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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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规范和加强对合同的管理,保障合同的履行和相关利益的实现,而制定的一套管理办法和规定。

下面将从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等方面详细介绍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

一、合同签订1.合同需经过严格审查和层层批准,确保合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组织内部规定,且与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营目标相一致。

2.在合同签订前,必须详细了解对方的资质、信誉及经营情况,并进行风险评估,确保合同签订能够保障单位利益。

3.合同书面形式应当完整、准确、清晰,并对合同的保密、争议解决、违约责任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

二、合同履行1.行政事业单位需建立健全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对签订的合同进行登记,确保每份合同都得到有效管理。

2.行政事业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内容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对方能够按时收到货物或服务。

3.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定期组织验收,确保产品或服务的质量符合合同约定,并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4.行政事业单位应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进度、质量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5.如遇到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的情况,行政事业单位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商议解决办法。

三、合同变更1.合同变更需经过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并经过相应部门的批准和备案,确保合同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和组织内部规定。

2.变更内容应清晰、具体,并遵循合同约定的变更原则和程序。

3.合同变更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并及时更新相关档案,以确保合同变更信息的完整性。

四、合同解除1.合同解除需提前通知对方,并经过相应部门的批准和备案,确保合同解除符合法律法规和组织内部规定。

2.在解除合同前,应进行协商和沟通,尽量达成双方共识,并明确解除合同后的权责和赔偿责任。

3.合同解除后,相关部门应及时对解除合同的情况进行登记和备案,并依法处理相关问题。

综上所述,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涉及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等环节,旨在规范合同管理,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的有效履行和相关利益的实现。

合同履行、变更、解除及撤销管理制度

合同履行、变更、解除及撤销管理制度

合同履行、变更、解除及撤销管理制度-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管理制度第一条签订合同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产业政策,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互利有偿的原则。

第二条公司签订合同应当使用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授权的代理人进行。

禁止无权代理,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的, 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发“法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书中应明确委托代理的权限和期限等重要内容,同时加盖本公司合同专用公章和法人代表私章生效。

委托代理人代表公司签订合同, 必须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限内行使代理权, 禁止滥用代理权、超越代理权。

第三条合同签订前,合同承办人员要切实了解对方当事人是否符合签订合同主体资格, 资信状况是否良好,并验证对方相关有效证件。

签订重大经济合同前, 合同承办人员应组织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对合同草案进行评审。

各部门对涉及各自业务范围内相关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可行性和履约能力做出明确判断, 各有关部门应对合同的主体、内容、形式是否合法、条款的完备性等提出书面意见并对此负责。

第四条签订合同,除小额且能够及时清结的外,应当采用国家标准合同文本或公司统一制订的合同文本形式。

第五条依法签订的合同,合同正本我方不少于两份,一份由合同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归档,一份交上级合同管理部门存档。

第六条合同管理人员对已生效的合同,要及时建立本公司的合同管理台帐及各类报表,实行分类管理,并于每年年底将合同管理台帐及各类报表报送上级合同管理部门备案。

与合同有关的文书(含图纸、往来信函、电报、电传、报告、批示等)应当附在合同卷内存档, 合同履行终止后,统一存档保管。

第七条合同生效后,应当全面履行,如合同不能履行,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

遇有不可抗力等影响合同履行时,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注意保存有关证据。

发现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合同承办人员除催促对方继续履行外,应立即将对方不履行或不完第八条当事人可依法变更合同。

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合同管理工作应该依据公平、公正、公开、诚信的原则,加强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等各个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法人、非法人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明确责任、流程和措施,加强合同管理。

第四条合同管理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依据合同管理的需要,建立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并及时输入、输出、更新和备份相关数据和信息。

第二章合同签订的管理第六条合同签订应当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明确合同对象、交付方法、价格、数量、质量、履行期限、履行地点、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七条合同签订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不得侵犯公共利益、社会秩序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八条合同签订应当遵守自愿原则,不得采取欺诈、胁迫、恶意串通等手段进行合同签订。

第九条合同签订应当严格按照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进行,不得违反合同法的强制性规定。

第十条合同签订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经合同双方签字、盖章或者电子认证等方式确认。

第三章合同履行的管理第十一条合同履行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确保合同的及时履行和有效履行。

