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的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论文等规定(试行)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论文等的规定(试行)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论文等的规定(试行) 为了提高学校办学水平和科研水平,提高研究生教育和学位授予质量,加强对研究生科研能力和学术论文写作能力的培养,对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作如下规定:一、对博士生的要求(一)重庆医科大学本校在职职工攻读博士学位或拟留校(含各附属医院)任教的博士研究生1.科学学位博士生须在SCI收录的国外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著;2.专业学位博士生须在SCI收录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著;3.社会科学类博士生须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2篇学术论著,其中1篇须在本学科一级学术期刊发表。
(二)除上述(一)所规定人员以外的所有博士研究生1.科学学位博士生须发表2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核心库来源期刊的学术论著,或1篇SCI学术论著;2.专业学位博士生须发表2篇学术论著,其中1篇在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核心库来源期刊发表;3. 社会科学类博士生须发表2篇学术论著,其中1篇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
二、对硕士生的要求(一)重庆医科大学本校在职职工攻读硕士学位或拟留校(含各附属医院)任教的硕士研究生1.科学学位硕士生须发表2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核心库来源期刊的学术论著;2.专业学位硕士生入学时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或入学后次年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须发表2篇学术论著,其中1篇在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扩展库来源期刊发表;入学时无执业医师资格且入学后次年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应发表2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核心库来源期刊的学术论著。
3.社会科学类硕士生须发表学术论著2篇,其中1篇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
(二)除上述(一)所规定人员以外的所有硕士研究生1.科学学位硕士生须发表1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核心库来源期刊的学术论著;2.除口腔医学外的专业学位硕士生入学时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或入学后次年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须发表1篇文章(可以是临床论著、病例分析报告或文献综述);入学时无执业医师资格且入学后次年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应发表1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扩展库来源期刊的学术论著;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生入学时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或入学后次年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须发表1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扩展库来源期刊的学术论著;入学时无执业医师资格且入学后次年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应发表1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核心库来源期刊的学术论著,或者发表1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扩展库来源期刊的学术论著和1篇文章(可以是临床论著、病例分析报告或文献综述);3.社会科学类硕士生须发表1篇中文核心期刊的学术论著。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论文等的规定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论文等的规定(试行) 为了提高学校办学水平和科研水平,提高研究生教育和学位授予质量,加强对研究生科研能力和学术论文写作能力的培养,对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作如下规定:一、对博士生的要求(一)重庆医科大学本校在职职工攻读博士学位或拟留校(含各附属医院)任教的博士研究生.科学学位博士生须在收录的国外期刊发表篇学术论著;.专业学位博士生须在收录期刊发表篇学术论著;.社会科学类博士生须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篇学术论著,其中篇须在本学科一级学术期刊发表。
(二)除上述(一)所规定人员以外的所有博士研究生.科学学位博士生须发表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核心库来源期刊的学术论著,或篇学术论著;.专业学位博士生须发表篇学术论著,其中篇在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核心库来源期刊发表;. 社会科学类博士生须发表篇学术论著,其中篇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
二、对硕士生的要求(一)重庆医科大学本校在职职工攻读硕士学位或拟留校(含各附属医院)任教的硕士研究生.科学学位硕士生须发表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核心库来源期刊的学术论著;.专业学位硕士生入学时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或入学后次年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须发表篇学术论著,其中篇在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扩展库来源期刊发表;入学时无执业医师资格且入学后次年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应发表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核心库来源期刊的学术论著。
.社会科学类硕士生须发表学术论著篇,其中篇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
