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咸阳市三原县“一县一策”大气污染防治咨询服务项目的采购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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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办法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办法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0.21•【字号】咸政发[2008]65号•【施行日期】2008.10.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办法的通知(咸政发〔2008〕6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7〕36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陕政发〔2008〕9号)市统计局、市环保局、市考核办会同有关部门制订了《咸阳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办法》,已经2008年8月22日市政府第四十六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十月二十一日咸阳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办法第一条为确保“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数据准确、及时、可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及《环境统计管理办法》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是指化学需氧量(COD)和二氧化硫(SO2)排放量。

环境统计污染物排放量包括工业源和生活源污染物排放量,COD 和SO2排放量的考核是基于工业源和生活源污染物排放量的总和。

第三条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统计制度包括年报和季报。

年报主要统计年度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情况,报告期为1-12月。

季报主要统计季度主要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情况,为总量减排统计和宏观经济运行分析提供环境数据支持,报告期为1个季度,每个季度结束后15日内将上季度数据上报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为提高年报时效性,各县(市)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于次年1月25日前上报年报快报数据。

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采购招投标书范本

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采购招投标书范本

招标编号:皖D采购FT-- 备案盖章处凤台县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采购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凤台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智昊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二〇一八年八月目录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 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公告项目编号:皖D采购FT--发布日期:年月日一、招标条件、项目名称:凤台县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采购、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凤办秘[]号、招标人:凤台县水利局、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地点:凤台县行政区域。

、项目概况: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中央深化改革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确定的年工作要点。

“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是全面推行河长制,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解决我国新老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重要制度创新。

编制“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有利于摸清河湖健康现状、科学诊断河湖存在的突出问题,有利于确定河湖保护与治理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有利于因地制宜提出河湖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能力提升等方面保护治理措施。

、项目投资估算金额:万元。

、计划工期: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招标范围:.项目实施包括:淮河,永幸河,架河,泥河,茨淮新河,西淝河,港河,姬沟湖,凤凰湖,花家湖.招标范围:()实施方案编制;()提出每个河湖的问题清单、目标清单、任务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形成每个河湖的目标任务分解表和实施计划安排表。

.中标人中标后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测绘单位对项目涉及的湖、河进行详细性测量并出具相应的测绘成果文件。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证书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水环境或水质检(监)测;、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1.30•【字号】咸政办发〔2021〕71号•【施行日期】2021.1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发〔2021〕7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咸阳市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1月30日咸阳市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为坚决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确保“十四五”蓝天保卫战开好局、起好步,根据生态环境部等10部委和相关7省市人民政府联合印发的《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认真落实减污降碳总要求,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降低PM2.5浓度为主要目标,坚持三个治污(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五个精准(时间精准、区域精准、对象精准、问题精准、措施精准),按照“三治三严三靠”要求,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扎实开展“奋力攻坚秋冬季、精细实严保蓝天”行动,抓住产业、能源、运输结构调整三个关键环节,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巩固清洁取暖成效,加快调整大宗货物运输结构,深入开展柴油货车、锅炉炉窑、挥发性有机物(VOCs)、秸秆禁烧和扬尘专项治理,深化企业应急绩效分类管控,实现重污染天气削峰降频,坚决打赢秋冬季蓝天保卫战。

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技术服务购买项目考核细则(完整版)

