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xx派出所协警管理考核规定(暂行)
协警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协警人员的管理,提高协警队伍的素质和战斗力,确保协警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协警人员。
第三条协警人员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1. 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 坚持依法管理,保障协警人员的合法权益;3. 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协警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4. 坚持严格管理,奖优罚劣,提高协警队伍的整体素质。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第四条协警人员的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招聘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3. 具有高中(含中专、技校)及以上学历;4. 身体健康,符合公安机关录用条件;5. 具备一定的法律、治安管理、警务技能等方面的知识。
第六条招聘程序:1. 发布招聘公告;2. 报名与资格审查;3. 笔试、面试;4. 体检与政审;5. 录用与培训。
第三章职责与权限第七条协警人员应按照岗位职责和权限,认真履行以下职责:1. 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2. 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治安巡逻、交通管理、安全防范等工作;3. 协助公安机关处理各类治安案件;4. 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宣传教育工作;5. 完成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八条协警人员的权限:1. 在执行公务时,有权要求被检查人员出示证件,制止和纠正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2. 在执行公务时,有权对违法犯罪嫌疑人进行传唤、询问、扣押等;3. 在执行公务时,有权对被检查人员、车辆、物品进行检查;4. 在执行公务时,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章培训与考核第九条公安机关应加强对协警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条协警人员培训内容:1. 法律法规知识;2. 治安管理知识;3. 警务技能;4. 职业道德;5. 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一条协警人员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
协警工作管理规定
协警工作管理规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公安分局协警管理制度为加强协警队伍管理,规范协警行为,确保协警队伍更好发挥职能作用,避免发生问题,分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协警管理制度如下:一、仪容仪表及作风管理制度:(一)执勤时要注意公共卫生,保持岗亭清洁干净,不准吸烟,遵守社会公德,文明执勤。
(二)上班时间,留短发,穿制服和黑色皮鞋(雨天除外),佩带值勤卡,携带木棒、手电和对讲机;严禁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歪戴帽子、穿拖鞋或赤足,不准警便服混穿;因工作需要穿便衣的协警一律经单位领导或带队民警同意。
(三)不得违反“五条禁令”各项条款。
五条禁令指:1、严禁滥用警械、具或打人、骂人,违者予以辞退;2、严禁着协警服装在外饮酒,违者予以辞退;3、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违者予以辞退;4、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违者予以辞退;5、严禁参与赌博,违者予以辞退。
(四)严禁敲诈、勒索、索贿、受贿;严禁为违法人员通风报信或充当保护伞。
(五)不准随意使用手铐等警械、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六)不准随意扣押证件及其它物品;严禁非法搜查他人住所。
二、内务管理制度:(一)要爱护公共财物,妥善保管好警务室及宿舍内公用物品,严禁损毁或借他人使用。
(二)宿舍要实行卫生轮值制度,保持室内外卫生。
每天起床后,必须将床铺被褥收叠好,衣服、鞋帽按规定放好、挂好,个人零乱杂物不得乱丢、乱放,严禁随地吐啖、乱扔垃圾。
(三)节约用水、用电,严禁乱拉、乱接电线,注意防火。
(四)严格作息时间,按时起床,打扫卫生,养成良好生活习惯,不准制造噪音,影响他人休息,晚上外出不准超过凌晨零时(值班人员除外),严禁夜不归宿,严禁留外人住宿。
(五)协警必须接受值班民警检查,服从内务安排。
三、交接班制度:(一)值班协警要做好交接班工作,下班协警要向当班协警阐明其当班时的情况,及时衔接好未完成职责范围内的有关工作;(二)交接班要有记录,交接双方协警要签字认可,队长要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交接班记录情况,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位。
某辅警考核细则范文
某辅警考核细则范文辅警考核细则辅警考核细则一、考核目的辅警是维护社会治安、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力量,为了提高辅警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制定本考核细则。
通过考核,评估辅警的知识水平、技能能力以及工作态度,以提高辅警队伍的整体质量和职业素养。
二、考核内容及要求1.理论知识考核辅警应对公安法律法规、职务规定、基本常识等相关内容进行考核。
要求辅警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能在实际工作中运用。
2.技能操作考核辅警应对基本执法技能进行操作考核,包括执法装备的使用、基本警务技巧、突发事件处置等方面。
要求辅警能够掌握执法装备的使用方法,灵活运用各类警务技巧,能够熟练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3.职业道德考核辅警应对职业道德进行考核,包括对工作中的纪律要求、职业操守等方面。
要求辅警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恪守纪律规定,积极履行职责,严守工作纪律。
4.基本技能考核辅警应对基本技能进行考核,包括基础体能、协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方面。
要求辅警具备良好的体能素质,能够积极配合同事开展工作,并能够清晰准确地表达意思。
三、考核方式1.理论知识考核采取笔试形式,考察辅警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2.技能操作考核采取实际操作形式,考察辅警应对各类执法情景的应变能力及技能掌握程度。