(二)除上述(一)所规定人员以外的所有硕士研究生.科学学位硕士生须发表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核心库来源期刊的学术论著;.除口腔医学外的专业学位硕士生入学时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或入学后次年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须发表篇文章(可以是临床论著、病例分析报告或文献综述);入学时无执业医师资格且入学后次年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应发表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扩展库来源期刊的学术论著;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生入学时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或入学后次年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须发表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扩展库来源期刊的学术论著;入学时无执业医师资格且入学后次年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应发表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核心库来源期刊的学术论著,或者发表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扩展库来源期刊的学术论著和篇文章(可以是临床论著、病例分析报告或文献综述);.社会科学类硕士生须发表篇中文核心期刊的学术论著。
重庆医科大学在职研究生规定
关于下发《重庆医科大学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博士、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各相关院系:近年来,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迅速发展,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我校博士、硕士学位(以下简称“在职申请学位人员”)规模日益扩大,现我校在职申请学位人员近千人。
为了加强在职申请学位人员管理,切实保障在职申请学位人员培养质量,根据国家相关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我们对原《重庆医科大学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和《重庆医科大学在职医师申请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了修订,制定了《重庆医科大学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博士、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现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重庆医科大学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博士、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试行)2、重庆医科大学在职申请学位人员外出临床轮转申请表3、重庆医科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轮转计划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重庆医科大学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博士、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为了多渠道培养医学高层次人才,规范我校研究生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国务院【1998】54号文“关于下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的通知”精神,修订本实施细则:一、授予学位的学科专业及类别(一)博士学位:授予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我校临床医学学科专业均可授予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所申请的临床医学学科专业必须有一届毕业博士研究生。
(二)硕士学位:可授予科学学位和专业学位我校凡已授予毕业研究生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均可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
二、报名条件(一)在职申请医学博士专业学位,须是获得硕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并经所在单位同意。
申请人不得同时向我校和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重庆大学学术学位论文发表要求
重庆大学文件重大校〔2014〕104号关于印发《重庆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的通知各二级单位:《重庆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已于2013年12月27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九届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1 -重庆大学2014年4月11日重庆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学术论文撰写和发表是学术学位研究生学术能力训练的重要途径和学术成果的重要体现。
为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对我校学术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规定如下:一、申请硕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在申请硕士学位时原则上应发表学术论文一篇。
学术论文的发表可以是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也可以是国际国内学术会议、中国科技论文在线等。
具体要求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报校学位办公室审核、备案。
二、申请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应符合以下要求:1.基本要求理学:应至少在相关学科SCI三区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工学(含建筑类):应至少在相关学科SCI三区及以上期刊、- 2 -或者相当水平EI检索权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经管类:应至少在权威期刊及以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重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