第十二条合同履行应当加强对合同履行进度的监督和控制,及时发现和处理合同履行中的问题和风险。

第十三条合同履行应当落实相应的资源和条件,提供必要的技术、设备、工具、材料等支持。

第十四条合同履行应当及时记录和归档,做好合同履行情况的审查和评估,形成合同履行的证据和依据。

第十五条合同履行应当遵守合同约定的价格、数量、质量等要求,不得擅自改变或违约。

第四章合同变更和解除的管理第十六条合同变更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的程序和条件进行,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确认。

第十七条合同变更应当符合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侵犯公共利益、社会秩序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合同解除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的程序和条件进行,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确认。

第十九条合同解除应当依据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不得滥用合同解除权。

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办法

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规范合同行为,保障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合同法》和《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一)采购合同;(二)建设工程合同;(三)服务合同;(四)租赁合同;(五)劳动合同;(六)其他合同。

第四条合同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诚信、效益的原则。

第五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对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归档等全过程的管理。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一)有明确、合法的目的;(二)有明确的合同内容、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三)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四)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五)符合单位内部管理制度。

第七条单位签订合同,应当进行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一)合同当事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二)合同内容是否合法、合理;(三)合同条款是否明确、完整;(四)合同签订是否符合法定程序;(五)其他需要审查的事项。

第八条单位签订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合同应当载明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内容。

第九条单位签订合同,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代表单位进行。

代理人签订合同,应当出具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第十条单位签订合同,应当使用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

合同专用章应当刻制单位名称、合同专用章字样和编码,并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备案。

(一)合同承办部门提出合同签订建议,报单位领导审批;(二)单位领导审批同意后,合同承办部门与合同当事人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三)合同承办部门起草合同文本,报单位法律顾问审核;(四)合同文本经单位法律顾问审核同意后,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签订;(五)签订后的合同报单位财务部门备案,并按照规定进行归档。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第十二条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并监督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

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管理制度

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管理制度

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管理制度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管理,确保合同管理的合规性和有效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组织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在特定条件下达成的法律约束性文件,对维护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组织内部各类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采购合同、服务合同、合作协议等。

所有部门、项目及其相关人员均需遵循本制度。

第三章合同签订3.1 合同签订的原则合同签订应遵循合法、公平、自愿的原则,确保合同内容清晰、具体、可执行。

签署合同的人员需具备相应的授权和资格。

3.2 合同审核程序合同签订前,需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组织内部规定。

审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合同主体的资格和合法性- 合同条款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风险评估及防范措施3.3 合同签署审核通过后,合同由相关负责人签署。

签署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确认合同各方签字及盖章的完整性- 确保合同文本的合法性及有效性- 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存档第四章合同履行4.1 履行的责任各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保障合同的顺利执行。

若因一方未履行或不当履行导致损失,责任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2 履行过程的监督合同履行过程中,相关部门需定期检查履行情况,确保合同条款的落实。

发现问题时,应及时沟通解决,并记录问题及处理结果。

第五章合同变更5.1 变更的情形合同变更一般包括以下情况:- 合同履行条件的变化- 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 法律法规的变化影响合同履行5.2 变更程序合同变更需遵循以下程序:- 合同一方提出变更申请,并说明理由- 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确保变更合理合规- 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变更协议- 变更协议应作为原合同的补充部分存档第六章合同解除6.1 解除的条件合同解除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发生- 一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解除事由6.2 解除程序合同解除需遵循以下程序:- 解除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说明解除理由- 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确认解除的合法性- 双方协商解除条件及后续事宜- 签署解除协议,并进行存档第七章监督与评估7.1 监督机制本组织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对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及解除进行监督。

2024年-行政单位合同管理办法

2024年-行政单位合同管理办法

行政单位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单位合同管理,确保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行政单位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活动。

第三条行政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管理职责,规范合同管理程序,加强合同管理监督,提高合同管理质量。

第二章合同管理职责第四条行政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负责人是合同管理的责任人,负责合同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行政单位应当明确合同管理部门和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合同的起草、审核、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工作。

第六条行政单位应当明确合同审计、财务、法务、业务等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共同参与合同管理,确保合同管理的全面性和专业性。

第三章合同管理程序第七条行政单位应当制定合同管理程序,明确合同的起草、审核、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环节的具体要求和操作流程。

第八条合同起草应当明确合同的目的、内容、期限、价款、履行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

第九条合同审核应当由法务部门或者其他专业人员负责,对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第十条合同签订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负责人进行,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

