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方案
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方案
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方案一、背景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对小学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要求越来越高。
为了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我校决定实施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本实施方案旨在明确聘任条件、程序、待遇等事项,为我校教师的专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聘任目标1. 建立科学、合理的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体系,激发教师专业发展的内生动力。
2. 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满足新时代教育发展的需求。
3. 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师专业成长,为学校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三、聘任原则1. 公平公正:聘任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每位教师都有机会参与专业技术职务的竞争。
2. 竞争择优:聘任依据教师的专业技术水平、教育教学实绩和综合素质进行选拔,确保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3. 动态管理:建立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动态管理制度,对聘任人员进行定期考核,确保教师队伍的活力和竞争力。
四、聘任条件1. 政治素质: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2. 学历要求: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历,且符合教育教学岗位的要求。
3. 专业技术水平: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教育教学方法,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
4. 教育教学实绩: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能够为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做出贡献。
5. 团队协作: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能够与同事共同推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发展。
五、聘任程序1. 发布公告:学校在确定聘任岗位和名额后,通过公告形式向全体教职工公布。
2. 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教师根据公告要求,向学校提交个人申报材料。
3. 资格审查:学校对申报教师的资格进行审查,确保申报人员符合聘任条件。
4. 考核评价: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教师进行考核评价,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教育教学实绩、专业技术水平、综合素质等。
5. 公示:学校将考核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6. 聘任: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与聘任教师签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合同,明确聘任期限、待遇等事项。
职称评聘实施方案(5篇)
职称评聘实施方案根据我市中小学岗位评聘一体要求,就今年我校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专业技术岗位竞聘要有利于启动活力、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要突出工作业绩,以绩取人;稳定教师队伍,激励竞争;注意向一线任课教师倾斜,照顾教育教学工作的各个层面。
二、职称评聘领导机构1、领导小组:组长:____副组长:____2、工作小组:组长:____成员:____三、人员范围____年底前取得中小学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尚未聘任的在岗教师,以及今年符合中小学中、高级评审条件的教师。
评审中、高级教师需符合任职资历等条件。
四、评聘一体实施办法今年施行职称评聘一体,评审通过即被聘任。
原中、高级待聘人员与参加评审人员一起进行量化考核,按上级给定名额推荐,待聘人员被推荐即被聘任,评审人员通过上级评审即被聘任。
五、评聘程序㈠形成方案阶段1、学校成立9—____人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负责我校教师职务评聘工作。
小组成员一般由校长、部分中层和教师代表组成,教师代表不少于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2、领导小组根据教育局下达的指标制定易于操作的实施方案。
评聘方案应对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综合考虑,要充分考虑到任现职以来德、能、勤、绩的各个方面。
打分构成要素中师德、工龄、各类荣誉、教育教学成绩等标准及权重设置应科学合理,要能较为准确、全面地反映教师工作的实际情况,反映教师敬业精神和真实业务水平。
评分标准和计分办法学校评聘中、高级职称评选办法拟定量化细则,按得分高低结合教育主管部门分配的指标,优中选优,依次确定推荐申报中、高级职称人员。
评分细则如下:(一)学历分研究生学历20分研究生结业17分本科学历15分专科学历10分注。
只记最高学历,以学历毕业证书原件为准。
取得学位另加1分。
(二)工龄分每年2分。
注。
交参工时的最初学历证书,工龄按____年工资套改的工龄计算方法计算。
小学学校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竞聘实施方案
XXXX小学学校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竞聘实施方案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规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促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根据XX省人力资源厅和社会保障厅、XX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XX省中小学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通知》(X人社办发[20XX)37号)、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X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根据高新区教育局关于岗位竞聘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在全校开展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竞聘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竞聘原则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和能力。