法学类:应至少在权威期刊及以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重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在重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同时在CSSCI期刊上发表法学学术论文2篇,或在有重要影响的CSSCI期刊上发表法学学术论文3篇。
各学院及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根据自身学科特点和学科发展需求,提出高于本基本要求的具体规定,报校学位办公室备案后执行。
2.学术论文发表类别、期刊界定理学、工学(含建筑类)的SCI检索学术论文分区按照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最新分区标准执行;EI检索权威期刊按科技处组织制定、学校审定的期刊目录执行。
[VIP专享]关于印发《重庆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的通知
重庆大学文件重大校〔2014〕104号关于印发《重庆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的通知各二级单位:《重庆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已于2013年12月27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九届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1 -重庆大学2014年4月11日 重庆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学术论文撰写和发表是学术学位研究生学术能力训练的重要途径和学术成果的重要体现。
为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对我校学术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规定如下:一、申请硕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在申请硕士学位时原则上应发表学术论文一篇。
学术论文的发表可以是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也可以是国际国内学术会议、中国科技论文在线等。
具体要求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报校学位办公室审核、备案。
二、申请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应符合以下要求:1.基本要求理学:应至少在相关学科SCI三区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 2 -工学(含建筑类):应至少在相关学科SCI三区及以上期刊、或者相当水平EI检索权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经管类:应至少在权威期刊及以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重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
法学类:应至少在权威期刊及以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重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在重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同时在CSSCI期刊上发表法学学术论文2篇,或在有重要影响的CSSCI期刊上发表法学学术论文3篇。
各学院及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根据自身学科特点和学科发展需求,提出高于本基本要求的具体规定,报校学位办公室备案后执行。
2.学术论文发表类别、期刊界定理学、工学(含建筑类)的SCI检索学术论文分区按照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最新分区标准执行;EI检索权威期刊按科技处组织制定、学校审定的期刊目录执行。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
重庆医科大学博士后研究报告书写格式及排版要求一、排版次序研究报告的内容一般应由十四个主要部分组成,依次为:封面、扉页、独创性声明、目录、符号说明、中文摘要、英文摘要、前言、论文正文、结论、参考文献、文献综述、致谢、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及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二、书写格式(一)封面1、博士后研究报告封面用???色皮文纸。
2、题目:不超过30个汉字。
3、“UDC ”不用填写。
4、“密级”:不用填写。
有保密要求不宜公开的论文由导师提出申请,经院系审核、研究生学院批准。
保密期限一般为两年,保密期满自动承认使用授权声明,并予以公开。
5、“分类号”:中国图书资料分类法类号,分类号可在图书馆主页查阅(分类法简表)6、“博士后类别”填写流动站博士后或工作站博士后。
7、“博士后学科名称”选填:基础医学、临床医学、药学、生物医学工程、护理学。
(二)扉页格式同封面。
(三)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声明须由作者及导师签名,未签名者不得参加出站答辩。
(四)目录目录应将文内的章节标题依次排列,标题要求简明扼要。
(五)符号说明根据论文中采用的符号、变量、缩略词等专用术语加以定义和注释,以便论文阅读和迅速查找某符号的明确含义。
若上述符号和缩略词使用数量不多,可以不设专门的汇集表,而在论文中出现时加以说明。
(六)中文摘要包括论文题目、摘要内容、关键词和资助渠道。
关键词一般为3〜5个,关键词用逗号分隔,最好从《医学主题词表》和《汉语主题词表》中摘选,当《医学主题词表》和《汉语主题词表》的词不足以反映主题时,作者可自行设计关键词。
《医学主题词表》和《汉语主题词表》可在图书馆二楼教参阅览室查阅。
资助渠道排在摘要第一页的最下方,没有可不写。
(七)英文摘要包括论文题目、摘要内容和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一般为3〜5个,关键词用逗号分隔。
中文摘要、英文摘要处不得注明博士后本人及合作导师的姓名。
(八)论文正文一般由标题、文字叙述、图、表格和公式等五个部分组成。
重庆医科大学临床医学授予硕士学位的基本要求及学位论文规范
1002临床医学授予硕士学位的基本要求第一部分学科概况和发展趋势临床医学是研究疾病的流行、诊断、治疗和预防的一门科学,根据病人的临床表现,从整体出发,结合疾病的病因、发病机理和病理过程进行研究,进而确定诊断,通过治疗和预防以消除疾病,减轻病人痛苦,恢复病人健康和改善生活质量。
早期的临床医学仅仅是对疾病现象的观察和尝试性治疗的总结,即天然和本能的经验医学。
而后随着物理诊断学的形成、解剖学研究的深入、生物学、化学研究的突破以及无菌概念的形成和发展、麻醉药品的研发与使用等,临床医学得到长足发展。
现代临床医学的理论知识体系框架基本形成于18世纪。
迄今,临床医学学科建设日臻完善,学科分类日趋精细,形成了内科学、外科学、儿科学、妇产科学等18个研究方向。
现代医学模式不断发生着显著的变革。
20世纪70年代,“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bio-psycho-social medicalmodel)逐步取代了传统生物医学模式,成为一种全新的医学模式,从生物、心理、社会全面结合的角度理解人的生命、健康和疾病,反映了临床医学的进步。
20世纪90年代,循证医学带来了临床医学又一次新的变革,其核心思想是有证可循,有据乃行。
