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师评选方案
名师 评选实施方案
名师评选实施方案名师评选实施方案。
一、背景分析。
名师评选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评选出优秀的名师,可以激励广大教师积极进取,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的名师评选实施方案对于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二、评选标准的确定。
1. 教学水平,包括教学内容的设计、教学方法的运用、教学效果的评价等方面。
2. 学生评价,通过学生的评价来了解教师在学生心目中的形象和地位。
3. 教学成果,包括学生的考试成绩、学科竞赛成绩等方面。
4. 教学科研,教师是否积极参与学科研究、是否有一定的科研成果等。
5. 师德师风,教师在日常工作中的言行举止、师生关系等方面。
三、评选程序。
1. 提名阶段,学校向全体教师和学生公开征集名师提名候选人。
2. 考核阶段,由学校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提名候选人进行考核评审。
3. 公示阶段,学校对通过考核的名师候选人进行公示,接受师生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和评议。
4. 结果公布,学校公布最终评选出的名师,并对其进行表彰和奖励。
四、奖励措施。
1. 名师称号,被评选为名师的教师将被授予“名师”荣誉称号。
2. 经济奖励,学校将给予名师一定的经济奖励,以激励其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更加努力。
3. 学术支持,名师将获得学校提供的学术支持,包括参加学术研讨会、学术交流等。
五、宣传推广。
学校将通过校园网、校报、校园电视台等媒体,对评选出的名师进行宣传推广,让更多的师生和社会公众了解他们的教学成果和教学经验。
六、总结。
制定名师评选实施方案,对于促进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通过科学的评选程序和合理的奖励措施,才能激励广大教师积极进取,进一步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提供更好的教育资源和环境。
希望全校师生能够积极参与到名师评选工作中来,共同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大学教学名师评选实施方案
大学教学名师评选实施方案大学教学名师评选是大学教学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旨在充分发挥教师的带头效应,提高教师教学水平,营造良好的教学氛围。
为了保证评选工作的公正、科学和公开,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评选目标本次评选旨在评选出在大学教育教学中,具有卓越的教学能力和教学贡献的教师,以激励优秀教师继续发展和分享教学经验,提升教师整体水平和学校教学质量。
二、评选条件1. 该教师应具有五年以上大学本科教学经验;2. 该教师在教学工作中没有违规行为,诚信教学;3. 学生对该教师的评价良好,没有未解决的投诉;4. 可提供与教学相关的教育教学科研成果。
三、评选程序1. 公示阶段学校将根据评选标准确定评选范围和相关条件,公示评选的程序和要求,并公布评选的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2. 自荐或推荐阶段教师可自荐或由同事和学生推荐参评。
自荐教师需撰写自荐信,说明个人教育教学工作的特色和成果,并提供相关教学资料。
推荐教师需填写推荐表,详细阐述被推荐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学贡献;3. 评审阶段评审委员会由校内外教育教学专家组成。
评审委员会将按照评选标准,对参评教师的教学能力、教学贡献和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进行评审;4. 公示阶段评选结果将在评审结束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公示期间,学生、家长和教职员工均有权对评选结果提出异议和建议;5. 最终评选阶段评审委员会根据公示阶段的反馈意见对评选结果进行确认,最终产生名师评选结果。
评选结果将在学校的官方网站、校报等渠道发布。
四、奖励措施1. 评选出的名师将获得荣誉证书和奖金,奖金数额根据评选结果确定;2. 学校将安排名师开展教学示范班,与其他教师分享教学经验;3. 名师将被列入教师培训和提升计划的优先考虑范围,享受相关培训和学术研讨机会。
五、评价与监督为了确保评选工作的公正性和公正性,学校将建立评价和监督机制,监督委员会由校内外各届学术权威和教学研究专家组成,对评选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确保评选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双师型”教学名师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双师型”教学名师优秀教师评选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培养和建设一支教学经验丰富,实践能力强,乐于奉献的专业教师队伍,提高教师的课堂教学水平和专业实践能力,经研究决定,学院每年组织一次“双师型”教学名师、优秀教师评选,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评选范围“双师型”教学名师和优秀教师的选拔范围是承担专业课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
二、评选条件1.热爱高职教育事业,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治学严谨,作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受聘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连续担任专业课教学工作五年以上,主讲过两门以上专业基础课程或核心课程,年均工作量280课时以上。
3.具有行业高级工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含具有与从事专业相近行业特许的高级工资格证书,有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
4.能积极主动承担和完成教学工作任务,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学工作中成绩突出,在指导学生实习实训方面成绩显著,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三项:①近五年内曾获学院课堂教学竞赛二等奖以上;②主持院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或精品课主讲教师;③指导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大赛获省级三等以上奖1项;④省级特色专业负责人,或院级专业带头人或骨干教师;⑤在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评估中,作为专业负责人所负责专业获省级良好以上;⑥参加省教学竞赛获优秀奖以上;⑦省级以上(含省级)教学成果奖获得者;⑧中央财政支持的实习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或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建设项目、或省级示范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主要参与者(最多不超过2人)。