第十一条合同履行应当由合同管理部门和合同管理人员负责,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并及时处理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二条合同变更和解除应当由合同管理部门和合同管理人员负责,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进行,并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

第四章合同管理监督第十三条行政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监督制度,明确合同管理监督的责任和程序。

第十四条行政单位应当对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等活动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十五条行政单位应当定期对合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相关记录。

园林公司合同管理规定(3篇)

园林公司合同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合同管理,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提高合同履约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及纠纷处理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公司合同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性原则:合同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 公平原则: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对等,不得损害对方合法权益。

3. 效率原则:简化合同签订程序,提高合同履行效率。

4. 安全原则:加强合同风险防范,确保公司资产安全。

第二章合同签订管理第四条合同签订前,各部门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风险评估,确保合同内容合理、可行。

第五条合同签订前,需由以下部门或人员参与:1. 业务部门:负责合同的起草、谈判和签订。

2. 法务部门:负责合同的法律审核。

3. 财务部门:负责合同的经济效益评估。

4. 领导审批:合同签订需经公司领导审批。

第六条合同签订应具备以下条件:1. 合同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合同内容明确、具体、完整。

3. 合同条款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4. 合同签订程序合法。

第七条合同签订后,应及时进行以下工作:1. 合同备案:将合同副本报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备案。

2. 合同归档:将合同及相关文件归档保存。

3. 合同跟踪:跟踪合同履行情况,确保合同目的实现。

第三章合同履行管理第八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各部门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

第九条合同履行应遵循以下原则:1. 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合同。

2. 全面履行原则:合同双方应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3. 适当履行原则:合同履行应适当,不得滥用权利。

第十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及时报告公司领导:1. 合同履行遇到重大困难。

2. 合同履行可能影响公司利益。

3. 合同履行出现重大争议。

第十一条合同履行完毕后,应及时进行以下工作:1. 合同验收: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验收。

工程施工项目合同管理规定

工程施工项目合同管理规定

工程施工项目合同管理规定第一条目的和适用范围为规范工程施工项目的合同管理,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保障各方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工程施工项目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全过程管理。

第二条合同管理原则工程施工项目合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合同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2. 公平诚信原则:合同各方应本着公平、诚信的原则进行合作。

3. 风险控制原则:合同管理应充分考虑风险,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风险控制。

4. 效率优先原则:合同管理应注重效率,确保项目按计划顺利进行。

第三条合同签订1. 合同签订前,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风险评估。

2. 合同文本应由专业法律顾问审核,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3. 合同签订双方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合同签订应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

4. 合同签订后,应进行备案登记,并妥善保管合同原件。

第四条合同履行1. 合同各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

3.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4. 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定期进行合同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评估。

第五条合同变更和解除1. 合同变更应遵循协商一致的原则,变更内容应书面形式确认。

2. 合同解除应遵循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解除后应妥善处理后续事宜。

3. 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应及时通知相关方,并做好合同档案的更新。

第六条合同争议解决1. 合同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诉讼。

2. 合同争议解决过程中,应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3. 合同争议解决后,应根据解决结果调整合同内容,并做好记录。

第七条合同档案管理1. 合同档案应包括合同文本、补充协议、变更记录、解除通知等所有与合同相关的文件。

2. 合同档案应由专人负责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合同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合同的管理和监督,规范和促进合同的履行,维护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行业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合用于本单位与中外单位、个人之间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合同的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信、公正、合法的原则。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四条合同的订立应当根据本单位的授权和法定职责,在合同范围内行使合同权利和承担合同义务。

第五条合同的订立应当根据实际需要预先制定带有必要格式条款的样本合同,并报上级单位或者审批机关核准备案,不得随意修改格式条款。

第六条本单位在订立合同之前,应当了解合同相对人的基本情况,对其主体资格、信誉度、履行能力等进行审查,保证合同相对人的合法性和合同的有效性。

第七条合同应当明确记载如下事项:(一)合同的名称和编号;(二)合同相对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三)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格、交付期限、履行地点等具体内容;(四)支付方式、结算方式、履约保证、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五)合同的签署日期、生效日期和履行期限;(六)合同订立的依据、订立的程序和方式;(七)其他必要的条款和约定。

第八条合同的签署应当在双方达成一致的基础上,在正式签字或者盖章前,应当进行认真的审阅,确保合同条款的符合实际需要,各项权利义务的明确,不得有隐瞒或者强制性质的约定。

