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大唐国际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设备障碍和异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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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制度介绍随着现代化程度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电厂被建立,电厂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在生产过程中,电厂设备可能会出现各种缺陷,例如机器故障、电器故障、泄露等。

如果这些缺陷不被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会导致电厂设备损坏,生产停滞,甚至人身安全问题。

因此,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制度内容缺陷分类及登记电厂设备缺陷需要分类登记,以便进行有效的管理和追踪。

缺陷分类应该根据影响范围、严重程度、缺陷类型和维修周期等因素进行划分。

所有缺陷需要登记到制定好的缺陷管理系统中,记录缺陷的性质、位置、原因、处理方法及处理结果等信息。

缺陷评估和处理对于登记的缺陷进行评估和处理是制定这个制度的主要目的。

缺陷评估需要基于评估标准,对缺陷进行严格的评定,以确定缺陷的优先级和紧急性。

紧急缺陷需要立即处理,而一般缺陷可以根据维修周期安排时间进行处理。

缺陷处理需要明确指定责任人,对缺陷进行分析、定位,并制定合理的处理方案。

同时,要跟踪处理过程,确保问题得以解决。

处理结果需要记录并不断更新,以提高管理效率。

缺陷预防缺陷管理不仅是对已知缺陷的处理,还需要对可能存在的缺陷进行预防和控制。

制度应该规定缺陷预防措施的实施,例如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设备,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员工技能和安全意识。

维修记录和归档维修记录是缺陷处理的一部分,它可以提供历史数据以进行后续的评估和决策。

维修记录需要包含维修时间、维修人员、维修内容、维修用品等信息,并按照规定进行归档存档。

制度执行和监督制度执行和监督是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应指定专人负责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制度执行人员应确保缺陷及时登记、评估和处理,并监督整个过程,确保规范化和有效性。

如果有发现违规行为,需要及时制止并进行整改。

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对于电厂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生产至关重要。

制定这个制度需要全面考虑电厂设备的特性和缺陷处理经验,确保制度的合理性和适用性。

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防止风力发电生产重大事故六项重点要求实施细则

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防止风力发电生产重大事故六项重点要求实施细则

附件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防止风力发电生产重大事故六项重点要求实施细则第一条《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防止风力发电生产重大事故六项重点要求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是对风电企业生产、运行等实践中运行经验的积累和各种事故教训的总结,对于防止风电事故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根据《实施细则》,制定了《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防止风力发电生产重大事故六项重点要求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江西新能源公司实施细则》)和《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防止风力发电生产重大事故六项重点要求实施细则管理责任表》(以下简称《责任表》),明确了责任部门和执行责任人,公司各部门及各单位等均必须对照《江西新能源公司实施细则》和《责任表》,严格贯彻、落实《实施细则》。

第二条新建、扩建和大修技改等工程均应执行《实施细则》,工程技术及管理人员应严格把关,不符合《实施细则》的工程项目严禁验收签字。

第三条已建成的风电场,应对照《实施细则》逐条检查。

凡严重威胁安全运行的风电场必须提出立即改进,其它可分轻重缓急有计划地予以更新或改造。

不能满足要求的应结合设备检修加速更换,而对不满足上述要求又不能立即更改的,风电场提出后,由安生部联系设计、制造和运行等单位共同研究、解决。

安生部对相关改造项目列入年度“反措”计划,计划部、财务部优先安排改造资金。

第四条过去颁发的公司制度及相关标准、规定,凡与《实施细则》有抵触的,应按《实施细则》执行。

以后制定、修订的各项规章、制度、标准等,都要严格贯彻、落实《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和要求。

第五条各部门和各风电场每年应组织对《实施细则》进行一次集中学习和自查,对执行不到位和不严格的应立即进行整改。

风电场的点检维人员和运行人员,在日常的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实施细则》,并互相监督《实施细则》的落实。

第六条外包工程开工前,风电场和安生部应组织对相关外委单位进行《实施细则》的学习和宣贯。

第七条安生部对《实施细则》进行归口管理。

江西大唐国际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二十五项反措实施细则.doc

江西大唐国际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二十五项反措实施细则.doc

Q/CDT2015-11-10发布 2015-12-01实施前 言江西大唐国际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二十五项反措实施细则江西大唐国际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 Q/CDT-IFZPC 20113009-2015目次一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9)1.1防止高处坠落事故 (9)1.2防止触电事故 (9)1.3防止物体打击事故 (10)1.4防止机械伤害事故 (10)1.5防止灼烫伤害事故 (11)1.6防止起重伤害事故 (11)1.7防止烟气脱硫设备及其系统中人身伤亡事故 (11)1.8防止液氨储罐泄漏、中毒、爆炸伤人事故 (12)1.9防止中毒与窒息伤害事故 (12)1.10防止电力生产交通事故 (13)二防止火灾事故 (13)2.1加强防火组织与消防设施管理 (13)2.2防止电缆着火事故 (14)2.3防止汽机油系统着火事故 (14)2.4防止燃油罐区及锅炉油系统着火事故 (16)2.5防止制粉系统爆炸事故 (16)2.6防止氢气系统爆炸事故 (17)2.7防止输煤皮带着火事故 (18)2.8防止脱硫系统着火事故 (19)2.9防止氨系统着火爆炸事故 (19)三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 (19)四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 (20)4.1电源 (20)4.2稳定分析及管理 (20)4.3二次系统 (20)4.4无功电压 (20)五防止机网协调脱网事故 (20)5.1防止机网协调事故 (21)六防止锅炉事故 (22)6.1防止锅炉尾部再次燃烧事故 (23)6.2防止锅炉炉膛爆炸事故 (25)6.3防止制粉系统爆炸和煤尘爆炸事故 (29)6.4防止锅炉满水和缺水事故 (29)6.5防止锅炉承压部件失效事故 (30)七防止压力容器等承压设备爆破事故 (35)7.1防止承压设备超压 (35)7.2防止氢罐爆炸事故.....................................................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二类障碍、异常(未遂)管理制度

