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信委智慧北京顶层设计总则

合集下载

智慧北京顶层设计总则

智慧北京顶层设计总则

“智慧北京”顶层设计总则(征求意见稿)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引言本文件提出“智慧北京”顶层设计的主要框架和约束条件,旨在向北京市各区县、各部门提供开展顶层设计工作的参考依据。

本文件主要从业务框架、资源体系、基础设施和政策机制四个方面提出政府主导领域顶层设计的要求,并从市场应用、支撑平台、基础设施、政策标准四个方面提出市场主导领域顶层设计要求。

引言 (I)“智慧北京”顶层设计总则 (1)1.“智慧北京”顶层设计的组成 (1)1.1 组成 (1)1.2 政府主导顶层设计主要层次 (2)1.3 市场主导顶层设计主要层次 (4)2.政府主导顶层设计的总体要求 (5)2.1 政府主导顶层设计总体框架 (5)2.2 业务集成框架 (6)2.3 资源框架 (18)2.4 基础设施 (21)2.5 政策机制 (33)3.市场主导顶层设计的总体要求 (35)3.1 信息化应用 (36)3.2 社会共性支撑平台 (38)3.3 网络公共基础设施 (40)3.4 政策法规与标准规范 (40)4.使用要求 (41)4.1 依据总则要求开展顶层设计 (41)4.2 顶层设计成果要求 (41)4.3 专家委评审标准 (42)4.4 项目审查依据 (42)4.5 本文件将根据全市信息化发展的情况,逐步完善,并定期更新发布。

(42)“智慧北京”顶层设计总则1.“智慧北京”顶层设计的组成1.1 组成围绕智慧北京的建设目标,可将“四类智慧应用”和“四个智慧支撑”划分为政府主导领域与市场主导领域,分类推进。

因此智慧北京顶层设计根据建设主题的而不同从整体上也分为政府主导的顶层设计和市场主导的顶层设计两大类,政府主导顶层设计应以支撑功能型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和运行为目标,市场主导顶层设计则以明确市场空间、引导市场建设为目标。

政府主导的顶层设计按照责任主体可分为市级重点领域、区(县)、部门(行业)三个层次,市场主导的顶层设计按照责任主体可分为市级公共领域、行业应用领域和区(县)社会领域三个层次。

“智慧北京”顶层设计理论总则

“智慧北京”顶层设计理论总则



信息共享
业务协同
市区两级信 息共享
部门业务协 同
建设主题数 据库
系统标准化 对接等
任务:提高公众 集成服务水平
1. 深化政务门户 网站群的集成服 务能力
2. 建设多元化互 动服务渠道
3. 加强多级政务 服务中心的信息 化建设
4. 以集成服务为 引领推动系统协 同共享
“智慧北京”顶层设计理论总则
顶层设计总则
1 顶层设计组成 2 政府主导领域 3 使用要求
“智慧北京”顶层设计理论总则
政府主导领域
总体框架
人口服务 管理
党政 决策指挥
公众 集成服务
党政机关 科学管理
顶层应用引 领整体发展
交通服务 管理 资源环境 管理
8个协同领
域覆盖主要
的应用需要
城市安全 保障
民生服务
政务智能应用支撑平台 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数据库
市场监管 社会服务 服务
管理
支撑平台和基 础设施支撑顶 层应用和协同 的应用
政务网络
“智慧北京”顶层设计理论总则
政府主导领域
顶层设计框架主要内容
市级
业务框架
决策指挥 公共服务
规划、发展、 建设、运行、 服务、管理
资源框架
整合共享
基础设施
统筹建设 集约使用
政策机制
创新、规范 强化基础、
先行先试
决策融合库 开发利用库 七大基础库
老年 福利
养老 服务
死亡 注销
殡葬
补充













北京市经信局发布《北京市数据中心统筹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3年)》(征求意见稿)

北京市经信局发布《北京市数据中心统筹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3年)》(征求意见稿)

■郑见2021年1月21日,北京市经信局发布《北京市数据中心统筹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3年)》(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方案》(征求意见稿)目标是打造全世界领先的高端数据中心发展集群,提出“四个一批”:关闭一批功能落后数据中心、整合一批规模分散的数据中心、改造一批高耗低效数据中心、新建一批新型计算中心和人工智能算力中心及边缘计算中心,并给出这4类数据中心的具体衡量指标,例如年均PUE 高于2.0的备份存储类数据中心逐步关闭,新建云数据中心PUE不高于1.3等。

