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设备事故调查处理规

机械设备事故调查处理规
机械设备事故调查处理规

机械设备事故调查处理规定

机械设备事故的界定

凡因违章操作、违章指挥、机械设备失修、失保等原因造成的机械设备的损坏或其它自然灾害造成机械设备的损失、损坏,均定为机械设备事故。

2机械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原则

发生机械设备事故应立即进行调查分析,调查分析应坚持科学、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3机械设备事故的分类

3.1施工机械设备事故按其损失价值大小程度划分为:

a)机械设备记录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000--50000元以内的事故或经济损失不足以上数额但性质严重的未遂事故。

b)一般机械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万—300万元以内的事故,或经济损失不足以上数额但30天内不能修复的事故。

c)重大机械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0万—1000万元以内的事故,或经济损失不足以上数额但60天内不能修复或原机械设备修复后不能达到原来的安全水平、铭牌出力水平的事故。

d)特大机械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以上的事故。

3.2机械设备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虽不足上述规定,但事故性质恶劣,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也可定为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或特大机械设备事故。

3.3机械设备事故涉及人身伤害程度划分按原电力工业部有关规定执行。

4机械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

4.1机械事故的调查分析由资产经管部门归口经管,安全经管部门参加事故调查分析;无机械损失只有人身伤害的由安全经管部门归口经管,资产经管部门参加事故调查分析。

4.2发生机械设备事故,凡涉及的机械设计、制造、安装(拆卸)、修理、使用、检测等有关单位和个人者,均有责任参加事故调查分析,研究有关事故责任和防范措施。发生机械事故,根据事故类别按如下分级组织调查分析:

a)机械设备记录事故,由发生事故的单位组织调查分析,有关人员及工程工地的资产经管部门、安全经管部门参加。防范措施及处理意见报工程工地资产经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

b)一般机械设备事故,由工程工地的资产经管部门负责人组织,安全经管部门、发生事故单位的分管领导及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资产经管部派员参加。防范措施及处理意见报资产经管部审核同意后实施。

c)重大机械设备事故,由公司分管经理或总工任组长,资产经管部、安全监察部和其它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及有关专业人员参加,省电力集团公司主管部门派员参加。防范措施及处理意见报省电力集团公司审核同意后实施。

d)特大机械设备事故,应由国家电力公司负责组织调查分析,也可由国家电力公司委托省电力集团公司组织调查分析。

4.3机械设备事故的报告程序

根据事故类别确定不同的报告程序:

a)机械设备记录事故,发生事故的部门当日内报工程工地资产经管部门,事故报告(包括防范措施及处理结果)7日内报资产经管部。

b)一般机械设备事故,发生事故的单位在当日内报工程工地资产经管部门,工程工地资产经管部门当日内报资产经管部,事故报告(包括防范措施及处理结果)于10内报资产经管部,资产经管部负责上报省电力集团公司。

c)重大和特大机械设备事故,发生事故的单位立即报工程工地资产经管部门,4小时内报资产经管部,资产经管部当日上报省电力集团公司,24小时内上报国家电力公司。事故报告于10日内报省电力集团公司,机械设备事故调查报告应在45日内上报国家电力公司。

5机械设备事故的责任划分

5.1依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及事故发生的原因按照当事人在事故过程中的作用分析事故责任:

a)其行为与事故发生有直接因果关系的承担直接责任;

b)对事故发生起主要作用的承担主要责任;

c)对事故发生有领导责任的承担领导责任;

d)对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负有责任的承担次要责任。

下列情况造成事故单位的行政正职负主要责任:

a)发布违反安全和机械经管规定的命令,违反规定购置、设计、制造、修理、使用机械设备,违章指挥、强行使用;

b)机械经管机构不健全、制度执行不严,经管混乱,上级主管部门提出问题不及时整改,安全装置不完善未采取相应措施,未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考试即安排操作,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5.3下列情况造成事故由有关人员负主要责任:

a)无作业措施或未进行交底就安排作业,谁安排谁负主要责任;

b)作业措施不当,措施审批者负主要责任,编制者负直接责任;

c)违章指挥,指挥者负主要责任;

d)机械设备失修失保、安全设施不全、带病运行,机械使用部门分管机械的领导负主要责任,未发挥监督检查职能的资产经管部门领导负同等责任。

5.4下列情况造成事故的操作者既负直接责任,又负主要责任:

a)不按交底作业、违章作业;

b)工作责任心不强,精力不集中、工作失职;

c)擅自拆除、损坏、挪用、解除安全装置。

6机械设备事故的处罚

6.1机械事故经济处罚:

6.1.1根据所负的责任不同,确定不同的处罚比例:

a)全部责任:处罚责任者直接经济损失的7-15%;

b)主要责任:处罚责任者直接经济损失5-7%;

c)次要责任:处罚责任者直接经济损失的2-5%。

以上处罚最高限额10000元。

6.1.2同等责任(两人或两人以上事故责任者),分别给予责任者等同数额的经济处罚。

6.2行政处罚:

6.2.1视情节分别给予有关责任者内部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查看、开除等处分。

6.2.2记录事故、一般事故,以一次性经济处罚结案;对于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的责任者,在赔偿经济损失的同时,要呈报公司,公司根据情节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资产经管部门负责计算与审核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

6.4凡属责任事故,其机械设备修复费用由事故责任部门承担。

6.5凡隐瞒事故不报或有意减轻、推脱、转嫁事故责任或伪造事故假象、干扰事故调查者,一经核实从严处罚。

7其它未尽事项按原电力工业部1996年颁发的《电力建设施工机械设备事故调查处理规定》执行。

8相关文件

《电力建设施工机械设备事故调查处理规定》(原电力工业部1996年颁布)

特种设备事故处理制度(2021)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特种设备事故处理制度(2021)

特种设备事故处理制度(2021)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为有效地做好特种设备事故的处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2.特种设备事故按设备损坏程度分为爆炸事故,严重损坏事故和一般损坏事故。 3.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应迅速向安全质量管理部和上级主管领导报告。如属于严重损坏事故、爆炸事故的,由安全质量管理部按《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的程序和内容向特种设备监察部门等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并在事故现场采取加拦绳,张贴"严禁入内","严禁破坏事故现场"标志,设人监督等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 5.属于一般损坏事故发生后,由项目部领导、安质部、物资设备部门以及事故有关人员联合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发生前设备状况,事故伤亡、设备损坏及经济损失情况,以及事故原因和性质等进行调查分析,确定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建议。事故调查结束后,

-冲压安全操作规程

冲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冲压作业岗位: 适合于冲压作业的操作人员。 适应设备: 冲压机等。 一、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1、冲压机实际为冲压设备,设备电源若未单独开关控制,设备电缆软线未使用橡胶护套线、并中间有接头,设备未设置可靠接地保护或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等。 2、冲压机安全防护装置、控制装置失效或缺少。 3、未按规定穿戴个体防护用品。 4、冲压操作过程中若操作失误。 二、主要危险后果 机械伤害、触电伤害、电气火灾事故。 三、预防控制措施 1、严格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有序操作。 2、工作前操作人员必须合理穿好各种个体防护用品。 3、操作人员除了应遵守《员工通用安全生产守则》外,还应遵守机械加工岗位通用和一般安全操作规程和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配置电源接地保护和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确保电源线、加热装置绝缘完好,防止发生电气火灾和触电伤害事故。 5、安全防护措施有效,可靠。 6、操作者必须熟悉本设备的结构、性能、传动系统、润滑部位、电器等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方法,严禁超负荷使用设备。

四、冲压安全操作规程 1)冲床工必须经过学习,掌握冲床的结构、性能,熟悉操作规程并取得操作许可方可独立操 作。冲床应专人使用严禁其他人员操作。 2)车间上班时应正确穿戴劳保用品。 3)正确使用冲床上安全保护和控制装置,不得任意拆动。 4)工作前清除工作场地防碍操作的物件。检查冲床各传动、连接、润滑等部位及防护保险 装置是否正常,装模具螺钉必须牢固,不得移动。检查冲床运动部分(如导轨、轴承等)是否加注了润滑油。冲床在工作前应作空运转1-3分钟,飞轮运转是否平稳,检查离合器、制动器等控制装置的灵活性,确认正常后方可使用,不得带病运转。 5)设备在运转时,严禁将手伸入滑块区内,调整或修理机床时,必须关掉电源,挂“禁止操作” 警示牌,需要点动或开动时,要通知每一个工作者,否则,不允许开动。 6)必须核定冲载力,严禁超负荷运作。 7)换模式先关闭电源,等冲床运动部分停止运转后,方可开始安装并调整模具。若刀口磨损 到毛刺超标前,应及时修磨刀口。 8)模具时要紧牢固,上、下模对正,保证位置正确,安装调整完毕后,用手搬转冲床试冲(空 车),确保在模具处于良好情况下工作。 9)模具安装必须牢固可靠。调整用合高度时采用手动或动的方法,逐步进行,在确认调好之 前,禁止连车。 10)开动冲床前,其他人离开冲床工作区,拿走工作台上的杂物,方可启动电源。 11)冲床开动后,由一人进行送料及冲冲操作,其他人不得按动双手控制开关开关,并不能将 手放入冲床工作区或用手触动冲床的运动部分。冲压时严禁关闭关闭光电开关,改变光栅位置。