第九条合同的签署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必须用相应的文字记录在文书上,并由双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或者盖章,签字或者盖章人应当是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

(二)采用口头形式订立的合同,应当以备忘录、会议记要等形式记录,记录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记录人必须是当事人之一,并由当事人在记录上签字或者盖章。

第十条合同的订立应当按照程序和方式挨次具有以下阶段:(一)拟订合同稿。

合同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是指对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等全过程进行
有效管理的一种机制。

合同管理的目的是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促
进合同的顺利履行。

1. 合同签订:合同签订前应进行审查和评估,确保合同具备法
律有效性和合理性。

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

2. 合同履行:合同一旦签订,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
责任。

合同管理应及时了解和掌握合同履行情况,确保合同按时履行。

3. 合同变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

变更合同应符合法律规定,合同管理机构应及时记录和保存变更合
同的相关信息。

4. 合同解除:当合同的履行条件不再存在或者发生重大变化时,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应经过合同管理机构批准,并及
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5. 合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管理的职
责和权限。

合同管理机构应加强对合同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
解决合同履行中的问题。

,合同管理办法是对合同全过程进行规范和管理的一种机制。

只有健全的合同管理办法才能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维护各方的合
法权益。

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行为,防范合同风险,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分支机构及公司全体员工在业务活动中签订的各类合同。

第三条合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合同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不得违反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二)平等自愿原则: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三)风险防范原则:合同管理应注重风险防范,确保合同风险可控。

(四)责任追究原则:对违反合同管理规定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第四条公司设立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合同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合同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合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对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环节进行监督。

(三)组织开展合同风险评估和审查。

(四)处理合同纠纷。

(五)建立合同档案,实施合同信息化管理。

第六条各部门、子公司、分支机构应设立合同管理岗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合同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三章合同的管理权限第七条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环节具有以下管理权限:(一)对合同签订前的风险评估和审查。

(二)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

(三)对合同变更、解除的审核。

(四)对合同纠纷的处理。

(五)对违反合同管理规定的行为的查处。

第八条各部门、子公司、分支机构在签订合同前,应将合同草案提交合同管理部门进行风险评估和审查。

第九条合同管理部门在收到合同草案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风险评估和审查工作,并提出意见。

第四章合同的订立第十条合同订立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合同签订人提出合同签订意向。

(二)合同签订人起草合同草案。

(三)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草案进行风险评估和审查。

(四)合同签订人根据合同管理部门的意见修改合同草案。

(五)合同双方进行合同谈判,达成一致意见。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规定(3篇)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合同管理,规范合同行为,保障合同各方合法权益,提高合同履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工程项目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全过程。

第三条本单位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合同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行业标准。

(二)公平公正原则:合同各方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各方应诚实守信,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四)经济效益原则: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的前提下,提高合同履行的经济效益。

第二章合同签订管理第四条合同签订前,应由合同承办部门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合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行业标准。

第五条合同承办部门应与合同对方进行充分协商,明确合同各方权利义务,确保合同内容完整、准确、清晰。

第六条合同签订前,合同承办部门应征求相关业务部门、法律部门、财务部门等意见,确保合同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

第七条合同签订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八条合同签订后,合同承办部门应及时将合同文本报合同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合同履行管理第九条合同各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确保合同顺利履行。

第十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合同各方协商一致,并签订变更协议。

第十一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承办部门应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合同履行质量。

第四章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管理第十三条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行业标准。

(二)公平公正原则:合同各方在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过程中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

开发单位合同管理制度

开发单位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开发单位合同管理工作,确保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环节的合法、合规,降低合同风险,保障开发单位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开发单位在开展各类业务过程中,与供应商、客户、合作伙伴等签订的各类合同。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章合同签订管理第四条合同签订前,应由业务部门对合同对方主体资格、履约能力、合同条款等进行充分调查和评估。

第五条合同签订应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合同内容明确、合法、有效。

第六条合同签订前,业务部门应就合同条款与法务部门进行沟通,确保合同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第七条合同签订后,业务部门应及时将合同文本报送至合同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合同履行管理第八条合同履行过程中,业务部门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确保项目进度、质量、安全等符合合同要求。

第九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导致合同无法按期履行,业务部门应及时与合同对方协商,提出解决方案。