《方案》(征求意见稿)对京津冀整体进行了明确的区域划分,分为功能保障区域(东城区和西城区),改造升级区域(朝阳区、海淀区、石景山区、丰台区和城市副中心),适度发展区域(通州区、顺义区、昌平区、门头沟区、大兴区、平谷区、怀柔区、密云区、房山区、延庆区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外延协同区域(河北、天津等环京支撑区域)。

以下为征求意见稿全文:数据中心是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算力基础设施和重要保障,是推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是构建智慧城市核心竞争力的重要载体。

为落实《北京市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年)》和《北京市促进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行动纲要(2020-2022年)》,以绿色化、智能化和集约化的模式推进北京市数据中心的统筹发展,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时做出的重要指示,立足北京市“四个中心”功能定位,做好“四个服务”,着力优化顶层机制设计,加强数据中心总体谋划、统筹建设,不断增强数字经济基础设施服务能力,实现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推动京津冀数字经济协同发展,为建成国际领先的智慧城市集群提供基础保障。

二、基本原则坚持需求引领,支撑城市发展;坚持科技创新,鼓励绿色升级;坚持总量控制,聚焦质量提升;坚持统筹布局,优化发展空间。

三、工作目标有压有促做好国家及北京市城市高效治理和数字经济发展的算力服务。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新智造100”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新智造100”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新智造100”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公布日期】2021.01.01•【字号】京经信发〔2021〕81号•【施行日期】2021.08.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其他规定正文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新智造100”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京经信发〔2021〕81号各相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新智造100”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1年8月30日北京市“新智造100”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为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制定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精神,进一步推动符合首都功能的制造业转型升级,坚持智能制造、高端制造、绿色制造方向,加快打造面向未来的高精尖产业新体系,在“智造100”工程取得的成果基础上,实施“新智造100”工程,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推动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和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充分发挥“两区”政策优势,坚持创新驱动,实施以制造业智能化转型升级为核心的“新智造100”工程。

聚焦北京高精尖产业,全面普及数字化、网络化、绿色化,深度实现智能化,推动制造业企业逐步转型、梯次升级,建立引领全国、领先全球的智能制造标杆示范,培育服务全国、辐射全球的智能制造供给能力,构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智能制造产业生态,树立“北京智造”新名片。

二、主要目标到2023年,全面推进实施制造业“十百千万”升级计划,打造10家产值过百亿元的世界级“智慧工厂”,支持建设100家“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推动1000家制造业企业实施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培育万亿级智能制造产业集群;培育10家年收入超20亿元的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打造30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一批重大标志性创新产品。

智慧北京 - 北京智慧城市的规划与实践

智慧北京 - 北京智慧城市的规划与实践

总规
控规
电子政务顶层设 计 控制性详细规划
详规
系统设计方案
电子政务:
电子政务规划
城市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
修建性详细规划
17
顶层设计的总体部署
分政府主导领域和市场主导领域,从市级、部门和区县三个层次, 系统地开展全市顶层设计。
智慧北京
迭代完善
1. 迫切需求 的重点领 域优先开 展; 2. 多次迭 代,逐步 完善。
4+4行劢计划:为了实现“智慧北京”规划目标,《智慧北 京行劢纲要》提出了8大行劢计划,简称“4+4”行劢计划。
四项智慧应用行劢计划
指 导 思 想 与 目 标
1.城市智能运行 3.企业网络运营
2.市民数字生活 4.政府整合服务
四项智慧支撑行劢计划 1.基础设施提升 3. 应用不产业对接 2.共用平台建设 4.创新发展环境
15
主要内容
一、智慧北京
二、顶层设计
三、基础设施 四、城市管理 亐、社会服务
六、智慧产业
16
智慧北京顶层设计的定位
信息化的“控规”
全局性的构成要素和体系结构 清晰、协同、可实施的方案等。
顶层设计的思想:
用系统论的方法,以全局视角; 对各方面、各层次、各种要素进行统筹考虑,明确各种关系; 选择实现目标的具体路径,制定正确的战略战术; 适时调整,规避可能导致失贤的风险,提高效益,降低成本。
18
顶层设计的主要策略
由浅入深、逐步迭代
二个原则 三个导向 四项要求 定位控规、迭代完善 以问题为导向,以业务为导向,以目标为导向 高效决策、便捷服务、统筹集约、精细管理
19
两个原则
原则一:定位控规