3.职业道德考核采取实际情景模拟形式,考察辅警在实际工作中的职业操守和纪律要求的遵守程度。
4.基本技能考核采取面试形式,考察辅警的体能素质、协作能力以及口头表达能力。
四、考核标准根据考核内容及要求,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以评定辅警的考核成绩。
1.理论知识考核标准根据正确率和答题速度进行评定,标准以及格为合格。
2.技能操作考核标准根据辅警的操作准确度、应变能力和情景处理能力进行评定,标准以及格为合格。
3.职业道德考核标准根据辅警在模拟情景中展现出的职业操守和纪律要求的遵守程度进行评定,标准以及格为合格。
4.基本技能考核标准根据辅警的体能素质、协作能力以及口头表达能力进行评定,标准以及格为合格。
某辅警考核细则(参考文)
辅警绩效考核细则(仅限参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全面、公正、合理的评价全局警务辅助人员在队伍建设业务工作方面的表现,促进警务辅助人员队伍的良性发展。
参照《xxx公安局辅警管理暂行办法》及我局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队伍实际,特制定以下考核细则。
第二条局辅警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辅警办”)是全局辅警管理工作的指导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全局辅警的考核工作。
考核对象为我局统招辅警。
第三条辅警的考核和薪酬分配遵循“客观公正、奖惩分明、分级分类、简便易行”的原则,考核实行平时考核与年度绩效考评相结合、考核业务实绩与现实表现相结合,综合评定考核等次和确定薪酬。
第二章分级分类第四条辅警分为文职辅警和勤务辅警两大序列,其中,文职辅警分为办公文员、窗口服务、技术技能三类;勤务辅警分为巡逻处突、路面交通管理、110处警、监管看管、其他执法辅助五类。
依此情况,将全局辅警按照警种的不同划分为六大类,分别为综合管理部门类(局直单位)、刑侦大队类(刑侦大队及下属中队)、交通管理类(交警大队及下属中队)、派出所类(xxx个派出所)、巡逻处突类(xx大队和xxx大队)、监管类(看守所和拘留所)。
第五条根据工作年限、工作绩效和年度考核结果,确定辅警层级,由低至高依次为试用期辅警、七级辅警、六级辅警、五级辅警、四级辅警、三级辅警、二级辅警、一级辅警。
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确定为七级辅警,七至四级实行年限晋升,每三年晋升一级;四至一级实行择优晋升,择优晋升一级的年限不得少于四年。
第三章绩效考核第六条辅警考核分为月考核、半年考核和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由辅警办协调各业务口进行考核,月考核和半年考核由各牵头单位协调各单位进行考核(同时进行体能考核)。
综合管理部门类由局辅警办牵头负责,刑侦大队类由刑侦大队负责,交通管理类由交警大队负责,派出所类由治安大队牵头负责,巡逻处突类由反恐大队牵头负责,监管类由看守所负责。
第七条考核以辅警岗位职责制及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重点突出工作实绩的考核。
协警日常管理规定(推荐五篇)
协警日常管理规定(推荐五篇)第一篇:协警日常管理规定治安巡逻队员培训日常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切实抓好治安巡逻队员培训工作,有效激发学习热情,提高培训质量,规范培训秩序,培养队员严格的组织纪律性,确保培训工作达到预期的效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市局抽调人员设立培训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学员日常管理和教学等工作。
第三条日常管理满分为100分,参训队员自入训起即有100分的管理分数,在培训过程中若有违纪问题发生,则按规定的扣分标准执行。
第四条参训队员被扣分数累计超过20分(包括20分),予以辞退。
第五条上课迟到或早退每次扣2分,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上按旷课一节处理。
旷课一节每次扣5分(早操、晚自习、晚点名同上课)。
第六条严禁私自外出,出校门必须请假,违者每次扣10-20分。
第七条严格请销假制度。
参训队员原则上不准请假,确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必须到培训管理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返回及时销假。
第八条保持上课秩序井然。
按指定区域就座,关闭手机,饮水杯、报纸、杂志等与上课无关物品不准带入教室。
违者每次扣1分。
上课接打手机、睡觉等违纪行为每次扣5分。
第九条室外训练要听从教官指挥,刻苦认真,消极训练的,每次扣1-5分。
第十条上课、训练、就餐等所有集体活动一律统一着迷彩服,不按要求着装的,每次扣1分。
第十一条保持良好的就餐秩序,就餐列队进入。
不按规定的时间进入餐厅的,不按次序就餐的,衣着不整、穿拖鞋进入餐厅的,每次扣1分。
第十二条保持宿舍内务卫生整洁。
被褥叠放整齐,地面、桌面整洁光亮,无杂物,不符合规定的,每次扣1分。
第十三条晚上不按时熄灯、熄灯后看电视或熄灯后大声喧哗的,每次扣1分。
第十四条不准带他人进入校区,发现每次扣2分。
第十五条教室、宿舍、餐厅内严禁吸烟。
违者每次扣1分。
第十六条任何时间地点严禁打扑克、麻将,违者每次扣10分。
第十七条培训期间严禁饮酒,违者每次扣20分。
第十八条爱护公共财务,损坏者照价赔偿,并视情扣分。
协警管理制度
协警管理制度一、引言协警是指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的公民。
他们在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公民安全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协警队伍的管理和提高其工作水平,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协警管理制度显得至关重要。
二、协警选拔与任职1.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自愿报名参加协警选拔。
2. 协警选拔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体检,选拔合格人员任命为协警。
3. 协警任职期限为一年,期满后将进行绩效评估,表现优秀者可以延长任职期限。
三、协警培训与考核1. 协警入职后,需要接受一定的培训,包括法律法规知识、职业道德和队伍纪律等内容。
2. 协警培训结束后,需要参加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正式上岗。
3. 在任职期间,协警还需定期接受继续教育和培训。
四、协警权益保障1. 协警享有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权益。
2. 协警应当得到公正合理的报酬,同时他们的工作时间、休假和福利待遇应当与公安民警相同。
3. 协警在执法中承担的一定风险,公安机关应当为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五、协警职责和权力1. 协警主要负责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包括巡逻巡防、疏导交通、维持秩序等工作。