一、二类障碍、异常(未遂)管理制度

一、二类障碍、异常(未遂)管理制度1 范围1.1 本标准规定了xx电厂一、二类障碍、异常、未遂管理职能、管理内容和要求、检查与考核。

1.2 本标准适用于xx电厂一、二类障碍、异常、未遂认定管理工作。

2 术语和定义2.1一类障碍凡属人员过失,监视、监护不严,检查不认真,联系或操作不当,设备缺陷发现或处理不及时,检修质量不良,违反规程制度等原因,造成6KV以上母线停运,机组停运,变压器停运,锅炉爆管等主设备停止运行或直接损失超过5万元的情况。

2.2 二类障碍凡属人员过失,监视、监护不严,检查不认真,联系或操作不当,设备缺陷发现或处理不及时,检修质量不良,违反规程制度等原因,造成主设备和主要设备异常运行或损坏,设备停役或返工,情节尚未构成一类障碍但超出异常者。

2.3 异常凡属人员过失,监视、监护不严,检查不认真,联系或操作不当,设备缺陷发现或处理不及时,检修质量不良,违反规程制度等原因,造成设备、设施处于非正常状态或损坏,设备停役或返工,情节尚未构成二类障碍者。

2.4 未遂由于违反规定险些造成严重后果的或出现事故苗头后被及时制止的事件。

3 职能与职责3.1 安健环部是本标准的归口管理部门。

发生一、二类障碍、异常、未遂事件,由事件责任部门主任(副主任)或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分析;发生事件涉及两个及以上部门由安健环部组织分析,由责任部门各自写出书面报告上报安健环部。

3.2 发生一二类障碍、异常、未遂事件,责任部门必须及时向安健环部汇报,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迅速准确地进行调查和原因分析,召开分析会,分析事件原因,吸取教训,制定反措,三日内将详细资料书面报安健环部。

3.3 调查分析发生事件必须实事求是,严肃认真,严禁隐瞒不报、漏报。

3.4 发生事件的相关部门、班组及人员,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正确处理异常事件,防止扩大化,并做好相关记录。

4 流程与风险分析4.1 二类障碍、异常(未遂)管理流程图见附录A4.2 控制点:二类障碍认定标准、异常认定标准、未遂认定细则、职能与职责、事件的分析报告。

基于火电厂DCS应用中的相关技术问题探索

基于火电厂DCS应用中的相关技术问题探索

基于火电厂DCS应用中的相关技术问题探索发布时间:2022-09-26T08:10:20.523Z 来源:《当代电力文化》2022年第10期作者:郭旺[导读] 近年来,我国对电能的需求不断增加,火电厂建设越来越多。

郭旺江西大唐国际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江西抚州 344000摘要:近年来,我国对电能的需求不断增加,火电厂建设越来越多。

在火电厂生产管理中,DCS(分散控制系统)具有集中管理、分散控制的作用,可满足不同设备生产控制的需求。

但在智能化发展背景下,火电厂DCS应用环境出现较大变化,产生诸多相关技术问题。

本文首先分析了DCS接地的基本要求,其次探讨了基于火电厂DCS应用中的相关技术问题,最后就基于火电厂DCS应用中的相关技术优化方案进行研究,以供参考。

关键词:火电厂;DCS;模块通信引言DCS控制系统是燃煤机组安全高效运行的核心装备,其国产化改造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需求。

DCS国产化改造后彻底摆脱了对进口备品备件的依赖,降低了日常维护费用;通过对关键系统和工艺参数的控制优化设计,将原系统中核心的控制逻辑“黑匣子”透明化,提高对控制系统的掌控能力;通过对控制和监视画面的合理化设计,提升了机组使用便利性,大大降低了DCS系统维护和操作使用的技术门槛。

1DCS接地的基本要求火电厂实现了DAS、MCS、FSSS、SCS、ECS等功能,产生了良好的经济价值。

但是这些设备都对电磁干扰极为敏感,为了使得进入DCS系统的信号不受各方面的干扰,以及当DCS系统供电电源产生较大的瞬间电流时,能够承受过载电流并可以快速导入大地,就需要接地技术使其与大地保持同电位,接地系统能够为DCS提供屏蔽层,消除电磁干扰。

当接地电阻过大,多点接地,接地线断线或接地线与高电压、大电流设备相接触时,会造成人身伤害或设备的损坏。

DCS系统出现信号漂移现象,很多是由于接地不良等原因所引起的。

总之,正确并且可靠地接地,不仅是保证DCS系统能够可靠运行的必要因素,而且是保障人身安全的重要手段。

江西大唐国际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二十五项反措实施细则样本

江西大唐国际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二十五项反措实施细则样本

Q/CDT-11-10发布 -12-01实施前 言江西大唐国际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二十五项反措实施细则江西大唐国际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Q/CDT-IFZPC 3009-目次一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防止高处坠落事故..................................................................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防止触电事故..........................................................................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防止物体打击事故.................................................................. 错误!未定义书签。

1.4防止机械伤害事故.................................................................. 错误!未定义书签。

1.5防止灼烫伤害事故.................................................................. 错误!未定义书签。

1.6防止起重伤害事故.................................................................. 错误!未定义书签。

1.7防止烟气脱硫设备及其系统中人身伤亡事故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8防止液氨储罐泄漏、中毒、爆炸伤人事故 ...................... 错误!未定义书签。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大唐制度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大唐制度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大唐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设备缺陷管理工作,提高设备安全运行水平,保障生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大唐公司内所有设备的缺陷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设备、办公设备等。

第三条设备缺陷管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施策”的原则,加强设备巡检和维护,及时发现并处理设备缺陷,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第四条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工作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五条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工作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持续改进”的方针。

第二章设备缺陷管理责任第六条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工作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条设备管理部门应建立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各部门应按照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定期开展设备巡检和维护工作,发现设备缺陷应及时报告。