智慧北京顶层设计指南

智慧北京顶层设计指南

“智慧北京”顶层设计指南(征求意见稿)根据《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智慧北京”顶层设计的通知》(京经信委发〔2012〕21号)(简称《通知》)的要求,为科学指导各市级部门、各区(县)以及相关企业开展顶层设计工作,特制订本指南。

各有关单位应结合《“智慧北京”顶层设计总则》(简称《总则》)对业务框架、资源框架、基础设施、政策机制的设计要求,按照指南开展顶层设计工作。

一、市级顶层设计(一)成立工作组,建立工作机制1.确定牵头部门。

按照《通知》的“联合分组方案”,人口服务管理、交通服务管理、资源环境管理、城市安全保障、民生服务、社会服务管理、市场监管服务、党政机关科学管理8个领域的参与单位通过讨论确定牵头部门;或根据需要,对领域进一步细化,分解为主题,通过讨论分别确定各个主题的牵头部门和参与单位;其他领域顶层设计由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组织有关参与单位共同开展。

牵头部门负责顶层设计工作的计划、组织、协调,以及成果报告的汇总和报送。

2.成立工作组。

牵头部门组织各参与单位共同成立顶层设计工作组,工作组成员由牵头单位与各参与单位指定,组长由牵头单位工作人员担任。

3.建立工作机制。

领域顶层设计各阶段成果、重大协调事项等报各部门主管领导审核;根据实际需要,邀请北京市信息化专家委专家、本领域业务专家成立专家咨询组,提供决策支持和咨询、指导服务;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调度会,落实工作计划、协调解决工作问题;定期编制简报,将顶层设计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参与单位,并抄送市经济信息化委。

(二)任务分解和工作部署1.确定顶层设计目标和工作重点。

工作组根据本领域业务发展愿景、重点、难点,确定顶层设计工作方向和主题。

2.任务分解。

牵头部门组织参与单位共同确定工作内容,进行细化分解,确定各参与单位的工作任务。

参与单位应结合自身工作分工,提供必须的研究基础,包括本部门有关的业务梳理成果、资源目录梳理成果、信息化需求、信息化现状、信息化规划等,牵头部门负责顶层设计成果的最终汇总。

智慧北京部门顶层设计参考模板

智慧北京部门顶层设计参考模板

市级部门顶层设计参考模板(征求意见稿)2012年6月引言依据“智慧北京”顶层设计总则、指南,编制此模板,适用于市级部门自身的顶层设计。

今年部门顶层设计的基本要求包括四个方面,说清现状、理清架构、明确关系、列出项目。

其中:第一,现状主要包括应用系统应用现状,部门数据资源体系,基础设施使用情况以及相关机制;第二,架构为设计业务、数据资源、应用系统、基础设施的目标架构,并提出配套需要的保障机制体系;第三,关系即明确部门与相关重点领域、市级的对接关系,包括业务上与决策指挥、公共服务两个引领的衔接,资源架构中与领域主题共享数据库和市级基础库的关系,基础设施中与市级统一基础设施的关系,应用系统架构中与领域跨部门重大应用系统的关系;第四,项目则尽可能说清近2-3年的信息化项目的建设计划,与目标架构相对应,说清如何通过项目落实来实现目标架构。