第十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合同条款存在争议或纠纷,业务部门应立即通知法务部门,共同处理。

第四章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管理第十一条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法律法规办理。

第十二条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需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后,业务部门应及时将相关文件报送至合同管理部门备案。

第五章合同纠纷管理第十四条合同纠纷处理应遵循合法、公正、高效的原则。

第十五条合同纠纷发生后,业务部门应及时与法务部门沟通,共同研究解决方案。

第十六条合同纠纷处理过程中,业务部门应积极配合法务部门,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

第十七条合同纠纷处理完毕后,业务部门应及时将处理结果报送至合同管理部门备案。

第六章合同归档管理第十八条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及纠纷处理等环节的文件,应按照归档要求进行归档。

(完整版)合同履约管理办法

(完整版)合同履约管理办法

合同履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和纠纷处理等活动,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一切合同。

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签订的合同,可以参照执行。

第三条合同履约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诚信、保密的原则。

第四条合同履约管理应当明确合同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保障合同的履行。

第五条合同履约管理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完善合同管理流程,加强合同管理信息化建设。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第六条签订合同前,应当对合同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履约能力等进行调查,核实其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七条合同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具备可操作性。

合同条款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含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

第八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保证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第九条合同签订后,应当及时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并将合同正本交由合同管理部门统一归档保管。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第十条合同生效后,各方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合同各方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附随义务。

第十一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各方应当加强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

对于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重大事项,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第十二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各方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和履行地点等履行合同。

第十三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各方应当妥善保管与合同有关的资料、文件和凭证,以备查证。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后,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合同各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合同各方签字或者盖章。

2024年-合同签订管理办法

2024年-合同签订管理办法

合同签订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合同签订行为,保障各方合法权益,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合同签订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二章合同签订程序第四条合同签订前,甲方应进行充分的调查和评估,了解乙方的资信状况、履约能力、商业信誉等情况。

第五条合同签订前,甲方应明确合同目的、内容、履行期限、价款或报酬、违约责任等条款,并与乙方进行充分沟通。

第六条合同签订应采用书面形式,并注明签订日期。

甲方应留存乙方提供的有效联系明文件和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材料。

第七条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及时将合同文本报相关部门备案,并按照规定进行合同公告。

第三章合同履行与变更第八条合同生效后,各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

甲方应加强对合同履行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合同顺利实施。

第九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不可抗力等影响合同履行的情况,各方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各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变更协议应明确变更事项、生效日期等。

第四章合同解除与终止第十一条合同履行完毕或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合同终止。

合同终止后,各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一方严重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章合同纠纷处理第十三条合同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合同纠纷处理过程中,各方应积极提供证据,配合调查,维护合法权益。

第六章法律责任与监督第十五条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如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甲方应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对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环节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七条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合同签订、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管理规定

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管理规定

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管理规定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为了依法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规范合同管理、加强风险防范,保证依法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合同,最终保障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与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之间发生的所有书面合同。

第三条原则合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依法签订合同,保证合同的合法性。

2.切实履行合同,提高合同的履约率。

3.及时处理合同纠纷,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第四条合同管理公司加强合同管理,指定部门、落实人员专(兼)职负责合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台帐,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第二章合同管理部门及职责第五条组织架构公司对合同实行综合归口、分类专项管理。

办公室是公司合同管理的综合归口部门。

办公室可以提名专职或兼职合同管理人员(以下称合同管理员)并经公司领导批准任命。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可以成立合同管理小组。

第六条办公室职责办公室作为公司合同管理的综合归口部门主要职责是: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合同及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承担直接管理的有关业务工作。

3.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4.统一管理本公司合同专用章。

5.制定本公司合同管理实施办法,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6.监督、检查有关部门签订、履行合同的情况,并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

7.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将正式合同文本准确归档,并及时按要求向上级合同管理部门报送有关台帐和报表等资料。

8.参与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或诉讼活动。

第八条合同管理员职责合同管理员的职责包括:1.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加重大合同的谈判、起草与签订。

2.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3.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员处理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

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管理制度

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管理制度

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制度一、合同签订管理1、合同承办人签约前必须对对方主体资格、代理身份、代理资格、履约能力及合同的可行性进行审查,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以备合同评审机构(合同管理小组)进行评审。

2、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法人或者是取得营业执照的非法人经济组织。

企业内部的业务部门不得以本部门的名义或擅自以其他单位、部门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严禁其他企业以本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合同。