5.近五年内正式发表过1篇以上教学研究论文,或主持过院级以上本专业教学研究课题并已结题,或参与过省级本专业教学研究或教学改革课题(前5名)并已结题,或参与过教育部、行业部委(协会)规划的高职高专教材的编写工作。
6.积极从事专业技术研究,参加本专业职业技能培训,近五年内在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锻炼时间累计达半年以上。
7.申报院级“双师型”教学名师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担任专业核心课程的教师;(2)具有教师系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3)积极研究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规律,至少主持过1项省级以上(含省级)教学改革课题;(4)在相关企业专业技术岗位专职工作3年或兼职5年以上(含在行业协会、学会中任职时间),在本行业中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5)承担有横向课题研究,或有与企业合作的技术项目,或具有一项技术专利;(6)能够利用自身影响力有效吸引行业企业一线技术骨干参与专业人才培养,指导专业教师参与教学实践和项目实施,不断提高青年教师教学水平,带动形成良好的“传、帮、带”团队文化,对教学团队建设有突出贡献。
名师评选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师实施教育教学改革的能力和水平,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善于从事教育教学改革的高素质教师队伍,经学校研究决定,本学年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争做“加尤中学名师”活动,选出名师,引领教学,整体提高。
特制定此评选方案。
一、参评对象:全体教师。
二、评选条件1、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德育和班主任工作中绩效卓著,深受广大教师、学生和家长的欢迎。
2、掌握新的教学理念,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敬业爱生,工作绩效显著。
3、有较强的育人能力、在日常工作中具有较高的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注重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在学科教学中注重德育渗透,并为同行所认同。
4、在育人方面有成功的案例,并为同行所认同。
5、关心学校各项工作:对老师和学生的不良行为能直言不讳地提出批评建议并提供热心帮助;工作中能虚心接受同事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三、评选方法1、教师本人填写申请表交校长室,然后由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对申请人进行整体考核,由校评审领导小组统一认定预选名师名单,最后在全体教职工大会上进行投票选出“加中名师”。
2、评选名额:全校评选5位德育名师。
3、德育名师实行动态管理,每一年重新评选。
四、评选步骤1、本人申请。
4、评选小组召开部分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意见。
5、学校评审领导小组评选出的预选名师。
4、在全体教职工大会上进行投票选出“加中名师”并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内公示5天听取群众意见。
五、义务与待遇(一)加中名师要履行下列义务:1、积极参加教育研究活动,一年内撰写一篇德育类的经验性文章做交流或发表。
2、每学期上一次校级或校级以上的教育示范课或专题讲座。
3、在一年内要指导或带教本校1名年轻班主任。
4、在一年里要帮教1名学生。
对德育名师实行动态全程管理,对考核合格者,由本人提出申请,可以续聘,对一年内不能履行义务的,取消续聘资格。
(二)名师具有以下待遇1、名师由学校统一颁发荣誉证书。
1、在校内宣传栏里举办事迹简介;2、给予一次性奖励;4、在职务晋升、职称评聘等方面享有优先权利。
名师工程 评选实施方案
名师工程评选实施方案名师工程评选实施方案。
一、背景介绍。
名师工程是一项旨在发现、培养和激励优秀教师的重要举措,对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教师专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评选出优秀的名师工程参与者至关重要,需要有科学合理的评选实施方案来支持。
二、评选标准。
1. 教学水平,评估教师的教学水平,包括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学生评价等。
2. 教学成果,考察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取得的成果,包括学生竞赛成绩、科研成果等。
3. 教学反馈,收集学生、家长对教师教学工作的反馈意见,包括满意度调查、建议意见等。
三、评选流程。
1. 提名阶段,学校或教育机构提名候选人,提供候选人的教学资料和成果。
2. 初评阶段,由评选委员会对提名人进行初步评估,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3. 复评阶段,对初选出的候选人进行深入考察和评估,确定最终的名师工程参与者。
4. 颁奖阶段,对评选出的名师工程参与者进行表彰和奖励,激励更多教师积极参与名师工程。
四、评选工作保障。
1. 评选委员会,建立专业的评选委员会,包括教育专家、名师代表等,确保评选工作的公正性和专业性。
2. 评选标准,明确评选标准和评分规则,确保评选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3. 评选程序,规范评选流程,确保评选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4. 评选宣传,加强评选工作的宣传和推广,营造良好的评选氛围,激励更多教师参与名师工程。
五、评选效果。
1. 激励教师,通过评选活动,激励更多教师积极参与名师工程,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2. 借鉴经验,总结评选活动中的经验和做法,为今后的评选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3. 宣传推广,通过评选活动,宣传名师工程的理念和成果,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
六、总结。
名师工程评选实施方案的制定和落实,对于推动教育教学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机构能够认真贯彻落实评选实施方案,为名师工程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支持,促进教育教学事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
学校校级名师评选方案(初稿1)
