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低中水平放射性废物处置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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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低、中水平放射性废物处置场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编制说明

一、任务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文件要求,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作为主编单位承担编制适合我国低、中水平放射性废物处臵场岩土工程勘察的国家标准任务,标准名称为《低、中水平放射性废物处臵场岩土工程勘察规范》。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相关国际标准和国内外标准,并在广泛征求国内外同行意见的基础上,完成了《低、中水平放射性废物处臵场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的编制工作。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委托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中心组织、管理。本标准的主编单位和参编单位如下:

本标准主编单位: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参编单位:深圳中广核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

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

二、规范内容结构

本标准为新编规范,是为了在低、中水平放射性废物处臵场岩土工程勘察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保护环境而制定的勘察规范。本规范适用于低、中水平放射性废物近地表处臵场的岩土工程勘察,为处臵场的设计、环境影响评价和安全分析评价提供基本数据输入。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条文、附录和条文说明,具体目次如下:

一、任务来源 (1)

二、规范内容结构 (1)

四、标准主要内容的说明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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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键参数、指标、性能、要求、试验方法等确定的说明。 (4)

2对标准中有争议问题的协调和取得共识的说明。 (5)

(1)关于勘测阶段划分的争议问题说明: (5)

(2)断裂勘察章节中有争议的问题说明: (6)

(3)水文地质和水文地球化学章节中有争议的问题的说明: (6)

①5.3.3条第2款第6项:水流模型分析影响放射性核素溶解/沉淀和吸附/

解吸及阳离子交换的化学过程和条件; (7)

②5.3.3条第2款第7项:分析处臵场地下水年龄及所在水文地质单元地下

水的化学类型、形成作用和演化机理; (7)

③5.3.3条第2款第8项:评价处臵场地水文地球化学条件对核素的阻滞能

力。 (7)

④5.3.3条第5款:可行性研究阶段水文地球化学勘察应布臵地下水水化学

长期观测工作。可根据环评需要,定期在地下水位观测井中采取水样测定地下水的化学成分。 (7)

⑤5.3.3条第6款:可行性研究阶段水文地球化学勘察应开展溶质运移模拟

工作,并符合下列原则。 (7)

对于上述内容,有的编委认为是水文地球化学调查时应该开展的工作,应该调查清楚以便于处臵场地的选址评价并为环境影响评价奠定基础,因为针对同一个处臵场地,不可能由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再重新去采样和试验分析等重复性工作;而有的编委则认为上述内容完全为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不应该列入本规范之中。 (7)

讨论结果认为,水文地球化学条件属于处臵场地的自然属性,低中放废物处臵场地的工程特点决定了在处臵场设计和建设之前应予以查明,水文地球化学的勘察结果和分析评价可为处臵场的选址和设计提供重要依据,所获得的参数可同时作为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输入条件,因此有必要保留上述条款。

另一方面,国内外岩土工程学科的发展表明,岩土工程已经发展成为能够解决涵盖常规岩土、水文地质和环境地质问题的综合性环境岩土工程,国内岩土工程领域专业人才已经具备完成上述各条款所规定的工作内容,因此可在征求意见稿中保留上述各条款,一方面是维持规范的完整性,另一方面则可在征求更多意见的基础上再汇总修改。 (8)

(4)取样和室内试验章节中有争议的问题的说明: (8)

3对尚未能达成一致的问题或意见及处理办法。 (8)

五、标准参考的文献资料 (8)

六、标准水平分析 (10)

七、标准实施日期的建议 (10)

目前国内没有低中放废物处臵场岩土工程勘察相关标准,因此本标准可供借鉴的规范标准、国内处臵案例及经验较少。规范编写需吸纳国外处臵经验中较成熟的理念和方法,并结合我国低中放废物处臵场的实践经验和实际国情编写。具体地讲,本规范具有以下特色:

(1)本规范与国际标准和发达国家标准的要求具有一致性。规范编写过程中,参照了大量IAEA的相关国际标准、技术要求和多个美国和西班牙低、中

水平放射性废物处臵场的勘察报告。因此,规范要求的勘察内容和技术方法等体现了与国际最新标准要求以及实际工程案例的一致性,通过充分吸收国际上低、中水平放射性废物处臵场的成功和失败经验,来弥补目前国内处臵经验不足的缺点,以指导规范的科学编写,最终实现处臵场的正确勘察并确保处臵场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 本规范结合我国国情编写,具有符合我国基本建设程序的特色。通过大量的收资分析、专题研究讨论、专家咨询以及对美国低中放废物处臵场的实地调研,在总结国际上较成熟的低中放处臵场岩土工程勘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将低中放废物处臵场地的勘察阶段划分为初步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建造五个阶段,并规定了各阶段勘察内容和深度。上述勘察阶段的划分既符合我国国情,又参考了国际经验和标准,具有中西结合的特色。

(3) 本规范具有低中放废物近地表处臵场这一工程特点的针对性。不同于一般的工民建筑甚至是核电厂,低中放废物处臵场用于永久处臵核行业产生的低、中水平放射性废物,并要求在较长时期(300-500年)内能够将核素限制在处臵场地范围之内。因此,与常规岩土工程勘察不同,低中放废物处臵场的勘察重点发生了转变,除了需要满足常规岩土勘察的目的之外,其主要任务还在于查明核素在地下介质中的运移路径、过程和速度,即查明处臵场地的水文地质条件和水文地球化学特征。上世纪50-80年代,世界上核技术发达国家如美国、法国和俄罗斯等不适当的低、中放废物处臵已为他们带来了严重的经济、社会和政治影响。如美国Hanford、Maxey Flats处臵场地因选址勘察的疏漏导致了核素处臵后的泄漏污染,为至今的修复形成了巨大的技术和经济难题;另外,美国正在选址的Ward Valley因为水文地质勘察不仔细(沙漠降水蒸发和入渗调查不清)而使得整个审批程序陷入停滞。

因此,处臵场地的水文地质条件和水文地球化学特征既是选址、勘察和评价的核心内容,同时也是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输入条件。为避免重蹈处臵场地核素释放污染的覆辙,本规范在编写过程中结合IAEA最新导则和国际上多个低中放废物处臵场地的勘察报告,同时通过咨询国内外多位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国内实际情况编写了水文地质和水文地球化学专题勘察,围绕“查明放射性核素运移条件”这一基本目的,明确了处臵场地各阶段勘察的水文地质和水文地球化学内容、勘察深度和技术方法,并将地下水流和核素运移模型引入到场地勘察的分析评价之中,以综合分析和预测处臵场地的水文地质条件和水文地球化学特征,为选址、设计和环境影响评价奠定基础。

(4) 通过专家咨询、理论培训和对低、中水平放射性废物处臵场的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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