目录一、部门业务战略目标与信息化发展需求 (6)(一)部门发展总体目标 (6)(二)部门信息化需求 (6)二、部门发展现状 (6)(一)部门业务及系统应用现状 (6)(二)部门内信息资源现状 (7)(三)部门信息基础设施现状 (7)(四)相关保障机制建设情况 (8)三、总体架构 (8)四、业务架构 (8)(一)总体业务结构架构 (8)(二)在市级两个引领中的定位 (9)五、数据资源架构 (9)(一)部门数据资源架构 (9)(二)部门与外部数据资源关系 (9)六、应用系统架构 (10)(一)部门系统框架 (10)(二)系统功能 (10)七、基础设施技术架构 (11)(一)应用支撑平台 (11)(二)网络基础设施 (11)八、标准政策体系 (12)九、顶层设计实施方案 (12)(一)目标架构实现路径 (12)(二)项目设计 (13)(三)配套实施策略 (13)附:项目清单(2013-2014年要申请的项目必须写清楚) (15)一、部门业务战略目标与信息化发展需求(一)部门发展总体目标分析宏观政策文件要求,包括中央、北京市和部门几个层面的有关精神指示和重要文件,明确“十二五”期间部门发展的大方向和总体要求。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支持2018年北京市产业创新中心创建和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提升的通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支持2018年北京市产业创新中心创建和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提升的通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支持2018年北京市产业创新中心创建和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提升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11.03•【字号】•【施行日期】2017.11.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其他规定正文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支持2018年北京市产业创新中心创建和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提升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全面落实《北京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总体方案》,支持产业创新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两类创新载体建设,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按照《加快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促进重大创新成果转化落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京经信委发[2017]47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市经济信息化委现征集2018年产业创新中心创建和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提升项目。

一、产业创新中心项目重点征集围绕重点行业创新发展的重大共性需求,大力推动制造业相关新一代共性技术研发和承接转化平台建设,解决制约行业发展的关键技术瓶颈,促进技术转移和商业化应用,构建高精尖产业创新生态网络的产业创新中心创建项目。

(一)申报主体条件1.在本市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2.有明确的发起单位与共建单位。

(二)申报要求1.发起单位应与行业内相关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达成共建意向,签署共建协议;2.创新中心成员单位需按照约定,通过资金入股方式投入,企业制法人发起单位资金投入规模不低于1000万元,全部组建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3.与经信委对应产业处室对接确定符合北京产业发展方向;4.符合《北京市产业创新中心实施方案》(附件1)的相关要求。

(三)支持方式和标准按照《北京市产业创新中心实施方案》的要求,支持我市企业牵头创建产业创新中心,经批复后择优进行支持。

支持方式和标准详见《办法》。

(四)申报材料要求产业创新中心向各领域对应处室提交相关材料:《北京市产业创新中心申报书》(附件2)、《北京市产业创新中心工作实施方案》(附件3)。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管理实施细则(2021版)》的通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管理实施细则(2021版)》的通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管理实施细则(2021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公布日期】2021.07.07•【字号】•【施行日期】2021.07.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管理实施细则(2021版)》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管理办法(2021版)〉的通知》(京经信发〔2021〕72号),为扎实推进企业技术中心相关工作,引导和支持企业增强技术创新能力,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修订了《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管理实施细则》(2021版),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管理告知承诺制实施细则(试行)》(京经信发〔2018〕8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1年7月7日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管理实施细则(2021版)为进一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引导和支持企业增强技术创新能力,规范企业技术中心的创建和运行评价过程,根据《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管理办法(2021版)》(京经信发〔2021〕72号),制定本细则。

一、申请和创建提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创建申请的企业,根据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在官方网站发布的创建通知,提交创建申请,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进行核查并确定结果。

申请和创建办理流程如下:(一)创建申请满足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基本条件(即达到《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管理办法(2021版)》第五条、第六条和第七条的规定)的企业,可参考《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评价规范》(T/BETC BETC001-2021,以下简称《规范》)中附录D的内容进行自评打分。

满足申报基本条件且自评分数大于等于60分的企业,可于每年5月4日-5月31日、8月1日-8月15日、10月8日-10月22日登录北京市政府政务服务网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提出申请,按相关要求在网上提交申请材料。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北京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任务的通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北京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任务的通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北京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任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07.06•【字号】京经信委发[2011]77号•【施行日期】2011.07.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北京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任务的通知(京经信委发〔2011〕77号)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加快推进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现就2011年北京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任务通知如下:一、启动首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新示范共建工作任务目标:加强与人民银行合作,制定我市与人民银行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共建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大力开展首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模式创新。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二、加快推进信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目标:根据我市“一网二平台三系统”的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总体框架,完成“信用北京”网和个人信用信息系统二期建设,进一步完善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和北京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建设。