第九条设备管理部门应明确设备缺陷管理工作的责任人,做好设备缺陷的记录和报告工作。

第十条设备缺陷管理工作中,各级领导要起到示范和带头作用,加强对设备缺陷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设备缺陷管理流程第十一条设备巡检人员应按照巡检计划,认真仔细地对设备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报告。

第十二条发现设备缺陷后,应立即停止使用该设备,并在设备上做好明显标记,通知设备管理部门。

第十三条设备管理部门应及时派工作人员进行维修,并制定维修计划、维修方案,明确维修责任人。

第十四条维修完成后,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维修记录应完整准确地填写,并及时报告。

第十五条对于因设备缺陷引发的事故,设备管理部门应及时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和分析,制定防范措施。

第四章设备缺陷管理措施第十六条公司应定期组织设备巡检和维护工作,并建立设备台账,建立设备信息管理系统。

第十七条公司应加强设备培训,提高员工设备操作和维护意识,确保使用过程中规范操作。

第十八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确保设备良好状态。

第十九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设备缺陷处理流程,确保设备缺陷及时处理,防止事故发生。

设备限额与机组异常情况管理标准规程

设备限额与机组异常情况管理标准规程

设备限额与机组异常情况管理标准规程设备限额与机组异常情况管理标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电力系统运行安全和电力设备正常运行,规范设备限额与机组异常情况管理,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国家电力公司全体职工、外来人员在电力系统运行中设备限额的管理和机组异常情况的处理。

第三条设备限额的管理是指按照设备性能的要求设置的限制条件,以保证设备运行的稳定性、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四条机组异常情况的处理是指对机组发生异常情况时,按照规定对异常情况进行快速排除,维护机组运行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第五条设备限额与机组异常情况的管理,必须遵循“安全第一、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服务用户”的原则。

第六条电力公司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设备限额和机组异常情况进行分析和研究,并不断加强技术研发和人才培养。

第二章设备限额管理第七条电力设备的限额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据设备的性能、特点和使用要求,制定详细的设备限额;(二)在正常运行的基础上,考虑各种因素,如电源稳定性、气候因素、负荷变化等制定不同情况下设备限额管理;(三)不断加强对设备性能的测试、监测和分析,更新设备限额,保障设备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第八条电力设备限额的具体管理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根据设备性能和特点,制订合理的设备参数限制标准;(二)考虑仪表误差、仪表精度、运行环境等因素,对设备参数进行核实和校正;(三)对每个设备输入运行参数,如电压、电流、功率因数等进行实时监测,配合实时调整设备限额;(四)对不同情况下设备的理论限额进行比较,判断设备运行状况并进行状态分析。

第三章机组异常情况处理第九条电力公司应制定完善的机组异常情况应急预案,确保发生异常情况时能够快速做出正确的反应。

第十条电力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安全检查制度,对机组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测,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排查并及时处理。

第十一条电力公司应建立全面的异常情况处理记录和统计体系,对机组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并对异常情况的处理情况和处理效果进行定期评估。

一般设备事故、障碍、异常认定标准

一般设备事故、障碍、异常认定标准

一般设备事故、障碍、异常认定标准一般设备事故、障碍、异常认定标准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运营风电场一般设备事故、障碍、异常的分类管理,一般设备事故以上的设备事故、火灾事故、交通事故、人身事故按国家标准执行。

1一般设备事故:1.1全场被迫停止供电超过72鼠1.2非计划检修虽得到调度批准,但全场停止供电超过168孔1.3计划检修延期,未能按调度规定的时间恢复送电或备用。

1.435kV及以上设备发生下列恶性电气误操作:带负荷误拉(合)隔离开关、带电挂(合)接地线(接地刀闸)、带接地线(接地刀闸)合断路器(隔离开关)。

1.535KV及以上设备已达到规程规定的紧急停止条件而未停止运行。

1.6生产设备、厂区建筑发生火灾,经济损失达到1万元。

1.7设备损坏,经济损失达到10万元及以上。

1.8上级公司或本公司认定的其他事项。

2一类障碍:未构成设备一般事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定为设备一类障碍2.1以下原因使全场被迫停止供电:1)一般电气误操作: a.误(漏)拉合断路器(开关)、误(漏)投或停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包括压板)、误设置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定值;b.下达错误调度命令、错误安排运行方式、错误下达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定值或错误下达其投、停命令;2)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人员误动、误碰、误(漏)接线;3)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包括自动保护)的定值计算、调试错误;2.2全场被迫停止供电,未达到一般设备事故2.3风电场任一集电线路掉闸或因故障停运超过24小时未构成事故者;2.4公司认定的其他事项。

3二类障碍: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而未构成事故及一类障碍者,定为二类障碍。

3.1任一风机停运超过7天及以上;3.2任一条35kV集电线路掉闸或因故障停运,未达到一类障碍。

3.3公司认定的其他事项。

4异常:构不成二类障碍,但设备运行不正常的事件4.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为异常,应立即停运,进行处理:1)设备内部有不均匀的响声,电气设备有放电声;2)设备表面严重破损和放电;4)设备温度异常升高,达到最高允许值;5)设备运行中电流超过额定值,经调整不返回。

发电公司缺陷管理制度

发电公司缺陷管理制度

一、总则1.1 为了加强发电公司设备缺陷管理,确保发电设备安全、优质、经济运行,提高机组安全运行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发电设备、设施及辅助设施。

1.3 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对设备缺陷进行分类、分级、定责、定岗,确保缺陷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二、设备缺陷定义与分类2.1 设备缺陷是指影响发电设备正常运行,造成机组非计划停运或降低出力运行的主要因素,包括但不限于:(1)机械故障、电气故障、热力故障、控制故障等。

(2)设备损坏、磨损、老化、腐蚀等。

(3)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维护等方面的缺陷。

2.2 设备缺陷按危急程度分为三类:(1)紧急缺陷(I类):指已经发生的设备事故或即将发生的设备事故,以及威胁主要设备安全运行的停机事故,严重影响机组出力,必须立即停机处理的缺陷。