3、本企业对外签订合同,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已取得代理权的人员进行。

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本企业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4、严禁将合同介绍信转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

介绍信的存根应当保存五年以上。

5、除即时清结外,合同应当采取局面形式,并应当使用国家(省)规定的示范文本。

合同用语要规范、字迹清晰、条款完备、内容具体、合法真实,合同应统一编号。

6、订立依法可以设定担保或者对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没有把握的合同,应当要求对方当事人依法提供保证、抵押、留置、定金等相应形式的有效担保。

支对方当事人提供的保证人,必须是法律许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对双方当事人的保证人的主体资格和清偿债务能力要参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查。

7、对外签订合同,要明确选择纠纷管辖地,并力争选择本企业所在地仲裁机构或法院。

8、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应当亲自在合同文本上签名盖章。

9、签订合同,应当加盖合同专用章。

严禁在空白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

●合同专用章的申请人必须是有权对外签订合同的部门或授权委托人。

●合同专用章由信用(合同)管理机构统一归口管理。

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申请报告的审批、合同专用章的登记、留样、发放和监督检查等到管理工作。

●合同专用章的刻制由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

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刻制合同专用章,如发现有此类行为的发生,追究责任人员行政责任。

●合同专用章的保管使用的检查工作列入每年的合同检查范围之内。

●合同专用章不得代用、混用。

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制度

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制度

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制度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制度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是当事人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商定。

在商业和日常生活中,合同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它保障着当事人的权益,在肯定程度上促进了社会经济的进展。

但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也面临各种问题,因此,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介绍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制度,以帮忙读者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有效地处理与合同有关的问题。

一、合同的签订1.1 合同的形式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合同可以实行口头和书面形式。

其中,以书面形式商定的合同具有更高的证据力和可执行力。

因此,各个企业应当在签订合同时严格遵守书面合同的规定。

1.2 合同的要素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在公平、自己愿意、互惠的基础上商定的权利和义务,但同时也必需充足以下要素:1.2.1 相对人:合同必需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缔结。

1.2.2 标的物:合同不存在没有实在标的物的情况,当事人必需明确商定物、价或者是劳务或者其他实在的的要素。

1.2.3 价款:合同法明确规定,订立合同必需基于等价交换的原则,即交换的价值必需相等。

1.2.4 意思表示:当事人之间必需明确意思表示和意图,确保符合彼此的意愿。

1.3 合同的签订程序合同签订应依照正当、合法的原则完成,必需经过以下必要步骤:1.3.1、协商:签订合同前,当事人应当通过协商,明确双方需要达成的内容以及实在要求。

1.3.2、订立草案:依据协商的结果,将实在的要求写入草案,草案应当包括双方的基本信息、标的物、商定价格、支出方式、交付时间、条件与要求等必要内容。

1.3.3、修改草案:草案完成后,当事人应当对资料进行认真检查,确保合同条款的精准性、完整性,以及与以前协商的要求一致性。

1.3.4、正式签署:假如双方接受修改后的草案,则可以正式签署协议,并且各自携带一份文本以备日后需要。

二、合同的履行2.1 合同义务的履行一旦签订了合同,当事人就应当遵守合同商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合同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合同管理和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合同管理办法。

第二条合同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与合同管理相关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合同管理是指对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合同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并依法认真履行管理职责。

第五条合同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法律意识。

第六条合同当事人应当诚实守信、平等自愿、公平交易,共同维护合同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合同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开展合同风险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合同履行中的风险问题。

第八条合同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做好合同的存档和备案工作,确保合同信息的安全和完整性。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第九条合同的签订应当依法合规,合同当事人应当充分了解合同的内容,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合同的签订应当明确约定合同的期限、价款、履行方式等关键条款,防止合同漏洞和纠纷发生。

第十一条合同的签订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确保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十二条合同的签订应当经过法律、合规等相关部门的审核和确认,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十三条合同的签订应当及时注明合同生效日期和签订地点,便于合同管理和履行。

第十四条合同签订时应当依法告知合同的风险和责任承担,明确各方的违约责任和补偿措施。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第十五条合同的履行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进行,各方应当履行合同的各项义务。

第十六条合同的履行应当尽善尽美,确保合同的质量和效果符合预期。

第十七条合同的履行应当及时反馈履行情况,并与对方共同确认合同履行的情况。

第十八条合同的履行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不得违法违规。

第十九条合同的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可依法采取相应的争议解决方式。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二十条合同的变更应当经过各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合同管理需求