3.坚持科学评价原则,采取多种形式考察和选拔人才。
4.坚持按照上级核准的学校岗位设置总量、类别、等级和数量组织岗位聘任。
二、竞聘范围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竞聘的人员范围为学校已聘任高级、一级、二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聘任制人员。
三、竞聘推荐条件1.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上学年师德考核为优秀等次。
2.在职在岗且达到省定课时量标准要求。
3,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4.在高新区工作满一年。
1•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
7.具备《XX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并符合岗位的具体任职条件。
8,竞聘高级教师,需有1年以上薄弱校或农村学校从教经历。
四、岗位设置根据上级文件精神,XXXX小学岗位等级竞聘分为:双语编制组和双语聘任制组,名额分配以教育局下发名额为准。
五、基本程序和方法(一)搞好宣传发动。
学校采取积极措施做好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宣传发动工作,学习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让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充分认识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竞聘的精神和要求,积极支持并参与此项工作。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指导方案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指导方案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指导方案一、背景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师的专业技术水平,激励教师积极参与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活动,对于推动教育教学的改革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需要制定一套科学、公正、公平、合理的评聘工作指导方案,明确评聘的标准和程序,促进中小学教师专业成长。
二、目标1. 建立评聘工作的科学性原则和程序,保证评聘过程的公正、公平。
2. 提高中小学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推动教育教学的改革发展。
3. 激励教师积极参与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活动,注重教师的专业发展。
三、评聘标准1. 教育教学能力:评估教师的课堂教学能力、教育教学设计能力、教学评价能力等方面,通过观察教学、听课评教、教案评审等方式进行评估。
2. 教育教学成果:评估教师的教学成果,包括教学论文、教材编写、教育科研项目、教学奖励等方面的成果。
3. 专业发展:评估教师的专业发展情况,包括参加培训、学习研究、教育科研活动等方面的情况。
四、评聘程序1. 评聘申请:教师根据学校的要求,提出评聘申请,提交个人材料和相关证明文件。
2. 材料审核:由学校评聘委员会对教师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教师的资格和相关成绩。
3. 评估环节:包括个人面试、公开课展示、教学案例分析等环节,由评聘委员会组织进行评估。
4. 评聘结果:评聘委员会根据评估结果和标准,作出评聘决定,并公布在校内公告栏或网站上。
5. 反馈与整改:对于未通过评聘的教师,评聘委员会将向其提供评估结果的反馈,并指导其进行整改。
五、评聘工作的监督和反馈1. 评聘工作要公开、透明,接受广大教师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2. 学校要建立评聘结果公示制度,及时公示评聘结果,接受教师的意见和建议。
3. 学校要建立评聘结果复核制度,确保评聘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六、评聘工作的实施1. 学校要成立评聘委员会,负责评聘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 学校要制定评聘工作的具体时间表和流程,明确相关责任人。
中小学教师聘任实施细则
中小学教师聘任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中小学教师聘任实施细则是为了规范中小学教师聘任工作,确保教师聘任的公平、公正和科学性而制定的。
本细则旨在明确教师聘任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为中小学教师的聘任提供明确的依据,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聘任程序1. 聘任申请:教师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递交聘任申请,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
2. 聘任评审: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教师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教学经验、教育理念、专业素质等方面。
3. 聘任决策:根据评审结果,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将作出聘任决策,并向申请教师发出聘任通知书。
4. 聘任公示: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将公示聘任教师的名单,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5. 聘任备案:聘任教师经过公示期后,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将完成聘任备案手续,将聘任教师的信息报送相关部门,备案后教师正式上岗。
三、聘任条件1. 学历要求:中小学教师应具备相应的学历背景,例如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相关专业学士学位。
2. 教师资格:中小学教师应具备有效的教师资格证书,且符合国家有关教师资格的规定。
3. 教学经验:中小学教师应具备一定的教学经验,例如在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任教满一定年限。
4. 专业素质:中小学教师应具备良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和职业道德,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四、聘任标准1. 职称评定:中小学教师的职称评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包括初级教师、中级教师、高级教师等级的评定标准。
2. 职业发展: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应为中小学教师提供职业发展的机会和途径,例如参加培训、研修、学术交流等。
3. 绩效考核: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应定期对中小学教师进行绩效考核,评估教师的教学质量、学生评价、科研成果等。
