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讲 法治与目前中国法治的基本态势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二讲法治与目前中国法治的基本态势

当代文明的三种基本形式: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制度文明。制度文明的主流形式是法治文明。1997“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决策做出。是巨大的进步,但同世界相比十分落后。既是伟大的历史性跨越,也可视为耻辱的记录。

世界主要法治国家完成法治建设的主体时间不超过30年。

1979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一次性通过七个法律,这是我国法制建设的开始,至今已有32年,仍为建成法治国家。从1997年正式决策开始,也已有14年,但法制建设的道路走了远不及一半。

一、如何认知法治

1、法治是今天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真实存在的生活方式、生活环境,是真实存在物。

法治理论学说是法治实际生活在观念形态上的表现,中国的法治实际生活落后,因而法治理论学说也落后。中国人对法治这一生活方式缺乏真实感受。

亚里士多德:法治就是法律能得到良好的实行,且实行的法律是良好的。他的法治观点的弱点即是没有给法治一个说得过去的说法(因为当时人类法治文明刚刚起步),但中国学者仍在引用其观点。

2、认知法治的两个出发:从中国法治的实际情况出发,从中国人的实际情况出发。

人治个案:5·30事件/半夜鸡叫

2007年5月30日,中央政府财政部半夜突然提高印花税,被认为是当代人治经典案例。原因:

①在法治条件下,税的问题应由权力/立法机关决策和解决;而此事连政府都不出面,只让其职能部门解决。

②在法治条件下,涉及大范围投资主体的税的问题应经过反复开会审议、广泛举行听证等决定;而此事不仅未经这些程序,而且还在半夜偷偷进行,“暗箱操作”。

③在法治条件下,涉及大范围投资主体的税的问题,投资主体对国家可能提高印花税应有清楚意识,并能做出自己的决策,即自己的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而此事让人毫无准备,毫无还手之力,任人宰割,使投资者遭受严重损失。

④人治即权力站在法律之上,不受法律规范、招呼的治理方式;人治即权利站在法律之下,不受法律尊重、保护的治理方式。

另外,政府在股市大跌后,不仅未采取任何救市举措,反而把责任推到投资者身上。

3、当代法治要义:

(1)法治是阳光之治、明朗之治,以一整套法律制度为依据,解决国家生活的全部问题和社会生活的基本问题,而这套法律制度是对任何人开放的,是可见的。(核心要义)

①法治的治理依据是阳光的、明朗的,是一整套法律制度。不能靠几次会议、个人讲话等解决问题(如果按此治理,人民就不可能是国家的主人,只能处于被治的状态,“给什么就接受什么”,给错了人民买单)。

②法治的治理范围是阳光的、明朗的。范围:国家生活的全部问题要依法解决(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公务范围内举手投足都要以法为据);社会生活的基本问题要依法解决(普通人不需合法,不需依法办事,只需不违法)

而在中国社会现实中这两点常常相反:纠察队、拆迁队常常半夜突袭;公民上访常常被告知无法可依,不予办理。

不是所有社会问题都是法律问题。社会基本问题包括:社会基本秩序问题、社会基本公正问题、社会基本利益问题。

法未禁止的,都是可为的(有害社会的除外)。

科学发展观写入法律合适吗?法是制度范畴,只对已然行为;科学发展观是意识形态范畴,在行动前已指明方向 二者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性质

③法治是开放的,其治理根据是任何人都可以了解的。

(2)法治是可以让人们有预期的治理方式,是可以让人们从容生活的生活方式。

人们可以清楚知道,作为或不作为有什么后果,与自己有什么联系,则人的生活是清晰的、有把握的、安宁的。

法治不仅仅是一种制度环境,而且是一种文化形态。

法治状态下,公民只要不违法,又没有遭遇突发事件,就是安全的;非法治状态下,人无法预期未来,是不安的。

(3)法治是可以让人们在相当大程度上掌握自己命运的治理方式。

(4)法治是权力站在法律之下、接受法律规范、听从法律招呼的治理方式;是权利站在法律至上、受到法律尊重、受到法律保护的治理方式。

二、澄清中国人的法治理念误区

1、把法治理想化

“正义的体现、公正的象征、民主的表现、文明的推动力量”

法治是多面的,还可能扼杀正义、泯灭公正、破坏民主、颠覆文明。

在中国建设法治国家的过程中,主要任务是弘扬法治中的积极因素,遏制法治中的消极因素,尽量消除法治中的错误因素。

2、法治就是有法、讲法、重视法、依法办事,人治就是没有法、有法也不讲法、不依法办事

法治与人治的区别不在这些,而是在法治的四个要义。

中国历代王朝都讲法,也有领先世界的完备法典,且刑法实行很好,但是是人治。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并不是现代法治要义,古代帝王也能做到这些。

法治不是有法、用好法就行了,若仍是为了封建目标,而不是为了维护人民的权利服务,就不能算作法治。以人治的套路搞法治、披着法治的外衣搞人治,是中国法治中的极大危险。

“党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说法不妥。例如:党的领导人换届,属于党的活动,不属于宪法和法律范围内的活动。

三、中国法律制度的规模状况

1、中国目前有236个法律

美国法律制度完善,法律规模很大,平均每年制定106部法律;西欧老牌法治国家也很完善,比如法国虽然法律不多,但是是法典国家,《法国民法典》2280多条;香港是当今世界最成熟的法治地区之一,有1100多个判例法,830多个制定法,共2000多个法律

内地建成法治至少要大于香港法律规模,按现有建设速度看至少要上百年,由此可见中国法治建设走了许多弯路。

2、我国法治建设走了巨大弯路的原因:

(1)理念上:

①中国人民对法律制度规模问题一无所知,各种政策、文件以及学术界对法律制度规模问题未置一词。有关文件只讲法律体系概念,仅仅“触及”规模问题。

②不仅对法律规模问题理解不够,而且还有反方面论断,如“立法膨胀”。

解决办法:提升学术界质量,解决理论问题。

(2)体制上:现行立法主体和制度无法胜任中国法制建设。

①最高立法机关全国人大每年只开一次会议,10天左右,没有从容的立法时间;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