV- 1×35mm2铜芯导线
座
6020
4630
4209
3368
井深2米内,超过2米每增0.5米增收10%,不足0.5米按0.5米计,不含井盖
15
钢纤维井盖
套
940
723
657
526
只损坏井盖按此标准45%计取
16
复合井盖
套
1120
861
783
626
只损坏井盖按此标准45%计取
17
钢纤维井盖
套
1073
825
750
600
只损坏井盖按此标准45%计取
-2
钢纤维水泥砼路面
m2
463
356
324
259
挖掘深度超过1.5米,每超深0.5米增收20%,不足0.5米按0.5米计算
-3
普通沥青砼路面
m2
378
291
264
211
挖掘深度超过1.5米,每超深0.5米增收20%,不足0.5米按0.5米计算
-4
改性沥青砼路面
m2
507
390
355
284
挖掘深度超过1.5米,每超深0.5米增收20%,不足0.5米按0.5米计算
m
148
114
103
83
30
道路(街)标志牌
块
3353
2579
2345
1876
31
公里桩、五百米桩
套
1165
897
815
652
32
交通信号灯
组
3000
33
10米热浸锌金属单臂灯杆
根
2295.23
34
12米热浸锌金属单臂灯杆
根
2664.67
35
10米热浸锌金属双臂灯杆
根
2395.23
36
12米热浸锌金属双臂灯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