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利养老保险私有化对我国养老金制度改革的启示
智利养老金制度模式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4 基金 管理缺 乏 科 学性 ,保 值 增值 成 为 问题 。 .
在传统制度下 , 各社会保障机构对养老基金进行封 闭式 管理 , 对基 金 的投 资 缺乏 科 学性 。养 老基 金 在 投资项 目中被套牢而无法变现 ,阻碍基金流动性 ; 集中投资于某些部 门却不能保证增值 ; 大量投资偏 向其他 目标 , 导致基金浪费 , 等等 。 这些弊端的显现
费 ) 。
( ) 三 待遇 领取 条件
会保 障部 ,是为防止投保人个人账户 中的资金受 A P 违规 操 作 的损 害而设 立 , 过加 强对 A P Fs 通 F s的 财务控制 、 投资运营 、 养老金的发放等方面实现对 养老 基金 的监督 。
( ) 旧制度 的过 渡 六 新
智利 养 老金 制度 变革 ,涉及新 旧制度 的过 渡 。 其过 渡政 策与措 施为 : 1 劳动者 的选择 。每个 已经 参加 了旧制度 的劳 . 动者 都有 选择 留在 旧制度 还 是转 入新 制 度 的权利 。 目前 , 部分 职 工 选 择转 入 新 制 度 , 大 留在 旧制 度 中 的职 工 还有 3 O万人 。但 所有 在 改革 之后 进 入 劳动 力市 场 的劳动 者都被要 求参 加新制 度 。
四、 智利 养老 金 制度 改革对 我 国 的借 鉴 意义
养老金私有化改革的“ 智利模式”经受住 了时 , 间 的检验 , 得 了巨大 的成 功 。经 过三 十年 的发 展 , 取 智利养老保险基金不仅摆脱 了亏空 , 而且获得 了丰 厚 的投资回报 , 从而提高了养 老金 的替代率 , 减轻 了政府的财政压力 , 降低 了个人 的缴费率 。智利模 式 的成功 经验 值得 我 国借鉴 。 1“ . 补偿账 户” 模式对 劳动者养老责任的 负担
国外养老保险模式对我国的启示-养老保险论文-保险论文
国外养老保险模式对我国的启示-养老保险论文-保险论文——文章均为WORD文档,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使用亦可打印——一、智利养老保险模式运作的特点(一)市场化的投资运营方式智利的《养老保险法》将养老金委托给于政府机构的基金管理公司进行专业化、市场化的管理和投资。
目前,智利共有二十多家养老基金管理公司,除了受到政府较为严格的监管之外,其机构设置、组织性质、运行模式与普通的市场主体无异。
养老基金管理公司可以用养老金购买政府和中央银行的债券、购买股票、也可以购买国外债券等,通过多样化的投资渠道,极大地提高了基金保值增值的能力。
(二)管理体系与监管体系的化运行分散化、透明化、化是智利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所遵循的基本原则。
在“新制”下,智利的养老基金管理局作为政府部门负责对养老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工具、投资数量、投资收益等方面进行规范和监督,为制度的有效运行提供法律和政策上的支持。
养老基金管理公司作为法定的经营者,依法对养老金进行市场化投资运营,并享有向缴费者征收管理费用的权利,同时也必须要履行定期向缴费者提供个人储蓄账户报告的义务。
在这种模式下,监管者与被监管者高度分离,基金运作过程高度透明,有利于该种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三)养老金支付为确定缴费型(DC模式)智利“新制”规定参保人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按照个人账户的积累额确定,领取方式包括计划提款、终身年金、临时提款加终身年金等多种方式。
在这种确定缴费型模式下,职工退休后领取的退休金数额完全由个人的缴费能力和缴费时间决定,职工个人承担的风险较大;但是由于个人账户完全属于个人所有,职工缴费所得的回报可以得到保障,且个人账户也可以随职工工作的调动而转移,这样可以减少劳动者在工作转换时领取养老金的损失,有利于市场经济下劳动力的流动。
(四)政府承担担保责任和转轨成本智利“新制”规定政府主要承担以下两个方面的担保责任:提供最低养老金保障以及保障养老金的最低投资收益率。
参保成员中凡缴费满20年,但未达到领取最低养老金标准的,政府补足其账户余额,保证符合条件的参保成员能够达到最低养老金标准;当养老基金管理公司不能达到预期投资收益率时,应当先由公司利用储备金和自有资金补足,如果还不能满足投资收益率的需求,应当由政府对该公司进行清算,同时政府负责保证养老基金持有者的权利和收益。
智利养老金系统的主要指标研究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做 出 了供款但 领 取 的养老 金 低 于某 一 临界 值 的个
收稿 日期 : 2 0 1 3— 0 8— 0 6 作者简介 : 向为民( 1 9 6 5 一) , 女, 重庆忠县人 , 博士 , 教授 , 硕士生导 师 , 研究方 向 房地产经纪 。
劳动经济与人力资源研究
J o u na r l o f C h o n g q i n g U n i v e r s i t y o f T e c h n o l o g y ( S o c i a l S c i e n c e )V o 1 . 2 7 N o . 1 1 2 0 1 3
一
、
1 9 8 1 年智利养老金改革
行 确定 给付 型 ( D B型 ) 养 老基金 管 理模 式 ; 如 果转
换 到新 系 统 , 政 府 则 给 予 认 可 债 券 。 在 个 人 达 到
退 休年 龄时 , 债 券到期 , 同 时 将 支 付 一 笔 款 项 到 他 们 的 账户 , 这 笔 款 项 是 基 于 过 去 一 年 对 旧 系 统 的 供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再 根 据 参 加 该 系 统 的 年 数 和 年 金 因 子 做 出 调 整 所得 … 。总体 上 , 智 利 向 完 全 基 金 积 累 制 的 转
变 已接近 尾 声 , 到 2 0 2 5年 , 确 定 给 付 型 养 老 基 金 管理 模式将 完 全被 淘汰 。
入 都 必 须 自动 扣 除 1 0 %, 转 而 投资 于其 养 老基 金 。 此外 , 雇 主还 需额 外扣 除员 工工 资 的 2 % ~3 %, 用
以支付 其账 户 管 理 费 用 。这 样 , 员 工 的收 入 一 共 就被扣 除 1 2 % ~1 3 % 。雇 主 必 须 按 照 员 工 的 选 择 将 他 们 的 供 款 交 给 养 老 金 管 理 局 。 目前 , 员 工 可 以选 择 的 养 老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有 5个 , 它 们 每 一 个
智利养老金制度改革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智利养老金制度改革及其对中国的启示【摘要】本文系统地阐述了智利养老金制度的结构内容,探索其改革的最新思路和路径,客观总结了其在理论和实践方面的意义,以期对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所借鉴和启示。
【关键词】智利中国养老金制度一、智利养老金制度发展概况智利最初在1924年建立了以现收现付、公立机构管理为特征的养老保险制度。