4. 奖惩机制: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应建立健全的奖惩机制,对中小学教师的教学成果、教育教学研究等进行奖励和表彰,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惩罚。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方案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方案为了做好我镇小学教师2014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完善我镇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根据《关于深化广东省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粤人发[2003]178号)和《关于做好徐闻县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徐教[2014]39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聘任的基本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先来后到的原则,以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为依据,实行平等竞争,择优聘任。
二、聘任的范围和对象全镇公办小学(幼儿园)及借调外乡镇中、小学在编在岗并于2014年4月30日前取得各种相应层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教师。
借调教师在原单位聘任,实际表现证明由现工作单位提供。
三、聘任职数。
我镇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职数为97%,不得超过指标,各层次专业技术职务职数不互相挤占。
四、聘任程序(一)成立全镇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其组成人员如下:组长:李位懂(校长)副组长:邓大操(副校长)、潘孝志(副校长)成员:林家胜、王月丽、郑礼杰、符应报、杨培邺、黄丕俊、谭慎水、许玉敏、施声雄、郑红、符天虹、林茂峰、陈永再、梁证豪、黄扬勇、俞法兴、方伟、谢成伍、郑吴川、谭瑞基、黄运勇、苏文健、朱琼贤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前山镇中心小学),办公室主任由邓大操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林家胜同志担任。
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镇各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
(二)组织学习、宣传发动各学校要认真组织教师学习有关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文件精神,大力宣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广大教师全面、正确、深入地理解职称聘任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明确职称聘任的目的和意义,积极支持和参与此项工作。
(三)制定聘任方案本着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和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的目的,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徐教[2014]3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聘任方案。
本方案的制定注重教师的日常表现和工作业绩,全面准确地反映教师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及业务水平。
中小学教师聘任实施细则
中小学教师聘任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中小学教师聘任实施细则是为了规范中小学教师的聘任工作,确保教师队伍的质量和稳定性,提高教育教学水平而制定的。
本细则旨在明确教师聘任的程序、条件和权责,为中小学教师的聘任提供明确的指导。
二、聘任程序1. 聘任计划制定: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学校教师需求和教师编制情况,制定年度聘任计划。
2. 职位发布:学校根据聘任计划,发布招聘信息,包括职位名称、职责描述、任职条件等。
3. 报名资格审核:报名教师需提交个人简历、学历证明、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学校进行资格审核。
4. 笔试面试:符合资格的教师进行笔试和面试,测试其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
5. 聘任结果公示:学校公示聘任结果,包括被聘任教师的姓名、职位等信息,公示期为7天。
6. 聘任签约:被聘任教师需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三、聘任条件1. 学历要求:中小学教师应具备相应的学历背景,如本科及以上学历。
2. 教育经历:教师应具备相关教育培训经历,如师范类专业毕业或通过教师资格考试。
3. 专业知识和能力:教师应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和教学能力,通过笔试和面试来评估。
4. 职称评定:教师应具备相应的职称,如高级教师、特级教师等。
5. 教学经验:教师应具备一定的教学经验,如在校内或校外进行过教学实践。
四、聘任权责1. 学校聘任权责:学校有权根据教师聘任的需要,制定招聘计划,组织招聘工作,并对教师进行聘任。
2. 教师聘任权责:教师应遵守学校的教学管理规定,履行教学职责,提高教学质量,保证学生的学习效果。
3. 监督检查责任:教育行政部门应对学校的聘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聘任程序的公平公正。
五、聘任结果的效力1. 聘任结果的效力:聘任结果具有法律效力,教师被聘任后享有相应的权益和待遇。
2. 聘任结果的变更:教师在聘任期间如出现违纪行为或不符合聘任条件的情况,学校有权变更聘任结果。
六、附则1. 本细则适用于中小学教师的聘任工作,不适用于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聘任。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指导方案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指导方案一、评聘范围和对象1.评聘范围:本方案适用于中小学任教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
2.评聘对象:评聘对象为中小学在职教师。
二、评聘标准和程序1.评聘标准:根据《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标准》,评聘标准分为A、B、C、D四个等级,分别对应着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
评聘标准主要包括教学质量、科研成果、教育教学和学科带头人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2.评聘程序:评聘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评聘申请:教师向学校提出评聘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材料审查:学校对教师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认是否符合评聘条件。
