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创新合理化建议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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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LC-XZ-10 版本/修订:A/0
一、目的:
为启发全体员工的创造力、想像力,倡导人人参与管理,集结员工的智慧与经验,提出有利于本公司业务、管理及技术的发展,以便达到降低成本、改善工艺、提高质量、完善内部管理、激励同仁士气、提升经营绩效,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林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全体员工(含分公司、办事处)
三、合理化建议:
1.合理化建议主要是针对公司或其他部门在经营、管理、技术、销售、现场设施、文化、网络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或改进的方向提出行之有效的建议(方法),主要分为改善类、创新类。
2.公司指定改善创新项目部为合理化建议接收窗口。
3.提出人,应填写规定的合理化建议提报表(如附表一)必要时附加书面或图表说明,将填写完毕的合理化建议提报表提交改善创新项目部。提交时需按指定格式填写,提供书面提案以便备案,所有合理化建议均为签实名建议。
4、合理化建议提报表内应列的主要项目如下:
4.1建议事由:简要说明提出建议缘由的具体事项。
4.2原有缺失:详细说明在建议未提出前,原有情形之未尽妥善处以及应予改善方式方法意见。
4.3改进意见或办法:详细说明建议改善之具体办法,包括方法、程序、步骤等项。
4.4预期效果:应详细说明该建议经采纳后,可能获得的预期效果,并尽可能数据化(如:可节省多少资金、可提升多少产量等)。
5、合理化建议评定流程:
四、奖励标准:
合理化建议奖励分为“提案奖”
和“成效奖”“鼓励奖”三种:
1、提案奖:凡被采纳的合理化建议,项目提出人均获得提案奖,提案奖分以下三种奖励级别-----
A 级 明显有较大成效的,创新型的,奖励200元;
B 级 明显有较大成效的,改善型的,奖励100元;
C 级 反映在一般、个别问题点上的,虽有效果但很有限的,奖励30
元。 2、成效奖:凡被采纳、并被实施的合理化建议项目均获得成效奖。
在项目实施完成后一周内,项目实施人应立即向改善创新项目部提出项目效果验证申请,改善创新项目部应组织评审小组进行项目效果验证,验证按照现场验证、资料验证两部分,并于验证结束后拿出验证结论,该验证结论应
区分两种情况:
一种是一次性实施项目,应确定该项目带来的直接经济收益或企业精神效益,经济收益按照总额8%的标准给予提出人成效奖、按照20%的标准给予实施人成效奖;而企业精神效益则依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象征性成效奖(总额100-500元之间,按提出人实施人总人数均);
另一种是持续实施项目,应评估该项目带来的直接经济收益或企业精神效益的范围,给予适当象征性成效奖(总额500-1000元之间,按提出人实施人总人数均分奖励)。
3、鼓励奖:对于能持续提交合理化建议,一年内累计达到月均0.5份以上的员
工,公司按照100元为基准,份数越多奖励越高,给予提出人鼓励奖。鼓励奖年底汇总后统一颁发。
3、评审组应优先考虑让提出人担任实施人;
4、联名提交的以上提案的奖励分配采取均分原则,奖金将按联名单上
的人员给予平均分配;
5、多人共同完成项目实施的,依据各人在项目实施的贡献大小(由评
审组依据项目资料评定)来正比例分配奖励。
五、其他:
1.提案改进结果所导致的专利、专有技术和成果,其知识产权属公司
所有。
2.提案奖励金在公司成本费用中列支,不列入工资总额,公司可适当
提取提案活动经费,直接奖励提案通过人员。必要时,召开员工大会予以表彰。
3.每一月,改善创新项目部制作一份“合理化建议公示表”下发各部
门及分公司、分支机构,并张榜公布。
4.本管理办法由改善创新项目部负责制订、修订。
5.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林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6.本管理办法经总经理审核通过后正式实施,修改时亦同。
六、附表:
附表一合理化建议提报表LC-OR-22
附表二合理化建议公示表LC-OR-24
附表三合理化建议实施通知书LC-OR-23
附表四提案事项跟进表LC-OR-25
编制:审核:批准:
本制度自2012年1月1 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