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技术服务购买项目考核细则(完整版)
5
合 计
100
额外加分
相关工作获得表扬。
相关工作获得区级(含)以上部门批示表扬的1次得2分,受到辖区内单位表扬的1次得1分,最多5分。
5
相关工作获得媒体报告。
在各种媒体、各区、县级(含)以上政府部门网站或公众号进行报导的得1分,最多3分。
3
3.其它项目人员中少1名环保专业中级职称扣2分,至少1个本科以上学历,学历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上述分值扣完为止)
8
1辆巡查车辆到位,办公设施齐全。
巡查车辆不到位扣3分;办公设施不齐全扣1-2分
5
开展本项目所需要的相关监测仪器设备。
多参数(SO2、颗粒物、NO2+O3、VOCs)走航监测设备、便携式VOCs监测仪PID、便携式VOCs监测仪FID、便携式PM2.5监测仪(手持或移动)、便携式PM10监测仪(手持或移动)、便携式微风仪、无人机巡航监测、走航监测车各1台(购买或租用均可),每少一台扣1分。
3
项目开展
大气污染研判分析报告,日报365份,周报不少于48份,月报不少于12份。
未完成1份的扣1分,扣完为止。
6
根据污染天气状况编发污染天气专题预警和建议信息、异常数据研判分析、年度任务考核预警若干。
根据要求未完成1份的扣1分,扣完为止。
3
提供专项管控方案1份。
未完成的扣3分。
3
亚运会保障噪声监测服务,8个噪声手工监测点,会期每周开展1次昼夜和夜间噪声监测,噪声源管控清单1份,噪声源管控专项报告1份。
未完成管控清单的扣3分,未完成专项报告的扣3分。
6
根据省、市要求编写亚运服务保障方案,包括环境质量保障实施方案、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专项方案和水环境质量保障专项方案。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11.28•【字号】咸政办发〔2023〕49号•【施行日期】2023.1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咸阳市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实施方案为全面落实跨部门综合监管责任,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提升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23〕11号)文件要求和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按照“全面落实、统筹推进,协同联动、务实高效,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形成合力、提升效能”基本原则,全面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加强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业务协同,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大力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为加快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奋力谱写咸阳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二、主要目标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根据职能职责和“三定”方案及“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要求,全面深入推进落实跨部门综合监管。

市、县两级所有行政执法部门要在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的基础上,以“互联网+监管”系统为纽带,统一依托“陕西省跨部门综合监管平台”组织实施,整合优化综合监管清单,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开展联合抽查检查,形成监管合力,提高执法效能。

对涉及多个部门、管理难度大、风险隐患突出的监管事项,由政府主导,行业主管部门或法律法规规定的主管部门(以下统称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相关监管部门配合,全面建立以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为依据、制度机制为保障、省级平台为载体,联合抽查检查为主要手段、信息技术为支撑的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体系。

陕西立方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_企业报告(供应商版)

陕西立方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_企业报告(供应商版)

目录 企业基本信息 .................................................................................................................................1 一、业绩表现 .................................................................................................................................1
本报告于 2023 年 08 月 14 日 生成
2 / 18
近 1 年(2022-08~2023-08):
1.3.2 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单位
TOP1 TOP2 TOP3 TOP4 TOP5 TOP6 TOP7 TOP8 TOP9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技术 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应急管理局
西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西安市 2023 年重点行业工作场所职业病 危害因素监测服务采购项目中标 (成交)结果公告 西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 年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服务 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武汉市新洲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3 年新洲区城市管理燃气安全 第三方检查、评估服务项目成交结 果公告 新疆公司准东、红沙泉一号、黑山 露天煤矿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及职业 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服务公开 招标中标结果公告 【陕西未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50 万吨/年合成气高温费托制化学品 及产品延伸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公开招标】中标结果公告 武汉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武汉化 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应急处化工园 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中标(成交) 结果公告 府谷县后安能源有限公司古城一号 矿井(500 万吨/年)及选煤厂职业 卫生技术服务候选成交供应商公示 兰州新区秦川园区管理委员会兰州 新区化工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 案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11.15•【字号】咸政办发〔2019〕71号•【施行日期】2019.1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发〔2019〕7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咸阳市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11月15日咸阳市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近年来,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但改善成果仍不稳固,尤其是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PM2.5平均浓度是其他季节的2倍左右,重污染天数占全年90%以上。

2018—2019年秋冬季,我市PM2.5仅同比下降1%,重污染天数同比增加16天,距离考核指标还有较大差距。

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目标年、关键年,2019—2020年秋冬季攻坚成效将会直接影响2020年目标的实现。

