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库发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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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库发血制度

1.发血人必须为血库正式工作人员,实习生‚进修生不能独立发血。

2.发血人必须仔细核对发血单与输血单,配血报告单上的病人姓名,住院号,科室,床号,血型完全一致,交叉配血结论阴性,配血人签名清楚,取血人签名清楚后才可发血。

3.发血人必须核对配血报告单与血袋的血袋号,血型,血品种,血量,献血员姓名无误,观察血袋标签清楚,在有效期内,无破损,溶血,沉淀,大凝块,气泡,血清浑浊等现象。

4.发血人必须在《血液发放登记表》上签名后才可发出血液。

5.特殊情况需要鲜血外,发血应按采血的日期先后发出。

6.发血时应向临床说明血液出库后不得退回,除手术室和大出血紧急抢救外,建议一个病人一次只取一袋血。

7.特殊情况下可遵医生的书面医嘱发血(如欠费,一次取多袋血等)。

8.与外单位相互借血时,必须有证明,帐单或借条,经科主任同意。经手人应记录血袋号,血型,血品种,血量,献血员姓名并签名,并记录血袋去向,缘由。血液归还后也应记录相应信息。

9.发血完毕,发血者应立即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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