机械设备和交通事故处理管理制度模板

机械设备和交通事故处理管理制度 机械设备和交通事故处理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机械设备和交通事故的报告、分析、处理程序。

2.名词解释 机械设备事故: 凡由施工机械设备原因引起的机械设备损失、人员伤亡或其它灾害造成的机械设备损失, 均定为机械设备事故; 交通事故: 凡在道路上行驶, 造成机动车辆损坏或人员伤亡, 均定为交事故。 3.适用范围 公司所属参加项目施工的生产设备和交通机械的事故处理。 4.制度 4.1事故等级划分 4.1.1机械设备事故等级划分: 记录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 4.1.2交通事故等级划分: 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 详细划分见《项目法运行规则—机械篇》及《内蒙古第一电力建设工程公司交通管理规定》 4.2 事故报告程序 4.2.1事故发生后操作人员( 司机、在场人员) 应立即停机, 采取可行的措施避免事故扩大, 有人员伤害时立即采取抢救措施并保护现场, 同时向自己单位领导和项目部机械管理人员报告( 场外交通事故同时向行政秘书) , 有人员伤害时同时向安监部报告。 4.2.2责任单位领导( 现场领导) 、机械管理人员、安监人员, 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 组织现场处理和救助工作。机械管

理人员( 场外交通事故由行政秘书) 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损失情况等; 4.2.3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 责任单位必须立即向项目部领导报告, 项目部主管领导( 或现场领导) 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 组织现场处理; 4.2.4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 项目部或责任单位( 交通事故) 于十日内填报《设备事故报告表》上报公司工程部。一般及以上的事故应在24小时内用电话或口头报公司工程部、安监处( 有人员伤亡时) , 重大以上事故由项目经理立即报告公司主管经理, 然后再于十日内报送《设备事故报告表》。 4.3 事故的分析调查 凡发生事故应立即进行调查分析, 调查分析应实事求是, 尊重科学, 严肃认真, 要做到”三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 4.3.1发生机械记录事故和厂内机动车轻微交通事故, 由项目经理( 或委托人) 组织, 工程部部长、安监部部长( 或安监人员) 、调度人员、机械管理人员、专业公司行政正职( 或现场负责人) 参加调查分析和处理; 4.3.2发生一般机械事故和一般及重大交通事故的调查, 由公司工程部组织事故分析调查, 项目部工程部部长、调度人员、机械管理人员及专业公司配合。 项目部分析处理的《设备事故报告表》由机械管理人员填写。

2020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篇1

2020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篇1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全市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应急救援行动安全、有序、科学、高效实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特种设备事故处理导则》和《XX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涉及生命财产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设施的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1.4工作原则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政府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

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应急救援体系力求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 1.5事故的分级 1.特别重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 (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2)600兆瓦以上锅炉爆炸的; (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5万人以上转移的; (4)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48小时以上的。 2.重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 (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2)600兆瓦以上锅炉因安全故障中断运行240小时以上的; (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万人以上15万人以下转移的; (4)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24小时以上48小时以下的。 3.较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事故:

冲压机床安全操作规程(标准版)

The prerequisite for vigorously developing our productivity is that we must be responsible for the safety of our company and our own live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冲压机床安全操作规程(标准版)

冲压机床安全操作规程(标准版)导语:建立和健全我们的现代企业制度,是指引我们生产劳动的方向。而大力发展我们生产力的前提,是我们必须对我们企业和我们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可用于实体印刷或电子存档(使用前请详细阅读条款)。 1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2按润滑系统加油。 3仔细检查机床各部位操作机构、停止装置、离合器、制动器等是否正常,机械传动部分,电器部分要有可靠的防护装置。禁止在卸下防护罩的情况下开车或试车。 4模具要经检查,完好无裂纹方可使用。安装模具时应扳动皮带轮,使滑块下降,不准开动机床或利用机床惯性安装模具,以免发生顶床事故。使用的模具的高度必须在机床闭合高度之内,否则不能使用。 5安装模具应先固定上模,然后再装下模。有导柱的模具调节冲床行程时,不要使导柱脱开导套。调节行程后应将调节螺母拧紧。 6模具安装牢固后,用手攀车试走一行程后,才能开车试件,试几个件后,应再紧固一次模具,以免因受震动使模具移位。 7使用冲床拉伸、压弯时应注意上、下模的间隙及坯料厚度,以免造成冲床卡死。

8工作中注意力要集中,严禁将手和工具等物伸进危险区域内。小件一定要用专门工具(镊子或送料机构)进行操作。从模下取废料或工件时,应及时取出以免堆积过高而使机床顶死。模具卡住坯料时,只准用工具去解脱。 9发现机床运转异常或有异常声响,应停止操作,让维修人员检查、修理。 10每冲完一个工件时,手或脚必须离开按钮或踏板,以防误操作。 11两人以上操作时,应定人开车,注意配合好。 12下班后,应将模具落靠,断开电源,并进行必要的清扫。 13发生人身、设备事故,应保持现场,并报告有关部门。 XX设计有限公司 Your Name Design Co., Ltd.

