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桥坍塌安全事故详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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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伦理》案例分析-湘西凤凰沱江大桥特大坍塌事故

《工程伦理》案例分析-湘西凤凰沱江大桥特大坍塌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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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凤凰沱江大桥特大坍塌事故
3)拱圈砌筑质量差
砌缝宽度极不均匀,最大处超过10cm(设计要求不大于5cm)。 部分砌筑不密实,未进行分层振捣。砌体存在空洞(大的空洞直径超 过15cm),下雨或洒水养护时桥下漏水现象较普遍。主拱圈施工不符 合设计或规范要求的达13项,其中0号台拱脚处大约4m多宽范围内 的砌体质量最差。
湘西凤凰沱江大桥特大坍塌事故
2)砌筑工艺不符合规范规定
一是设计要求主拱圈砌筑程序为“二环、二三带、六段”(小编注:砌筑拱 圈时,应根据拱圈跨径、矢高、厚度及拱架的情况,设计拱圈砌筑程 序。对于跨径≥25m的拱圈,一般采用分段砌筑或分环、分带、分段 相结合的方法砌筑),而实际施工更改为“三环、五带、六段”,按“田” 字形或分割为更多条块的方式无序砌筑,导致砌体整体性差。 二是主拱圈、横墙、腹拱、侧墙连续施工,并在主拱圈未完全达到设计 强度即进行落架施工作业,造成砌体缺乏最低要求的养护期,拱圈提 前承受拱上荷载,降低了砌体的整体性和强度。 三是拱圈砌体强度尚在发展中,弹性模量较低,腹拱侧墙及填科等加载 不均衡、不对称,导致拱圈变形及受力不匀。 四是各环在不同温度无序合龙,造成拱圈内产生附加永存的温度应力, 削弱了拱圈强度。
事故原因湖南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813特别重大坍塌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技术鉴定调查取证综合分析从立项审批地质勘察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项目管理等六个方面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调查认定这是一起由质量引起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损失惨重教训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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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伦理》案例分析湘西凤凰沱江大来自特大坍塌事故汇报人:**
Contents
湘西凤凰沱江大桥特大坍塌事故
1.直接原因
事故调查组对堤溪沱江大桥进行了原设计和坍塌阶段 结构平行检算,结果表明,原设计的主拱圈和桥墩强度和 刚度能满足规范要求,原设计的结构布置、结构尺寸、选 用材料较为合理,设计的施工工序基本可行,但营运期间 拱圈安全储备偏低。 多种综合地质勘察表明,堤溪沱江大桥桥墩、桥台未 见位移发生,导致大桥坍塌的直接原因是主拱圈砌筑材料 未达到规范和设计要求,上部构造施工工序不合理,主拱 圈砌筑质量差,拱圈砌体的整体性和强度降低。随着拱上 施工荷载的不断增加,造成1号孔主拱圈最薄弱部位强度 达到破坏极限而坍塌,受连拱效应影响,整个大桥迅速坍 塌。

凤凰桥坍塌安全事故分析剖析

凤凰桥坍塌安全事故分析剖析

吸取沉痛教训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凤凰桥质量事故案例及教训2007年“8.13”湖南凤凰沱江大桥特大坍塌事故(一)事故概况:•2007年“8.13” 湖南凤凰沱江大桥特大坍塌事故造成64人死亡,4人重伤,18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3974.7万元。

•经调查认定:特大责任事故。

国内外桥梁垮塌的新闻时有耳闻,但如凤凰县沱江大桥这般刚刚竣工,尚未验收就塌掉的应该是第一例。

这个竣工即垮塌的“第一桥”同时成为了几十位殒命于此的施工人员魂魄永远的归宿。

这座石拱四孔桥的夭折,也让在中国造桥史上历史悠久、有光荣传统的石拱桥蒙羞,抛开各种人为因素的揣测不说,在桥梁坍塌原因的追问中,特别要警惕有人把桥塌人亡的罪魁嫁祸于石拱桥。

•一般人印象中,总觉得石拱桥缺乏技术含量,远不如那些钢架结构的桥梁更为结实耐用,这其实是一个天大的误解。

举世闻名的赵州桥不用说了,被称为世界跨径最大的石拱桥的山西丹河特大桥(桥长413.7米,主孔净跨径146米,宽24.8米、桥梁高度80.6米,建成于2000年),就足以让世人对石拱桥科技内涵的延伸极限刮目相看。

相比之下,全长约268米、宽13米、高42米的沱江大桥,其技术难度完全应该在现有石拱桥技术的可控范围内。

•从“现场5个桥墩发生倒塌,4个桥墩断成了五六截”的破坏程度看,这座桥是如此脆弱不堪,完全体会不到丝毫的科技内涵。

更加不可思议之处是,脚手架居然成了大桥的“拐杖”———这座大桥在摔开拐杖的一瞬间,就暴露了其患有先天性小儿麻痹症的事实,轰然倒地,桥毁人亡!大桥的“先天性”在哪个环节就埋了“病根”,又在哪个环节绕过了例行的检查,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机,加重了“病情”,最终酿成惨剧呢?在这座大桥建设的每个环节,都需要自证清白。

(二)事故原因•1.事故的直接原因•由于大桥主拱圈砌筑材料未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拱桥上部构造施工工序不合理,主拱圈砌筑质量差,降低了拱圈砌体的整体性和强度,随着拱上荷载的不断增加,造成1号孔主拱圈靠近0号桥台一侧约3至4m宽范围内,即2号腹拱下的拱脚区段砌体强度达到破坏极限而坍塌,受连拱效应影响,整个大桥迅速坍塌2.事故的主要原因分析•(一)施工单位方面的原因。