甘肃省理工中等专业学校校级名师评选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逐步完善教师成长的竞争和激励机制,实施“名师工程”,培养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业绩突出乐于奉献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更好地发挥名师在教育教学种的示范表率、指导带动、辐射影响作用,从而有力推动我校全体教师走专业化成长之路,特制定“校级名师评选方案”。
一、指导思想把“名师”工作纳入教学常规管理,充分发挥教育教学名师示范引领作用树立名师。
通过名师评选活动,为每一位教师搭建一个展示个人才华的平台和发展空间,引导教师自助成长、追求卓越,从中锤炼一批有独特建树的名牌教师,不断提升学校教师队伍的影响力和知名度,逐步提高办学质量。
二、评选对象:1、在教学一线担任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且具有高级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
2、各专业学科带头人三、基本条件1、遵纪守法,师德修养高。
2、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好。
3、工作量达到学校平均工作量。
4、有两届及以上中职三年级对口升学教学经历。
5、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刻苦钻研业务,积极投身教学改革,在省级正规刊物上发表过文章或有自己主持的校级及以上的课题。
6、近三年内本人或指导学生在市级以上教学能力比赛中获一等奖、优秀指导教师奖一次及以上。
7、爱岗敬业,关心爱护学生,深受学生爱戴,学生评教成绩高。
四、评选程序1.个人申报:参评教师提交名师评选申报表和相关评审材料。
2.评审考核:各系对参评教师初审,学校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对参评教师依据评选条件审核确定“名师”。
3.对正式入选校级“名师”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校级“名师。
五、评定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宁缺毋滥六、评选程序1.本人申报:参评教师向学校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要求上交有关评选材料。
2.评审考核:学校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对的有关评选材料进行审核。
根据评审考核综合情况研究确定校级“名师”。
3.结果公示:对正式入选校级“名师”者公示3天。
中学学校“校级名师”评选方案
XXXX中学学校“校级名师”评选方案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落实学校的“名师工程”,更好地发挥名优教师在教师队伍建设中的榜样示范、专业引领作用,经学校研究决定,进行“校级名师”评选活动,特制订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1.名师是一种特殊的荣誉称号,将授予职业道德高尚、教育理念先进、知识底蕴深厚、创新能力突出、工作成绩显著的一线教师。
2,校级名师的评选和管理,坚持德才兼备,以能力、业绩为主;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坚持选拔、培养、使用、考核相结合。
3.校级名师的评选和管理工作在学校领导下进行,由教导处具体组织实施。
二、评选对象和名额1.评选对象:全校范围内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和班主任,兼顾各学部不同学科和不同年级的教师分布,重点是某一领域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优秀教师。
2.名额:各学部各学科专任教师总数的10%,各学部班主任总数的10%(小学3人,初中2人,兼顾各学段、年级),按四舍五入法计算,不足1人的按1人计算。
三、评选条件(一)专任教师1.师德修养。
自到我校以来师德修养高,在教师和学生中享有较高威望,家长满意度调查无不良记录;师德考核居前60%区间。
2•专业素养。
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实践经验,研究能力强,主持或参与过县级以上教科研课题;善于总结教育教学经验,曾在市级以上核心期刊发表过教育教学论文,或在市级以上业务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中做过专题讲座,经验交流等。
3.教学能力。
自到我校以来教学成绩突出,教学成绩在学校居同年级同学科前三分之一区间,任教初中学段的教师教学成绩达优秀等级;有抽测成绩的,抽测成绩应居全县前三名。
4.课堂教学。
教学理念先进,创新能力强,曾在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比赛中获一等奖,且能积极主动地发挥学科引领、示范作用。
5.课程创新。
积极研发具有个性特点的个性课程,开发的课程具有发展潜力,且具有引领和推广意义。
6,优先条件。
符合以上条件,并在同等条件下,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考虑。
教学名师评选办法
教学名师评选办法教学名师评选办法一、评选目的教学名师评选是为了表彰优秀的教师,激励他们在教学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提高教学质量,为学校的发展和学生的成长做出贡献。
二、评选条件1.教学水平:候选教师应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能够灵活运用教学方法,培养学生的学术能力和思维能力。
2.教育理念:候选教师应具备正确的教育理念,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注重培养学生的品格和价值观。
3.教育能力:候选教师应具备良好的教育能力,能够有效地组织和管理教学活动,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创造力。
4.师德师风:候选教师应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严谨认真,敬业爱生,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教育活动。
三、评选程序1.提名阶段:学校向全体教师公开征集优秀教师的提名,并由学校领导班子组织评选委员会进行初步评审,确定候选教师名单。
2.材料评审:评选委员会根据候选教师提交的个人教学材料,包括教案、课件、教学录像等,对教学水平进行评估。
3.教学观摩:评选委员会组织教学观摩活动,候选教师进行实际教学展示,评审委员对其教学效果进行评估和记录。
4.学生评价:候选教师进行学生评价,学生填写评价表,评选委员会以学生评价作为参考依据之一。
5.教学展示:候选教师进行教学展示,开展教学研讨活动,展示个人教学特色和教学研究成果。
6.综合评议:评选委员会进行全面评议,参考以上评审结果和教师自评材料,综合评估候选教师的各项条件和能力。
7.公示和表彰:评选结果经学校领导班子审批后公示,对评选出的优秀教师进行表彰,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
四、评选原则1.公平公正:评选过程中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进行,所有评审人员必须保持公正公平的态度,杜绝任何作弊行为。