当今,医学发展呈现新的趋势特征,生命与健康规律的认识趋向整体,疾病的控制策略趋向系统,临床医学正走向“4P”医学模式,即预防性(Preventive)、预测性(Predictive)、个体化(Person alized)和参与性(Participatory)。
“4P”医学模式1是随着人类基因组计划实施完成后出现的新的医学模式,将为解决长期困扰人类的很多重大疾病开辟新途径,为临床医学的快速发展提供新的科技动力。
第二部分硕士学位的基本要求一、获本学科硕士学位应掌握的基本知识临床医学硕士应系统掌握医学基础知识。
应牢固掌握生理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免疫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和药理学等基础知识;掌握常见病、多发病的发生、发展演变规律和诊疗等临床医学知识;熟悉统计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
重庆医科大学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
重庆医科大学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博士、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为了多渠道培养医学高层次人才,规范我校研究生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国务院【1998】54号文“关于下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的通知”精神,修订本实施细则:一、授予学位的学科专业及类别(一)博士学位:授予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我校临床医学学科专业均可授予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所申请的临床医学学科专业必须有一届毕业博士研究生。
(二)硕士学位:可授予科学学位和专业学位我校凡已授予毕业研究生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均可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
二、报名条件(一)在职申请医学博士专业学位,须是获得硕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并经所在单位同意。
申请人不得同时向我校和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二)在职申请硕士学位,须是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两年以上,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并经所在单位同意。
申请人不得同时向我校和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三、课程学习研究生课程实行学分制,课程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评定,必修课≥70分为合格。
课程结束后四年内必须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否则将重新学习课程。
(一)博士专业学位学位论文答辩前应修满16.0学分。
1.公共必修课(8.0学分)外语(英语) 144学时 4.0学分现代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 80学时 4.0学分2.专业课、专业外语 4.0学分3.学术讲座(可在三年内修完)≥4.0学分4.教学、临床实践 4.0学分总学分不低于16.0(二)硕士科学学位申请硕士科学学位人员的公共课程及专业基础课程学分要求为18.0学分,学位论文答辩前应修满30.0学分。
1.公共必修课(10.0学分)外语(英语) 108学时 5.0学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18学时 1.0学分自然辩证法概论 36学时 2.0学分医学统计学 36学时 2.0学分2.专业基础课(≥8.0学分)生物信息学 2.0学分蛋白质组学 2.0学分分子病理学 2.0学分基因组学 2.0学分3.专业课、专业外语4.0学分4.学术讲座(可在三年内修完)≥4.0学分5.教学、临床实践 4.0学分总学分不低于30.0(三)硕士专业学位申请硕士专业学位人员的公共课程及专业基础课程学分要求为10.0学分,学位论文答辩前应修满30.0学分。
重庆医科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实施办法
附件1重庆医科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为加强高层次创新性科研人才的培养,吸收优秀生源,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推动我校学科建设与发展,特在我校部分条件成熟的博士点学科试行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连续培养(以下简称“硕博连读”)制度。
具体实施办法如下:一.基本原则:(一)选拔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每年选拔≤10名学术型硕博连读研究生。
(二)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指导实行导师小组制,由1名博士生导师任组长(称为硕博连读研究生指导教师),其他多名研究生导师共同指导;导师应在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进行科学研究,指导小组须依托一个或多个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导师所在学科须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三)硕博连读研究生硕士阶段和博士阶段的导师小组应为同一团队,导师小组需提出申请,由院系推荐,研究生学院审查,校长办公会审定,硕博连读研究生指导教师每年只能录取1名硕博连读研究生。
(四)硕博连读研究生导师申请当年作为负责人承担(在研)有纵向科研经费(国家资助经费)100万元以上的国家重大项目至少1项,每个项目至多只能用于申请三次硕博连读研究生导师。
二.申请条件:(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修养,品行优良,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大学本科阶段未受过违纪处分。
(二)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学术型统招统分研究生(不含定向、委培硕士生)。
(三)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成绩达到当年学校计划内分数线。
(推荐免试研究生不受此条限制)(四)大学本科阶段通过英语六级考试(或标准分450分及以上),具有很强的英语写作能力。
三.申请程序及选拔办法(一)申请者本人于硕士入学后第二学期(具体时间以每年通知为准)在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重庆医科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附本人大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英语六级合格证(或成绩单)复印件及导师重大项目批文的复印件,由导师推荐交所在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