2. 协警在执法过程中,具有一定的执法权力。
但是,他们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权力,不得超越自身权限。
六、协警纪律和奖惩1. 协警在工作中必须遵守相关的纪律制度,包括工作纪律、行为准则、保密纪律等。
2. 对于违反纪律的协警,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纪律处分,直至解除其协警身份。
七、协警角色定位和职业操守1. 协警要树立正确的角色定位,明确自己是一名协助民警维护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的公民。
2. 协警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执法,保护公民权益。
八、协警队伍建设与管理1. 协警队伍应当建立健全完善的组织机构,并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
2. 协警队伍的工作要建立在人性化、公正公平和规范化的基础上,加强对协警队伍的管理和指导。
九、协警工作评估和培训1. 对协警工作进行定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进行奖励和激励,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公安协警管理制度范本
公安协警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一、为规范公安协警管理工作,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警察法》、《公安机关协警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公安协警是公安机关治安管理职责范围内的辅助劳动力,其参与的工作与公安机关处置的事项有关。
三、公安协警管理区分为选拔、培训、聘任、监督和奖惩等方面。
第二章选拔管理一、公安协警的选拔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选派的人员具备岗位要求的条件。
二、选拔公安协警应满足以下条件:(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满18周岁,健康状况符合担任相应岗位要求;(三)品行良好,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四)具备为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知识、技能、能力;(五)经考核合格。
三、公安机关在选拔公安协警时,应进行综合考察、面试等环节,按照优先考虑政治军事理论学习、法律法规宣传与教育工作能力、其他专业技能等方面要求进行考核。
四、选拔公安协警应当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程序,确保公平公正。
第三章培训管理一、公安协警入职后应进行详细的培训工作,包括业务培训、纪律教育和安全教育等方面。
二、培训内容应根据公安协警实际工作需要,由公安机关制定培训计划,确保培训工作的系统性和针对性。
三、培训教材、教育手段应当与公安机关的工作密切结合,注重案例分析和实践操作。
四、培训质量应进行监督检查,并记录培训效果和培训过程中的问题和建议。
第四章聘任管理一、公安协警的聘任应符合公安机关相关规定,确保聘任程序的合法合规。
二、公安协警的聘期一般为一年,经考核合格可以续聘。
三、公安协警的聘任表彰应当根据工作表现和贡献情况,及时进行评价和奖励。
四、对于不符合公安机关要求的公安协警,应当及时终止聘用关系。
第五章监督管理一、公安机关应建立健全公安协警管理监督系统,确保公安协警工作的规范进行。
二、公安机关应当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公安协警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定期进行检查、调研。
xx辅警考核细则
xx辅警考核细则辅警是指在公安机关配备的一种警务辅助力量,他们承担着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维护公共秩序以及为人民群众提供帮助等重要责任。
为了确保辅警队伍的素质和能力,深化警务,提高综合治理能力,各级公安机关逐渐建立并完善了辅警考核制度,并制定了辅警考核细则。
下面是一份简要的xx辅警考核细则,供参考。
一、考核目的和意义辅警考核的目的是评估辅警在职能和工作规范等方面的表现,从而掌握辅警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情况,为公安机关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考核的结果不仅是辅警晋升、奖惩和聘任的重要依据,还为辅警提供个人成长和发展的机会。
二、考核内容和方式1.考核内容:(1)理论知识:包括法律、职业道德、安全知识等方面的考核,考察辅警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掌握情况和运用能力。
(2)业务知识:考核辅警在警务实践中的业务能力,包括突发事件处理、侦查技巧、巡逻方式等方面的考察。
(3)组织纪律:考核辅警的纪律操守、执行力和团队协作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2.考核方式:(1)笔试:通过书面考试的形式考察辅警的理论知识水平,包括选择题、填空题等。
(2)面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考察辅警的应变能力、组织纪律以及工作经验等方面。
(3)实操:通过模拟警务实战的方式考核辅警的业务能力,如突发事件处理、案件侦查等。
三、考核标准和程序1.考核标准:根据考核内容和方式,制定相应的评分标准,以客观性、公正性为原则进行评分。
不同部分考核的权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节,确保全面考察辅警的能力。
2.考核程序:(1)考核通知:通过书面方式通知辅警参加考核,包括考核时间、地点、内容等。
(2)考核准备:辅警应根据考核内容进行充分的准备,包括学习和复习相关知识,提前了解考核要求。
(3)考核实施:按照考核方式进行考核,记录考核过程中的关键信息。
(4)考核评定:根据考核标准对考核结果进行评定,生成考核报告。
(5)考核结果反馈: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辅警本人,鼓励优秀,指导差距,并告知下一步的发展方向。
xx派出所协警管理考核规定(暂行)
精心整理xx派出所辅警管理考核规定(暂行)为规范辅警保安队伍的管理,提升队伍工作质量和队伍综合素质,特制定1分,2、1分,3、睡岗每次扣2分,脱岗、溜岗或非工作原因不在岗发现一次扣5分,早退扣2分,早退30分钟以上按旷工扣10分。
4、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活动,如看电视、玩手机、耍游戏、外出夜宵或办私事、驾驶警务车辆办私事等,发现一次扣5分。
5、遇到重大事件不及时向民警、所领导汇报或请示扣1分,造成后果的扣2—10分,造成重大后果或影响的作解聘处理。
6、不执行上级指示或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每次扣5分,造成严重后果5 71 8法律责任。