(2)重要缺陷(II类):直接影响安全经济运行或影响主机出力,但不至立即发生事故的缺陷。

(3)一般缺陷(III类):性质一般,情况较轻,对安全经济运行影响不大,但影响文明生产的缺陷。

三、缺陷管理职责3.1 公司领导:负责制定公司缺陷管理制度,监督各部门落实缺陷管理工作。

3.2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设备缺陷管理工作,确保缺陷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3.3 机组运行部门:负责对发电设备进行日常巡检,发现缺陷及时上报。

3.4 机组维护部门:负责对设备缺陷进行分类、分级,制定整改措施,并跟踪整改情况。

3.5 值班人员:负责对设备缺陷进行实时监控,确保缺陷得到及时处理。

四、缺陷处理程序4.1 发现缺陷:机组运行部门发现缺陷后,应及时上报设备管理部门。

4.2 缺陷分类、分级:设备管理部门对上报的缺陷进行分类、分级,并制定整改措施。

4.3 整改实施:机组维护部门根据缺陷分类、分级结果,组织实施整改。

4.4 整改验收:设备管理部门对整改后的缺陷进行验收,确保缺陷得到彻底解决。

4.5 信息反馈:整改完成后,机组运行部门向设备管理部门反馈整改情况。

大唐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大唐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大唐设备缺陷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提高设备运行的可靠性和安全性,保障生产工艺的正常进行,达到节约能源、减少事故发生的目的,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大唐公司所有设备的缺陷管理工作。

三、管理目标1. 建立健全设备缺陷管理制度,促进设备故障率降低。

2. 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降低设备运行风险。

3. 及时发现和解决设备缺陷,确保生产工艺正常运行。

4. 形成规范、科学、高效的设备缺陷管理体系。

四、管理原则1. 领导重视:公司领导要高度重视设备缺陷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资源。

2. 预防为主:注重设备日常维护保养,预防设备事故的发生。

3. 全员参与:全员员工都应该参与设备缺陷管理工作,共同维护公司设备的正常运行。

4. 及时处置:发现设备缺陷要及时报告、处置,不能拖延。

五、管理内容1. 设备缺陷的分类根据设备故障的性质和影响程度,将设备缺陷分为A、B、C三类。

A类缺陷:严重影响设备正常运行,存在安全隐患,需要立即停机维修。

B类缺陷:影响设备性能,但影响不大,可以在计划停机期间解决。

C类缺陷:轻微影响设备运行,可以继续运行,等待下次计划维护。

2. 缺陷报告与处理流程(1)缺陷发现:任何员工在日常操作中发现设备缺陷,应立即停止操作,报告给设备管理员或相关负责人。

(2)缺陷报告:设备管理员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评估缺陷等级,并制定维修计划。

(3)维修措施:根据缺陷等级制定维修措施,对A类缺陷要立即停机维修,对B、C类缺陷可以在计划维护期间进行。

(4)缺陷解决:设备管理员要跟踪维修进度,确保维修及时完成,设备正常运行。

3. 设备维修记录设备管理员要对设备的维修记录进行详细记录,包括缺陷描述、维修措施、维修时间等信息,为后续分析提供数据支持。

4. 设备缺陷分析设备管理员要定期对设备的缺陷进行分析,找出缺陷的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以降低设备故障率。

5. 设备培训与考核公司要定期对员工进行设备操作培训,提高员工的维修意识和能力。

发电部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发电部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发电部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 简介本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发电部设备缺陷的管理,确保发电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提出了具体的措施。

2.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发电部的所有设备缺陷管理,涉及所有发电设备缺陷问题。

3. 缺陷分类发电设备缺陷按照其影响程度,可以分为以下几类:3.1 一般缺陷一般缺陷是指能够影响设备正常运行,但不影响安全和其他设备的缺陷。

如机器维修需要更换零部件等。

3.2 重要缺陷重要缺陷是指能够影响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其他设备的缺陷,如发电机电气部分失效等。

3.3 严重缺陷严重缺陷是指危及运行安全的缺陷,如发电机转子电损失,引起火灾等。

4. 缺陷管理程序4.1 发现缺陷设备缺陷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发现:•日常巡检•标准化检查•维修保养4.2 报告缺陷发现缺陷后,应当立即向设备管理部门报告,确认缺陷的分类和影响,组织维修。

4.3 确认缺陷设备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缺陷的级别,对缺陷进行分类和确认,并按照缺陷的级别进行处理。

4.4 处理缺陷根据缺陷的严重程度,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如:•一般缺陷: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更换零部件等。

•重要缺陷:进行紧急整改维修,更换部件或进行强制停机处理。

•严重缺陷:进行紧急整改维修,同时通知相关部门做好火灾等应急准备工作。

4.5 处理结果确认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对处理结果进行确认,以确保缺陷得到及时解决,其结果可以分为以下几种:•完全消除•小故障消除•出现新问题4.6 缺陷记录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缺陷记录机制,对缺陷处理的情况进行归档,作为改进工作的参考。

5. 缺陷管理要求为了实现发电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本制度提出了以下缺陷管理要求:5.1 建立缺陷管理制度发电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缺陷管理制度,并不断修订和完善。

5.2 明确缺陷管理的职责设备管理部门应当明确缺陷管理的职责和权限,确保缺陷得到及时解决。

5.3 加强设备维护保养设备管理部门应当提高设备运行维护保养的水平,及时消除设备缺陷,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1000mw机组轴加风机频繁进水及电机烧损问题分析及处理