机械设备和交通事故处理管理规定精编版

机械设备和交通事故处 理管理规定精编版 MQS system office room 【MQS16H-TTMS2A-MQSS8Q8-MQSH16898】

机械设备和交通事故处理管理制度 1.目的:规范机械设备和交通事故的报告、分析、处理程序。 2.名词解释 机械设备事故:凡由施工机械设备原因引起的机械设备损失、人员伤亡或其它灾害造成的机械设备损失,均定为机械设备事故; 交通事故:凡在道路上行驶,造成机动车辆损坏或人员伤亡,均定为交事故。 3.适用范围 公司所属参加项目施工的生产设备和交通机械的事故处理。4.制度 事故等级划分 记录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 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 详细划分见《项目法运行规则—机械篇》及《内蒙古第一电力建设工程公司交通管理规定》 事故报告程序 。 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责任单位必须立即向项目部领导报告,项目部主管领导(或现场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现场处理; 设备事故报告表》上报公司工程部。一般及以上的事故应在24小时内用电话或口头报公司工程部、安监处(有人员伤亡时),重大以上事故由项目经理立即报告公司主管经理,然后再于十日内报送

《设备事故报告表》。 事故的分析调查 凡发生事故应立即进行调查分析,调查分析应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严肃认真,要做到“三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项目部分析处理的《设备事故报告表》由机械管理人员填写。 事故责任的划分和处罚 机械设备事故和交通事故的划分和处罚按《项目法运行规则—机械篇》进行。 5.表格 1《设备事故报告表》

特种设备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泰州市创新电子有限公司) 编制:吴爱明 审核:万桂勇常广秀 实施时间:年月日

目录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 2、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6) 3、特种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8) 4、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9) 5、特种设备文件和记录的管理制度 (10) 6、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制度 (13) 7、特种设备事故处理制度 (16) 8、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制度 (18) 9、特种设备定期自查及隐患整改制度 (20)

总则 为保障特种设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生产,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1安全生产责任人职责 1.1.1遵守并督促检查公司各部门遵守特种设备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以 及上级关于职业安全健康指示的执行情况及员工安全学习培训工作。 1.1.2审批职业安全健康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1.3督促检查公司各部门对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 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1.1.4参加特种设备安装验收及试车。 1.1.5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1.1.6组织特种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1.1.7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1.1.8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按“四不放过”原则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职责 1.2.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 1.2.2制定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审核安全操作规程。 1.2.3参加特种设备订购,进厂和安装的验收及试车。 1.2.4经常检查特种设备的运行情况、维修情况和安全附件校验情况等。 1.2.5协同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1.2.6协同组织特种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1.2.7对特种设备的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进行技术审查。 1.2.8编制特种设备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1.2.9向当地安全监察机构报送特种设备数量和变动情况的统计报表、定期 检验计划的实施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机械设备和交通事故处理管理规定

机械设备和交通事故处 理管理规定 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机械设备和交通事故处理管理制度 1.目的:规范机械设备和交通事故的报告、分析、处理程序。 2.名词解释 机械设备事故:凡由施工机械设备原因引起的机械设备损失、人员伤亡或其它灾害造成的机械设备损失,均定为机械设备事故; 交通事故:凡在道路上行驶,造成机动车辆损坏或人员伤亡,均定为交事故。 3.适用范围 公司所属参加项目施工的生产设备和交通机械的事故处理。 4.制度 4.1事故等级划分 4.1.1机械设备事故等级划分: 记录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 4.1.2交通事故等级划分: 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 详细划分见《项目法运行规则—机械篇》及《内蒙古第一电力建设工程公司交通管理规定》 4.2 事故报告程序 4.2.1事故发生后操作人员(司机、在场人员)应立即停机,采取可行的措施避免事故扩大,有人员伤害时立即采取抢救措施并保护现场,