在经过50余年的发展后,该养老保险制度已经无法适应智利国内的经济和社会环境,出现了养老金管理体系混乱和公立管理机构效率低下等现象,再加之人口老龄化等因素,智利养老金体系在上个世纪70年代后期收支严重失衡,1970至1983年连续出现赤字,国家无力弥补亏空。
为应对该局面,智利军政府于1980年公布了《养老金制度改革法》,开始了养老金私有化的改革,将现收现付制改为完全积累制。
该变革具有两大特点:一是启用了DC型养老计划,即预先规定缴费水平,缴费及其投资收益以个人账户的方式记录和管理,个人具有投资选择权和决策权,并承担投资风险;个人账户在退休时的累计额一次性领取或者转换为退休年金领取,转化为退休年金的数额取决于个人账户的累计额及其转化为年金的价格(中国精算师协会,2011);二是平稳地进行了新旧养老金制度的过渡交接,改革法规定,1980年前就业的人员可以选择留在旧制度中,也可以退出旧制度加入新制度,并规定一旦加入新制度便不可回到旧制度,而1983年以后就业的人员必须加入新制度。
1、智利新养老金制度智利新制度下的养老金分为正常退休养老金、提前退休养老金和残疾遗属养老金三种,制度的具体内容有以下四个方面。
(1)养老金的筹集和领取。
在募集方面,智利实施的是由政府立法强制储蓄和自愿储蓄相结合的方法。
雇员强制性按月缴费并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比例为本人工资的10%;另外再缴纳工资的2.5%~3%用于支付养老金管理公司的佣金(管理费)和向保险公司购买伤残遗属保险。
该强制缴费资金在缴费、投资收益和领取三个环节都免税。
智利的社会保障制度最终版
二
智利旧的养老保险制度由于没有能够根
旧 养
据社会经济状况的变化而及时调整和改革, 在上个世纪70年代后收支严重失衡,1970 年—1983年连续出现赤字,国家无力弥补
老
亏空。
制 度
1.制度缺乏统一性。 以养老保险为例,到1978年底,智利全国 已有32个养老保险管理机构,作为隶属于
的
政府的公共部门,分别管理不同职业、不
四、
智
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
利
在谈到智利模式时,常常
模
将智利模式与智利社会保
式
障模式或社会保障私有化 或新加坡公积金制度等同
的
起来,或者将智利模式视
五
为一种新的社会养老保险
个
方案。有鉴于此,在讲述智
利新养老保险的特征前很
不
有必要澄清如下五个认识
等
问题:
式
• 第一,智利模式不等于智利社会保障模式。智利 模式指的是单纯的养老金私有化模式,它适用的 只是单纯的具有积累性质的养老金制度,并且着 重体现在养老金制度的供款渠道与基金经营环节 ,代表的只是智利对传统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一个 主要项目的重大改革,而不是用养老金私有化去 替代或包容整个传统的社会保障制度。事实上, 智利除私营化管理的个人养老金外,还有政府负 责的社会救助、有关福利及其他社会保险等措施 。
• ⑤证劵安全保管的规定,如果某一证劵的投资90% 来自保险金,那么这些证劵就要被保管在中央银 行,或是保管在私人证劵存款公司。
• ⑥保证最低收益的规定,养老金管理公司每个月都 要核对保险金实际收益。并制定标准。如果管理 公司的基金收益低于标准,则收益波动准备金、 先进准备金、政府担保机制将会保证最低收益。
• (3)、若雇员未达到退休年龄,且非因工 致残丧失劳动能力而离开工作岗位的,可 按其致残前10年或前1年(具体年限由各商 业性保险公司确定)月平均工资的60%领 取致残生活费,直至死亡。其费用先从个 人账户内支开,不足部分由商业保险公司 承担。如果就业者到退休年龄时尚未交足 养老保险所规定的最低限额,只要其在养 老投保机构中投保已满20年,不足部分由 国家补足。当职工退休成为退休受益者时 ,他们可以选择分阶段地使用个人账户中 的积累,也可以选择年金形式。
论智利模式对我国养老保险基金营运监管的启示
行商业营运的方式 , 很好地实现了养老保险基金保值 理并进行市场化的投资运作 , 利用投 资回报收益使养
增值的目 , 标 为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养老保险基金管理 老 基金 升值 。 体制提供了可参照的范本。分析研究智利养老金营 ( ) 府监 管 间接化 二 政 运监管模式 , 有利于我们把握 国际养老保 险制度改革 也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 。
一
尽管智 利 的 巨额 的“ 养命 钱” 由多个 私营 的 交 的方向, 对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完善 A P来管理, F 但政府并不做“ 甩手掌柜” 而是要实施 , 严格的、 系化 的监 管。不过 , 体 监管并 不等于直接干 预公司的 日常运作 , 而是通过法律法规对公司进入和
( 养老金 管理私 营化 一)
】 6
一
智利 的 A F将管理 的庞大 的基金不是作 为“ P 储
* 收 稿 日期 :0 5 2 l 2 O 一l —2
作者简介 : 曹军 (9 2 )男 , 1 8 一 , 安徽 淮北人 , 安徽大 学管理学院 20 级行政管理 研究 生 , 04 研究 方 向 : 政理 论 与 实践 ; 曼伟 ( 9 5 行 李 18 )男 , ・ 安徽颍上人 , 华东政法学院政治学 与公共管理学院奉科生 , 研 究 方向: 行政管理专业 。
发展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制度的国际经验及启示
发展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制度的国际经验及启示当前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对社会、经济和财政的影响,部分国家实行以国家和政府主导的社会性全民养老保险为主,结合企业年金与职员年金,以及个人自愿型养老储蓄的多支柱养老保险模式。
本文整理了部分主要国家经济体、澳大利亚和南美部分国家发展养老保险第三支柱的主要做法、运营模式、监督管理,分析存在问题,总结经验启示。
从国际经验和趋势看,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制度设计有三大核心特征。
一是政府强有力的税收递延政策支持,四两拨千斤,调动国民积极性,是第三支柱发展根本动力。
二是以账户为基础的制度设计,建立一个专门的养老账户,税收递延优惠在账户层面实施。
国外第三支柱较为发达的美国、澳大利亚、英国、智利等国家都采取了账户制模式。
通过账户能准确反映个人养老的缴费规模和投资收益,在退休领取阶段能够准确征税。
三是多渠道投资实现保值增值,允许参加者根据自身风险偏好,投资于基金、保险、理财、存款等多种养老金融产品,政府合理监管,而不是只允许参加者投资某一类金融产品,否则参加者的自我选择权受到限制,不利于实现自身效用最大化。
一、各国主要做法及存在问题(一)澳大利亚澳大利亚养老金第三支柱主要是自愿的超级年金储蓄(voluntary superannuation),实行基金累积制,是缴费确定型养老计划。
自愿型超级年金在超级年金的系统内运作,缴费主要包括个税福利抵扣和超级年金个人缴费两种形式。
主要做法:一是个税福利抵扣。
雇员与雇主达成协议,雇员放弃一定工资收入,雇主为其提供相应价值的某种福利,并且政府对该额度征收较低的福利税或免税。
雇主代雇员缴纳的个税福利抵扣在一定的额度内按照最高15%的税率缴税。
二是超级年金个人缴费。
对普通雇员,个人缴费为税后缴费,缴费部分不能享受15%的优惠税率,但可享受投资收益部分15%的优惠税率;对自由职业者,个人缴费部分可在税前列支,缴费和投资收益同时享受15%的优惠税率。