为全面做好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依据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能源局、山西省人民政府、河南省人民政府、陕西省人民政府联合印发的《汾渭平原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环大气〔2019〕98号),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攻坚目标:全力冲刺2019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协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2019-2020年秋冬季期间,各县市区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4%,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2天(详见附件1)。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大气污染防治20条攻坚措施》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大气污染防治20条攻坚措施》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大气污染防治20条攻坚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8.26•【字号】咸政办发〔2022〕56号•【施行日期】2022.08.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大气污染防治20条攻坚措施》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咸阳市大气污染防治20条攻坚措施》已经8月19日第十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8月26日咸阳市大气污染防治20条攻坚措施今年以来,我市空气质量在全国重点城市排名相对靠后,部分指标明显反弹,形势严峻、任务艰巨。

为尽快扭转空气质量落后的被动局面,全面强化大气污染防治管控,在借鉴晋城市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我市大气污染防治20条攻坚措施。

一、强化工业企业管控1.加快出台全市橡胶企业搬迁方案,2022年9月底前明确第一批搬迁名单,年底前取得实质性进展;10月底前完成延长西橡和兴化集团搬迁退出调查评估,年底前出台搬迁方案。

2023年,启动市区、兴平市、武功县铸造企业及马泉中小企业园整合搬迁。

〔市工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等参与,秦都区、兴平市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落实〕2.市区周边25公里范围内审批涉及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的新增工业企业时,企业污染治理水平不低于重污染应急绩效A级(引领性)标准。

〔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等参与,秦都区、渭城区、兴平市、礼泉县、泾阳县政府,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落实〕3.梯次推进25个重点行业539家企业治污设施升级改造,2024年底前,市区及周边重点排污企业全部创建为重污染应急绩效A级(引领性)企业或达到A级(引领性)企业标准,其他重点行业企业对标A级(引领性)完成治污设施升级。

〔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信局参与,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4.2022年9月底前,市区、兴平市重污染应急绩效D级企业停产整治。

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05.22•【字号】丹政办发〔2014〕19号•【施行日期】2014.05.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辽政办发〔2014〕19号,以下简称《通知》)对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五个重要方面信息公开工作做了全面部署。

为切实抓好《通知》的贯彻落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一)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1.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

一是加强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取消、下放、清理以及实施机关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9月底前公开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二是继续推进行政许可办理信息公开,加强依据、条件、程序、数量、期限、需要提交材料目录以及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推进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重点做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行政审批项目审批过程、审批结果公开工作。

(市编委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牵头)2.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力度,除依法需要保护的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外,对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要公开案件名称、被处罚者姓名或名称,以及主要违法事实和行政处罚依据、种类、裁量、理由、结果等,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科技局、市文化广电局、市法制办牵头)(二)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治污降霾·保卫蓝天”2015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治污降霾·保卫蓝天”2015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治污降霾·保卫蓝天”2015年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7.14•【字号】咸政办发〔2015〕61号•【施行日期】2015.07.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治污降霾·保卫蓝天”2015年工作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发〔2015〕6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咸阳市“治污降霾·保卫蓝天”2015年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7月14日咸阳市“治污降霾·保卫蓝天”2015年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市治污降霾专题会议精神,全面做好201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根据《陕西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2015年工作方案》(陕政办发〔2015〕53号)和《咸阳市“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2013—2017年)》(咸政办发〔2014〕132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年度目标(一)总体目标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依法依规治污,科学精准降霾,继续强化落实“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六项工作措施,实现全市空气中主要污染物浓度持续下降,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稳步改善。

(二)控制指标空气中主要污染物PM2.5年均浓度较2014年下降2%以上,PM10年均浓度较2014年下降3%以上,SO2、NO2年均浓度达到空气质量二级标准,降尘强度低于18吨/平方公里·月,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不少于232天。

二、重点任务(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严格执行国、省产业政策,加强行业准入管理,对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禁止核准和备案新增产能项目。

四川天府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_企业报告(业主版)