同时向自己单位领导和项目部机械管理人员报告(场外交通事故同时向行政秘书),有人员伤害时同时向安监部报告。 4.2.2责任单位领导(现场领导)、机械管理人员、安监人员,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现场处理和救助工作。机械管理人员(场外交通事故由行政秘书)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损失情况等; 4.2.3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责任单位必须立即向项目部领导报告,项目部主管领导(或现场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现场处理; 4.2.4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项目部或责任单位(交通事故)于十日内填报《设备事故报告表》上报公司工程部。一般及以上的事故应在24小时内用电话或口头报公司工程部、安监处(有人员伤亡时),重大以上事故由项目经理立即报告公司主管经理,然后再于十日内报送《设备事故报告表》。 4.3 事故的分析调查 凡发生事故应立即进行调查分析,调查分析应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严肃认真,要做到“三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 4.3.1发生机械记录事故和厂内机动车轻微交通事故,由项目经理(或委托人)组织,工程部部长、安监部部长(或安监人员)、调度人员、机械管理人员、专业公司行政正职(或现场负责人)参加调查分析和处理;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新编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新编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新编版) 1、为有效地做好特种设备事故的处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2、特种设备事故按设备损坏程度分为爆炸事故,严重损坏事故和一般损坏事故。 3、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事故部门应迅速向本科室领导、设备科和单位主管领导报告。如属于严重损坏事故、爆炸事故的,由技术部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的程序和内容向特种设备监察部门等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并在事故现场采取加拦绳,张贴“严禁入内”,“严禁破坏事故现场”标志,设人监督等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 5、属于一般损坏事故发生后,由院领导、设备科部以及事故有关人员联合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发生前设备状况,事故伤亡、设备损坏及经济损失情况,以及事故原因和性质等进行调查分析,

确定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建议。事故调查结束后,由事故调查组填写事故调查报告书。 6、属于严重损坏事故、爆炸事故,应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处理。 7、发生人员伤亡事故还应执行单位《事故管理制度》。 8、对造成员工伤亡事故或财产损失事故的责任人和部门,按责任的大小,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的规定处理。由人事部门或设备管理部门实施。 9、对造成员工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财产损失事故且构成犯罪的责任人,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特种设备事故档案资料,由设备科负责保存。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

冲压自动化生产线安全操作规程详细版

冲压自动化生产线安全操作规程【详细版】 内容来源网络,由深圳机械展收集整理! 更多冲压自动化展示,就在深圳机械展! 1、目的为规范公司设备操作安全方面的要求,人员人身安全及设备安全运行,特 制订本规程 2、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冲压自动化生产线作业的安全操作 3、职责制造部负责制定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负责设备的故障维修及定期检修维护,设备正常安全运行,并对使用人的使用保养情况予以监督检查 4、各使用部门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操作机械设备,定期保养维护,设备 及保护人身安全。 5、操作规程 5.1开机前,按设备润滑图表注油,检查油路是否畅通。 5.2打开压缩机及干燥机开关,开启压缩空气调节系统压力:气压不足0.5Mpa压力机不能工作;离合器工作压力为0.5-0.6Mpa,由机床总进气口处的调压阀调整; 制动器制动汽缸气压为0.2-0.3Mpa,由机身左侧箱内储气筒端上的调压阀调整。 5.3检查储油泵润滑脂是否足够(油杯1/3-2/3处),并将油泵水杯积水、杂物放干净。 5.4检查送料机工作气压是否到达0.5MPa,将送料机的压力调节器旁的积水杯杂质 排放干净。 5.5检查储油泵、管接头是否漏油,损坏或有压扁堵塞现象。 5.6检查冲床靠右后侧的油泵是否有异常声响。 5.7操作前必须将控制柜上选择寸动状态,严禁用连续行程试机操作。 5.8启动主电机空转1-3分钟注意是否有异常声音。 5.9检查传动轴、飞轮、连杆连接的螺栓、防护罩有无松动,气压等仪表显示是否 符合开机条件,模具安装是否可靠,安全及各项监测装置、仪表是否正常有效,工 作区域内有无无关工件、杂物,如有异常即时停机填单报修。 5.10检查送料辊及矫正辊内有无杂物,挡料轮螺丝是否松动。 5.11检查涂油(冷却)装置中的防锈油(乳化液)是否足够,不足及时注入。 6、启动冲床