2.客观科学:评选过程中应采用多种评估手段,并注重客观性和科学性,避免主观臆测和个人偏见。
3.结果公示:评选结果必须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评选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通过以上的教学名师评选办法,可以激励教师全力投入教学工作,不断提升教学水平,为学校的发展和学生的成长做出更大的贡献。
幼儿名师评选方案
幼儿名师评选方案一、背景分析幼儿教育是我国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培养幼儿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能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优秀的幼儿教师是幼儿教育事业取得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
因此,评选幼儿名师旨在表彰和肯定那些在幼儿教育领域具有杰出贡献和创新成果的教师,激励他们在幼儿教育中继续发挥积极的作用,为幼儿的成长和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评选目的1. 表彰和肯定在幼儿教育领域作出杰出贡献的教师,鼓励他们在幼儿教育中继续发挥积极的作用;2. 倡导和推广幼儿教育领域的先进经验和教学方法,推动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3. 引导社会各界对幼儿教育的关注和支持,提升幼儿教师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力。
三、评选内容和流程1. 评选内容:(1)幼儿教育理念和方法:评估教师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是否科学先进,是否符合幼儿的发展规律和需求;(2)教育成果和影响力:评估教师在幼儿教育中所取得的成果和影响力,包括幼儿的学业成绩、素质发展、社会能力等方面的表现;(3)教师自身素质和专业能力:评估教师的教育背景、学术造诣、教学经验和创新能力等方面的情况。
2. 评选流程:(1)报名阶段:广泛宣传评选活动,鼓励教师自荐或由单位推荐参评;(2)初选阶段:评委根据报名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对报名教师进行初步筛选,选出具备一定竞争力的候选人;(3)面试阶段:对初选通过的候选人进行面试,既考察其专业水平和教育理念,又考察其应对问题和创新能力;(4)综合评估阶段:将面试结果与报名和初选阶段的材料进行综合评估,根据评选标准,选出一定数量的优秀教师;(5)公示和评审阶段:将优秀教师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评审机构的复核,最终确定最终获奖名单;(6)颁奖和宣传阶段:组织颁奖仪式,向获奖教师颁发奖牌和证书,并通过媒体宣传和推广幼儿名师评选成果。
四、评选标准1. 幼儿教育理念和方法:(1)理念先进性:教师的教育理念能否科学先进,能否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能否适应幼儿的成长发展;(2)方法创新性:教师是否针对幼儿的特点和需求,采取了创新的教学方法,激发幼儿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
名家、名师、名医”评选方案
名家、名师、名医”评选方案
评选名家、名师、名医的方案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 拟定评选标准:确定评选的标准和要求,可以包括个人业绩、影响力、创新能力、社会贡献等方面的考量。
2. 提名候选人:通过专家推荐、学术机构推荐、社会公众推荐等方式,确定一批候选人名单。
3. 录取材料评审:评委会对候选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包括个人简历、学术成果、荣誉奖项等内容。
4. 评审专家现场面试或演讲:评委会对候选人进行面试或演讲,了解其专业能力、思维方式、团队合作等方面的表现。
5. 综合评分和综合考虑:评委会根据候选人的材料评审结果、面试或演讲表现等综合考虑,进行最后的评分。
6. 公示和投票:将评选结果公示,邀请公众进行投票,公众的意见也可以作为参考因素。
7. 最终评选结果:评委会根据投票结果和评委评分,确定名家、名师、名医的最终评选结果,并进行公示。
8. 颁奖典礼:根据评选结果,举行颁奖典礼,表彰获奖的名家、名师、名医,以及其他获得荣誉提名的候选人。
9. 监督和跟踪:对评选结果进行监督和跟踪,确保评选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并及时更新和调整评选方案。
需要注意的是,评选过程中要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避免利益输送和人为干扰。
同时,要注重评选结果的实际影响力和社会认可度,以推动相关领域的发展和进步。
名师评选方案
名师评选方案为了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教师培养工程,搭建教师专业发展平台,建立教师快速、健康成长的长效机制,激励教师钻研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和水平,促进我校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我们制定了名师评选方案。
一、评选原则及任期1.评选原则:公平考核、注重绩效、择优评选、宁缺毋滥。
2.任期:每1年评选一次,每届任期1年,凡已满任,自动取消所获称号。
二、“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构成1.教龄满二年及以上,在第一线任教且满工作量的专任教师和学校行政人员。
2.校内评选名师2人、学科带头人3人、骨干教师6人。
三、评选基本条件一)名师评选条件1.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德育和班主任工作中绩效显著,深受广大教师、学生和家长的欢迎。
2.必须在一线担任学科教学任务,且工作量达标。
3.小学教师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同时还需具备相应层次的高级教师职称资格,教龄在5年以上,能深刻理解和驾驭任教学科课程、教材,担负培养骨干教师的责任。
4.教学思想端正,能运用现代教育思想、教学方式方法和现代化教学手段,带头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形成了自己的教学风格,为骨干教师的中坚者。
5.结合教育教学实际,积极开展教科研,成绩显著。
二)学科带头人的评选条件1.忠诚教育事业,立志教书育人,有良好的师德素养。
2.有一定的教育理论水平,所教学科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教学基本功,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
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并取得较为显著的成果和较为成熟的经验,形成自己的教育教学特色。
4.有较扎实的教学基本功,有一定的教学经验,教学水平较高,教学效果显著,能起到带头、示范和指导作用。
5.能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开展教科研,成绩突出,达到以下条件:1)从事本学科教学工作2年以上,教学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