9、违反保密制度视情扣5-10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作辞退处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0、不按指示要求看管犯罪嫌疑人导致逃脱的扣10分,视情节予以辞退;违反相关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讯逼供的扣30分,视情节作辞退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1、全所辅警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凡因工作需要发现通讯不畅的每次扣2分(特殊原因除外),因通讯不畅导致不能参加处突备勤的一次扣121314加21520行通报,凡被通报一次扣5分,当月考核为不合格;16、在各类竞赛、练兵活动中表现出色的,或完成其他工作任务较出色的,视情况加1—20分;17、不得将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带入天网监控室、警务室、备勤室,发现一次扣3分;1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上一班人员交接时应向接班人员简要陈述当班情况,按照规定移交物品、设备,同时要保证交接室内整洁卫生。
因未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而造成工作失误的,双方各扣2分;18、爱护公共私物,按要求使用车辆(具备驾驶资格)、装备,不得由不具备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不按要求使用车辆的扣负责人2分/次,不按规定使用车辆、装备造成损坏的,相关负责人除照价赔偿外,视情每人扣除2—1920212223情节恶劣或造成重大影响和后果的辞退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4、所有辅警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入职或辞退手续,辞职需书面申请并经所领导同意方可离职,凡未经允许擅自离职的按旷工处理,连续3日旷工报分局予以辞退,辅警离职时须按要求退还所有装备、证件、物品,如有损坏、遗失照价赔偿,拒不交还的按2倍处罚(公安机关依法对制式装备、服装进行追缴)。
辅警人员考核奖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辅警队伍管理,规范辅警人员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公安机关聘用的所有辅警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核为依据,奖惩分明,激励辅警人员积极履行职责,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贡献。
第二章考核内容与方法第四条辅警人员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绩效、纪律作风、服务态度等方面。
第五条考核方法包括:(一)平时考核:通过工作日志、群众满意度调查、同事评价等方式,对辅警人员日常工作进行跟踪考核。
(二)定期考核:每半年或一年对辅警人员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惩和晋升的重要依据。
(三)专项考核:针对特定任务或突发事件,对辅警人员进行专项考核。
第三章奖励第六条对表现突出的辅警人员给予以下奖励:(一)嘉奖:对在工作中表现优秀、成绩显著的辅警人员,给予嘉奖。
(二)记功:对在工作中成绩显著、事迹突出的辅警人员,给予记功。
(三)晋升:对表现优秀、具备晋升条件的辅警人员,优先晋升。
第七条奖励的具体条件和程序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惩戒第八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辅警人员,给予以下惩戒:(一)警告:对违反工作纪律、工作作风不端的辅警人员,给予警告。
(二)记过:对违反工作纪律、工作作风严重不端的辅警人员,给予记过。
(三)降级:对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工作作风的辅警人员,给予降级。
(四)解除劳动合同:对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工作作风,情节严重的辅警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惩戒的具体条件和程序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公安机关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二条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公安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工作,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关于地方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实行省级统一招考的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
第三条笔试、面试、体检、体能、心理素质测评均合格的人员,按照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省级公安机关商省级录用主管机关,以计划录用名额1:1的比例确定人选进行考核和政审。
不足部分,按照综合总成绩顺序依次递补。
第四条考核和政审的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缺点和不足、回避的关系以及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旁系血亲的情况等。
第五条考核和政审工作由省级公安机关统一领导,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按照省级公安机关的要求组织实施。
第六条考核和政审工作应当遵循领导评价与群众评价相结合、组织考核与被考核人意见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客观、全面、公正。
第七条公安机关应当成立若干考核和政审工作小组,具体实施考核和政审工作。
每个工作小组一般由2人以上组成,其成员从公安机关内部产生。
第八条考核和政审工作小组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中共党员;(二)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熟悉公安工作,具有三年以上公安工作经验;(三)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心理健康,公道正派,责任心强。
第九条考核和政审工作人员与被考核和政审对象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条考核和政审的主要方法:(一)向考核和政审对象本人及所在单位、学校的保卫部门、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的派出所、居(村)委会了解情况;(二)向考核和政审对象的主要直系亲属所在单位领导、同事、人事部门和村(居)委会、村(居)民代表、派出所了解情况;(三)对其他有关人员个别访问;(四)查阅本人档案及有关资料;(五)公示被考核和政审对象的名单。