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115号令

总局第115号令《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2009.7.3 第115号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经2009年5月26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9月17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布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同时废止。 局长 二〇〇九年七月三日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及时准确查清事故原因,严格追究事故责任,防止和减少同类事故重复发生,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含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检验检测活动中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其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特种设备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县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特种设备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四条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和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特种设备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 对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二章事故定义、分级和界定 第六条本规定所称特种设备事故,是指因特种设备的不安全状态或者相关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在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含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检验检测活动中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特种设备严重损坏或者中断运行、人员滞留、人员转移等突发事件。 第七条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特种设备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第八条下列情形不属于特种设备事故: (一)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引发的; (二)通过人为破坏或者利用特种设备等方式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自杀的; (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检验检测人员因劳动保护措施缺失或者保护不当而发生坠落、中毒、窒息等情形的。 第九条因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引发的与特种设备相关的事故,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经调查,该事故的发生与特种设备本身或者相关作业人员无关的,不作为特种设备事故。 非承压锅炉、非压力容器发生事故,不属于特种设备事故。但经本级人民政府指定,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以参照本规定组织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冲压机床安全操作规程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冲压机床安全操作规程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4 页

冲压机床安全操作规程 1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2按润滑系统加油。 3仔细检查机床各部位操作机构、停止装置、离合器、制动器等是否正常,机械传动部分,电器部分要有可靠的防护装置。禁止在卸下防护罩的情况下开车或试车。 4模具要经检查,完好无裂纹方可使用。安装模具时应扳动皮带轮,使滑块下降,不准开动机床或利用机床惯性安装模具,以免发生顶床事故。使用的模具的高度必须在机床闭合高度之内,否则不能使用。 5安装模具应先固定上模,然后再装下模。有导柱的模具调节冲床行程时,不要使导柱脱开导套。调节行程后应将调节螺母拧紧。 6模具安装牢固后,用手攀车试走一行程后,才能开车试件,试几个件后,应再紧固一次模具,以免因受震动使模具移位。 7使用冲床拉伸、压弯时应注意上、下模的间隙及坯料厚度,以免造成冲床卡死。 8工作中注意力要集中,严禁将手和工具等物伸进危险区域内。小件一定要用专门工具(镊子或送料机构)进行操作。从模下取废料或工件时,应及时取出以免堆积过高而使机床顶死。模具卡住坯料时,只准用工具去解脱。 9发现机床运转异常或有异常声响,应停止操作,让维修人员检查、修理。 10每冲完一个工件时,手或脚必须离开按钮或踏板,以防误操作。 11两人以上操作时,应定人开车,注意配合好。 12下班后,应将模具落靠,断开电源,并进行必要的清扫。 第 2 页共 4 页

13发生人身、设备事故,应保持现场,并报告有关部门。 第 3 页共 4 页

机械设备和交通事故处理管理规定

机械设备和交通事故处理 管理规定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机械设备和交通事故处理管理制度 1.目的:规范机械设备和交通事故的报告、分析、处理程序。 2.名词解释 机械设备事故:凡由施工机械设备原因引起的机械设备损失、人员伤亡或其它灾害造成的机械设备损失,均定为机械设备事故; 交通事故:凡在道路上行驶,造成机动车辆损坏或人员伤亡,均定为交事故。 3.适用范围 公司所属参加项目施工的生产设备和交通机械的事故处理。4.制度 4.1事故等级划分 记录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 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 详细划分见《项目法运行规则—机械篇》及《内蒙古第一电力建设工程公司交通管理规定》 4.2 事故报告程序 4.2.3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责任单位必须立即向项目部领导报告,项目部主管领导(或现场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现场处理; 设备事故报告表》上报公司工程部。一般及以上的事故应在24小时内用电话或口头报公司工程部、安监处(有人员伤亡时),重大以

上事故由项目经理立即报告公司主管经理,然后再于十日内报送《设备事故报告表》。 4.3 事故的分析调查 凡发生事故应立即进行调查分析,调查分析应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严肃认真,要做到“三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 项目部分析处理的《设备事故报告表》由机械管理人员填写。 4.4 事故责任的划分和处罚 机械设备事故和交通事故的划分和处罚按《项目法运行规则—机械篇》进行。 5.表格 1 《设备事故报告表》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维护制度示范文本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维护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维护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条特种设备使用安全制度 1.特种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布现 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特种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对特种设备使用安全规定的要 求,具有完好、齐全的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并取得国家 有关部门核发的安全合格证、使用许可证和年度检验合格 证方可投入使用。 3.特种设备应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加强对设备的维修和 保养工作,做到按月检查,确保设备安全正常运转,并按 规定对安全附件进行检测,取得检测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4.项目机电部门要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主要内 容包括:

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及安装技术文件的资料; 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检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5.每年要对特种设备进行年度检验,在有效期期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的要求,接到定期检验的通知后,要做好迎检工作。 6.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对特种设备要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并作好记录,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整装置、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要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7.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发生异常情况时,设备操作人员应立即报告项目设备部门负责人,由设备部门负责人组织

冲压设备安全操作规程(2021版)

冲压设备安全操作规程(2021 版) The safety operation procedure is a very detailed operation description of the work content in the form of work flow, and each action is described in words.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K-AQ-0528

