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中医病例讨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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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病案讨论制度

1、医务科、护理部要注重从出院病例和在院病历中选择有中医治疗特色的病案组织全院或有关临床科室进行病案讨论,每月进行一次。

2、病案讨论由病案提供科室的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专家主持,本科全体医务人员参加。医务科根据病案涉及的学术学科,可邀请其他科室或院外专家参加讨论。

3、病案讨论前,主诊科室要指定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对病案进行整理、分析,提供病案摘要,并做好发言准备。科室指定人员做好讨论记录,记录完成后由科主任或主持人审定并签字。

4、病案讨论时,各级医师要积极发言,重点突出中医的理法方药、辨证论治的特色与优势,注重发掘中医诊疗的思路与方法,总结病案中的经验与不足,营造优良的学术学风。

5、讨论过程中,主持人负责介绍并提供和解答有关诊疗过程中的问题,讨论完毕时,主持人对讨论过程进行总结性发言。

6、各临床科室可根据本科的具体情况,选择中医病案在科室内进行讨论,并做好相关记录,讨论前报医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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