运行模式:采用信托模式进行市场化运作。
智利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投资管理及对中国的启示
“ 、 ” 金 相 互 调 剂 使 用 , 使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个 人 账 统 账 基 致
户 “ 账 ” 行 . “ 账 ” 模 呈 迅 速 扩 大 之 势 。 了 消 空 运 且 空 规 为 除 空 账 , 还 历 史 负 债 ,0世 纪 初 以 来 , 央 和 地 方 财 偿 2 中 政 共 同 注 资 . 展 做 实 “ 人 账 户 ” 国 家 试 点 。0 1 开 个 的 2 0 年 .首 先 在 辽 宁 省 进 行 做 实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个 人 账 户 的
户 . 主要特 征是 : 一 。 其 第 为每 个雇 员 建立 养老 金个 人
账 户 , 员 1 %的 缴 费 全 部 存 入 个 人 账 户 ; 二 , 老 雇 O 第 养
金 支 付 由待 遇 确 定 型 ( B 型 ) 变 为 缴 费 确 定 型 ( D 转 DC丽Leabharlann 7 7金 融 与 经济
( ) 利 的 私 人 管理 模 式 一 智
养老 金市 场规模 将达 到 1 . 亿 美 元 ,当 然 这 包 括 了 8万
基本养老 保险 、 业 年金和个 人储 蓄性养 老保 险在 内 , 企 即便 如 此 . 老 保 险 个 人 账 户 基 金 的 规 模 到 2 3 养 0 0年 也
试 点 工 作 。 至 20 截 0 8年 末 , 已有 1 3个 省 市 开 展 做 实 企 业 职 工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个 人 账 户 试 点 ,共 积 累 个 人 账 户
基 金 10 10多 亿 元 。据 世 界 银 行 预 测 . 2 3 到 0 0年 中 国 的
二 、 利 养 老 保 险 个 人 账 户 基 金 投 资 智
智利模式下对我国企业养老保险改革的思考
1 我 国现 行的 养老保 险制度
1 9 9 7 年, 我 国按 照 《 国务 院 关 于建 立 统 一 的企 业 职 工 没 有强 制 力 。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建立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 行 ,
2 . 4 立法滞后 , 管理不规范 。 缺乏激励约束机制 我 国企业养老保险是在总结各地 区、 各行业经验 的基 础 上建 立 起 来 的 , 缺 乏 规 范 的法 律 指 导 , 只 靠 政 策 督 促 实
摘 要: 随 着社 会 主义 市场经 济的发 展 , 我 国现 行 的社会保 险制度 不断 完善 , 社 会 保 险的覆 盖 范逐 渐扩 大 , 保 障 力度 加 强 , 然 而仍 旧存在 一 些值 得探 讨 的问题 。 文章 对企 业现行 养 老保 险制度 现状 进行 分析 , 参 照智利 养 老保 险制度 改革 , 力求 为我 国养
老 保 险改革提 供 一些 意见和 建议 。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关键词 : 养 老保 险 ; 统账 结合 ; 个人 账 户 ; 智利模 式
中 图分 类 号 : P 8 4 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 1 0 0 6 — 8 9 3 7 ( 2 0 1 4 ) 3 - 0 0 1 6 ~ 0 2
十八大报告 中强调要“ 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 系建 设” 。社会保险作为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得到了大家 的关注 , 而养 老保 险又是社会保 险的重 中之重 。 结合我 国 当前形势 , 在此大环境号召之下 , 对我国现行 的企业养老 保险制度进行分析 , 并参照智利的养老制度私有化改革为 我 国新形势下养老制度 的完善发展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
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我 国养老保险制度主要包括城 3 完善我 国企业养老保 险制度的对策 镇企业养老保险 、 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制度和农村养老保 . 1 智利 养 老保 险私 有 化 改革 概 要 、 内容 、 成 效 和缺 陷 险三个部分 , 城镇企业养老保 险是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主 3 要部分 。 基金来源由单位 和个人缴费形成 , 现行制度下企 3 . 1 . 1 智利养老保险私有化改革概要 业缴 费为工 资总额 的2 0 %, 缴入统筹账户 , 个人缴 费为工 所谓智利模式是指智利政府实行 的由个人缴费 、 个人
智利社会保障改革及启示【范本模板】
国际社会保障比较课程论文姓名:郭振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专业:社会学学号: 2012110007 指导教师: 周蕾智利的社会保障改革及对我国社会保障改革的启示社会学专业郭振 2012110007摘要:智利模式发展至今已经成为了一种成熟的模式,而且为多国所采用,究其源头始于智利20世纪80年代一次重要的变革。
这次变革既是对传统现收现付制的一个根本性的颠覆,同时也是世界上成功实现两种制度对接转型的一个典型,但随之而来的也是更多关于智利模式的一些讨论和争议。
本文将围绕智利社会保障的改革历程,通过对智利改革的一些述评,希望能够对我国社会保障的改革有所启发.一、智利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一)智利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背景智利在20世纪80年代进行的改革,在当时走出了自己的新路子,并成为成功进行养老保障体制转轨的一个典范,其经验为许多国家所借鉴。
但是,这种破旧立新,与其说是一种主动的选择,不如说是一种在应对社会问题层层迭出时的一种无奈之举.智利是较早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之一,早在20年代,智利在现收现付制的基础上,较为广泛的建立了抚恤金、养老金、疾病补助和健康津贴等一系列福利制度.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在原有的旧制度中潜在的问题逐渐显性化了.到70年代后期,这种旧制度表现的危机不仅凸显了其体制本身存在的弊端,同时也拖累了经济的持续发展,引起了人民的广泛抵触。
总体来看,其表现出的问题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体制内部本身存在的问题。
体制在制定之初,由于各方利益集团的干扰,已经体现出了收入分配的不公平性.在旧制度下,不同的养老金计划在退休金资格和给付标准上表现出很大的差异性,部门之间、不同阶层之间在退休所需年限、缴费标准和给付标准都不统一,总体看,处于社会下层和低收入的劳动者在社会保障方面处于不利地位,这必然会严重影响相当一部分人加入这个制度的积极性,同时也诱发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此外,管理的低效率和不善也让人们对旧制度丧失了信心。