(3)学校评审: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专业素质的评审。
(4)评审结果公示:学校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5)上报汇总:学校将评审结果上报至相关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7)聘任文件颁发: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审核结果,颁发评聘文件。
三、评聘条件和要求1.教学质量:教师应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和一定的教学经验,能够熟练运用各种教学方法,教学成绩良好,学生的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得到有效提升。
2.科研成果:教师应积极从事科研工作,有一定的科研成果,并参与教材编写、教学研究等工作。
3.教育教学:教师应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具备一定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能够在教育教学中起到一定的带头作用。
4.学科带头人:教师应在所任学科方面具备一定的研究深度和广度,能够指导其他教师进行学科教学工作。
四、评聘结果和待遇1.评聘结果:评聘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情况,通过者可晋升相应的职务职称,不通过者可在一定时间内重新申请评聘。
2.待遇:晋升职务职称后,教师将获得相应的职务津贴和待遇提升,同时享受相应的岗位权益。
五、监督与奖惩1.监督机制:建立完善的评聘监督机制,对评聘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保证评聘工作的公正、公开。
2.奖惩措施:对于评聘工作中存在的违规行为和不诚信行为,要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取消评聘资格。
中小学教师聘任实施细则
中小学教师聘任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中小学教师聘任实施细则是为了规范中小学教师聘任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教师队伍的稳定性和专业性而制定的。
本细则旨在明确教师聘任的程序、条件和标准,确保教师聘任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二、聘任程序1. 聘任计划的制定: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中小学教育发展规划和实际需求,制定相应的教师聘任计划。
2. 职位发布:教育行政部门应将聘任计划和职位需求公示于各中小学校和相关媒体,确保信息的公开透明。
3. 报名申请:符合条件的教师应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 资格审查:教育行政部门对报名教师的资格进行审核,包括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明、工作经历等。
5. 笔试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教师将参加相应的笔试和面试,测试其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
6. 聘任决定: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和其他综合评价,教育行政部门将确定聘任人选,并发布聘任决定。
三、聘任条件1. 学历要求:中小学教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教育背景优先。
2. 教师资格:中小学教师应持有有效的教师资格证书,且符合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要求。
3. 从业经验:中小学教师应具备一定的教学经验,熟悉教育教学理论和实践。
4. 专业素质:中小学教师应具备良好的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具备较高的教育教学素质。
5. 品德要求:中小学教师应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四、聘任标准1. 笔试成绩:中小学教师应在笔试中取得一定的成绩,以评估其学科知识和教学能力。
2. 面试表现:中小学教师应在面试中展示出较好的教学能力和沟通能力,以及对教育教学的理解和思量。
3. 教学经验:中小学教师的教学经验将作为评价指标之一,包括教学年限、教学成果等。
4. 教育教学研究能力:中小学教师应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包括参预教研活动、发表教育教学论文等。
5. 师德师风评价:中小学教师的师德师风将作为评价指标之一,包括教育教学态度、学生评价等。
中小学教师聘任实施细则
中小学教师聘任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中小学教师聘任实施细则是为了规范中小学教师的聘任程序和条件,确保教师队伍的素质和专业能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而制定的具体操作规程。
二、聘任程序1. 职位发布:学校根据教师需求,发布招聘职位的通知,明确所需职位、条件和报名截止日期等信息。
2. 材料提交:教师应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给学校。
3. 材料审核:学校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核实教师的学历、职称和资格等情况。
4. 笔试面试:符合条件的教师将接受学校组织的笔试和面试,以评估其教学能力、专业素质和教育理念等。
5. 考核评价:学校会对教师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包括教学观摩、教学设计和教学案例分析等环节。
6. 聘任决策:学校根据教师的综合评价结果,决定是否聘任该教师,并向其发出聘任通知书。
三、聘任条件1. 学历要求:中小学教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或者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学科专业背景。
2. 职称要求:教师聘任的职称要求根据国家教育部门的规定进行,包括初级、中级和高级职称等级。
3. 教师资格证书:教师应持有国家教师资格证书,证明其具备教学能力和专业素质。
4. 教学经验:教师应具备一定的教学经验,熟悉教学理论和实践,并能够灵便运用各种教学手段和方法。
5. 专业知识和能力:教师应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和教学能力,能够有效组织和管理教学活动,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6. 教育理念:教师应具备正确的教育理念,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四、聘任效果评估1. 教学质量评估:学校会定期对聘任教师进行教学质量评估,包括学生满意度调查、教学效果评价等,以确保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2. 教师发展培训:学校将为聘任教师提供教师发展培训机会,包括教育教学方法、课程设计和教学评价等方面的培训,提升教师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3. 职称晋升:聘任教师可以通过参加职称评审,根据自身的发展和成绩,获得相应的职称晋升,提高职业地位和待遇。