湖南省凤凰县沱江大桥特大坍塌事故案例分析

湖南省凤凰县沱江大桥特大坍塌事故案例分析

五、经验教训及防范措施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防止重特 大事故发生,湖南省委、省政府组织在全省全面 开展了质量安全教育和隐患大排查活动,进一步 完善和落实相关制度,严格规范工程质量管理和 施工行为,并针对煤矿和非煤矿山、建筑施工、 道路交通、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和领域存在突出 问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监理单位湖南省金衡交通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是由45位自 然人股东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三、大桥坍塌原因。
事故发生后,国务院组成事故调查组,立即开展了调 查工作。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严重的责任事故。由于施工 建设单位严重违反桥梁建设的法规标准,现场管理混乱,盲 目赶工期,监理单位、质量监督部门严重失职,勘察设计单 位服务和设计交底不到位,湘西自治州和凤凰县两级政府及 湖南省交通厅、公路局等有关部门监督管理不力,致使大桥 主拱圈砌筑材料未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拱桥上部构造施工 工序不合理,主拱圈砌筑质量差,降低了拱圈砌体的整体性 和强度,随着拱上施工荷载的不断增加,造成1号孔主拱圈靠 近0号桥台一侧3至4米宽范围内,砌体强度达到破坏极限而坍 塌,受连拱效应影响,造成整个大桥坍塌。
湘西自治州副洲长、州安全委员会主任秦湘赛行政记 大过、党内警告。湖南省路桥集团董事长、党委副书记陈志 兵撤销行政职务和党内职务。总经理刘晓东撤销行政职务、 党内严重警告,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方联名党内严重警告。 湘西自治州原州长、州委副书记杜崇烟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 领导责任,因其他违法违纪问题已被湖南省纪委立案,将连 同此案一并处理。对事故责任单位及主要负责人依照有关法 律法规给予经济等其它方面的严厉处罚。对事故背后的腐败 问题,湖南省正按照国务院要求深入开展调查,一经查实, 依法严肃处理。国务院要求湖南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作出深 刻检查。

大桥坍塌事故学习心得

大桥坍塌事故学习心得

凤凰县沱江大桥坍塌事故学习心得范磊2007年8月13日,湖南省湘西凤凰县正在建设的沱江大桥发生特别重大坍塌事故,造成64人死亡,发生这么重大的事故,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以下是我对此次事故深刻反思后的心得体会:一、事故发生的原因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施工单位严重违反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施工质量控制不力,现场管理混乱;施工原材料不能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拱桥上部构造施工工序不合理,主拱圈砌筑质量差,降低了拱圈砌筑主体的整体性和强度;未经设计单位同意擅自与业主商议变更原主拱圈的施工方案;施工单位没有配备专职的安全工程师,没有认真整改落实监理单位指出的严重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隐患;为了赶进度而缩短工期,在没有达到设计强度的情况开始落架施工作业;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技术力量薄弱,没有进行岗前培训,无证上岗。

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一是承建方偷工减料。

承建方属国有企业,体制不活,管理不严,在承建沱江大桥时,偷工减料,用简单的石块堆砌,水泥浆不足,钢筋不足,违规操作,最后造成了桥难的隐患。

二是监管机构的监管不到位,监理公司失职,领导部门失察,诸多监管机构形同虚设,“豆腐渣”工程期间,没有相应机构严格地监管工程质量过程,对施工中的粗制滥造熟视无睹,反映了政府相关部门和监管机构日常性的预防和监督环节的缺位。

三是我们国家的招标机制有问题,对工程依法公开招标施工队伍是正确的,但在招标期间的恶意竞争,竞相压价,把建筑费用降到建设成本以下,承建方不干没工程,干了就亏损,只好在偷工减料上下功夫,最终造成工程质量的隐患。

此现象在中国颇为普遍。

桥难虽事出偶然,却事出有因。

关键是相关机构的管理体制和治理方式出了问题,政府的事先检查、事中监管不足,只倾向于事后的应付救火,很难从治本上解决问题。

二、无法独立的第三方监理是第三方监督的行业,施工过程中,监理要对每一步工序进行验收,一些关键部位还要必须站在现场监督施工。

《工程伦理》案例分析-湘西凤凰沱江大桥特大坍塌事故

《工程伦理》案例分析-湘西凤凰沱江大桥特大坍塌事故

湘西凤凰沱江大桥特大坍塌事故
四.个人感想
作为一名工程硕士,看到这起事故的发生,深感痛 惜,我们最终都会进入建筑行业的各个职位,无论我们是 在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位,亦或是监理单位,又或是政 府主管部门等等。我们都要有一颗敬畏之心,有责任感与 使命感,不要在利益的驱使下,忘记工程人应有的责任和 使命。 同时,国家现在也在推行工程责任终身制,我相信 随着我国法制化进程的推进,建设行业的法制制度也会越 来越健全,在法律的制约下,从业人员的行为也会更规范, 人为因素造成的工程事故也会大大减少!
湘西凤凰沱江大桥特大坍塌事故
湘西凤凰沱江大桥特大坍塌事故
湘西凤凰沱江大桥特大坍塌事故湘西凤凰沱江大桥特大坍塌事故
二.事故原因
湖南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8.13”特别 重大坍塌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技术鉴 定、调查取证、综合分析,从立项审批、地 质勘察、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 项目管理等六个方面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调查, 认定这是一起由质量引起的生产安全责任事 故,损失惨重,教训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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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伦理》案例分析
湘西凤凰沱江大桥特大坍塌事故
汇报人:**
Cont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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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背景 事故原因 从工程伦理角度对事故的分析
个人感想
湘西凤凰沱江大桥特大坍塌事故
一.事故背景
湖南省凤凰县沱江大桥,是一座大型四跨石拱桥,长 328米,每跨65米,高42米,此桥属于大型桥梁,于 2003年动工兴建,计划2007年8月底竣工,计划投资 1200万元。沱江大桥是湖南省凤凰县至大兴机场二级路 的公路桥梁,为双向二车道设计。原本定于八月底竣工通 车。作为湘西自治州五十周年州庆献礼。该桥为湖南省路 桥建设集团公司建造。 2007年8月13日下午4点45分,大桥正进入最后的 拆除脚手架阶段,突然,大桥的四个桥拱横向次第倒塌。 经过123小时的现场清理和搜救工作,到8月18日晚,现 场清理工作结束,152名涉险人员中88人生还,其中22 人受伤,64人遇难。直接经济损失3974.7万元。