2)小学教师具有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
三)骨干教师评选基本条件1.遵纪守法,遵规守制,无违反师德行为。
名师评选实施方案
名师评选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对于教师素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名师评选作为一种重要的教师评价方式,对于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名师评选实施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二、目标确定1. 确定名师评选的目标和意义,明确评选的目的是为了激励教师积极进取、提高教学水平,促进学校教育教学的全面发展。
2. 确定评选的标准和指标,明确评选的依据是教师的教学成绩、教学方法、教学态度等方面的表现。
三、评选流程1. 提出评选申请:教师可以通过学校或教育局的网站或平台进行申请,提交个人的教学成绩和教学经验等材料。
2. 材料审核:学校或教育局将对教师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能够参与评选。
3. 教学观摩:评选委员会将组织对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教学观摩,以全面了解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风格。
4. 综合评定:评选委员会将根据教师的教学成绩、教学观摩等情况,综合评定每位教师的表现,确定名师评选的名单。
四、奖励措施1. 名师评选的教师将获得一定的奖金和荣誉证书,以激励他们在教学上的进取精神。
2. 学校将为名师评选的教师提供更多的教学资源和支持,帮助他们进一步提高教学水平。
五、监督与评估1. 学校和教育局将建立名师评选的监督机制,确保评选的公平公正。
2. 对于评选出的名师,学校将建立定期评估机制,对其教学成果进行跟踪和评估。
六、实施保障1. 学校和教育局将制定名师评选的具体实施细则,明确评选的程序和标准。
2. 学校将加大对名师评选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教师参与评选的积极性。
七、总结名师评选实施方案的制定对于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促进学校教育教学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各学校和教育局能够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一套科学合理的名师评选实施方案,为教师的专业成长和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提供有力支持。
陕西名师评选工作方案
陕西名师评选工作方案一、评选目的陕西名师评选工作的目的,在于进一步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激励广大教师潜心研修教育教学理论,加强教育教学实践,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树立全社会对教育事业的关注和支持。
通过评选出的名师,进一步推动陕西省教师队伍建设,培养和选拔更多的优秀教师,不断提高陕西省教育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教育资源。
二、评选范围评选范围包括在陕西省中小学及幼儿园从事教育教学活动的教师。
评选对象应在教育教学方面有突出表现,为学生的成长做出了重要贡献,取得了显著的教育教学成果。
三、评选标准1. 专业水平:评选对象应具备较高的学科知识水平,熟练掌握教学内容,能够灵活运用各种教学方法,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和实践能力。
2. 教学态度:评选对象应对教学工作充满热情和责任感,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关心关爱每个学生,注重学生的学习进步和个性发展。
3. 教学成果:评选对象应在教育教学中取得显著的成果,包括学生的学习成绩、学生的综合素质提升、教学辅导工作等方面的成绩。
4. 教育教学创新:评选对象应在教育教学方面有创新意识和方法,能够积极探索教学实践,倡导学生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四、评选程序1. 提名阶段:由学校推荐担任中小学教师多年的优秀教师作为候选人,推荐材料包括个人简介、教学经验和教学成果等。
2. 筛选阶段:由专家组织对被提名的候选人进行筛选,排除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确定入选名单。
3. 评审阶段:由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入选名单进行综合评审,评选出陕西省名师。
4. 公示阶段:公示评选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五、评选时间评选工作按年度进行,每年评选一次,评选时间安排在学年结束后的暑假期间。
六、评选奖励评选出的陕西省名师将获得荣誉证书和奖金,并受邀参加省级教育教学交流研讨会,分享教育教学经验。
七、评选监督评选工作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评审委员会应由相关专家和教育管理部门人员组成,确保评选工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八、宣传推广评选工作结果应向社会公开,通过媒体宣传推广,树立陕西省优秀教师的榜样形象,鼓励更多的教师在教育教学事业中发光发热。
名师评选实施方案
名师评选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名师评选是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也是提高教学质量、推动教育教学改革的有效途径。
为了更好地选拔出优秀的名师,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我们制定了名师评选实施方案。
二、评选标准1. 教学水平:包括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学生评价等方面的表现。
2. 学科建设:包括学科竞赛、学科科研、学科竞赛指导等方面的贡献。
3. 学生评价:学生对教师的评价和反馈。
4. 学科竞赛成绩: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的成绩。
5. 教学科研成果:包括教学科研成果、教学论文等方面的贡献。
三、评选流程1. 提名阶段:学校教师可以自荐或由其他教师提名,提名表需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教学简历、教学成果等。
2. 材料提交:提名教师需提交个人教学成果材料,包括教学设计、教学反思、学生评价等。
3. 评审阶段:由学校名师评选委员会对提名教师进行评审,评审标准按照评选标准执行。
4. 公示阶段: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5. 颁奖仪式:对评选出的名师进行颁奖,并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宣传。
四、评选奖励1. 荣誉称号:评选出的名师将被授予“优秀教师”、“名师”等荣誉称号。