中小学教师聘任实施细则
中小学教师聘任实施细则一、中小学教师聘任的基本原则1.公开、公平、公正。
中小学教师聘任必须通过公开招聘,确保选拔的公平性和竞争性,遵循权威性、科学性的原则,公开择优,避免任人唯亲和招权买办现象的发生。
2.适合教育需求。
中小学教师聘任要根据不同学校的教育需求,确定需要聘任的教师岗位,并根据岗位需求制定相应的招聘要求和条件。
3.重视教育能力。
中小学教师聘任要以教育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和教育理念为核心,注重选拔具备较高教育教学能力和职业素养的人才,保证教学水平和质量。
二、中小学教师聘任的程序和要求1.招聘公告。
学校应根据所需岗位和条件,发布招聘公告,公示招聘岗位、条件和待遇,告知教师报名和参加招聘的程序和要求。
2.报名和资格审查。
教师应按照招聘公告的要求进行报名,提交个人简历、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教育教学经验证明等相关材料。
学校进行资格审查,审核报名教师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3.笔试和面试。
根据报名教师的资格和报考岗位的要求,学校进行笔试和面试。
笔试主要考察教师的教育专业知识和教育能力,面试则重点考察教师的教育教学经验和综合素质。
4.综合评定。
学校根据笔试和面试的成绩,结合教育教学经验证明和学术成果等,进行综合评定,确定聘任优秀教师的名单。
5.聘任和备案。
学校审定聘任名单,并公示,报送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办理教师聘任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保教师的聘任合法有效。
三、中小学教师聘任的要求和条件1.学历要求。
聘任中小学教师必须具备相应学历水平,通常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相关。
2.专业知识要求。
聘任中小学教师要求具备教育学或相关专业的专业知识,熟悉教材教法,掌握与教学内容相关的学科知识。
3.教育教学能力要求。
聘任中小学教师要求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经验,能够熟练运用教育教学方法和手段,能够灵活应用不同的教学策略,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和综合素质。
4.职业素养要求。
聘任中小学教师要求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素养,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组织能力,能够积极与学生家长和同事合作,提升教育教学工作质量。
中小学教师聘任实施细则
中小学教师聘任实施细则
为了规范中小学教师聘任工作,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中小学教师聘任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教师聘任的基本原则
1. 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优秀教师;
2. 严格按照教育部门和学校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选拔;
3. 严格按照教育部门和学校规定的教师职称评定标准进行评定。
二、教师聘任的条件
1. 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2.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
3. 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 具有较强的学科知识和教学经验。
三、教师聘任的程序
1. 学校根据教师需求,制定教师聘任计划;
2. 教师应进行资格审核和面试,确定是否符合聘任条件;
3. 学校根据面试结果和教师综合素质确定聘任结果;
4. 学校向被聘任教师发放聘任通知书,并签订聘用合同。
四、教师聘任的监督与评估
1. 学校应建立健全教师聘任工作的监督机制,确保聘任工作的公平公正;
2. 对聘任教师进行定期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教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教师聘任的激励与奖惩
1. 学校应建立激励机制,对表现优秀的教师赋予奖励;
2. 对聘任教师在教学、科研等方面浮现违规行为的,应按规定赋予相应的处罚。
以上就是中小学教师聘任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希翼能够对教师聘任工作有所匡助。
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细则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细则根据《北京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改革实施方案》)、《北京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以下简称《评审办法》)和《北京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以下简称《申报条件》)等文件,结合我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设定(一)改革领导小组各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本区教委联合成立区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由区人力社保局和区教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成员。
区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相关单位及部门的职责分工,审定本区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本区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工作。
(二)评审委员会根据《改革实施方案》和《评审办法》规定,按照《关于做好2015年北京市职称评审委员会换届及选聘评审专家工作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5‟51号)要求,市人力社保局委托市教委组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正高级评委会),负责全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各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本区教委组建本区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区高级评委会),代行本区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职责,负责本区正高级教师的推荐、高级教师和一级教师的评审工作。
各区不再单独设立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
区高级评委会一般由区教委主要领导担任主任委员,区人力社保局主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的副局长和区教委主管中小学教育的副主任担任副主任委员,各学科评议组的组长可担任委员。
区高级评委会组成人员中,行政领导不得超过(含)三分之一,同时兼顾委员的学科、学段分布,同学段同学科的委员原则上不应超过2名。