湖南省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特别重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湖南省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特别重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湖南省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特别重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MG129]湖南省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8·13”特别重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2007年8月13日16时45分左右,湖南省凤凰县正在建设的堤溪沱江大桥发生特别重大坍塌事故,造成64人死亡,4人重伤,18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3974.7万元。

一、基本情况堤溪沱江大桥工程是湖南省凤凰县至贵州省铜仁大兴机场凤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中一个重要的控制性工程。

大桥全长328.45m,桥面宽度13m,设3%纵坡,桥型为4孔65m跨径等截面悬链线空腹式无铰拱桥。

大桥桥墩高33m,且为连拱石拱桥。

2003年6月,湖南省交通厅批准了凤大公路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并于同年12月批复了凤大公路项目开工报告。

堤溪沱江大桥于2004年3月12日开工,计划工期16个月。

事故发生时,大桥腹拱圈、侧墙的砌筑及拱上填料已基本完工,拆架工作接近尾声,计划于2007年8月底完成大桥建设所有工程,9月20日竣工通车,为湘西自治州50周年庆典献礼。

建设单位湘西自治州凤大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凤大公司”),隶属于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为国有独资公司。

设计和地质勘察单位华罡设计院,全民所有制,隶属长沙理工大学。

该院具有公路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证书》、甲级《工程咨询资格证书》和甲级《工程勘察证书》。

施工单位湖南路桥建设集团公司(以下称“路桥公司”)。

是国有独资大型企业,下辖28个分(子)公司、参股公司(单位)。

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建筑企业资质证书》,2006年7月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路桥公司实行三级管理体制,二级机构道路七公司负责堤溪沱江大桥的具体施工任务。

监理单位湖南省金衢交通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金衢监理公司)。

湖南省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8·13”特别重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湖南省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8·13”特别重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湖南省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8·13”特别重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2007年8月13日16时45分左右,湖南省凤凰县正在建设的堤溪沱江大桥发生特别重大坍塌事故,造成64人死亡,4人重伤,18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3974.7万元。

一、基本情况堤溪沱江大桥工程是湖南省凤凰县至贵州省铜仁大兴机场凤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中一个重要的控制性工程。

大桥全长328.45m,桥面宽度13m,设3%纵坡,桥型为4孔65m跨径等截面悬链线空腹式无铰拱桥。

大桥桥墩高33m,且为连拱石拱桥。

2003年6月,湖南省交通厅批准了凤大公路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并于同年12月批复了凤大公路项目开工报告。

堤溪沱江大桥于2004年3月12日开工,计划工期16个月。

事故发生时,大桥腹拱圈、侧墙的砌筑及拱上填料已基本完工,拆架工作接近尾声,计划于2007年8月底完成大桥建设所有工程,9月20日竣工通车,为湘西自治州50周年庆典献礼。

建设单位湘西自治州凤大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凤大公司”),隶属于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为国有独资公司。

设计和地质勘察单位华罡设计院,全民所有制,隶属长沙理工大学。

该院具有公路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证书》、甲级《工程咨询资格证书》和甲级《工程勘察证书》。

施工单位湖南路桥建设集团公司(以下称“路桥公司”)。

是国有独资大型企业,下辖28个分(子)公司、参股公司(单位)。

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建筑企业资质证书》,2006年7月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路桥公司实行三级管理体制,二级机构道路七公司负责堤溪沱江大桥的具体施工任务。

监理单位湖南省金衢交通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金衢监理公司)。

是由45位自然人股东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

具有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二、事故原因和性质(一)直接原因。

由于大桥主拱圈砌筑材料未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拱桥上部构造施工工序不合理,主拱圈砌筑质量差,降低了拱圈砌体的整体性和强度,随着拱上荷载的不断增加,造成1号孔主拱圈靠近0号桥台一侧约3至4m 宽范围内,即2号腹拱下的拱脚区段砌体强度达到破坏极限而坍塌,受连拱效应影响,整个大桥迅速坍塌。

湖南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塌桥事故案例分析

湖南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塌桥事故案例分析

工程案例分析专业:建筑与土木工程学号:姓名:湖南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塌桥事故案例分析一、案例基本情况1. 事故基本情况2007年8月13日下午4时40分左右,湖南省湘西凤凰县正在建设的堤溪沱江大桥发生重大坍塌事故,桥梁将凤凰至山江公路阻断,当时现场正在施工,造成64人死亡,2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974.7万元。

湖南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在竣工前出现整体倒塌,受到了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

2. 工程项目基本情况堤溪沱江大桥是湖南凤凰县至贵州铜仁地区大兴机场二级公路的公路桥梁。

2003年11月开工建设,2007年7月15日开始拆架,原计划8月底竣工。

堤溪沱江大桥属于圬工拱桥,是一种没有钢筋,由石头、水泥、沙子等构成的桥梁。

这种石拱桥是一种传统桥型,也是一种风险桥型,对施工工艺有很高的要求。

桥身设计长328.45米,宽13米,墩台高33米,桥高42米,设3%纵坡。

桥型为4孔65米等跨径等截面悬链线空腹式无铰连拱石拱桥。

基础设在弱风化泥灰或白云岩上,混凝土、石块构筑成基础,未设制动墩。

3. 工程项目参与单位基本情况建设单位是湘西自治州凤大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其为国有独资公司,隶属于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