第十一条考核和政审工作结束后,考核和政审工作小组应当写出署名的书面考核和政审报告,提出考核和政审意见。
最新-交警大队勤务考核量化及奖惩暂行规定 精品
交警大队勤务考核量化及奖惩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强化队伍建设工作,规范勤务制度,提高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人民警察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相关考核规定,结合本队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勤务考核遵循公开、平等、奖优罚劣的原则,实行民主评议,单项量化考核与总体评价相结合。
第三条本暂行规定适用于瑞丽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全体民警。
第二章考核项目第四条考核项目分为出勤情况、业务成绩、警容风纪三类,以月为周期进行考核。
第五条出勤情况分为全勤、缺勤两种。
(一)全勤:无任何缺勤记录。
(二)缺勤:缺勤考核范围包括以下几种:1、迟到:超过上班签到时间未到岗位的为迟到;2、早退:未到下班时间提前下班的为早退;3、脱岗:工作时间离开岗位或管段的为脱岗;4、旷工:迟到或早退超过1小时为旷工;5、事假和病假:按考勤记录计算。
第六条业务成绩。
按中队领导、外勤民警、内勤民警三类分别考核。
(一)中队领导考核项目1、与所带班民警工作成绩挂钩,实行连带责任;2、个人当月上路查车验证天数;(二)外勤民警考核项目1、管辖路段总体评价,以队领导民主评议为准;2、管事率。
以中队记录所执行的纠处违章数为准(包括暂扣各种违章车辆、证件、当场处罚和记分法律文书等)以当月应出勤天数计算日平均管事率;3、个人当月上路查车验证天数。
(三)内勤民警考核项目1、完成正常业务总体评价,以队领导民主评议为准;2、个人当月上路查车验证天数。
第七条警容风纪。
违反警容风纪以各级公安督察纠处并通报的为准,以月为单位进行统计,次月不累计。
第三章考核办法第八条出勤情况以中队考勤记录本统计数据为准;业务成绩实行工作日志,当日日志内容由民警个人填写、内勤核对、带班领导审批后存档,每月累计一次;警容风纪以各级公安督察书面通报为据,每月累计一次;第九条勤务考核以月为周期,每月进行一次,并在次月上旬之内完成,及时进行奖惩。
公安协警管理制度范本
公安协警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安协警队伍的管理,提高公安协警队伍的素质和工作效能,维护社会安全和治安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警察队伍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安机关内设机构中的公安协警队伍,包括招募、培训、岗位分配、考核、奖惩等内容。
第三条公安协警是公安机关的特殊队伍,具有一定的警察职权,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安机关规章制度,服从上级指挥,忠诚履行职责。
第四条公安协警队伍的管理原则是公正、公平、公开、民主、依法行政。
第二章招募第五条公安协警招募主要根据公安机关的实际需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
第六条公安协警的招募适用以下条件:(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三)具有较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四)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七条招募公安协警应进行体检、考察和考试等环节,确保其身体健康和工作能力。
第三章培训第八条公安协警的培训由公安机关负责组织实施,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职责和技能等方面的培训。
第九条公安协警的培训应按照教育教学法和教育教学计划进行,注重实践和操作训练,提高其处理案件和维护治安的能力。
第十条公安协警的培训期限为期三个月,培训结束后需进行考试,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
第四章岗位分配第十一条公安协警的岗位分配应根据其个人特长和公安机关的需要进行科学合理的安排。
第十二条公安协警上岗前应经过岗前培训和考核,确保其熟悉业务,掌握岗位要求。
第五章考核第十三条公安协警的考核主要包括日常工作表现、业务能力和工作纪律等方面的考核。
第十四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结果将作为评定公安协警人事档案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奖惩第十五条公安协警的奖惩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警察队伍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
第十六条优秀表现的公安协警可获得表彰和奖励,包括物质和荣誉方面的奖励。
派出所绩效考核办法
思南县公安局瓮溪派出所民警(协警)绩效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我所正规化建设,规范和完善民警(协警)考核工作,客观公正地评价民警(协警)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为民警(协警)的奖惩、培训以及职务晋升、岗位调整等提供依据,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绩效考核范围为我所在编在职的民警(协警)。
第三条民警(协警)考核工作实行量化记分,确定等级,根据考核等级实施奖惩。
考核结果作为民警(协警)参加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
第四条绩效考核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第二章考核的组织第五条成立民警(协警)绩效考核领导小组,镇政法委书记任组长、所长任副组长,指导员为成员,办公室设在行政内勤室,由行政内勤室承担考核的组织实施和日常事务。
第三章考核的内容和标准第六条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第七条量化考核采用百分制记分(公共内容为35分,业务工作为65分),实行每季汇总,年终总评。
第八条考核计分,采用扣分与加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扣分方式:主要是对于未完成岗位职责任务和违反纪律制度的民警(协警),按规定扣减分值,直至扣完每一类考核分值为止。
一、违反以下规定的予以扣分1、未按规定上下班的,每次扣1分;2、上下班迟到早退的,每次扣0.5分;3、旷工一次的扣2分;4、无故不参加政治业务学习、紧急集合及统一行动的,每次扣2分,迟到早退的每次扣0.5分;5、请假半天由带班民警审批,请假一天的由教导员审批,请假两天以上的由所长长审批,请销假必须填写请假报告单,经批准后方予准假。