冲压设备安全操作规程(2021版) 1目的 规范冲压设备的操作,保证操作工的安全。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的冲压设备的操作。 3类别 冲压作业主要有:冲孔、折弯、坯料、清理废料、润滑工件及模具、安装调整拆卸模具等一系列工艺操作。这些操作互相衔接、前后连贯,对生产效率产品质量以及设备和个人安全影响很大。 4规程一4.1操作前的安全要求4.1.1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扣好衣扣、戴好安全耳塞、工作鞋、手套。4.1.2坐姿操作者,要认真检查座椅,并调整好高度。站姿操作者,要以冲床工作台高度为宜。

4.1.3开机前检查设备主要紧固件有无松动,各传动连接润滑部位是否正常,模具是否有裂纹,支撑连杆是否有松动和脱落。4.1.4检查防护装置是否处于良好状态。4.1.5调整使模具处于良好的照明状态。4.1.6检查润滑系统是否堵塞、缺油。4.1.7检查坯料和半成品的排放情况,要保持整齐,数字明确。4.1.8操作者要明确生产任务,熟悉产品尺寸,保质保量完成当日任务。4.1.9检查离合器和刹车带是否正常。4.1.10检查配电箱和急停按钮是否正常。4.1.11做好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护。4.2操作时的安全要求4.2.1开机前,根据生产任务单正确选用模具,检查模具刀口是否锋利,冲头要紧固,模具要退磁处理,基本中心孔要与定位紧配。 4.2.2模具的安装及调整:将上下模具分别固定在模柄和固定板上,注意底板上的漏孔能否安全流出废料。4.3模具的正确调整方法4.3.1关闭电动机,小的冲床有人工搬动飞轮,大的冲床电动或使飞轮滑动,脚踩踏板使离合器缓慢下滑,接近冲模下止点时再调小闭合高度,使滑块压合冲模。4.3.2注意调节打料装置及打料杆的长度,防止撞坏设备。4.3.3安装模具时根据受力、重量、平面尺寸等,选

特种设备事故处理制度

特种设备事故处理制度 1、为有效地做好特种设备事故的处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2、特种设备事故按设备损坏程度分为爆炸事故,严重损坏事故和一般损坏事故。 2.1爆炸事故是指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在使用过程中或压力试验中,受压部件发生破坏,设备中介质蓄积的能量迅速释放,内压瞬间降至外界大气压力以及管道泄漏引发的各类爆炸事故。 2.2严重损坏事故是特种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由于结构部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损坏等导致设备停止运行而必须进行修理的事故。以及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因泄漏而引起的火灾,人员中毒以及压力管道遭到破坏的事故,也属严重损坏事故。 2.3一般损坏事故是指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在使用中轻微损坏而不需要停止运行修理,以及压力管道发生泄漏未引起其他灾害的事故。 3、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事故部门应迅速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设备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报告。如属于严重损坏事故、爆炸事故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的程序和内容向特种设备监察部门等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并在事故现场采取加拦绳,张贴“严禁入内”,“严禁破坏事故现场”标志,设人监督等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 5、属于一般损坏事故发生后,由公司领导、安技、设备部门以及事故有关人员联合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发生前设备状况,事故伤亡、设备损坏及经济损失情况,以及事故原因和性质等进行调查

分析,确定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建议。事故调查结束后,由事故调查组填写事故调 查报告书。 6、属于严重损坏事故、爆炸事故,应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处理。 7、发生人员伤亡事故还应执行公司《事故管理制度》。 8、对造成员工伤亡事故或财产损失事故的责任人和部门,按责任的大小,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及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的规定处理。由行政劳资科实施。 9、对造成员工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财产损失事故且构成犯罪的责任人,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特种设备事故档案资料,由特种设备管理室负责保存。

冲压工安全操作规程

冲压工安全操作规程 1.采用机械压力机作冲裁、成型时,应遵守本规程;进行锻造或切边时,还应遵守锻工有关规程。 2.暴露在外的传动部件,必须安装防护罩。禁止在卸下防护罩的情形下开车或试车。 3.开车前应检查设备及模具的主要紧固螺栓有无松动,模具有无裂纹,操纵机构、急停机构或自动停止装置、离合器、制动器是否正常。必要时,对大压床可开动点动开关试车,对小压床可用手板试车,试车过程要注意手指安全。 4.模具安装调试应由经培训的模具工进行;安装调试时应采取垫板等措施,防止上模零件坠落伤手。冲压工不得擅自安装调试模具。模具的安装应使闭合高度正确;尽量避免偏心载荷;模具必须紧固牢靠,经试车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5.工作中注意力要集中。禁止边操作、边闲谈或抽烟。送料、接料时严禁将手或身体其它部分伸进危险区内。加工小件应选用辅助工具(专用镊子、钩子、吸盘或送接料机构)。模具卡住坯料时,只准用工具去解脱和取出。 6.两人以上操作时,应定人开车,统一指挥,注意协调配合好。 7.发现冲压床运转异常或有异常声响,如敲键声、爆裂声,应停机查明原因;传动部件或紧固件松动,操纵装置失灵发生连冲,模具裂损应立即停车修理。 8.在排除故障或修理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待机床完全停止