设计和地质勘察单位是华罡设计院,其具有公路行业乙级《工程设计证书》、甲级《工程咨询资格证书》和甲级《工程勘察证书》。

施工单位是湖南路桥建设集团公司,其为国有独资大型企业,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监理单位是湖南金衢交通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其具有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交通工程临时乙级监理资质。

二、事故计算分析1. 拱桥相关(1)拱桥自重较大,相应的水平推力也较大,增加了下部结构的工程量。

(2)由于拱桥水平推力较大,在连续多孔的大、中桥梁中,为防止一孔破坏而影响全桥的安全,需要采用较复杂的措施,例如设置制动墩。

湖南省凤凰桥案例分析

湖南省凤凰桥案例分析

• 4、相关管理单位应经常深入现场,及时发 现问题,并在第一时间与相应负责人员进 行沟通,向上级领导汇报。 • 5、严把安全生产关,一旦发现现场出现安 全隐患应及时给予制止。 • 6、控制好工程进度,保证质量,是工程有 条不紊的进行 • 7、遵守职业道德
五、案例教训以及同类工程建议
• 在进行建筑项目施工时,我们要用恰当的方式关 注时间、成本和质量指标。比如,在关注成本时, 我们可以考虑在工期允许条件下请的施工工人人 数和租赁的机械作出调整,不能对很重要的建筑 材料上偷工减料。在关注时间时,根据项目时间 进度思想,我们可以找出每个阶段内用时最长的 工序,对其进行时间上的缩短从而提高整个项目 的进度;还可以通过对施工工序先后顺序的调整, 进行串并联的改变达到控制时间指标。在关注质 量时,我们一定要做好监管工作,根据有经验的 专家的指导重点关注容易出现事故的点进行加固 等。
三、事故分析
• 3.1 项目管理方法分析 • 3.11首先,我们指出 实施一个项目的主要 范围 1 管理因素(见图1)
采购
集成 风险
沟通 人力 资源
• 由图可知,项目管理的重要关注指标为项目成本、时间、 质量管理。而此沱江大桥建设目的是为了向“州庆”50周 年献礼,湘西自治州、凤凰县两级政府及湖南省有关部门 对工程建设立项审批、招投标、质量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 工作监管不力。州政府要求盲目赶工期,导致不计成本只 要结果现象,对项目时间的过度要求却不加以有效管理为 项目失败埋下伏笔。 另外,建设单位湘西自治州凤大公 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凤大公司”),未经设计单 位同意擅自与施工单位变更原主拱圈设计施工方案,越权 指挥。乱用料石,擅自修改施工使用材料;设计和地质勘 察单位华罡设计院,违规将勘察项目分包给个人,地质勘 察设计深度不够,现场服务和设计交底不到位。成本降低 却造成安全隐患。其次,工程监理单位湖南省金衢交通咨 询监理有限公司,未能制止施工单位擅自变更原主拱圈施 工方案,对发现的主拱圈施工质量问题督促整改不力,在 主拱圈砌筑完成但强度资料尚未测出的情况下即签字验收 合格。质量监管不到位。

桥梁施工典型事故案例分析(拆除篇)

桥梁施工典型事故案例分析(拆除篇)

桥梁施工典型事故案例分析(拆除篇)?湖南凤凰大桥坍塌事故(2019年8月13日,死亡23人):著名的案例,当时死亡23个人,公路桥,无铰拱桥,砌筑石块拱桥,全桥都已经贯通了,就差一个3米的合拢段,合拢段做成以后要剪彩通车,这时候派工人拆架子,拆架子的时候整个桥梁垮塌,拱桥中墩没有水平推力,传递到桥台,像多米诺骨牌似的,这也是非常严重的事故。

大家看这情况,低级错误造成的,拱圈合拢的时候要用拱圈石,拱圈石是上面大下面小,因为拱只有压应力没有拉应力,因为是圬工拱桥,所以没有配筋,需要拱圈石,拱圈石不够了,就用河卵石砌上了,但需要等混凝土强度上来凝固后再拆,但因“时间不够”,就用了河卵石砌上,然后就开始拆架子,一个拱倒了,由于拱的推力要传到桥台,桥墩是不受拱的推力的。

铁路桥梁桥墩上也要承受刹车荷载的推力,这个拱桥没做,于是推力连续传递,导致垮塌。

这是赵州桥,早在1400年前隋朝时修建,到现在还在使用,可在1400年以后我们却把拱桥给做塌了。

昆明小庄立交桥事故(2019年12月19日,死亡2人):在拆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这边是一个旧桥,是一个人字形的,桥过窄,于是修了一个新的,再把旧桥拆除。

旧桥拆除过程中致2人死亡。

原因:一般我们不认为拆除工程是工程,认为新建工程是工程,其实拆除工程也要认真做施工组织设计,下面还有两个例子,都是拆除工程出事故的情况。

桥梁拆除也应该由专业设计院进行设计,考虑力学体系转换,做力学计算。

比如九江桥拆除断桥时做过认真的计算。

湖南株洲红旗路高架桥拆除事故(2019年6月1日,死亡9人):每天晚上拆一跨,白天不拆,结果某天拆倒了,由于没有封闭,没有中断社会交通,导致大量人员死亡。

桥梁像多米诺骨牌一样倒塌,造成人员伤亡。

杭州幸福路高架桥事故(2019年7月2日亡1人):高架桥支架拆除,导致事故,拆除时吊车失稳导致垮塌。

我国武汉、南京、上海等城市拆除了很多高架桥,城市中心区高架桥的建设与施工,还有很多问题值得我们深思。

湖南凤凰桥倒塌事故的原因分析

湖南凤凰桥倒塌事故的原因分析

湖南凤凰桥倒塌事故的原因分析事件背景2020年11月13日,湖南凤凰县发生了一起震惊全国的桥梁倒塌事故。

当日下午2时40分左右,一座跨越玉狗河的三跨钢筋混凝土拱桥发生倒塌,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的严重后果。