2. 奖金奖励:评选出的名师将获得一定数量的奖金奖励。
3. 教学交流:名师将有机会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学交流活动,分享教学经验。
五、评选效果通过名师评选实施方案的落实,可以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教师不断提高自身教学水平,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同时,也可以为学校树立起一批教学典范,为学生树立榜样,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六、总结名师评选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升学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教育教学改革、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将严格按照方案流程和标准进行评选,确保评选的公平、公正、公开,为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县级名师评选实施方案
县级名师评选实施方案一、背景。
近年来,教育部门不断加大对教师队伍建设的力度,提高教师素质和水平已成为当前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
县级名师评选是对教师教学水平的一次全面检验,也是对教师教学成果的一次充分肯定,对于激励广大教师积极进取,提高教学水平,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二、评选目标。
本次县级名师评选的目标是全面激励广大教师的教学热情,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学校整体发展。
三、评选条件。
1. 本次评选对象为全县范围内的在职教师,包括教龄5年以上的教师和特级教师。
2. 评选对象需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教学成绩突出,教学方法独特,对学生有显著的教育教学成果。
3. 评选对象需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对学科建设有一定的贡献。
4. 评选对象需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改革能力和成果,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有一定的推动作用。
四、评选程序。
1. 推荐阶段,学校根据评选条件,推荐具备条件的教师候选人,并填写推荐表格,提交至县教育局。
2. 评审阶段,县教育局组织专家评审组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确定最终的评选名单。
3. 公示阶段,县教育局对最终的评选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 颁奖阶段,对通过评选的名师进行表彰和奖励,激励广大教师积极进取,提高教学水平。
五、保障措施。
1. 加强宣传,通过校园宣传、媒体宣传等方式,广泛宣传评选活动,营造浓厚的评选氛围。
2. 完善评选制度,建立健全评选制度,确保评选活动的公平公正。
3. 加强督导,加强对评选过程的督导和检查,确保评选活动的顺利进行。
4. 强化奖励机制,建立健全奖励机制,对评选出的名师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荣誉,激励广大教师。
六、结语。
县级名师评选活动的开展,对于激发广大教师的教学热情,提高教学水平,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全县教育部门和广大教师积极配合,共同推动评选活动的顺利进行,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全面提升做出积极贡献。
学校名师评选实施方案
学校名师评选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
近年来,教育教学工作的不断发展,对学校教师队伍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了更好地推动教育教学工作的发展,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我校决定开展名师评选活动,以激励广大教师积极进取,提高教学水平,为学校的教育教学事业注入新的活力。
二、评选目的。
1. 激励教师,通过评选活动,激励广大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不断进取,努力成为一名优秀的教育工作者。
2. 倡导教学创新,通过评选活动,鼓励教师在教学实践中勇于探索,大胆创新,提高教学质量。
3. 塑造教师形象,通过评选活动,树立一批教育教学典型,塑造良好的教师形象,为广大教师树立学习榜样。
三、评选内容。
1. 名师评选范围,全校范围内的教师均可参与评选,包括教学骨干、学科带头人、年轻教师等。
2. 评选标准,评选标准将主要从教学业绩、教学方法、学科建设等方面进行评定,注重教学成果和教学方法的创新。
3. 评选程序,评选程序将分为提名、初评、复评、终评等环节,确保评选公平、公正。
四、评选保障。
1. 建立评选机制,成立评选工作小组,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实施,确保评选活动的顺利进行。
2. 完善奖励措施,对评选出的名师给予相应的奖励,如荣誉证书、奖金、学术交流机会等,以激励教师积极参与评选。
3. 宣传推广,通过校园媒体、学校网站等渠道,对评选活动进行宣传推广,营造良好的评选氛围。
五、评选效果。
1. 提高教师教学水平,评选活动将激励广大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推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发展。
2. 塑造良好形象,评选活动将树立一批教育教学典型,为广大教师树立学习榜样,塑造良好的教师形象。
3. 推动教学改革,评选活动将鼓励教师在教学实践中勇于探索,大胆创新,推动教学改革的深入发展。
六、总结。
学校名师评选活动的实施,将有力地促进教师队伍的建设,激励广大教师积极进取,提高教学水平,为学校的教育教学事业注入新的活力。
我们相信,在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评选活动一定会取得圆满成功,为学校的发展贡献新的力量。
沂南名师评选方案
沂南名师评选方案1. 背景介绍为了进一步提升沂南市教育质量,推动教师专业发展,激励教师积极进取,沂南教育局决定举行一次名师评选活动。
该活动旨在发现和表彰教育教学中具有卓越贡献的优秀教师,鼓励他们在教育教学领域继续追求卓越,为学生和教育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2. 活动内容2.1 考核标准教师的评选将以全面评价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以下几个方面:•教学能力:评估教师的教学方法、课堂管理和学生指导能力。
鼓励创新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的应用。
•学科研究:评价教师在学科研究上的成果和贡献,包括论文发表、教材编写等。
•教育管理:评估教师在学校管理和组织工作方面的能力和贡献。
•学生成绩:考察教师辅导学生的成绩表现,包括学科竞赛、评比等方面。