运动后方可进行。 9.每冲完1个工件,手或脚必须离开按钮或踏板,以防止误操作。严禁用压住按钮或脚踏板的办法,使电路常开,进行连车操作。连车操作应经批准或根据工艺文件。 10.操作中应站稳或坐好。他人联系工作应先停车,再接待。无关人员不许靠近冲床或操作者。 11.配合行车作业时,应遵守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 12.生产中坯料及工件堆放要稳妥、整齐、不超高;冲压床工作台上禁止堆放坯料或其它物件;废料应及时清理。 13.工作完毕,应将模具落靠,切断电源、气源,并认真收拾所用工具和清理现场。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处理制度示范文本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处理制 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处理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特种设备事故,按照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破坏程 度,分为特别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严重事故 和一般事故。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30人(含30人)以 上,或者受伤(包括急性中毒,下同)100人(含100 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含1000万元) 以上的设备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10一29人,或者受伤50- 99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 100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3―9人,或者受伤20―49 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500

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 严重事故,是指造成死亡工1-2人,或者受伤19人(含19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以及无人员伤亡的设备爆炸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无人员伤亡,设备损坏不能正常运行,且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 2、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重大事故和严重事故后,必须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或者特大事故后,还应当直接报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生一般事故后,应当立即向设备使用注册登记机构报告。 3、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2)事故发生地点;(3)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

冲压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操作规程编号:YTO-FS-PD409 冲压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精品规程范本 编号:YTO-FS-PD409 2 / 2 冲压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操作规程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在冲压设备上进行操作时,操作人员应遵守以下安全操作规程: 1.开始操作前,必须认真检查防护装置是否完好,离合器制动装置是否灵活和安全可靠。应把工作台上的一切不必要的物件清理干净,以防工作时振落到脚踏开关上,造成冲床突然启动而发生事故。 2.冲小工件时,不得用手,应该有专用工具,最好安装自动送料装置。 3.操作者对脚踏开关的控制必须小心谨慎,装卸工件时,脚应离开脚踏开关。严禁外人在脚踏开关的周围停留。 4.如果工件卡在模子里,应用专用工具取出,不准用手拿,并应将脚从脚踏板上移开。 该位置可输入公司/组织对应的名字地址 The Name Of The Organization Can Be Entered In This Location

机械设备事故调查处理规

机械设备事故调查处理规定 机械设备事故的界定 凡因违章操作、违章指挥、机械设备失修、失保等原因造成的机械设备的损坏或其它自然灾害造成机械设备的损失、损坏,均定为机械设备事故。 2机械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原则 发生机械设备事故应立即进行调查分析,调查分析应坚持科学、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3机械设备事故的分类 3.1施工机械设备事故按其损失价值大小程度划分为: a)机械设备记录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000--50000元以内的事故或经济损失不足以上数额但性质严重的未遂事故。 b)一般机械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万—300万元以内的事故,或经济损失不足以上数额但30天内不能修复的事故。 c)重大机械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0万—1000万元以内的事故,或经济损失不足以上数额但60天内不能修复或原机械设备修复后不能达到原来的安全水平、铭牌出力水平的事故。 d)特大机械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以上的事故。 3.2机械设备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虽不足上述规定,但事故性质恶劣,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也可定为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或特大机械设备事故。 3.3机械设备事故涉及人身伤害程度划分按原电力工业部有关规定执行。 4机械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 4.1机械事故的调查分析由资产经管部门归口经管,安全经管部门参加事故调查分析;无机械损失只有人身伤害的由安全经管部门归口经管,资产经管部门参加事故调查分析。 4.2发生机械设备事故,凡涉及的机械设计、制造、安装(拆卸)、修理、使用、检测等有关单位和个人者,均有责任参加事故调查分析,研究有关事故责任和防范措施。发生机械事故,根据事故类别按如下分级组织调查分析: a)机械设备记录事故,由发生事故的单位组织调查分析,有关人员及工程工地的资产经管部门、安全经管部门参加。防范措施及处理意见报工程工地资产经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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