1000mw机组轴加风机频繁进水及电机烧损问题分析及处理

1000MW机组轴加风机频繁进水及电机烧损问题分析及处理黄俊义(江西大唐国际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江西抚州344000)摘要:针对某电厂机组运行中轴加风机频繁进水导致电机烧毁的问题,介绍了其故障分析与处理过程,结合现场情况,分析了导致轴加风机频繁进水的原因,发现轴加风机与电机同轴连接方式不合理,出口逆止门不严密,轴加风机入口管道及出口管道未设计U 型放水管,风机内积水,运行中蒸汽外泄沿轴流向电机转子致使电机进水,是电机频繁烧损的直接原因,并据此提出了相关的技术改造建议,使问题得到了彻底解决。

关键词:轴加风机;电机;进水;骨架油封;U型水封1概况江西大唐国际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超超临界机组装机容量2×1000MW,轴封加热器及轴加风机均为东汽厂及配套厂家供货,每台机组设两台轴加风机,一运一备,风机型号AZY013.5-043.3-1,流量2600m3/h,转速2900r/min,全压13500Pa,电机型号YX3-180M-2,功率22kW。

机组运行中控制轴封加热器汽侧入口管压力-5kPa,轴加风机进口与轴封加热器壳侧(汽侧)连接,两台轴加风机出口管道DN219mm,经过逆止门后汇流至一根出口母管,母管经过一截水平管道后向上引接至汽机房顶部排出。

两台机组分别于2015年底及2016年4月投产;2017年2月—3月,首先2号机组轴加风机连续出现积水现象,而且烧损电机一台,随后3月份1号机组轴加风机也出现进水现象,烧损电机一台。

经我厂技术人员讨论分析,并咨询轴加风机厂家人员,对我厂现有设备及系统稍加改造,彻底解决了电机进水问题。

2故障现象(1)2017年2月22日,启动2号机组2B轴加风机显示黄色故障,就地实际未运行,经检查是由于电机受潮、绝缘降低而无法启动,烘干电机后运行正常。

(2)2017年3月1日,2号机组2B轴加风机运行中跳闸,停电检查电机,发现电机进水,电机接线盒处有水流出,风机壳体内部有水迹,经电气人员修复电机并对电机接线盒进行封堵后,启动运行正常。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设备缺陷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设备缺陷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设备缺陷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工作,建立科学的设备缺陷管理体制、机制,加强预防性工作,减少设备缺陷发生,确保设备健康状态可控,提高设备健康水平,保障机组安全、可靠、经济、环保运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以下简称分子公司),基层发电企业,各有关技术监督管理服务单位。

第三条缺陷管理是日常生产管理的重要工作,是设备管理的主要环节,是点检定修管理的基础。

第四条从源头抓起,严把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环节,为机组无缺陷投产运行奠定基础。

第五条树立“动态零缺陷”理念,突出缺陷预防控制,严格重复性缺陷管理,做到及时消缺,保证消缺质量。

第六条缺陷管理主要任务是监视设备劣化倾向,及时发现设备异常,提前采取防范措施,减少缺陷发生。

对已发生的缺陷,要举一反三,对同类设备系统进行检查。

第七条基层企业是缺陷管理的责任主体,设备主管部门是缺陷管理的责任部门。

第八条建立、健全设备缺陷全过程管理机制, 利用信息化和在线监测等先进手段,从缺陷的预防控制、提出消除、验收恢复、统计分析到评价考核形成闭环管理。

第九条消缺作业应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调度规程》、《检修工艺规程》等有关规程、制度要求,严禁无票作业。

第二章缺陷分类第十条设备缺陷是指在生产过程中,运行或备用设备存在影响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及污染环境的状况和异常现象。

第十一条设备缺陷包括以下五类:(一)一类缺陷:是指直接危及设备和人身安全,需要立即停止主设备运行进行处理的设备缺陷。

(二)二类缺陷:是指设备参数已超标,但仍可继续监视运行,需要制定技术方案,结合机组检修或临时停止主设备运行才能消除的设备缺陷。

(三)三类缺陷: 是指在不停止主设备运行、不影响机组或全厂出力的情况下,通过设备倒换、系统隔绝即可消除的设备缺情况。

设备缺陷、故障管理制度-

设备缺陷、故障管理制度-

设备缺陷、故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设备缺陷、故障管理,全面掌握设备运行状况,及时消除设备缺陷,针对存在的缺陷、故障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出现事故,保证设备安、稳、长、满、优运行。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总部设备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设备缺陷、故障的界定、职责、分类、登记及处理等管理工作。

第二章设备缺陷管理一、缺陷界定:设备缺陷是指主、辅设备及其系统在发电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对安全、经济稳定运行有直接或间接影响的问题,即在设备运行中发生的因其本身不良因素或外界因素影响,造成直观上或检测仪表反映异常,但尚未发展成为故障的情况和安全事故的问题,如振动、位移、摩擦、卡涩、松动、断裂、变形、过热、泄露、变声、缺油、失灵、固有安全消防及防洪设施损坏、照明短缺、标示牌不全等,仅可能引起设备性能下降而不直接停机的状况。

二、职责分工:1、电站站长负责所辖电站所有设备的缺陷管理工作。

电站内应认真贯彻设备巡检及有关设备检修规程,及时发现和掌握所有设备的各类缺陷;在日常运行维护中,发现设备存在小的缺陷和故障时,应积极主动去处理解决,使之尽快恢复正常运行,同时上报生产部;对于运行值班人员一时难以解决的缺陷、故障,应及时上报生产部,按有关程序督促尽快处理;在缺陷消除以前,要加强监视、检查缺陷是否有发展和恶化趋势;在缺陷处理过程中,站长应组织运行值班人员积极参与、配合检修工作;在缺陷消除后,电站站长负责设备消缺工作质量验收及回复工作。

2、生产部是设备缺陷管理的职能部门,应全面掌握设备健康情况,负责对重大缺陷和紧急缺陷进行鉴别和协调处理,负责缺陷管理工作的监督工作,并负责制订及实施各类缺陷消缺计划报批。