智利的养老保险制度对我国社会保障模式的启示
各国社会保障制度模式的选择主要受到历史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阶段、人口结构以及社会保障理念的影响。
因此,各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在保障项目、覆盖范围、资金筹集、资金运作和待遇提供水平等方面均有所差别。
概括起来,一般将社会保障制度分为四种典型模式:国家保障模式、福利国家模式、社会保险模式和强制储蓄模式。
国家保障模式由于脱离了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具有可持续性,目前已经被大部分国家所摒弃;福利国家模式强调政府的责任,保障水平较高;社会保险模式强调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社会保障的责任。
本文重点探讨强制储蓄型社会保障模式的国际实践及给我们的启示。
一、强制储蓄型社会保障模式特征强制储蓄模式强调个人责任,即基于自我保障原则,运用政府管制和社会服务功能,设计和实施的社会保障计划。
该模式的特征如下:①企业和个人是社会福利提供者;②市场化管理:政府是计划的指导人、监督人和相对担保人(机制担保,非资金担保),企业或个人承担筹集资金、管理计划和支付待遇的计划发起人、管理人和担保人责任;④企业和个人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市场化的多样运作;⑤建立集体账户或个人账户;⑥受益人依据个人贡献和资产收益获得相应福利待遇。
二、智利的养老保险制度模式1、智利养老金体系智利社会保障制度的突出特点就是其养老保险制度的智利模式,也就是个人缴费、个人所有、完全积累、私人机构运营的养老金私有化模式(郑功成,2001)。
其主要特征包括:①养老金制度从现收现付制变为完全基金制;②养老金支付由确定给付型(DB型)转变为确定缴费型(DC型),退休后养老金与缴费、基金投资回报和基金管理费相挂钩。
③私营管理、自由选择。
由专门的私营养老基金管理公司(AFP)负责养老金的保值增值;AFP多家并存,投保人可自由选择其中任何一家,各养老基金管理公司在管理、服务、收益、收费等方面展开竞争。
按照规定,职工有权4次转换自己开户的养老基金管理公司。
④监管法制化。
养老金投资有严格的规定,在投资范围方面,养老基金可以投资政府债券、抵押贷款、银行债券、公司债券和股票,国外证券产品以及少量的风险投资产品;在投资工具方面,必须是经政府认可的私人风险评估公司进行风险分类后,才能成为AFP的投资对象;在投资数量方面,对一种项目的投资不能超过养老金总额的30%,但对政府债券投资的限制相对较宽;在投资收益方面,AFP每月的投资收益率不得低于过去12个月全部养老金平均实际收益率的2个百分点。
智利养老保险制度
二、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公 司为私营公司
• 养老保险基金公司来管理养老保险基金。 主要从事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管 从事养老保险基金投资、 从事养老保险基金投资 运营、 理和发放的私营公司。 理和发放的私营公司。
三、政府主要职能
• 政府只对养老保 险基金管理公司日常运 营进行监管, 营进行监管,并在某个养老保险基金管 理公司破产时提供最终担保。 理公司破产时提供最终担保。 智利政 府设立了专门对养老 保险基金管理公司 进行监管的机构 。
对我国社会保障模式的启示
• 一、同我国其他的领域改革要一致 • 二、政府承担偿还养老保险隐形债务的 责任 • 三、增强个人责任 • 四、提高养老基金的投资收益率
四、养老金领取方式灵活 多样
• • • (一)计划提款方式 一 计划提款方式 (二)生命年金方式 二 生命年金方式 (三)延期的生命年金方式 三 延期的生命年金方式
五、最低收益率担保
• 智利担保的最低收益率是在平均正式收 益率的 50%和少于平均真实收益率 2 个 百分点取其中的最小值。 但会出现两种 情况高于或低于该如何呢?
• 当养老金管理公司的真实收益率比养老 金管理公司的平均真实收益率高 50%以 上或超过平均真实收益率 2 个百分点以 上时,养老金管理公司将把超额的部分 作为储备基金。
• 当养老金管理公司的投资收益率低于担 保最低收益率,养老金管管理公司动用储备基金和自有 资产还是不足以弥补缺口,那么,这家 养老金管理公司将宣布破产,政府将最 终出面弥补资金缺口。
智利养老保险制度
• • • • • •
一、建立了个人基金账户 二、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公司为私营公司 三、政府主要职能 四、养老金领取方式灵活多样 五、最低收益率担保 六、智利的养老保险制度对我国社会保 障模式的启示
对我国社会养老保险的再思考——智利模式的启示
【 经济管理研究】
对 我 国社会养 老保 险的再 思考
— —
智利模 式的启示
许 海 燕
( 东学院 经济学院,辽宁 丹 东 180 ) 辽 10 1
摘 要 :我 国现行社会统 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 险制度 ,为城镇老年职 工的基本 生活提供 了一定保障 。但
的发 放 。
利的养老金体制弊端越来越明显 ,数届民主政府先 后进行过改革尝试 ,试图建立统一管理机构 ,实行 统 一 的缴 费 率 和收益 标 准 ,解 决不 平等 、低效 率 和
收 支严重 失衡 问题 。但 由于工 会组织 和其 他社会 力 量 的强 烈 反 对 而 失 败 。17 9 3年 军 政 府 执 政 后 ,针
度模式 ,来健全和完善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 。 J
智利养老保险制度模式简称智利模式 ,是指智 利 实行 的 由个 人缴 费 、个 人所 有 、完全积 累 、私 人
不同类型机构的员工待遇不 同; ( )以现收现付 4 方式筹集资金 ,即国家、企业 、职工个人分别按规
定比例 以现金方式 明确付 费 ,共 同负担养老金来 源 ,不足部分 由国家负担 ,养老金不进行积累,只
制的弊端越来越明显 :第一 ,由于人 口结构因素和 社会经济因素,造成财务收支严重不平衡 ,政府和
收 稿 日期 :2 1 0 0 0 1— 9— 2
作者简介 :许海燕 (94 ) 女 ,辽宁朝 阳人 ,教授 ,研究方 向:保 险与社会 保障 。 16一 ,
一
6 — 5
辽 东学院 学报 ( 会科 学版 ) 社
第1 3卷 第 5期
21 年 1 01 O月
辽 东学院 学报 ( 社会 科 学版 )
智利模式告诉我们什么
智利模式告诉我们什么文/郑功成在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乃至整个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进程中,智利模式是已经引起学术界和决策层高度关注的一块改革样板。
如何评价智利模式的成就与不足?我国能否模仿智利走完全的养老保险私有化道路?这些问题确实值得我们认真思考。
一、智利模式的产生背景与基本内容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在谈到智利模式时,常常将智利模式与智利社会保障模式或社会保障私有化或新加坡公积金制度等同起来,或者将智利模式视为一种新的社会养老保险方案。