(二)由各院系组织专家对申请者及导师资格进行审核,将推荐名单报研究生学院。
《重庆大学生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试行稿)》(2005)
重大校[2005]40号关于印发《重庆大学生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试行稿)》的通知各学院及有关单位:为了在研究生中形成良好的学术研究氛围,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重庆大学生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试行稿)》。
该规定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六届十九次会议最后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学院应将本《规定》通知全体导师和研究生。
重庆大学二00五年一月二十日重庆大学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试行稿)为了在研究生中形成良好的学术研究氛围,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科学、客观、全面地评价申请学位者的科研水平和创新成果,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六届十九次会议审定,对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制定了如下的新标准:一、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硕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应在正式出版的相关学科学术刊物或正式出版的国际、国内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发表或录用与本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以上(含一篇),硕士生应为第一、二作者(第一作者应为导师),且以重庆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二、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各学科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应按下表相关要求发表学术论文。
理工科学科经济管理学科建筑学学科人文社科学科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的高水平期刊是指在《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学科分类的各学科中,按引用频次和影响因子综合考虑,从排名靠前的期刊中确定的学术刊物。
具体刊物见附录。
1、在正式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如被SCI、EI收录(由校科研处认定),视为发表了“标淮二”要求的学术论文一篇。
2、在境外国际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在境内国际会议上发表且被SCI、EI收录(由校科研处认定)的学术论文视为CSCD、CSSCI刊源期刊论文或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的重要期刊目录所列期刊论文。
鼓励博士生积极参加国际学术交流,但在正式出版的同一次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至多按一篇计。
关于硕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关于硕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要求:硕士学位论文对所研究的课题应当有新的见解,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研究生论文工作期间发表论文的数量和水平是研究生培养质量和授予质量的重要标志之一,为了保证和提高我校在国内外的学术地位,特对硕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规定如下:
1. 对推荐免试入学硕士研究生
(1)每名推荐免试硕士生在学位论文答辩前应在核心及以上期刊或属ISTP、EI或SCI刊源的国际、国内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发表(含被正式录用的论文,凭有卷、期号的录用通知和版面费收据确定)1篇与所研究课题有关的学术论文。
(2)硕士研究生如因时间关系不能在答辩前公开发表论文,则应撰写出与学位论文有关且达到国内核心刊物投稿水平的学术论文,交学位分委员会认定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2. 对其他硕士研究生
学校鼓励硕士生在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如未能发表,则应撰写出与学位论文有关且达到国内核心刊物投稿水平的学术论文,由导师审阅、修改并签字认可论文水平。
该论文需随硕士学位论文提交至答辩委员会及分委员会。
3. 相关要求
硕士研究生撰写的学术论文,投稿前应经导师审阅同意。
论文的署名由研究生与导师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研究生应为所发表学术论文的第一或第二作者;在研究生为第二作者时,第一作者应为导师。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毕业要求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毕业要求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它要求研究生在获得学位之前,必须满足一定的要求。
以下是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毕业要求:
一、学习要求:
1. 学习成绩:研究生必须取得良好的学习成绩,不及格课程不得超过总学分的15%,平均分高于80分;
2. 修读课程:研究生必须参加学校规定的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3. 必修课程:必修课程不得少于学分的50%。
二、论文要求:
1. 论文内容:论文须与专业密切相关,内容完备,分析深入,结论正确;
2. 论文材料:论文材料须为实际收集的资料,不允许照抄;
3. 论文审核:论文必须通过老师的审核,且无第三方公司参与。
三、毕业考试要求:
1. 毕业考试:研究生必须参加学校毕业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
2. 成绩合格:毕业考试的总分均分不得低于60分,单科不得低于50分;
3. 成绩认定:毕业考试成绩由学校认定,不得有任何第三方参与。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毕业要求是一个很重要的环节,它要求研究生在获得学位之前,
必须满足一定的学习、论文和毕业考试要求。