生产部每月生产检查时应对设备缺陷情况进行检查,及时了解掌握设备缺陷及对运行的影响情况;每月出一次报表,并将当月的缺陷消除及结存缺陷情况通报生产经理和公司。

3、设备部接到维修通知单后,应积极做好检修准备工作,与电站站长一起分析缺陷、故障原因及处理办法,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检修任务;对计划内的定期检查检修任务,应安排好检修计划,按期完成检查检修任务,并对检修质量负责。

生产设备缺陷管理制度(3篇)

生产设备缺陷管理制度(3篇)

生产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总则1.1为了加强设备缺陷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保证设备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特制定本制度;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风电场。

2.生产设备缺陷定义2.1生产设备缺陷是指风电场生产设备发生的对安全、经济、稳定运行有直接影响的各种异常情况。

2.2本制度所指设备包括:风力发电机组、110kV系统及设备、35kV系统及设备、10kV供电系统、380V供电系统、接入系统设备、消防报警系统、消防水系统、站内监视系统、变电站生产区域内建(构)筑物等。

3.设备缺陷的分类3.1一类缺陷:在发现缺陷后____小时内,可以消除的缺陷;3.2二类缺陷:在发现缺陷后____小时内,无法消除的缺陷。

4.设备缺陷的汇报与记录4.1风电场发现、消除设备缺陷后,应在《缺陷管理台帐》内登记;4.2登记为二类的缺陷,应经安全生产部同意;4.3二类缺陷的信息通过OA系统呈报总工程师及安全生产部。

5.设备缺陷的处理5.1风电场发生任何威胁人身、设备安全的缺陷应立即布置安全防护措施,并由安全生产部负责检查;5.2设备缺陷由风电场自行组织及时处理(特殊天气情况除外);5.3对于风电场无法自行处理且需要对外联系的缺陷应及时汇报安全生产部,安全生产部协助处理。

6缺陷转类风电场在消缺过程中发现无法自行组织处理时,可提出转类申请,经安全生产部审核后,由一类缺陷转为二类缺陷。

7.缺陷管理职责7.1安全生产部职责:7.1.1对风电场缺陷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7.1.2协助对二类缺陷进行处理,负责安全措施、消缺方案的审查;7.1.3定期对缺陷发生情况进行分析,并根据分析结论改进管理流程,或列入检修、技改计划;7.2风电场职责7.2.1负责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发现缺陷,组织消缺工作;7.2.2对未能及时消除的缺陷制定并实施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7.2.3每月对缺陷进行统计分析,制定改进措施并组织实施。

8.缺陷管理的奖惩考核8.1风电场对及时发现运行设备缺陷、重大缺陷以及积极消缺的情况提出奖励申请,由安全生产部审核后,报分管领导批准;8.2安全生产部对发现缺陷不及时、消缺不及时等情况提出考核意见,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江西大唐国际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二十五项反措实施细则.doc.doc

江西大唐国际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二十五项反措实施细则.doc.doc

江西大唐国际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二十五项反措实施细则1Q/CDT2015-11-10发布2015-12-01实施前言江西大唐国际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二十五项反措实施细则江西大唐国际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布Q/CDT-IFZPC 20113009-2015目次一防止人身伤亡事故(9)1.1防止高处坠落事故(9)1.2防止触电事故(9)1.3防止物体打击事故(10)1.4防止机械伤害事故(10)1.5防止灼烫伤害事故(11)1.6防止起重伤害事故(11)1.7防止烟气脱硫设备及其系统中人身伤亡事故(11) 1.8防止液氨储罐泄漏、中毒、爆炸伤人事故(12) 1.9防止中毒与窒息伤害事故(12)1.10防止电力生产交通事故(13)二防止火灾事故(13)2.1加强防火组织与消防设施管理(13)2.2防止电缆着火事故(14)2.3防止汽机油系统着火事故(14)2.4防止燃油罐区及锅炉油系统着火事故(16)2.5防止制粉系统爆炸事故(16)2.6防止氢气系统爆炸事故(17)2.7防止输煤皮带着火事故(18)2.8防止脱硫系统着火事故(19)2.9防止氨系统着火爆炸事故(19)三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19)四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20)4.1电源(20)4.2稳定分析及管理(20)4.3二次系统(20)4.4无功电压(20)五防止机网协调脱网事故(20)5.1防止机网协调事故(21)六防止锅炉事故(22)6.1防止锅炉尾部再次燃烧事故(23)6.2防止锅炉炉膛爆炸事故(25)6.3防止制粉系统爆炸和煤尘爆炸事故(29)6.4防止锅炉满水和缺水事故(29)6.5防止锅炉承压部件失效事故(30)七防止压力容器等承压设备爆破事故(35)7.1防止承压设备超压(35)7.2防止氢罐爆炸事故..................................................... 错误!未定义书签。

设备异常运行管理制度

设备异常运行管理制度

设备运行异常管理制度1、范围1.1、本制度规定了电站生产系统所有设备运行情况出现异常时的处理原则1.2、本制度适用于电站生产系统所有设备以及与此有关运行与设备管理人员。

2、设备异常运行管理2.1、设备异常定义:设备运行参数因设备出现异常运行而偏离运行限额(上、下值)或者停运等状况。

设备偏离运行限额又分为设备超正常运行动态限额、超高(低)报警限额或超紧急停运限额三种情况。

设备异常运行的性质、后果若符合有关事故认定认定的条款时,即定性为事故。

2。

2、设备异常运行处理原则2.2。

1、当设备发生异常时,运行人员应遵循“保人身、保设备、保电网、保厂用电”的处理原则.2。

2.2、异常处理时,根据设备的调度管辖权来明确事故处理的指挥者,处理过程中应遵循下一级岗位服从上一级岗位原则。

2。

2.3、生产事故处理应遵循统一指挥的原则.当班值长是当值的事故或异常处理指挥者,所有运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值长命令。

2.2.4、当设备发生异常情况时,值长应召集有关人员进行分析,查出原因并制定临时反事故措施,当本值人员无法消除时,应及时召集运行专责、设备专责及其它检修维护人员到现场协助处理;当发现重大设备缺陷,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组织紧急抢修,如因设备缺陷影响机组安全运行或出力,必须立即报告省调和厂领导。