2.2 评选流程评选活动分为以下几个阶段:•报名阶段:教师自愿报名参与评选,填写相关报名表,并提交个人教学简历和教育教学成果材料。
•初评阶段:由教育局组织专家对报名教师资料进行初步筛选,选择出符合条件的候选名单。
•面试阶段:候选名单的教师将进行面试,评委团将根据教师的教学展示、学科研究成果、教育管理能力等进行深入评估和打分。
•公示阶段: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各界和师生的监督和评价,公示时间为两周。
•颁奖阶段:根据评审结果,教育局将举行颁奖仪式,对评选出的名师进行表彰和奖励。
3. 评选标准与权重评选将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每个评分标准设定相应的权重,如下:•教学能力:30%•学科研究:30%•教育管理:20%•学生成绩:20%评委会将按照以上权重对教师进行评分,最终得分排名前三名的教师将获得名师称号和奖励。
4. 奖励设置评选出的名师将获得以下奖励:•荣誉称号:授予“沂南市名师”荣誉称号,凭证将颁发给获奖教师。
•奖金奖励:对获奖教师进行奖金奖励,一等奖10000元,二等奖8000元,三等奖6000元。
•职称晋升:获奖教师可申请晋升职称,并享受相应待遇。
•培训机会:为获奖教师提供进修、研修机会,提升其专业能力。
中学名师评选实施细则(3篇)
中学名师评选实施细则包括以下内容:1. 评选标准:制定明确的评选标准,包括教学水平、学科研究成果、教学经验和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
2. 评选范围:确定评选的范围,涵盖全国、省、市县等层级,以及各个学科和教育阶段。
3. 提名程序:设立提名程序,包括学校推荐、学科组评议、专家评审等环节,确保评选过程公正、透明。
4. 评选流程:制定详细的评选流程,包括申报阶段、初审阶段、复审阶段和公示阶段等。
5. 专家评审:邀请专业领域的教育专家、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科研机构的代表组成评审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和评议。
6. 名师评选结果公示:评选结果需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和意见反馈。
7. 名师奖励和激励:对评选出的名师进行奖励和激励措施,如颁发荣誉证书、奖金、职称晋升等,以鼓励他们发挥更大的作用。
8. 持续追踪和监测:评选出的名师需接受定期追踪和监测,确保其教学质量和影响力的持续提升。
9. 评估和改进机制:建立评估和改进机制,对评选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发现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改进。
10. 评选结果的运用:将评选结果广泛应用于学校的教学管理和人才培养工作中,借鉴名师的经验和教学方法,提升全体教师的教学水平。
以上是中学名师评选实施细则的一些基本内容,具体实施时需根据不同的地区和学校情况进行具体规定和操作。
中学名师评选实施细则(2)第一条为了进一步促进学校的内涵发展与可持续发展,实现科研兴校、质量强校,实现“西部一流、国内知名”的名校奋斗目标和国家级示范性高中的宏伟目标。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推进树名师、育名生、创名校的“三名”工程,充分发挥名师效应,使我校各学科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特制定我校名师评选实施细则。
第二条我校名师分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青年新秀三个类别,在本校在职在编教师中评选产生。
第三条学校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青年新秀的评选,必须坚持择优选拔、注重实绩、平等竞争的原则,严格按第二章的“资格条件”评选,并应适当考虑不同学科间的平衡。
名师名校长评选方案
名师名校长评选方案1. 本评选方案旨在表彰在教育领域作出杰出贡献的教师和校长,以激励更多教育工作者为教育事业贡献力量。
2. 评选包括两个类别,分别为名师和名校长。
3. 名师评选标准包括教学激情、教学成果、教育能力、师德表现、社会影响等方面。
4. 名校长评选标准包括领导能力、教育管理、校园文化建设、社会影响等方面。
5. 各地区遴选出的候选人数量不得超过10人。
6. 评委团队由教育部门、高校教育学院、教育专业媒体记者等教育领域专家、学者、媒体人员组成。
7. 评委团队评选过程公正公开,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参与干涉任何形式的行为。
8. 评选结果不得与任何商业行为挂钩,不得影响评选结果公正性与客观性。
9. 评选结果将在教育专业媒体上公示,展示名师名校长的风采,为其赢得公众认可和尊重。
10. 名师评选的获奖者将获得荣誉证书、奖金、资格证书等奖励,以表彰其在教育领域所作出的杰出贡献。
11. 名校长评选的获奖者将获得荣誉证书、奖金、资格证书等奖励,以表彰其在教育领域所作出的杰出贡献。
12. 各地区遴选出的候选人需提交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简介、工作履历、教学成果、科研成果、社会兼职等。
13. 评委团队将根据候选人提交的材料,对其进行初步筛选,选出优秀候选人进行面试或演示课等环节的评选。
14. 名师和名校长的评选都将由面试、演示课、口述陈述等多种方式进行。
15. 评委团队将评分结果综合计算,选出得分最高的名师名校长获奖者。
16. 评选过程中如有违规行为,将取消候选人评选资格或获奖资格。
17. 评委团队对评选结果享有最终解释权。
18. 对于获奖者的终身评估,将确保获奖者持续在教育领域发挥良好的表现。
19. 评选结束后,将对候选人进行反馈及意见收集,并根据意见进行评选方案优化。
20. 本评选方案将持续不定期举行,以鼓励更多的教师和校长在教育领域作出杰出贡献。
学校名师评选活动方案
宁一高[2022]1 号为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泛博教师教学教研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并由此提高整体教学教研水平,从而促进学校的进步和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实施第四届名师评选活动。
一、指导思想以表彰优秀教师,鼓励其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出发点,以优秀教师的切实行动为引领,以推动全校教学科研活动良性发展为重心,以提高泛博教师素质为目的,实施这项工程。
二、评选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师德表现与实际业务能力并重的原则;坚持有利于教学科研活动开展的原则;坚持以中青年教师为培养和发展重点的原则;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
三、评选范围及指标本届名师评选范围是全校教学岗位上的在册专任教师。
本次评选设终身荣誉名师2 名,名师5 名,青年之星3 名。
四、方法步骤(一)自我申报阶段(3 月9 日-3 月22 日)凡自愿申报者可到教科处领取“名师候选自我申报表”,认真填写后连同学历证书和五年来(2004 年元月1 日起)的所有校级以上的教育教学奖励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并交教科处,过期不候。