完善人民银行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和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工商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三、推进政府部门信用信息共享交换任务目标:加快整合工商、公安、交通、民政、质监、环保、法院、工程建设、食品药品、人力社保、国土管理等部门掌握的依法可提供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逐步纳入我市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大力推进政府部门信用信息的共享交换。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市民政局、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国土局、市地税局等四、推进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任务目标:开展食品安全、安全生产、工程建设、旅游商贸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建设试点工作。

北京经信委童腾飞:从数字北京迈向智慧北京

北京经信委童腾飞:从数字北京迈向智慧北京

北京经信委童腾飞:从数字北京迈向智慧北京2011智慧城市高层论坛12月1日-2日在北京新世纪日航酒店举办。

以下是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童腾飞演讲内容:童腾飞:谢谢各位,谢谢邬院士给我们上了生动的一课。

我作为一个学生回答一下。

我汇报的题目是从数字北京迈向智慧北京怎么演进的。

数字北京用了十年时间,应该说十一年时间,1999年刘淇当市长的时候提出数字北京口号,用了十年时间我们认为数字北京当时的目标基本完成。

我今年把十年的数字北京做一个汇报,同时做一下未来十年的展望,邬院士刚才介绍智慧城市不是一朝一夕的,我们也分析这个确实很难,我们作为未来十年的口号,作为信息化的一个主题。

数字北京经过十年建设,这是国家统计局的数据。

我来汇报一下北京十年来的情况。

第一个就是提升了信息基础设施,推动应用和普及。

建设宽带、全覆盖的公共信息基础设施,这是站在社会角度看,从目前到2010年底,实现了2兆带宽全覆盖,20兆宽带接入用户数达到3335万户,覆盖率50%。

光纤到户数200万户,覆盖率28%,3G网络覆盖沉城乡,包括WIFI接入点也很多,3G用户也超过254万,高清电视覆盖22.6%。

政府网络基础设施这块,其中包括有线政府专网,2001年开始投资建设,从01年经过SARS普及应用,那个时候必须用网络,给我们提供了机会,全面的普及,以及连接到各个单位,首先目前有线政府专网有700多家,承载业务系统300多个。

第二个是是全球最大的城市级数字集群网络,这个网络是目前建成全球最大的城市网络,这个当然得益于奥运会给北京创造的机会,当时奥运要求建设指挥调度网络,把北京九个模拟网络整合之后建设这样一个网络。

第三个是信息化全民普及率,这个普及率,应该指信息化的意识和参与度,我一个是从网民角度看,北京从去年年底的网民是69.4%,高于第二名5个百分点,高于第三名10个百分点,应该说北京的网民给我们信息化推进提供很好的群众基础。

其次手机用户,现在不太重要,重要的是智能终端,所以前面刚看到一个报道,智能终端普及率,北京是最高的。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智慧北京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和关键指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智慧北京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和关键指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智慧北京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和关键指标责任表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京政办函[2012]9号【发布部门】北京市政府【发布日期】2012.03.07【实施日期】2012.03.0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智慧北京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和关键指标责任表的通知(京政办函[2012]9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智慧北京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和《智慧北京关键指标责任表》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智慧北京”重点工作任务是建设“智慧北京”的核心内容,各单位要按照《智慧北京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加快落实各项工作,市经济信息化委将依据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对各单位的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智慧北京”关键指标是衡量各区域、各行业智慧城市建设和发展水平的重要依据,各单位要按照《智慧北京关键指标责任表》分解落实各项指标,市经济信息化委将依据关键指标组织开展面向区域和行业的发展水平评估。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〇一二年三月七日智慧北京重点工作任务分工一、城市智能运行行动计划(一)城市人口精准管理。

1.建设实有人口信息系统。

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全市联网、部门联动的实有人口信息系统,按照来有登记、走有核销的基本要求,加强流动人口基础信息采集,完善流动人口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进行实时动态监控,有效提高人口管理的信息化和精细化水平。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流管办、市人口计生委、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各区县政府2.深化人口信息的共享和应用。

制定人口有关数据采集和交换标准,提高信息采集的规范性,深化跨部门的人口信息共享和数据库建设,促进人口信息在劳动就业、租房购房、低保救助、医疗卫生、教育培训、市场监管等领域的应用,寓人口管理于服务之中。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流管办、市人口计生委、市人力社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教委、市工商局、市地税局,各区县政府3.建立人群流动动态感知网络。