合同管理需求

合同管理需求
本合同管理需求旨在确保合同的有效管理和执行,以保障各方的权益和合法利益。

在此范本中,将详细说明合同的管理要求和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方面的规定。

一、合同签订。

1. 双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前对合同条款进行充分的协商和沟通,确保各项条款的明确性和合法性。

2. 合同签订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具备法律效力。

二、合同履行。

1. 各方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期限履行各自的义务和责任。

2. 如有履行过程中的问题或变更需求,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调整。

三、合同变更。

1. 若合同的内容需要进行变更,双方应当书面协商并签订变更
协议,明确变更的内容、原因和生效日期。

2. 变更协议应当具备与原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合同解除。

1. 若合同需要提前解除,解除方应当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经
过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解除。

2. 解除后,双方应当按照解除协议的约定进行相关的清偿和补偿。

以上为合同管理需求的基本内容,具体的管理程序和执行细则
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约定。

若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请随时联系本公司合同范本专家,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专业的咨询
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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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依法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规范合同管理、加强风险防范,保证依法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合同,最终保障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制度所称合同是指本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与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之间发生的所有书面合同。

第三条,合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依法签订合同,保证合同的合法性。

切实履行合同,提高合同的履约率。

及时处理合同纠纷,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第四条公司加强合同管理,指定部门、落实人员专(兼)职负责合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台帐,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第二章合同管理部门及职责第五条公司对合同实行综合归口、分类专项管理。

办公室是公司合同管理的综合归口部门。

办公室可以提名专职或兼职合同管理人员(以下称合同管理员)并经公司领导批准任命。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可以成立合同管理小组。

第六条办公室作为公司合同管理的综合归口部门主要职责是:(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合同及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二)承担直接管理的有关业务工作;(三)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四)统一管理本公司合同专用章;(五)制定本公司合同管理实施办法,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六)监督、检查有关部门签订、履行合同的情况,并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七)建立合同管理台帐, 将正式合同文本准确归档;并及时按要求向上级合同管理部门报送有关台帐和报表等资料;(八)参与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或诉讼活动。

第八条合同管理员职责(一)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加重大合同的谈判、起草与签订;(二)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三)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员处理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四)会同合同承办人员办理有关合同文书,并负责建立合同档案;(五)制止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同行为,并及时向合同管理部门和公司领导报告;(六)依法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七)建立合同台帐及统计报表,包括:1、合同签订履行情况台帐;2、合同变更解除台帐;3、违约合同登记台帐;4、合同履行情况进度表;5、合同签订情况进度表;第九条合同承办人员职责(一)对需要签订合同的项目或经济活动进行可行性调查研究,重点调查考证对方当事人的签约资格和履约能力等;(二)提请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审查其经办的合同,检查所签订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向合同管理人员通报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并同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必要时也可以直接向公司领导汇报;对所承办的合同负有监督履行责任;(三)对已签订的合同出现不履行、不能履行和不完全履行情况时, 应及时向本公司合同管理部门报告, 并会同有关业务部门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建议, 同时向领导汇报;(四)依法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五)保管好合同及与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合同等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及时交合同管理机构归档。

第十条公司合同管理部门负责人、专职或兼职的合同管理员、合同承办人员经公司领导审查批准后,人员组成名单应向上级合同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第十一条签订合同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产业政策,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互利有偿的原则。

第十二条公司签订合同应当使用合同专用章。

合同专用章实行专人管理、用印审批制度。

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授权的代理人进行。

禁止无权代理,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的, 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发“法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书中应明确委托代理的权限和期限等重要内容,同时加盖本公司合同专用公章和法人代表私章生效。

委托代理人代表公司签订合同, 必须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限内行使代理权, 禁止滥用代理权、超越代理权。

第十三条合同签订前,合同承办人员要切实了解对方当事人是否符合签订合同主体资格, 资信状况是否良好,并验证对方相关有效证件。

签订重大经济合同前, 合同承办人员应组织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对合同草案进行评审。

各部门对涉及各自业务范围内相关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可行性和履约能力做出明确判断, 各有关部门应对合同的主体、内容、形式是否合法、条款的完备性等提出书面意见并对此负责。