其实,所谓智利模式,是指智利实行的由个人缴费、个人所有、完全积累、私人机构运营的养老金私有化模式。
作为世界上有影响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举措,智利模式确实是对传统社会保障制度的根本性变革,其典型性和代表性是不容置疑的。
20世纪80年代初期问世的智利模式,其诞生有着特殊的时代背景:一、政治上。
1980年,军人政府通过修订宪法取得合法统治地位,皮诺切特独揽大权并实行专制统治。
新的宪法削弱了政府的职能,并把这些职能转交给私营部门。
另外,政府还通过限制参政渠道、增强市场作为社会经济活动管理者的作用等方式分解社会,并通过了一系列新的政策规范、排除了有组织的对抗。
二、经济上。
军人政变前后、智利经济陷入重重危机,国有企业几近崩溃。
面对当时的经济困境和财政危机,军人政府认为市场化和私有化能够给智利带来新的生机,由此坚决奉行新自由主义经济政策,他们利用专制统治排除了有组织的反抗,并采取强制措施将国有企业资产及其他国有资产私有化,使市场经济模式成为智利的合法经济模式。
经济增长与经济效率成为军人政府根本的追求目标。
三、原有由国家包办的养老保险制度面临严重危机。
智利原有的养老保险制度是一种“官贵民贱”式制度,即一般工人不仅需要企业缴纳相当于工资额26%的高额保险费、而且规定最低缴费年限达40年,65岁后才能领养老金;白领工人及政府官员的缴费标准则仅为16%,最低缴费年限为15—35年不等,缴满年限即可领取养老金。
智利的养老保险制度对我国社会保障模式的启示
强 制储 蓄型 社会保 障模 式特 征 的 投 资 收益 率 不 得 低 于 过去 l个 月 全 部养 2 强 制储 蓄 模 式 强 调 个 人 责任 ,即基 于 老 金 平 均 实 际 收益 率 的 2个 百 分点 。政 府 自我 保 障 原 则 ,运 用政 府 管 制 和 社 会 服 务 承 担 最 后 风 险 。 功 能 ,设 计 和 实 施 的 社 会 保 障计 划 。该 模 2 智利模式 的主要 问题
智利养老金体系
然代表社会保障制度 改革的成功方向。
【 关键词】 强制储蓄 型;社会保 障;模 式;实践
四 是 容 易形 成 垄 断 ,影 响 效率 ,且 政 型 ) 退休后养老金与 缴费、 金投资回报 府 仍 然 承 担 了最 后责 任 和 风 险 。 到 2 0 , 基 05 和基 金 管 理 费 相 挂 钩 。 ③ 私营 管 理 、 自 由 年 ,市场 上 仅 有 6家 基 金管 理 公 司 ,其 中 各 国社 会保 障制 度 模式 的选 择主 要 受 选 择 。 由专 门 的 私 营 养 老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三 家 大 型 公 司 占据 了 市场 份 额 的 7 % 以 0 到 历 史 文化 传 统 、经济 社 会 发展 阶 段 、人 ( F 负责养老金的保值增值; P多家 A P) AF 上 ,呈现出高度垄断经营的格局 ,影响效 口结构 以及社 会保 障理 念的影响。 因此 , 并存 ,投 保 人可 自由 选 择 其 中 任 何 一 家 , 率 。养 老基 金 公 司 破 产 后 ,政 府 仍 然是 最 各 国 的社 会 保 障 制 度 在 保 障项 目、覆盖 范 各养老基金管理公司在管理、服务、收益 、 后 的 责任 承 担 者 。 在 1 8 2年 的经 济 危 机 9 围 、资金 筹 集 、 资 金运 作 和 待遇 提 供 水 平 收 费 等 方 面展 开 竞 争 。按 照 规 定 ,职 工有 中 ,掌握 养 老 金 管理 的 最 有 实 力 的两 大 集 等方面均有所差别。概括起来 ,一般将社 权 4 次 转 换 自 己 开 户 的 养 老 基 金 管 理 公 团~ 威 尔和克 鲁扎 洛蓝集 团迅速破 会 保 障 制度 分 为 四种 典 型模 式 :国 家 保 障 司。④监管法制化。养老金投资有严格 的 产 ,政 府 不得 不暂 时 接 管 并 重 新 私 有 化 。 模 式 、福 利 国 家模 式 、社 会 保 险模 式 和 强 规 定 ,在 投 资 范 围方 面 ,养 老 基 金 可 以投 五是投 资回报率波动较大。尽管养老 制储蓄模式 。国家保 障模式 由于脱离 了生 资 政 府 债 券 、 抵押 贷款 、银 行 债 券 公 司 基 金历 史上 取 得 了平 均 超 过 1%的 投 资 回 0 产 力 发展 水 平 ,不 具有 可 持 续性 , 目前 已 债 券 和 股 票 , 国外 证 券 产 品 以及 少量 的风 报率 ,但投 资回报率的波动幅度很大,并 经被大部分国家所摒弃;福 利国家模式强 险 投 资 产 品 ;在投 资工 具 方 面 ,必 须 是经 在9 年代有 两个年份是负的回报率。 0 研究 调政府的责任 ,保 障水平较高 ;社 会保险 政府认 可的私人风险评估 公司进行风险分 也表 明,历史上智利养老基金投资回报率 模 式强 调 政 府 、企 业 和 个 人 共 同负 担 社 会 类 后 ,才能 成 为 AF P的 投 资对 象 ; 投 资 的波动 与经济 增长呈现出很大的相关性 , 在 保障的责任。本文重点探讨强制储蓄型社 数 量 方面 ,对 一 种 项 目的投 资不 能 超 过 养 也就是说 智利模式的投资收益主要取决于 会保 障模 式 的 国 际实 践 及 给 我 们 的启 示 。 老金总额的 3 % ,但对政府债券投资的限 经济 增 长 ,而 不 是 私 营 化 管 理 。 0 制相对较宽 ;在投资收益方面 ,AF P每月
小国也有大作为——智利养老金制度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小国也有大作为——智利养老金制度对我国的借鉴意义智利地处南美洲西海岸,安第斯山脉西麓,无论从国土面积还是人口数量上来看,智利都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小国,但就是这样一个国家却在上世纪八十年代聚焦了全世界的目光。
当世界各国都在为现收现付制养老金制度造成的巨大财政负担苦恼不已的时候,智利另辟蹊径,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以个人账户为基础的完全基金制养老金制度,首次将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转为私营化管理,实现了从现收现付制向完全基金制的转型,这无疑是一次大胆的改革。
智利的养老金制度主要由公共保障性年金计划、私人强制储蓄计划和自愿年金计划这三大支柱构成。
第一支柱是政府主导的社会福利年金计划和最低年金计划。
社会福利年金计划主要为那些没有参加任何养老金计划的老年人提供养老救济金,全部支出由政府预算承担。
最低年金计划则是为参加强制性个人储蓄养老金计划和旧养老金制度的人提供养老金最低保障,补偿其现有年金收益与最低保障的差额。
第二支柱以强制性个人储蓄基金积累制度(AFP)为核心。
每个劳动者在职期间要为养老进行强制性个人储蓄,该储蓄流入其个人账户,由专门的私营养老基金管理机构进行管理,政府除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定期评估、监督外,不干预养老基金管理公司的经营。
每个参保人都可以自由选择个人账户的管理公司,并可以在公司间自由转换。
它一改养老基金由政府管理经营的传统模式,首次将私人经营模式引入了社会养老保障领域。
第三支柱是自愿年金储蓄计划,除接受福利年金计划救助的人员外,其他人员可以在强制储蓄的基础上自愿缴纳额外的年金储蓄,以增加退休后的年金受领额。
智利模式利用市场化改革将个人责任、政府监管和市场机制充分结合起来,消除了传统制度中效率低下和财政不可持续性的弊端。