“智慧北京” - 顶层设计总则-20120612

“智慧北京” - 顶层设计总则-20120612

政务智能应用支撑平台 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数据库
绿色集约智能的政务网络体系
政务网络
政府主导领域
基础数据库和主题数据库
主题 数据库
人口服 务管理 库
市场服 务监管 库
行政审 批主题 库
社会服 务管理 主题库
资源环 境管理 库 管理对 象与感 知设施 数据库
……
交通保 障主题 库
基础 数据库
宏观 数据库
指 导 思 想 与 目 标
1.城市智能运行 3.企业网络运营
2.市民数字生活 4.政府整合服务
四项智慧支撑行动计划 1.基础设施提升 3. 应用与产业对接 2.共用平台建设 4.创新发展环境
组 织 实 施
5
顶层设计组成
政府整 合 服务
企业 网络 运营
城市 智能 运行
政府主导 (电子政务)
1. 2. 3. 4. 5. 城市管理 公共服务 社会管理 市场监管 电子政务的信 息基础设施等 领域
党政 机关 科学 管理
政务智能应用支撑平台 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数据库
绿色集约智能的政务网络体系
政务网络
政府主导领域
智能应用支撑平台 智能政务应用支撑平台
门户 渠道
首都之窗门户平台
公务员门户平台
市民卡应用支撑平台
专题 支撑
公共服务统一身份认证平台 移动电子政务平台 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
共享 协同
党政 决策指挥
公众 集成服务
领整体发展
党政机关 科学管理
资源环境 管理
8个协同领 域覆盖主要 的应用需要
城市安全 保障
民生服务
社会服务 管理
市场监管 服务
支撑平台和基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印发《海淀区智慧海淀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海政发〔2017〕21号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印发《海淀区智慧海淀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海政发〔2017〕21号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印发《海淀区智慧海淀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正文:----------------------------------------------------------------------------------------------------------------------------------------------------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印发《海淀区智慧海淀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海政发〔2017〕21号各有关单位: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海淀区智慧海淀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2017年6月21日海淀区智慧海淀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智慧海淀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提高投资效益,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落实智慧海淀顶层设计,强化对项目建设和应用的管理,实现项目建设统筹规划、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和安全保密,依据《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北京市政务与公共服务信息化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北京市信息化项目预算支出绩效考评管理办法(暂行)》等文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使用智慧海淀项目专项资金及其他资金来源的政府投资建设的信息化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智慧海淀建设项目主要是指视频和感知终端、网络、机房、智能终端、云计算和云存储等信息基础设施,信息资源规划、基础数据库、应用系统、应用支撑平台、网络与信息安全系统建设以及系统升级和改造、租赁等信息化项目,不包括办公类硬件设备采购项目。

智慧海淀建设项目实行项目库管理制度,项目库分为项目备选库、储备库和项目建设库,采取随时入库、即时评审、滚动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智慧海淀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是智慧海淀建设项目的决策机构,负责智慧海淀建设项目的审批工作。

第五条智慧海淀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智慧海淀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经信办,是智慧海淀建设项目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智慧海淀建设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项目审批和项目推进工作,组织编制和更新《智慧海淀十三五发展规划》、《智慧海淀顶层设计》等,组织开展全区智慧海淀建设项目的申报、审核和项目统筹安排工作。

推荐-北京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前置评审技术规范 精品

推荐-北京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前置评审技术规范 精品

北京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前置评审技术规范(20XX版)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编制说明一、编制目的本规范主要面向委办局信息化项目编制、申报和审核人员,用于指导委办局信息化项目编制、申报工作。

二、适用范围1.本规范适用于所有政府投资建设或升级改造的信息化项目;2.项目申报单位应参照本规范编制申报材料,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参照本要点开展前置评审工作。

三、文件内容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评审范围、总体要求和申报要求。

评审范围主要对市经济信息化委重点受理和评审的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类型进行了说明。

总体要求主要从整体上对信息化项目在统筹、共享、国产化、安全、合理性等方面提出要求。

申报要求主要从不同的方面对统筹、共享、国产化、安全以及技术合理性等要求进行具体说明,为委办局申报某一类项目时提供明确的要求和指导。

1.评审范围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包括政府直接投资和政府购买服务两种方式建设的信息化项目。