事故调查报告事件发生后,国家、省、市、县多级政府成立了联合调查组,并请国内权威专家对事故进行调查。

最终,调查报告指出,该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设计不合理该桥是一座三跨钢筋混凝土拱桥,主跨长62.2m,在设计初期存在以下不合理之处:•设计跨度过大,主跨长度占总长的比例过高;•拱顶高度过低,存在下穿能力不足的问题;•基础设计存在缺陷,对于地质条件不够谨慎。

2. 建设过程中违规操作在桥梁建设过程中,施工方存在以下违规操作:•施工坑内水不及时清理,水位过高影响了桥梁的承载力;•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大型施工机械,对桥梁施加了过大的压力,导致部分构件断裂;•部分焊接接头与钢筋混凝土连接配合不良,影响了整座桥梁的稳定性。

3. 运营管理不到位在桥梁建成后,相关部门对于桥梁的运营管理存在疏漏:•未按规定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对桥梁的最大荷载能力没有进行及时更新,导致超载使用;•对于桥梁发生问题的处理不及时、不彻底。

反思和建议此次凤凰桥倒塌事故敲响了我们的警钟,引发了社会各界对于桥梁建设质量、监管和管理的深刻反思。

为了防范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我们需要采取以下措施:•改进桥梁设计和施工标准,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强化监管和管理,对于桥梁的建设、运营、维护等各个环节进行管理,确保桥梁的安全运行;•加强安全意识和教育,提高广大民众的安全意识,防范类似事故的发生。

凤凰桥倒塌事故再一次证明了桥梁安全的重要性,我们要以此为鉴,从事故中汲取教训,切实加强桥梁建设和运营的监管,确保桥梁的安全可靠。

湖南凤凰桥垮塌分析解析

湖南凤凰桥垮塌分析解析
三、原因分析
湖南凤凰县沱江大桥在竣工前出现了整体倒塌,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建桥史上第一次。受到了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不少权威专家也凤凰桥倒塌事故原因进行分析,综合专家的意见观念,我们认为沱江大桥突然坍塌可能存在以下几个原因:
(一)拱架拆卸过早。为了州庆缩短大桥养护期,沱江大桥施工工期过紧,施工中变更了主拱券砌筑的程序,拱架拆卸过早。据了解,因为湘西自治州要进行50年州庆,所以沱江大桥施工采取了项目倒计时。6月20日主拱券的砌筑完成,第19天开始卸架,养护期不够,比规定少了9天。按规定,大桥养护期是28天。因为养护期减短,大桥拱券承载能力减弱。
二、事故处理结果
2007年8月13号下午,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发生坍塌事故发生后,国务院组成事故调查组立即开展了调查工作。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严重的责任事故。12月7号,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调查处理情况的汇报,讨论通过了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决定,湖南省有关部门已将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涉嫌犯罪的湘西自治州公路局局长兼凤大公司董事长胡东升、总工程师兼凤大公司总经理游兴富和湘西自治州交通局副局长王伟波等24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工程层层分包质量管理混乱。管理方面存在问题,施工中施工单位有变更,却没有及时告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对发现的问题也没有及时向上级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反映,而且中层分包单位多,层层分包。
(五)混凝土灌注太少。根据媒体报道,沱江大桥一号拱圈在今年5月曾下沉10厘米。如果媒体报道准确,说明桥墩没有打牢,这可能跟灌注的混凝土太少有关,也有可能和当地的地质有关。但不管什么原因,拱圈下沉对沱江大桥造成的影响都是致命的。因为石拱桥的特点是不怕压力最怕变位,石头属刚性,承重能力好,但不能承受弯曲和挠曲。桥墩位移会导致拱圈弯曲,对拱圈产生附加力,打破石拱桥各个部位之间的受力均衡,从而导致大桥垮塌。

湖南凤凰桥垮塌分析

湖南凤凰桥垮塌分析

湖南凤凰桥倒塌事故的原因分析一、事故发生的经过2007年8月13日下午4时40分左右,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县正在建设的堤溪沱江大桥发生坍塌事故,桥梁将凤凰至山江公路塞断,当时现场正在施工,造成64人死亡,2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974.7万元。

相关技术资料显示,堤溪沱江大桥是凤凰县至大兴机场二级路的公路桥梁,桥身设计长328米,跨度为4孔,每孔65米,高度42米。

按照交通部的标准,此桥属于大型桥。

堤溪沱江大桥上部构造主拱券为等截面悬链空腹式无铰拱,腹拱采用等截面圆弧拱。

基础则奠基在弱风化泥灰或白云岩上,混凝土、石块构筑成基础,全桥未设制动墩。

二、事故处理结果2007年8月13号下午,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发生坍塌事故发生后,国务院组成事故调查组立即开展了调查工作。

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严重的责任事故。

12月7号,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调查处理情况的汇报,讨论通过了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决定,湖南省有关部门已将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涉嫌犯罪的湘西自治州公路局局长兼凤大公司董事长胡东升、总工程师兼凤大公司总经理游兴富和湘西自治州交通局副局长王伟波等24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湖南省交通厅、湘西自治州政府相关负责人,省、州公路局和省路桥集团公司以及设计、监理、质监等单位的32名责任人给予了相应的政纪、党纪处分。

另外,湘西自治州原州长、州委原副书记杜崇烟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因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已被湖南省纪委立案,将连同此案一并处理。

