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艺用水管理规程(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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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工艺用水的质量监控及使用管理,确保生产用水符合GMP要求,保证药品质量。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饮用水、纯化水、注射用水(含纯蒸汽)的质量管理。
3职责
各车间制水岗位、质量管理部、生产制造部遵照执行。
4内容
4.1水源
饮用水水源:城市生活饮用水供水
纯化水水源:饮用水经软化
注射用水水源:纯化水
纯蒸汽水源:纯化水
4.2工艺用水质量标准
4.2.1饮用水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
4.2.2纯化水、注射用水(含纯蒸汽)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质量标准。
4.3在线检测
4.3.1纯化水
制水操作人员每2小时检测一次储罐及混床出口或EDI出水口(二、三车间纯化水间)的电导率、酸碱度,每天检测一次总送水口和总回水口的电导率、酸碱度,每周检测一次活性炭过滤器后取样口的余氯,并做记录。二、三车间纯化水间在线监测原水电导率和温度、一级淡水电导率和温度、二级淡水电导率和温度、EDI出水电阻和温度,储罐总回水电导率。制水在岗人员每2小时记录一次总回水流量和循环泵运行状况。
4.3.2注射用水
a.制水岗位每2小时检测一次储罐及蒸馏水机出口的电导率、pH值,每天检测一次总送水口和总回水口的电导率、pH值,并做记录。一车间注射用水系统无TOC在线监测,加测易氧化物项,在线监测总回水口的温度;二、三车间注射用水系统在线监测原料水(纯化水)的电导率、温度,蒸馏水机出口的电导率和温度、总回水口的TOC、温度、电导率。制水在岗人员每2小时记录一次总回水流量和循环泵运行状况。
b.QA在当日用水前检测配液用水点细菌内毒素。
4.3.3纯蒸汽
在线监测原料水(纯化水)的电导率,纯蒸汽发生器的电导率和温度。制水岗位每天开机、关机时各一次检测纯蒸汽冷凝水的易氧化物和pH值。
4.4QC检测
4.4.1检测周期
4.4.1.1饮用水
供水站要每月一次提供饮用水全检合格报告,至少每年送疾病控制中心全检1次。
4.4.1.2纯化水
总送水口、总回水口、储罐每周全检一次;各用水点轮流取样,但需保证每个用水点每四周全检不少于一次。
4.4.1.3注射用水
总送水口、总回水口、储罐每周全检一次,各用水点轮流取样,但需保证每个用水点每二周全检不少于一次。
4.4.1.4纯蒸汽
二、三车间纯蒸汽发生器送气口每周进行一次全检,纯蒸汽最远点每个月进行一次全检,冷凝水水质应符合现行药典注射用水水质要求。
4.4.2取样
4.4.2.1按文件《水系统监测取样标准操作程序》进行取样,取样瓶贴上标签,标明日期和取样点代号。
4.4.2.2
4.4.2.3样品保留时间:用于微生物检测的样品应在3小时内进行检测,易发生变化的理化指标应在8小时内检验完毕,其它项目应在72小时内检验完毕,检验期间倒取样品后,必须立即加上塞。
4.4.3检测结果
以报告形式将检测结果发送至制水岗位,如出现水质不合格要及时通知QA、生产制造部。
4.5储存
4.5.1
4.5.2纯化水和注射用水储罐及输送管道均采用316L不锈钢材料制造,输送管道安装避免死角和盲管。
4.5.3
4.5.4纯化水储罐接口要求密闭无泄漏,储罐上加装0.22um疏水性过滤器,过滤器完整性测试合格,输送管道采用循环。
4.5.5注射用水储罐接口要求密闭无泄漏,储罐上加装0.22um疏水性过滤器,过滤器完整性测试合格。过滤器采用电加热的方法保持干燥。注射用水采用70℃以上保温循环,并监控回水温度。
4.6消毒
4.6.1一车间纯化水、注射用水管道及储罐每月用纯蒸汽消毒一次;
4.6.2二、三车间纯化水管道及储罐每月采用80℃水保温循环1小时进行消毒一次;
4.6.3二、三车间注射用水管道及储罐每月用纯蒸汽消毒一次。
4.7使用及注意事项
4.7.1新安装的制水设备投入供水前,连续制水,经验证符合规定,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4.7.2纯化水、注射用水各用水点在使用前,首先打开阀门排放30秒以上(至少相当于接阀门的管道死角体积三倍量,排放的水不得使用)。
4.7.3
4.7.4制水过程在线检测结果合格时正常供水,如发生异常情况或出现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应按《偏差处理管理规程》执行。采取的措施至少包括:增加取样检验的频次,及时查找原因,排空不合格水,制取新水,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4.7.5
4.7.6纯化水系统正常运行后一般循环水泵不得停止工作,如停止运行应将系统内水排放干净;
若较长时间停用(两个月以上),在正式生产四个星期前开启水处理系统并做四个周期的监控;若停用4天以上、两个月以下重新生产时,应先对系统进行消毒,提前一天制水,使用前对储罐、总回水口、总送水口和EDI出口或混床出口水质进行全检,合格后方可使用。若停用4天以下重新生产时,应先对系统进行消毒,使用前制水岗位对储罐、总回水口、总送水口和EDI出口或混床出口水质进行理化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7.7注射用水系统正常运行后一般循环水泵不得停止工作,如停止运行应将系统内水排放干净;若较长时间停用(两个月以上),在正式生产四个星期前开启水处理系统并做四个周期的监控;若停用3天以上、两个月以下重新生产时,应先对系统进行灭菌,提前一天制水,使用前对储罐、总回水口、总送水口和蒸馏水机出口水质进行全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4.7.8
4.7.9纯蒸汽系统停用两个月以上,在正式生产四个星期前开启系统并做四个周期的监控;若停用一周以上、两个月以下重新生产时,提前一天运行,使用前对最远用汽点(冷凝水)进行一次全检,冷凝水水质符合现行药典要求后方可使用。
4.8各检测项目的警戒与纠偏限度和应采取的措施
4.8.1
4.8.2警戒与纠偏限度规定如下
4.8.3当QC检测结果达到警戒限度时,应通知生产制造部进行关注,当达到纠偏限度时,必须按《偏差处理管理规程》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4.9由质量管理部对每季度和全年工艺用水监测结果进行趋势分析,形成季度或年度回顾报告,交质量受权人审批。回顾分析内容
a.是否按规定进行监测;
b.将日常监测数据的回顾监控数据进行汇总,并对数据和趋势进行分析;
c.出现不合格情况及所采取的措施;
d.对出现不合格时所生产的产品和批次是否进行了调查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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