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市经济信息化委重点受理和评审的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1.1非教育信息化项目前置评审范围1.1.1决策应急类项目1.服务各级领导和业务部门,支撑各级党政机关智能决策,提升部门和行业决策服务水平的信息化项目;2.提高各部门(行业)基础业务系统的动态感知、智能分析和快速指挥能力的项目;3.涉及公共安全管理、生态环境监控、重点区域监控和应急指挥联动的图像监控、安防网络、视频会议、应急指挥大厅、应急指挥车等项目,以及涉及社情民意、信访处理、社会事件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能够提升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能力的项目。

1.1.2公共服务类项目4.依托政务门户网站、呼叫中心、信息服务终端等多元渠道提升政务公开、网上办事和政民互动等公共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的项目;5.涉及政府行政事项网上事务处理、联合办理或并联审批,多级政务服务中心或服务窗口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网上与网下协同服务等项目。

6.符合部门职责范围,涉及优化业务流程、提升办事效率,提高业务工作信息化支撑能力及提高内部管理信息化支撑水平的业务应用信息系统建设或升级改造项目;7.其他行业应用类项目。

什么是信息化的顶层设计

什么是信息化的顶层设计

什么是信息化的顶层设计?通常情况下,信息化顶层设计的内容包括:在规划的指导下,设计业务架构、信息架构、应用架构和技术架构,并规划实现目标架构的路径。

系统的总体架构是顶层设计的重要内容。

常用的顶层设计方法包括:FEA、Togaf、Zachm an。

在智慧城市阶段,由于信息系统涉及了政府、企业、市民等多类主体、投资巨大、运营难度大,因此,顶层设计更需要考虑:谁投资、谁建设、谁运营、谁付费等实际问题。

新技术和新经济为创新提供了无限的想象空间新技术:无线网络、移动终端的普及,使居民和企业越来越认可电子化的服务方式。

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电子支付新技术的应用,为创造新的有价值的服务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新经济:收益递增、长尾、六度空间等新经济规律,使原来无法商业运营的服务变得可行。

许多传统行业,正在认识到信息化服务领的域潜在、巨大的商业价值,比以往更愿意开展战略性的投入。

因此,需要用全更全面的视角来审视顶层设计:更全面的视角:系统性、商业化和产业整合系统性:使用顶层设计方法,以需求为中心,以实现业务协同、资源共享、系统整合和统筹建设为目标,综合设计系统的整体功能、信息资源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形成指导系统建设总的框架。

商业化:除了技术可行,更关注商业的可行,设计市场化投资、建设、运营的模式,使系统成为用户满意、政府,商业上可行的多赢工程。

产业整合:分析产业链结构,分析关键技术、解决方案的成熟度,识别有能力的企业,采用产业链整合的思路,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顶层设计的价值对政府:1.面向未来,统筹布局–适应未来相当长时间内信息化发展的整体需求,以及社会、经济、技术发展的新趋势,立足于系统间的互联互通和相互适应,提供既有现实意义、又具有前瞻性的“蓝图”,推动资源的共享与系统的整合,实现信息化的统筹发展。

2.不仅想得全,更能做得好–从功能框架、技术框架、投资建设、商业运营、产业支撑等多个角度全局规划,有效保障目标架构的落地,提高组织的协同合作能力,利用最低的成本、最高的效率、最优的资源达到最佳实践效果。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智慧北京”需求与产业对接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智慧北京”需求与产业对接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智慧北京”需求与产业对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3.16•【字号】京经信委发[2012]22号•【施行日期】2012.03.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智慧北京”需求与产业对接工作的通知(京经信委发〔2012〕22号)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局,各区(县)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各有关单位:为加快推进“智慧北京”建设,促进我国信息产业自主创新发展,按照《智慧北京行动纲要》(以下简称“纲要”)要求,现就开展“智慧北京”需求与产业对接工作(以下简称“对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开展对接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开展对接是新时期首都信息化科学发展和又好又快建设“智慧北京”的迫切要求。

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应用以及原有系统整合、利旧工作,难度大、风险高、创新性强,通过对接,更好地把握新技术的发展动态,吸收企业界优秀的思路和成功经验,在更大范围内选择解决方案,系统地降低“智慧北京”建设的难度和风险。