区高级评委会下设的学科评议组应按照不同学段、不同学科分别组建,对于当年申报人数较多的,可拆分组建多个同学科评议组;对于当年申报人数较少的,可合并组建综合学科评议组,原则上每学段、每学科的评议专家不少于1人。
2024年中学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细则(2篇)
2024年中学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学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提升教学质量和教育教学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学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中学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工作。
第三条中学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包括: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和特级教师。
第四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中学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确保聘任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五条中学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应考虑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业绩和专业发展能力,充分体现岗位需求和公开选聘原则。
第六条中学教职工专业技术岗位的聘任应根据教师的教育背景、教学经验、学术成果和专业发展计划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并通过公开选拔进行甄选。
第二章聘任条件第七条申请中学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与所申请职务相关;(二)具有中学教师资格证书;(三)具有一定的教学经验,教学评价优良;(四)在学科或教研中取得一定的成果,有一定的科研能力;(五)具备较强的师德师风和良好的教育教学素养。
第八条中学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需要符合以下条件:(一)根据岗位需求和教师申请情况,学校应组织相应的评审小组进行评审;(二)评审小组由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学科教研组和学科专家组成;(三)评审小组对教师的综合素质、学术成果和发展潜力进行评估,并按照一定的比例确定聘任人数。
第三章聘任程序第九条中学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程序应包括以下环节:(一)教师进行聘任申请,并提交相应的材料;(二)学校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三)评审小组对教师进行面试和教学演示等环节进行综合评价;(四)评审小组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聘任人选;(五)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聘任结果;(六)聘任结果向教师宣布,并出具聘任文件。
第十条学校应将中学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结果向教师公示,并接受教师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中小学教师职称聘任实施方案【最新】
沙河乡中小学教师职称聘任实施方案为深化和推进职称工作改革,规范职称聘任工作,实现中小学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根据相关部门关于岗位聘任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聘任原则(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二)根据2009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数额,按照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时间(聘任)或聘任时间(拔高)、教龄为主,行政职务、荣誉称号及论文(仅取最高等级计分)分值不宜过高的原则,实行竞聘。
二、聘任条件及期限(一)聘任范围。
截止2013年1月1日,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相应中、高级技术职务资格的符合聘任条件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竞聘。
截止2013年1月1日,已经聘任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拔高”聘任。
(二)聘任条件。
参照2009年《济南市教育局关于教育系统专业技术等级岗位首次聘用指导标准(试行稿)》,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聘任条件。
1.基本条件(1)、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2)、职业道德考核合格以上(无严重的教学事故);(3)、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所需资格;(4)、年度考核称职以上;(5)、具有相应专业技术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水平、业绩和聘任年限。
2.竞聘条件(1)、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六年以上,近六年年度考核合格,可以竞争聘用五级岗位;(2)、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六年以上,近六年年度考核合格,可以竞争聘用六级级岗位;(3)、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六年以上,近六年年度考核合格,可以竞争聘用八级岗位;(4)、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三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可以竞争聘用九级岗位;(5)、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基本任职年限,聘任助级专业技术职务三年以上。
(三)聘任期限。
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任实行聘期管理,聘用期限为3年;本次聘任后,聘期为2013年1月-2015年12月。
三、聘任办法(一)、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资格)年限,一年2分(满半年计2分,不满半年计1分);(二)、教龄年限赋分(以教龄为准,不以参加工作时间为准),一年1分,(满半年计1分,不满半年计0.5分);(三)、荣誉称号赋分聘任(取得资格)以来至2013年1月1日前的荣誉称号,仅限以下五项,取其中一项,优秀教师、十佳教师、百佳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先进工作者(个人)。
小学职称聘任实施方案
小学职称聘任实施方案一、总则。
为了规范小学教师职称聘任工作,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小学教师职称聘任工作,包括小学教师的初聘、职称评审、聘任管理等方面。
三、聘任条件。