第十四条签订合同,除小额且能够及时清结的外,应当采用国家标准合同文本或公司统一制订的合同文本形式。

第十五条签订合同需要担保时,应当签订书面担保协议。

担保人必须是能够承担经济责任、具备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对方以财产进行抵押的,抵押物必须是抵押人的合法财产,并提供其产权证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未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公司不对外提供合同担保。

第十六条依法应当公证、签证的合同,应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法律手续。

第十七条依法签订的合同,合同正本我方不少于两份,一份由合同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归档,一份交上级合同管理部门存档。

第十八条合同管理人员对已生效的合同,要及时建立本公司的合同管理台帐及各类报表,实行分类管理,并于每年年底将合同管理台帐及各类报表报送上级合同管理部门备案。

与合同有关的文书(含图纸、往来信函、电报、电传、报告、批示等)应当附在合同卷内存档,合同履行终止后,统一存档保管。

第十九条合同生效后,应当全面履行,如合同不能履行,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

遇有不可抗力等影响合同履行时,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注意保存有关证据。

发现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合同承办人员除催促对方继续履行外,应立即将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情况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和合同管理部门。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二十条当事人可依法变更合同。

公司发生需要变更合同的情况时,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

公司在接到对方要求变更合同的通知时,应当立即审查对方的理由是否正当,如果符合变更条件,同意变更的,应当签订变更协议。

因变更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及时向对方提出索赔。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发生需要解除合同的情况时,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

在接到对方解除合同的通知时,应当立即审查解除合同的理由是否正当,如果因解除合同而损害了自身利益,应当及时向对方提出书面索赔请求。

第五章合同纠纷的处理第二十二条对外签订的合同在发生经济纠纷时,首先要协商解决,形成书面协议,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后执行,如协商不成,应完整保存协商时的各种资料,报告公司领导研究决策,采取必要措施。

第二十四条需要向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递交仲裁申请书、起诉书或答辩书的,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应将法律文书报送上级合同管理部门审阅,并经法定代表人审定同意。

第六章合同的监督检查第二十五条合同监督检查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

合同管理人员应会同合同承办人员组织有关部门定期(每半年)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同时提出处理意见,并注意保存书面记录和证据,尽量减少或避免损失。

公司根据工作发展需要,可以成立合同监督检查小组。

第二十六条合同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有:(一)合同管理台帐及报表建立情况;(二)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三)合同纠纷的处理情况;(四)合同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情况;(五)对于在签订、履行和管理经济合同工作中,因违反合同管理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人员的责任追究情况。

第二十七条合同管理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相关人应当如实提供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对有关检查事项涉及的问题做出解释和说明。

第二十八条检查小组或者检查人员应在检查结束后十五天内向受检部门送达检查意见书。

检查意见书要标明检查人员姓名和职务,提出被检部门合同管理的基本做法、存在问题及对加强合同管理的意见等。

第二十九条合同管理部门根据检查情况,可以向被检部门提出如下意见:(一)对于未按规定执行合同管理制度,或者落实制度有重大漏洞的,责令限期改正;(二)对于在签订、履行合同中,因违反合同管理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部门或者个人,建议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三)对于在合同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为企业避免或者挽回经济损失的部门和个人,建议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三十条被检部门应当自收到检查意见书之日起日内将落实情况书面报告合同管理部门。

第七章奖励和惩罚第三十一条合同管理部门及承办人员有下列表现的,应视不同情况授予荣誉证书、记功、发给奖金等奖励:(一)尽职尽责,使公司所签订的合同得以全面履行,为公司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工作成绩显著的;(二)在处理合同纠纷中,起到重大作用,为本公司获得较大经济效益或免受重大经济损失的;(三)按上级合同管理部门的要求定期上报本公司合同管理资料,在合同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第三十二条合同管理部门及承办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不同的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在以法人名义进行的经济活动中,应签订书面经济合同而没有签订,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二)合同承办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未尽职尽责,造成经济损失或违反法律规定导致合同纠纷的;(三)丢失、擅自销毁、涂改合同文件造成经济损失的;(四)失职、渎职、玩忽职守,造成经济损失的;(五)追究违约责任,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六)接受贿赂,内外勾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第八章附则第三十三条本管理制度中所指的“合同承办人员”是指除法定代表人外, 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直接承办并参与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的业务人员;第三十四条公司“介绍信”与“法人授权委托书”中说明构成本管理制度的一部分。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自公司领导签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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