开展对接是带动信息产业高端发展,率先形成创新驱动发展格局的重要举措。

“智慧北京”的应用需求对于引导处于发展初期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快速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对接,向企业全面展示“智慧北京”的需求,为新产品提供启动市场和试点环境,可以激发企业研发动力,加快自主创新技术和产品的成熟,进一步保障信息安全,为产业发展提供更为规范的市场环境,有效促进信息产业的高端发展。

二、对接的内容、分工和工作平台(一)对接工作内容。

各部门和行业、各区(县)要代表相关行业和民众提出享受信息化的需求和期望、建设智慧北京相关思路和困惑、对技术和模式的期望和具体工程项目方案的需求等。

企业重点向各部门和行业、区(县)介绍可以支撑智慧北京建设的成套解决方案以及新技术、新产品、投资模式、试点思路,提出政府促进企业发展、产业扶持等方面的政策建议等。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政府网站网上办事服务建设与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政府网站网上办事服务建设与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政府网站网上办事服务建设与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09.15•【字号】京经信委发[2009]28号•【施行日期】2009.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政府网站网上办事服务建设与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京经信委发[2009]2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市政府各委、办、局: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评估核心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工信部信〔2009〕175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市政府网站网上办事服务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我委制定了《北京市政府网站网上办事服务建设与管理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对网上办事服务的实现方式、内容组织、质量管理、辅助功能提出具体的规范性要求。

现印发《规范》,请各单位对照《规范》开展好政府网站网上办事服务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政府网站网上办事服务建设与管理规范(试行)》二〇〇九年九月十五日附件北京市政府网站网上办事服务建设与管理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北京市政府网站网上办事服务的建设与管理,提高网上办事服务水平,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首都之窗网站建设和管理的意见》(京办字〔2006〕10号)和《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评估核心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工信部信〔2009〕175号)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北京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县人民政府(以下统称各单位)在政府网站上开展网上办事服务的建设工作。

其中,网上办事服务是指各单位针对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征收以及其他履行行政职权的行为提供的网上服务,以及各区县人民政府针对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服务事项提供的网上服务。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智慧城市典型解决方案和地区实践征集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智慧城市典型解决方案和地区实践征集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智慧城市典型解决方案和地区实践征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公布日期】2019.10.08•【字号】•【施行日期】2019.10.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智慧城市典型解决方案和地区实践征集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司《关于推荐智慧城市典型解决方案和地区实践的通知》(工信软函〔2019〕895号)要求(见附件1),我局现组织开展我市智慧城市典型解决方案和技术创新地区实践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内容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决策部署,推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智慧城市领域的深入应用,优化智慧城市产品与服务供给,推动我国新型智慧城市高质量发展,现征集我市智慧城市典型解决方案和技术创新地区实践。

其中:(一)智慧城市典型解决方案以承担智慧城市建设任务的企业为主题进行申报,重点征集跨行业、跨领域、整体性的解决方案,可涉及惠民服务、在线政府、数字经济、城市治理、基础设施等智慧城市领域。

(二)智慧城市技术创新地区实践以开展智慧城市建设的各级政府部门为主体进行申报,征集各地区智慧城市建设的技术架构设计情况、实践案例、应用情况等。

二、材料要求(一)请申报智慧城市典型解决方案的各单位填写智慧城市典型解决方案申报表(见附件2),并按照申报表中要求,以附件形式提供解决方案的详细材料,包括方案word材料、体现解决方案技术应用效果的PPT文件、视频文件等。

(二)请申报智慧城市技术创新地区实践的各单位填写智慧城市技术创新地区实践申报表(见附件3),可申报表中要求提供相关附件。

三、报送要求请各单位于10月11日17:00之前将申报表及相关附件材料等电子版发送到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及电话:张婧瀛,82662996;孟垚,55578430电子邮箱:***********************.cn特此通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对《北京市高精尖产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对《北京市高精尖产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对《北京市高精尖产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公布日期】2023.05.04
•【字号】
•【施行日期】2023.05.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
正文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对《北京市高精尖产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深入实施《北京市“十四五”时期高精尖产业发展规划》,进一步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优化产业发展结构,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制定了《北京市高精尖产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3年5月4日至5月9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
2.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院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标准处(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求”字样)
3.电话:************
4.传真:************
5.登陆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在“政民互
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附件:1.《北京市高精尖产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北京市高精尖产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编制情况的说明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4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