(二)资格审查阶段(3 月23 日-4 月5 日)由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依据评选的基本条件和必备条件的要求对各类申报对象的有关情况(包括学历、获奖、教学成绩、担任班主任工作、指导青年教师等)进行审查,确定候选人。
(三)业务考核阶段(4 月13 日-4 月20 日)对候选人进行业务考核。
包括审查获奖证书计分,查阅档案成绩计分,听评一节“名师申报课”计分,根据积分按一定比例筛选候选人。
(四)公开评选阶段(4 月15 日-4 月28 日)对筛选后的候选人进行公开投票评选。
1、全体学生投票评选;2、学校领导集体、评委和教师代表投票评选。
(五)最终确定阶段(5 月1 日-5 月10 日)将业务考核分数同公开评选分数累计,根据实际情况最终确定人选,并公示。
附件:1、学校第四届名师评选实施方案;2、学校名师候选自我申报表;3、学校“名师候选申报课”评估表;4、学校名师评定结果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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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师评选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切实实施教师培养工程,搭建教师专业发展的平台,建立教师快速、健康成长的长效机制,激励教师立足岗位,钻研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和水平,促进我校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原则及任期
1、评选原则:公平考核、注重绩效、择优评选、宁缺毋滥。
2、任期:每1年评选一次,每届任期1年,凡已满任,自动取消所获称号。
二、“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构成
1、教龄满二年及以上,在第一线任教且满工作量的专任教师和学校行政人员。
2、校内评选名师2人、学科带头人3人、骨干教师6人。
三、评选基本条件
(一)名师评选条件
1、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德育和班主任工作中绩效显著,深受广大教师、学生和家长的欢迎。
2、必须在一线担任学科教学任务,且工作量达标。
3、小学教师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同时还需具备相应层次的高级教师职称资格,教龄在5年以上,能深刻理解和驾驭任教学科课程、教材,担负培养骨干教师的责任。
4、教学思想端正,能运用现代教育思想、教学方式方法和现代化教学手段,带头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形成了自己的教学风格,为骨干教师的中坚者。
5、结合教育教学实际,积极开展教科研,成绩显著。
(二)学科带头人的评选条件
1、忠诚教育事业,立志教书育人,有良好的师德素养。
2、有一定的教育理论水平,所教学科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教学基本功,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
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并取得较为显著的成果和较为成熟的经验,形成自己的教育教学特色。
4、有较扎实的教学基本功,有一定的教学经验,教学水平较高,教学效果显著,能起到带头、示范和指导作用。
5、能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开展教科研,成绩突出,达到以下条件:
(1)从事本学科教学工作2年以上,教学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
(2)小学教师具有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
(三)骨干教师评选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遵规守制,无违反师德行为。
2.在一线担任学科教学任务,且工作量达标。
3.具有国家规定的合格学历和相应的教师资格,具备教师职称资格,教龄2年以上,有良好的专业文化与扎实的教学基本功,能准确理解和独立处理任教学科教材。
4.注重更新教育教学观念,坚持教学改革,能运用现代教育思想、教学方式方法和现代化教学手段,课堂教学效果良好,在教学业务考核中名列前茅。
四、评选相关程序
(一)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领导小组
组长:类新
副组长:赵鹏涛、尹玉婷
组员:赵庆杰、杜珍、李晶
(二)评选办法
1、成立学校评选校级骨干教师领导小组并制定评选方案和管理办法。
2、公布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和管理办法。
3、符合条件的教师自我申报,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评选小组进行资格审查。
4、组织评选并产生候选人名单,交教代会测评,确定正式人选。
5、公示评选结果。
五、“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管理办法
1、校级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度末实施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享受称号及待遇。
2、每学年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增加骨干教师的名额,增补的人员依据本方案进行评选。
六、“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职责
1、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具有大局意识、集体意识,服从学校安排,积极主动地完成学校交付的各项工作和临时性任务。
3、教学成绩突出,获校级以上教学质量考核奖励;积极指导学生参加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业务部门组织的相关学科指令性竞赛,并取得较好成绩。
4、任期内达到:
⑴每学期一次公开课;
⑵名师每学年必须带教一名以上教师或和一名以上教师"合作结对",且效果明显;
七、“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管理考核
1、校级“名师”实行总量控制,动态管理,每一年评选一届。
不在教学一线、调离本校范围的名师,即取消其资格。
2、校级“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学校审核,撤销其校级“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称号,取消其待遇:
(1)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
(2)当学年请假累计达十个工作日以上者(含病事假);
(3)由于工作懈怠或因主观原因,给学校声誉或工作造成不良影响者;
(4)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工作上有重大失误者。
(5)教育教学质量由于主观原因有明显滑坡者。
(6)违背教育规律教学;
(7)年度考核评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或受过处分、处理;
(8)违法犯罪。