1. 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2.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5年以上,具有一定的教学经验;3. 在教学科研方面有一定的成果,具有一定的教学能力和业绩;4. 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品质,无不良记录。
四、聘任程序。
1. 提交申请,符合条件的教师向学校提出聘任申请,提交个人简历、教学业绩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2. 学校审核,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初审;3. 评审组成立,学校组织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成立评审小组;4. 材料评审,评审小组对教师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是否符合聘任条件;5. 组织考核,对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教学能力、业绩、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考核;6. 公示,通过考核的教师进行公示,接受师生和家长的评议;7. 聘任决定,根据评审结果和公示意见,学校进行聘任决定;8. 签订聘任合同,学校与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聘任管理。
1. 聘任周期,教师的聘任周期为3年,满期后可重新申请聘任;2. 聘任奖励,聘任成功的教师可享受相应的聘任奖励;3. 聘任考核,聘任期间对教师进行定期考核,评定教师的聘任续聘情况;4. 聘任取消,对于聘任期间出现违纪违规、教学不合格等情况的教师,学校有权取消其聘任资格。
六、附则。
本实施方案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对于特殊情况的处理可进行适当调整。
七、总结。
本实施方案的出台,将有利于规范小学教师职称聘任工作,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为学校的发展和教师的成长提供有力支持。
希望全体教师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进行聘任申请和管理,共同努力,共同进步。
中小学教师聘任实施细则
中小学教师聘任实施细则引言概述:中小学教师聘任实施细则是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一项重要规定,旨在规范中小学教师的聘任程序和标准,确保教师队伍的素质和教育质量的提升。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详细阐述中小学教师聘任实施细则的内容。
一、聘任程序1.1 资格审查:教育行政部门将对申请聘任的教师进行资格审查,包括教师的学历、教育背景、教学经验等方面的考察。
1.2 笔试面试:符合资格的教师将参加笔试和面试,以考察其专业知识、教学能力、教育理念等方面的能力。
1.3 综合评定:根据笔试和面试的成绩以及其他评定指标,教育行政部门将对教师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是否聘任。
二、聘任标准2.1 学历要求:教师聘任实施细则规定了不同职称的教师所要求的最低学历,例如,小学教师应具有本科学历,中学教师应具有硕士学历等。
2.2 教学经验:教师聘任实施细则对教师的教学经验也有一定要求,例如,中学教师应具有一定年限的教学经验,以保证其教学能力和经验积累。
2.3 专业素质:教师聘任实施细则强调教师的专业素质,包括教学能力、教育理念、教学方法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教师能够胜任教学工作。
三、聘任等级3.1 职称评定:教育行政部门将根据教师的学历、教学经验、专业素质等方面的评定指标,确定教师的职称等级,如高级教师、一级教师等。
3.2 职称晋升:教师聘任实施细则规定了教师职称晋升的条件和程序,例如,教师需要具备一定年限的教学经验和取得一定的教育教学成果才能晋升职称。
3.3 职称评定周期:教育行政部门将规定职称评定的周期,以确保教师的职称能够及时更新,激励教师不断提升自己的教学能力和专业素质。
四、聘任监督与考核4.1 监督机制:教育行政部门将建立教师聘任的监督机制,对聘任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聘任的公正和规范。
4.2 考核评估:教育行政部门将定期对聘任的教师进行考核评估,以评估教师的教学质量和教育成果,为教师的职业发展提供参考和指导。
4.3 失职处理:教育行政部门将对失职的教师进行相应处理,包括降低职称等级、取消聘任资格等,以保证教师队伍的素质和教育质量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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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
实施方案
为了做好我镇小学教师2014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完善我镇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根据《关于深化广东省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粤人发[2003]178号)和《关于做好徐闻县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徐教[2014]39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聘任的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先来后到的原则,以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为依据,实行平等竞争,择优聘任。
二、聘任的范围和对象
全镇公办小学(幼儿园)及借调外乡镇中、小学在编在岗并于2014年4月30日前取得各种相应层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教师。
借调教师在原单位聘任,实际表现证明由现工作单位提供。
三、聘任职数。
我镇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职数为97%,不得超过指标,各层次专业技术职务职数不互相挤占。
四、聘任程序
(一)成立全镇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李位懂(校长)
副组长:邓大操(副校长)、潘孝志(副校长)
成员:林家胜、王月丽、郑礼杰、符应报、杨培邺、
黄丕俊、谭慎水、许玉敏、施声雄、郑红、
符天虹、林茂峰、陈永再、梁证豪、黄扬勇、
俞法兴、方伟、谢成伍、郑吴川、谭瑞基、
黄运勇、苏文健、朱琼贤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前山镇中心小学),办公室主任由邓大操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林家胜同志担任。
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镇各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
(二)组织学习、宣传发动
各学校要认真组织教师学习有关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文件精神,大力宣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广大教师全面、正确、深入地理解职称聘任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明确职称聘任的目的和意义,积极支持和参与此项工作。