在这种模式下,政府在养老领域中不再是直接的管理经营者,而转而为担保者和监督者。
这种角色的转变改变了政府和人民在养老金问题上“长期利益一致,短期利益冲突”的尴尬局面。
经过二十多年的运行,智利模式成果斐然:参保人数从1981年建立初期的144万人增加到2007年的804万人,年平均增长率为6.9%,覆盖率达到58.1%。
智利养老金私营化改革
智利养老金私营化改革在全球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历程中,智利养老金私营化改革无疑是一个备受瞩目的案例。
这场改革不仅对智利本国的经济和社会产生了深远影响,也为世界其他国家的养老金制度改革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和借鉴。
20 世纪 80 年代之前,智利的养老金制度同许多国家一样,是一种现收现付制。
这种制度下,在职人员缴纳的养老金用于支付退休人员的养老金。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制度逐渐暴露出诸多问题。
首先,人口老龄化的加剧给现收现付制带来了巨大压力。
随着智利老年人口比例的不断上升,养老金支付的负担日益沉重,而在职人员缴纳的养老金难以满足退休人员的需求。
其次,经济增长的不稳定也影响了养老金的可持续性。
经济繁荣时,养老金或许能够得到较好的保障;但经济衰退时,养老金的支付就可能面临困境。
再者,管理效率低下和腐败问题也困扰着原有的养老金制度。
资金的使用不透明,管理成本高昂,导致养老金的实际价值不断缩水。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智利政府在 20 世纪 80 年代初开始推行养老金私营化改革。
智利养老金私营化改革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
每个劳动者都有自己独立的养老金账户,账户中的资金完全属于个人。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定期向账户中缴纳养老金,这些资金由专业的养老基金管理公司进行投资运营。
二是养老基金管理公司的市场化竞争。
智利允许成立多家养老基金管理公司,劳动者可以自由选择将自己的养老金账户委托给哪家公司管理。
这种竞争机制促使养老基金管理公司提高投资效率和服务质量,以吸引更多的客户。
三是严格的监管制度。
为了保障养老金的安全和稳定,智利政府建立了一套严格的监管体系,对养老基金管理公司的投资行为、风险控制等方面进行监管。
智利养老金私营化改革带来了一系列积极的影响。
从经济角度来看,改革促进了资本市场的发展。
大量的养老金资金涌入资本市场,为企业提供了更多的融资渠道,推动了经济的增长。
同时,养老基金管理公司的竞争也提高了资源配置的效率。
智利养老保险改革历程评价及启示
智利养老保险改革历程\评价及启示作者:张田来源:《现代经济信息》2011年第17期摘要:智利在拉美国家中率先进行养老保险私有化改革,其养老保险模式获得世界银行的认可,成为亚非拉和中东欧28个发展中国家效仿的蓝本。
本文对智利养老保险的两轮改革内容开展分析研究,评价其效果,同时根据我国养老保险现状分析其借鉴意义。
关键词:养老保险;智利;个人账户中图分类号:F843/84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828X(2011)09-0222-02智利养老保险经历过两轮重要改革。
第一轮是1981年的养老保险私有化改革,确立了被世界银行高度认可的“智利模式”,被国际社会奉为养老金改革的范本。
第二轮是2008年的完善性改革,填补了“智利模式”的重大缺陷,实现了与私人养老金模式的完全对接。
一、智利养老保险改革历程(一)1981年改革内容1981年之前,智利养老保险实行现收现付制,由于该制度在运行中暴露出很多缺陷,如收支难以平衡、保险费率过高、保险给付不公平、基金管理低效等,智利在1980年底通过《养老保险法》,1981年对养老保险制度开展改革,引入由私营养老金公司(AFP)管理的个人退休账户养老金制度。
其主要内容包括:1.个人缴纳费用。
个人账户包括强制账户与自愿账户,职工必须将当月应税工资与其他收入的10%缴纳至强制账户(上限不超过60UF,即约2427美元)①,并自行决定缴费金额计入自愿账户②。
雇主无须承担供款义务,个体经营者可以自愿参加。
2.养老金私营化管理与运作。
智利有多家AFP供职工自由选择,并可以随时将账户在不同AFP间转移。
AFP属于私营性质,负责养老金的管理、投资、给付以及与保险公司签约提供遗属和伤残保险。
在收集保费后,AFP根据政府相关规定开展投资以获取资金增值。
近年来,其投资领域不断放开,从最初只能持有国债发展到可以持有债券、股票以及外国资产等多种投资组合。
3.政府发挥重要作用。
一方面,政府提供各类担保,包括发行认可债券解决转制成本③,对贫困阶层提供最低养老金(MPG)或者低收入津贴(PASIS)④,对养老金投资回报提供最低担保⑤以及其他特殊担保⑥。
智利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成功的原因及其启示
智利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成功的原因分析及启示杨爱兵穆怀中(辽宁大学,辽宁沈阳 110136)一、智利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背景1.人口老龄化和通货膨胀。
在旧的现收现付制度下,随着时间的推移,缴费不能满足各种不同的社会保障机构支付的需求,国家不断提高缴费率,但是,费率提高后仍入不敷出,于是国家不得不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分析其具体原因有二:一是人口结构因素。
主要表现为人口老龄化趋势明显,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早期智利呈现出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和养老金领取人数都增长很快的特征。
1961~1973年,制度覆盖人数增加了57.1%,而养老金领取人数增加了209.02%。
由于在职人数和退休人数增长不均衡,缴费人数和养老金领取人数的比例下降很快,从1960年的10.8:1下降到1973年的3.5:1和 1980年的2.2:1,也就是说经过20年时间,平均由近11个缴费人养活一个老年人下降为2个缴费人养活一个老年人。
二是政治经济因素。
1971~1973年间,阿连德左翼政府进行改革,在经济上改私有化为国有化,严重损害了智利中产阶级的政治、经济利益,导致经济运行效率急剧下降。
1971~1973年,智利年均通货膨胀率高达295.5%,年均经济增长率下降至1.2%,财政赤字占GDP的比例上升到11.5。
[1]从以上分析可以得出,智利当时处于人口老龄化和国内通货膨胀率居高不下的双重影响,政府财政压力巨大,难以维持退休者的正常生活。
2.养老金管理体系混乱。
造成待遇上不平等的主要原因是养老金管理体系混乱,全国缺乏统一性。
1979年底,全国有32个独立的社会保障机构,各个机构受不同法律规定的制约。
在这32家机构中,出现了一百多种不同的社会保障制度安排,它们各自覆盖特定的部门中的不同人员。
各个社会保障机构在缴费率、享受条件、待遇水平、有关通货膨胀的养老金指数化办法等均不一致。
这些不同导致不同的社会保障机构支付的待遇不一样。
此外,这种不平等还表现在相同缴费和相同需求下的待遇水平不同。
智利养老保险制度