四川天府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_企业报告(业主版)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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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府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 理局采购 2022 年度四川天府新 区成都直管区全域支流入河排污 口排查服务竞争性磋商的成交公 告 四川天府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 理局四川天府新区数字林长制管 理平台建设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成交公告
成都卓远信息技术 有限公司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 院资源信息研究所
பைடு நூலகம்
防治管控项目服务
公司成都市分公司
256.5 170.1
2022-12-06 2022-12-07
TOP4
天府新区大气环境质量面源污染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
防治管控项目服务
公司成都市分公司
72.9
四川天府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
TOP5
理局天府新区公立卫生院与卫生 四川柯乐环境工程 服务中心医疗废水 COD、余氯在 有限公司
1.1 总体指标 ...........................................................................................................................1 1.2 需求趋势 ...........................................................................................................................1 1.3 项目规模 ...........................................................................................................................2 1.4 行业分布 ...........................................................................................................................3 二、采购效率 .................................................................................................................................9 2.1 节支率分析 .......................................................................................................................9 2.2 项目节支率列表 ................................................................................................................9 三、采购供应商 ...........................................................................................................................12 3.1 主要供应商分析 ..............................................................................................................12 3.2 主要供应商项目 ..............................................................................................................12 四、采购代理机构........................................................................................................................14 4.1 主要代理机构分析 ..........................................................................................................14 4.2 主要代理机构项目 ..........................................................................................................15 五、信用风险 ...............................................................................................................................18 附录 .............................................................................................................................................18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大气污染防治“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大气污染防治“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大气污染防治“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2.26•【字号】咸政办发〔2018〕142号•【施行日期】2018.1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大气污染防治“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发〔2018〕14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咸阳市大气污染防治“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2月26日咸阳市大气污染防治“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在汾渭平原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工作的通知》(环科技函〔2018〕71号)及省上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2018-2020年三年驻点跟踪研究及引进第三方大气污染治理综合服务项目等方式,完成我市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既定目标,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科学指导,着力提高科学治霾、精准治霾水平,切实改善全市大气环境质量,力争使我市成为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的标杆城市。

二、重点研究内容及预期成果(一)“一市一策”专家团队重点研究内容1、从2018年开始,编制源清单并动态更新,与前期源解析工作衔接并持续更新,重点研究本地源贡献,计算区域传输影响,识别重点区域和行业;2、从2018年采暖期开始,分别采用数值模型和统计模型对咸阳市的空气质量进行预报预警;3、实时跟踪、分析重污染过程发生发展趋势,解读污染成因,评估、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4、确定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对质量现状进行分析评价,结合源解析与源清单成果,分析改善潜力,进行大气环境管控分区。

5、基于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制定“一市一策”综合解决方案,包括技术可行性分析、减排方案分析、成本-效益分析、政策和法律分析,提出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方案建议和各类源的管理方案。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生态环境领域市级与县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生态环境领域市级与县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生态环境领域市级与县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1.24•【字号】咸政办发〔2022〕7号•【施行日期】2022.01.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生态环境领域市级与县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咸阳市生态环境领域市级与县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已经2021年12月31日市政府第七十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月24日咸阳市生态环境领域市级与县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领域省级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21〕2号)精神,推动生态环境领域市级与县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生态环境规划制度制定将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规划,全市应对气候变化规划以及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全市水功能区划制定,确认为市级财政事权,由市级承担支出责任。

将县级生态环境规划制度的制定确认为县级财政事权,由县级承担支出责任。

二、生态环境监测、督察、执法将市控生态环境监测网建设与运行维护,支撑市级考核的专项监测,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执行情况及生态环境质量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全市性的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和督察,确认为市级财政事权,由市级承担支出责任。

