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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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培养方案
一、总体培养目标及培养要求
(一)总体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面向21世纪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富有创新精神的,具有公共管理学、经济学、社会学等方面的知识,能在各级各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商业保险机构、慈善机构以及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从事人力资源管理与社会保障工作相关的工作的专门人才。
(二)总体培养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昌盛而奋斗的志向和责任感;具有敬业爱岗、艰苦奋斗、热爱劳动、遵纪守法、团结合作的品质。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基本理论知识。
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
具有较强的自我继续教育能力及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及开拓创新精神。
具备一定的从事本专业和相邻业务工作的基本能力与素质。
3、具有一定的体育和军事基本知识,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技能,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接受必要的军事训练,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和军事训练合格标准,身心健康,能够履行建设祖国和保卫祖国的神圣义务。
二、专业培养目标及培养要求
(一)专业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面向21世纪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通晓中外劳动和社会保障理论与实务,专业基础知识扎实,业务知识面宽,能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社会保障尤其是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以及商业保险的运作与管理,并具有一定理论研究能力的专门人才。
(二)专业培养要求
思想道德与职业素质:
1、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始终以公众、社会的利益为己任,尊重社会公德。
2、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热爱公共事业管理工作,敬岗爱业,遵纪守法,团结合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
3、具有较强人际交往能力,善于与他人沟通,尊重他人,真诚合作。
4、具有市场意识和创新意识,具有健全心理,注重自我修养。
5、树立终生学习观念,追求卓越,并具有在保险领域进一步深造的基础。
专业知识要求:
1、掌握与公共管理有关的人文社会科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
2、掌握基本的社会保障和劳动管理等相关的基本理论和方法。
3、熟悉与劳动和社会保障相关的法律、法规。
4、了解国际及国内劳动和社会保障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及最新前言理论。
专业技能要求:
1、有较强的获取知识、更新知识和应用知识的能力。
2、有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社交能力以及较强的自学和终身学习的能力。
3、掌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和分析方法,以及系统分析、统计分析、调查分析等科学方法或技术,掌握文献检索和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和手段,拥有调查研究、分析判断和协调组织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4、有较强的计算应用能力及办公室管理能力。
5、有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民营经济部门从事实务工作以及在有关的科研机构从事研究工作的基本能力。
学制与学位:四年,3-6年毕业;管理学学位
主干学科:公共管理、经济学、社会学
学位课程:管理学原理、行政管理学、人力资源管理、社会保障概论、公共政策学、社会保险学、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经济学原理、货币银行学、财政学、社会学概论、人口学、组织行为学、劳动关系
五、课程设置
设通识教育平台课程、学科专业基础平台课程和学科专业平台课程三大模块,每个模块都包括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
必修课42门,总学时共2350学时,共132学分;选修课13门,总学时432学时,要求达到12学分;理论与实践的比例1:0.33。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学分分配一览表
最低学分要求(含实践环节)182学分(实践环节28学分)——16学时为1学分
六、主要实践教学环节
1、入学教育和军事训练:2周
2、毕业教育:第8学期,共计1周。
3、毕业实习及论文写作:第7-8学期,共计28周。
4、毕业论及答辩:第8学期。
5、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机构见习、社会保障实践调查、公共事业管理软件应用实习:第3、4、5学期,各1周,共3周。
在部分课程的教学中安排与本课程相关的实践教学内容。
七、课外指导课程
1、学术讲座每学期不少于2次,学生累计听讲座5次计1个学分,不计入总学时。
2、创新学分:学生通过参加教学指导教师的课题研究或自由进行课外科技活动获得成果,通过《XXX医学院创新学分实施细则》予以认定。
创新学分可抵选修课学分,但最高不超过10学分(含)。
八、教学安排和时间分配
九、成绩考核、毕业和学位授予
成绩考核分为课程考试和毕业论文。
课程考试包括在校学习期间所要求的所有必修课的考试与考查、选修课的考核。
学生修完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达到《XXX医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者,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达到《XXX医学院学位授予条例》规定者,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十、课程体系(附后)
十一、课程设置与教学进程表(附后)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课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