病事假未经批准的,按旷工论处;6、在工作时间未按规定着装或着装不规范违反警容风纪规定的,每次扣1分;7、非工作需要出入娱乐场所、宾馆饭店、美容美发、桑拿按摩等场所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1分;8、保持24小时的通讯畅通,因工作需要联系不上的,每次扣2分;9、擅自使用单位警用车辆未造成交通事故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10、在工作期间,遇有发生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等情况,未立即组织保护现场并迅速报告的,每次扣5分;11、有其他违反队伍管理行为的,根据具体情况酌情扣分。
最新xx辅警考核细则(参考文)
辅警绩效考核细则(仅限参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全面、公正、合理的评价全局警务辅助人员在队伍建设业务工作方面的表现,促进警务辅助人员队伍的良性发展。
参照《xxx公安局辅警管理暂行办法》及我局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队伍实际,特制定以下考核细则。
第二条局辅警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辅警办”)是全局辅警管理工作的指导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全局辅警的考核工作。
考核对象为我局统招辅警。
第三条辅警的考核和薪酬分配遵循“客观公正、奖惩分明、分级分类、简便易行”的原则,考核实行平时考核与年度绩效考评相结合、考核业务实绩与现实表现相结合,综合评定考核等次和确定薪酬。
第二章分级分类第四条辅警分为文职辅警和勤务辅警两大序列,其中,文职辅警分为办公文员、窗口服务、技术技能三类;勤务辅警分为巡逻处突、路面交通管理、110处警、监管看管、其他执法辅助五类。
依此情况,将全局辅警按照警种的不同划分为六大类,分别为综合管理部门类(局直单位)、刑侦大队类(刑侦大队及下属中队)、交通管理类(交警大队及下属中队)、派出所类(xxx个派出所)、巡逻处突类(xx大队和xxx大队)、监管类(看守所和拘留所)。
第五条根据工作年限、工作绩效和年度考核结果,确定辅警层级,由低至高依次为试用期辅警、七级辅警、六级辅警、五级辅警、四级辅警、三级辅警、二级辅警、一级辅警。
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确定为七级辅警,七至四级实行年限晋升,每三年晋升一级;四至一级实行择优晋升,择优晋升一级的年限不得少于四年。
第三章绩效考核第六条辅警考核分为月考核、半年考核和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由辅警办协调各业务口进行考核,月考核和半年考核由各牵头单位协调各单位进行考核(同时进行体能考核)。
综合管理部门类由局辅警办牵头负责,刑侦大队类由刑侦大队负责,交通管理类由交警大队负责,派出所类由治安大队牵头负责,巡逻处突类由反恐大队牵头负责,监管类由看守所负责。
第七条考核以辅警岗位职责制及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重点突出工作实绩的考核。
xx辅警考核细则(参考文)
辅警绩效考核细则(仅限参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全面、公正、合理的评价全局警务辅助人员在队伍建设业务工作方面的表现,促进警务辅助人员队伍的良性发展.参照《xxx公安局辅警管理暂行办法》及我局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队伍实际,特制定以下考核细则。
第二条局辅警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辅警办”)是全局辅警管理工作的指导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全局辅警的考核工作.考核对象为我局统招辅警.第三条辅警的考核和薪酬分配遵循“客观公正、奖惩分明、分级分类、简便易行”的原则,考核实行平时考核与年度绩效考评相结合、考核业务实绩与现实表现相结合,综合评定考核等次和确定薪酬.第二章分级分类第四条辅警分为文职辅警和勤务辅警两大序列,其中,文职辅警分为办公文员、窗口服务、技术技能三类;勤务辅警分为巡逻处突、路面交通管理、110处警、监管看管、其他执法辅助五类。
依此情况,将全局辅警按照警种的不同划分为六大类,分别为综合管理部门类(局直单位)、刑侦大队类(刑侦大队及下属中队)、交通管理类(交警大队及下属中队)、派出所类(xxx个派出所)、巡逻处突类(xx大队和xxx大队)、监管类(看守所和拘留所)。
第五条根据工作年限、工作绩效和年度考核结果,确定辅警层级,由低至高依次为试用期辅警、七级辅警、六级辅警、五级辅警、四级辅警、三级辅警、二级辅警、一级辅警。
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确定为七级辅警,七至四级实行年限晋升,每三年晋升一级;四至一级实行择优晋升,择优晋升一级的年限不得少于四年。
第三章绩效考核第六条辅警考核分为月考核、半年考核和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由辅警办协调各业务口进行考核,月考核和半年考核由各牵头单位协调各单位进行考核(同时进行体能考核)。
综合管理部门类由局辅警办牵头负责,刑侦大队类由刑侦大队负责,交通管理类由交警大队负责,派出所类由治安大队牵头负责,巡逻处突类由反恐大队牵头负责,监管类由看守所负责。
第七条考核以辅警岗位职责制及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重点突出工作实绩的考核.德,使之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派出所绩效考核办法
思南县公安局瓮溪派出所民警(协警)绩效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我所正规化建设,规范和完善民警(协警)考核工作,客观公正地评价民警(协警)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为民警(协警)的奖惩、培训以及职务晋升、岗位调整等提供依据,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绩效考核范围为我所在编在职的民警(协警)。
第三条民警(协警)考核工作实行量化记分,确定等级,根据考核等级实施奖惩。
考核结果作为民警(协警)参加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
第四条绩效考核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第二章考核的组织第五条成立民警(协警)绩效考核领导小组,镇政法委书记任组长、所长任副组长,指导员为成员,办公室设在行政内勤室,由行政内勤室承担考核的组织实施和日常事务。
第三章考核的内容和标准第六条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第七条量化考核采用百分制记分(公共内容为35分,业务工作为65分),实行每季汇总,年终总评。
第八条考核计分,采用扣分与加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扣分方式:主要是对于未完成岗位职责任务和违反纪律制度的民警(协警),按规定扣减分值,直至扣完每一类考核分值为止。
一、违反以下规定的予以扣分1、未按规定上下班的,每次扣1分;2、上下班迟到早退的,每次扣0.5分;3、旷工一次的扣2分;4、无故不参加政治业务学习、紧急集合及统一行动的,每次扣2分,迟到早退的每次扣0.5分;5、请假半天由带班民警审批,请假一天的由教导员审批,请假两天以上的由所长长审批,请销假必须填写请假报告单,经批准后方予准假。