只有满足这些要求,研究生才能顺利毕业,获得学位。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发表论文与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2014版)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发表论文与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2014版)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科研能力培养,鼓励研究生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和社会竞争力,对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论文作如下规定:一、博士研究生(含提前考博)(一)三年毕业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须在SCI收录的国外期刊发表1篇影响因子≥2.0分或多篇累计影响因子≥3.0分的学术论著。
(二)四年及以上毕业: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须在SCI收录的国外期刊发表1篇影响因子≥1.5分或多篇累计影响因子≥2.5分的学术论著。
对来华留学博士研究生的要求和国内博士研究生相同。
二、硕博连读研究生须在SCI收录的国外期刊发表1篇影响因子≥5.0的学术论著,或多篇累计影响因子≥6.0的学术论著,共同第一作者只认可排名第一位。
不因毕业年限不同而区别。
三、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科研经费资助获得者(一)三年毕业验收合格标准和学位授予条件相同:须在SCI收录的国外期刊发表1篇影响因子≥5.5的学术论著,或多篇累计影响因子≥7.0的学术论著,共同第一作者只认可排名第一位。
(二)四年及以上毕业1.验收合格标准:须在SCI收录的国外期刊发表1篇影响因子≥5.5的学术论著,或多篇累计影响因子≥7.0的学术论著,共同第一作者只认可排名第一位。
2.学位授予标准:须在SCI收录的国外期刊发表1篇影响因子≥1.5分或多篇累计影响因子≥2.5分的学术论著。
四、硕士研究生(一)重庆医科大学在职职工攻读硕士学位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1)自然科学类须发表2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核心库来源期刊的学术论著;(2)社会科学类须发表学术论著2篇,其中1篇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时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或入学后次年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须发表2篇学术论著,其中1篇在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扩展库来源期刊发表;入学时无执业医师资格且入学后次年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应发表2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核心库来源期刊的学术论著。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发表论文与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2014版)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发表论文与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2014版)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科研能力培养,鼓励研究生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和社会竞争力,对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论文作如下规定:一、博士研究生(含提前考博)(一)三年毕业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须在SCI收录的国外期刊发表1篇影响因子≥2.0分或多篇累计影响因子≥3.0分的学术论著。
(二)四年及以上毕业: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须在SCI收录的国外期刊发表1篇影响因子≥1.5分或多篇累计影响因子≥2.5分的学术论著。
对来华留学博士研究生的要求和国内博士研究生相同。
二、硕博连读研究生须在SCI收录的国外期刊发表1篇影响因子≥5.0的学术论著,或多篇累计影响因子≥6.0的学术论著,共同第一作者只认可排名第一位。
不因毕业年限不同而区别。
三、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科研经费资助获得者(一)三年毕业----------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验收合格标准和学位授予条件相同:须在SCI收录的国外期刊发表1篇影响因子≥5.5的学术论著,或多篇累计影响因子≥7.0的学术论著,共同第一作者只认可排名第一位。
(二)四年及以上毕业1.验收合格标准:须在SCI收录的国外期刊发表1篇影响因子≥5.5的学术论著,或多篇累计影响因子≥7.0的学术论著,共同第一作者只认可排名第一位。
2.学位授予标准:须在SCI收录的国外期刊发表1篇影响因子≥1.5分或多篇累计影响因子≥2.5分的学术论著。
四、硕士研究生(一)重庆医科大学在职职工攻读硕士学位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1)自然科学类须发表2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核心库来源期刊的学术论著;(2)社会科学类须发表学术论著2篇,其中1篇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时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或入学后次年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须发表2篇学术论著,其中1篇在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扩展库来源期刊发表;入学时无----------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执业医师资格且入学后次年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应发表2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核心库来源期刊的学术论著。
重医大文 关于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七、本文由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和财务处负责解释,与 以前相关规定抵触之处,以本规定为准。
附件:1.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 2.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 3.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评选办法 4.重庆医科大学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 5.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三助”实施办法 6.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经济困难补助实施办法 7.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培养费管理办法