值长应针对当班时的特殊情况(如设备缺陷及异常、气象变化)相应地调整运行工况,布置和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做好事故预想。

2.2.5、当发生事故时,值长应亲临现场或在最能够发挥事故处理指挥作用的地方进行事故处理的指挥,力求把事故的范围和损失降到最低的程度,同时应及时汇报主管领导,召集运行专责、设备专责、检修维护人员或职能部门人员到现场协助事故处理.2.2。

6、处理事故时,对电网有重大影响的操作,均应征得调度员同意或按照调试员的命令执行。

并将事故处理进展情况、事故原因等及时汇报给值班调度员.2.3、设备异常运行汇报程序及处理要求2。

3。

1、发生设备运行参数超正常运行动态限额时,值班员应立即汇报副值长或值长,副值长组织人员收集原始资料进行分析,值长应根据初步分析结果及对机组影响程度作出合理的控制要求,并决定是否需要通知检修维护人员到现场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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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大唐国际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设备障碍和异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不断完善江西大唐国际抚州发电有限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抓小防大”,进一步促进公司安全生产整体水平的目的,依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2012年版)、《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力生产设备障碍标准》(2011年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只是规定了设备障碍、异常和未遂的控制、调查、分析、确定、统计和考核管理。

一般及以上事故和集团公司内部统计事故的划分确定应严格执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2012年版)。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外委项目部。

第二章控制、调查、分析、统计、考核管理第四条障碍、异常分析由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负责总体协调。

第五条障碍、异常、未遂情况分析由发电部部长、副部长、高级主管、安全员、值长、设备工程部部长、副部长、点检长、安全员主要负责,由安全监察部部长、高级主管、主管主要负责监督执行。

第六条控制、调查、分析(一)一类障碍由公司控制发生率。

(二)二类障碍由公司各部门、外委项目部第一责任人控制发生率,由发生部门(单位)主管领导负责组织调查、分析,专业技术负责人、部门安全员协助进行原因分析;涉及两个及以上部门的二类障碍,由安全监察部组织障碍发生涉及部门进行调查分析,由责任部门写出分析报告。

(三)一类异常由各班组(运行值)负责人控制发生率,由发生部门专业主管(点检长)负责组织调查、分析工作,部门安全员协助进行原因分析。

(四)二类异常由各班组(机组)负责人控制发生率,由责任班组(值)负责调查分析。

(五)由于设备原因造成机组或主要辅机停运,在处理过程中又发生其他不安全情况的,发电部和设备工程部相关专业要分别写出分析报告。

(六)一、二类障碍发生后48小时内,一类异常、未遂发生后24小时内,责任部门应填写《江西大唐国际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障碍(异常、未遂)分析报告》(见附录1)上报安全监察部。

安全监察部核实后报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二类异常发生后18小时内,责任值(班组)应填写《江西大唐国际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障碍(异常)分析报告》(见附录1)上报本部门。

由于问题复杂,一时无法弄清原因的障碍、异常,责任部门应及时与公司领导、安全监察部联系,说明具体情况,可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初步调查报告,正式报告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上报时间。

在正式报告上报之前,责任部门要针对此事件落实专人跟踪观察,必要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攻关,并写出具体措施和事故预想,经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批准后,认真执行和落实。

(七)“障碍、异常分析报告”由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批示后,发电部或设备工程部各专业按要求在生产例会上进行通报。

(八)同一种障碍、异常连续发生两次及以上的,由安全监察部组织发生涉及部门进行分析,并由责任部门写出分析报告。

(九)障碍、异常造成的设备缺陷按设备缺陷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统计(一)安全监察部每月以《安全简报》或安全情况通报的方式通报障碍、异常、未遂情况分析及处理结果。

(二)每年2月底之前,安全监察部负责将上一年全年障碍、异常、未遂情况进行统计并汇编成册,交总经理工作部档案室归档。

第八条考核管理(一)各部门应将一、二类障碍、一、二类异常、未遂纳入年度安全目标和考核指标,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并与两全考核管理挂钩。

(二)公司对发生一类异常、未遂及以上的部门进行考核。

(三)发生二类障碍、未遂及以上的责任单位为外包队伍的,公司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考核,报告由发包归口管理部门填写并上报。

(四)各部门领导负责贯彻执行本制度,各级安全监督人员负责监督实施。

(五)发生一、二类障碍、一、二类异常、未遂的部门、班组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本着实事求是、严肃对待的态度,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分析,查清原因,明确责任,并制订和落实相应的防范措施,杜绝同类不安全事件的重复发生。

第三章一类障碍的确定第九条未构成一般设备事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定为设备一类障碍:(一)发电机组、500kV输变电主设备被迫停运、非计划检修或停止备用,尚未构成事故者。

(二)主要辅助设备(见附录2)非计划检修、退出备用或计划检修延期超过720小时。

(三)汽轮机设备未构成事故的,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1.汽轮机启停过程中,调速汽门误动或拒动。

2.汽轮机危机保安器拒动或误动。

(四)电气一次设备未构成事故的,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1.发电厂的异常运行,引起全厂有功出力降低,比调度规定的有功负荷曲线值低5%以上,时间超过1小时;或一台主机组实际出力下降50%以上,时间超过15分钟;或一台机组出力下降到零。

2.发电厂的异常运行,引起无功出力比电力系统调度规定的无功负荷曲线值低10%以上,时间超过30分钟。

3.发电机异步运行超过规定的允许时间。

4.500kV电压等级任一段母线被迫停止运行。

(五)电气二次设备未构成事故的,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1.发电机组、500kV变压器、线路的主开关跳闸。