对事故责任单位及主要负责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了经济等其他方面的严厉处罚。

对于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湖南省正按照国务院要求深入开展调查,一经查实,依法严肃处理。

三、原因分析湖南凤凰县沱江大桥在竣工前出现了整体倒塌,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建桥史上第一次。

受到了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

湖南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垮塌特大事故分析

湖南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垮塌特大事故分析

湖南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垮塌特大事故分析第一、工程概述凤凰至贵州铜仁大兴机场的二级公路,属省、州重点工程,是连接我省与贵州省的重要干线公路,更是一条旅游黄金通道。

公路主线全长29.4公里,设计路基宽12米,路面宽9米,设计行车速度每小时80公里,途径凤凰县齐良桥乡、沱江镇、廖家桥镇、都里乡、阿拉营镇、黄合乡、落潮井乡7个乡镇,工程总投资2.3941亿元。

堤溪沱江大桥是凤凰县至大兴机场二级路的公路桥梁,桥身设计长328米,跨度为4孔,每孔65米,高度42米。

按照交通部的标准,此桥属于大型桥。

相关技术资料显示,堤溪沱江大桥上部构造主拱券为等截面悬链空腹式无铰拱,腹拱采用等截面圆弧拱。

基础则奠基在弱风化泥灰或白云岩上,混凝土、石块构筑成基础,全桥未设制动墩。

第二、事故发生8月13日下午4点40分,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发生特大坍塌事故。

从凤凰县及现场事故抢救部门采访时了解到,这座桥从开工到坍塌,期间经过近4年时间,没来得及正式命名、也没有投入使用。

第三、设计单位湖南华罡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法人代表:武和平通讯地址:长沙市赤岭路45号长沙交通学院内企业等级:乙级湖南华罡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前身为交通部长沙交通学院设计研究所,拥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国家计委颁发的工程咨询乙级资质。

自1985年我院(所)成立以来,业务取得了良好的发展,为公路、桥梁设计、工程咨询等技术服务做出了重大贡献。

我院现为湖南省公路学会规划委员会常任理事单位,院长武和平教授、总工李清波教授均为知名路桥技术专家。

我院在公路项目的规划研究和路面结构研究方面具有较为突出的技术优势。

上述项目的成功运行,使我院积累了丰富的咨询设计经验和项目管理经验,得到了业主的信赖和一致好评,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

第四、监理单位湖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创建于1960年,是具有公路、桥隧、交通工程、水运勘察设计、工程咨询、工程总承包、监理、市政公用甲级资质,建筑乙级资质的大型综合设计院。

813 凤凰沱江大桥特大坍塌事故

813 凤凰沱江大桥特大坍塌事故
• 五是湖南省公路局在将项目委托给州公路局后未 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疏于监督管理,没有及时 发现和认真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三)监理单位方面的原因。
• 监理单位违反有关规定,未能依法履行工程 监理职责。
• 具体包括如下三个方面:
• 一是现场监理处对施工单位擅自变更原主 拱圈施工方案,未予以坚决制止;在主拱 圈施工关键阶段,监理处人员投入不足; 对发现的主拱圈施工质量问题督促整改不 力,不仅没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有关监 理人员还在主拱圈砌筑完成但拱圈强度资 料尚未测出的情况下,即在验收砌体质检 表、检验申请批复单、施工过程质检记录 表上签字验收合格。
• 二是监理公司对现场监理处管理不力。派 驻现场监理处技术人员不足;一半监理人 员不具备执业资格;对驻场监理人员频繁 更换,不能保证大桥监理工作的连续性。
• 三是湖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未能认真 督促金衢监理公司贯彻落实有关工程质量 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金 衢监理公司在堤溪大桥工程监理中存在的 问题失察。
• 六是湖南路桥建设集团公司对工程施工安全质 量工作监管不力。湖南路桥建设集团公司对道 桥七公司的机构设置、人员配置、质量安全职 责和控制措施监管落实不力;指导和监督道路 七公司贯彻落实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 的规章制度不力;对项目经理部长期存在管理 混乱、人员不到位、无证上岗、工程质量等问 题和对项目经理部变更原主拱圈设计施工方案、 不顾工期延误现实盲目倒排工期赶进度的问题 失察。
2007年“8.13”
湖南凤凰沱江大桥特大坍塌事故 分析
(一)事故概况:
• 2007年“8.13” 湖南凤凰沱江大桥特大坍 塌事故造成64人死亡,4人重伤,18人轻 伤,直接经济损失3974.7万元。

813凤凰堤溪沱江大桥坍塌事故分析

813凤凰堤溪沱江大桥坍塌事故分析

8.13凤凰堤溪沱江大桥坍塌事故分析一、工程介绍堤溪沱江大桥工程是湖南省凤凰县至贵州省铜仁大兴机场凤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中一个二级路的公路大型桥梁。

大桥全长328.45m,桥面宽度13m,设3%纵坡,桥型为4孔65m跨径高度为42米等截面悬链线空腹式无铰拱桥,腹拱采用等截面圆弧拱。

基础则奠基在弱风化泥灰或白云岩上,混凝土、石块构筑成基础,全桥未设制动墩。

大桥桥墩高33m,且为联拱石拱桥。

2003年6月,湖南省交通厅批准了凤大公路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并于同年12月批准了凤大公路项目开工报告。

堤溪沱江大桥于2004年3月12日开工,计划工期16个月。

事故发生时,大桥腹拱圈、侧墙的砌筑及拱上填料已基本完工,拆架工作接近尾声,计划于2007年8月底完成大桥建设所有工程,9月20日竣工通车。

建设单位湘西自治州凤大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凤大公司"),隶属于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为国有独资公司。

设计和地质勘察单位华罡设计院,全民所有制,隶属长沙理工大学。

该院具有公路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证书》、甲级《工程咨询资格证书》和甲级《工程勘察证书》。