1.课程成绩
2.优秀率≥90%,记 20 分;
2.违反相关规
2.违反相关规定 1 次,记
=(平均分/100) 定 1 次,记 5 3. 80%≤优秀率<90%,记 15 分; 10 分;
×10;
4. 70%≤优秀率<80%,记 10 分;
分;
3.违反 2 次及以上,记 0
2.有 1 门补考、 3.违反 2 次及 5 60%≤优秀率<70%,记 5 分; 分。
-3-
式培养后,其奖学金、助学金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2014 级以 前的七年制本硕连读学生自愿申请按“5+3”模式培养,关于 第八年学费及奖、助学金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另文通知。
五、组织及管理 (一)学校制定各项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评审与发放工 作办法,规范各项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审与发放工作,并保留根 据国家和重庆市相关政策、学校经济状况及实际情况调整奖学 金、助学金标准及评审办法的权利。 (二)学校设立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由 校长、分管校长和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 等组成,负责研究制定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评定的政策、规 则和方案;统筹领导、协调和监督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评审 工作,裁决有关申诉事项。 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 设在研究生院。主要职责是执行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评审领 导小组的决定。 (三)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成立由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领导、 研究生管理人员、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代表等组成的研究 生奖学金、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奖学金、助 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四)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应坚持公开、 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 作假。 六.国家助学贷款按照《重庆医科大学助学贷款实施办法》 (重医大[2012]75 号)精神执行。
关于印发《重庆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的通知-推荐下载
重庆大学文件重大校〔2014〕104号关于印发《重庆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的通知各二级单位:《重庆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已于2013年12月27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九届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1 -重庆大学2014年4月11日 重庆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学术论文撰写和发表是学术学位研究生学术能力训练的重要途径和学术成果的重要体现。
为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对我校学术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规定如下:一、申请硕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在申请硕士学位时原则上应发表学术论文一篇。
学术论文的发表可以是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也可以是国际国内学术会议、中国科技论文在线等。
具体要求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报校学位办公室审核、备案。
二、申请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应符合以下要求:1.基本要求理学:应至少在相关学科SCI三区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 2 -工学(含建筑类):应至少在相关学科SCI三区及以上期刊、或者相当水平EI检索权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经管类:应至少在权威期刊及以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重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
法学类:应至少在权威期刊及以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重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在重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同时在CSSCI期刊上发表法学学术论文2篇,或在有重要影响的CSSCI期刊上发表法学学术论文3篇。
各学院及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根据自身学科特点和学科发展需求,提出高于本基本要求的具体规定,报校学位办公室备案后执行。
2.学术论文发表类别、期刊界定理学、工学(含建筑类)的SCI检索学术论文分区按照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最新分区标准执行;EI检索权威期刊按科技处组织制定、学校审定的期刊目录执行。
重庆医科大学
重庆医科大学
关于研究生在学期间外出做课题的规定
近年来我校研究生到校外从事课题研究人数较多,为规范管理,保护学校知识产权不受侵犯,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研究生外出做课题必须填写“研究生外出做课题申请表”(包括联合培养的研究生、附后),并由导师、院系、研究生学院、分管校长签署意见。
未经学校同意,擅自外出做课题者,一经查实,学校将作严肃处理。
二、凡外出做课题的研究生,计算其导师工作量减半(从申请之日起到该生毕业)。
三、外出做课题研究生写进学位论文的所有资料以论文、专利、成果等形式公开发表,其通讯作者、通讯作者单位、第一署名单位和第一作者均应为重庆医科大学,国外SCI的文章第一作者、第一作者单位必须是重庆医科大学。
备注:(1)到重庆市以外的大学或科研院所完成研究生学位论文课题,或划拨科研经费到校外完成研究生学位论文课题均视为外出做课题;
(2)研究生凡外出做课题无论时间长短,从办理手续起至毕业计算其导师工作量减半。
(3)本规定于2007年9月1日开始执行。
附件