将县级区域性生态环境监测、执法检查、督察整改确认为市县共同财政事权,由市级与县级共同承担支出责任。

三、生态环境管理事务与能力建设将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的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技术评估及事中事后监管,全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理,全市性的重点污染物减排、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等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全市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全市较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全市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及第三方碳核查的统一监督管理,全市大气、水等主要环境要素纳污能力确定,全市生态环境普查、统计、专项调查评估和观测预测预报等,市级审核重点企业清洁生产评估和验收,具有全市战略性意义、生态受益范围广泛的生态保护修复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市级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全市性的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市级重大环境信息化建设及信息的统一发布,全市生态环境相关国际条约履约组织协调等事项,确认为市级财政事权,由市级承担支出责任。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建设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建设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建设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1.10•【字号】咸政办发〔2024〕2号•【施行日期】2024.0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健康促进正文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建设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咸政办发〔2024〕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 《咸阳市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建设工作方案(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1月10日咸阳市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建设工作方案(试行)为深入贯彻健康中国战略,切实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健全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将健康理念融入各项政策,有效控制危害健康因素,持续提升健康保障水平,全面推进健康咸阳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健康咸阳2030”行动规划》等文件关于全面建立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要求,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市县联动、部门合力、专技结合”的工作思路,将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纳入市委、市政府及所属各工作部门制定公共政策的全过程,将公共政策、城市规划、重大项目建设等列入健康影响评价和干预范围。

全面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努力探索具有咸阳特色的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建设新路径,不断提升政府和部门科学决策和健康治理能力,加快推进健康咸阳建设步伐,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

(二)基本原则——坚持健康优先原则。

将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作为落实健康优先理念的政策工具,在制定有关发展规划、公共政策和实施重大工程的早期阶段必须考虑相关的健康影响因素,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用发展的眼光开展健康影响评价,并提出相应的改善建议,实现健康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2.25•【字号】咸政办发[2007]226号•【施行日期】2007.1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污染防治正文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发〔2007〕22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7〕37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一次全省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07〕136号)文件精神,为指导开展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普查工作目标全面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辖区分布,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污染治理水平和治理费用等情况,为污染治理和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依据。

建立全市与各县市区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各级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促进污染源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为污染源的管理奠定基础。

掌握污染源的总体样本,为建立科学的环境统计制度;改革环境统计调查体系;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创造条件;根据普查结果,建立新的“十二五”环境统计平台。

提高市县两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尤其是县级环保部门的管理能力,健全市县两级环境统计、监测、监督和执法体系。

通过普查工作的宣传与实施,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污染源普查,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

二、普查时点、对象、范围和内容(一)普查时点普查时点:200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2007年度。

(二)普查对象与范围污染源普查对象为咸阳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020、xxx项目大气污染精细化管控“一源一策”方案

020、xxx项目大气污染精细化管控“一源一策”方案

xxx项目(一期)大气污染精细化管控“一源一策”方案编制单位:xxxxx工程有限公司目录一、参建单位 (3)二、工程概况 (3)三、指导思想 (4)四、项目目的 (4)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4)六、一源一策 (6)(1)裸土控制措施 (6)(2)扬尘控制措施 (7)(3)切割控制措施 (10)(4)喷涂控制措施 (10)(5)、噪音控制措施 (12)(6)、地面水和泥浆污染防治措施 (13)(7)、施工作业废水和地下水污染的防治措施 (13)一、参建单位工程名称:xxxxx项目(一期)建设单位:xxx有限公司施工单位:xxx有限公司设计单位:xxxxxx有限公司勘察单位:xxxx有限公司监理单位:xxxxx有限公司二、工程概况2.1 项目名称:xxxxx(一期);2.2 建设地点:xxxxxxxxxxxxxxx2.3 建设单位(甲方): xxxxxxxxx有限公司2.4 建筑分类:多层民用建筑2.5 建筑规模:综合楼:为多层民用建筑,规划建筑高度:23.25米,建筑面积6603.13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121.68 平方米。

2.6 使用功能及组成: 综合楼为宿舍楼;2.7 建筑层数: 综合楼地上6层2.8 建筑物耐火等级: 综合楼为二级2.9 设计使用年限:50年。

抗震设防烈度:6度2.10 主要结构类型: 综合楼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简阳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文件》〔简污防“三大战役”办【2023】17号〕文件精神,为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把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当前紧迫的政治任务,针对重点区域内施工工地、工业企业、汽修企业、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等大气污染源实施精细化管控做到“一源一策”,进一步降低区域内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有效提升空气质量水平,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改善施工区域环境空气质量。

经会研究决定,结合我项目实际情况,本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标本兼顾、综合治理、注重实效的原则,特制定本施行方案。