施工单位湖南路桥建设集团公司(以下称"路桥公司")。

是国有独资大型企业,下辖28个分(子)公司、参股公司(单位)。

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建筑企业资质证书》,2006年7月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路桥公司实行三级管理体制,二级机构道路七公司负责堤溪沱江大桥的具体施工任务。

监理单位湖南省金衢交通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是由45位自然人股东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

具有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事发前,当地媒体称该桥“气势宏伟,古乡古色,十分契合古城整体风貌,建成后必将成为古城的又一重要景观”。

湖南湘西州当地媒体《湘西团结报》8月13日发布的报道称,凤大路建设由湘西州凤大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公司由湘西州公路局“抽调精兵强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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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取沉痛教训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凤凰桥质量事故案例及教训2007年“8.13”湖南凤凰沱江大桥特大坍塌事故(一)事故概况:•2007年“8.13” 湖南凤凰沱江大桥特大坍塌事故造成64人死亡,4人重伤,18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3974.7万元。

•经调查认定:特大责任事故。

国内外桥梁垮塌的新闻时有耳闻,但如凤凰县沱江大桥这般刚刚竣工,尚未验收就塌掉的应该是第一例。

这个竣工即垮塌的“第一桥”同时成为了几十位殒命于此的施工人员魂魄永远的归宿。

这座石拱四孔桥的夭折,也让在中国造桥史上历史悠久、有光荣传统的石拱桥蒙羞,抛开各种人为因素的揣测不说,在桥梁坍塌原因的追问中,特别要警惕有人把桥塌人亡的罪魁嫁祸于石拱桥。

•一般人印象中,总觉得石拱桥缺乏技术含量,远不如那些钢架结构的桥梁更为结实耐用,这其实是一个天大的误解。

举世闻名的赵州桥不用说了,被称为世界跨径最大的石拱桥的山西丹河特大桥(桥长413.7米,主孔净跨径146米,宽24.8米、桥梁高度80.6米,建成于2000年),就足以让世人对石拱桥科技内涵的延伸极限刮目相看。

相比之下,全长约268米、宽13米、高42米的沱江大桥,其技术难度完全应该在现有石拱桥技术的可控范围内。

•从“现场5个桥墩发生倒塌,4个桥墩断成了五六截”的破坏程度看,这座桥是如此脆弱不堪,完全体会不到丝毫的科技内涵。

更加不可思议之处是,脚手架居然成了大桥的“拐杖”———这座大桥在摔开拐杖的一瞬间,就暴露了其患有先天性小儿麻痹症的事实,轰然倒地,桥毁人亡!大桥的“先天性”在哪个环节就埋了“病根”,又在哪个环节绕过了例行的检查,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机,加重了“病情”,最终酿成惨剧呢?在这座大桥建设的每个环节,都需要自证清白。

(二)事故原因•1.事故的直接原因•由于大桥主拱圈砌筑材料未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拱桥上部构造施工工序不合理,主拱圈砌筑质量差,降低了拱圈砌体的整体性和强度,随着拱上荷载的不断增加,造成1号孔主拱圈靠近0号桥台一侧约3至4m宽范围内,即2号腹拱下的拱脚区段砌体强度达到破坏极限而坍塌,受连拱效应影响,整个大桥迅速坍塌2.事故的主要原因分析•(一)施工单位方面的原因。

施工单位严重违反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施工质量控制不力,现场管理混乱。

具体包括如下六个方面:•一是项目经理部未经设计单位同意,擅自与业主商议变更原主拱圈施工方案,未严格按照设计要求的主拱圈砌筑方式进行施工。

•二是未配备专职的质量监督员和安全员,未认真整改落实监理单位多次指出的严重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隐患;主拱圈施工质量问题突出,如拱石材料未严格控制形状和尺寸,砌体砌缝宽度极不均匀,部分砌筑不密实,砌体存在空洞;主拱圈施工各环在不同温度无序合龙,造成拱圈内产生附加的永存的温度应力,消弱了拱圈强度。

•三是倒排工期赶进度,连续施工主拱圈、横墙、腹拱、侧墙,在主拱圈未达到设计强度的情况下就开始落架施工作业,降低了砌体的整体性和强度。

•四是技术力量薄弱,现场管理混乱。

项目经理部的技术、管理人员共17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仅6人;施工人员技术素质低,劳务分包给不具备施工基本水平的农民工队伍,且在上岗前未按规定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卷扬机操作人员、试验员、测量员等均无相应资格证书;工程材料质量把关不严,未按照设计要求控制拱石规格。

•五是道路七分公司未按规定履行质量和安全管理职责。

没有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巡查中走过场,未能发现存在的严重质量、安全生产隐患以及施工现场管理混乱问题,默认同意项目经理部招雇没有石拱桥施工经验的农民工及无证上岗等问题,违规同意项目经理部变更原主拱圈设计施工方案,盲目倒排工期赶进度。

•六是湖南路桥建设集团公司对工程施工安全质量工作监管不力。

湖南路桥建设集团公司对道桥七公司的机构设置、人员配置、质量安全职责和控制措施监管落实不力;指导和监督道路七公司贯彻落实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不力;对项目经理部长期存在管理混乱、人员不到位、无证上岗、工程质量等问题和对项目经理部变更原主拱圈设计施工方案、不顾工期延误现实盲目倒排工期赶进度的问题失察。

(二)建设单位方面的原因。

•建设单位严重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有关规定,项目管理混乱。

具体包括如下五个方面:•一是对发现的施工质量不符合规范、施工材料不符合要求等问题,未认真督促整改。

•二是未经设计单位同意,擅自与施工单位协商议变更原主拱圈设计施工方案,且为确保凤大公路在“州庆”前交工通车,盲目倒排工期赶进度,将原计划三个月完成的主拱圈砌筑时间压缩为一个半月,严重影响大桥主拱圈砌筑质量。