智利于1980年颁布了《养老保险法》,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从现收现付、公共部门管理到强制个人储蓄、民营机构负责收支运营,建立了以强制性个人储蓄为主的“新制”和以保留社会保险特点的“旧制”并存的养老保险制度。
本文试对智利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情况作以介绍,并分析其对我国养老保险改革的借鉴意义。
一、智利现行养老保险体制1980年改革之前,智利有200万职工参加养老保险,退休人员80万人。
改革后大部分职工选择转入新制度。
目前旧制度中的在职职工25万人,退休人员90万人,同样不再实行雇主缴费制,完全由个人缴费(15%),只是不建立个人账户,而实行社会互济,由于靠25万人缴费无法解决90万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因此旧制养老金中的75%仍由财政负担。
总之,智利现行养老保险制度以强制性个人储蓄的“新制”为主,并存社会保险的“旧制”,由政府立法并建立适用两种制度的监控体系,公立、民营机构具体操作。
1.完全个人缴费供款。
“新制”规定,养老保险费完全由个人缴纳,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总额的10%,另外再按2.5%左右缴纳伤残保险费和私营管理公司的管理费(实际支出管理费约1%),月收入在116万比索(合2000美元)以上的部分不缴费,雇主不缴费但有责任替雇员代扣代缴养老保险费,若不履行这一职责,要受法律处罚。
2.建立个人账户。
“新制”以建立个人账户,实现个人养老金积累为基础,每一个参保者都必须建立自己的养老金账户,按月将所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存入该户。
个人账户由缴费者选择一家养老基金管理公司负责管理,随着缴费的不断增加及投资增值,形成养老金积累,缴费者退休时按个人账户积累额多少决定养老金领取额的高低。
个人账户的基本用途是在缴费者达到规定退休条件后为其支付养老金,但缴费者也可以以个人账户资金做担保申请住房贷款,甚至可以取出部分现款,前提条件是保证个人账户的储蓄余额能够满足按退休前10年平均工资的70%支付养老金的需要。
3.养老金的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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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从此,中国正式确定了以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为标志的混合型养老保险制度,由于在具体实践过程中没能够合理的承认和消化新旧制度转制过程中的成本,导致了部分积累制名不副实,“空账”问题严重。
为了解决养老保险体制财务平衡问题,学者们提出了许多改革措施。
智利养老保险私有化20年的实践,离不开智利的具体国情,对中国而言,借鉴智利经验的同时,应进一步结合中国的人口老龄化的突出实际,将本国的具体国情与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在规律有机地结合起来,适当引入个人基金管理竞争因素,恰当选择投资渠道,政府和个人共同对养老保险体制负起责任,才能更快地解决该体制中的财务平衡问题,促进其可持续性健康发展。
一、智利养老保险私有化产生背景及基本内容智利养老保险私有化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
当时的特殊时代背景在于,智利采取的是现收现付模式,面临着人口老龄化的日益加重且国内通货膨胀率居高不下,这不仅对政府财政构成巨大压力,而且难以维持退休者的正常生活。
在这种背景下,养老保险私有化被作为一项新的政策措施出台,并在智利被强制实施。
智利养老保险私有化产生的直接基础,是军人政府上台后于1973年10月将全国各种家庭津贴统一起来并将其由养老保险基金会转交给新成立的机构———家庭津贴补偿组织,以及1979年2月废除建立在工作年限基础上的养老保险制度而建立起来的养老金水平统一调整制度,它的法律依据是1980年11月通过的3500号法令,该法律规定于1981年开始实施新型养老金制度,新参加工作的社会成员只能参与新制度,但允许已经工作的中、老年职工自由选择留在旧的养老保险制度内还是参加新制度,国家对选择继续留在旧制度中的中、老年职工仍然负责到底,对选择新制度的中、老年职工则通过发行认可债券的方式来补偿历史欠账。
智利养老保险私有化的基本内容,是以个人资本为基础,实行完全的个人账户制(包括基本个人账户和补充个人账户,前者指个人要将其纳税收入的10%作为自己的养老金投入,后者则是在前者基础上为将来得到更多养老金而进行更多储蓄所设立的补充个人账户),并由私人养老基金管理公司负责经营管理,保险费完全由个人缴纳,雇主不需要承担供款义务。
智利养老保险私有化最大的特点就是劳动者的养老问题个人负责制,同时将政府的管理责任转移给私人管理公司,利用资本市场进行有偿运营,投保者既能够分享较高的收益回报,也可能因投资失败而遭受损失。
这样,政府的直接责任被缩小到最小限度,而个人的责任却被扩大到极大程度,从而是社会保障私有化的一种典型的表现形态。
二、智利养老保险私有化改革实效这项改革在缓解了政府养老金压力的同时又起如下的作用:(一)国民储蓄和投资的增加为资本市场提供资金来源。
基金制养老保险的建立,使社会保险性储蓄迅速增加,带动总储蓄的增长。
1981年智利实行改革后,其国内的储蓄率便迅速提高,由1981年的16.4%上升到1990年的30%,社会保险性储蓄与GDP之比从1984年的1.90%增至1994年的3.80%。
另有一项经济计量研究表明,智利养老金的发展使本国总要素生产率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对总要素生产率提高的贡献度为50%。
(二)私人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公司之间的竞争,提高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效益。
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私有化改革的国家,职工可以选择众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公司中的一家开立自己的退休账户,职工个人账户上的养老储蓄由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公司负责投资:如果投资效益较差,职工有权将自己的退休账户转到别的公司。
这样就迫使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公司之间展开业绩的竞争,这种竞争可以提高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收益率。
1981年至1995年期间,智利私人养老基金取得了平均12.2%的实际回报率,扣除管理成本,收益率也达7.4%。
(三)养老基金的管理和运营交给私人公司,从而减少政府直接经营基金。
养老保险私有化改革允许个人越来越多地控制投资,以提高养老保险制度在促进资本市场发展及经济增长方面的作用,增强个人责任并融入较高的运作效率将成为一种必然趋势。