研究生外出做课题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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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论文等的规定(试行) 为了提高学校办学水平和科研水平,提高研究生教育和学位授予质量,加强对研究生科研能力和学术论文写作能力的培养,对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作如下规定:
一、对博士生的要求
(一)重庆医科大学本校在职职工攻读博士学位或拟留校(含各附属医院)任教的博士研究生
1.科学学位博士生须在SCI收录的国外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著;
2.专业学位博士生须在SCI收录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著;
3.社会科学类博士生须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2篇学术论著,其中1篇须在本学科一级学术期刊发表。
(二)除上述(一)所规定人员以外的所有博士研究生
1.科学学位博士生须发表2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核心库来源期刊的学术论著,或1篇SCI学术论著;
2.专业学位博士生须发表2篇学术论著,其中1篇在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核心库来源期刊发表;
3. 社会科学类博士生须发表2篇学术论著,其中1篇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
二、对硕士生的要求
(一)重庆医科大学本校在职职工攻读硕士学位或拟留校(含各附属医院)任教的硕士研究生
1.科学学位硕士生须发表2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核心库来源期刊的学术论著;
2.专业学位硕士生入学时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或入学后次年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须发表2篇学术论著,其中1篇在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扩展库来源期刊发表;入学时无执业医师资格且入学后次年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应发表2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核心库来源期刊的学术论著。
3.社会科学类硕士生须发表学术论著2篇,其中1篇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
(二)除上述(一)所规定人员以外的所有硕士研究生
1.科学学位硕士生须发表1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核心库来源期刊的学术论著;
2.除口腔医学外的专业学位硕士生入学时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或入学后次年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须发表1篇文章(可以是临床论著、病例分析报告或文献综述);入学时无执业医师资格且入学后次年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应发表1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扩展库来源期刊的学术论著;
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生入学时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或入学后次年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须发表1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扩展库来源期刊的学术论著;入学时无执业医师资格且入学后次年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应发表1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核心库来源期刊的学术论著,
或者发表1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扩展库来源期刊的学术论著和1篇文章(可以是临床论著、病例分析报告或文献综述);
3.社会科学类硕士生须发表1篇中文核心期刊的学术论著。
三、对七年制本硕连读研究生的要求
(一)拟留校(含各附属医院)任教的七年制本硕连读研究生须发表1篇学术论著。
(二)除上述(一)所规定人员以外的所有七年制本硕连读研究生须发表1篇文章(可以是临床论著、病例分析报告或文献综述)。
四、文章确认标准和统计方法
(一)确认标准
1.研究生的文章均以正式发表或收到清样为确认标准,研究生在学期间正式发表或已被录用的论文清单必须附在本人学位论文中。
研究生在申请学位时,如文章已正式发表,须交验文章发表刊物的该期封面、封底、目录及本人论文复印件;如收到清样,须验清样及版面费发票原件,交复印件。
2.发表文章期刊来源(SCI、CSCD、中文核心库等)的确认以文章发表当年该期刊的收录数据库为准;我校暂不认可《世界胃肠杂志》作为SCI收录杂志;不认可各种期刊的“增刊”上发表的文章。
3.本规定所说“学术论著”,指的是原创性研究著作,并非会议论文、短篇论著等。
(二)统计方法
1.研究生发表文章的数量统计仅以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为准,且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第一署名单位均须为重庆医科大学。
2.计入统计数的文章必须是研究生在校期间发表且与学位论文密切相关的;硕博连读者在硕士生期间正式发表的文章不计入其博士生学习阶段的文章发表数。
3.发明专利公开可相当于1篇CSCD核心库论著。
发明专利申请人须为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须为第一发明人或者第二发明人(导师排名第一)。
研究生在申请学位时,须验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及公布通知书的原件,交复印件。
五、其他
(一)申报科研课题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科研能力的训练和培养,研究生在学期间须学习申请一项外向型科研项目:博士生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或卫生部课题;鼓励硕士生申请省、市级科研课题,完成一份合格的课题标书。
博士生申报科研课题,博、硕士生发表论文将作为授予学位的必备条件之一。
(二)学术活动
在校研究生应尽可能多参加各级各类学术活动,鼓励研究生尤其是博士生作学术报告或主讲学术讲座。
(三)写进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资料如以论文形式发表,第一署名单位须为重庆医科大学。
(四)研究生已完成培养全过程,如未达到学校规定发表论文的要求,可以毕业,暂不提交校学位委员会讨论,待论文发表后到研究生学院备案申请讨论授位事宜。
本文件从2010级全日制研究生开始执行。
重庆医科大学
二○一○年九月附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发表论文的规定分类表》。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