病事假未经批准的,按旷工论处;6、在工作时间未按规定着装或着装不规范违反警容风纪规定的,每次扣1分;7、非工作需要出入娱乐场所、宾馆饭店、美容美发、桑拿按摩等场所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1分;8、保持24小时的通讯畅通,因工作需要联系不上的,每次扣2分;9、擅自使用单位警用车辆未造成交通事故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10、在工作期间,遇有发生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等情况,未立即组织保护现场并迅速报告的,每次扣5分;11、有其他违反队伍管理行为的,根据具体情况酌情扣分。
辅警人员管理办法
辅警人员管理办法篇一:辅警管理实施细则保安管理实施细则一、目的为进一步加强蒲石河抽水蓄能电站库区治安工作建设,规范外来人员及车辆出入行为,推动库区现场管理顺利实施,保证蒲石河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各项工作正常开展,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细则。
二、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库区全体保安人员及所有外来人员和车辆。
三、保安工作职责1、坚守岗位,24小时轮流值班,临时有事离开,须经队长同意,并安排其他保安人员接替。
2、上岗穿警服,戴警帽,举止大方,精神饱满,文明执勤,礼貌待人。
3、负责规范进出库区车辆登记、库区治安情况。
4、严禁与公司员工及来访客人发生争执。
5、保持值班室卫生干净整洁,警用器械完好无损。
6、工作时间内严禁因私会客,打瞌睡。
7、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消除火灾隐患。
8、上班期间严禁饮酒、赌博,禁止酒后驾车、无证驾车。
三、车辆管理1、库区内车辆凭通行证进出指定区域。
2、库区所属货运车辆凭安监部开具的出门证进出库区(零公里岗亭)。
3、外来车辆出入,必须如实盘查,并由联系相关人员进行通报后登记放行。
四、工作流程每日7时30分、19时30分交接班,交接班时检查值班室内物品,缺少或损坏及时上报修补或更换。
六、治安管理1、夜间巡逻人员每晚必须对办公楼、厂区、外围等地进行巡查。
2、遇到突发事件,需及时处理,情节严重或不能的处理的及时上报电站派出所。
篇二: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第 222 号《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已经2020年3月24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二届7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省长朱小丹2020年4月15日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保障警务辅助人员合法权益,发挥警务辅助人员在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和服务人民群众等方面的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协警管理制度[1]本月修正2023简版
协警管理制度协警管理制度1. 引言协警作为公安机关中的一种特殊人员,承担着辅助警务工作的职责,起着维护社会治安和秩序的重要作用。
为了加强对协警的管理,提高协警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协警管理制度。
2. 职责和权限2.1 职责协警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参与日常巡逻和执勤工作;- 协助处理突发事件和事故;- 维护社会治安和秩序;- 协助收集证据和调查取证工作;- 协助执行上级公安机关的指令。
2.2 权限协警的权限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安机关的规定执行,包括但不限于:- 行使巡逻和执勤权力;- 协助执行拘留和逮捕任务;- 参与行政处罚执法;- 使用特定装备和工具。
3. 选拔和培训3.1 选拔协警的选拔依据(省、市)公安厅的有关规定进行,选拔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对应职业资格证书;- 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具备一定的警务知识和技能。
3.2 培训协警必须参加(省、市)公安厅组织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法律法规和公安机关内部规章制度的学习;- 各类警务技能的训练;- 心理素质和应变能力的培养。
4. 考核和评价4.1 考核协警的考核依据公安机关相关规定进行,主要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工作表现和工作态度;- 专业知识和技能掌握情况;- 遵守规章制度和纪律情况;- 协助处理事故和突发事件的能力。
4.2 评价协警的评价由公安机关负责,评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工作表现的优缺点分析;- 个人在工作中的亮点和特长;- 对个人发展的建议和意见。
5. 权益和义务5.1 权益协警享有以下权益:- 按时发放经济报酬;- 参加公安机关组织的职工培训;- 获得晋升和加薪的机会;- 获得人身保障和事故伤害补偿。
5.2 义务协警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忠诚于公安事业,服从安排和指挥;- 保守国家秘密和公安工作秘密;- 行为端正,严守纪律和规章制度;- 不得滥用职权和侵犯公民合法权益。
6. 奖惩措施公安机关对协警的奖惩措施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执行,奖励包括但不限于:- 表扬;- 物质奖励;- 晋升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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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派出所辅警管理考核规定
(暂行)
为规范辅警保安队伍的管理,提升队伍工作质量和队伍综合素质,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派出所的协警队员、人口协管员、户籍协管员,辅警在工作中有违规行为的按照本规定执行,工作中出现本规定中没有的违规违纪行为,参照《三项纪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和四川省公安厅《八条严禁》《八个一律》相关规定执行。
第一章考核内容
(一)纪律内务管理考核内容:
1、派出所辅警实行签到制度,实行上岗时间和下岗时间双重签到。
未严格执行签到制度的,当月第一次扣1分、第二次扣2分,第三次扣5分,第四次矿工处理,迟到30分钟按旷工处理,有特殊情况的向所领导请假,发现代签的各口2分。
2、上岗时间不按规定佩戴装备、不按规定着装或着装不规范发现一次扣1分,
3、睡岗每次扣2分,脱岗、溜岗或非工作原因不在岗发现一次扣5分,早退扣2分,早退30分钟以上按旷工扣10分。
4、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活动,如看电视、玩手机、耍游戏、外出夜宵或办私事、驾驶警务车辆办私事等,发现一次扣5分。