同时,为赶施工进度,越权指挥施工,甚至要求监理不要上桥检查。

•三是未能加强对工程施工、监理、安全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未认真督促纠正;发现施工单位选用的施工材料不符合设计要求、施工人员未经培训等问题后未认真督促整改;发现监理人员资格不符合要求后也未采取任何措施。

•四是湘西公路局主要领导同时兼凤大公司主要领导,不能认真履行职责,放松对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没有督促整改工程存在的重大质量和安全隐患。

•五是湖南省公路局在将项目委托给州公路局后未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疏于监督管理,没有及时发现和认真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三)监理单位方面的原因。

•监理单位违反有关规定,未能依法履行工程监理职责。

具体包括如下三个方面:•一是现场监理处对施工单位擅自变更原主拱圈施工方案,未予以坚决制止;在主拱圈施工关键阶段,监理处人员投入不足;对发现的主拱圈施工质量问题督促整改不力,不仅没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有关监理人员还在主拱圈砌筑完成但拱圈强度资料尚未测出的情况下,即在验收砌体质检表、检验申请批复单、施工过程质检记录表上签字验收合格。

•二是监理公司对现场监理处管理不力。

派驻现场监理处技术人员不足;一半监理人员不具备执业资格;对驻场监理人员频繁更换,不能保证大桥监理工作的连续性。

•三是湖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未能认真督促金衢监理公司贯彻落实有关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金衢监理公司在堤溪大桥工程监理中存在的问题失察。

(四)勘察设计单位方面的原因。

•勘察设计单位工作不到位。

违规将地质勘察项目分包给个人,前期地质勘察工作不细,设计深度不够,施工现场设计服务不到位、设计交底不够。

(五)质量监督部门对大桥工程的质量监管严重失职。

•一是湘西州质监分站作为凤大公路的监理单位,工作严重失职。

•未制定月度、季度质量监督计划,未落实重点工程质量监督责任人;•对施工方、监理方从业人员培训和上岗资质情况监督不力,大部分仅以口头形式向建设、施工、监理方通报质量监督结果和提出要求;•发现重大质量和安全隐患后,未依法责令工程停工整改,也未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二是省质监站对州质监分站业务工作监督指导不力。

•对凤大公路、堤溪沱江大桥这一“统贷统还”项目监管不到位,没有及时掌握凤大公路真实质量动态,对凤大公路工程建设中存在的管理混乱、施工质量差、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失察。

•(六)湘西州、凤凰县两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及省级有关部门对工程建设立项审批、招投标、质量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工作监管不力,对下属单位要求不严,管理不到位。

•一是湘西自治州交通局违规办理相关申报手续,在凤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审批过程中,违规补办并倒签工程招投标相关申报文件。

•二是凤凰县政府解决工程征地拆迁问题和保障施工环境不力,越权出台《凤大公路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办法》,导致凤大公路施工环境差,出现多次严重阻工,致使施工工期施延达一年多,导致后来为赶进度倒排工期。

•三是湘西自治州政府在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审批过程中,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和招投标法的有关规定,要求州计委、州交通局弄虚作假,补办、倒签有关上报文件;对因征地政策导致凤大公路项目工程多次严重阻工、拖延工期以及保障施工环境督促解决不力;要求盲目赶工期,向“州庆”献礼,而对50周年州庆项目倒计时目标管理的后期实施工作监督检查不到位。

•四是湖南省交通厅履行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不力。

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尚未批复的情况下,违规委托设计单位编制勘察设计文件;违规批准凤大公司的项目开工报告;对下属单位省质监站、公路局管理不力,督促检查不到位;对堤溪大桥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重大质量和安全隐患失察。

(三)事故结论经调查认定:湖南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8·13”坍塌事故是一起特别重大责任事故(四)事故处理:1)对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共处理56人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涉嫌重大安全事故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等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有24人。

其中,政府公职人员8人,包括县处级3人,科级及以下5人;企业人员16人,包括包工头4人,建设、施工单位7人,监理单位5人。

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政府公职人员和国有企业人员共33人(11人被撤职)。

其中,政府公职人员17人,包括厅局级6人、县处级9人、科级以下2人;企业人员16人,包括施工单位9人、设计单位2人、监理单位5人。

•由司法机关处理24人。

其中:•1.谢绍华,凤大公路堤溪沱江大桥一号拱圈施工队包工头、片石供料包工头。

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2.贺杰,路桥公司道路七公司项目经理部材料采购部负责人。

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3.王政,路桥公司道路七公司项目经理部工程部负责人。

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4.夏友佳,路桥公司道路七公司项目经理部经理兼安全部负责人。

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5.肖国强,路桥公司道路七公司经理。

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6.陈昕,湘西自治州公路局工务科副科长兼凤大公司工程部部长。

涉嫌玩忽职守罪。

•7.吴志华,凤大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

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

•8.游兴富,湘西自治州公路局总工程师兼凤大公司总经理。

涉嫌玩忽职守罪、受贿罪。

•9.胡东升,湘西自治州公路局局长、党组书记兼凤大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湘西自治州人大代表。

涉嫌玩忽职守罪、受贿罪。

•10.余阳,湖南省金衢交通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派驻凤大公路现场监理处副处长兼现场监理。

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11.李宏广,湖南省金衢交通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派驻凤大公路现场监理处处长。

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12.蒋建良,湖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405队湘西工程勘察院第四项目经理部经理。

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13.张仕成,湖南省交通建设质量监督自治州分站站长。

涉嫌玩忽职守罪。

•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33人。

其中:•1.刘玉兰,湖南省路桥公司总工办主任。

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给予行政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徐晓明,湖南路桥公司安全生产部副部长。

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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