(三)制定聘任方案
本着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和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的目的,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徐教[2014]3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聘任方案。
本方案的制定注重教师的日常表现和工作业绩,全面准确地反映教师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及业务水平。
聘任方案经全体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通过后报教育局备案。
(四)强化考核,择优聘任
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聘任条件对拟聘人员近三年(2011年9月至2014年7月)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进行全面考核评价,考核时坚持客观、公开、公平、公正、先来后到的原则,采取领导评价与教师评价相结合,平时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确定拟聘任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公示无异议后,报徐闻县中小学教师技术职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再由校长聘任,颁发聘任证书。
五、聘任具备条件及积分计算方法
(一)已取得中学二级或小学一级职称的大学本科毕业生,能按岗位职责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可优先聘任。
(二)在教师岗位上工作已满25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3年的,能按岗位职责要求完成工作任务,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的的可优先聘任。
(三)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能按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按先来后到排队聘任。
(四)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能按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再按以下情况进行计算积分排队,择优先聘。
(1)从参加工作之日起,按教龄每年计1分。
(2)按取得最高学历算,本科优先聘任,专科计7分,中专计5分,中专以下(不含中专)计3分。
(3)在近三年中,年度考核其中一年获优秀者计13分,没有优秀仅获合格者计10分。
(4)在近三年中,在中心校担任以下以下职务的:年级学科组长计1分,班主任工作满一个学年的计2分,正、副科组长分别计4分、2分,正、副主任分别计6分、5分(大队辅导员按副主任职位算),副校长计7分,校长计8分。
面上小学校长按中心校主任等次,主任按中心校副主任等次,副主任按4.5分计,班主任、科组长与中心校相同。
职务分仅取个人最高档次计算,重复职务不得累加。
(5)优质课、说课比赛:在近三年中,凡参加镇、县、市级别比赛,获得一、二、三等奖者,镇级按4、3、2分计,县级按7、6、5分计,市级落10、9、8分计,如此类推。
(6)论文或其它教师基本功比赛:在近三年中,教师所撰写论文或其它教师基本功比赛,(经面上组推荐或相关部门统一发文要求的)获得镇、县、市级奖励的,镇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3、2、1分,县级按6、5、4分计,市级按9、8、7分计,其他类推。
(7)辅导学生方面:①在近三年中,凡辅导学生获得书画、演讲、朗诵单项比赛获的,按学生获奖等次,镇级每生一、二、三等次,分别计教师0.3、0.2、0.1分,县级:0.6、0.5、0.4分,市级:0.9、0.8、0.7分。
小组比赛获奖的,按以上标准加
半计。
②近三年中,凡辅导学生获智能赛(含单、双科、三科),按学生获奖等次,镇级每生一、二、三等奖,分别计教师0.4、0.3、0.2分,县级:0.7、0.6、0.5分,市级1.0、0.9、0.8分,省、国家级类推。
③升重点中学方面:凡近三年中任毕业班科任教师,并辅导学生升县级重点中学(按正取指标)的,每生计科任教师0.5分。
(8)教绩:以2011年9月-2014年7月近三年教绩计算,按全镇统考成绩同级同科排名,一名5分,二名4.8分,以后按每个名次降低0.2分计,最低3分,[即十一名以后(含十一名)都为3分],不统考班级科任都为3分。
(教双科或双科以上教师,按所教的所有学科排名计分,但在所教学科中,取一个最高学科分后,其他学科得分仅取1/3累加计算)。
(9)近三年中,获得镇、县、市、省等级别的先进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的,按镇级2分,县级4分,市级6分,省级8分计。
六、扣分。
近三年中每1年病假累计六个月以内,每个月扣5分;事假三个月以内,每个月扣10分;旷工五天以内,1天扣30分。
七、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聘任
在聘任过程中,严格资格审查。
教师专业技术人员提出聘任申请,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并提出审核意见。
审核时,对在任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任:(一)不参加年度考核或年度考核被评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的;(二)在岗不任课的;(三)教学水平低,所教学科成绩特别差的;(四)全年病假累计超过六个月(请假1个学期及以上),事假超过三个月或病事假累计超过五个月的;(五)年度旷工连续超过五天或全年累计超过十天的;(六)因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后果的;(七)不完成《专业技术人员创新案例》、《广东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知识读本》、《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创新》、《新时
期广东生态文明建设》等四门公修课培训的;(八)行政处分未满期的;(九)不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十)不服从工作安排的。
八、聘任期限
2014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九、聘任工作的时间安排
按比例核定聘任职数,于2014年6月2日前将拟聘任人员名单及拟落聘人员名单报教育局人事股。
十、聘任有关要求
(一)工作要求。
做到四公开:聘任方案公开、工作程序公开、聘任指标公开、聘任结果公开。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聘任,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二)程序要求。
严格按照聘任程序进行,不能简耗程序蠹不能走过场。
(三)纪律要求。
教师专业技术取务聘任涉及教师的切身利益,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要增加透明度,自觉接受广大教师的监督。
总的要求就是做到有利于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有利于深化教育改革,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本方案经全体教职工代表(35人)的大会上表决通过。
二0一四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