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政策意见

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政策意见

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政策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7.24•【字号】咸政发〔2013〕21号•【施行日期】2013.07.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政策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为顺利实施《咸阳市振兴服务业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促进全市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放宽市场准入(一)服务业企业可根据需要自主调整经营范围和方式,工商部门应予以核定。

一般性服务业企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一律降低到3万元人民币。

法律、行政法规和依法设立的行政许可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支持投资人以知识产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设立服务业企业,非货币财产出资比例最高可达企业注册资本的70%。

(三)服务业企业设立连锁经营门店,除有特殊规定外,可持总部出具的连锁经营相关文件和登记材料,直接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登记和核准经营范围手续。

(四)新型地方金融组织在办理工商登记、税收征缴、土地房产抵押及动产和其他权利抵押等相关事务时,参照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待。

二、强化要素保障(五)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时要充分考虑服务业发展用地需求。

严格按照规划确定的服务业用地性质安排建设项目,服务业用地不得改作他用。

在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时,对列入国家和省上鼓励类服务业项目予以倾斜,对带动强、投资大的服务业重大项目,重点予以保障。

积极申报省重点建设项目和省服务业重大项目计划,争取省解决部分用地指标。

(六)积极支持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的单位利用工业厂房、仓储用房、传统商业街等存量房产和土地资源兴办现代服务业,土地用途和使用权人可暂不变更。

(七)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探索应收账款质押、仓单质押、现金担保、知识产权、股权质押等无形资产和动产抵押融资方式,扩大贷款抵质押品范围,引导和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开发和推广适应服务业发展需要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版)》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版)》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1.07•【字号】咸政办发〔2020〕84号•【施行日期】2020.11.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咸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11月11日印发的《咸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咸政办发〔2019〕68号)自本预案印发之日起废止。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1月7日咸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版)1 总则1.1 编制目的健全完善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提高预警应对能力;统筹各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开展区域应急联动,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的函》(环办函〔2013〕504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送〈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函》(环办大气函〔2018〕875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送〈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的函》(环办大气函〔2019〕648号)、《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的函》(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18年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方案〉的函》(陕环大气函〔2018〕71号)、《咸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咸阳市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修订本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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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咸阳市三原县“一县一策”大气污染防治咨询服务项目的采购结果公告
咸阳市三原县“一县一策”大气污染防治咨询服务项目采购项目已于 2019年12月27日进行公开招标,现招标工作已结束,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论和采购人“定标复函”,现将中标结果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咸阳市三原县“一县一策”大气污染防治咨询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BFZBXY2019-11-33
三、采购人名称:三原县环境保护局
1、地址:三原县苍南路18号
2、联系人:三原县环境保护局经办
3、联系方式:*******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北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地址:西咸新区沣西新城西部云谷E4座208室
2、联系人:王欢
3、联系方式:*******
五、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9-12-07
六、定标日期:2019-12-30
七、中标信息
1、中标供应商:中科三清科技有限公司
2、中标金额:*******.00元
3、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院36号楼5层523室
4、联系人:李泽正
5、联系电话:*******
6、合同履行期:
7、主要中标标的信息:
8、代理服务费: *******0元
标的清单:微信图片_*******.jg
八、采购内容和要求:
标项号
采购内容
数量/单位
采购预算金额
项目用途
项目性质
备注
1
咸阳市三原县“一县一策”大气污染防治咨询服务项目
1 项
*******.00
公用、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为贯彻总书记强调的抓住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指示,国务院印发的《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中明确要求,汾渭平原将作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区域。

因此,为深入推进三原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科技治霾,通过开展城市“一县一策”大气污染防治咨询服务工作,开展本地化大气污染防治机制建立、数据分析服务、动态更新达标任务服务、空气质量预报预警服务、颗粒物高分辨定性溯源等工作,“送科技、解难题”,提出“一县一策”的大气污染解决方案,为咸阳市三原县大气重污染总体解决方案提供有效、可靠的基础保障,支撑完成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的既定目标。

(本资料仅供参考,请以正式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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