5、遇到重大事件不及时向民警、所领导汇报或请示扣1分,造成后果的扣2—10分,造成重大后果或影响的作解聘处理。
6、不执行上级指示或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每次扣5分,造成严重后果或影响的视情节予以辞退,在工作中不服从管理,不尊重上级领导或野蛮顶撞的扣20分,造成严重影响或后果的作辞退处理;在执行工作任务中弄虚作假或不作为的扣10分;工作中隐瞒事实真相、瞒报、谎报的扣5分,造成重大影响或后果的扣20分,视情节予以辞退。
7、严格请销假制度。
遇到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半天以内可向分管民警请假,请假超过一天的须出示请假条报经分管所领导审批,请病假的同时出具医院证明,请假超过两天的必须报所长或教导员审批,凡请假的遇到值班需其他队员顶岗。
假条审批流程完成后方可请假,一律不准请霸王假、电话假,编造借口骗假。
违法请销假规定按旷工处理,每次扣10分,全年连续3日旷工、累计5次旷工的作辞退处理。
请事假按半天扣2分,1天扣4分计算。
8、利用工作之便,采取吃、拿、卡、要等手段谋取私利,以及为违法行为通风报信甚至变相参与违法经营活动的辞退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9、违反保密制度视情扣5-10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作辞退处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0、不按指示要求看管犯罪嫌疑人导致逃脱的扣10分,视情节予以辞退;违反相关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讯逼供的扣30分,视情节作辞退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1、全所辅警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凡因工作需要发现通讯不畅的每次扣2分(特殊原因除外),因通讯不畅导致不能参加处突备勤的一次扣10分,节假日外出主城区必须向分管民警报告,处突备勤班不能离开主城区,非因公原因导致不能按规定到达指定位置的,每次扣5分,三次以上未按时到达备勤指定位置的作辞退处理。
12、未按规定或未请示所领导同意,擅自安排补休的作旷工处理。
13、值班备勤原则上不允许换班,确因特殊原因需要换班的须向带班所领导或值班民警报告,未报告的一次扣一分14、受到群众表扬、好人好事加1—2分,提供案件有效信息导致破案的加2—10分;
15、因工作出色,受到派出所和保安公司表彰的加5分;受到分局领导表扬或分局主页表彰的加10 分;受到市局领导表扬或市局主页表彰的加20分;受到省厅领导表扬或省厅主页表彰的加30分;受到公安部领导表扬或公安部主页表
彰的加50分。
同一事迹被多级表扬或表彰的,以最高分计;因当月多次违规违纪达到3次或扣分超过10分(不含)的,全所进行通报,凡被通报一次扣5分,当月考核为不合格;
16、在各类竞赛、练兵活动中表现出色的,或完成其他工作任务较出色的,视情况加1—20分;
17、不得将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带入天网监控室、警务室、备勤室,发现一次扣3分;1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上一班人员交接时应向接班人员简要陈述当班情况,按照规定移交物品、设备,同时要保证交接室内整洁卫生。
因未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而造成工作失误的,双方各扣2分;
18、爱护公共私物,按要求使用车辆(具备驾驶资格)、装备,不得由不具备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不按要求使用车辆的扣负责人2分/次,不按规定使用车辆、装备造成损坏的,相关负责人除照价赔偿外,视情每人扣除2—10分;不遵守交通规则造成事故的视情扣除10分(交通事故责任自行承担后果)未经允许擅自使用车辆或公车私用,视情节扣5—20分,造成严重后果或负面影响的予以辞退,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9、被群众举报或投诉经查实的1次扣2—5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0、着制式服装在公共场所饮酒或参与娱乐活动扣5分;
21、因个人行为造成对辅警或派出所负面影响的扣10—30
分,造成严重影响的作辞退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2、每位辅警队员都必须自觉维护好派出所公共办公区域的内务卫生,派出所不定期对社区、案查、巡防、天网办公室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按照卫生值日表对卫生值日人员按每人扣2分进行考核。
23、全体辅警应该自觉维护好派出所设施和保护财产安全,凡发现未经允许私自占有单位设施和财产物品的,按照占有财物数额10倍进行处罚,情节恶劣或造成重大影响和后果的辞退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4、所有辅警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入职或辞退手续,辞职需书面申请并经所领导同意方可离职,凡未经允许擅自离职的按旷工处理,连续3日旷工报分局予以辞退,辅警离职时须按要求退还所有装备、证件、物品,如有损坏、遗失照价赔偿,拒不交还的按2倍处罚(公安机关依法对制式装备、服装进行追缴)。
25、全体辅警队员必须熟悉新警综业务及标准化信息采集、一标三实等操作,完成社区基础工作信息采集和录入,完成违法人员标准化信息采集并符合相关规定。
社区协警必须熟练掌握一标三实采集录入,案查协警必须熟练掌握标准信息采集、基本询问(讯问材料)、办案网上流程,考核时间由分管所领导决定,考核不过关的辞退处理。
26、其他有关工作表现突出/出现问题的,视情况加/扣相关分值。
第二章考核办法
第一条考核对象为xx派出所在职在岗辅警。
第二条考核方式采取“月考核、周通报”的方式进行,月考核基础分共100分;计分采取加扣分制,加
分不封顶,扣分直到扣完为止。
加分项涉及多人
的,由涉及人员平均分摊该项分值;扣分项涉及
多人的,则扣减涉及的所有负责人该项分值。
第三条月考核每月进行一次,按照合格与不合格评定,90分(含)以上为合格,90分以下为不合格;年
度考核以全年月考核平均分值计算。
第四条当月考核不及格者在全所进行通报,连续两月考核不及格者作辞退处理。
第五条派出所成立辅警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由派出所所长为组长,教导员、分管副所长、分管民警为
成员。
辅警中队负责考核登记、分值核实的具体
实施工作。
第六条考核进行叠加记分制,即同一行为的加(扣)分由该考核内容中所涉及考核项的分值叠加计
算;考核分值1分对应金额人民币10元。
所扣的
绩效考核奖奖给未被扣分的人员。
第七条全年综合考评90分以上(全年被通报批评达3次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有评优评先资格,按考
核情况推荐分局评优评先。
第三章附则
第八条本办法实施过程中可结合本部门实际,坚持边实行边修改,以便逐步完善。
第九条本办法由龙马潭分局xx派出所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考核办法自2015年8月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