2.500kV线路瞬间故障,断路器跳闸后经自动重合闸重合不成功。

3.AVC.AGC等安全自动装置非计划停运,时间超过72小时。

4.PT二次回路短路或CT二次回路开路,造成主设备损坏。

5.计算机监视和操作系统失灵,造成机组被迫停止运行。

6.发变组保护装置或线路保护装置误动或拒动,造成发电机组和线路跳闸。

7.快切或备用电源切换装置失灵,造成高压厂用母线失电。

8、安全自动装置故障,造成机组和线路被迫停止运行。

9.发电机组或500kV变压器、线路主保护全部因故障退出运行。

10.电力系统发生事故时,由于通讯失灵造成延误送电或扩大事故。

(六)热工设备未构成事故的,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1.机组运行中重要水位监视(如除氧器水位等)全部失去。

2.机组运行中热工DCS系统失灵,时间超过1小时。

3.热工所有测量仪表全部失灵。

(七)化学设备未构成事故的,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1.酸、碱、氨水等液体大量向外泄漏,已构成环境污染事件。

2.水、汽质量劣化到三级处理值,时间超过4小时。

序号水种类三级处理值1凝结水电导率(经氢交换柱,25℃):有混床>0.60μS/cm;无混床>0.65μS/cm硬度:无混床>20μmol/L2给水电导率(经氢交换柱,25℃):>0.65μS/cm3炉水pH<8.0(八)燃煤、燃油贮运设备未构成事故的,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1.输煤皮带因撕裂、着火等,造成皮带报废。

2.燃油大量泄漏,超过5吨。

3.污油未经处理直接外排,超过1吨。

4.燃油系统着火。

(九)环保设施未构成事故的,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1.污染物排放浓度超标时间≥24小时。

2.脱硫CEMS系统故障退出运行时间≥24小时。

3.环保设施控制系统失灵,被迫退出运行,污染物排放浓度超标时间≥72小时。

4.同时造成两台机组的脱硫、脱硝系统被迫退出运行或延误投入运行时间≥4小时。

5.环保设施未能与机组同步投入运行或被迫退出运行时间≥24小时。

第四章二类障碍的确定第十条未构成一般设备事故及一类障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定为设备二类障碍:(一)主要辅助设备(见附录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1.主要辅助设备被迫(包括由于人员误操作、误碰、误动造成的)停止运行。

2.主要辅助设备非计划检修、退出备用或计划检修延期超过48小时。

3.主要辅助设备检修启动后,需要重新停运返修。

4.主要辅助设备发生故障后,需要申请低谷或系统调峰停运处理。

(二)锅炉设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1.运行中锅炉参数(如主蒸汽、再热蒸汽温度或压力等)异常,影响机组降出力10%及以上,时间超过6小时。

2.制粉系统爆燃,造成设备损坏或防爆门动作;或制粉系统堵塞,影响机组出力。

3.捞渣机故障停用,时间超过6小时。

4.电除尘器任一通道全部停用,或任一通道发生二分之一电场停用,时间超过12小时。

5.运行中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门拒动或动作后不回座。

6.运行中的减温减压器被迫停止运行,时间超过6小时。

7.锅炉尾部、电除尘内部可燃物着火;锅炉排烟温度异常升高超过运行规程规定的温度。

(三)汽轮机设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1.汽轮机调速保安系统异常,引起机组负荷波动10%及以上,时间超过6小时。

2.机组参数(如振动、瓦温、真空等)异常,影响机组降出力10%及以上,时间超过6小时。

3.汽轮机轴瓦及其油系统漏油引起冒烟者,或轴瓦磨损.未构成事故者。

4.汽轮发电机组轴振超过报警值,机组降出力运行。

5.汽轮机启停过程中,高、中压缸上、下温差超过规程规定允许值。

6.未及时调整汽封,造成汽轮机油中含水超标。

7.汽轮机停运中汽缸进水、进汽未造成严重后果。

8.氢(空)气冷却器冷却水中断,造成氢(空)气冷却器温度升高。

9.冷油器、补水箱、凝汽器等设备及主要汽水、油管路发生故障或损坏被迫停止运行,未构成事故者。

10.给水泵、循环泵、凝结泵、真空泵、内冷水泵、盘车设备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时间超过24小时。

11.汽机高压加热器泄漏或全部停用。

12.凝汽器钛管泄漏造成凝结水质严重污染。

13.机外管泄漏,影响机组出力。

14.水源管线泄漏停运。

15.主厂房、循环水泵房或变电站设备被水淹,尚未影响机组正常运行者。

(四)电气一次设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1.发电机启动中空载电压超过额定电压的30%以上。

2.水内冷发电机断水,引起信号动作;氢冷发电机冷却器断水,引起热氢信号动作;发电机静子温度超过规程规定。

3.氢气管路或发电机漏氢,导致机组降负荷或补氢量24小时超过100立方米。

4.发电机内进入透平油,24小时内各班连续放油量累计超过20公斤。

5.主变压器全部冷却装置被迫停用;由于部分冷却装置停运造成变压器降低出力20%以上,时间超过24小时。

6.远方控制有载调压变压器调分头失灵。

7.6~10kV配电室、箱式变压器、公用配变的变压器烧毁。

8.10kV及以上避雷器故障退出运行,时间超过48小时。

9.6~10kV断路器、电压互感器、避雷器爆炸。

10.误(漏)拉合断路器(如误解、合环;误停、送电等),误拉合400V及以下刀闸。

11.6kV及以上电气设备非同期并列或未经同期检定并列。

12.6kV及以上断路器、隔离开关操作中失灵,影响了正常操作。

13.倒闸操作中防误闭锁装置失灵,或防误闭锁装置故障停用,时间超过48小时。

14.开关液压(气动)操作机构频繁打压或严重漏油(气),造成机构闭锁,时间超过4小时。

15.6kV及以上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短路或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开路。

16.6kV及以上母线产生电压谐振,造成设备损坏。

17.非直接接地系统发生永久性单相接地。

18.事故照明自投不成功或照度达不到要求,影响运行处理。

19.不停电电源(UPS)故障停运,影响机组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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