三、智利养老保险私有化改革弊端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新兴的改革也不例外,私有化改革的弊端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智利养老保险私有化对我国养老金制度改革的启示林俊岚,黄爱芳(武汉科技大学文法与经济学院,湖北武汉430081)摘要:20世纪80年代,智利对养老金制度实行个人缴费、个人所有、完全积累、私人机构运营的改革,掀起了全球范围的社会保障改革浪潮。
智利的社会保障私有化改革是对传统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一种创新,它强调个人在社会保障中应承担较大的责任,而且私有化的养老金管理带来了较高的投资回报,但这一模式并不具有普遍推广的价值。
本文从改革背景、利弊等方面考察智利养老保险私有化,并分析了养老保险私有化对我国启示。
关键词:养老保险;私有化;养老基金;现收现付;基金积累2007年3月第4卷第3期JournalofHubeiUniversityofEconomics(HumanitiesandSocialSciences)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Mar.2007Vol.4No.3104・・(一)缺乏社会保障的应有功能由于对养老金实行完全个人账户制,且完全按照个人工资收入的一定比率全部由个人缴纳,职工之间不仅缺乏互济,而且延续着在职时的工资差别,加上政策鼓励高收入者多缴费,实际上又扩大了老年人的收入差异;同时,这种制度对因从事家务等原因导致工龄较短的妇女和长寿的老年人显然是一种政策歧视,因为从业时间短意味着缴费时间短,年老后个人账户上的积累额也少,而长寿老年人则必然会因个人账户上积累额小而极易陷入贫困境地。
这些客观现象,反映了完全由个人负责的账户制度的内在缺陷。
(二)普及范围有限这种养老金制度只适用于高、中等收入的社会阶层,低收入阶层难以承受。
此模式虽然在改革初期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工人参与,但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参加缴费的职工人数占职工总数的比例却在下降。
如据智利养老金基金监管局1995年提供的资料,1982年参加个人账户缴费的职工人数为106万人,占职工总数的73.6%,而上述比率到1991年下降到60.5%,1993年为59.3%,1994年为57.4%。
这意味着新的养老制度将40%应当缴费的职工排除在外。
(三)管理成本非常高实行私人养老金制度的国家,养老基金要收取相当于职工年养老交纳金的25%—35%的佣金和管理费,其主要原因是私人养老基金需要投入大量资金招聘新成员。
因为多家私营养老金管理公司要想获得更多的业务量就必然要花费巨额的市场营销费用和扩大其管理队伍。
比如智利,到1994年,基金公司相关管理人员(含营销员)达8000多人,较旧制度多15%;运行费用在1982年即上升到占供款总额的19%,1990年虽下降到14%,仍然比1980年实行旧制度时的8%高6个百分点;这种结果显然与改革初衷相背离。
(四)易遭受经济危机的打击如在1982年的经济危机中,作为智利1974-1976年期间掌握养老金管理最有实力的两大经济集团(威尔和克鲁扎—洛蓝)就迅速破产,国家不得不暂时接管并在后来重新私有化,鼓励外国债权人将其在智利的债权转换为资产,到1987年时,4个最大的AFP的所有权部分或全部被外国投资者持有,而另二家最大的基金公司则被银行家信托基金等控制,这表明了智利养老保险私有化存在着较大的市场风险,国内经济危机将是私营化管理的死敌;而外国资本的介入,又使国际资本或金融市场风险成为新的影响因素。
四、智利养老保险私有化对我国的启示智利养老保险私有化有其存在的政治经济条件和特定的社会历史背景,并发挥过积极的作用,对智利养老保险模式的利弊分析,对设计和选择我国养老保险模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尽管同样是发展中国家,但我国国情却是人口多,底子薄,正在由市场经济的不成熟向成熟期过渡,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显然不能简单照搬照抄。
智利养老保险私有化对我国的启示是:(一)社会保障不能由国家或政府包办,应增强个人责任。
如让个人承担相应的缴费义务,保留劳动者的个人账户,允许养老基金进入资本市场,倡导民间或私人力量介入社会保障领域,促进商业保险业的发展,以及继续维护中国传统的家庭保障功能,都对于中国新型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与健康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二)社会保障改革不能走向私有化与个人负责的极端。
如果养老保险改革走向个人承担完全责任、市场机制取代政府干预、私人机构管理取代政府负责、社会保障基金完全资本化的极端,则必然失去社会保障的本源意义,这种改革不仅需要特殊的政治、经济条件,而且隐含着牺牲公平、潜伏危机的社会风险,并必然使一些需要通过社会保障手段解决的社会问题得不到解决,因为社会化的保障机制的产生正是社会发展导致家庭及个人责任承受能力弱化,以及市场机制“失灵”的结果。
(三)养老保险基金本身及表现出来的长期、稳定和规模性等特点,对资本市场有极其重要的影响通过拓宽投资渠道来提高收益率,如社会服务、基本建设、教育、医疗卫生等,因为在我国目前社会经济条件下。
投资于这些行业和部门不仅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有利于服务的社会化,而且还有利于促进就业,保证基金投资的稳健性。
政府还应尽快改变财政的支出结构,不要在过多投资竞争性领域,还要大力发展金融市场、法律监管体系等健全的配套设施。
同时,也应提高劳动力市场的吸纳能力,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将农民工合理纳入城镇养老保险体系,充实养老金“新人”支付系统。
(四)社会保障制度的转型不仅需要付出相应的成本,更应找到逐步消化改革成本的途径智利在私有化改革中采取了如下政策:一是将保障对象分流,即对“老人”(老职工)仍然实行老制度并继续由国家包下来,“中人”(新制度实施前参加工作者)由其自由选择保留在老制度中或进入新制度,“新人”(改革后参加工作者)则只能选择参加新制度,政府对老人负全部责任,对“中人”则负责补偿改革前的养老金欠账;二是通过国有资产的大规模私有化和发行政府认可债券来筹措补偿资金,其中政府认可债券由各家基金管理公司认购,筹措的资金可以弥补40%的欠账,这意味着对历史欠账或转制成本的补偿需要由多届政府来逐步消化,事实上,在皮诺切特政府下台多年后的今天,智利政府仍然在偿付着改革前的养老金历史欠账(即偿还认可债券)。
中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同样面临着巨额历史负担与转制成本问题,借鉴智利的成功经验,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来消化我国的隐性债务:1.逐步变现部分国有资产或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国有股来充实养老基金;2.将部分国有企业划归社会保障机构进行经营,以其经营收入偿债;3.国家每年从中央和地方的财政收入中提取一定的资金用于补充养老基金;4.适时开征如利息税,遗产税等专项税,对烟、酒等高消费领域增加税款,提高现有个人收入所得税率,用增加的收入补偿养老保险基金;5.发行类似智利“认可债券”的特种长期国债以及养老保险彩票等筹集社保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