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料废料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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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1.1为了使公司生产材料得到最充分的利用,发挥其自身最大价值和效用,避免一切浪费。
1.2确保公司一切余料废料都能得到有效的管理和控制。保障公司整体环境的整洁和美观。
1.3为公司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变废为宝。c
2、适用范围
2.1生产工序中产生的边角余料。
2.2外购物品的包装物:如木箱、纸箱、铁桶、塑料桶等。
2.3报废的设备(外购和自制)等其他一切无法在公司使用的物品。
3、定义
3.1余料:生产过程中剩余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包括边角料、包装材料等,分为有可用
价值和无可用价值两种余料,本规定中专指有可用价值的余料。
3.2废料:在生产中已无可用价值的余料。
4、余料废料管理
4.1余料废料的归集整理。
4.1.1按规定对卷料外协加工后剩余边角料及本公司剪床裁剪下来的边角料进行收集、
整理、标识并记入《边角余料备用登记本》中。
4.1.2对冲裁后的边角余料再加工、整理、标识并记入《边角余料备用登记本》中。
4.1.3通知仓管员办理转交手续,并转运到规定的废料区,仓管员接转后,由质检部确认能否再利用,如无异议,在交转单上签字确认,交转单一式三份,仓库一份,生产部留存一份,采购部一份(由生产部转交)。
4.1.4外购物品的包装物:按照包装中的物品谁使用谁归集的原则,统一放置到公司规定的包装物存放区。
4.1.5报废物品:由使用人或者使用部门提请书面报告,写明具体名称、型号、原值、使用寿命,使用年限,报废原因。由使用部门经理,分管副总,总经理签字,原值在5000元以上的,必须有董事长签字批准。报告人将签批的报告一份交送财务做资产处理,一份交仓管员办理转交手续。
4.2废品、废料的处理
4.2.1对生产工序中的边角余料。金属切屑、外购物品的包装物,当达到一定储量或必要时,仓管员应进行申报,总经理签批后,转交采购部进行变卖处理。
4.3财务账务处理:财务部按照本部门相关规定进行簿记。
5、流程及说明
5.1卷料开卷加工及剪板加工剩余边角料的管理
5.2冲压班对边角余料的管理
5.3废料出厂需经生产部查验后在“物质放行条”上签字确认。5.4 技术部对边角余料的管理
5.4.1技术部在新产品开发时应优先考虑库存积压钢材的使用以及同种材料规格的其它零件边角余料的利用。
5.4.2技术部在制定新开发零件的排样方案时,应同时考虑零件冲裁后的边角余料的再利用。
有用作其它零件的边角余料需记入管理计划书及《边角余料备用登记本》中,暂时不能用作其它零件的也需记入《边角余料备用登记本》中以利再用。
5.4.3新产品工艺材料定额及排样方案确定后,需连同《边角余料备用登记本》一并下发给生产部。
6、附件
《边角余料备用登记本》(见附表一)
(附表一)
边角余料备用登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